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通用范本
井下供电安全操作知识
(1)失爆:隔爆型电气设备失去隔爆性或耐 爆性。
(2)常见失爆现象:(现场容易发现的) a、隔爆间隙超限。 b、隔爆盖子缺少紧固螺丝或没有拧紧。 c、无电缆接线嘴(或卡盘),缺少橡胶
密封圈和金属挡板。 d、外壳严重变形,有裂缝。 e、隔爆面有锈斑,有油漆。 f、密封圈不合格。 g、外壳上的机械闭锁装置失效。
《煤矿安全规程》452条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 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 方准入井。
注: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 查周期是每月一次。
(一)对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1、电气防爆、防护性能好、电网电压波动适应 能力强、过载能力强、保护功能强、可靠性高。
变压器中性点运行方式
中
性
容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
点
直 I=U/R=220V/1000Ω=220豪安»30豪安
接
接
地
触电电压∪»36伏
接点中 地 不性
触电时人体电流《30毫安
严 禁 使 用
可 以 使 用
四、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1、110kV:矿井地面变电所电源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电电压和高压电动机
1、防止设备自起动;
3、磁力起动器的 电磁铁低电压时 释放的功能;
护
2、防止电压过低时电气
设备出现过热 ;
过电压 保护
1、保护大气过电压 1、避雷器
引入井下;
2、熔断器
2、保护操作过电压; 3、压敏电阻
4、R-C吸收装置
风、电闭锁
风与瓦斯必须在规定
装置 、瓦斯、
电闭锁装置
风电、瓦斯
电闭锁
的限度以下方可向掘 进工作面送电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
煤矿用电安全常识第一节、电工基本知识一、电路和电路图:电路就是电流流经的通路,它是为了某种需要由某些电工设备元件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的。
电路可以用电路图来表示,图中的设备或元件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符号表示。
1、电路的组成;电路一般由电源、负载、开关和连接导线四个部分组成。
电源是把非电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如发电机、干电池等。
负载是把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的装置,如电灯、电炉、电烙铁、扬声器、电动机等一切用电设备。
开关是接通或断开电路的控制元件。
连接导线把电源、负载及开关连接起来组成一个闭合回路。
起传输和分配电能的作用。
2、电路的三种状态;(1)、通路。
电路构成闭合回路,有电流通过。
(2)、开路。
电路断开,电路中无电流通过,开路也称断路。
(3)、短路。
短路是电源未经负载而直接由导体构成闭合回路。
这时电源输出电流将比允许的通路工作电流大很多倍,电源会因短路而损耗大量的电能及烧毁设备和供电线路等。
短路是最严重的电气故障,一般是不允许出现短路现象。
二、电路中的基本物理量1、电流;在导体中,有规则地做定向运动的电荷流称为电流。
电流是由各种不同的带电粒子在电场作用下做有规则的运动形成的。
习惯上规定正电荷运动的方向为电流的正方向。
电流的符号用字母I来表示。
电流的单位是安培,间称安,用符号A来表示。
电流的其他单位有;千安(KA)、毫安(mA)等。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1KA=1000A, 1A=1000mA。
2、电压;电源E的a极板为+,b极板为-,则a极板相对b极板为高电位,b极板相对a极板为低电位。
在电路中,任意两点间的电位差就叫电压(电压也叫电压降)。
用符号U来表示,电压是形成电流的必要条件。
在电源外部电流总是从高电位流向低电位,在电源内部总是从电源负极(低电位)流向正极(高电位),从而形成电流的回路。
电压的单位为伏特,间称伏,用字母V来表示。
常用的单位还有千伏(KV)、毫伏(mV),其关系如下;1KV=1000V,1V=1000mV。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3243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示范文本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示范文本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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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煤矿井下供电及要求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1、井下环境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井下用电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煤矿需要建立完善的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操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井下用电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井下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用电的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2.1 设备检测与维护1) 井下用电设备包括配电设备、电缆、照明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每日开机前,进行设备检查,查验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3) 定期进行对井下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大修,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维修和检修期间,依据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2 用电设备运行管理1) 确保用电设备运行过程具有合法性,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拉乱接电源。
2) 用电设备的开机、停机操作必须经过专门授权操作人员,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禁止随意拆卸、修改设备,禁止私自乱动用电设备。
4)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用电场所管理3.1 电气安全区划1) 根据井下用电设备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对井下用电场所进行合理划分,确保电气设备与其他设备相互隔离,井下用电场所与非用电场所分区,确保人员的安全。
2) 电气安全区划应标示清晰可见,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电气安全区域。
3.2 井下照明管理1) 井下照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光源稳定、亮度适宜。
