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孕情环情监测查体通知 精品
计划生育检查通知
关于为全县女性干部职工免费开展“三查一治”服务的通知各位老师: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女性干部职工的生殖健康水平,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精神、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条例,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免费为全县女性干部职工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为主要内容的“三查一治”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服务地点:凉城县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委一楼)。
二、参查人群:全县各单位及驻县企业中育龄妇女及男职工家属(在凉城县域内居住且不在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条属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服务人员: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人员。
四、参查人员须持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五、我校参查时间为5月13日一天。
六、不参检者扣发本月工资并扣除绩效分100分。
全校育龄妇女及男职工家属必须全部参查,对故意逃避检查者而导致意外怀孕甚至是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查者,持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学校所排时间的三日内进行补查。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检查的,由学校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报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凉城一小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检查人员花名李霞、郑丽华、卢秀芳、李凤玲、邵峰、康秀峰、索凤玲、闫海英、罗俊慧、孙改变、王立芳、王艮兰、张俊芳、许淑敏、郭丽华、聂海霞、胡素青、石贵连、张美云、智瑞清、魏红玲、王艳霞、郭玉芳、武美丽、谢秀丽、卢宏波、袁学英、王淑贞、赵海霞、宫丽娜、杨利萍、李俊霞、杨帆、韩俊青、许晓雨、袁淑君、刘利英、侯丽丽、张艳林、王瑞芳、刘瑞芳、郑爱萍、安要渊、杨美芬、王飞鹏、朱红霞、李艺群、伊 娜薛永清、梁雁冰、樊芳、郭晔、李爱清、许翠芳韩岩、周丽萍、王国文(贾利芬)、龚志强(张二香)、刘贵喜(郭秀莲)王利俊(段培清)、郭永峰(崔俊平)、梁培峰(郭凤娥)张俊岭(李风云)、王海军(王俊霞)、郭云峰(樊建军)凉城一小2013年5月份育龄妇女及男职工家属查环查孕情况记录表检查单位凉城一小检查时间 2013.5.9工作单位检查人姓名(家属姓名)年龄检查结果被检查人签字检查人签字备注凉城一小张艳林凉城一小李霞凉城一小郑丽华凉城一小卢秀芳凉城一小李凤玲凉城一小邵峰凉城一小索凤玲凉城一小闫海英凉城一小罗俊慧凉城一小孙改变凉城一小王立芳凉城一小王艮兰凉城一小张俊芳凉城一小许淑敏凉城一小郭丽华凉城一小聂海霞凉城一小胡素青凉城一小伊 娜凉城一小石贵连凉城一小张美云凉城一小许翠芳凉城一小智瑞清凉城一小魏红玲凉城一小王艳霞凉城一小郭玉芳凉城一小武美丽凉城一小谢秀丽凉城一小卢宏波凉城一小袁学英凉城一小王淑贞凉城一小赵海霞凉城一小宫丽娜凉城一小杨利萍凉城一小李俊霞凉城一小李爱清凉城一小杨帆凉城一小韩俊青凉城一小许晓雨凉城一小袁淑君凉城一小刘利英凉城一小侯丽丽凉城一小王瑞芳凉城一小刘瑞芳凉城一小郑爱萍凉城一小韩岩凉城一小周丽萍凉城一小康秀峰凉城一小安要渊凉城一小杨美芬凉城一小王飞鹏凉城一小朱红霞凉城一小李艺群凉城一小薛永清凉城一小梁雁冰凉城一小樊芳凉城一小郭晔凉城一小王海军(王俊霞)凉城一小王国文(贾利芬)凉城一小龚志强(张二香)凉城一小王利俊(段培清)凉城一小郭永峰(崔俊平)凉城一小梁培峰(郭凤娥)凉城一小郭云峰(樊建军)凉城一小刘贵喜(郭秀莲)凉城一小张峻岭(李风云)。
2024年思旸镇计划生育孕情环情检查措施
2024年思旸镇计划生育孕情环情检查措施思旸镇2024年计划生育孕情环情检查措施引言:计划生育是指由国家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等因素而制定的生育行为的管理政策。
思旸镇作为一个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
在2024年,思旸镇计划生育部门将继续实施孕情和环情检查措施,以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执行和人口控制工作的落实。
一、孕情检查措施1. 健康档案管理:思旸镇计划生育部门将建立孕妇健康档案并进行严格管理。
每位已婚女性在结婚后应当及时报告自己的孕情信息,并参加相关的孕期检查。
2. 定期孕期检查:计划生育部门将组织定期的孕期检查活动,确保每位孕妇能够得到良好的孕期保健服务。
孕期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波检查等项目,以确保孕妇的身体健康状况。
3. 孕期教育:计划生育部门将通过开展孕妇教育培训,向孕妇宣传孕期注意事项、孕期饮食和保健知识等,并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以帮助孕妇科学、健康地度过孕期。
4. 残疾儿筛查:计划生育部门将推广和开展残疾儿筛查工作,通过产前检查等方式,及早筛查出可能存在的胎儿先天性异常,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保障新生儿的健康。
