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灯具的安规要求
灯具过ce的标准
灯具过ce的标准灯具产品过CE认证是指该产品符合欧洲联盟(EU)颁布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并且通过了特定的认证程序,获取了CE标志。
CE标志是欧盟内部市场通行的准入标志,它表示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法规的要求,具备欧盟国家进口或流通的资格。
CE认证是指经过检验,产品符合《欧洲联盟技术合作的产品指令》的安全、健康和环境要求,并且获得欧洲联盟委员会发放的认证证书。
通过CE认证,电器和电子产品的技术体系符合欧洲指令的要求,符合欧洲贸易准入的一种证明。
对于灯具产品而言,具体的CE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性标准:灯具产品需要满足安全性要求,确保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会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伤害。
安全性标准包括针对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电磁兼容性(EMC):灯具产品需要符合欧洲电磁兼容性要求,确保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会对其他电器设备或电信网络造成干扰。
3.材料和化学物质限制:欧洲联盟对灯具产品中使用的材料和化学物质进行限制,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常见的限制物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等。
4.光学性能: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灯具产品,如LED灯具,需要满足光学性能的要求,包括光通量、色温、色彩还原指数等。
灯具产品想要通过CE认证,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测试和评估。
具体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标准参考:灯具产品需要参考欧洲相关标准和法规,了解产品需要满足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2.实验室测试:灯具产品需要在符合ISO/IEC 17025标准的实验室中进行各项测试,包括电气安全测试、电磁兼容性测试、材料成分测试等。
3.技术文件准备:灯具生产商需要准备一份符合认证要求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设计文件、测试结果等。
4.申请认证:生产商需要选择一个认可的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5.认证审核:认证机构将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评估产品是否符合CE认证要求。
6.实地检查:认证机构可能会进行现场检查,验证生产商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世界各国灯具认证标准
世界各国灯具认证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对于灯具产品的认证标准存在多种多样。
以下我们将详细介绍欧盟、欧洲委员会、北美、亚洲以及其他国际标准。
1. 欧盟指令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对灯具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有着严格的要求。
欧盟指令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1.1. 低电压指令(LVD)低电压指令是欧盟的一项关键指令,旨在确保使用低电压的电气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指令涵盖了灯具产品的能效、防电击、防火和防爆等方面。
1.2. 产品安全指令(PPE)产品安全指令要求所有投放市场的产品必须符合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包括灯具产品的机械、电气、热和辐射等方面的安全性。
1.3. 电磁兼容性指令(EMC)电磁兼容性指令要求所有电子设备必须符合电磁辐射和抗干扰的要求,以确保它们不会对其他设备产生过大的干扰。
1.4. 建筑产品指令(CPD)建筑产品指令涵盖了所有用于建筑产品的材料和部件,包括灯具产品。
该指令确保建筑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2. 欧洲委员会欧洲委员会是欧盟的执行机构之一,负责制定和执行欧盟法规。
以下是欧洲委员会涉及灯具产品的几个方面:2.1. CE认证CE认证是欧洲委员会的一项认证计划,证明产品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
对于灯具产品,CE认证主要涉及低电压指令、产品安全指令和电磁兼容性指令。
2.2. ErP指令ErP指令是一项关于能源相关产品的环保要求,涵盖了灯具产品的能效、光效和其他环保性能。
2.3. Eco-design要求Eco-design要求是欧洲委员会提出的一项能效设计要求,旨在降低产品的能耗和碳排放量。
该要求适用于各种用电器,包括灯具产品。
3. 北美北美的认证标准主要涉及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
以下是北美地区涉及灯具产品的几个方面:3.1. UL认证UL认证是美国的一项安全认证计划,由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进行评估和颁发。
该认证涵盖了电气产品的安全性、防火性和防爆性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灯具产品。
3.2. cUL认证cUL认证是UL认证的加拿大版本,由加拿大保险商实验室(cUL)颁发。
灯具欧规
输欧灯具产品必须满足的安规要求-罗海钧笔记
防 止 办 法: a. 用 抗 拉 器 ( 线 扣 ) 固 定 电 线 在 接 线 端 子 附 近 b. 用 带 弹 性 的 无 螺 纹 接 线 端 子 c. 在 无 振 动 影 响 情 况 下, 焊 锡 前 先 钩 牢 d. 可 靠 的 缠 绕 在 一 起 e. 导 线 用 绝 缘 胶 带、 套 管 等 固 定 在 一 起 f. PCB 上, 导 线 拉 入 稍 大 一 点 的 孔 后 先 弯 曲 而后焊锡 g. 导 线 用 特 殊 工 具, 可 靠 地 绕 接 在 接 线 端 子 上 h. 导 线 用 特 殊 工 具 压 接 i. 其 它 办 法, 如: 固 定 导 线 在 接 线 端 子 座 附 近; 绝 缘 衬 垫, 盒 子 等 等
5. 开 关 应 认 证 (可 随 机) 并 固 定 在 灯 具 中 防 转, 徒 手 不 能 移 动,线 上 开 关 或 开 关 灯 头, 只 能 用 于 室 内 灯, 除 非 其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IP 等 级。
