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的认定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与考勤管理规定
教师工作量与考勤管理规定教师工作是一份既光荣又辛苦的职业,对于学校而言,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和严格管理教师考勤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教师工作量和考勤管理规定,并总结其对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
一、教师工作量分配的重要性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对于保证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提高教学效果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根据每个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教学质量,科学地制定工作量分配方案。
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专长,提高教学效果,并且给予教师足够的时间进行科研和个人成长,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原则在教师工作量分配时,应遵循公平、透明、公正的原则。
这意味着学校应该将教师的工作量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分配,确保每位教师能够获得公正的待遇。
同时,要考虑到教师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免过度负荷的情况发生,并合理调配资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教师工作量分配的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分配合理有效,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
这包括教师工作量的量化指标和评估标准,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起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公开透明机制,让教师和学校之间形成互信和共识。
四、教师的考勤管理教师的考勤管理对于保障教师工作秩序和学校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明确规定教师的上班时间和请假制度。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简单、方便、高效的考勤系统,确保教师的考勤信息真实可信,方便学校管理。
五、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实施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实施应注重细节和公平。
学校应对规定进行明确的解释和培训,确保教师对规定有清晰的理解,并愿意主动遵守。
同时,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于考勤管理规定的违反者予以相应的处罚,并对合规者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支持。
六、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公开透明教师考勤管理规定的公开透明对于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和氛围至关重要。
学校应将考勤管理规定向全体教职员工充分公示,并定期进行宣传和解读。
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9.27版)
XX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稿)一、教学工作量定额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每人每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为260学时。
专职教师全学年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得超过600学时,超过600学时部分按《XX 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二、教学工作量管理(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系(或教研室)制订并经教务处审核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发的教学任务)为准。
各门课程须经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开课通知单,未经教务系统下发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并填入教师本人“年度业务考核表”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三)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计划表”逐一核实教师的开课通知单、教学记录等,计算、汇总教师(包括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报人事处(财务处)。
(四)除学校另有规定的以外,教学工作量按学期核算。
(五)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如有因故临时变动的,如有因故临时变动的,如有因故临时变动的,须在开课前以系为单位,须在开课前以系为单位,到教务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同时作好变更记录备查。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学工作量计算以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教学计划为依据,换算成标准课时计算。
标准课时计算方法 1、课堂教学:标准课时=16×计划理论学分× B ×M ×K其中:计划理论学分以教学计划中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上课堂教学所占比例。
B 为教学班系数,见表2。
M 为课程考核方式系数,未实行N+2考核方式的课程M 为1.0;实行N+2考核的,考核的,以考核学生对知识掌握而进行的测验,以考核学生对知识掌握而进行的测验,以考核学生对知识掌握而进行的测验,每次增加每次增加3%;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知识运用能力论文(报告)或设计,每次增加5%。
K 为课程的调节系数,双语课系数为1.5、开新课(新开课)系数1.2(开新课和新开课须报教务处审定)。
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
研究发展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的概念定义标准工时:工作结果的唯一量化标准,例如,600字原创性文本计算为1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与且仅与工作结果挂钩,与实际工作时间、个人能力、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工作速度等影响工作成果的个人差别量不相关。
在本办法中,标准工时有时称为“工时”。
细分标准:为达到对复杂工作进行标准统计所采取的方法,将各类工作按照“职能类、项目、子项目、工作”四级标准将不同的复杂工作细化为相同的基础工作内容,进行标准相同的认定、统计。
职能类:中心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分的工作类型,职能类暂定为“行内服务”、“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四大类。
项目:针对某一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即为一个项目。
子项目:某一项目中,一般会包含几个独立、并行、递进的课题,如果各课题之间工作重点不一,则将项目进一步划分为子项目就存在必要,如将薪酬项目划分为“设计”与“实施”两个部分,则“设计”部分将侧重资料、学习、讨论、计算等方面,而“实施”部分将侧重于调研、会议、交通、辅助实施、培训、修改等方面。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即为一个独立的子项目。