二、环情检查措施1. 家庭环境调查:计划生育部门将开展家庭环境调查,了解家庭成员和居住环境等情况,通过了解家庭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因素,为计划生育提供科学依据。
2. 环保教育宣传:计划生育部门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环保教育宣传活动,宣传环保理念和环保意识,引导人们关注环境保护,投身到环保活动中去。
3. 环境污染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对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家庭生活等方面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影响。
4. 土地资源管理:计划生育部门将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管理,推动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方式,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人口控制工作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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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免费孕前检查通知范文-精品免费孕前检查通知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120个试点县之一。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有效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优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的重要举措。
当前,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率高,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抓起,可及早识别可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医学建议和干预措施,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和其他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取得实效。
二、优生检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从3月起,对全县范围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夫妇)开展免费优生健康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试点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科学普及优生知识,规范开展优生健康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
三、服务流程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国家免费优生检查机构。
检查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参加体格检查后,携带本人的体格检查表和上述证件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参加实验室医学检查,凭专家评估组出具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到辖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流动人口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优生检查。
四、费用负担优生检查经费按国家规定比例纳入县财政预算,结算标准为扣除人力成本费用后每对夫妇240元/次。
71-关于组织对三类对象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的通知
关于组织对三类对象孕情监测管理与服务的通知
各村:
为贯彻执行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提高计生科技服务水平,现对全镇当前三类对象管理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核对三类对象人数,一个不漏,准确无误登记建册,(即工作手册、三类人员孕、育情跟踪管理服务簿)。
2、认真组织三类人员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孕情监测服务。
3、建立和完善三类人员信息卡、婚育档案和跟踪管理
卡片。
4、积极做好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宣传,提高营养素服用率。
5、认真完成唐氏综合症筛查任务。
凡目前合符生育政策条件且怀孕在14—20周内的三类人员必须一个不漏的组织到市计生指导站接受唐氏综合症筛查服务。
上述工作市要求必须在本月14日前完成,事关重要,时间紧迫,各村支部书记应亲自抓负总责,计生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将列入二季度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内容。
希各村遵照实施。
泰兴市马甸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九日。
2024思旸镇计划生育孕情环情检查措施