单 极 断 开 开 关 若 用 于 极 性 标 明 的 线 路 中, 应 保 证 相 线 可 开 关。
1) 接 线 端 子 需 认 证 或 随 机 测 试 2) 除 III 类 灯 具 和 不 可 调 节 的 固 定 式 安 装 灯 具 外, 应 考 虑 防 止 一 旦 电 线 或 螺 钉 松 开, 可 触 及 金 属 件 变 成 带 电 体。( 电 源 线 或 内 部 导 线 松 开 )
© 杰克灯饰厂2005年12月
- 绝 缘 材 料 螺 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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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灯具产品必须满足的安规要求-罗海钧笔记
9. 机 械 强 度:
冲击锤试验或其他试验(如灯串摆锤试验等, 见表2) 试 后 不 应 有 损 坏: 如 强 电 不 可 触 及, 防 水 防 尘 等 不 影 响,
EN60598灯具欧洲安规标准
EN60598灯具欧洲安规标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定义1 灯具LUMINAIRE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相应辅助部件.2 灯具的主要部件MAIN PART (OF LUMINAIRE)被固定在或直接吊挂在或直接安放在安装表面上的部件.3 普通灯具ORDINARY对带电部件提供保护,但没有特殊的IP等级.4 通用灯具GENERA不为专门目的设计的灯具.5 可调式灯具ADJUSTBLE通过铰链,升降装置,伸缩套管或类似装置可使灯具的主要部件旋转或移动的灯具.6 基本灯具BASIC LUMINAIRE最少量的部件装配而成的灯具,且符合各类灯具的要求.7 固定式灯具FIXED LUMINAIRE不能很方便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的灯具,既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移动或用于不易接触到之处.8 可移式灯具PORTABLE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到另一处.9 嵌入式灯具RECESSED LUMINAIRE制造厂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10 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由制造厂规定的灯具电源电压.11 额定功率RATED W ATTAGE设计灯具时规定的光源个数和光源的额定功率.12 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只有借助工具才能从灯具上拆卸的软缆或软线.13 带电部件LIVE PART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带电的导电部件.但中心导线应看做是带电部件.14 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防止触电的基本保护的绝缘.15 补充绝缘SUPPLEMENTARY除基本绝缘以外,当基本基本绝缘失效时为防止触电而提供的独立绝缘.16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由基本绝缘和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17 加强绝缘REINGORCED INSULATION应用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它提供相当于双重绝缘的防触电保护等级.180类灯具CLASS 0 LUMINAIRE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点保护的灯具.19I类灯具CLASS I LUMINAIRE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触及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20II类灯具CLASS II LUMINAIRE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保护措施.21III类灯具CLASS III LUMINAIRE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42V)SELV,并且其中不含产生高于SELV的电压的一类灯具.22额定最大环境温度RATED MAXIMUM AMBIENT TEMPERATURE 由制造厂规定的最高持续温度,在此温度中,灯具可处于正常情况下工作. 23 镇流器BALLAST电感,电容或电阻,单个或组合成的一种器件,接入电源和一个或多个电灯之间,主要用于将光源的电流限制在规定的数值.24 电源电缆SUPPLY CABLE与灯具连接的电缆,它是固定布线的一部分.25器具藕合器APPLRANCE COUPLER能使软缆任意连接到灯具的一种装置,它由两个部件组成一是带有插套的连接器,它是连接电源的软缆组成整体或附属于其上的一部分,另一是带有插销的器具插座,它是与灯具结合的一部分或固定在灯具上.26 外部接线EXTERNAL WIRING通常指在灯具外部且附带在灯具上的布线.注:外部接线的全长,除灯具外部的一部分还包括进入灯具内部的一部分.27 内部接线INTERNAL WIRING通常指灯具内部且附带在灯具上的接线,它形成外部接线或电源电缆的接线端子与灯座,开关和类似部件的接线端子之间的连接.注:内部接线的全长未必就只是在灯具内部.28普通可燃材料NORMALLY FLAMMABLE MATERIAL材料的引燃温度至少为200 Cº,并且在此温度时该材料不致变形或强度降低.例如:木材和厚度大于2MM的以木材为基质的材料.29易燃材料READILY FLAMMABLE MATERIAL普通可燃材料和非可燃材料以外的一种材料.例如:木纤维和厚度小于2MM以木料为基质的材料.30 非可燃材料NON-COMBUSTIBLE MATERIAL不能助燃的材料.注:本标准意义中,如金属,灰浆,和混凝土可以任为是非可燃材料.31可燃材料FLAMMABLE MATERIAL不能满足第13.3.2条灼热丝实验要求的材料.32 安全特低电压(SELV) SAFETY EXTRA-LOW VOLTAGE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有隔离线圈的转换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电压不超过50V.33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在开路条件下或正常工作时,在额定电源电压下,任何绝缘体两端可能产生的最高均方根电压,瞬间可忽略.34定型实验TYPE TEST对定型实验样品的一次或一系列实验,其目的是检验某一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35定型实验样品TYPE TEST SAMPLE由制造厂或可靠经销商提供的用于定型实验目的的一个或多个相似元件组成的样品.36接线端子TERMINAL灯具或部件中的一部分,用它来与导体进行电器连接.37接线端子座TERMINAL BLOCK在绝缘基座或壳体上面或内部安装有一个或多个接线端子的结合体,以便于导体的互连.38启动器STARTER一种启动装置它通常用于荧光灯,提供电极必要的预热,它与镇流器的串联阻抗配合起来产生一个冲击电压施加于灯上使灯启动.39安装表面MOUNTING在正常使用时,可以采取任何方式将灯具附着,悬吊,坐落或安置在上的,用于支承灯具的建筑,家具或其它结构的那个部分.40半灯具SEMI-LUMINAIRE类似于自镇流灯炮,但设计为使用可替换的光源或启动装置的器件.41自镇流灯泡SELF-BALLASTED LAMP包含灯和与之结合的光源已及为光源启动和稳定工作必须的附加元件的器件,它不被破坏是不能拆卸的.42电源插座安装式灯具MAINS SOOKET-OUTLET-MOUNTED LUMINAIRE 灯具附带整体插头既用作安装有用作电源连接.