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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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X X X X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XXXX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XX月XX日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15)
第四章:评标办法 (16)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3)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XXXX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 XXX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万元。(采购项目涉及多个分标,按每个分标公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
本项目(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6年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月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30分~1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月日时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月日时分在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XXX, XXXX-XXXXXXX(区号-电话号码)。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XXXX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XXXX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 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投标人”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3“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5. 投标人资格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
本项目(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7.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
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不成立),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7.4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7.5联合体各方中至少要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6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