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导师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险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险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遵循宗旨是:依法合规,科学规范,严格管理,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条保险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员工的继续学习和提升。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培训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确保培训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的经营目标和业务需求,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以确保员工的培训需求得到满足。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职责和职级,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培训教材和课程的开发,确保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开展培训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工作。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过程的可追溯和可评估性。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培训师资力量的建设,提高培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章培训计划和方案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的目标和重点。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与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展定期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员工的行业认知和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调研和诊断,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职务和职级,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和方案,涵盖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跨部门、跨地区和跨国际业务人员的培训安排,提高员工的国际化视野和实践能力。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新员工和优秀员工的培训培养,建立健全的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的学习和创新。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方式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岗位和职责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培训内容和课程,确保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辅导专员管理办法
?组训针对不同的对象分为营业区组训、一对一部组训、一对多部组训,
?组训的薪酬、职涯规划重新规划 ?为保证培训质量、减轻资源投入压力,应分期分批进行组训配置
?组训的培养过程中应注意流程应严格选择,重点突出辅导、推销、增员等课程, 并加强追踪与考核
二级机构营销部经理
专员
? 加快培养
发 展
? 统一管理
规
? 明确定位
划
? 规范运作
工作职责明确化
区辅导专员 工作职责
《管理办法》 —辅导专员的工作职责
督导方面:
? 营业区业绩指标的追踪及指标分析 ? 配合区经理进行增员选择活动 ? 营业区的活动量管理 ? 营销策划(企业文化宣导、激励方案的拟订、追踪、效果评估) ? 营业部功能小组建设的帮促 ? 营业部陪同、辅导、训练制度的落实 ? 营业部衔接训练的督导推动
规范运作?创造价值
——《寿险辅导专员管理办法》介绍
总公司寿险营销部 二○○二年二月
辅导专员的定位:
营业区 营业部
销售队伍的训练师、指导人、辅导者 营业单位经营的策划者、激励者和推动者 公司文化和理念的宣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组训,是指经过平安总公司 “组训育英班”培训结训的人员。
辅导专员,是专指经过平安总 公司寿险“组训育英班”培训结训, 经总公司寿险评聘,定位在营业区、 部,主要从事训练、辅导、营销策 划等工作的组训。
营业部 辅导专员 工作职责
? 营业部培训体系的建设 营业部内训练辅导计划的制定、 执行与追踪、评估 早夕会及二次晨会的经营 营业部的衔接训练的组织与实施 营业部功能小组的建立与指导
? 营业部增员、选择工作的督导 ? 营业部、组的指标分析 ? 营业部激励方案的拟订及追踪 ? 营业部的活动量管理
平安保险指导人制度
关于几个名词的定义
英文
中文
含义
三、四级机构经理培训班材料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
t
人力资源开发 或
人员发展
是指通过各种计划和措施来 开发和提高人员的素质、技 能,它包含了考核、培训、 职涯管理等内容。是人力资 源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 环节。
Career Planning
物质环境 • …...
人员招聘
人员配置
组织与 岗位设计
人员发展
绩效评估与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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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员发展计划简介
三、四级机构经理培训班材料
人员招聘
人员配置
组织与 组岗 织位 与设 计 岗位设计
人员发展
绩效评估与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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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验显示,市场自己会说话,市场永远是对的,凡是轻视市场能力的人,终究会吃亏的!21.9.2521.9.25Saturday, September 25, 2021
制订岗位后备计划
• 将培训和公司的发展规划、
人员发展计划以及考核紧密 地结合起来
• 在注重课堂培训的同时,也
强调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 应用效果的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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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发展必须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个人发展计划、培训和重点培养 人才是三大重要部分。
三、四级机构经理培训班材料
人员发展
岗位后备计划以 加强对关键职位 管理,进 一步促 进人员发展
行 深 度 训 及 效 作技能
汇谈 果 、 今 和 知识 、
后 努 力 缺点改
方 向 要 正的具
点 作 出 体提升
结论
和改进
填 写 沟 情况
通记录
表。双
方签字。
适用于年度、半年、 季度等阶段性工作。 这种工作流程的主 要特点是:正规性、 严肃性、深入性、 全面性和书面性。
公司培训导师制度内容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担任培训导师的员工。
第三条培训导师制度旨在通过选拔、培养、激励等手段,打造一支专业、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培训导师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二章培训导师的选拔与聘任第四条培训导师的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培训导师的聘任程序:1. 由各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核;2. 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确定候选人;3. 经公司领导审批,正式聘任。
