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基本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牲畜屠宰管理,保障肉品卫生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牲畜屠宰、加工、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牲畜屠宰管理应遵循合法、卫生、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肉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牲畜屠宰管理体系,加强牲畜屠宰监管力量,确保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屠宰场所管理第五条牲畜屠宰场应设立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地方:(一)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不影响周边环境;(二)交通便利,便于牲畜运输;(三)具备必要的屠宰设备和技术人员;(四)具备动物防疫条件,不影响动物疫病防控;(五)符合所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要求。
第六条屠宰场应按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分为待宰区、屠宰区、分割区、检验检疫区、肉品存放区等,并设置明显的功能分区标志。
第七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第八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屠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屠宰过程管理第九条屠宰场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屠宰操作,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条屠宰场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兽医检疫人员,对屠宰牲畜进行检疫,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牲畜不得屠宰。
第十一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肉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屠宰后的肉品进行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肉品不得出场销售。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追溯制度,记录屠宰、检验、销售等信息,确保肉品可追溯。
第四章屠宰废弃物处理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对屠宰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加强对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处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屠宰厂厂长负责屠宰厂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经常____员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厂肉品品质。
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和检疫检验规程。
四、做好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
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畜禽、病死畜禽。
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定点屠宰厂____年____月____日屠宰厂检疫证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____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制度,检疫时,应根据屠宰规模和岗位需要,合理配备屠宰检疫人员。
第三条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及大中型动物屠宰检疫,应按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和实验室检疫等有关要求,设置检疫岗位;家禽等小型动物屠宰检疫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检疫岗位,并根据屠宰量配备检疫人员。
各检疫岗位应设置检疫牌,明确检疫内容。
第四条手工屠定点宰场,应按同步检疫要求,对屠宰后的动物进行集中吊挂,统一编号,由检疫人员逐头实施检疫。
第五条检疫人员检疫时,应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对应检部位不得遗漏。
第六条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时,应按以____法进行:(一)视检。
观察胴体皮肤、肌肉、胸腹膜、脂肪、天然孔及各种脏器的色泽、形态、大小、____性状等是否正常;(二)触检。
借助检疫工具进行触压或用手进行触摸,判断____、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等是否正常;(三)剖检。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屠宰过程合法、安全、卫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屠宰厂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屠宰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屠宰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七条屠宰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屠宰厂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人事管理、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投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屠宰厂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制度。
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对招聘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定期进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制定晋升制度,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章生产组织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生产流程。
第二十条屠宰厂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从源头到消费者的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和合格评定。
第二十二条屠宰厂应建立原料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储存、防止污染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屠宰厂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屠宰作业,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四条屠宰厂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对屠宰产品进行质量把关。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定点屠宰场(厂)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动物入场及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1. 动物在进入定点屠宰场(厂)时,必须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查证验物。
只有证物相符者方可准入场,并应详细记录。
2. 对于证物不符、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应立即隔离至观察圈,并进行为期三日的重新检疫。
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进行屠宰,不合格者则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动物屠宰后,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进行宰后检疫。
只有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详细记录产品流向。
二、检疫制度1. 屠宰动物前,业主或货主应向驻场(厂)检疫员提前申报检疫,申报时间应至少提前若干小时。
2. 只有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屠宰。
对于伤残等需急宰的动物,应经驻场(厂)检疫员检查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 禁止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4. 生猪屠宰后,应对头、蹄、内脏和旋毛虫进行检验。
