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人员互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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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将实践与学习相结合,注重职业技能培养的教育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学员在学校与企业之间进行轮换,通过实践学习,与企业紧密结合,培养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学徒制的实施涉及多方面的管理机制,包括校企合作方案的制定、教师的选聘与培训、教师的互聘互用等。

本文将重点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是现代学徒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制定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计划,将适应教学需求的教师从学校派往企业,将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派往学校,以实现教师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

通过互聘互用,教师可以更全面地了解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更贴近实践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学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对接机构或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教师的互聘互用事宜,并与企业管理层和学校领导层保持紧密沟通,确保双方教师的工作安排和配备符合教学计划和企业需求。

学校和企业还应建立教师交流互访的制度,鼓励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需要进行适当的培训和支持。

学校和企业应为互聘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课程,包括教学理论知识、职业能力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课程可以由学校和企业的专业人士共同组织和开展,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技能和知识储备。

学校和企业还应为互聘教师提供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角色,并及时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管理机制需要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监测。

学校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对互聘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为学校和企业调整教师互聘互用计划提供参考意见。

通过评估和监测,不断优化和改进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

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是促进学徒制发展的重要手段。

《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

《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

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校企人员“互兼互聘” 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是指通过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企业能力为宗旨,校企合作双方互相选派人员、双向兼职、双重身份,使兼职人员有岗位职务、有工作职责、有具体任务、有相应待遇、有锻炼提高,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组合优势,形成“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是加强学院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每个专业教学团队至少有1名在行业、企业有影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兼任专业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至少有1名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兼任合作企业的技术骨干、部门领导。

申报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必须以校企人员“互兼互聘”为基本条件。

第二章互兼互聘协议的签订第四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合作单位由各系遴选、协商后确定,原则上为学院政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或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各系也可根据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求,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与学院合作关系密切的企业作为“互聘互兼”的合作单位。

第五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协议书按学院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

协议包括兼职人员的互聘,兼职人员职务及职责,兼职人员考核及管理,兼职人员待遇等内容。

通过校企双方的组织行为,对等互聘对方人员,统筹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使兼职人员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保证兼职人员的工作成效和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六条“互兼互聘”的人选由各系与合作单位协商后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审批表》,报送产学研与实训中心,由产学研与实训中心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研究提出意见,报院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合作单位盖章。

《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

《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

《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共同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是指通过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企业能力为宗旨,校企合作双方互相选派人员、双向兼职、双重身份,使兼职人员有岗位职务、有工作职责、有具体任务、有相应待遇、有锻炼提高,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组合优势,形成“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是加强学院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每个专业教学团队至少有1名在行业、企业有影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兼任专业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至少有1名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兼任合作企业的技术骨干、部门领导。

申报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必须以校企人员“互兼互聘”为基本条件。

第二章互兼互聘协议的签订- 1 -第四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合作单位由各系遴选、协商后确定,原则上为学院政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或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各系也可根据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求,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与学院合作关系密切的企业作为“互聘互兼”的合作单位。

第五条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协议书按学院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

协议包括兼职人员的互聘,兼职人员职务及职责,兼职人员考核及管理,兼职人员待遇等内容。

通过校企双方的组织行为,对等互聘对方人员,统筹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使兼职人员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保证兼职人员的工作成效和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校企人员互聘管理办法》

《校企人员互聘管理办法》

《校企人员互聘管理办法》在校企合作机制保障下,为实现师资队伍整体结构优化,构建“校企互动、身份融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结合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企人员互聘制度的实施,以“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紧密稳定、深度融合、校企双赢”为原则,互相选派人员、双向兼职、双重身份,使兼职人员有地位、有荣誉、有锻炼、有提高,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组合优势,形成“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条校企人员互聘合作单位,原则上为学院理事会或理事分会成员单位。

各系部也可根据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求,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与学院合作关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作为互聘互兼的合作单位。

第三条实施校企人员互聘,应由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统筹安排,使兼职人员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保证兼职人员的工作精力和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协议包括兼职人员职务及职责、兼职人员管理及考核等内容。

第四条学院将进一步完善专兼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一般教师的岗位责任制,校企人员互聘采取分层管理,优化培养路径。

各专业教学团队按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推荐专业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兼任企业顾问或相应技术职务,承担技术、管理咨询及具体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和教学环节的安排,推荐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熟练操作技能和一定教学能力的专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兼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承担学院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专业课教学等工作。