2024思旸镇计划生育孕情环情检查措施一、背景介绍思旸镇作为一个典型的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一直以来都是该地区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之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水平,思旸镇将加强对孕妇的孕情环情检查,为她们提供全面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目标和目的1. 目标:提供全面的孕情环情检查,确保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安全。
2. 目的:通过孕情环情检查,及时了解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的发育情况,为孕妇提供科学的孕期护理和指导,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风险。
三、检查项目和措施1. 孕情检查孕情检查是指对孕妇的身体状况、孕周和胎儿发育情况的综合评估。
思旸镇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孕情检查:(1)建立孕妇健康档案:对孕妇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和健康状况调查,建立孕妇健康档案,记录孕周、生育史、家族遗传史等信息。
(2)定期产前检查:每月对孕妇进行一次全面的产前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血型、乙肝病毒载量检测等)、B超检查等。
(3)孕期护理和指导:根据孕妇的体检结果和身体状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孕期护理和指导,帮助孕妇调整生活方式,加强营养补充,合理安排体育活动等,以维护孕妇健康。
2. 环情检查环情检查是指对孕妇所处环境的评估,包括室内环境和室外环境。
思旸镇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环情检查:(1)室内环境检查:对孕妇居住的房屋进行环境检查,包括通风情况、卫生条件、有害物质(如甲醛、苯等)监测等。
(2)室外环境检查:对孕妇经常接触的室外环境进行评估,包括空气质量、噪音水平、化学物质污染等。
(3)环境改善措施:根据环情检查结果,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和建议,如加强通风换气、改善卫生条件、避免接触有害物质等。
四、服务保障措施1. 健康宣传和教育:加强孕妇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孕妇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减少在孕期不良行为和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
2. 建立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确保孕妇在孕情环情检查过程中的连续服务。
孕情检查服务指南
孕情检查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2016修正):第三十一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承办机构
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XX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服务对象
已婚育龄妇女
四、服务条件
本镇户口的或者持有《婚育证明》,并且在本镇居住半年以上,现在本镇居住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享受一年免费孕情检查四次。
五、服务流程
1.XX:镇计生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审核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
2.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实施孕情检查。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XX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XX镇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XX镇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实现孕产妇保健工作中孕早期的早孕建册率、早孕检测率,完成艾滋病、乙肝、梅毒“零”传播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全面、规范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减少相关疾病母婴传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具体目标每个季度实现以下目标:1辖区育龄妇女每季度孕情检测率达100%;2.辖区孕期早孕检测率,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
(上述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见附件1)二、工作内容预防母婴传播工作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以孕产妇和育龄妇女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村(社区)将预防母婴传播纳入常规宣传,提高公众知识知晓率,增强育龄妇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自我保健意识,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促进育龄妇女和孕产妇主动、及时到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明确自身感染状态。