工作:在子项目中针对达到项目成果实施的某一具体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中的“讨论、修改”即为一工作过程。
工作类型:依据中心职能、工作方法将工作暂定为以下13类: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辅助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但工作结果无法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学习研究、会议、交通及差旅6类任务属于辅助工作。
过程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工作结果能够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及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工作质量绩效考核管理评价机制,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教师承担与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任务完成,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5.国家教育部门有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6.《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4)154号)。
三、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执行组长:教学副校长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执行副组长:教务科科长成员: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计财科科长、教研督导室主任、各教学部主任。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的标准(一)认定的标准1.课时量的认定(1)课时是指根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安排课堂教学学时,包括超人数课时、出题、改卷、监考以及对口升本科班授课课时等。
(2)周课时是指学期平均周课时,计算方式是总课时除以学期末最后的对应周数。
(3)基本工作量:校级领导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2节;科级行政人员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4节;一般行政人员兼课和担任班主任兼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8节;纯教学人员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周16节。
(3)函授授课、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比赛、“文明风采”竞赛的工作或第二课堂授课等,工作开展前提交有授课(或培训)计划,过程有教案,结束有成绩与总结的,可视为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但考虑到它们的特殊性,系数均为总节数的0.5θ其课程、课时量的确认规则是:指导职业技能比赛由教务科和教学部共同确定;指导“文明风采”竞赛和第二课堂授课由学生科、教学部、教务科共同确定;函授大专由继续教育部确认。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科学、公平、合理地量化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效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教学目标完成,参照和民办高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内容凡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教学任务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实习)指导教学工作量、讲座指导等教学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及发放、监考、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分析、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周历、教学研讨等线上和线下教学环节。
实践(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践(实验、实习)大纲制定、实践(实验、实习)准备、实践(实验、实习)指导与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考核评价等实践教学环节。
退休返聘满两年的专任教师和外聘专任教师开展专家讲座、听课、指导青年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方案制定修订等教学环节。
二、额定工作量标准根据学校薪酬实施意见规定,我校自有专任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如下:序号职称类型工作量定额工作量定额下限折算标准1正高教学480课时/学年240课时/学年70元/课时科研100分/年80分/年50元/分2副高教学480课时/学年280课时/学年60元/课时科研70分/年60分/年50元/分3中级教学460课时/学年320课时/学年50元/课时科研40分/年30分/年50元/分4初级教学420课时/学年380课时/学年40元/课时科研15分/年15分/年50元/分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线下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划课时数X课程类别系数X 授课班级系数课程类别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数学、物理专业课双语课课程类别系数11.11.21.5授课班级数1123456授课班级人数<3535-5253-8788-122123-157158-192192以上授课班级系数11.11.21.31.41.51.62.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1)指导计算机上机实习指导工作量=K*计划学分数*16*学生人数(K=0.01)(原则上一次指导上机人数为100人左右。
第二课堂工作量办法
西安文理学院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工作量化办法为了加强实践教学,鼓励教职工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参照《西安文理学院教学工作标准课时量化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切块管理总量控制项目定酬重点指导二、工作量认定范围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的工作量主要指由学院或系(院)有计划地安排教职工在课外指导学生开展实践与创新活动的工作量。
所指导的第二课堂活动主要是指在第一课堂教学计划之外,指导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读书阅览、技能拓展、文体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三、工作量的总额和管理全院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工作量的总额由系(院)开展常规活动的指导工作量和学院重大项目活动的指导工作量两部分组成。
1.系(院)常规活动的指导工作量学院对各系(院)开展第二课堂常规活动的指导工作量实行切块管理,总量控制。
每年,按照各系(院)学生数切块划拨指导工作量,用于教职工指导本系(院)学生参加校级、系级举办的第二课堂活动。
各系(院)的指导工作总量(分值)计算办法为: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数×1 工科类专业:学生数×0.7其他专业:学生数×0.52.重大项目活动的指导工作量学院重大项目活动的指导工作量由教务处和团委集中掌握。
主要用于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以上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专项社会调查和全校性活动的专门培训与指导。