结构一, (导线管)走线槽(导线管)应光滑,去处刃边,毛口,毛刺和类似可能磨损导线绝缘层的东西,如:金属螺钉之类的东西不得凸伸到导线管内.二, 灯座(灯头)在更换光源过程中易受到旋转作用的灯座,合格性用目视和用施加不超过以下扭矩,历时1MIN试图使锁定的螺纹机械连接松动来检验:E40灯座 4.0N.M E26.E27和B22灯座2.0N.ME14和B15灯座(除烛型) 1.2N.M E14和B15烛型灯座次1.2N.ME10灯座次0.5N.MG5灯座 1.5N.M G13灯座3.0N.M对于按钮开关,固定装置受到的扭矩不超过0.8N.M三, 机械强度A 恶劣条件下使用的固定式和可移式灯具(非手提式)三个灯具样品中的一个,应承受三次单一的冲击,冲击点应在通常暴露表面上可能最薄弱处,样品不带灯泡,安装在坚固的支承面上.冲击由ǿ50MM,重0.51KG的钢球从H1.3M处下落产生能量为6.5N.MB 室外的灯具三个样品应冷却到-5±2ºC,并维持3H,承受上述冲击实验.C 恶劣条件下使用的可移式灯具(手提式)将灯具从离水泥地面包1M高处跌落4次,每次绕它的轴线旋转90º,实验应取下灯泡,但若有保护玻璃不取下,承受上述两条实验后不应有危及安全和使用的损坏,保护部件不应松动.D 螺钉,连接件灯具不同不见之间的螺纹和其它固定连接件,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扭矩,弯曲应力,振动等时,不应松动。
欧规uv灯泄漏值要求
欧规uv灯泄漏值要求
1. 欧盟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欧盟电磁兼容性法规(EMC Directive)和欧洲标准EN 62471关于灯具和相关设备
的光辐射安全的标准规定了对UV灯的辐射泄漏的限制。
2. 根据EN 62471标准,UV灯泄漏值应该被控制在某个特定
的辐射泄漏指数范围内,以保证对人体的光辐射安全。
3. 具体的泄漏值要求根据UV灯的使用方式和场景而有所不同。
例如,制药行业对UV灯的泄漏值要求较低,因为他们使用的是高功率的UV灯,需要确保工作区域内没有光辐射对人体有害;而普通家庭使用的UV灯的泄漏值要求相对较宽松,因为他们使用的是低功率的UV灯,对人体的影响较小。
总体来说,欧规UV灯的泄漏值要求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标准和行业规定来确定的,以确保对人体的光辐射安全。
因此,对于具体的产品和应用场景,建议参考相关的欧盟法规和标准来获取更详细和具体的要求。
欧盟灯检法规要求
欧盟灯检法规要求及其对产品的影响为了保障人们在使用照明产品时的环境安全和能源效率,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灯检法规。
这些法规不仅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灯具,也适用于进口至欧盟的照明产品。
本文将简要介绍欧盟灯检法规的主要要求,并探讨这些法规对照明产品制造商和消费者的影响。
1. 欧盟灯检法规的背景欧盟灯检法规旨在提高照明产品的能源效率,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法规通常涉及照明产品的能源标签、能效要求、环境友好要求和产品安全要求等方面。
2. 欧盟灯检法规的主要要求2.1 能源标签根据欧盟灯检法规,所有生产和销售的照明产品都必须附带能源标签。
这些标签提供了产品的能效等级,以帮助消费者在购买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能源标签通常采用字母标识,从A++(最高能效)到E(最低能效)等分级。
2.2 能效要求欧盟灯检法规对各种照明产品的能效要求也有明确规定。
例如,钨丝灯泡逐渐被高效的节能灯泡所取代,继而又被LED灯泡所取代。
这是因为LED灯泡相比传统灯泡具有更高的能效和较长的寿命。
此外,法规还规定了某些类型的照明产品的最低能效要求,以鼓励制造商开发更加节能和环保的产品。
2.3 环境友好要求欧盟灯检法规要求照明产品必须符合环境友好要求。
这些要求主要涉及废物管理和有害物质的使用。
例如,法规禁止或限制照明产品中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如汞等。
此外,欧盟灯检法规还强调了产品的可回收性和可持续性,鼓励制造商采用可再生材料和设计易于拆卸和回收利用的产品。
2.4 产品安全要求为了确保照明产品符合安全标准,欧盟灯检法规对产品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都做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这包括使用耐火材料、合适的电气绝缘、防止电击以及避免过热等。
此外,法规还要求制造商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
3. 欧盟灯检法规对产品的影响欧盟灯检法规对照明产品制造商和消费者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制造商来说,法规要求他们进行相关的测试和认证,并确保产品符合法规的要求。
UL_欧规灯具标准
一、定义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须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
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
7.EN安全特低电压: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
8.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
9.基本绝缘(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
(U:当地的电网电压)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12.增强绝缘(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
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
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13.CLASS O级灯具(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
14.CLASS Ⅰ级灯具(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15.CLASS Ⅱ级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
其绝缘效果不依赖于接地或安装条件。
EN60598灯具欧洲安规标准