2) 定期对井下照明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照明设备正常运行。
3) 对照明设备进行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因电弧和火花造成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
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为了适应煤炭生产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提高煤矿井下电工安全非常迫切,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煤矿井下电工安全知识一:1、一类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坏,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在政治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负荷。
2、二类负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大量减产或生产大量废品的负荷。
3、三类负荷:除一类、二类负荷以外的其他负荷。
4、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厂内的发电机,电力网内的各种输入电线路和升降压变电所以及电力用户组成的统一整体。
5、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器设备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电压设计和制造的,这个标准电压称为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6、母线联络开关:变电所每条进、出线,通过隔离开关分别接到两条母线上,母线之间用开关相连,连接母线的开关称为母线联络开关。
9、煤矿井下工作面配电点:为了便于操作工作面的机械设备,必须在工作面附近巷道中设置控制开关和起动器,这些设备的放置地点即为工作面配电点。
10、需用系数:我们将用电设备组的实际负荷总容量与其额定容量之和的比值成为需用系数。
11、短路稳态电流:当短路电流的非周期分量衰减后,短路电流进入了新的稳定的状态,这时的短路电流称为短路稳态电流。
12、短路电流冲击值:在暂态过程中,短路电流的最大可能的瞬时值。
13、弧光放电:由于高速运动的自由电子与触头间的中性质点不断的碰撞游离,使触头间带电质点大量增加,结果使绝缘介质变成了导体形成弧光放电。
14、经济截面:线路年运行费用最小时的导线截面。
15、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就是线路全年的输送电量都按照最大负荷输送时所需要的时间。
16、继电保护装置:线路发生故障或不正常运行状态时,能作用于断路器跳闸和发出信号的一种自动装置。
17、变电所的二次回路:变电所中的测量仪表、监察装置、控制及信号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远动装置等所组成的电路,成为二次回路。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范本(2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范本煤矿井下是一个复杂且危险的工作环境,供电系统必须高度可靠以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生产。
在井下安全供电方面,以下是一份范本,用于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和井下工作的安全:一、供电系统的选择和设计1.井下供电系统应火灾安全、防爆可靠,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2.应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和线缆,确保其具有耐火、耐高温和防爆性能。
3.供电系统应采用环网供电方式,以确保电力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具备均衡负荷和备份供电的能力。
4.供电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智能化功能,包括实时监控电力参数、故障报警和自动切换等功能,以便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二、电源供应和配电系统1.应采用多套备用电源供应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2.备用电源应分层设置,以确保供电可靠性和灵活性。
3.电源与配电系统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以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电力负荷得到平衡和合理分配。
4.配电系统应具备完善的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过电流和电弧故障的发生。
三、电缆敷设和固定1.电缆敷设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2.电缆应分区域敷设,并保持清晰可见的标识,以方便维护和故障排除。
3.电缆敷设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热量传导和相互干扰。
4.电缆固定应采用可靠的固定装置,以防止电缆松动、振动和损坏。
四、维护和检修1.供电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2.维护工作应遵循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定期进行电力设备的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故障发生时应及时处理,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切勿以身试法。
五、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1.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教育,了解供电系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
2.培训应包括急救知识和紧急疏散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3.员工应时刻保持警觉,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应定期组织演练和考核,提高员工对电气安全的意识和应变能力。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环境,而用电也是煤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
因此,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用电知识规程。