第三章培训导师的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培训导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2. 制定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内容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3. 评估培训效果,提出改进意见;4. 指导学员学习,解答学员疑问;5. 跟踪学员培训后的工作表现,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培训导师应遵守以下义务:1.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2. 严格遵循培训纪律,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3. 尊重学员,不得歧视、侮辱学员;4. 主动接受公司对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第四章培训导师的培训与发展第八条公司应为培训导师提供以下培训与发展机会:1. 定期举办培训导师培训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2. 鼓励培训导师参加外部培训,拓宽视野,提升自身能力;3. 为培训导师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
第五章培训导师的考核与激励第九条公司对培训导师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2. 培训效果评估;3. 学员满意度;4. 工作态度与职业道德。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培训导师,公司将给予以下激励:1. 优先晋升;2. 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3. 适当的经济奖励。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培训导师,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谈话;2. 调整培训计划,降低培训难度;3. 继续培训,提高其能力。
培训导师管理制度
培训导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培训导师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依据以下文件制定本制度:a.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c.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d.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政策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a. 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培训导师管理制度》。
b.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各项培训活动的实施。
c. 分析公司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交培训预算。
d. 负责培训资源的配置,包括内部讲师选拔、外部培训机构筛选等。
e. 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价与反馈,对培训成果进行跟踪、考核。
f. 负责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批事宜。
g. 对违反培训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制度的贯彻执行。
h.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培训工作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快速融入公司文化,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基本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 培训对象: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一般为入职后的前两周,共计40学时。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互动讨论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 公司文化、企业理念、组织架构等介绍,由人力行政部负责;- 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业务知识等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职业素养、团队协作、沟通技巧等培训,由专业培训机构或内部讲师负责。
- 培训要求: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
(2)第二阶段- 培训目的:深化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对岗位技能的理解,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 培训时间:入职后的第3周至第4周,共计40学时。
- 培训方式:采用实操演练、师带徒、业务模拟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由所在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平安组训管理办法
招聘流程(二)
材料上报
➢面谈推荐表 ➢身份证复印 件 ➢学历证明复 印件 ➢1寸证定初审 通过人员 ➢向机构反 馈
组 织测试
➢下发测试 通知 ➢笔试 ➢面试 ➢阅卷、汇 总成绩
BG
确 定名单
➢确 定 参 训 人员名单, 向机构反馈 ➢培训部发 参训通知
一次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列入警告; 连续二次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列入降级,报评聘小组审定, 总公司寿险营销部备案; 连续三次半年考核不合格、且为本二级机构排名末尾者,报 总公司寿险辅导专员评聘小组批准后予以离岗处理。
细则
91
考核
考核期间
见习考核期的确定:15日之前上岗,则在第三个月底 见习期满;15日之后上岗,则在第四个月底见习期满。
季度考核期的确定:以自然季为考核期。新晋升为初 级一档的辅导专员第一个考核季,会出现一个月、两 个月两种情况,则季度奖分别为全额奖得33%、66%。
聘期的确定:聘期为一年。任职满九个月者可参加评 聘,不满九个月者次年参加评聘。
综合考核分数=营业单位负责人打分*30%+主管及业务员打分*70%
BG
细则
121
考核
考核流程
见习期考核
观察学员
填写《见习期满考核表》
季度考核
决定是否转正 并予以聘任
指标计算
填写《季度考核绩效评估表》
对应系数
半年考核
数据准备 资料准备
填写 《综合考核表》 《培训考核表》 《半年考核绩效评估BG表》
依权重计分
BG
细则
31
招聘选拔
内部招聘
招聘方式
在平安系统内勤 员工中招聘选拔
外部招聘
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
某公司导师管理办法
导师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培养公司内部导师力量、建立规范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营造良好的“传、帮、带”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适用公司新员工培训第三条职责1.各部门:负责导师报名的初选和推荐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导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3.岗位导师:配合公司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岗位培训手册的制作等工作,并按《岗位培训手册》实施新员工辅导。
同时接受新员工和新员工所在单位的评估。
第四条定义岗位导师,指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导师证”后,从事公司新员工上岗培训活动的公司内部员工。
原则上经理级以下的岗位都需要配备导师,以便新员工到岗后可以进行“师傅带徒弟”式的上岗培训。
