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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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步骤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和步骤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

合同的订立程序和步骤至关重要,下面我将从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和步骤进行详细分析。

一、洽谈阶段1. 确定合同主体在洽谈阶段,买卖双方首先需要明确确定合同的主体,即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协商货物价格买卖双方需要就货物的价格进行协商,包括确定货物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地点等。

3. 确定交付方式在洽谈阶段,买卖双方还需要确定货物的交付方式,包括运输方式、装卸费用、交付时间等。

二、合同签订阶段1. 缔约意愿在确定好上述基本条款后,买卖双方应表达出缔约意愿,表示双方同意以上条款并愿意签订合同。

2. 草拟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专业人士草拟合同,明确约定货物的基本条款,确保合同的清晰和完整。

3. 合同签署经过双方协商后,合同正本应由买卖双方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正式签署合同。

三、履行阶段1. 合同生效合同在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支付货款、交付货物、保证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等。

3. 解决纠纷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总结回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和步骤,至关重要。

在洽谈阶段,确定合同主体、协商货物价格和交付方式是关键步骤。

而在合同签订阶段,表达缔约意愿、草拟合同和正式签署合同则是决定合同生效的关键。

在履行阶段,买卖双方应通过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和步骤,买卖双方应予以足够重视和严谨执行。

个人观点和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和步骤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充分洽谈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履行。

我个人认为,对合同订立的每一个步骤都应该认真对待,保持透明和诚信,以确保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有效执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为货物的买卖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下面将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和相关事项。

一、引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和卖方就货物的买卖事项达成的约定。

合同的订立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基础,合同内容的明确和完备对于双方的利益保障至关重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描述、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质量要求、包装方式、运输方式、验货标准、违约责任等细则。

买卖双方在协商中应慎重考虑合同内容,力争达成互利共赢的合作意向。

三、合同的订立过程1. 洽谈阶段买卖双方进行初步沟通,明确意向和需求。

在此阶段,买卖双方应相互了解对方的信誉和实力,以确保合作的可靠性。

2. 合同起草起草合同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合同起草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注重条款的明确和完整。

合同的条款应根据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满足各自的需求。

3. 合同谈判买卖双方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的讨论和磋商。

谈判的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合同条款。

在谈判中,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4. 合同签署经过谈判后,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合同的正式签署。

签署时应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双方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逐条确认,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5. 合同履行合同签署后,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买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卖方应按时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四、合同的履行和风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履行过程中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例如,交付过程中的运输风险、货物质量问题、支付风险等。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风险的承担责任和解决方法,以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五、合同的争议解决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争议的解决常常会面临跨国法律和国际贸易法的问题。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合同中应注明争议解决的方法和地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作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作业

第十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一、名词解释1、询盘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发盘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思表达,即构成发盘。

3、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就是说,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4、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A、接受生效的时间B、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于()生效。

A、合理时间内B、向发盘人发出时C、送达发盘人时D、发盘人收到后以电报确认时3、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发盘于()生效。

A、向特定的人发出时B、合理时间内C、送达受盘人时D、受盘人收到并确认时4、关于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是()。

A、逾期接受无效B、逾期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C、逾期接受完全有效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发盘人5、关于接受生效的时间,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其中()采用“投邮生效”的原则。

A、英美法B、大陆法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D、我国的《合同法》6、某发盘人在其订约建议中加有“仅供参考”字样,则这一订约建议为()。

A、发盘B、递盘C、邀请发盘D、还盘7、向广大公众发出的商业广告是否构成发盘的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其中大陆法规定()A、向公众作出的商业广告,只要内容确定在某些场合下可视为发盘B、凡向广大公众发出的商业广告,不得视为发盘C、商业广告可完全视为一项发盘D、商业广告本身并不是一项发盘,通常只能视为邀请对方提出发盘8、当一项发盘未具体列明有效期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采用口头发盘时,()方为有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一、合同主体信息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由双方商定)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全称)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全称)二、合同背景本合同是基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和双方自愿、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签署的,旨在确立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以及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的约定。