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经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牛羊等动物屠宰后,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宰后检疫。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旨在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管理,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
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二、以下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一)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二)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产品、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三)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在起运前若干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3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屠宰场的运营管理,保障屠宰质量和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屠宰场。
三、屠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化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屠宰场应设立管理部门,负责屠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部门包括屠宰场经理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屠宰场经理负责管理和协调屠宰场的各项工作,对屠宰场的运营效果和食品安全负最终责任。
第三章岗位职责一、屠宰场经理的职责:1. 负责屠宰场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工作;2. 监督屠宰场内各岗位人员的工作;3. 组织屠宰场的内部培训和考核;4.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5. 确保屠宰场的食品安全。
二、屠宰场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屠宰操作的准备和执行;2. 督促工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3. 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抽检工作;4. 及时上报问题和异常情况。
一、屠宰场应制定并实施一套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范、卫生清洁控制等。
二、屠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证书,并接受规范培训。
三、屠宰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设备管理一、屠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二、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的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生产线不受影响。
第六章卫生管理一、屠宰场应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场所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
二、屠宰场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检查和卫生培训。
三、屠宰场内禁止吸烟、食用及储存食品。
第七章质量控制一、屠宰场应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原料采购、过程监控、成品检验等。
二、屠宰场应对每批次的产品进行标识,方便追溯和管理。
三、屠宰场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检,并建立相应的纪录和档案。
一、屠宰场应建立并执行一套规范的废弃物管理制度,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等。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场的管理,保障屠宰作业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提高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屠宰场,包括家禽屠宰场、畜牧屠宰场等。
其中,家禽屠宰场按照相关规定分为小型和大型两类。
第三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和工作流程,实行全员参与、全程控制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屠宰场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和外部检验,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卫生监管要求,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屠宰场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确保流程无污染、无异味,并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加强相关员工的卫生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屠宰场应当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生产安全、员工身体健康,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二章屠宰流程管理第七条屠宰场应当明确屠宰作业的工序和流程,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八条屠宰场应当根据动物种类和数量合理安排屠宰作业,确保生产计划与实际作业相符,防止积压和滞销的情况发生。
第九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动物饲养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动物在屠宰前充分休息和适当饲养。
第十条屠宰场应当配备合格的屠宰人员,确保屠宰作业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对屠宰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
第十一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屠宰作业记录制度,包括动物来源、数量、屠宰方式和时间等信息,并保存一定期限。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检测和监控,确保屠宰作业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对动物进行检验和隔离,确保防止疾病传播和扩散。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废弃物处理制度,包括废水、废气、废料等的收集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当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操作区域和设备的卫生和清洁。
第十六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羊肉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羊肉屠宰厂的生产和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羊肉屠宰、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厂应建立健全羊肉屠宰厂管理制度,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屠宰车间管理制度第四条屠宰车间生产由车间主任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五条屠宰车间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第六条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第七条屠宰加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
第八条肉品检验检疫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
第九条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情况,如实填报记录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十条仓储病羊必须在急宰间屠宰,由专人屠宰兽医、检疫、检验,并做好判处记录和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第十二条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喝酒醉态的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第三章卫生消毒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本厂应建立完善的卫生消毒制度,有专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第十四条入厂消毒:运送活羊进厂及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进行消毒,至少应设有消毒池(与厂门同宽,长2米,深0.5米),建议采用5%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