促进感染孕产妇尽早主动至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相关服务。
(二)孕情第一时间发现村(社区)委会建立育龄妇女动态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辖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第一时间发现孕情,发现怀孕妇女及时动员到乡镇卫生院接受孕产期保健相关服务并纳入管理。
(XX镇孕产期保健服务人员王光玲)1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常规诊疗等服务第一时间发现孕情,发现怀孕妇女及时动员到乡镇卫生院接受孕产期保健相关服务并纳入管理。
2.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动态工作台账,实行分层分类管理。
结合感染者随访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孕情询问和孕情检测,推进孕情早发现,发现怀孕信息及时反馈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并纳入管理。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将其作为刚性任务和服务民生重要内容,保障工作经费,科学规划、统一部署,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方案
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方案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方案为进一步做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查体工作,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环情孕情普查到位率,杜绝非意愿妊娠现象的发生,减少已婚育龄妇女的痛苦,提高生殖水平,根据县局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希望各办事处、村认真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2月18日----2月29日,共计12天,其中集中活动10天,集中扫尾2天。
二、服务对象:全镇范围内已婚至49周岁育龄妇女。
三、服务方式:已婚育龄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环情孕情普查。
四、服务内容:安排生育对象孕情,宫内节育器有无下移、脱落;放取宫内节育器,有无宫内外妊娠等。
五、工作要求:(一)查前准备:计生办负责人员组织、材料印制,到站人员画名册,时间安排,药品器械购置。
(二)宣传发动:定于2月14日-----1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办事处、村计生专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环情孕情普查的重要意义,告知育龄妇女参加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清洁消毒:检查前后,服务站技术人员每天要进行清洁和空气消毒。
(四)信息登记:环孕情普查前,以村为单位从WIS数据库中提取应参加人员的信息,对照相应证件,认真填写《生殖健康保健服务手册》、B超检查登记、尿妊娠试验等记录。
(五)现场组织:1、检查中,村计生主任、育龄妇女组长配合镇技术人员,做好对每位育龄妇女的身份确认和登记工作,并逐一引导参加各项检查。
2、办事处计生网长负责每天对到站情况进行统计,以村为单位汇总到站情况,并及时督促村计生主任对未到站人员进行督促。
3、村计生主任对未到站人员进行登记,并注明原因。
检查后在适当时间陪同未参加普查的育龄妇女再次参加检查,并登记补查时间。
(六)规范操作:1、严格操作规程。
技术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常规,按服务项目和流程进行检查。
使用的消毒器材应一人一换,对诊疗器械应在使用前后进行检查和清洁,对可重复使用的器械进行清洗和高压消毒,对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关于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的通知
圩镇各部门:
根据的精神,现就我镇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未生育、已结扎和49岁
以上的育妇除外〕的B超“双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核查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未生育、已结扎和49岁以
上的育妇除外〕及男方在本单位而女方在外单位或无单位的名单,并
按规定格式将名单于9月9日前报到镇计生效劳所。
二、本季B超“双查”从9月13日开始,请单位根据安排表上的
时间,派出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需查环查孕人员到镇方案效劳所检查。
三、凡到我镇计生效劳所受检人员,需带《身份证》和《方案生育效
劳证》。
四、男方在本单位而女方外单位或待业且在本镇居住的,女方需
按男方所在单位安排日期到镇计生效劳所参加B超“双查”;如果不
在本镇居住的,女方在外地参加B超“双查”后,将其计生效劳证于9月16日前交到镇计生效劳所登记。
五、本期B超“双查”登记册将送市人口计生局,由市计生局将名单
报送本单位的上级单位。
注:请各单位通知受检者来前要多喝水,检查前不要小便,使膀
胱充盈,以便作B超检查。
特此通知。
孕情检查告知书