三、定义和解释1. 甲方:指合同中的卖方,具体信息如上述第一条所示。

2. 乙方:指合同中的买方,具体信息如上述第一条所示。

3. 商品:指甲方拟向乙方出售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4. 单价:指乙方购买商品时,每单位商品的价格。

四、商品描述1.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交货方式1.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由双方商定)2.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由双方商定)六、支付方式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及索赔1.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立即进行验收。

如对货物有任何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 甲方收到乙方的退货通知后,有权进行货物复验。

如果确实存在上述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执行退货和退款事宜。

八、风险和所有权转移1. 风险转移:自货物交付之时起,乙方承担货物的所有风险。

第十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十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非实质性变更
《公约》中指出“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 答复,如所载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改变发盘的条件, 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 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案例:
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 每公吨2 400美元 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 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三日内答复。 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 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2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 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 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 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 争议。
( We thank you tor your 1nqmry of July 10th, asking US to make you a firm offer for black tea. We have sent a letter this morning, offering you 120 metric tons of black tea ,at USD 958 net per metric ton CFR Shanghai for shipment during November/December subject to your order reaching here by July 30th.)
(二)发盘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Offer)又称报盘、发 价、报价,法律上称为“要约”。
1.发盘的定义及条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
条第一款:“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 盘人在被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志,即构成发盘。 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 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 十分确定。”

国际经济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国际经济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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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13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 签订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 人必须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 人等订立合同必须受到限制;如果当事人是法人, 各国法律一般认为,必须通过其代理人,在法人 的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即越权的合同不能发生 法律效力。 •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 对价(Consideration)是英美法的概念,是合 同成立的一个重要要素,英美法称之为对价,法 国法称之为要因。
(四)逾期接受
• 逾期的接受又称为迟到的接受(Late Acceptance),是指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的 时间已经超过了发盘所规定的有效期,或者在 发盘未规定有效期时,已超过了合理的时间。 按照各国的法律,逾期的接受不能认为是有效 的接受,而只是一项新的发盘。
(五)接受的撤回 接受的撤回也就是受盘人在对原发盘 人发出接受通知时,采取某种方式阻止该 接受生效的行为。 《公约》第22条规定:“如果撤回通知于 接受原发盘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 接受得予撤回。”
一、合同的定义 •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 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所达成 协议”。 • 按照英美法给合同下的定义,合同是双方 的一种合意。 • 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赋予了合同很高的地 位。把“契约自由、契约至上”作为他们 一项重要原则。
• 二、发盘(offer)
• (一)定义 • 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将 交易的全部条件十分明确肯定地向另一 方所作的一种意思表示,只要对方表示 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这种意思表示即 称为发盘。在《商法》中也称为要约或 发价。
三、还盘(Counter Offer)
还盘,又称还价,在法律上称为反要约。 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 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第3篇第13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3篇第13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 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 根据《公约》规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 生效。如发盘由于在传递中遗失以至受盘 人未能收到,则该发盘无效。 * 不同时具备发盘的四项条件(特别是“表明 订立合同的意旨”和“内容十分确定”两 项条件),只能视为发盘邀请而不能视为 发盘。
(三)发盘的法律效力
• 发盘在其有效期内,发盘人不得任意撤消 或修改其内容。发盘一经对方在有效期内 表示接受,发盘人将受其约束,并承担按 发盘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构成接受的要件1
•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 2、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所有交易 条件(有条件的接受不能构成接受,只能 算作还盘);
(二)构成接受的要件2
• 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做出,并在有效 期内传达到发盘人手上。 • 在用信件或电报等方式进行磋商时,各国对接受生 效时间的规定: ①英美法系:采用投邮生效的原则 – a如发盘规定须作出接受的时间:当信件投邮或 电报交发,接受即告生效。即使接受的函电在 邮递过程中延误或遗失,也不影响合同成立。 – b如发盘中规定接受必须于有效期内传达到发盘 人,则接受的函电传达到发盘人时,接受方能 生效。 ②大陆法: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 – 表示接受的函电必须在发盘有效期内到达发盘 人,接受才生效。 ③公约: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 ④我国:根据我国合同法,我国也采用到达生效的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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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订立合同的步骤
一、询盘Inquiry 二、发盘Offer 三、还盘Counter Offer 四、接受acceptance
一、询盘Inquiry
•P302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准备出售商品的商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 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 律上的约束力。 • 询盘的内容包括:商品的价格、商品的品质规格、 商品的数量、商品的包装等等成交条件,或者通 过询盘来索要样品。但大多数情况,只是询问价 格,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称作询价。 • 询盘在法律上叫“要约邀请”,对买卖双方无法 律约束力,但在商业习惯上,被询盘一方接到询 盘后应尽快给予答复。询盘不是每笔交易必经的 程序,若贸易双方非常熟悉,不需要向对方探询 交易条件,可以直接进入到订立合同的第二步— —发盘。