第十五条生产车间消毒:生产车间实行经常性消毒,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全部生产地面、墙裙、通道、排污沟、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彻底洗刷干净,并用82热水或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刀具器械消毒:可用82热水或0.015%的碘溶液进行消毒。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屠宰厂是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行业,它关乎生命和公共卫生安全。
为了确保屠宰厂的运营安全、环保和合规,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个屠宰厂管理制度的范例:1. 安全管理制度:1.1 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操作时的安全1.2 组织定期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1.3 规定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确保其正常运行1.4 设立安全督查组,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1.5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2. 环保管理制度:2.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废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2.2 严格管理废弃物的处理,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2.3 加强噪音、气味、水质等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2.4 实施节能减排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2.5 开展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员工关注环境保护,积极参与相关活动3. 质量管理制度:3.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2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确保产品达到国家和行业要求3.3 加强原料采购、储存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3.4 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产品质量问题3.5 推行持续质量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4. 卫生管理制度:4.1 定期对场地和设备进行洗消和消毒,确保卫生安全4.2 建立和执行员工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操作时的个人卫生4.3 开展员工健康体检,预防传染病传播4.4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4.5 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上是一个屠宰厂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屠宰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关键,需要屠宰厂的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还应注重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共同推动屠宰厂的发展和管理。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规范屠宰场的管理,保障出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屠宰场的管理和运营。
3、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落实屠宰作业,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高效。
二、设施设备管理1、屠宰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屠宰线、屠宰机械、杀菌设备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及时修复和更换故障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效果。
3、屠宰场应对设施设备进行标准化管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记录和使用情况。
4、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三、作业人员管理1、屠宰场应配备合格的作业人员,包括兽医、屠宰师、检验员等。
2、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增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屠宰作业程序,保障操作的安全和规范。
4、作业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服、鞋袜,佩戴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食品安全管理1、屠宰场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屠宰场应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确保屠宰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3、屠宰场应建立冷链管理制度,确保屠宰产品的冷链条件达标,避免食品变质。
4、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设立卫生检测点、实施定期清洁和消毒等,确保作业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五、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1、屠宰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屠宰场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屠宰作业按照标准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
3、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作业记录、设备维修记录、食品安全检测记录等,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4、屠宰场应定期进行自查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屠宰场接受相关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配合整改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牛羊屠宰厂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牛羊屠宰厂的生产和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牛羊屠宰加工环节,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储存、销售等。
第三条本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动物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确保牛羊屠宰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本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立健全牛羊屠宰厂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第六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负责全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二)负责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四)负责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五)负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七条设立生产部,负责牛羊屠宰加工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牛羊屠宰加工生产线的日常管理,确保生产线运行正常;(二)负责对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料符合质量标准;(三)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四)负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第八条设立销售部,负责牛羊屠宰加工产品的销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销售策略,开拓销售渠道;(二)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销售团队业务水平;(三)负责对销售产品进行跟踪,确保产品质量;(四)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合规。