此项指导工作量由教务处或院团委在项目(活动)实施时,依据本办法核算,并向有关系(院)或教师专项安排。
四、单项活动指导工作量的分值(一)指导学术科技创新类活动1.指导学生开展“挑战杯”、机器人竞赛,每指导一个作品,国家级50分,省部级30分,市级15分,学院确定为省级侯选作品15分,入围校级决赛6分,入围系级决赛3分,同一次比赛,一名教师最多按指导3个作品(项目)计算。
2.指导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1)赛前培训。
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2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五稿)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严格学院业绩考核,合理计算教学编制,切实保证教学任务完成,提高教学质量,有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激励、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公平、合理的体现教师教学工作量,规范和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一)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A、B卷)、阅卷(正、补考)、登录成绩(正、补考)、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环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实验、上机、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实践环节、大学生体能测试等)。
实践教学工作量根据本办法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环节相关规定计算。
(三)其它:除上述工作量以外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教学工作量的计算采取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乘“系数”的办法。
每位教师全年原则上应完成400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每学年最高时数为750个。
教学工作量只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和课夹实验工作量(实验老师除外)。
全院专、兼职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积极主动承担学院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并按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一)标准班级、标准课时和标准学时标准班:以课程(含不同的教学环节)为单位,以二个行政班为基数组成。
理论课原则上按四个行政班组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四个行政班组,各二级学院(部)需于每年3月5日前报教务处,经教学委员会审核后,于下一学年度执行)。
个别特殊课程标准教学班为一个行政班(特殊课程由二级学院于每年3月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教学委员会确定后于下一学年度执行)。
不以行政班为单位开课的课程,按每35人为一个行政班计算工作量,(自然形成的因素除外)原则上大于20人以上可视为一个行政班,小于20人则不单独算为一个行政班。
标准学时:是以一个标准班为基数,完成一个课内学时教学任务量即为一个标准学时。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规定
教师工作量分配与考核规定一、引言教师是一个社会的守望者,肩负着培养未来的责任。
教师的工作量分配和考核规定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激励教师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量分配的原则和标准教师的工作量分配应当以教学任务为核心,综合考虑课时数、试卷批改、学生辅导、科研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根据教师的学历、职称等条件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工作量的公平合理。
三、教学任务的安排与分配教师的教学任务由学校根据教研部门的意见制定。
应根据各科目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的学习需求,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
同时,学校还应充分考虑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偏好,让教师发挥自己的优势。
四、试卷批改的要求与分配试卷批改是教师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项任务。
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试卷批改规定,如批改时间、批改标准等,并合理安排批改任务量。
批改任务应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既不能过分集中,也不能过分分散,以保证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学生辅导的要求与分配学生辅导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学生辅导制度,确保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进行学生辅导工作。
同时,还应结合教师的专业特长和学生的需求,合理分配学生辅导任务。
六、科研任务的安排与分配科研是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
学校应鼓励并支持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并合理安排科研任务。
科研任务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学科专长和研究方向,让教师能够有机会进行有意义的科研工作。
七、考核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规定,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
考核规定应包括教学效果、学术研究、学生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并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给予表现优异的教师适当的激励和奖励。
八、监督与评估制度的建立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工作量分配和考核规定的监督与评估制度。
监督与评估应该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通过定期考核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工作量分配与考核的改进措施在制定工作量分配和考核规定时,学校应充分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改进规定,确保规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
中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一、工作量的组成:
行政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总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0分)
二、行政工作量计算办法(按部分文件折算)
1、专职行政人员,按满工作量计算为10×0.75=7.5分
2、兼职行政人员
校级领导:0.7×10分=7分
中层正职:0.6×10分=6分
中层副职:0.5×10分=5分
年级干部:0.3×10分=3分
学科主任:0.2×10分=2分
备课组长:0.1×10分=1分
班主任:0.5×10分=5分
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可分时段、分班级数分别核算,最后求和)