第十三章-买卖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第十三章-买卖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10天”。根据《公约》规定,这个期限应从电报
交发时刻和信上载明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
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所载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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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的有效期(续)
❖ 采用电话、电传发盘时,则从发盘送达受盘
人时起算。如果由于时限的最后一天在发盘
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应顺延
至下一个营业日。
❖ (3)不明确规定有效期限,在合理时间内
买方询盘
❖ —例如:请报中国东北大豆FOB大连的最低
价。
❖ 卖方询盘
❖ —例如:可供9
3、询盘时应注意的问题
❖ 可以向一个或数个交易对象同时询盘。
❖ 询盘的内容可以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
量、包装、交货期以及索取样品、商品目录
等,而多数是询问价格,但询盘内容要简单
有效。
❖ 在实际业务中,为了防止发生争议,我方一
般明确规定有效期,并规定以某时间复到我
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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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盘的生效
❖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
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 明确发盘生效时间的意义:
❖ ①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
❖ ②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
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发盘被受盘人拒绝;
—受盘人作出还盘;
—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发盘失效;
—发盘被接受以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
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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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盘时应注意的问题
❖ 要符合发盘的基本要求,主要交易条件完备,
内容清楚确切。
❖ 明确规定接受的有效期限,并明确以收到时

第13讲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13讲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是询问价格、了解市场、邀请发盘,对双方无约束力。 发盘(offer):又称发价、报盘、报价,是交易的一方向 另一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肯 定意思表示。在法律上称“要约”。 发出发盘的一方为发盘人,收到的一方为受盘人。由买方 发盘习惯俗称为递盘(bid)。 还盘(Counter offer):受盘人对发盘条件不能完全同意, 而对之提出相应的修改或变更意见,可以反复进行——讨 价还价。 接受(Acceptance) 交易一方无条件同意对方在发盘或还盘中所提出的交易条 件。在法律上称为“承诺”。 注意:发盘与接受是必备程序,询盘与还盘是非必备程序。


表示接受的术语
accept;
agree; confirm
(二)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



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对发盘做出实质性修改视为还盘,但对于非实质性 修改,除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其 间的差异的外,一般视为有效接受; 而且合同的条 件以该发盘和接受中所提出的某些更改为准。 必须在有效期内接受 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原发盘所要求的方式 用声明(Statement)做出表示,即受盘人用口头或 书面形式向发盘人同意发盘。 用做出行为(Performing an Act)来表示,通常指 由卖方发运货物或由买方支付价款来表示。 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表示发盘的术语

重点、难点掌握以下四点
(一)构成发盘(实盘)的条件
1.明确表示发盘人受其约束(intention)
表明受盘人接受时,在有效期内,承担与受盘 人订立合同的责任 常使用“发盘”,“实盘”,或明确表明有效期 等 不应出现保留或限制性条件