本文将介绍左右的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一、井下电气设备管理:1. 负责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和隐患;2. 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和验收规程,保证设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证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 审查设备接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缆,保持井下电路的清晰可见;4. 定期对井下开关箱、电缆沟、电缆通道等场所进行清理,保持设备干燥、整洁。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1. 接线前必须对接线端子进行清洁,电气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气维修要求;2. 排除设备内部积水,保证井下设备木质件的防潮处理;3. 大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和调试;4. 井下每个设备设有过流、跳闸保护装置,严禁对这些保护装置的取缔和屏蔽。
三、井下电缆敷设和维护:1. 电缆敷设必须按照规定敷设半径进行安装,严禁折曲、张拉和重压电缆;2. 检查电缆的连接件,保证电缆连接处的接地可靠;3. 每台设备的电缆必须标示清楚,避免电缆接错,导致事故发生;4. 定期巡视维护,避免井下电缆老化、接触不良、磨损或挤压短路等问题。
四、井下电气作业:1. 在井下动作充电、充气和爆炸等作业时,必须断电,严禁带电作业;2. 井下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井下安全操作规程;3. 严禁离开巡检电气设备的路线,不得擅自开关电气设备;4. 井下作业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用电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归位。
五、电气事故预防:1. 建立高压电气作业许可制度,避免高压电气事故发生;2. 加强对井下特殊场所和高温、高湿环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3. 定期进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更新陈旧的设备和更新落后的设备;4. 对电气设备及时维护、保养和检修;5. 明确电气设备的监管责任,处理好设备故障和隐患。
矿山安全用电
矿山设备(用电)安全知识(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殊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特殊的工作条件(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经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90%以上。
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
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 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1、井下环境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xx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
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
煤矿井下电工基础知识
第一章电工基础知识1.电路是电流流经的通路,是由某些电工设备或元件按一定的方式连接起来的;电路包括电源、负载、和中间环节三个组成部分;电源就是输出电能,像电池等;负载就是将电能转换为其他能的设备,像灯泡、电动机、电热器等;中间环节就是连接电源和负载,传输、变压和配电的电气设备,像变压器、导线、开关等;2.电路的基本物理量包括电流、电压、导体容易导电的物体叫导体、电荷很难流过的物体叫绝缘体、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物资叫半导体、欧姆定律举例:一根电线,电阻值为Ω,流过20A电流,求电线两端的电压;U=IR=20×=6V,反过来I=U/R3.在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所使用的电大多数都是交流电;直流电电流的大小和方向都不随时间变化;如果电流的大小和方向都随时间变化,就叫做交流电;发电厂不发直流电,咱们所使用的直流电一般都是通过整流变的三相负载的连接方式有星形连接和三角形连接;画图介绍接线方法结合实际讲解连接片并解释线电压和相电压U线=3U相4.井下电工最常所使用的仪表有接地电阻测试仪、万用表、兆欧表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使用时将E接到接地体上, P 、C 连接到探针上,相距20米,尽量按直线布置;使用万用表测量电阻、电压、接通等;测电压要注意档位,否则易烧坏,尽量不测电流;兆欧表又叫摇表,是用来测量电线、电缆和变、配、用电设备绝缘电阻的仪表,井下经常使用的有500V、1000V、2500V、5000V等,使用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电压等级,摇完注意放电;E接地,G接保护环,L接被测件;保护环避免绝缘物的表面漏电流影响测量结果;摇测速度120r/min第二章矿井供电系统1.矿井用户和用电设备按其重要性不同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一级负荷即为保安负荷;凡因供电突然中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使重要设备损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修复,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的用户和用电设备,称为一级负荷;如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设备、主排水设备等;造成大量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称为二级负荷,如采区变电所、主井提升设备、空压机等;凡突然停电对煤矿生产没有直接影响的用电设备和用户划为三级负荷;2.矿井供电系统;画图说明矿区的整个供电系统,体现出双回路、35KV,10KV,6KV,380V,660V,127V,36V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的供电需满足三专两闭的要求,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即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第三章矿用电缆1.矿井用电缆在井下由于受到井下环境的影响容易受到碰撞、挤砸,是矿井供电系统中的最薄弱环节,为了确保采区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就必须对电缆进行正确的选择、安装和使用管理,对矿井的供电安全尤为重要;2.井下常用电缆分为铠装电缆、塑料电缆、和矿用橡套软电缆;铠装电缆分为铝芯和铜芯两种,塑料电缆其芯线和外护套都是用塑料制成的,有有铠装的和没有铠装的两种;塑料电缆具有重量轻、护套耐腐蚀、绝缘性能好、敷设的水平差不受限制等优点,所以在条件适合时应优先采用;矿用橡套电缆在井下使用最多的,具有柔软性好,便于弯曲,运输和敷设方便的特点;又分为可延燃橡套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和屏蔽电缆三种;20010试件,水平燃烧20S,1分钟内熄灭为不延燃电缆也叫阻燃电缆屏蔽电缆在每根主芯线的绝缘护套外包有由导电橡胶或导电金属网制成的屏蔽层举例说明接线工艺;3.