1.高考学科(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每周12节正课(周一至周五,早晚自习不算在此列)认定为满工作量计10分,实际课时折算计分。
2.非高考学科(体、音、美、信、通用技术、安全教育等)每周12节正课(周一至周五)认定为满工作量计10分,实际课时折算计分。
3.专业班(体、音、美)人数40人以上计10分,20-39人计8分,20人以下计5分。
四、其他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由校行政审定。
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
研究发展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的概念定义标准工时:工作结果的唯一量化标准,例如,600字原创性文本计算为1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与且仅与工作结果挂钩,与实际工作时间、个人能力、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工作速度等影响工作成果的个人差别量不相关。
在本办法中,标准工时有时称为“工时”。
细分标准:为达到对复杂工作进行标准统计所采取的方法,将各类工作按照“职能类、项目、子项目、工作”四级标准将不同的复杂工作细化为相同的基础工作内容,进行标准相同的认定、统计。
职能类:中心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分的工作类型,职能类暂定为“行内服务”、“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四大类。
项目:针对某一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即为一个项目。
子项目:某一项目中,一般会包含几个独立、并行、递进的课题,如果各课题之间工作重点不一,则将项目进一步划分为子项目就存在必要,如将薪酬项目划分为“设计”与“实施”两个部分,则“设计”部分将侧重资料、学习、讨论、计算等方面,而“实施”部分将侧重于调研、会议、交通、辅助实施、培训、修改等方面。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即为一个独立的子项目。
工作:在子项目中针对达到项目成果实施的某一具体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中的“讨论、修改”即为一工作过程。
工作类型:依据中心职能、工作方法将工作暂定为以下13类: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辅助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但工作结果无法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学习研究、会议、交通及差旅6类任务属于辅助工作。
过程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工作结果能够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 公幵出版的着作教材;2. 公幵发表的学术论文:3. 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 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 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 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 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 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着作类计分标准(二)论文类计分标准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1 •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 布。
研 作 的 分科工 量 计 办2 •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学院作为署名单位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排名第二系数为,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系数为,第三作者系数为,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 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 科研分。
6.集体科研成果:集体申报的科研立项,集体获得的科研成果,参与人的科研得分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分。
教师工作量认定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认定办法
教师工作量认定分为教师教学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两部分。
一、教师岗位标准工作量按下表认定:
说明:1、岗位工作量=岗位标准工作量×(全校学生数÷300+0.5)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分为四部分:
1、周备课时数:语、数、英、科四科按周授课时数计算,其它科目
按周授课时数的一半计算。
复式班按一本教案备课,按单科计算。
2、周授课时数:按教导处排课时数为准。
(应不多于县教育局的课程
设置标准数)
3、周辅导时数:按教导处排课时数的一半计算。
4、周作业批改时数:各学科周批改时数因各学科特点而差别大,故
采用以下办法:
各学科周作业批改时数=该科批改作业基数值×(班级人数÷标准班人数)
其中:
1)标准人数:小学10人。
2)各科作业批改基数见下表:
二、教师工作量认定表:
说明:按每周工作40小时计满分,超额部分可多计。
即:得分=(合计÷40)×满分。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队伍的建设,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XXXXXX实验室工作条例》、《XXXXXX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XXXXXX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办法》,综合我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指从事实验室(含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下同)工作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执行坐班制。
根据实验室直管单位行政领导和中心实验室的安排,经教务处、人事处和实验实习中心批准,全学期在实验室主要从事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任教师,视为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也执行坐班制,其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核算也采用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的内涵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包括
1、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工作量。
2、实验教学的工作量。
3、实验室专项工作的工作量。
第四条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工作量指实验室工作人员全面履行了本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实验室日常工作所计算的工作量。
实验室日常工作包括:
1、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实验室主任还应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出勤、任务安排、履行职责和业务能力提高等实施管理。
2、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场地内的安全、防火、防盗与网络安全管理;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场地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保管、日常检查、使用、回收和处理。