国际贸易 13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国际贸易   13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二) 开局阶段
正式谈判阶段又称实质性谈判阶段,是整个谈判过程中的重点和高潮。 是指从开局阶段结束以后,到最终签订协议或谈判失败为止,双方就交易的内容和条件进行谈判的时间和过程。
(三)正式谈判阶段
1、正确发盘 2、反复磋商 3、善于运用说服技巧
(三)正式谈判阶段
(1)不要以自己为中心推论对方的意图 (2)换位思考问题 (3)相互讨论彼此的见解和看法 (4)协议是双方想法的反映
(五)发盘的失效 任何一项发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都会失效,发盘人将不再受该发盘的约束: 过期; 拒绝; 还盘; 不可抗力; 法律实施;
《公约》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买卖双方均可发出询盘,通常词句是: 请告……(Please advise…) 请报价……(Please quote…) 请发盘……(Please offer…)
一、询盘(Inquiry)
二、发盘(Offer) 发盘,法律上叫要约,又叫发价或报价。 发盘,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约合同为目的,将交易的全部条件十分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所作的一种意思表示,只要对方表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这种意思表示即称为要约。 《公约》对发盘的定义: 发盘可由卖方提出,叫售货发盘;也可由买方提出,叫购货发盘。
二、制定方案
4.经营计划安排和措施落实 如销售数量和金额,增长速度,采用的贸易方式,支付手段、结算办法,销售渠道,运输方式等。 5.核算经济效益 出口盈亏率与出口换汇成本是核算中最常用的两个指标,出口盈亏额大于0,则盈利;反之,则亏损。
二、制定方案
1.自我介绍; 2.请国外银行介绍客户; 3.请国内外的贸易促进机构或友好协会介绍关系; 4.请我驻外使馆商务处或外国驻华使馆介绍合作对象; 5.通过参加国内外展览会、交易会建立关系; 6.利用国内外的专业咨询公司介绍客户; 7.利用电子商务网站获取客户信息。

第十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2024版)