电缆截面的选择:⑴电缆主芯线的选择,电缆正常运行时,其实际温升应不超过绝缘所允许的最高温升,否则电缆绝缘老化加快,降低电缆的使用寿命;为满足这一原则,电缆的实际长时负荷电流应小于或等于电缆的长时允许负荷电流;电缆长时允许负荷表:单台设备可以按照其额定电流选取,简要介绍经验取用额定电流法;多台设备的干线电缆电流确定:I g=P1000/3V e cosφ,P=K X∑Pe按电缆线路工作时的允许电压损失进行选择;单台设备最末端的端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95%,多台设备最大一台电动机启动时不得低于30%,否则,将因电压过低而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转;4.电缆的连接,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的敷设,在300以上的井巷中应使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水平或倾斜井巷敷设电缆受到外力时能自由坠落,高度超过矿车,避免矿车掉道时挤压电缆;过巷道或皮带机要采取特殊措施,避免电缆坠落时落在轨道或皮带机上;悬挂的间距水平巷道3m,井筒内不得超过6m;电缆尽量不与风水管路一起悬挂,受条件限制时,要悬挂在管路上方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缆悬挂间距大于;井筒中的电缆不得有接头,必须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水平巷道内,或放在托架上;电缆过墙应使用套管保护,并用黄泥封堵;第四章井下电气保护1.提起井下电气保护,我们首先想到的应该是“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2.对于井下电气保护装置的要求:有选择性上级比下级滞后快速性、灵敏性、动作可靠性;3.过电流整定Iz≤Ie4.漏电保护的故障处理方法5.在井下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供电系统中,用导体把电气设备中所有正常不带电金属外壳、构架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称为保护接地;井下保护接地网包括主接地极,5mm,观察绳、局部接地极,3mm,钢管35 mm,钻孔、接地母线裸50mm2、连接地线裸25mm2、辅助接地母线10mm2、接地导线和连接导线第五章矿用电气设备1.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性电气设备KY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Ex;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识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标识牌送电;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一定要有良好的绝缘;3.隔爆型电气设备具有一个坚固的隔爆外壳,这种外壳除了可将其内部的火花、电弧与隔爆外壳环境中的混合爆炸物隔开以外,还有一定的机械强度;隔爆原理就是隔爆性和耐爆性;一台已经失去了防爆性能的防爆型电气设备,若其内部发生爆炸,就会因为外壳的损坏而直接引起壳外的爆炸混合物质的爆炸,或者是内部发生爆炸的生成物通过各部分或局部间隙仍然点燃壳外的爆炸性气体的爆炸,这将是十分危险的甚至是及其致命的;因此,已经失爆的任何防爆型电气设备都必须禁止使用,并不得在井下长时存放;4.由本质安全型电路组成的电气设备称为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其原理为:根据安全火花原理,通过合理选择电路中的电气参数,使系统在正常或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能量相当小,不能点燃爆炸混合物的爆炸;显然这种电路是一种非常安全的电路,也就是说电路本身就具有防爆性能;本质安全型顾名思义从本质上就是安全的;。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三篇)
煤矿安全供电知识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哪些人下井必须便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答: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什么是煤(岩)与瓦斯突出?答:煤(岩)与瓦斯突出: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3、入井人员要做到什么?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4、职工在作业时有哪三大权力?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5、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哪“四不放过”?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什么是局部瓦斯积聚?采煤工作面哪些地点容易出现瓦斯积聚?答:在巷道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他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以上,体积在0.5M3以上的现象。
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附近、顶板冒落空洞内和采煤机附近。
7、矿井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哪些?答:(1)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2)进行煤层注水;(3)喷雾洒水(4)风流净化;(5)放炮用水炮泥;(6)冲洗巷帮;(7)湿式打眼;(8)采空区灌水;(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个人防护。
8、煤矿安全检查员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答:权力:1)实地检查权。
2)询问权。
3)查阅资料权。
4)处置权。
5)上告权。
义务:1)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时出示证件,向被检查者证实自己的身份。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不循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
煤矿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煤矿对供电的基本要求1.供电可靠煤矿供电必须连续,不能中断。
煤矿一旦中断供电,不仅造成全矿停产,而且由于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提升机等机电设备停运,就将危及井下工作人员甚至全矿井的安全。
因此,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煤矿要求供电必须可靠。
2.供电安全、由于煤矿井下特殊的环境条件,使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易受损坏,可能造成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事故。
因此,煤矿井下供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安全。
3.技术合理在满足供电可靠与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保证供电技术合理,即保证良好的供电质量。
良好的供电质量要求供电电压和频率保持稳定,其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超过允许的范围。