一般专业教师可以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身份深入合作企业,实现教师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企业顶岗实践,逐年提升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和技能层次;企业能工巧匠经教育理论培训,以兼职教师身份承担学生实践教学指导任务,逐步提升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比例,实现专业技能课主要由兼职教师承担的目标。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将学生培养成技术工人的职业教育模式,通过将学生派往企业实习和接受校内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

在现代学徒制中,校企教师互聘互用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机制,它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同时也能够提升校企合作的质量和效果。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管理机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企教师互聘的机制。

这是校企合作的第一步,即学校和企业之间相互协商,派遣教师到企业进行指导和培训,也允许企业的教师到学校进行教学和指导。

通过这种方式,学生能够真实地感受到实际工作环境,同时能够学到最新的技术和知识。

而企业的教师也能够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进而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2. 校企教师的职业发展机制。

在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过程中,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职业发展机制,鼓励教师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并为他们提供发展的机会和空间。

可以通过评优奖励的方式,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同时也可以通过职称晋升等形式,给予教师更好的发展机会。

3. 校企教师的培训和交流机制。

为了提升校企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在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管理机制中,应该建立起一套专门的培训和交流机制。

可以定期举办教师培训班和教研活动,邀请企业的专家和教授到学校进行培训和讲座,并且可以组织教师交流活动,让教师们互相学习和借鉴经验。

4. 校企教师互评机制。

在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过程中,应该建立起一套互评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这样既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也可以让学生和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教师的表现和水平。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管理机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需要得到合理的解决。

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也是关键因素,需要在选拔和培养上下功夫。

教师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和沟通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管理机制是现代学徒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机制,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就业能力。

高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高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聘用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专职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聘用原则第三条高校聘用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3.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4. 符合学校岗位要求。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五条聘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用人员需求,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2. 招聘宣传:学校人事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时间、地点等信息。

3.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 招聘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

5.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6. 录用审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

7. 办理聘用手续:审批通过的聘用人员,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八条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九条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 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2. 聘用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3.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4.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5. 违约责任等。

第十条聘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聘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聘用人员管理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保守学校秘密;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教职工双向聘任办法

教职工双向聘任办法

教职工双向聘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上级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分总则、双向聘任的基本原则、双向聘任的基本条件、双向聘任的工作组织、双向聘任的基本程序、竞争上岗的方法和步骤、双向聘任的纪律要求四部分共33条第二章双向聘任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因事设岗、按岗聘任原则,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按岗聘任,坚持定编、定岗、定量、定员的原则,杜绝因人设岗。

第四条民主公开、择优聘任原则。

竞争上岗过程中坚持民主监督、公开聘任、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优化组合、严格考核。

第五条在编为主、社会为辅原则。

聘任对象坚持以在编人员为主、向社会招聘为辅的原则。

教学人员优先聘任本校具有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根据需要向社会招聘学校急需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教师职务资格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有专业特长的技能型教师,工勤人员以内部消化为主,优先聘任本校在编教职工,然后向社会招聘学校急需的勤杂人员。

第六条双向选择、遵守聘约原则。

聘任过程中,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教职工,教职工也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学校有聘任、缓聘、解聘、不聘的权力,教职工有择聘、受聘和拒聘的权力。

双方签订聘约后,不得无故违约。

第七条任人唯贤、人尽其才原则,在聘用过程中,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做到任人为贤,人尽其才。

第三章双向聘任的基本条件第八条教职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聘任上岗:(一)教职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和国家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

工勤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上岗专业技术资格证,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

第四章双向聘任的组织机构第九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常务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第十条成立以教学副校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全体科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双向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

校企互聘管理制度

校企互聘管理制度

校企互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积极开展校企双向互聘,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互聘范围本校与企业之间的互聘,指在合作办学、科研合作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双方校企共同协商,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实现在相应职务上的校企互聘。

三、互聘条件(一)校企双方要求1.学校对于企业引进的教师,需确保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者更佳。

2.企业对于引进学校教师,需确保其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专业要求校企双方必须确保被互聘教师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与企业、学校业务领域、层次要求相适应。