第五条管理流程:第六条实施(一)导师报名:1.报名条件:原则上必须具备一年以上的本公司工龄(特殊情况除外)。
2.手续:A.自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司员工均可填写《导师\讲师报名表》进行报名。
B.指派:岗位导师可通过部门推荐或指派,被指派者填写《导师\讲师报名表》进行报名。
(二)初选:1.初选方法:逐级上报,逐级审核。
2.初选标准:导师初选标准:导师必须熟悉所要辅导岗位的专业知识与业务。
(三)审核: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从报名资料和面试结果择优选择。
(四)培训:人力资源部将适时组织专业培训技能培训(TTT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授课和培训技能。
(五)试讲:1.报名者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后,需进行试讲。
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试讲和评估,最终选拔优秀者加入公司内部讲师团。
没被选中的则进入讲师储备库。
2.试讲由学员自选主题进行30分钟的演讲、授课或摸拟辅导。
试讲评估团将对其演讲、授课和试辅导进行专业评估。
平均分在70(含)以上视为合格。
(平均分:指去掉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后的加权平均值)。
具体内容详见《导师试讲评分表)》。
(六)评级与考核:1.评级周期:导师每年评级一次。
2.评级级别:导师共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和一星辅导员。
3.确定级别依据:级别由辅导员评级得分而定,得分在90(含)~100的为五星导师员;得分在80(含)~90的为四星导师员;得分在70(含)~80的为三星导师员;得分在60(含)~70的为二星导师员;得分在60以下的为一星辅导员。
保险讲师管理制度
保险讲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险讲师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保险讲师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险讲师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是保险业务推广和服务的重要角色。
公司要加强对保险讲师的管理,提高保险讲师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保险讲师管理制度,保证保险讲师的工作合规、有序。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保险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保险讲师的组织架构,保险讲师的工作职责,保险讲师的考核评价,保险讲师的培训发展,保险讲师的激励制度,保险讲师管理的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公司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确保保险讲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保险讲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保险讲师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护保险讲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讲师的工作秩序;(二)强调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三)注重业绩考核,提高保险讲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四)促进保险讲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保险讲师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讲师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讲师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一定标准对保险讲师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果的奖惩措施,激励保险讲师的积极性。
第十条公司要重视对保险讲师的培训和发展工作,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帮助保险讲师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保险讲师的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公司的保险讲师管理由总经理负责,设立保险讲师管理部门,分管保险讲师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保险讲师管理部门设置保险讲师主管,负责具体管理保险讲师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设立保险讲师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主讲师领导,负责团队的保险业务推广和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保险讲师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保险讲师的工作职责和合作关系,确保团队协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保险讲师的工作职责第十五条保险讲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参与公司的保险业务推广和销售工作;(二)承担客户服务工作,解答客户疑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三)参与保险培训工作,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四)积极参与公司的业务宣传和推广活动。
公司培训部导师管理办法(含附表)
公司培训部导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推动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挥公司管理、技术、技能专长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青年人才更快的成长,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二、导师的任职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资深员工和管理人员,有资格担任导师: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2、入职三年以上,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以上,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4、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具有教育、指导培养对象的素质能力。
说明:导师原则上是新员工的部门管理人员、资深同事,或其他部门推荐的导师。
三、工作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导师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组织实施,导师辅导新员工期间的管理、考核、培训,及导师报表的审核、存档。
2、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导师的选拔、推荐、日常管理及工作督导、考核评定和管理办法的执行。
3、导师:制定计划并提交《辅导计划表》,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术、业务指导,传授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计划并按时提交工作报表。
4、总经理:负责导师管理办法及导师任命文件的审批。
四、实施流程1、用人部门根据需求或实际情况提交《培养计划申请表》,同时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填写《导师人员推荐表》,确定导师与培养对象的对应关系,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核对、确认,对导师提供专项培训。
3、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