EN60598灯具欧洲安规标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定义1 灯具LUMINAIRE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相应辅助部件.2 灯具的主要部件MAIN PART (OF LUMINAIRE)被固定在或直接吊挂在或直接安放在安装表面上的部件.3 普通灯具ORDINARY对带电部件提供保护,但没有特殊的IP等级.4 通用灯具GENERA不为专门目的设计的灯具.5 可调式灯具ADJUSTBLE通过铰链,升降装置,伸缩套管或类似装置可使灯具的主要部件旋转或移动的灯具.6 基本灯具BASIC LUMINAIRE最少量的部件装配而成的灯具,且符合各类灯具的要求.7 固定式灯具FIXED LUMINAIRE不能很方便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的灯具,既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移动或用于不易接触到之处.8 可移式灯具PORTABLE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到另一处.9 嵌入式灯具RECESSED LUMINAIRE制造厂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10 额定电压RA TED VOL TAGE由制造厂规定的灯具电源电压.11 额定功率RA TED WA TTAGE设计灯具时规定的光源个数和光源的额定功率.12 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只有借助工具才能从灯具上拆卸的软缆或软线.13 带电部件LIVE PART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带电的导电部件.但中心导线应看做是带电部件.14 基本绝缘BASIC INSULA TIO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防止触电的基本保护的绝缘.15 补充绝缘SUPPLEMENTARY除基本绝缘以外,当基本基本绝缘失效时为防止触电而提供的独立绝缘.16 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 TION由基本绝缘和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17 加强绝缘REINGORCED INSULA TION应用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它提供相当于双重绝缘的防触电保护等级. 180类灯具CLASS 0 LUMINAIRE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点保护的灯具.19I类灯具CLASS I LUMINAIRE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触及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线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20II类灯具CLASS II LUMINAIRE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保护措施.21III类灯具CLASS III LUMINAIRE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42V)SEL V,并且其中不含产生高于SEL V的电压的一类灯具.22额定最大环境温度RA TED MAXIMUM AMBIENT TEMPERA TURE 由制造厂规定的最高持续温度,在此温度中,灯具可处于正常情况下工作.23 镇流器BALLAST电感,电容或电阻,单个或组合成的一种器件,接入电源和一个或多个电灯之间,主要用于将光源的电流限制在规定的数值.24 电源电缆SUPPL Y CABLE与灯具连接的电缆,它是固定布线的一部分.25器具藕合器APPLRANCE COUPLER能使软缆任意连接到灯具的一种装置,它由两个部件组成一是带有插套的连接器,它是连接电源的软缆组成整体或附属于其上的一部分,另一是带有插销的器具插座,它是与灯具结合的一部分或固定在灯具上.26 外部接线EXTERNAL WIRING通常指在灯具外部且附带在灯具上的布线.注:外部接线的全长,除灯具外部的一部分还包括进入灯具内部的一部分.27 内部接线INTERNAL WIRING通常指灯具内部且附带在灯具上的接线,它形成外部接线或电源电缆的接线端子与灯座,开关和类似部件的接线端子之间的连接.注:内部接线的全长未必就只是在灯具内部.28普通可燃材料NORMALLY FLAMMABLE MA TERIAL材料的引燃温度至少为200 Cº,并且在此温度时该材料不致变形或强度降低.例如:木材和厚度大于2MM的以木材为基质的材料.29易燃材料READILY FLAMMABLE MATERIAL普通可燃材料和非可燃材料以外的一种材料.例如:木纤维和厚度小于2MM以木料为基质的材料.30 非可燃材料NON-COMBUSTIBLE MATERIAL不能助燃的材料.注:本标准意义中,如金属,灰浆,和混凝土可以任为是非可燃材料.31可燃材料FLAMMABLE MA TERIAL不能满足第13.3.2条灼热丝实验要求的材料.32 安全特低电压(SEL V) SAFETY EXTRA-LOW VOL TAGE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有隔离线圈的转换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电压不超过50V.33工作电压WORKING VOL TAGE在开路条件下或正常工作时,在额定电源电压下,任何绝缘体两端可能产生的最高均方根电压,瞬间可忽略.34定型实验TYPE TEST对定型实验样品的一次或一系列实验,其目的是检验某一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35定型实验样品TYPE TEST SAMPLE由制造厂或可靠经销商提供的用于定型实验目的的一个或多个相似元件组成的样品.36接线端子TERMINAL灯具或部件中的一部分,用它来与导体进行电器连接.37接线端子座TERMINAL BLOCK在绝缘基座或壳体上面或内部安装有一个或多个接线端子的结合体,以便于导体的互连.38启动器STARTER一种启动装置它通常用于荧光灯,提供电极必要的预热,它与镇流器的串联阻抗配合起来产生一个冲击电压施加于灯上使灯启动.39安装表面MOUNTING在正常使用时,可以采取任何方式将灯具附着,悬吊,坐落或安置在上的,用于支承灯具的建筑,家具或其它结构的那个部分.40半灯具SEMI-LUMINAIRE类似于自镇流灯炮,但设计为使用可替换的光源或启动装置的器件.41自镇流灯泡SELF-BALLASTED LAMP包含灯和与之结合的光源已及为光源启动和稳定工作必须的附加元件的器件,它不被破坏是不能拆卸的.42电源插座安装式灯具MAINS SOOKET-OUTLET-MOUNTED LUMINAIRE 灯具附带整体插头既用作安装有用作电源连接.结构一, (导线管)走线槽(导线管)应光滑,去处刃边,毛口,毛刺和类似可能磨损导线绝缘层的东西,如:金属螺钉之类的东西不得凸伸到导线管内.二, 灯座(灯头)在更换光源过程中易受到旋转作用的灯座,合格性用目视和用施加不超过以下扭矩,历时1MIN试图使锁定的螺纹机械连接松动来检验:E40灯座 4.0N.M E26.E27和B22灯座 2.0N.M E14和B15灯座(除烛型) 1.2N.M E14和B15烛型灯座次 1.2N.M E10灯座次0.5N.MG5灯座 1.5N.M G13灯座 3.0N.M 对于按钮开关,固定装置受到的扭矩不超过0.8N.M三, 机械强度A 恶劣条件下使用的固定式和可移式灯具(非手提式)三个灯具样品中的一个,应承受三次单一的冲击,冲击点应在通常暴露表面上可能最薄弱处,样品不带灯泡,安装在坚固的支承面上.冲击由ǿ50MM,重0.51KG的钢球从H1.3M处下落产生能量为6.5N.MB 室外的灯具三个样品应冷却到-5±2ºC,并维持3H,承受上述冲击实验.C 恶劣条件下使用的可移式灯具(手提式)将灯具从离水泥地面包1M高处跌落4次,每次绕它的轴线旋转90º,实验应取下灯泡,但若有保护玻璃不取下,承受上述两条实验后不应有危及安全和使用的损坏,保护部件不应松动.D 螺钉,连接件灯具不同不见之间的螺纹和其它固定连接件,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扭矩,弯曲应力,振动等时,不应松动。