附件:6孕情检查告知书根据《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查体结果(未孕或现孕)只用于二孩生育证办理的孕情检查,与孕期保健及其他身体疾病检查无关。
如果您需要做孕期保健或其他身体疾病的检查,请你自主自愿选择计划生育服务站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保健或检查。
对上述情况,本人完全理解。
管理单位:已婚育龄妇女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自愿选择自费检查项目的临床意义阴道分泌物检测:对于感染假丝酵母菌、滴虫性阴道炎以及细菌性阴道病的患者,易出现早产。
淋病和沙眼衣原体检测:感染此类病菌和病原体的孕妇会出现流产、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现象。
淋病感染者分娩时可引起新生儿淋菌性眼结膜炎、淋菌性咽炎、败血症等。
沙眼衣原体可导致妇女不孕症、异位妊娠等。
血常规检测:主要监测血细胞情况。
①孕妇患重症贫血时,可造成胎儿宫内窘迫、早产或死胎。
②孕妇患严重血小板减少时,可造成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窘迫、早产或死胎。
③白血病患者不宜妊娠。
尿液常规的检测:对于及时诊断女性急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肾盂肾炎以及男性尿路感染等有重要意义。
以上疾病应结合临床诊断,选择是否妊娠。
血型的检测:此项检查可预防因母体与胎儿血型不合发生的溶血现象。
胎儿溶血会导致流产、死胎新生儿黄疸等。
血清葡萄糖检测:妊娠期间高血糖会造成母婴死亡率增加、胎儿在宫内发育异常、新生儿畸形、巨大儿和新生儿低血糖等。
乙肝五项检测:此项检查可诊断是否患乙肝及程度。
乙肝患者妊娠后胎儿畸形的发生率增加近2倍,早产、流产、死胎和死产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并造成母婴垂直传播,易发生产后出血。
甲状腺功能检测:母体缺乏促甲状腺激素时会引起胎儿智力发育障碍:过量时可导致子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等。
优生五项筛查:感染者妊娠期间会造成流产、死胎、小头畸形、智力低下等。
妊娠前后要定期筛查。
妇科检查:妇科最基本的检查,在诊断女性生殖道炎症和阴道、宫颈病方面是B超无法取代的。
许多育龄妇女在平时体检时羞于妇科检查,总是认为B超没事就是妇科健康,正是这种错误的观念损害了自己的生殖健康,让单纯的生殖道炎症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发展为慢性炎症或不孕症;因为排斥妇科检查,耽误了外阴和宫颈肿瘤的早期诊治。
生殖健康查体环孕情监测分析
生殖 健康 礼 徐恩华 …
摘 要: 为提 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和宫 内节育器( I U D) 的避 孕有效率 , 减 少意外妊娠 的发生 , 变“ 事后 处理 ” 为“ 事 前预 防” , 积 极 落实“ 三为主” , 确保育龄妇女身心健 康 , 开展 好 国家免费孕前优 生健 康检查 工作, 对4 2 0 0 0名育龄 妇女进行普 查发现 : 4 1 7 0 0例 I U D回声, 在宫腔的 占9 9 . 2 8 %, 其 中2 0例嵌顿 , 3 0 0例超声 未见宫 内有 I U D, 脱环率 占0 . 7 6 %; I U D下移 1 3 l 0例 , 占3 . 1 2 %: 带器妊 娠9 0例 , 占I U D下移的 6 . 8 7 %; 子宫肌瘤 7 2例 , 占0 . 1 7 %; 卵巢肿 瘤 4 3例 , 占0 . 1 % 。持 证 孕妇 中胚胎 停 育 2例 , 占现 孕总数 的 O . 1 2 % ,宫 内节育器( I U D) 是一种 常见的避孕节育工具 , 目前城 乡育龄妇女普遍 采 用 I U D避 孕 , 脱环、 下移 、 避 孕失败 而受孕 者数 量不少, 及 时发现 I U D移位 、 脱落 、 盆腔肿瘤等异常情况, 能提 高其避孕有效率及继放 率 , 有利 于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关键词 : 宫 内节育器( I u D) ; 环情检查 ; 优质服务 中图分类号 : R 1 7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6— 0 9 7 9 ( 2 0 l 3 ) 1 0—0 o 4 6— 0 1
宫内节育 器( 1 U D) 是 常 见的避 孕节育工: 具, 目前 我 国城乡 育龄妇女普遍 采用 I U D避孕 , 脱环 、 下移 、 避 孕失败而受 孕者数 量 较 多 。 为 提 高其 避 孕 有 效 率 及 继 放 率 , 及时 发现 I U D移 位 、 脱落 、 盆腔肿瘤等异常情况 , 搞好 优质 服务 , 不断提 高广大 育龄 妇女生殖健康水 平 , 确保广 大育龄妇 女 身心健康 , 稳 定低 生育 水平 , 对I U D的经常性监护是 目前较 为理想的手段 系统 的测 量I U D与 子 宫 底 部 和 子 宫 前 后 壁 的 距 离 不仅 可 以 确 定 I U D 的 位置是否正常 , 还 可 以了 解 I U D 的 形态 、 嵌顿 部位 、 深 浅 和 范 围 等, 在观测 I U D的同时 , 还 可 以发现异 常妊 娠 、 盆 腔 肿 瘤 等 情 况, 判 断肿 瘤 的大 小 、 性质 , 做 出诊 断极 早 地 采取 治 疗 措 施 : 综 上所述 , 在计划 生育生 殖健康查 体环 孕情 监测 2 1 2 作中, 可 以 了解 育龄 女 的 I U D情 况 、 持 证 孕 妇 的胚 胎 或 胎 J L 发 育 情 况 及盆腔肿瘤的生长状况 , 有利于提高广大 育龄妇女生殖 缝康水 平, 确保身心健 康。 参 考文 献 [ 1 ] 李志琴 , 杨爱玲. 应 用 B超对 6 0 0 0例 宫 内节 育器 的定 位观 察[ J . 中国计划生育杂志, 1 9 9 8 , 5 : 3 0 4 . [ 2 ] 马陪青 , 陈秀芬. B超诊 断子宫 内外 节育 器异 位[ J . 中国计 划 生 育 学 杂志 , 1 9 9 6 , 5 : 3 0 4 .