第十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2024版)
解决办法:甲方应确保货物运输保险的有效性,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2.问题:乙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解决办法: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投诉,甲方应积极调查并采取补救措施。
3.问题: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
解决办法: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了解原因,协商支付方案或按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4.问题:第三方中介未能履行职责。
2.甲方应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损坏,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应在货物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及保险的相关凭证。
附加条款三:技术支持与服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使用、维护及保养方面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2.甲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乙方提出的与货物相关的问题给予解答,并提供必要的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应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4.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投诉。
5.第三方中介未能履行中介义务,导致甲乙双方损失。
6.任何一方泄露对方商业秘密。
7.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质量保证期:甲方对货物质量承担责任的一定期限。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13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撤回(withdrawal)——是指在发盘送达受 盘人之前,将其取消,以阻止其生效
➢撤销(revocation) ——是指发盘已送达 受盘人,即发盘生效之后将发盘取消,以 阻止其继续生效。
(五)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1、发盘的撤回
英美法——投邮主义——没有撤回问题 大陆法——到达主义——可以撤回 《公约》——到达主义——可以撤回
5、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人必须相信自己,这是成功的秘诀。-Thursday, June 17, 2021June 21Thursday, June 17, 20216/17/2021
• 我国A公司拟参加某宾馆的装修投标,为更 确切的估算投标标底,向美国B公司询价购 买300套卫浴设备,并说明:“这一询价是 为了更准确地估算投标的价格,投标日:8月 8日,开标日:8月25日。” B于8月1日向A 发出出售300套卫浴设备的要约。A认为价格 合理并据此计算标底,并于8月8日递交了标 书。B因货源紧张,价格上涨,遂于8月份15 日撤销要约的通知。A收到当即表示不同意 撤销要约。8月25日开标时,A中标。A于8 月26日对B公司8月1日的要约做出承诺。B 回电成要约已经撤销,合同不成立,而A坚 持合同成立。问: 合同是否成立?
英美法系的规定是在某凡向公众 发出的商业广告,不得视为发盘。
《公约》对此问题持折衷态度,该公 约第14条第2款规定:“非向一个或一个 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 发盘,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 的意向。”
为了避免发生误解, 在寄发商品价目 表时,最好在其中注明“可随时调整,恕 不另行通知”或“需经我方最后确认为准” 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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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要求合理否? 为什么? 怎样才能避免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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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验机构
(一)国外的检验机构
官方:
1.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DA
2.美国动植物检疫署 3.美国粮谷检疫署 4.日本通商省检验所
非官方:
1.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2.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3.劳氏船级社 4.英之杰检验集团IITS
半官方: 1.美国保险人公会试验室 2.日本的谷物鉴定协会。
三、检验机构
(二)我国的检验机构 1.我国目前的官方检验检疫机构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 2.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基本任务: 实施法定检验 办理鉴定业务 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检验证书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检验证书 数量检验证书 收益检验证书 价值检验证书 产地证书 卫生检验证书 消毒证书 验残证书 熏蒸证书 船舱检验证书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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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责任
美国法律
轻微的违约(Minor Breach of Contract) • 指债务人在履约中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但债权
人已经从合同履行中得到该交易的主要利益, 例如履行的时间略有延迟,交付的货物数量和 品质与合同略有出入等。
重大的违约(Material Breach of Contract) • 指由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有缺陷
款。
一、违约责任
《公约》
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 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
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 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性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 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 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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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有份CIF 合同,出售矿砂5 000 公吨,合 同装运条款规定,“CIF Hamburg,2007年2 月份:由一船或数船装运。”卖方于2 月15 日装运了3 100 公吨,余数又在3 月1 日装上 另一艘轮船。当卖方凭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 买方以第二批货物延期装运为由,拒绝接受全 部单据,并拒付全部货款,卖方提出异议,认 为买方无权拒收全部货物。
1990年9月11日,A公司开立了以C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 证。10月10日,C公司在广州装船,经中国商检正常。 11月4日货物抵达美国。11月19日-26日期间货物陆续 到达目的地伯明翰。12月21日,受A公司委托检验的 SGS提交报告:该货物品质和合同不符。当日B公司向C 公司提出异议,要求索赔。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成,提 交仲裁。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目的港或目的地后复验,如复验证明在货 物的风险转移到买方时已存在任何不符合 同的情形,卖方应负责任。
我国的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口贸易基本上都采用这一做法
(四)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离岸重量、到岸品质” 大宗商品交易
案例分析
有一份CIF合同,日本一公司出售450公吨 洋葱给澳大利亚,规定在日本装船。装船时, 经公证行检验证明洋葱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并 出具证明。但货物抵达澳大利亚港口时,货物 已经腐烂,不可食用,买方因而拒收货物,并 要求退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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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方的检验权
买方“收到货物”与“接受货物” 各国法律(包括《公约》)都授予买方
检验权 但是,买方的检验不是接受货物的前提
条件。 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的情况
下,买方的检验权称为“复验权”,复 验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复验期限,也就 是索赔期限。
案例分析