3、实验室设备(含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等固定资产,下同)的日常清洁、维护保养、调校和维修。
【规章制度】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工作量认定治理方法本治理方法中涉及到的概念定义标准工时:工作结果的唯独量化标准,例如,600字原创性文本运算为1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与且仅与工作结果挂钩,与实际工作时刻、个人能力、知识结构、工作体会、工作速度等阻碍工作成果的个人差不量不相关。
在本方法中,标准工时有时称为“工时”。
细分标准:为达到对复杂工作进行标准统计所采取的方法,将各类工作按照“职能类、项目、子项目、工作”四级标准将不同的复杂工作细化为相同的基础工作内容,进行标准相同的认定、统计。
职能类:中心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分的工作类型,职能类暂定为“行内服务”、“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四大类。
项目:针对某一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即为一个项目。
子项目:某一项目中,一样会包含几个独立、并行、递进的课题,假如各课题之间工作重点不一,则将项目进一步划分为子项目就存在必要,如将薪酬项目划分为“设计”与“实施”两个部分,则“设计”部分将侧重资料、学习、讨论、运算等方面,而“实施”部分将侧重于调研、会议、交通、辅助实施、培训、修改等方面。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治理方法的设计、编制工作”即为一个独立的子项目。
工作:在子项目中针对达到项目成果实施的某一个体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治理方法的设计、编制工作”中的“讨论、修改”即为一工作过程。
工作类型:依据中心职能、工作方法将工作暂定为以下13类:打算、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运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辅助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但工作结果无法在项目成果中直截了当表达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打算、资料收集、调研、学习研究、会议、交通及差旅6类任务属于辅助工作。
过程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工作结果能够在项目成果中直截了当表达的工作类型。
xx学校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和特殊课时认定办法
xx学校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和特殊课时认定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试行办法》(闽教人[87]104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的意见》(榕教人〔2015〕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学科岗位、课程设置等情况,制定我校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和特殊课时认定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
每位教师在完成规定学科课时工作量的同时,还要求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或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的工作量(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相关规定相当于每周5课时)。
二、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
1、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指的是教师在学校的课程总表中体现的任课节数和特殊课时节数。
2、学科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含兼职各处室坐班人员)周课时数: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原则上应担任两个班的教学工作量。
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应担任12节课以上(含12节)的教学工作量。
(2)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按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确认)在完成行政工作的前提下,其周课时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
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DOC14页)
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DOC14页)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的概念定义标准工时:工作结果的唯一量化标准,比如,600字原创性文本计算为1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与且仅与工作结果挂钩,与实际工作时间、个人能力、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工作速度等影响工作成果的个人差别量不有关。
在本办法中,标准工时有的时候称之“工时”。
细分标准:为达到对复杂工作进行标准统计所采取的方法,将各类工作按照“职能类、项目、子项目、工作”四级标准将不一致的复杂工作细化为相同的基础工作内容,进行标准相同的认定、统计。
职能类:中心针对不一致服务对象区分的工作类型,职能类暂定为“行内服务”、“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四大类。
项目:针对某一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工作过程。
比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即为一个项目。
子项目:某一项目中,通常会包含几个独立、并行、递进的课题,假如各课题之间工作重点不一,则将项目进一步划分为子项目就存在必要,如将薪酬项目划分为“设计”与“实施”两个部分,则“设计”部分将侧重资料、学习、讨论、计算等方面,而“实施”部分将侧重于调研、会议、交通、辅助实施、培训、修改等方面。
比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即为一个独立的子项目。
工作:在子项目中针对达到项目成果实施的某一具体工作过程。
比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中的“讨论、修改”即为一工作过程。
工作类型:根据中心职能、工作方法将工作暂定为下列13类: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辅助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务必的、但工作结果无法在项目成果中直接表达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学习研究、会议、交通及差旅6类任务属于辅助工作。
过程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务必的、工作结果能够在项目成果中直接表达的工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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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本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的概念定义标准工时:工作结果的唯一量化标准,例如,600字原创性文本计算为1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与且仅与工作结果挂钩,与实际工作时间、个人能力、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工作速度等影响工作成果的个人差别量不相关。