其目的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否则,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将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设备。
4.供电经济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供电系统简单、设备选型合理、安装操作方便、基本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从而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可分为两大类,即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专为煤矿井下生产的不防爆的电气设备。
对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是:外壳封闭、坚固,防滴、防溅、防潮性能好,能防止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有专门接线盒,有防止带电打开的机械闭锁装置。
由于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不防爆,所以只能用于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只能用于井底车场、总进风道等通风良好、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很小的场所。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外壳上均有清晰的标志"KY"。
2.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根据现行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GB3836.1-2000),防‘爆型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浇封型(m)、无火花型(n)、气密型(h)、特殊型(s)。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范本(2篇)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范本一、严禁非法接电为了确保井下用电的安全可靠,严禁任何非法接电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井下进行电气设备接电工作时,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证书,符合国家电器安全规范,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井下用电必须按照正规的线路布线图进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电线必须按照规定的规格和型号选择,并经过专业的电力工程师进行设计和安装。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井下进行电线布线工作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确保电线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严禁乱串乱接电路井下用电必须按照正规的电路图进行,严禁乱串乱接电路。
电路的设计和布线必须符合国家电器安全规范,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井下进行电路布线工作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确保电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井下用电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井下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对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严禁盲目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井下用电的电器设备使用时应严格控制负荷,严禁盲目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井下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额定功率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用电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严禁个人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井下用电的用电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个人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井下安装和使用用电设备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
七、严禁在井下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井下用电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井下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的清洁和整齐,严禁在井下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发生火灾和其他危险事故。
八、严禁在井下随意挖掘地面井下用电的线路敷设必须经过专业的电力工程师设计,并且要按照规定的地面堆放方式进行。
严禁在井下随意挖掘地面,以防损坏电线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井下用电的电源必须通过正规的电力供应部门进行接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煤矿井下电工基础知识
第一章电工基础知识1.电路是电流流经的通路,是由某些电工设备或元件按一定的方式连接起来的。
电路包括电源、负载、和中间环节三个组成部分。
电源就是输出电能,像电池等。
负载就是将电能转换为其他能的设备,像灯泡、电动机、电热器等。
中间环节就是连接电源和负载,传输、变压和配电的电气设备,像变压器、导线、开关等。
2.电路的基本物理量包括电流、电压、导体(容易导电的物体叫导体、电荷很难流过的物体叫绝缘体、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物资叫半导体)、欧姆定律(举例:一根电线,电阻值为0.3Ω,流过20A 电流,求电线两端的电压。
U=IR=20×0.3=6V,反过来I=U/R)3.在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中,所使用的电大多数都是交流电。
直流电电流的大小和方向都不随时间变化。
如果电流的大小和方向都随时间变化,就叫做交流电。
(发电厂不发直流电,咱们所使用的直流电一般都是通过整流变的)三相负载的连接方式有星形连接和三角形连接。
(画图介绍接线方法结合实际讲解连接片并解释线电压和相电压U线=3U相)4.井下电工最常所使用的仪表有接地电阻测试仪、万用表、兆欧表(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使用。
)接地电阻测试仪使用时将E 接到接地体上,P 、C连接到探针上,相距20米,尽量按直线布置。
使用万用表测量电阻、电压、接通等。
