消防水池深基坑监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水池深基坑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建厂房地下水池、水泵房

(2)建设单位:苏州素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江苏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勘察单位:苏州立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 支护设计: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6)监理单位:江苏建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苏州卓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 工程地质条件:

(1)本场地浅部对本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主要为潜水,稳定水位标高

0.68~1.37m。

(2)消防事故水池区域土层组成较复杂,土质软弱。

(3)周围环境:本工程位于吴江思贤路南、龙桥路西。东侧紧贴新建厂房工程桩,南侧为空地,西侧至用地红线约3米,北侧至用地红线约为5.5米。

(3)拟建场地自上而下各土层的工程地质特征如下表:

1.3围护结构概况:

(1)基坑综述:

消防水池东西长8.69m,南北宽22.2m,墙厚350mm,底板厚400mm,±0.000为85高程2.9米),坑底标高为-5.200m,基坑实际开挖深度为5.200m。

(2)挡土止水系统:

(a)挡土支护:采用12m长,Ⅳ号小齿口拉森钢板桩一道加内支撑支护系统(400*400*13*21H型钢)的围护方式进行施工。

(b)止水系统:地表排水是为排除地表水等,基坑四周支护范围内的地表应加以修整,构筑排水沟和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地面,防止地表水向地下渗透。靠近基坑坡顶宽1M以内的地面应当垫高,并且里高外低,便于迳流离边坡。远离边坡区域设置截水沟。

(3)支撑系统:

(a)本工程设置一道内支撑,四周阴角八字支撑,支撑中心标高为-1.4米。

(b)内支撑及围檁采用400×400×13×21H型钢。

(c)围檁与钢板桩、围檁与对撑的连接采用螺栓或钢板焊接。

2. 编制依据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 消防水池基坑支护方案;

3)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4)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13)

5)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5)

7)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8)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9) 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14

11) 其他现行相关发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12) 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

3. 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

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表7.1.7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建筑基坑支扩技术规程》JGJ120—2012

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5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4. 监理控制要点

4.1基坑降水监理控制

1) 根据建筑物平面布置示意图复核基坑平面位置,如果现场施工过程中遇到障碍(如桩位等)或受到施工条件的影响现场可做适当调整。

2) 井点管底口应插入原状土层中,管外应用粘性土填实封严,防止施工时管外返浆,井点管上部应高出地面0.50m。在钻进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时需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并对井点管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滤水管的安放位置能够有效的进水。

3) 成孔施工采用高压水枪,成孔直径应达到300~500mm,保证管壁与孔之间有一定空隙,以便填充沙石。沙石滤层的填充高度至少要超过滤管顶以上1米。井点填沙后,井口以下1米用粘土封口压实,防止漏气而降低降水效果。

4) 井点管进场后,应检查过滤器的缝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下管前复核孔深。井点管应安装在孔正中,以保证滤料厚度均匀;井点管应座落在原状土层上,不能悬空,避免井点管下沉;井管连接应牢固。

5) 填沙石方法应根据成孔壁的稳定性等因素确定,滤料的质量应符合要求。材料进场后监理人员将检查进场滤料是否满足要求。

6) 降水运行时开动抽水井个数和抽水量大小根据基坑开挖深度要求进行控制,随开挖逐步降低水位,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土方开挖前即开始降水,以使土体得到有效固结,在基坑土方开挖时有利于基坑安全。

7) 降水过程中应注意对地下水位的观察,确定基坑内土的含水量。为指导土方开挖,保证基坑施工安全,在土方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随时观察基坑内土的含水量。

8) 降水过程中应注意对抽水量的监测,并及时的将监测资料现场整理、分析,及时捕捉基坑开挖、降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预防不测。

9) 正式降水运行在基坑开挖前7天进行,基坑开挖过程中,将坑内水位应控制在开挖面以下0.5~1.0m,以免坑内降水过度而影响坑外水位。同时加强坑外水位观测,当坑外水位发生突变时,应根据测点位置寻找原因,是否围护体系渗漏,或坑内降水过度。若围护体系渗漏,应立即找出渗漏点,及时进行堵漏;若坑内降水过度,应立即停止相应部位的降水,同时在坑外设置回灌井,及时进行水位补给,减少周边环境沉降。

4.2 支撑围护体系监理控制

1) 本工程围檩采用400×400×13×21H型钢围檩,支撑采用400×400×13×21H型钢支撑,监理人员将对进场小齿口拉森钢板桩、双拼型钢围檩及型钢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径、壁厚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