(一)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二)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检验报告,确保原料质量符合标准;(三)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供应商持续符合要求。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屠宰场管理,确保屠宰安全、卫生和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屠宰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履行安全生产和卫生保健的职责,确保屠宰工作安全、高效。
第三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及其职责,制定操作规程,确保每个环节的管理有章可循。
第四条屠宰场应保证人员的资质和培训合格,加强技术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五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屠宰过程质量监控系统,进行屠宰过程的监控和检测,确保屠宰品质符合要求。
第六条屠宰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屠宰产品的溯源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七条屠宰场应设立消防设施和应急管理机构,制定消防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故和火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屠宰场应设置安全负责人,负责屠宰场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屠宰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
第十条屠宰场应对屠宰设备进行平常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屠宰场应对屠宰场的生产现场进行管理,做好环境卫生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生产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进行屠宰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屠宰作业指导书,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屠宰场应设置卫生负责人,负责屠宰场的卫生工作,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操作规范和产品卫生。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设置卫生监测机构,对屠宰过程进行卫生监测和检测,确保产品卫生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屠宰场应对屠宰场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和整治,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屠宰场应设立专门的卫生处理区域,对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和处置,防止污染和传染病的发生。
畜禽屠宰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1 为了确保畜禽屠宰过程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畜禽屠宰生产全过程,包括屠宰、检疫、加工、销售等环节。
1.3 本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畜禽屠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2 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制定、修订和废止本制度;(2)监督各部门、各岗位执行本制度的情况;(3)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2.3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1)生产部门:负责屠宰、检疫、加工等环节的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2)质检部门:负责对畜禽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销售部门:负责畜禽产品的销售工作,确保销售过程安全;(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2)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3.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3.3 安全生产记录(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安全生产情况;(2)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4 安全生产设施(1)确保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2)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25•【字号】冀政[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7]24号2007年2月2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证牛羊鸡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省对牛羊鸡实行定点屠宰管理。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屠宰牛羊鸡。
城乡居民屠宰用于自食的牛羊鸡除外。
自宰自食的牛羊鸡肉、内脏、血液不得销售,皮、骨、毛销售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
第三条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物价、民族宗教、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牛羊鸡定点屠宰及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的设置规划,由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制定。
设区市、县(市)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的设置,必须符合全省的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
清真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应当满足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在数量和布局等方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法规类别】畜产品【发文字号】河北省政府令[2009]第3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01.16【实施日期】2009.03.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修改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6)河北省政府令(〔2009〕第3号)《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月14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二○○九年一月十六日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
农村地区居民自宰自食畜禽和城镇居民自宰自食家禽除外。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猪、牛、羊、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畜禽屠宰活动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兽医、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六)有病害畜禽以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07.05.21•【字号】冀商运行字[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商运行字[2007]21号)各设区市商务局:为推动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履行好商务部门在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中的职责,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制定和上报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草案各设区市商务局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制定当地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草案,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以设区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商务厅。