测电压要注意档位,否则易烧坏,尽量不测电流。
兆欧表又叫摇表,是用来测量电线、电缆和变、配、用电设备绝缘电阻的仪表,井下经常使用的有500V、1000V、2500V、5000V等,使用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电压等级,摇完注意放电。
(E接地,G接保护环,L接被测件。
保护环避免绝缘物的表面漏电流影响测量结果。
摇测速度120r/min)第二章矿井供电系统1.矿井用户和用电设备按其重要性不同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一级负荷即为保安负荷。
凡因供电突然中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使重要设备损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修复,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的用户和用电设备,称为一级负荷。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一)直流电直流电:电流的方向保持不变的称为直流电。
如矿灯、蓄电池电机车、架线电机车等均用直流电。
(二)交流电交流电:电流流动方向和大小来回作周期性变化的电流叫做交流电。
通常所指的交流电是指正弦交流电。
交流电分为单相交流电和三相交流电。
1、如果用电设备中只流过一个正弦交流电流,这种交流电就叫做单相交流电。
例如:电灯、电铃等用的都是单相交流电。
2、如果用电设备中流过三个正弦交流电流,并且这三个正弦交流电流的最大值是相等的,仅是经过零值的时间互相相差120(用几何角度来表示时间),这样的交流电就叫做三相交流电。
例如:电煤钻、刮板输送机等用的就是三相交流电。
二、煤矿电力用户的分类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类:1、一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类用户。
如煤矿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来自不同电源母线的两个回路进行供电,无论是电力网在正常或事故时,均应保证对它的供电。
2、二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减产和较大经济损失者。
例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类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时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
例如,煤矿井口机修厂及公用事业用电设备等。
三、矿井供电电压等级按照规定,矿井供电系统选用的电压等级有:1、35kV―矿井地面变电所变电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点电压和高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
3、3kV或1140V―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4、660V―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5、380V―地面和小型矿井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6、220V―地面和井下新鲜风流大巷的照明电压。
7、127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装置的最高额定电压。
8、36V―井下设备控制回路的电压。
9、直流250V、550V―直流架线电机车常用额定电压。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井下供电线和照明设施、电气设备不准乱拆拿作他用。
2、所有闸刀开关必须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
3、所有供电线必须保证接头包扎好,严禁芯线裸露。
4、所有供电线路必须整齐挂好,严禁电线落地和与风水管相缠绕在一起。
5、严禁破坏供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源,严禁使用危险电源照明。
6、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灯泡、保险丝和用电设备。
7、用电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触电。
8、严禁用线挂在闸刀开关上或挂在闸刀出入口端进行接电,必须严格按用电要求进行接电用电,要持证作业。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管理:确定井下电气设备使用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2. 设备管理: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制定设备巡检和维护计划,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和故障情况。
3. 电气安全培训:对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和掌握紧急处理措施。
4. 作业程序:制定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程序,包括开启和关闭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处理设备故障和紧急情况等。
规定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5. 用电安全措施:制定井下用电安全措施,如电源与设备的正确连接、线路的绝缘保护、避免漏电和电弧等安全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6. 应急预案:制定井下用电的应急预案,指导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故障或突发状况时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井下电气设备的发展和变化。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确保井下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是针对井下作业环境中使用电力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用电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山生产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井下用电的所有设备和线路,涉及的人员包括井下电工、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井下用电的管理工作,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井下用电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井下用电的安全。