(三)报名程序1.由学校和企业提出互聘申请。

2.学校进行筛选,确定推荐名单,由企业提供教师互聘岗位明细,学校提供学校提供简历等信息。

3.由企业与学校共同确定招聘人选,签订《校企教师互聘合同书》。

(四)教师权限1.被学校互聘的企业教师使用学校教师资格,享有学校教师的权利。

2.被企业互聘的学校教师使用企业职工身份,享有企业职工的权利。

四、互聘期限校企互聘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一年,若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确保双方的合作关系。

五、互聘管理及考核(一)双方签订互聘合同后,应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进行教师绩效考核,对互聘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互聘。

(二)互聘教师在校期间,由学校安排工作任务,培训,教研等活动。

(三)学校或企业给予互聘教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互聘教师权益。

六、互聘教师退出机制(一)互聘教师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另一方企业或学校办理相应手续退回原单位。

(二)如有互聘教师因个人原因退回原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离开之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七、保密责任(一)互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任何知悉的商业秘密、学校机密、个人隐私信息等保密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擅自使用。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现代学徒制是一种融合了学校教育和企业实践的教育模式,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

在这个教育体系中,学校和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是现代学徒制的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并探讨其意义和作用。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学校和企业资源共享。

学校和企业拥有各自的优势资源,学校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而企业则具有实践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通过校企教师互聘互用,可以实现资源的互补和共享,学校老师可以走进企业进行实践教学,企业教师也可以到学校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升。

通过进入企业进行实践教学,学校教师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从而提升教学水平和素质。

而企业教师到学校进行教学也可以促进其与学术界的交流,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视野。

这种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拓宽教师的职业发展视野,促进其教育理念的更新和转变,为学徒制教育的推进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促进校企合作关系的深化。

传统的学校和企业之间往往是割裂的,存在教学内容无法与实践经验对接的现象。

而通过教师的互聘互用,可以促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和深度交流,促进教学内容和实践经验的对接,从而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和实用的教育资源和就业机会。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作为现代学徒制的受益者,可以通过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获得更加全面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在这样的教学体系中,学生不仅可以获得学校老师专业的教学内容,还可以从企业教师那里获得实践经验和行业内部的信息,从而更好地满足就业市场的需求。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是现代学徒制的重要环节,其意义和作用不可忽视。

通过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促进学校和企业资源共享,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升,校企合作关系的深化,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和推广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现代学徒制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是指在学徒制培训中,学校教师和企业教师之间可以互相聘用和使用的一种管理模式。

该机制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两方的优势,提高学徒制的培训效果。

首先,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实现知识和经验的共享。

学校教师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而企业教师则具备实际操作和技能培训的经验。

通过互相聘用和使用,学校教师可以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操作的能力,而企业教师则可以将实际操作经验系统化为教学内容,从而提高学徒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其次,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促进教学资源的共享。

学校和企业在师资和设备方面可能存在差异,通过互相聘用和使用,可以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

学校可以利用企业教师的实际操作经验和设备资源,提供更加实用的教学内容和设备条件;而企业可以借助学校教师的理论知识和教学设施,提升自身的企业培训水平。

通过共享教学资源,可以提高学徒制的培训质量和效果。

再次,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学徒制实施的基础,而教师是校企合作的重要桥梁。

通过互相聘用和使用,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更加紧密的校企关系。

教师的互相了解和交流,可以促进教学内容和培训方法的相互借鉴,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多的创新和发展机会。

最后,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提高学徒的就业竞争力。

学徒制培训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学徒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

通过互相聘用和使用,学校和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学徒的培训情况和能力水平,为他们提供更加适合的实习和工作机会。

同时,学徒在跨校企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实践,可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工作环境和要求,提高就业竞争力。

校园招聘与校企合作制度

校园招聘与校企合作制度

学校招聘与校企合作制度1. 前言为了更好地与高校合作,吸引优秀的毕业生加入企业,并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订立本规章制度。

学校招聘与校企合作制度将规范招聘流程、确保信息透亮、加强校企合作双方的沟通与协调,旨在为企业和高校供应共赢发展的机会。

2. 招聘策略2.1 企业将依据公司战略和业务需求,订立年度招聘计划并报批。

2.2 招聘计划应包含招聘职位、需求数量、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薪酬福利等具体细节信息。

2.3 企业将依据招聘计划,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洽谈校企合作事宜,并明确招聘渠道、时间布置等细节。

2.4 招聘岗位信息将通过学校招聘网站、学校招聘宣讲会、线上线下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发布。