欧洲灯具标准
欧洲灯具标准
欧洲对于灯具产品的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性标准:欧洲对于灯具产品的安全性标准非常严格,总体遵循欧盟电力安全规范(LVD)的要求,主要包括绝缘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电器连线测试、灯管震动测试、耐电强度测试等。
2.电磁兼容性标准:灯具产品需要符合电磁兼容指令(EMC)的要求。
3.环保标准:灯具产品需要符合生态设计指令(ErP)等相关要求。
这些标准是制造商进入欧洲市场的必要条件,中国灯具企业通过CE认证后,其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
EN60598(欧洲灯具安规标准)EN60598内容概要1、灯具分类一般灯具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分类:a、按防触电保护的方法,可分为ClassI、ClassII、ClassIII、Class0等不同的灯具b、按防尘、防潮级别的方法,可以IPXX来区别多种不同的灯具,其中第一个“X”为0-6的任一数字,第二个“X”为0-8的任一数字。
如:普通灯具,其IP等级一般为IP00或IP20;户外使用的灯具则至少应为IP21以上c、按照安装面材料的不同,右分为便于安装的可燃表面和安装在不可燃表面的灯具。
d、按照使用环境的不同,有普通用途的灯具和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如“T”表示,在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
注:一台灯具,在同分类组中不能同时分类为不同的灯具类别,如ClassI和ClassII同为一盏灯。
2、灯具的标识灯具必须清楚,持久地标明如下内容:a、换灯胆时,在外面或为的换灯胆而拆开灯罩后便能见的内容:如额定功率、特殊灯胆、冷光源、保护罩、燃点警告等。
b、安装过程中能在外面见或安装时拆开灯罩后能见的内容:如来源(包括商标、制造商的名字或责任供应商的名字),额定工作电压(250V除外,ClassII灯具的符号(半灯具不能加此标志),ClassIII灯具的符号,型号,接线端子)。
c、安装完成之后需要见的内容:环境温度(25℃除外),IP等级,被照射物,恶劣环境使用标志。
d、其它信息:电源工作频率,不适合安装在普通可燃物表面上的警告,必要的接线图(一线到底除外),室内使用的信息,夹灯警告语等等。
3、结构3.1、过线的通道应光滑,没有能使电线受损的飞边,毛刺等似凸起。
3.2、对可移式Class0、I和II以及经常调节的固定式Class0、I和II类灯具,接线端子和边接电源线的接头应足够的保护好,防止金属件因脱落的电线或螺钉使其带电。
3.3、进入灯具内部的电线,若其额定工作温度小于灯具内部可能达到的温度,则此电线要么用耐热套管保护电线,要么在进线口用接线端子连接耐高温的电线到灯具内部。
led灯具出口欧盟标准
LED灯具出口欧盟需要符合一系列认证标准,主要包括:
1. CE认证:CE认证是欧盟市场的强制性认证标志,表示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LED灯具出口欧盟需要通过安全认证测试(LVD)和电磁兼容性认证测试(EMC)。
2. LVD测试:IEC/EN 60598-1(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和IEC/EN 60598-2-3(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等标准,涵盖了灯具的安全性能、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和防护等级等方面。
3. EMC测试:IEC/EN 61000-3-2(单相输入电流16A设备谐波电流发射限值)、IEC/EN 61000-3-3(低压供电系统中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IEC/EN 61547(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IEC/EN 55015(电气照明或类型设备的电磁干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涵盖了电磁干扰和电磁抗扰度等方面。
4. ERP能效认证:欧盟针对能源相关产品实施了能效认证(Energy-related Products, ERP),LED灯具需要通过ERP认证以表明其能效符合欧盟要求。
5. ROHS检测:欧盟有害物质限制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RoHS)要求电子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
LED灯具出口欧盟需要进行ROHS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LED灯具出口欧盟需要符合上述一系列认证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和能效等方面符合欧盟要求。
UL 欧规灯具标准
1.灯具: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撑、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须的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设施。
2.普通灯具: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的灯具。
3.可移动式灯具:正常使用时,灯具连接到电源后能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
4.固定式灯具:不能轻易的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的灯具,因为固定以致于这种灯具只能借助工具才能拆卸。
5.嵌入式灯具: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6.带电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
中心导体应当看作是带电部件。