第四条井下用电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井下用电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井下用电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明确井下用电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井下用电的管理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负责本单位井下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用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七条井下用电的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资质证书的电工需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持证上岗。
第八条井下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型、采购,达到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章井下用电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九条井下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杜绝擅自安装情况的发生。
第十条井下用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井下用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隐患。
第四章井下用电线路的布设与维护第十二条井下用电线路的布设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避免发生漏电、短路等事故。
第十三条井下用电线路应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确保线路的绝缘性能良好。
第十四条井下用电线路的维护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需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井下用电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井下用电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变用电设备的参数和运行状态。
第十六条井下用电设备应配备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井下用电线路应设有接地装置,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矿山井下安全用电知识
(一)、漏电保护
漏电保护是指低 压电网电源中检查漏 电的保护装置。其主 要作用有二:一是监 视电网的绝缘程度, 以便进行预防性检修 ;二是当电网发生漏 电或人身触电事故时 ,能允许的时间内将 总馈电开关自动切断 ,以保证安全。实践 证明,这是保证井下 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 措施。如图1-1所示
• 4、隔爆面上产生锈蚀现象,增大粗糙度。
• 5、由于不熟悉设备性能,在装卸过程中没有采用 专用工具或发生误操作。
• 6、螺栓紧固的隔爆面,由于螺孔深度过浅或螺栓 太长,而不能很好的紧固零件。
• 7、由于工作人员对防爆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各 种规程不能正确贯彻执行,以及对设备的隔爆要求 粗心大意,均可能造成失爆。
1MΩ(兆欧)绝缘体和半导体 • 1、导体
电荷容易流过的物体称为导体。常见的金属如银 、铜、铝等都是良好的导体,所以矿用电缆的导电 芯线,都是用铜和铝作为导体。除银、铜、铝外, 还有其他金属及各种水溶液等都是导体,大地也可 作为导体。
• 2、绝缘体
除导体之外,电荷难以流过的物体称为绝缘体。常 见的如橡胶、塑料、陶瓷、空气等。习惯上把绝缘体 的电阻专门叫做绝缘电阻,用兆欧作单位,它是衡量 绝缘性能好坏的依据。
①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 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②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表6-5 的规定。
③密封圈外径与引入电缆外径差大于1mm以上 。
④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⑤把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⑥密封圈刀削后凸凹不整齐圆滑,锯齿直径差 大于2mm以上。
⑦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表外6壳-5净外容壳积隔/L 爆结合面的最L大/mm直径差W和最小有W效/m长m 度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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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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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通用范本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贯彻执行各项生产任务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进行经济核算,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来赢得更多商业机会,最终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节煤矿井下供电及要求
一、井下供电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实行煤矿井下安全可靠地供电是关系到设备安全运行,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矿井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因此,坚持做好井下供电工作,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是衡量矿井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
由井下电气故障直接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其类型主要有:
1、电火引燃的矿井火灾。
2、电火或高温引发的煤尘瓦斯燃烧和爆
炸灾害。
3、电孤或高温烧坏设备。
4、人身触电。
5、电气故障使设备不能运行。
井下供电与地面供电相比,其特殊性表现为:
1、井下环境
恶劣、条件复杂。
供电线路和设备敷设、安装、运行在狭窄、阴暗、潮湿、高温的井巷中或条件复杂多变的采掘工作面中,经常受到水淋、水淹、岩石冒落、煤壁坍塌、异物挤压、行车碰撞等危险因素的威胁和伤害,而引发电气事故。
由于处在有瓦斯、煤尘燃爆危险的环境中,如遇电火就可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矿井空气潮湿、污脏、高温、流通性较差,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不利。
2、设备线路布置分散,分布面广,不便管理和控制。
3、采掘设备及线路移动频繁,条件多变,不利于安全运行。
4、采掘线路均采用电缆,排列集中,悬挂困难,故障查找不易。
5、井下电气设备多采用隔爆型。
其突出特点是笨重、搬运困难、开闭不便、直观性差、维修复杂。
总之,井下供电的环境是恶劣的,条件是复杂多变的,设备是特别的,运行是困难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些情况,进而采取对策和措施,才能实现井下供电安全运行。