3. 招聘流程3.1 企业招聘团队将参加高校组织的学校招聘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学校招聘宣讲会、双选会等。

3.2 企业招聘团队需提前向高校招聘相关部门报备参加学校招聘活动的时间、地方、参加人员等信息。

3.3 企业招聘团队需在活动现场设立招聘咨询台,接待学生咨询,并供应宣传资料和岗位申请渠道。

3.4 企业招聘团队将依据岗位要求和学生表现,进行初步筛选和笔试面试等环节,确保候选人的素养符合岗位要求。

3.5 企业招聘团队将依据筛选结果,及时与候选人进行沟通和反馈,并依据需要进行二面、终面等环节的布置。

3.6 企业招聘团队将依据岗位需求、候选人表现等多方面考虑,最终确定录用人选,并与候选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3.7 企业将依据实际情况,及时统计和上报招聘数据,以便跟踪和评估招聘效果,并为高校供应反馈看法。

4. 校企合作4.1 企业将与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包含但不限于校企合作项目、实习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计划等。

4.2 企业将与高校共同订立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方式和机制。

4.3 企业将定期组织校企沟通会议,与高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4.4 企业将乐观参加高校的教学活动,并为高校供应专业引导、就业引导、实际操作等支持和帮忙。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科技的不断发展,现代学徒制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与重视。

校企合作是现代学徒制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而校企教师互聘互用则是校企合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它能够有效地将校企间的资源整合起来,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在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中,校方和企业的管理机构需要达成共识和沟通,制定出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和具体措施,以有效地组织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

首先需要建立合作机制,校企合作需要一种有效的机制来促进校企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在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过程中,学校需要将教师的教学需求、教学方向、教育理念等方面的信息传达给企业,同时企业也需要将自身的实际需求、行业动态和工作流程传达给学校。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建立一定的协调机制和沟通渠道,以推进校企之间的彼此了解和相互协作。

其次需要注重教学目标的对接,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基础之一是教学目标的对接。

学校需要清楚地掌握各自教学目标的异同,通过对教学内容和理念的比较分析,来制定出合理的教学目标。

企业可以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教学目标,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工作环境,将所学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

两者的教学目标应该相互匹配、相互协调,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再者,需要明确教师的职责和角色,校企教师互聘互用需要教师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角色,不同角色需要承担不同的任务和责任。

对于学校来说,教师需要设计课程、授课、完成评估、跟进学生情况等任务;对于企业来说,教师需要了解实际工作情况、传授实际技能、指导实际操作、督促实际工作等任务。

在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职责和角色,以确保教学效果的提高和学生能力的提升。

最后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校企教师互聘互用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如教育教学效果、教材研发、师资队伍建设等。

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管理、实际操作能力、教材研发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师资能力。

校企互聘互派人员聘任协议

校企互聘互派人员聘任协议

校企互聘互派人员聘任协议
校企互聘互派人员聘任协议
(甲方)为了提高效率和质量,特聘任学院系(乙方)XX名专任教师为。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的主要任务:
1、
2、
3、
二、聘期:
甲方聘任乙方为XXX,聘期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聘任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办理续签手续。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实施项目时,需乙方参与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或派遣相关教师帮助甲方。

2、甲方因工作情况变化,或乙方因身体等原因变更协议条款或提前解除聘任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学院系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20 年月日20 年月日。

现代学徒制下校企互兼互聘共用师资队伍的研究

现代学徒制下校企互兼互聘共用师资队伍的研究

现代学徒制下校企互兼互聘共用师资队伍的研究摘要:现代学徒制下校企互兼互聘共用师资队伍建设是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根本出发点。

制定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探索校企互兼互聘共用师资队伍的重要举措,对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试点互兼互聘师资队伍一、现代学徒制下校企互兼互聘共用师资队伍的必要性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是指校企深度合作,互相选派人员,以双向兼职、双重身份、双岗一体的形式,形成互兼互聘的专业师资队伍,推进现代学徒制。

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对人才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为了全面落实“四个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需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师资队伍建设是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根本出发点。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需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一线教师,他们不仅掌握着当前专业技术领域最前沿的信息,还可以把实际的工作带进学校纳入实践教学,更能把先进的企业理念、企业文化和企业资源带进课堂。

因此,建设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都能适应现代学徒制的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是非常必要的。