我出口A 公司向新加坡B 公司以CIF 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 公司 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C 公司。 货到新加坡后,B 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 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 亚。其后,B 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 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 书,向A 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谈谈你对该案例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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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检验条款
有关检验权的规定 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 检验机构 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 检验标准和方法
双方同意货物在装运港装运前由中国出入境检验 总局进行检验,签发的质量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 作为L/C项下议付单据的一部分,货抵目的港后买方 有权对货物进行复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数量、包 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并提供 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限为 货到目的港后20天内。
在上述情况下,买方应向卖方索赔的金 额是多少港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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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索赔条款
1.异议与索赔条款 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针对交货数量、质量或包装不符合合同 而订立
2.罚金条款 penalty clause 针对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或延 期付款。
案例分析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用电器,经检 验,发现质量严重缺陷,因买卖合同中 没有订立索赔条款,所以,有人认为无 法向外商提出索赔。
案例分析
有一美国公司A 向外国一贸易商B 购买一 批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应在 9 月底以前装船。但是卖方违反合同,推迟到 10 月7 日才装船。结果圣诞节销售时机已过, 火鸡难以销售。因此,买方A 拒收货物,并主 张撤销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撤 销合同的权利?
江苏海事学院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到岸品质、到岸重量” (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Quantity)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 检验
卖方承担到岸货物的品质、数量或重量的责任, 对卖方极为不利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承认卖方检验有效,可及时议付 保留买方复验权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项目八 商品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与仲裁
1
本项目简要介绍有关商品检验、索赔、 不可抗力与仲裁的相关知识。在进出 口合同中,这四个条款通常是所谓的 “格式条款”。
2
【知识目标】
• 理解检验时间和地点的意义及检验证书的作 用。
• 掌握索赔及其处理。 • 掌握不可抗力的认定、范围和处理办法 • 了解仲裁的性质、仲裁协议的作用及仲裁机
二、索赔相关知识
4.索赔金额
(1)索赔金额应等于因违约造成的包括利润在 内的损失
(2)应该以可以预料的合理损失为准
(3)由于受害方未采取合理的措施使有可能减 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
案例分析
某进出口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进口20台精密 仪器,每台30000 港元。合同规定:任何一方 违反合同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10000 港元。事 后卖方只能交货12台,余下8台不能交货。当 时市场价格上涨,每台价格为40000 港元。卖 方企图赔付违约金10000 港元了结此案。但买 方不同意。
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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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3 不可抗力
定义
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任何 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疏忽, 而是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 见、也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 施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 约/不能如期履约。遭受意 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 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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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我进口商向巴西木材出口商订购一批木材,合 同规定“如受到政府干预,合同应当延长,以 致取消”。签约后适逢巴西热带雨林破坏加速, 巴西政府对木材出口进行限制,致使巴西出口 商在合同规定期内难以履行合同,并以不可抗 力为由要求我方延迟合同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我方不同意对方要求,并提出索赔。
(1) 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 (2) 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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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验依据与方法
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检验
未规定强制性标准的,按买卖合同或信用证规 定办理;凭样成交的,按样品检验
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
商品 进口
生产国现 行标准
国际通 进口国 用标准 标准
出口 商品
国家 标准
部颁 标准
企业 标准
案例分析
某年10月,我国A公司从美国B公司进口一 批美国东部黄松,6942干板英尺(折合35404 立方米),价值数百万美元。原合同规定,按 美国西部标准检验。但在开L/C前,美国B公司 提出另一个标准即东部标准也可以作为验收条 款,我方同意。货抵达上海后,我国检验机构 按通用的西部标准检验,发现短少3948干板英 尺,短少率达57%,价值100多万美元。原因在 于东部与西部标准计算方法完全不同,B公司 正是利用此,使我方遭受重大损失。
非根本性违约(Non 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
指不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情况。
一、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 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 合同。
《合同法》又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 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 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致使债权人不能得到该项交易的主要利益。
一、违约责任
英国法律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 • 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
的条款。按英国法,买卖合同中关于履约的时 间、货物的品质和数量等条款都属于合同的要 件。
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 • 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中次要的、从属于合同的条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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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目标】
• 学会规定合同中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 仲裁条款。
•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加以分析和解决各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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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990年美国A公司授权B贸易公司与我国C公司签订FOB 广州合同,购买280吨金属硅,信用证结算。货物在装 运前由中国商检局检验,货到目的港(合同规定为美 国港口)后,买方可委托SGS对货物复检,如发现质量 与合同不符,则买方有权索赔,期限是货到目的港后 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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