7.EN安全特低电压:在通过诸如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开来的电路中,在导体之间或在任何导体与接地之间,其交流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V。
8.UL低压线路: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电压有效值30V的线路。
9.基本绝缘(EN):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耐压应在2U+1000V以上。
(U:当地的电网电压)10.补充绝缘(EN):附加在基本绝缘基础上的独立的绝缘,用于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耐压值应在2U+1750V以上(单层)11.双层绝缘(EN):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组成的绝缘,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即基本绝缘与补充绝缘耐压之和)12.增强绝缘(EN):绝缘效果与双层绝缘相当的一种加强性绝缘。
从总体上看,一般只为一层,但也可由多层组成,且各层不可明确进行分割并单独测量。
耐压值应在4U+2750V以上。
13.CLASS O级灯具(EN):仅以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无接地等保护措施。
14.CLASS Ⅰ级灯具(EN):除了基本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外,还采用了其它如接地等保护性措施的灯具。
15.CLASS Ⅱ级灯具(EN):采取双重绝缘或增加绝缘为电击保护措施的灯具。
其绝缘效果不依赖于接地或安装条件。
欧洲灯具标准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Luminaires - Part 2-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Luminairesfor emergency lighting (IEC 60598-2-22:1997, modified)
EN 60598-2-3-2003
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3节:道路和街道照明用灯具
Luminaires - 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Luminaires forroad and street lighting (IEC 60598-2-3:2002) / Note: Endorsementnotice
Luminaire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Section 6:Luminaires with built-in transformers for filament lamps (IEC60598-2-6:1994)
EN 60598-2-7-1989+A2-1996+A13-1997
EN 60598-2-5-1998
灯具 第2-5部分:特殊要求 泛光灯
Luminaires - Part 2-5: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Floodlights(IEC 60598-2-5:1998)
EN 60598-2-6-1994+A1-1997
灯具 第2分:特殊要求 第6: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
EN 60598-2-23-1996+A1-2000
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23节:白热丝灯用超低压照明系统
欧规灯具要求[1]
输欧灯具的安规要求一、欧规认证知识简介一、CE简介“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一起体的意思。
欧洲一起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CE”标志是一种平安认证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要紧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明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
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不必符合每一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仍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需加贴“CE”标志,以说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和谐与标准化新方式》指令的大体要求。
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25个欧盟(EU)成员国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英联邦)。
2004年5月1日,斯洛文尼亚,波兰,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马耳他,立陶宛,塞浦路斯共10个东欧国家也正式加入欧盟。
欧洲自由贸易协约国(EFTA)的三个成员国:冰岛,列支顿士登,挪威。
所有的灯具产品都必需符合低电压(LVD)指令及电磁相容(EMC)指令,方得进入欧洲市场。
二、CB体系CB体系是IECEE成立的一套电工产品全世界互认体系。
截止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共有49个国家的55个认证机构及其下属的130多个CB实验室参加了这一互认体系。
参加CB体系的成员国家包括了所有中国机电产品的要紧出口国:美国、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瑞典、挪威、丹麦、新加坡、加拿大等。
企业利用从其中任一成员国的认证机构取得的CB测试证书,申请其他国家的认证时,那么能够免于重复性测试,取得其他成员国认证机构的认可,由此取得进入该国市场的准入证。
欧洲灯具的安规要求_TUV_RH
灯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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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灯具产品必须满足的安规要求
防 止 办 法: a. 用 抗 拉 器 ( 线 扣 ) 固 定 电 线 在 近 b. 用 带 弹 性 的 无 螺 纹 接 线 端 子 c. 在 无 振 动 影 响 情 况 下, 焊 锡 前 d. 可 靠 的 缠 绕 在 一 起 e. 导 线 用 绝 缘 胶 带、 套 管 等 固 定 f. PCB 上, 导 线 拉 入 稍 大 一 点 的 而 后 焊 锡 g. 导 线 用 特 殊 工 具, 可 靠 地 绕 接 上 h. 导 线 用 特 殊 工 具 压 接 i. 其 它 办 法, 如: 固 定 导 线 在 接 近; 绝 缘 衬 垫, 盒 子 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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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灯具产品必须满足的安规要求 四.