二、现代学徒制下校企互兼互聘共用师资队伍的有效措施1.制定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健全校内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推进校企人员互兼互聘,我校制定了《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

在该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互兼互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互兼互聘人员的工作职责、互兼互聘人员的待遇、互兼互聘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等。

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制定使校企双方互兼互聘人员有岗位职务、有工作职责、有具体任务、有相应待遇,建立校企“交叉任职”机制,能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合力打造一支“双师为基、专兼结合、特色鲜明、梯队合理”的校企共用师资队伍。

2.探索推行铁路特色的“双导师”制度。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职业培训模式,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和企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深度融合。

在学徒制中,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机制,对于促进学徒制的有效实施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是指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教师可以相互交换,即学校教师到企业进行教学实践,而企业教师则到学校进行理论教学。

这种机制的目的是实现校企教师之间的互补,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提高学徒制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培养效果。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可以促进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和交流。

学校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教学,可以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从而将这些需求和要求纳入到教学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而企业教师则可以到学校进行理论教学,将企业的最新技术和管理经验传授给学生,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

通过这种互聘互用的方式,校企之间可以更加紧密地合作,促进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实践方法的改进。

在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校企教师之间的专业知识和背景差异可能会导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不一致。

这需要学校和企业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进行教学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以确保教学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需要双方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才能够顺利开展教学工作。

学校和企业需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摘要】推广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学徒制的教学质量和实践效果,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

对现代学徒制的促进作用也将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在职业教育中的应用将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推广,为培养更多高质量技术人才贡献力量。

【关键词】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教师互聘、教师互用、管理机制、发展趋势、促进作用。

1. 引言1.1 研究背景现代学徒制是一种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培训的教育方式,旨在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人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革新的加速,现代学徒制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

传统的学徒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教育资源匮乏、师资力量不足、学校与企业合作不够紧密等。

为了解决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校企教师合作成为了一种新的教育模式。

校企教师合作通过学校和企业教师之间的互相聘用和互相利用,将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整合起来,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教育培训。

在这一背景下,研究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可以更好地促进校企教师合作,提升学徒制教育质量,培养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级技术人才。

1.2 研究意义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学习者的实际技能水平。

学校和企业教师的合作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更为全面和深入的技能培训,从而更好地适应职业发展的需求。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有助于促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与交流。

通过教师的互相招聘和利用,可以实现教师之间的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还可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学校和企业教师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可以促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为学习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服务。

高职院校校企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

高职院校校企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校企合作双方人才互聘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校企双重考核则是保证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骨干校建设中三层合作多方共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特制定《学院校企双方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度》。

一、学校对从行业企业中所聘任的兼职教师的考核学校对从行业企业中所聘任的兼职教师的考核内容:(一)负责本专业校企合作相关事宜(二)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学校从行业企业中所聘任的兼职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相应的工作量,从事专业课的教学,并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依据被聘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规定的课酬标准计发课酬。

(三)指导学生进行校外实习的人数与质量(四)课程建设受聘兼职教师参与所在专业的精品课程的建设,并为精品课程建设提供相关实践材料。

(五)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受聘兼职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室(实训室)建设方案的制定,参与实验室(实训室)工作。

二、学校对被行业企业所聘任的技术顾问或技术指导的考核学校对被行业企业所聘任的技术顾问或技术指导的教师在聘期内每年年末向所聘企业寄送考核表,由所聘企业对受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一)下企业锻炼的时间受聘教师每年深入所聘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

(二)对所聘企业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受聘教师当所聘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时,受聘教师必须与企业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三)对所聘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的次数受聘教师每年对所聘企业进行技术指导的次数不得少4次。

(四)是否为所聘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受聘教师当所聘企业遇有技术难题时,本人是否能亲自解决或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进行解决。

(五)是否参与企业进行科技攻关受聘教师当所聘企业遇有科技攻关项目时,如与本人的专业相关,受聘教师必须参与。

(六)为企业所创造的效益受聘教师应通过为企业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和开展科技攻关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

(七)合作的满意度受聘教师的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个人的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评选双师素质教师、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及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规定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规定

学校校企合作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增强学生专业技能,实现生产育人的目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企合作是适应技工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一种办学模式,是技工类学校标志性内涵的体现。

在校企合作中,技工学校是主动方,专业及专业教师是主体。

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

第二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从整体上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人才就业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校企合作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