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草案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的数量及在各县、区、市的安排分布情况(可用表格列明);(二)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地理分布图;(三)每个定点屠宰厂(包括预留厂)的设置理由、投资主体、投资额、屠宰规模、地址及已有、在建或新建情况、预计投资建设时间说明(可用表格列明)。
牛、羊定点屠宰厂应尽量合并设置。
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草案最迟于2007年6月1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逾期不报的,该地牛羊鸡屠宰厂将不纳入全省规划。
二、关于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的审批在《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印发后,各设区市商务局要立即组织开展牛羊鸡屠宰厂的定点屠宰资格审批工作。
审批程序如下:(一)接收申请。
申请设立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地县(市)以上商务部门提交《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证明或说明(向设区市申请,提交两份;向县(市)申请,提交三份):1、符合《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说明;2、屠宰厂竣工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3、牛羊鸡定点屠宰厂所处位置、周边情况说明及草图;4、水源说明及水质合格证明;5、厂区内设施布局平面图;6、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的设计规模,与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待宰间、急宰间、屠宰间、副产品处理间、分割间等建筑面积说明及设计图纸;7、屠宰、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及工艺说明;8、环保设施设备说明;9、防鼠及蚊蝇等昆虫设施说明;10、化验室设备、化验人员、化验能力说明;11、防疫合格证明、卫生合格证明、环保合格证明;12、各项管理制度。
屠宰管理制度文本
屠宰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屠宰场的管理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畜禽屠宰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畜禽屠宰场的管理与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屠宰过程、环境卫生、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屠宰场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第四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屠宰场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二章屠宰管理第六条屠宰场应当遵守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包装等各项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第七条屠宰场应当严格执行肉类检疫标准,对检验合格的畜禽进行屠宰。
第八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屠宰员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屠宰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九条屠宰场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第十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屠宰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做好追溯工作。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场所清洁卫生。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当加强畜禽屠宰过程中的疾病防控工作,确保生产场所无病原菌。
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饲料和饮水管理制度,确保畜禽生产环境卫生。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招聘和培训。
第十六条屠宰场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卫生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屠宰场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第二十一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对屠宰场进行许可、检查、审批等程序,确保屠宰场的合法经营。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屠宰场的管理,确保屠宰活动的安全和卫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屠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屠宰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屠宰场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责,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屠宰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政策法规的变化,确保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屠宰场应当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屠宰活动的安全和卫生。
第二章屠宰场设施及设备管理第六条屠宰场应当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场地、建筑物、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七条屠宰场的场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屠宰场周围的环境干净整洁。
第八条屠宰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保证屠宰活动的安全和卫生。
第九条屠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工具和器具,确保操作的灵活和准确。
第十条屠宰场应当建立相应的监测系统,监测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确保屠宰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屠宰场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当保证生产区域和非生产区域的分离,防止污染物的交叉感染。
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当保持场内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当提供充足的清洁水源和消毒材料,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和垃圾清运,保证环境的清洁。
第四章屠宰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屠宰场的屠宰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屠宰活动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屠宰场应当保证屠宰操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明确屠宰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屠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监管人员,对屠宰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屠宰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监测屠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023年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屠宰厂的经营管理,确保屠宰过程的安全卫生和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屠宰厂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质量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为社会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第三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从进货到出厂的全过程追溯系统,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四条屠宰厂应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进行定期的通报、联合检查,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生产计划制度,制定合理的屠宰计划,确保屠宰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屠宰厂应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对生产设施进行规划、设计、更新,确保设施的卫生安全。
