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储企业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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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查勘概述 (1)

二.风险评估及改进建议 (7)

一、查勘概述

2015年9月23日,中检风险工程师对XX石化港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储”)进行了现场风险查勘。此次查勘的目的是识别和评估港储公司的财产防损管理的主要风险和相应管控制度,为客户提出风险改进建议,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潜在损失的规模。

1、企业基本情况

XX石化港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为XX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与XX外资公司合资兴建的仓储企业。公司库区位于在XX省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江海港区,占地面积104000m2,建有5万吨石化专用码头1座,总容量171800m3的化工储罐和11000 m3的液化气体储罐,专业从事散装液体化工品和液化气体的

港口接卸和中转分流业务。公司是长江沿岸最早进口液化石油气的港储企业,也是最早进口散装液体化工品的专业码头之一,是XX市及长江沿线的重要化工品和液化石油气中转基地、保税仓库。公司建立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QHSE),并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危化和港口)二级认证。

2、风险因素

港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要风险因素有:

(1)储运物质的本身危险属性

(2)管道或储罐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

(3)操作不当引起的失火

(4)消防保护系统或安全防护设施意外失效

(5)台风、汛期洪水等对建筑、设施的破坏

(6)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人员伤害或设备设施受损

(7)化学品事故导致环境污染风险,如泄漏

(8)周边危险源造成对公司的风险暴露等。

3、危险物质

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中许可的仓储物质品种为第2、3、4、6类,共97个物质品种,查勘当日储罐区内共存有15种危险货物。根据国

家危险物质分类原则,对公司目前储运到的危险货物进行归类如下:

《仓储物质归类表》

序号相关条例、品名表、品名录物质名称

1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2012)苯类(粗苯、纯苯、异丙苯)、混合芳烃、醇类(甲醇、乙醇、叔丁醇)、酮类(丙酮、丁酮)、烯类(壬烯、苯乙烯、丁二烯)、丙烷、苯酚、硫磺、氮气

2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苯类(粗苯、纯苯、异丙苯)、混

合芳烃、醇类(甲醇、乙醇、叔丁

醇)、酮类(丙酮、丁酮)、烯类(壬

烯、苯乙烯、丁二烯)、丙烷、苯

酚、硫磺、氮气

3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粗苯、纯苯、甲醇、苯乙烯、丁二

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烯、苯酚、乙烷

4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5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中所规定的剧毒化学品

5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中所规定的剧毒化学品

6 《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粗苯、纯苯

7 《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原化工部

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

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

学工业局令[1998]第1号)

丙酮、丁酮

8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445号

硫磺

9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

版)》

4、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储罐区存储有大量的可燃及易燃易爆化工原料,可燃荷载高。本次风控查勘识别公司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及泄漏风险有:

(1)泄漏引起火灾爆炸

公司码头、储罐区涉及的苯类(粗苯、纯苯、异丙苯)、混合芳烃、醇类(甲醇、乙醇、叔丁醇)、酮类(丙酮、丁酮)、烯类(壬烯、苯乙烯、丁二烯)、丙烷、苯酚、硫磺等均为为易燃、可燃化学品。储运运输过程中线路长,涉及的设备多,可能出现泄漏、防护不当、措施不足或管理不善的可能性。若防火措施不到位、雷击、静电等因素,均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输送管道、船舶、储罐,在装卸、输送、储存过程中均有可能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导致物料泄漏的原因:

①设备设施存在质量缺陷或出现故障:储罐、输送管道、阀门、输料泵等设备选型不当或

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焊接质量差,存在气孔或未焊透;法兰密封不良,阀门劣化而出现内漏;管道系统因腐蚀、磨损而造成管壁减薄穿孔;管道因疲劳而导致裂缝增长;船舶状况较差,不符合装载、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装卸工艺控制系统发生故障,导致误动作或控制失灵;丁二烯等单体自聚,膨裂容器阀门管道,等等。

②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人员(包括卸船泵操作工、船员等)违章作业或麻痹大意,造成管道超压破损、船舱超装泄漏;船、码头之间通信联络及交流有误或衔接不当,导致泄漏。

③其它因素:船舶在靠、离码头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因水文气象条件不良等原因,造成船舶与码头相撞,进而导致船舶或码头管线破损及泄漏事故;在码头前沿水域,由于操作失误,船舶与其它船舶(如工作船、拖轮、杂货船或渔船等)发生碰撞,造成易燃物质的泄漏,甚至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对输油管道及船舶的损坏。

(2)动火作业

焊接、切割等热加工、动火作业是码头、船舶等设备设施安装、检修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作业。若违章动火,或防护措施不足,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明火

运货船舶或码头附近水域的其它船舶(如过往的货船、港作船及渔船等)上生活设施用火不当,或排烟口夹带火焰,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特别是当水上发生物料泄漏事故之后,更容易发生火灾爆炸。

(4)雷击

设备设施若发生防雷接地设施断裂松脱,影响雷电通路,或土壤电阻增大,影响雷电流散,则可能在雷雨季节遭受雷击,引起着火爆炸事故。

(5)静电放电

静电放电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装卸过程中,危险货物流经泵、管道、阀门、过滤器、流量计等设备,由于流动、摩擦、压缩及冲击等作用,易产生大量的静电荷。若管路系统的防静电措施不力,则静电荷将在管道内逐渐积聚,有可能达到很高的电位,直至以电火花的形式放电。静电放电的能量通常超过物料蒸气和空气混合物的最小点燃能量。一旦放电的同时,物料蒸气浓度正好处在爆炸极限范围内,就会立即引起爆炸。

(6)禁忌物质反应

若储罐变更存储货物品种,储罐清洗不完全,可能造成禁忌物质混合,轻则影响质量,重则激烈反应引发火灾爆炸。或可溶性物料与非可溶性物料储存在同一罐组无隔堤,灭火时应灭火剂不同可能造成火灾扩大。

(7)丁二烯等单体自聚

丁二烯存储压力、温度失常,阻聚剂失效或不足,或长时间储存,未定期清除过氧化物,将导致丁二烯自聚,其易自燃、膨裂容器阀门管道,造成火灾爆炸(8)管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在对管道设施停车检修和开车时,未对管道进行置换,或采用非惰性气体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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