4、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培养对象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其工作及学习绩效,听取其工作汇报,按月提交培养对象考核表。
5、辅导期每满一个月,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根据导师工作业绩以及辅导新员工的效果填写《导师月度考核表》。
保险公司导师培训计划
保险公司导师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保险公司导师是引导和培养新员工的重要角色,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沟通能力以及领导技能。
因此,我们制定了保险公司导师培训计划,旨在提高导师的专业水平,提升他们的培训能力,帮助新员工更好地融入团队,提高工作绩效。
二、培训内容1. 保险产品知识培训作为导师,必须熟练掌握公司的保险产品知识,包括各种险种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风险点等。
通过专业的培训,导师可以更好地向新员工传授知识,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2. 沟通与领导能力培训导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领导能力,才能有效地指导新员工。
因此,培训内容包括沟通技巧、领导风格、团队建设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导师更好地与团队成员沟通合作,激励团队达成目标。
3. 培训方法和工具在培训过程中,导师需要掌握一些培训方法和工具,如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演练等。
这些方法和工具可以帮助导师更生动地传授知识,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4. 反馈与改进培训计划中还包括导师如何给予新员工有效的反馈,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培训方法和风格。
通过不断地反思和改进,可以提高导师的培训效果,使新员工更快地成长起来。
三、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结合现代科技手段,设计线上培训课程,方便导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进行学习。
线上培训内容包括视频教学、在线讨论、考核测试等,可以帮助导师更高效地学习和吸收知识。
2. 线下实训在培训课程结束后,安排导师到公司总部或培训中心参加实地实训。
这包括与其他导师的沟通交流、模拟案例演练、领导力挑战等活动,让导师们在实际操作中提升技能。
3. 实践锻炼在培训期间,导师需要通过实践锻炼来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公司可以安排导师带领新员工进行实际案例分析、团队合作项目等,帮助导师更好地应用培训内容到实际工作中。
四、培训效果评估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
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可以通过测验、调研、考核等方式对导师的培训成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培训导师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规范培训导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担任培训导师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1. 培训导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培训课程的设计、实施和评估。
2. 负责培训课程内容的更新与优化,确保培训内容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相适应。
3. 负责培训学员的学习进度跟踪,及时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参与培训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审核工作。
5. 参与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6.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四、任职资格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2.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培训课程开发与实施流程。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五、选拔与任用1. 培训导师的选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表现进行选拔。
2. 新任培训导师需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培训导师的任用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竞聘。
六、培训与发展1. 公司为培训导师提供专业培训,包括教育教学方法、课程开发、培训管理等。
2. 培训导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3. 公司鼓励培训导师参加相关职称评定,提升个人职业素养。
七、考核与评价1. 培训导师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
2.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培训导师的教学质量、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等指标。
3. 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培训导师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
4. 考核结果作为培训导师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八、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培训导师,公司给予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2. 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培训导师,公司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罚。
3. 培训导师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平安的人员发展计划与指导人制度介绍
平安的人员发展计划与指导人制度介绍平安发展是每个组织和企业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人员发展计划和指导人制度是实现平安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本文中,将详细介绍平安的人员发展计划和指导人制度。
一、人员发展计划人员发展计划是指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员工的能力需求,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培训、发展和晋升计划。
它的目的是为组织和员工提供一个有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发展路径,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从而促进组织的长远发展。
1. 制定目标:制定人员发展计划的第一步是明确目标。
组织需要明确定义自己的长期发展目标,并将其细化为具体的短期目标和任务。
同时,需要了解员工的能力和发展需求,将其纳入到目标设定的过程中。
2. 分析能力需求: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岗位职责,分析出各个岗位所需的能力和素质。
这可以通过对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详细分析和归纳,以及对员工进行能力评估和背景调查来实现。
3. 制定计划: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出每个员工的培训、发展和晋升计划。