第七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从进厂到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屠宰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屠宰厂应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屠宰过程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屠宰厂应加强对原料的检查,确保原料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非法添加、掺杂等行为。
第十条屠宰厂应强化对生产过程的监控,确保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稳定。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屠宰厂应按照卫生标准建立健全屠宰过程的卫生保障制度,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屠宰厂应配备专职卫生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卫生检查和管理,确保卫生、质量的稳定。
第十三条屠宰厂应建立并实施预防性卫生控制措施,定期检测和评估卫生环境的状况。
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建立和维护设施设备的清洁与消毒制度,确保卫生条件达到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受污染区域的管理制度,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的安全合格。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定期检测和评估产品的质量,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建立并实施产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第二十条屠宰厂应建立并实施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员工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屠宰厂是指进行动物屠宰和食品加工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屠宰厂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参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屠宰工艺、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屠宰厂应当配备专业的屠宰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屠宰厂应当确保屠宰工艺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屠宰厂应当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血液、内脏等副产品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第九条屠宰厂应当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肉类产品进行标识和追溯,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安全。
第十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和入库管理制度,对原料的来源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屠宰厂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每个环节设立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并进行监控和改进。
第十二条屠宰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屠宰厂应当将产品的质量记录和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验和追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当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职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当落实职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及时整改。
第五章环境管理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废物处理、噪音防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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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基本管理制度范本目录之一、牛(羊、鸡)定点屠宰厂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之二、牛(羊、鸡)进厂验收管理制度之三、牛(羊、鸡)静养管理制度之四、屠宰加工管理制度之五、牛(羊、鸡)肉品检验管理制度之六、牛(羊、鸡)肉及副产品交易管理制度之七、卫生防疫消毒制度之八、污水污物处理管理制度之九、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之十、台账管理制度之十一、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十不准”之十二、牛(羊、鸡)屠宰加工“八不准”之十三、牛(羊、鸡)肉品检验“六不准”附表:1.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收购(进厂)情况登记表2.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肉品检验及出厂情况登记表3.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病害牛(羊、鸡)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表之一、牛(羊、鸡)定点屠宰厂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本厂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一、实行封闭式屠宰加工。
二、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三、进厂牛(羊、鸡)全部健康且检疫合格。
四、待宰牛(羊、鸡)静养时间达到12小时以上。
五、严格按照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规定进行生产。
六、决不对牛(羊、鸡)或牛(羊、鸡)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决不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肉品出厂。
七、坚决做到对病害牛(羊、鸡)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卫生要求,污水、污物达标排放。
九、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牛(羊、鸡)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关键环节均建立台账,并保存2年以上。
十、本厂对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企业(印章)年月日之二、牛(羊、鸡)进厂验收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对牛(羊、鸡)进厂管理,切实保证进厂牛(羊、鸡)健康无疫病,把住放心肉生产的第一关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牛(羊、鸡)接收人员在接收牛(羊、鸡)时必须如实填写《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收购(进厂)情况登记表》。
三、验收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上岗,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证章。
四、验收人员负责清扫工作场所内外,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五、工作期间要尽心尽责,不准擅离职守。