1. 保 2. 损 线 3. 随 4.
结 构 要 求
并 会 走 可
可 换 部 件 应 有 足 够 空 间, 使 操 作 没 有 困 难 证 不 影 响 安 全。 走 线 附 近 不 应 有 锐 角、 锐 边、 毛 刺 及 类 似 伤 导 线 绝 缘 的 结 构,金 属 螺 钉 类 不 应 凸 出 于 途 中 灯 座: 通 用 型: 认 证 过; 特 殊 的, 如 灯 串: 机 测 试 接 线 端 子 和 供 电 连 接 系 统 1) 接 线 端 子 需 认 证 或 随 机 测 试 2) 除 III 类 灯 具 和 不 可 调 节 的 固 定 式 安 装 具 外, 应 考 虑 防 止 一 旦 电 线 或 螺 钉 松 开, 可 触 金 属 件 变 成 带 电 体。( 电 源 线 或 内 部 导 线 松 开 )
欧盟对灯具的安规要求
欧盟对灯具的安规要求Product Safety of LuminairesCE MARK所有的灯具产品都必须符合低电压指令(LVD)及电磁兼容性(EMC)指令,方可进入欧洲市场。
有关CE及GS标志低电压指令(LVD)必须通过EN 60598系列安全标准的测试EN 60598-1:安全通则EN 60598-2-X:特定要求应用标准举例固定式灯具En 60 598-1:1997+A1+A12+A13En 60 598-2-1:1989E.便携式灯具En 60 598-1:1997+A1+A12+A13En 60 598-2-4:1997内装变压器的灯具En 60 598-1:1997+A1+A12+A13En 60 598-2-4:1997En 60 598-2-6:1994+A1便携式儿童感兴趣灯具EN 60 598-1:1997+A1+A12+A13EN 60 598-2-10:1989+A1+A2灯具的危害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测试?测试是为:-人-财产(物)-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灯具产品可能发生的危害?电击或触电温度过高或引起火灾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辐射性危险化学性危险(1)电击或触电接触带有高压的导体接触电源的带有高电压输出端(2) 温度过高或引起火灾接触到灯泡范围内的高温自燃或自爆自燃扩散至其它物品(3) 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接触到锋利的边沿接触到旋转部件(如齿轮等)(4)辐射性危险X射线危害IR(红外线)/UV(紫外线)/激光危害本标准适用范围(EN 60598-1)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它气体放电灯的灯具。
规定了机械和电气结构及热的安全要求及相应测试,同时,规定了分类和标识的要求。
本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1、试验一般选取一个试样进行。
2、若是系列,每一额定功率选一个,或者选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进行试验。
选样包括灯具和附件。
应选最不利的灯具和附件的配合情况。
3. 每一个试样(包括组件)都应承受所有的相应试验。
欧规灯具的安规要求培训
灯具的安规要求
内部线路
软绞合线的端部可用锡焊。但焊锡不得过多,否则 就要采取措施以防焊锡冷变形引起夹接处松动。
灯具的安规要求
接地规定
1类灯具中可触及的金属件,应永久地、可靠地与 接地接线柱或接地触点连接。 灯具上的金属件焊安装后虽然不可触及,但很容易 与支撑面相接触时,金属件应永久接地。可靠地与 接地接线柱连接。 接地线应为低电阻的。 用有间隔的螺纹螺钉每一连接处至少用两只螺钉。 应能承受接触电阻试验:
灯具的安规要求
螺钉(机械)连接件和密封压盖
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可能产生的机械能力。 螺钉不应用软金属或易变形金属制造。 维修时需替换的螺钉不应采用绝缘材料制造 螺钉的扭矩试验: 检验时用外观法及将螺钉拧紧后又松开,连续五次来 检查。试验后,螺钉连接处不得有碍于继续使用的损 坏。 用于组装或连接灯具的、标称直径小于3毫米的传迅 接触压力的螺钉,应拧入金属之中。 与绝缘材料的螺纹相吻合的螺钉或螺母应有一定的吻 合长度,该长度应大于3毫米再加上标称螺钉直径的三 分之一。
灯具的安规要求
(5)如果导线固定架的夹紧螺钉为金属所制并可触及 或者与可触及的金属件成电气连接,则电缆线或 软线不应与夹紧螺钉相接触; (6)电缆线或软线不应用直接连在电缆线或软线上的金 属螺钉夹紧:对灯具所配的电缆线进行下述试验。 不得采用将电缆系成结头(KNOT)或端部绑线的办法
灯具的安规要求
外部线路
电源连接件及其它外部接线 与电源连接方法: 固定式灯具: 接线柱;与插座匹配的插头; 不可拆的软缆或软线; 与电源连接的接合器。 普通便携式灯具: 不可拆的软缆或软线;电源连接的接合器。 其它便携式灯具:不可拆的软缆或软线。
灯具的安规要求
连接电源的软缆或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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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灯具的安规要求Product Safety of Luminaires
CE MARK
所有的灯具产品都必须符合低电压指令(LVD)及电磁兼容性(EMC)指令,方可进入欧洲市场。
有关CE及GS标志
低电压指令(LVD)必须通过EN 60598系列安全标准的测试
EN 60598-1:安全通则
EN 60598-2-X:特定要求
应用标准举例
固定式灯具
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1:1989E.
便携式灯具
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4:1997
内装变压器的灯具
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4:1997
En 60 598-2-6:1994+A1
便携式儿童感兴趣灯具EN 60 598-1:1997+A1+A12+A13
EN 60 598-2-10:1989+A1+A2
灯具的危害
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测试?
测试是为:
-人
-财产(物)
-环境
提供安全保障。
灯具产品可能发生的危害?
电击或触电
温度过高或引起火灾
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
辐射性危险
化学性危险
(1)电击或触电
接触带有高压的导体
接触电源的带有高电压输出端
(2) 温度过高或引起火灾
接触到灯泡范围内的高温
自燃或自爆
自燃扩散至其它物品
(3) 机械方面存在的危险
接触到锋利的边沿
接触到旋转部件(如齿轮等)
(4)辐射性危险
X射线危害
IR(红外线)/UV(紫外线)/激光危害
本标准适用范围
(EN 60598-1)