这些计划应该具有明确的目标、切实可行的步骤和详细的时间表,同时,还需要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员工的参与度。
4. 实施计划:实施计划需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和发展活动,同时,还需要对员工的发展进行跟踪和评估。
这个过程中,应该关注员工的需求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计划,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5. 评估和总结:评估和总结是人员发展计划的最后一步,它可以帮助组织和员工了解计划的成效和效果。
这可以通过对员工的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对员工的发展和成长进行总结和回顾,以及对计划的执行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来实现。
二、指导人制度指导人制度是指在组织中设立指导人岗位,并通过指导人为员工提供指导、培训和支持。
它的目的是帮助员工更好地发展和成长,同时,也有助于塑造和维护组织的文化和价值观。
1. 设定岗位:指导人岗位的设置需要根据组织的规模和需要进行合理的划分和规划。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岗位的技术性、管理性和领导性质进行分类,然后制定相应的职责和要求。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导师管理办法》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导师管理办法(200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尽快建立和健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险)培训体系,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养老险培训导师队伍,使养老险培训导师评聘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养老险培训导师在培训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支持养老险业务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养老险培训导师包含外勤培训导师和内勤培训导师两部分:1、外勤培训导师:机构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工作并兼做培训工作,由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认可,二级机构培训室(岗)授权为外勤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2、内勤培训导师:机构非培训系列内勤人员兼做培训工作,由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认可,二级机构培训室(岗)授权为内勤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养老险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要为本机构每位培训导师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对参加总部及本机构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进行记录留存,作为培训导师参加年度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章培训导师的职责、职级、权利和待遇第四条培训导师的职责1、服从总公司及机构统一的培训工作安排,完成总公司及机构安排的授课任务,分享平安业务培训及个人业务经验。
2、外勤培训导师须积极承担营业部辅导工作。
3、参加总公司及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及教学研讨活动,如培训授课、业务研讨、教学研讨、课程开发等工作。
4、及时反馈营业部及其他部门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建议。
5、主动学习专业知识,钻研专业理论,提升自身授课能力。
6、遵守平安礼仪,宣导平安企业文化,维护培训导师专业形象。
7、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五条培训导师须经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正式评聘后,才享有相应的培训导师资格,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第六条培训导师的职级培训导师的职级设置分为一星至五星五个级别。
另设预备导师,作为培训导师的储备人才,可参加授权培训、讲授相应课程,达到相关标准后可直接晋升为一星级培训导师。
第七条培训导师的权利和待遇1、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导师教学研讨活动,主要内容有:业务研讨、教学研讨、专题讲座、导师沙龙等。
保险公司个险导师管理办法推广要点及要求
采用积分制
5 (2)导师的考核积分规定(1/2)
导师的考核采用积分制,对职场日常经营工作、制式及非 制式培训授课、课程研发等工作内容设定相应积分分值。
• 量化标准,客观、公正; • 根据贡献大小设定积分高低,管理精细化; • 行业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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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关试讲
PART 1
4、导师认证(2/3)
达成阶段维持考核
四季度完成预认证星级
的工作积分要求
PART 3
完成套转后的预认证星级导师要获得正式认证,需要在四季度 完成相应的工作积分考核要求;若未完成,准星级导师取消资 格,一至五星级导师做降级处理。
结合渠道职场标建、“极速白天 倍增突破”项目以及开门 红筹备工作,通过有效的发挥导师队伍作用,做好强力支撑!
2、省公司将按照各地市上报计划时间进行相关督导和检查工作,各项工作需留档备查;
3、请各地市公司严格按照各项重点工作时间节点、执行标准完成各项工作的推进,
若不能按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完成推广工作,则 条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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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制式 培训授课积
分
授课质量
——
不少于36分 不少于40分
(年)
(年)
授课效果评估平均70分(含)以上
不少于80分 (年)
行为规范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可视情况做降级处理
不少于120 分(年)
不少于160 分(年)
工作意愿 无故不服从公司调配安排超过三次,可做降级处理
(5)导师的晋升考核
星级
一星
50元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平安
寿险兼职讲师评聘、培养流程图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寿险兼职讲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兼职讲师管理体系,加强培训力量,有力支持营销发展,特根据《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寿险培训管理纲要》第十三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兼职讲师包括外勤兼职讲师和内勤兼职讲师.外勤兼职讲师是指营销系列中培训部聘任的担负所在单位或由培训部(室)安排培训课程的业务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内勤兼职讲师是指由培训部聘任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公司相关培训授课工作的内勤员工。
第三条兼职讲师的职责为:1、完成培训部(室)安排的授课任务;2、完成营业区下达的培训任务,特别要积极承担业务人员训练的课程和代理人考试的部门辅导;3、及时反馈营业单位和营销员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4、宣导平安企业文化,维护讲师形象;5、参加培训部(室)组织的课程研发、师资培训第四条兼职讲师由培训部(室)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各区部每月将本单位讲师需求和安排情况报培训备案。
第二章 聘任第五条 兼职讲师聘任程序第六条 兼职讲师从业务人员或其它相关部门的内勤员工中择优录取。