六、对客户要一视同仁,礼貌待客,不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客户。
七、验收实行岗位责任制并重奖重罚。
八、验收环节设置卸车前初检、验证查证、卸车进圈、记录等岗位。
工作要求:(一)牛(羊、鸡)卸车前要进行初检。
在货主出示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车辆消毒证后,核对待卸车牛(羊、鸡)数量是否与检疫合格证明登记的数量相符。
观察待卸牛(羊、鸡)是否健康、是否被注水、是否有因物理原因致伤致残。
整车牛(羊、鸡)与票证相符、合格的,可进至卸牛(羊、鸡)台(棚)卸车。
(二)分圈卸车。
如发现待卸车牛(羊、鸡)数量与票证不符,经全部检验检疫后,再进至卸车台(棚)卸车。
牛(羊、鸡)必须在卸牛(羊、鸡)台(棚)逐车逐批进行,不得以暴力方法强行驱赶牛(羊)或抓鸡。
(三)及时处理。
在卸车时,应逐个观察牛(羊、鸡)的健康状况。
对疑似病牛(羊)立即驱入隔离圈,鸡应抓入鸡笼放入隔离棚观察;对物理原因致伤、致残的牛(羊、鸡),可视情况进行急宰或缓宰。
并通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发现疑似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疫病牛(羊、鸡)时,整车牛(羊、鸡)须进至隔离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班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对责任人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十、奖惩(略)总负责人:XXX卸车初检负责人:XXX验证人:XXX记录人:XXX验收负责人:XXX之三、牛(羊、鸡)静养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对进圈(鸡应进笼)牛(羊)的管理,杜绝注水、灌水行为,提高肉品质量,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牛(羊、鸡)进厂和静养时间为:牛(羊、鸡)送宰前应停食静养12小时以上。
最晚入圈时间:冬:…夏:…秋:…春:…。
最早屠宰时间:冬:…夏:…秋:…春:…。
三、静养管理人员必须按第二条规定的时间进行管理。
超时接收的牛(羊、鸡)要归入“明日待宰圈(棚)”。
四、静养管理人员负有以下责任:(一)不得允许非生产管理人员进入静养区;(二)不得对静养的牛(羊、鸡)灌(注)水或其他物质,也不得允许他人对静养的牛(羊、鸡)灌(注)水或其他物质;(三)不得以任何方式,使静养牛(羊、鸡)以非自然状态生理需要喝水;(四)宰前三小时,为静养牛(羊)断水(鸡应充分给水);(五)保证静养期间牛(羊、鸡)免受外来侵害,为静养牛(羊、鸡)创造安全环境;(六)观察静养期间牛(羊、鸡)生理变化,剔除疑似病牛(羊、鸡);(七)记录牛(羊、鸡)静养情况;(八)签发《准宰证》(或〈准宰通行单〉) 的牛(羊、鸡)方可宰杀。
( 九)填写《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收购(进厂)情况登记表》的有关项目。
五、对履行制度好,工作负责的,每半年给予一次奖励。
六、对违规管理,出现下列情形的,给予处罚。
(略)负责人:XXX岗位责任人:XXX之四、屠宰加工管理制度一、为使屠宰加工过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屠宰加工主要流程为:驱赶、喷淋冲洗、麻电致昏、刺杀放血、清洗屠体、剥皮(牛、羊)、烫毛、脱毛(鸡、带皮羊)、开膛净腔、修整胴体、副产品处理。
三、岗位及责任制(一)驱赶牛(羊)和抓鸡1、驱赶牛(羊)或抓鸡前须验明待宰牛(羊、鸡)是否有《准宰证》(或〈准宰通行单〉)。
2、驱赶牛(羊)、抓鸡时不得使用利器、铁棒,以免对牛(羊、鸡)造成伤害。
3、驱赶牛(羊)、抓鸡时应唱明头数,按顺序驱赶,如不按顺序驱赶,出现差错由驱赶牛(羊)、抓鸡人员负责。
4、在认真清点数量后,并与屠宰车间接受人员唱付数量后,及时交付屠宰。
如有差错应停止交付屠宰,并予查清后再宰。
5、工作完毕,搞好圈内外(鸡笼)卫生,定期对牛(羊)圈(或鸡笼)进行冲洗、消毒,不留死角。
(二)喷淋冲洗以合适水温对牛(羊、鸡)进行喷淋冲洗,保证喷淋冲洗后的牛(羊、鸡)免受刺激且体表无污物。
(三)麻电至昏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压、电流对牛(羊、鸡)实施致昏,并切实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保证击昏的牛(羊、鸡)心脏跳动,达到昏而不死。
(四)刺杀放血放血时间为3---5分钟,清真牛(羊、鸡)放血采用伊斯兰“断三管”的屠宰方法,由阿訇主刀。
(五)清洗屠体保证清洗后的牛(羊、鸡)屠体无污物、污血。
机械清洗的,要使牛(羊、鸡)屠体免受损伤。
(六)浸烫鸡(羊)在浸烫时应合理调整浸烫水温度,保持水的卫生洁净,控制浸烫时间。
生产带皮羊肉时,烫毛时的水温应随季节调整。
(七)剥皮1、剥后腿皮:从跗关节下刀,刀刃沿后腿内侧中线向上挑开。
2、剥胸、腹部皮:用刀沿胸腹中线从胸部挑到裆部。
3、剥颈部及前腿皮:从腕关节下刀,沿前腿内侧中线挑开至胸中线。
4、扯(撕)皮:用锁链锁紧后腿皮,启动扯皮机由上向下运动,将皮卷撕。
要求皮上不带膘,不带肉,皮张不破。
(八)烫毛、脱毛1、控制入脱毛机的羊(鸡)屠体数量和脱毛时间,时刻观测脱毛机的工作状态,防止羊(鸡)屠体在脱毛过程中受损。
2、鸡必须二次脱毛,在第二次脱毛时,应设专人去除屠体表面残留的毛及毛根(羊在褪毛后应修刮胴体的残毛)。
(九)开膛净腔不得割破牛(羊、鸡)屠体内腔,并清理其内腔。
(十)修整胴体修整过程中,不得损伤不应修割的牛(羊、鸡)胴体部位。
修整后的牛(羊、鸡)胴体不得有残毛、残皮、病灶、针眼、脓肿等。
(十一)内脏整理红白脏整理须分开进行,整理过程中,不得损伤牛(羊、鸡)内脏和造成交叉感染。
四、奖惩(略)负责人:XXX各岗位负责人:XXX之五、牛(羊、鸡)肉品检验管理制度一、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保证出厂的产品合格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二、肉品检验工艺(一)牛(羊)包括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检验、复检与盖章、不合格肉品处理,鸡包括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检验、复检与盖章、不合格肉品的处理。
(二)主要检查放血是否干净、有无外伤、有无出(充)血点、斑块。
(三)胴体色泽是否良好、有无病变。
三、肉检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带证章,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四、发现可疑患烈性传染病牛(羊、鸡)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封锁现场,上报有关部门,视其性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割除部分须放入专用容器中,用专用车辆送到无害化处理间进行无害化处理。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检出的不合格内脏或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带出厂外。
六、检验人员应将全部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填写《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肉品检验及出厂情况登记表》中有关项目内容。
七、确定为合格的肉品,加盖印章或标识准予出厂。
未经检验的肉品一律不准盖章。
八、工作完毕,清扫场地,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
九、奖惩(略)总负责人:XXX各岗位负责人(一)头部检验:XXX(二)体表检验(胴体检验):XXX(三)内脏检验:XXX(四)复检与盖章:XXX(五)不合格肉品的处理:XXX之六、牛(羊、鸡)肉及副产品交易管理制度一、牛(羊、鸡)肉批发交易必须保证公正,杜绝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付整抹零、拖欠肉款、使用假币等行为。
二、白条肉、冷却肉、分割肉、副产品交易均须经检疫和检验合格,并实行自由选择和自由协商定价。
三、交易场所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所有进出交易场所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未患传染病,并不得携带有毒有害物品、动物进入交易场所。
四、禁止非工作人员携带刀具进入交易大厅。
取肉户不准自行修割牛(羊、鸡)肉。
五、牛(羊、鸡)肉吊挂或摊放要疏密适度。
六、预定牛(羊、鸡)肉时双方要及时办理预定手续。
七、牛(羊、鸡)产品过磅装车,买卖双方要认真辨认肉品,核准数量。
交易场所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肉品检验及出厂情况登记表》有关项目内容。
八、取肉客户过完磅要及时装车,不要压磅。
九、保持肉品交易场所洁净,防止二次污染。
负责人: XXX岗位负责人:XXX之七、卫生防疫消毒制度为防止疫病扩散,减少疫病传播环节,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期对卸车台、待宰圈、屠宰车间消毒。
春、秋季每月不少于两次;夏、冬季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高温间、炼油车间、急宰车间、隔离圈等场所,每接触一次有传染病畜禽,即对其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三、屠宰经营活动中发现疫情时,可随时对可疑污染的场地进行消毒。
四、对运肉的专用车,定期予以冲洗---消毒---冲洗。
五、及时购买消毒药品和工具,按规定配制消毒液,保证药效和浓度。
六、冷库消毒时,每次库位清仓后,要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七、消毒人员进行消毒时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眼镜进行自身防护。
负责人:XXX岗位负责人:XXX之八、污水污物处理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本厂污水污物排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