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伏的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
它气体放电灯的灯具。
规定了机械和电气结构及热的安全
要求及相应测试,同时,规定了分类和标识的要求。
本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1、试验一般选取一个试样进行。
2、若是系列,每一额定功率选一个,或者选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进行试验。
选样包括灯具和附件。
应选最不利的灯具和附件的配合情况。
3. 每一个试样(包括组件)都应承受所有的相应试验。
常用零件
常用零件(如灯座开关、变压器镇流器插头、软电缆或软线。
如有相应的IEC组件标准存在,需是认证品并在其适用范围内使用;如无相应的IEC组件标准存在,需按本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灯具的其中一个部件进行测试。
零件存在本身的标准,
例如
灯座IEC 60238,IEC 60838,IEC 61184
开关IEC 61058-1
变压器IEC 60742(IEC 61558-1)
镇流器,IEC 60922
插头IEC 83
软电缆或软线IEC 227
调光器(DIMMER)
基本绝缘
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防止触电的基本防护的绝缘。
*基本绝缘不包括为实现功能而设的绝缘。
补充(附加)绝缘
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的情况下仍能防止触电而另加的一种独立绝缘。
双重绝缘
由基本绝缘和补充(附加)绝缘组成的绝缘。
加强绝缘
用于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的绝缘系统,其防触电性能与双重绝缘相当。
*该系统可以是由多层绝缘组成。
灯具的分类
按其防触电的型式可分类
按防尘、防固体物质和防潮的防护等级分类
灯具支撑面的材料分类
按灯具使用条件分类
1.按其防触电的型式可分为O类、I类、II类及III类
0类灯具(CLASS 0 LUMINAIRES)
这类灯具仅依靠基本绝缘防止触电,
I类灯具(CLASS ⅠLUMINAIRES)
这类灯具不单单依靠基本绝缘防止触电,还有附加的接地线到可触及的导电件以实现安全防护措施。
II类灯具(CLASS II LUMINAIRES)
这类灯具不仅靠基本绝缘防止触电,而且还有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可靠性保护。
无接地措施
或靠安装来实现安全防护。
III类灯具(CLASS III LUMINAIRES)
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电源来防止触电的、并且灯具内也不会产高于SELV 电压的灯具。
(SELV≤50V AC)
2. 按防尘、防固体物质和防潮的防护等级分类
防尘、防溅、防喷、水密
3.灯具支撑面的材料分类
固定式灯具、移动式灯具手提式
4.按灯具使用环境条件分类
正常情况使用的灯具、恶劣条件使用的灯具
标记(MARKING)
灯具应清晰而耐久地标上下列内容:
1.生产厂或商标。
2.额定电压
3.额定最高环境温度,一般环境下为25℃。
4.如果适用,二类或三类灯具的符号。
5.防尘、防固体物质、防潮程度的IP数字
6.生产厂的序号或型号标记。
7.额定功率
8.如果适用,F标记符号
9.如果适用,特殊灯泡或灯具信息。
10.接线柱识别记号(包括接地符号)
11.如果适用,被照射物最小距离符号。
12.如果装有防护玻璃片,警告语句或符号。
这些标记应能承受耐久性试验。
另外,有关灯具的正确安装,使用及维护的详细说明书应随灯具一起包装。
13.标称频率,以赫兹为单位。
14.灯具不适合安装在普通易燃物表面的警告符
15.如果适用,接线图及其它信息。
16.仅供室内使用(最高环境温度)信息。
NUR FUR INNENRAUME
17.所有防护玻璃片的规格(材质、形状、尺寸等)。
注:标记的字体高度要大于2mm,符号高度要大于5mm。
标记的耐久性试验
用浸过水的白布轻擦15秒钟,晾干后再用浸过
汽油的白布轻擦15秒钟,再经过热试验后,标记
应清晰,标牌不易脱落和不卷曲。
结构要求
材料:塑料件、金属件的防锈蚀、腐蚀、腐蚀气体等。
可换元件:要有足够的空间,操作简易。
导线管:电线导管应光滑,不能有锋利边缘和毛刺(BURRS)等,以免损伤导线的绝缘皮。
金属螺钉之类零件(比如螺钉尖头)不得凸伸入电线通路的导管内。
灯座:灯座要能可靠地安装、固定,并符合相关灯座标准的要求(IEC60238等)。
连接线要保证在灯座的整个寿命期间,提供可靠的电气接触。
接线端子及电源线连接:应采以足够的预防措施以防止(标准试验指)可触及的金
属部件带电:考虑到灯具内导线或螺钉可能松脱的缘故。
导线要在靠近接线端子的位置--加线扣或采用弹簧接线端子。
(包括电源线连接)
用不可拆的软电缆或软线连接的灯具,可采用螺丝、螺母或相当的方式进行连接。
对于电流小于3A,焊接,闭端子等都是可行的。
开关: 开关应予以固定,固定后不得转动,徒手应不能拆下。
只有普通灯具才可用线上开关。
绝缘衬垫和套管:应保证当开关、灯座、接线柱或导线等装上后,仍能
牢固地保持在原位置。
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和电气强度。
双重绝缘和增强绝缘层:对于二类灯具:安装面、可触及金属件不能有与仅有基本绝缘的导线接触的可能。
这些导线包括建筑物的固定线(FIXED WIRING),尤其是固定安装式灯具的金属进线管等。
基本绝缘的接头(ASSEMBL Y GAP)和补充绝缘中的接头不得重合。
加强绝缘的接头不能直接与带电部件接触。
作为补充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应:*固定,取下时则会严重损坏
*非正确地使用位置不得更换
若采用套管(SLEEVES)作为连接线的补充绝缘,应采用可靠的措施固定在位。
电气连接和载流部件:接触压力不能通过绝缘材料传递
-自攻螺钉不能用来连接载流部件,除非它们将这些部件直接互相夹住,并且配有适当的紧锁固定措施。
-攻丝螺钉不能用来连接--软的或易蜕变的金属载流件。
-自攻螺钉可用于接地延续,但至少用两只螺钉并使用中不可触及。
-既作为电气连接又作为机械连接的螺钉和铆钉应锁紧,防止松动。
-载流体应采用铜、含铜量大于50%的合金或类似材料制造。
-带电部件不应直接与木料接触。
螺钉连接件(机械)和密封压盖:螺钉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可能产生的机械应力。
-螺钉不应用软金属或易变形金属制造。
-维修时需替换的螺钉不应采用绝缘材料制造,如果影响安全时。
螺钉的扭矩试验:
-检验时用外观法及将螺钉拧紧后又松开,连续五次来检查。
试验后,螺钉连接处不得有碍于继续使用的损坏。
-用于组装或连接灯具的、标称直径小于3mm的传递接触压力的螺钉,应拧入金属之中。
-与绝缘材料的螺纹相啮合的螺钉或螺母应有一定的啮合长度,该长度应大于3mm再加上标称螺钉直径的三分之一。
密封压盖应能承受相应的试验。
螺钉的紧固试验:用螺钉连接不同部件,在使用中不得松动。
试验:施加扭矩试图使锁定的连接松动的方法来检验。
试验时的扭矩不得超过:
-螺纹尺寸M10以下,2.5牛顿*米
-螺纹尺寸为M10以上 5.0牛顿*米
管接式灯座的锁定螺钉连接处应能承受1分钟的扭矩试验,扭矩不超过: -E40灯座: 4.0牛顿*米
-E27灯座: 2.0牛顿*米
-E14灯座: 1.2牛顿*米
试验后,连接不得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