社区查环查孕通知
社区查环查孕通知
各社区居委:
为了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我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好我街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
根据我街实际情况,现定于x月x日开始开展我街育龄妇女20xx年第二季度查环查孕工作,同时,各社区居委要在x月x日前到街道计生服务所核对查环查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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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环查孕期间,检查对象须携带《计划生育服务证》,由于时间紧,希望各社区居委做好宣传通知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表:单位时间安排天数地点安排
暹岗社区 1月7、8日两天暹岗社区居委
黄陂社区 1月9、10日两天黄陂社区居委
玉树社区 1月11日全天玉树社区卫生站
联和居委 1月12日全天联和居委
黄陂公司 1月12日全天联和居委
天鹿湖社区1月13日半天原八斗村委
1月14日全天力兴酒家
时间安排:上午8:00-12:00
下午2:00_5:00
请各单位参照以上安排执行,并做好本季度查环查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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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办,以便安排好工作。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日。
街道办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通知
街道办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通知各社区、各单位:年街道已婚育龄妇女秋季孕环情监测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本次普查要以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提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上加大育龄妇女秋季普查工作力度,推动我街道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根据区计生局工作部署及街道实际工作需要,街道办事处决定于9月13日开始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秋季B超孕环情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秋季B超孕环情监测工作是基层计生工作上水平的有利保障,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各社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保证普查所需的一切人、财、物,保质保量的完成这次普查和服务工作。
二、普查的方法、范围及内容方法:由街道计生服务中心牵头,与新阳光医院、仁德妇产医院、区人民医院开展计生卫生技术合作,分三个工作组同时开展工作,在孕环情普查同时对部分社区进行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查体结束后,各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要对未参加集中孕环情监测的育龄妇女进行逐人登记,注明未参加监测的原因。
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应及时安排适当的时间,陪同未参加检测的育龄妇女参加邻社区的查体或到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补查。
对确实不能参加集中查体的人员,务必做好早孕试条尿液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1人,确保孕环情检测率达到100%。
范围:街道办事处定于9月13日至9月25日,对全街道范围内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流入已婚和城镇无业、失业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监测工作。
内容:1、对放置宫内节育器、放置皮下埋植剂、结扎1年内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以及采取避孕套、避孕药、外用药等短效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超孕环情监测工作。
2、对未能参加集中查体的已婚育龄妇女,要采取早孕试条尿液检测的补查方法进行孕环情监测,监测率应达100%。
关于进一步完善孕环情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孕环情监测工作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孕环情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孕环情监测工作,全面提高该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进生育全过程管理效劳,现将有关孕环检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工作机制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免费向实行方案生育的育龄群众提供根本工程的避孕节育技术效劳,尽快实现广阔育龄妇女享有根本生殖健康的权利。
坚持以人为本的效劳宗旨,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方案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做出积极奉献。
二、技术效劳机构工作职责根据《人口与方案生育法》的有关规定,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和从事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育龄群众开展人口与方案生育根底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监测、随访效劳、生殖保健咨询、指导和技术效劳。
结合本市实际,市方案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负责安阳片6个街道〔外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工作。
市指导站塘下分站负责塘下镇〔包括外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
乡镇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站负责本辖区内〔包括外来人口〕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
三、技术效劳人员资质从事方案生育的技术效劳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培训后取得《方案生育技术效劳人员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㈠宣传教育各级方案生育技术效劳人员要将宣传教育融入健康检查中,对育龄妇女进行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的同时,宣传其重要性以及相关的生殖保健知识。
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阔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逐步将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检查转变成群众的愿望。
㈡孕环情监测 1、检测对象:①已婚未育育龄妇女;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和最小孩子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除已结扎〕。
第二季度孕检工作安排通知范文
第二季度孕检工作安排通知范文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年5月16日至年5月25日在我镇进行第二季度环孕检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与任务1、要求环孕检对象环孕检率达100%。
2、抓好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
3、着重抓计划外怀孕者的终止妊娠工作,严格控制计划外怀孕。
4、认真做好广大育龄妇女“四情”(环情、经情、孕情、病情)检查的工作。
做好宣传,做好记录,以便对其进行跟踪服务。
二、实施办法1、各村(居)委会,应及时通知环孕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环孕检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2、对外出打工的环孕检对象,各村(居)委会,应及时通知其回镇参加环孕检或到现居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进行环孕检并及时将依法取得环孕检证明寄回镇政府计生办。
对于外出打工的环孕检对象,不回镇参加环孕检又不寄回依法取得的环孕检证明的,将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对未按规定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查出的计划外怀孕的,责令终止妊娠,并依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将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并给予处罚。
三、要求1、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此次环孕检工作,要求各村(居)下发正式的书面通知,望各村(居)尽快落实。
2、在进行环孕检的同时,望各村(居)认真做好记录,并对环孕检对象进行跟踪服务。
3、请各村(居)包点领导及干部下到各村(居),协助搞好此次环孕检工作。
此次工作望全镇上下积极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关于2020年第一季女职工度查环的通知
通知
全院各科室:
2020年根据巴楚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安排,为了防止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和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一年四次的查环查孕要求 ,从2020年1月9-13日对我院所有年满49周岁以下含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第三季度的查环查孕工作。
查环查孕地点:本院B超室。
费用自理,每人25元。
要求如下:
1、请将科室检查人员以科室为单位名单及钱在1月7、8两天交给计生办、在B超室缴费发票计划生育办公室统一办理!