校企合作项目必需符合人才培养和生产育人的要求,全过程贯彻人才培养的教学功能。

学校着力发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实训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发挥实践经验、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处,负责学校的校企合作工作。

校企合作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学校校企合作规划;(二)起草和修改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三)对各系部带队教师和顶岗实习学生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用人单位对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系部反馈。

(四)督促和指导系部校企合作方案的实施;(五)建立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管理好重要的校企合作客户;(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协调解决校企合作的重要问题等。

(七)组织市场调查,为人才培养、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第五条教务处主要职责:(一)制订学校校企合作教学管理制度;(二)协助系部与企业共同制定并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三)根据市场需要,促进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四)指导系部制订校外实训教学计划等。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分析现代学徒制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将学生与企业结合起来的职业教育模式,通过学徒在企业中的实践学习,培养其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校企教师的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是保证学徒制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校企教师互聘的目的是确保学徒制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培养效果。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可以让企业的经验和教育理念融入到教学过程中,让学生能够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实际的工作任务。

校企教师在互聘过程中也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的方式有多种形式,如企业派教师到学校进行教学,学校派教师到企业指导学生实践等。

这样的方式可以使教师充分了解双方的要求和期望,减少教学和实习中的矛盾和摩擦。

通过多次的校企互派,教师之间可以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紧密的校企联合体,为学徒制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需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评估体系。

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任务,以及校企教师的互动方式和周期。

评估体系可以通过考核教师在教学和实践中的表现,评估其对学生的指导和培养效果。

这样的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和实习中的问题,提高学徒制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果。

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需要得到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和配合。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校企合作和教师互派的落地实施。

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为教师的互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只有政府、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健全的校企教师互聘互用管理机制,推动现代学徒制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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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人员互聘管理办法》在校企合作机制保障下,为实现师资队伍整体结构优化,构建“校企互动、身份融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结合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企人员互聘制度的实施,以“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紧密稳定、深度融合、校企双赢”为原则,互相选派人员、双向兼职、双重身份,使兼职人员有地位、有荣誉、有锻炼、有提高,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组合优势,形成“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条校企人员互聘合作单位,原则上为学院理事会或理事分会成员单位。

各系部也可根据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求,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与学院合作关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作为互聘互兼的合作单位。

第三条实施校企人员互聘,应由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统筹安排,使兼职人员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保证兼职人员的工作精力和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协议包括兼职人员职务及职责、兼职人员管理及考核等内容。

第四条学院将进一步完善专兼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一般教师的岗位责任制,校企人员互聘采取分层管理,优化培养路径。

各专业教学团队按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推荐专业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兼任企业顾问或相应技术职务,承担技术、管理咨询及具体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和教学环节的安排,推荐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熟练操作技能和一定教学能力的专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兼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承担学院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专业课教学等工作。

一般专业教师可以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身份深入合作企业,实现教师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企业顶岗实践,逐年提升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和技能层次;企业能工巧匠经教育理论培训,以兼职教师身份承担学生实践教学指导任务,逐步提升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比例,实现专业技能课主要由兼职教师承担的目标。

第五条校企互聘互兼人员经对方确认后,校企双方对等互聘为实质性的兼职,做到有职务、有职责、有权限,有具体的工作项目任务。

校企双方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调整、轮换兼职人员。

第六条校企双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兼职聘任期限。

聘期内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特点,实行长期与短期结合、定人与人员轮换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固定坐班与弹性工作时间相结合等灵活多样形式。

学院专任教师要充分利用寒、暑期进行挂职锻炼、顶岗实践,按企业作息时间进行考勤。

学院根据企业兼职教师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

第七条校企双方组成联合管理、考评组,对兼职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及考核。

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兼职人员工作任务书,明确具体考核要求。

兼职人员根据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时间安排、预期物化成果。

校企双方委托对方对兼职人员在兼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校企分别抽查。

兼职期满,兼职人员提交工作总结,工作记录、工作成果等资料,并进行述职。

校企双方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兼职人员的学院工作、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并作为计发工作津贴的依据。

第八条校企分别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利于开展工作。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评聘校企兼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规定校企人员互聘及岗位轮换管理办法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校企“人员互聘、职务互兼”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有效地建立起一支具有“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努力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发挥高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功能,结合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的根本途径。