经本人申请,单位(部门)推荐,培训部审核后参加讲师选择培训(见附件1)。
第七条 兼职讲师选拔的基本条件1、入司6个月以上的正式业务人员和内勤正式员工; 业务经理原则上全部担任兼职讲师,兼职讲师在业务主任、业务员中的占比分别要达到60%、5%。
2、大专以上学历;3、男身高170CM 以上,女身高160CM 以上,身体健康,相貌 端正;4、语言表达能力强.第八条 兼职讲师选拔培训的教学内容为 1、PTT 课程 60% 2、寿险基础知识 20%3、平安理念和平安企业礼仪20%第九条经选拔培训考核通过后,由培训部择优录用为准兼职讲师,接受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的主要工作为:1、至少参加一个全程的岗前培训听课;2、独立讲授10课时岗前培训课程,由培训部组织人员评议;3、承担所在营业单位的训练辅导工作;4、试用期间不享受课时津贴。
保险公司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进度,确保培训内 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培训互动与反馈
鼓励学员与讲师之间的互动,及时收集和处理学 员的反馈意见,调整培训策略。
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考核
通过考试、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 训目标的实现。
培训总结与改进
对培训过程和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 施和建议。
绩效考核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对讲师 的教学质量、课程研发能力、培训 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 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03 课程设计与开发
需求分析
01
02
03
分析目标学员群体
针对不同岗位、职级和业 务领域的学员,明确其培 训需求和目标。
调研市场与竞品
了解行业趋势、竞品课程 及学员反馈,为课程设计 提供参考。
培训成果展示
将优秀的培训成果进行展示和推广,促进公司内部的经验分享和 交流。
05 讲师团队建设与激励
团队建设目标
提升讲师团队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 平,打造专业化、高效能的讲师团队。
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增强讲师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建立健全讲师选拔、培养、考核和激 励机制,实现讲师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域有丰富实践经验。
语言能力
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 和沟通能力,能够使用 标准普通话进行授课。
专业素养
应具备扎实的保险专业知 识,对保险市场、产品、 法律法规等有深入了解。
选拔程序
报名及初审
综合评定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提交报名材料, 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证明 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
根据候选人的面试表现、专业背景、 工作经验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确定 入选名单。
保险公司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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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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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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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讲师职级套转办法
第十五条 调入讲师系列的级别套转,除必须符合讲师相应职级聘任条件外,主 要依据其从事讲师工作或营销管理工作的时间和受训经历,具体原则如下: 1.组训调入专职讲师系列按照同级别套转,即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依此类推。 2. 在同业相关培训人员,根据受训情况、从业时间长短、可直接越级晋升,但 必须报备总公司,并提供有效的培训证明。首次聘任级别不得高于中级。 3. 公司个险系列营销部人员调入讲师系列套转讲师职级依据个人同业、公司各 种培训参训情况,从业时间,进行定级。但必须报审总公司,并提供有效的 培训证明。首次聘任级别不得高于中级。 4、讲师系列调入组训系列的按照同级别套转,即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依此类推。
第四章
专职讲师职级的聘任与考核
第九条 专职讲师职级的评定 讲师专业技术职级的评聘每年一次。讲师工作时间满6个月以上的纳入当年度评 聘,不足6个月的参加下一年度评聘。 第十条 专职讲师职级的评聘标准 1. 见习讲师:新入司讲师即为见习讲师。 2. 初级讲师评聘:入司半年以上,且从事讲师工作半年以上;取得代理人资格证书;参加总公司
分公司年度三转达成率专职讲师职级的聘任与考核初次定级与破格晋升分公司讲师岗晋升比例不高于当年度讲师岗总人数不高于当年度讲师岗总人数20以下1020含25不含2025含30不含3030含35不含4035含40不含5040含50不含6050含以上70二专讲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十五条讲师职级套转办法调入讲师系列的级别套转除必须符合讲师相应职级聘任条件外主要依据其从事讲师工作或营销管理工作的时间和受训经历具体原则如下
保险公司专职讲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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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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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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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培训部训练管理室讲师管理职责: (1)机构年度讲师人力落实与呈报; (2)本机构专职讲师的职级申报; (3)讲师激励与奖励办法执行; (4)后备讲师的选拔与培训; (5)讲师授课效果的追踪与评估; (6)举办各类讲师交流研讨会; (7)机构讲师团的建立; (8)讲师档案管理及品质管理; (9)日常教学与授课。
第四条 总公司培训部训练管理处为专职讲师的主管部门,二级机构培训部(训 练管理室)为专职讲师管理的直接负责部门,具体负责讲师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讲师的管理职责 1.总公司培训部训练管理处讲师管理职责: (1)全系统讲师年度人力规划的督导; (2)讲师管理办法细则的制定与执行; (3)全系统专职讲师的职级考评、异动及档案管理; (4)讲师激励与奖励措施的制定与执行; (5)对二级机构讲师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辅导; (6)组织讲师队伍的相关业务交流活动; (7)各类培训班讲师的资源调配及管理;
举办的组训讲师培训班;能够讲授XX制式课程中的新人育成阶段训练课程,且授课效果良好;
二、专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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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为推动公司职工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挥公司管理、技术、技能专长人员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人才更快的成长,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任职条件具备下列之一条件者可担任导师。