2、要求已婚,哺乳期2个月以上,怀孕3个月内,离婚,丧偶等人员都进行检查。
3、各科室尽快完成此项工作,按照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安排表附后)。
巴楚县人民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各科室查环查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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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情环情监测查体通知
各村、社区、驻地企业为切实做好以查环查孕为主的孕情环情监测查体工作,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有效率,从源头上堵塞违法生育漏洞,稳定低生育水平,现就年度孕情环情监测查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查体次数和时间要求一第一次集中查体时间年2月27日~3月27日二第二次集中查体时间年7月1日~8月1日三第三次集中查体时间年11月1日~12月1日二、查体对象要求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包括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查体人数根据实际参加查体时间分别列入第一、二次查体总数。
2无业、失业、放置宫内节育器、皮埋、使用避孕药具、待孕、离婚、丧偶的育龄妇女参加第一、二、三次查体。
3采取输卵管节育术的育龄妇女参加第二次查体。
449岁内绝经、不孕症、子宫切除术、在孕的育龄妇女可不参加查体,但镇、村计生工作人员要对其做好日常随访服务工作。
三、查体工作基本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育龄妇女孕情环情监测查体工作是摸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监测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发现违法怀孕的最基本、最有效手段,是服务育龄群众,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最基础性工作。
各村、社区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将查体工作作为抓好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早抓落实,明确找查责任,做到边查体边督促边扫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育龄妇女查体工作。
二明确方法任务。
1依据系统大型数据库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确定应查体名单。
不参加查体人员名单单独打印,注明此次不参加查体原因,并由镇分管领导、镇包村干部、镇计生办主任、镇计生办包村人员、村居书记主任、村居计生主任分别签字认定,查体结束后报区人口计生局备案。
凡认定不需参加查体人员出现违法生育的,追究签字认定人员的责任。
2流动人口的查体可采取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获取查体信息、出动流动服务车外出查体、返乡查体等方式进行。
对找不到流动外出查体对象具体地址的,要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并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提出查找方案,落实找查责任,堵塞查体漏洞。
三扎实整改问题。
查体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育龄群众,巩固基层基础。
各村、社区要将查体工作同理顺村级计生业务、加强村级服务阵地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要将查体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包括漏管已婚育龄妇女、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违法怀孕已婚育龄妇女,逐人落实补救措施。
对漏管已婚育龄妇女要立即建档,及时上报纳入管理;对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尤其是违法生育后仍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其落实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对违法怀孕的,要想尽一切办法,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
四强化组织领导。
1全面落实查体八签字制度,镇分管领导、包村干部、计生办主任、计生办包村人员、服务站技术人员、村居书记主任、计生主任和已婚育龄妇女对育龄妇女查体情况分别签字,签字人要实事求是,严禁代签或签字人不全,发现查体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追究签字人员责任。
孕情环情监测查体登记表、应查体人员名单、未查体人员名单在查体结束后报区人口计生局备案。
2查体工作必须由镇计生办人员实施,严禁村计生专干代查。
计生办人员要认真负责地为育龄妇女进行查体,对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全部采取超检查,对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全部采取超和尿妊娠试验结合检查,确保查体结果准确无误。
五加大督查力度。
对查体工作组织得力、查体率高的单位继续予以奖励;对查体工作落后,查体率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对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或查体结果不真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其中造成违法生育的,依据签字备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