校企“人员互聘、职务互兼”制度,是通过签定校企合作协议,以高职人才培养为主旨,以“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紧密稳定、深度融合、校企双赢”为原则,互相选派人员,双向兼职双重身份,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使兼职人员有地位、有荣誉、有锻炼、有提高、有待遇、有实惠,从而建立起校企合作、专兼结合,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组合优势,形成“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培养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校企“人员互聘、职务互兼”制度,是加强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学院专业教学团队实行校企“双专业带头人、双骨干教师”制度。

每个专业教学团队至少有2名在行业企业有影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兼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要承担相关专业的行业技术咨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课程教学以及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申报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必须以“人员互聘、职务互兼”校企双专业带头人、双骨干教师结构为基本条件。

第四条互聘互兼协议的签订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求,原则上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和学院合作关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作为互聘互兼的合作单位,由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通过校企双方的组织行为,对等互聘对方人员,学校、企业统筹安排兼职人员的企业工作和学校教学工作,能使兼职人员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保证兼职人员的工作精力和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协议包括兼职人员的互聘,兼职人员职务及职责,兼职人员考核及管理,兼职人员待遇等内容。

第五条兼职人员的互聘1、学院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推荐、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由企业聘请其兼任技术负责人、车间主任等技术、管理岗位职务,承担具体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

2、企业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和教学环节的安排,推荐、选派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业务素质好、表达能力强、经验丰富、具有教学能力的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专家,由学校聘请其兼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承担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践教学等工作。

3、所选派的人员经对方确认后,校企双方对等互聘为实质性的兼职,做到有职务、有职责、有权限,有具体的工作项目任务。

4、校企双方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调整、轮换兼职人员。

第六条互聘人员聘期的确定校企双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兼职聘任期限。

1、可以企业某批产品生产,或某项目的技术改造、开发,或企业管理改革等具体项目、工作任务为载体,以任务的完成时间为聘期,由学校选派、企业聘请教师共同参与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

2、学院可以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工作的需要,确定企业兼职教师的聘期。

3、聘期内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特点,实行长期与短期结合、定人与人员轮换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固定坐班与弹性工作时间相结合等灵活多样形式,至少保证每周到对方单位工作1天。

学校兼职人员要充分利用暑期进行挂职锻炼,按企业作息时间进行考勤。

学校根据企业兼职教师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

第七条兼职人员工作职责1、结合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共同研讨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2、共同完成专业建设、核心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并取得成果;3、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在相关专业进行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的过程中,提供切实的论证分析和相关的技术指导,建设符合毕业生顶岗实习要求的顶岗实习基地;4、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每学期教学环节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骨干兼职教师讲授实践技能课程;5、进行科研项目方面的合作,或为科研工作提供理论或技术上的指导、咨询,帮助开展科研项目的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通过专利技术转让、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6、共同申报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

第八条互兼互聘人员的管理与考核校企双方委托对方对兼职人员在兼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1、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兼职人员工作任务书,兼职人员根据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时间安排、预期物化成果、考核要求具体明确。

2、兼职人员按周填写工作手册,每半年向双方管理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和阶段性成果资料,由管理部门按进度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报告。

3、兼职期满,兼职人员提交工作总结,提交工作记录、工作成果等全部资料,并进行述职答辩。

4、校企双方组成联合答辩组,对兼职人员的学校工作、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并作为计发工作津贴的依据。

5、为兼职人员建立学校工作室和企业工作室,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提供必须的教学资料、科研资料,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利于开展工作。

6、企业兼职教师定期参加教研活动,学校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高职教育理论和教学能力的培训,使兼职教师更好地掌握高职教育规律,熟悉高职学院的学生特点,掌握适合的教学方式,提高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将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课程内容有机融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7、主动做好兼职教师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交通、生活等方面问题,经常召开座谈会,搜集兼职教师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互兼互聘人员的待遇校企双方对兼职人员支付一定的津贴、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学院在产学合作基金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支付互兼互聘教师的工作报酬。

1、学院为企业兼职专业带头人、兼职骨干教师按规定标准每月发放兼职津贴。

参与精品课程、科研项目、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示范建设等工作的津贴,按学院教师工作津贴的计算办法另行发放。

2、到企业兼职的教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部分或全部教学工作量,工资与津贴全额发放;由学院负责联系,享受企业的相应待遇,并根据主持或参与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设备改造,创新、技改项目的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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