(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资格(含技师、高级技师)并掌握本岗位理论,在专业技术、管理、技能方面岗位业绩突出,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具备有教育、指导培养对象的素质能力。
(二)在本岗位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岗位业绩突出,在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公认,同时具备有教育、指导培养对象的素质和能力。
除上述两条外还要具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导师的职责(一)传技艺。
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按其岗位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措施,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术、技能、业务指导,传授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帮思想。
关心培养对象的思想状况,鼓励培养对象积极向上,在思想和工作上作表率,培养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
(三)带作风。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理论联系实际,带领培养对象树立科学严谨、求精务实、遵纪守法、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三、培养对象(学员)的职责(一)积极进取、热爱本职工作。
制定培养学习目标,阶段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完成培养计划。
(二)尊敬师傅,虚心请教,服从指导,勤问、勤记、勤练。
经常向师傅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感受,每月向本单位提交受培养工作小结,作为协议期满考核评价资料。
(三)在学习技艺的同时,要学习导师的优良作风,遵章守纪,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受培养的任务和目标。
四、组织管理及实施程序(一)组织管理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导师带徒”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做好定期考核。
2、公司团委负责参与“导师带徒”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做好宣传和推进“导师带徒”工作的开展。
3、各单位负责“导师带徒”培养协议签订后的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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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培训导师管理办法(200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尽快建立和健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险)培训体系,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养老险培训导师队伍,使养老险培训导师评聘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养老险培训导师在培训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支持养老险业务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养老险培训导师包含外勤培训导师和内勤培训导师两部分:1、外勤培训导师:机构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工作并兼做培训工作,由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认可,二级机构培训室(岗)授权为外勤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2、内勤培训导师:机构非培训系列内勤人员兼做培训工作,由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认可,二级机构培训室(岗)授权为内勤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养老险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要为本机构每位培训导师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对参加总部及本机构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进行记录留存,作为培训导师参加年度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章培训导师的职责、职级、权利和待遇第四条培训导师的职责1、服从总公司及机构统一的培训工作安排,完成总公司及机构安排的授课任务,分享平安业务培训及个人业务经验。
2、外勤培训导师须积极承担营业部辅导工作。
3、参加总公司及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及教学研讨活动,如培训授课、业务研讨、教学研讨、课程开发等工作。
4、及时反馈营业部及其他部门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建议。
5、主动学习专业知识,钻研专业理论,提升自身授课能力。
6、遵守平安礼仪,宣导平安企业文化,维护培训导师专业形象。
7、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ﻩ第五条培训导师须经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正式评聘后,才享有相应的培训导师资格,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第六条培训导师的职级培训导师的职级设置分为一星至五星五个级别。
另设预备导师,作为培训导师的储备人才,可参加授权培训、讲授相应课程,达到相关标准后可直接晋升为一星级培训导师。
第七条培训导师的权利和待遇1、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导师教学研讨活动,主要内容有:业务研讨、教学研讨、专题讲座、导师沙龙等。
2、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导师业务及授课技能培训;优先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初级讲师训练》(JRT)、《课程设计与授课技巧》(CDIS)等授权课程的培训;获得各种新课程学习的优先权;总公司培训部每年度评选的优秀培训导师可获得平安大学网上全部课程在线学习的机会与权限。
3、培训导师可根据授课表现,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组织的各类“讲师团”活动。
4、参加总公司及本机构举办的各种评优、表彰、教师节等系列活动。
5、获得每年一次培训导师晋升机会。
6、外勤培训导师可享受导师课时津贴。
第八条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标准对于外勤培训导师参加总公司及机构组织的培训及相关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授课任务,采用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制,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元/课时1课时60分钟)注:各二级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以上津贴标准,但不得超过总公司规定的各星级津贴标准。
第九条享受授课津贴的条件(一)发放授课津贴的培训:由本机构组织的各类制式培训、专项培训、或培训对象为跨两个部门以上的非制式培训。
但早夕会、辅导、研讨、各类激励方案宣导、综合开拓专员营业区授课等除外。
(二)外勤培训导师满足上述第一款内容可享受授课津贴;(三)内勤培训导师不享受授课津贴,但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授课且满足上述第一款内容,可安排调休;(四)总公司员工不享受授课津贴;第十条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发放程序1、对于外勤培训导师在本机构进行授课的课时津贴发放说明:列支科目:“外勤培训费”培训发生前:在预算申请签报中列入导师课时费预算培训发生后:凭《养老险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汇总表》(请见附件2)至当地财务报销,具体报销要求参照当地财务部门要求。
