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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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158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2学期
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安排
(一)2019年1月7日09:00-12:00,公共体育课排课;
(二)2019年1月8日09:00-12:00,大学英语、思政类课程排课;
(三)2019年1月9日09:00- 12:00,教育类课程、《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军事理论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课;
(四)2019年1月10日09:00-2019年1月14日17:00,各院系专业课排课。
二、排课要求
(一)节次、时间要求与各院系排课特殊需求
1.周一下午及晚上不能排课。
2.所有课程,不允许空出早上第1节或者下午第5节的时间不排课,禁止排2-3节或6-7节。
3.公共体育课原则上不能排在早上1-2节,优先考虑3-4节。
4.公共选修课安排在周二到周四晚上,两校区公共选修课时间,不能排其他课程。
5.2016-2018级所有师范专业要在第17周前结课,非师范专业要在第16周前结课;2015级所有课程要在第8周前结课。
6.各院系排课特殊需求:
7.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系所有的小组课,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化学系所有的实验课必须都排进课表,以使课表能如实反映学生上课情况。
8.教学班和教师的课程安排应该均匀分布,同一教师在同一天对同一班级的同一门课程的授课学时数不得超过2学时,同一教师在同一天对同一课程不得超过6学时。同一教师同一天不得超过8学时。(不同班级不同课程)
9.每个行政班周一和周五必须排课。(毕业班不受此条限制)
(二)教师、教学班、周次及地点要求
1.根据《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非教师系列岗位人员任课的规定》,非教师系列岗位人员不得申请在正常上班时间任课,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任课的课时数不得超过4节/周。
2.同一门课程在同一时间、地点,只允许安排一位主讲教师(实验课确需多位教师同时授课的除外);若该门课程需多位教师连续授课,请必须确定每位教师授课的周次,分段安排。
3.外聘教师有上课的,必须全部排进课表。
4.公共体育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如实排进课表,不允许只挂一位或两位任课老师。
5.教学班合班人数不得超过80人;行政班人数超过80人的,可以不拆班,但不允许再与其他行政班合班。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允许合班。
6.技术、技能类课程,学时少的集中排,可以一周排完。
7.功能室、实验室要优先排课,合理安排,提高利用率。
8.书法课程原则上要在书法课室上,海珠校区是教901。
9.教务员排课前应提前了解相关课程对上课地点的要求,尽量安排符合课程要求的上课地点;课表公布后将不再处理上课地点调整的申请。具体课室分配请见附件2。
(三)课表调整要求
各教务员在排完课之后,需认真核对课表,如有调整,请于2019年1月17日前完成;课表核对无误后,请以行政班为单位打印纸质课表,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于2019年1月18日前交教务科备案;请以教师为单位打印纸质课表,发给各位任课教师,用作核对教学任务。2019年1月18日公布课表,课表公布后,各院系将不能对课表进行任何调整(教务处从统筹安排的角度,可能对个别上课地点进行微调,以使课室资源达到有效利用,如有调整会及时通知教务员);如遇特殊情况需做调整的,请老师本人提交申请,经所在部门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同意后,再交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在教务系
统更改。
三、其它事项
根据《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院(系)教学状态评估办法(修订)》〔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排课节次、教师信息、场地信息、专业选修课调整均已纳入评估指标体系,请各院系参照评估标准,认真完成排课工作。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排课课室分配情况说明
2.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排课课室分配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