二、井下供电有关规定和要求
1、井下供电的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九章“电气”对井下供电、
用电、管理作了具体规定(第417-470条)。
现综合供电方面的要求如下:①电力负荷分级根据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负荷一般分为三级。
A、一级负荷
凡突然停电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长期不能生产或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的用户,为一级负荷。
如煤矿的中央变电所、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竖井载人提升机和瓦斯抽放机及矿井医院等。
这类用户必须具备两个独立电源,以保证不间断供电。
B、二级负荷凡突然停电后会造成大量产品和原材料报废,产量显著下降,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用户,为二级负荷。
如井下采区变电所、选煤厂等。
这类用户要设专用供电线
路。
C、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用户为三级负荷,如修配辅助车间、电车库以及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设备等。
这类用户可以不设专用供电线路,只采用一回路供电。
对煤矿企业用电负荷进行分级管理,便于合理的进行供电,以确保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当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需限制用电时,限用的次序为先停三级,在停二级,以确保一级负荷用户的供电。
②入井电源电压
高压不得超过10KV;低压运动不得超过1140V;照明、手持设备不得超过127V,控制电压不得超过36V。
③供电线路电缆
均应采用矿用型电缆。
固定设备的供电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移动设备采用橡套电缆。
电缆均应按规定悬挂和连接。
④电气设备
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矿用一般型(标志为“KY”)或矿用防爆型(包括隔爆型,标志EXD;增安型EXE;本质安全型EXL;正压型EXP;充油型EXO;充砂型EXO;特殊型EXS)设备。
⑤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设有“三大保护”,即过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护接电装置。
⑥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禁止其中性点直接接地。
⑦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
缆。
2、井下供电的要求
①可靠性
供电的可靠性是指不间断供电的可靠程度。
煤矿供电一旦中断,不仅会直接影响生产,而且会使安全要害设备停止运转,可能会造成矿井被淹、瓦斯积聚、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甚至可毁掉矿井。
为了保证供电的高度可靠性,应采用两条独立的电源线路。
正常时,采用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
②安全性
煤矿井下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都可能因电气事故而酿成。
由于井下环境条件差,设备负荷变化大,容易造成漏电、短路及人身触电事故。
因此,必须采取
有效的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及《电业规程》,确保供电的安全性。
③技术合理性
供电技术的合理性对降低煤炭生产成本、保证供电质量(电压稳定、频率整齐、波形正常等指标达到规定)、实现设备安全运行、减少电气故障和人身触电事故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井下供电必须作到技术合理。
④经济性
要求井下供电有好的经济性,就是使系统在运行中耗费少、效率高、成本低。
对于煤矿生产应力求供电系统简单,便于安装和操作,并要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使建设投资少,运行费用低。
第二节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及采区电压等级简介
一、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概述
井下供电方式分深井供电和浅井供电两种。
通过井筒将高压(10KV、6KV、3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变电所,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深井式供电。
通过井筒或钻孔将低压(1140KV、660KV、380KV)电源送入井下中央配电室,再进行供电分配的称为浅井式供电。
我集团公司除在建井初期临时短期采用井筒式浅井供电外,均采用深井式供电。
入井高压均采用6KV等级。
我集团公司井下供电的特点是“多点入井、分设系统、环行供电”。
此方法具有电量充足、电压稳定、供电灵活可靠的优点。
这种
供电方式的形成是借助与我集团公司一个矿井可具有数对在不同地区开凿有与地面相贯通的风井而实现的。
构成的要点是,根据上、下山盘区开采进度和分设入井供电系统的需要,在进风运输大巷设立若干个中央变电所(习惯成为中央配电室,可命名第一,第二……中央配电室或以地区命名)引入入井高压电源,对设立在上、下山盘区内的若干个采区变电所(或称采区配电室)进行高压供电,在由采区变电所对所属各采、掘、开工作面等低压动力设备进行供电。
在各中央变电所之间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单缆联络,以构成并联环形供电(备用)。
二、高压供电系统
煤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入井电源配电设备,中央变电所及其高压变配电设
备、采区变电所及其高压配电设备、高压移动变电站以及上述设备之间的高压供电电缆线路。
图9-1 绘出了我集团公司一矿北头咀井简化了的高压供电系统示例。
三、低压供电系统煤矿井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是指低压动力配电点及其变配电设备,各用电设备(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照明设备、信号设备以及它们之间的供电电缆线路。
见图9-2和图9-3。
四、采区供电电压等级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第425条,对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作了具体规定。
1、高压,不应超过
10000V;(采用的等级有10000V,6000V,3000V)2、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用的等级有1140V;660V;380V)超过1140V时须报煤炭部批准。
3、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报经省煤管局批准,在井底车场、总进风巷,主要进风巷的照明系统的额定电压可采用220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3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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