每月末由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审核汇总填写当月《养老险外勤培训导师课时津贴汇总表》备案存档,作为年度评优评聘的依据。
2、对于养老险总公司或养老险其它机构邀请外勤培训导师进行授课的课时津贴发放,由总公司或其他机构自行申请费用预算,按照第八条的课时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课时津贴发放。
第十一条培训导师的行为规范1、任课培训导师须按课程规定时间上、下课。
2、一经安排授课后,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三天以上通知班主任。
3、上课前按照大纲规定充分备课,准备授课讲义。
4、上课时着职业套装,不吸烟,不吃食物,关闭手机,遵守各项相关纪律。
5、以正面、积极的态度传授知识经验,不发表对公司不利和负面的言辞。
第三章培训导师职级的晋升和维持第十二条预备导师选拔标准(一)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3个月(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代表及以上职级人员;(二)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敬业乐道;(三)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外表端正;(四)业务职级达到《基本法》要求的相应最低业绩考核维持标准。
第十三条预备导师选拔程序(一)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颁布外勤培训导师选拔通知;(二)在营业部中担任过早夕会的训练工作、有意愿加盟外勤培训导师队伍的优秀业务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养老险培训导师申报表》;(三)营业部经理审核并推荐;(四)通过本机构培训室负责人(或培训岗)组织面试后,合格者聘为预备导师;(五)预备导师考核期为3-6个月,期间安排听课、试讲,在营业部承担早、夕会组织,营业部在职训练;(六)预备导师通过见习期考核,参加过PTT训练,并且积分达到30分的晋升标准,可即时直接评聘为一星级培训导师,不受其他星级起聘点只能是9月1日的限制。
第十四条一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1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一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100分,并参加过《如何有效表达》(PTT)训练;授课质量评分(《学员反馈表》见附件4)为80分以上。
5、维持一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8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第十五条二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2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二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16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二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12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六条三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3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三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20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三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16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七条四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4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四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220分;同时必须可以讲授制式课程表中“初级业务经理”层级以上(含)制式课程中的1-2门课程;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四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18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八条五星培训导师晋升和维持条件1、从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销售5年(含)以上的优秀正式业务人员或内勤正式员工。
2、大专以上(含)学历。
3、思想品德佳,热爱导师工作,有较强的表达、分析与学习能力。
4、晋升五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240分;同时必须可以讲授制式课程表中“中级业务经理”层级以上(含)制式课程中的1-2门课程;授课质量评分为80分以上。
5、维持五星培训导师须年度积分达到200分;授课质量评分为60分以上。
6、至少开发一门与营销业务相关的非制式课程或至少参与开发一门总部组织的营销及管理类制式和非制式课程。
第十九条各星级培训导师年度内若达到晋升标准,原则上逐星级晋升;各星级培训导师年度内若无法达到维持标准,则按降一星级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培训导师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培训导师,取消其培训导师资格。
第二十一条破格晋升对于符合二星级导师的晋升条件,且为机构培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首次申报时可以直接申报二星培训导师,但必须经过总公司培训部审批同意。
第二十二条导师转套(一)实习专职讲师转套为导师时,只能转为预备导师职级;(二)实习以上的专职讲师原则上转套为1星级,填写《专职讲师(或其他内勤)转套导师申请表》(附件3),可逐年参加晋升评聘,如果特别优秀、授课资历长,可允许破格套转,但最高只能转套为2星级导师;(三)其它内勤转套导师时,只能按照预备导师选拔流程进行。
第二十三条培训导师申报程序1、每年度11月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发布培训导师申报工作通知。
2、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养老险培训导师申报表》(请见附件1);报送二级机构培训室(岗)负责人审核并签批意见。
3、二级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批意见。
4、二级机构负责人审核并签批意见。
5、总公司培训部审核评定并公布获得培训导师资格的人员名单。
第四章培训导师的积分标准第二十四条积分标准(1课时为60分钟)积分标准由基础积分与附加积分两部分构成基础积分:即授课积分=课时*课时分值*星级积分系数(机构授课的课时分值为10分)星级积分系数如下表所示:附加积分:第五章导师的培养第二十五条导师必须在公司培训部门的安排下接受如下培训:第六章培训导师组织管理第二十六条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为培训导师的主管部门,养老险各二级机构培训室(岗)负责人为本机构培训导师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指导、监督各培训导师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工作。
第二十八条每年十一月为外勤培训导师评聘工作开始时间。
其中,预备导师晋升评聘为一星级导师的情况,其起聘点为达到晋升标准的时间,若起聘点在上半年,该导师的一星级聘期则为起聘点至当年度12月31日(可参加下一年度晋升评聘);若起聘点在下半年,则其聘期为起聘点至下一年度12月31日(不可参加下一年度的晋升评聘)。
其余的起聘点为次年1月1日,聘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一年)。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于养老险总公司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