在本办法中,标准工时有时称为“工时”。
细分标准:为达到对复杂工作进行标准统计所采取的方法,将各类工作按照“职能类、项目、子项目、工作”四级标准将不同的复杂工作细化为相同的基础工作内容,进行标准相同的认定、统计。
职能类:中心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分的工作类型,职能类暂定为“行内服务”、“客户服务”、“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四大类。
项目:针对某一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即为一个项目。
子项目:某一项目中,一般会包含几个独立、并行、递进的课题,如果各课题之间工作重点不一,则将项目进一步划分为子项目就存在必要,如将薪酬项目划分为“设计”与“实施”两个部分,则“设计”部分将侧重资料、学习、讨论、计算等方面,而“实施”部分将侧重于调研、会议、交通、辅助实施、培训、修改等方面。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即为一个独立的子项目。
工作:在子项目中针对达到项目成果实施的某一具体工作过程。
例如“中心工作”中的“内部制度建设”中的“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的设计、编制工作”中的“讨论、修改”即为一工作过程。
工作类型:依据中心职能、工作方法将工作暂定为以下13类: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辅助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但工作结果无法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学习研究、会议、交通及差旅6类任务属于辅助工作。
过程工作:为完成项目目标所必须的、工作结果能够在项目成果中直接体现的工作类型。
在以上工作类型中,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6类任务属于过程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办法的目的过程控制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不属于日常重复性工作,也不同于以结果为导向的单一任务制,业绩控制重点不在结果而在过程,如何对过程进行监控、考核、评价,是本中心工作绩效考核的重点所在。
而工作考核的首要,是对工作过程的认定。
资源配置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最宝贵的可配置资源是“标准工时”。
我们的工作内容包括外部客户服务、行内部分研究工作两方面,所承担的任务大多属于多样化、开创性的,在此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学习、与服务对象的交流与沟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补充,都是必不可少的,甚至远远大于完成最终工作成果所需的“标准工时”。
本办法的另一目的,就是根据任务性质、任务难度的不同,严格界定“标准工时”的使用比例,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杜绝工时浪费,保证资源的最大利用。
成本核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严格实施成本管理。
依据中心的工作性质,ABC成本核算方法是较为适用的,而ABC方法的必然基础就是,找准成本驱动因素,从而合理归集成本。
因此,本办法是准确实施成本管理的必然基础。
第二条管理办法的设计原理管理办法中所使用的核定方法借鉴“劳动定额”及“计件工作制”的计算思路,将多样化、复杂、抽象的任务细分为若干标准工作过程,即可以独立开展的工作模块,再通过统一的换算方式将每个工作模块的工作量换算为“标准工时”。
最终使不同的任务完成过程变成相同基础的可考核量,进而达到过程控制、资源配置、成本核算的目的。
第三条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工作量认定管理办法仅针对复杂、不易量化、差异性大、抽象的项目工作。
应用在工作计划的编排、工作饱和度的认定、工作量与工作时间的确定、工作难度的评定、进度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评价等工作环节,进而最终达到以上目的。
本办法不涉及工作质量的认定和评价。
本办法不涉及日常辅助性工作及工作准备时间,该类时间记录以工作日志为准。
本办法不涉及项目外的知识积累时间和讨论时间,该类时间记录以工作日志为准。
第四条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第一原则:知识基础原则。
日常工作(含行内研究及外部客户服务)中,需要大量的知识积累,知识基础工作做得越扎实,工作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工作成果的质量就越高,工作效率也会逐步提高。
因此,对知识积累过程的工作量客观合理认定,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考核的第一原则。
第二原则:成功概率原则。
由于外部客观原因及内部能力原因,中心工作存在无结果或失败的可能。
因此,我们不仅应当认定研究成果、成功产品的工作量,同时也应当客观承认一定失败工作所产生的无结果工作时间。
与此相配套,中心应当逐步形成并完善相应的工作结果判别机制。
第三原则:细化原则。
只有在对每一任务充分细化,明确节点的基础上,本管理办法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因此,对于中心工作的每一模块、每一工作内容、工作内容背后的知识积累过程与成功概率,我们都应充分考虑并核定相应的标准工作量。
第四原则:标准量化原则。
对任务工作量的核定过程中,量化方法应当尽量客观,量化标准必须是可计数的。
其衡量标准为:任意两个人,不管存在什么样的理解偏差,通过本办法对同一工作过程,所能得出的工作量核定是唯一的。
第五原则:持续完善原则。
随着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学习曲线与资料积累必将发挥作用,同时,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本身就是创造性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不断遇到新的、需要判别核定的工作内容。
由此,本办法将是一个方法指引性文件,其核定方式、标准将随工作的开展而不断修改。
第五条管理办法的数据基础本管理办法涉及的工作量折算标准及相关核算数据,直接来源于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日常工作的不间断统计与分析,因此,具有客观的实践基础。
第二章工作量算法第六条工作量算法的基本类型工作量算法包括两方面:工作量分配计划、工作量认定与统计。
第七条工作量分配计划确定项目类型接受项目后,按照“项目分类标准”确定项目类型或子项目类型,进而确定项目或子项目所需的“工作类型”及具体工作时间额度标准。
确定项目工作量1.确定“原创性文稿编写”的工作量(关于“原创”的解释见第八条:工作量认定与统计);2.依据已确定的工作时间额度标准,反推其他各种工作类型的工作量;3.加总统计。
项目计划编写或填制项目计划。
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的,填制标准格式的“项目计划表”。
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大于40小时低于160小时的,按标准格式填制“小型项目计划书”。
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大于160小时的,按标准格式填制“大型项目计划书”。
项目确认项目计划填制完毕后,报“工时量审核小组”,经“工时量审核小组”审核完毕并签定审核意见后,报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批准实施。
第八条工作量认定与统计工作量认定与统计的原则1.各类工作的工作成果必须可追溯、可证实,并完全符合“工时核算标准”的各项记录要求,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一律不得计算工作量;2.工作量认定只统计工作“原创”部分,各类工作的工作成果计算前,应严格剔除以下部分:大段重复、大段引用、大段照搬以前研究成果、明显滥竽充数与主题相关度不高的部分;3.还应剔除:明显的废话(文件特殊性而导致的必须的务虚部分除外)。
被剔除的废话可按难度1.0(难度确认方法见“工时核算标准”)单独计算工作量,有创意、包含研究成果及研究价值的废话,其难度确认可适当提高,但以上合计工时量最高限度不得超过“原创部分”的20%;4.以“原创”部分为核算依据,凡严重超出工作时间额度标准的部分(20%以上),一律不得算入项目工作量,如确实为必须的,需“工时量审核小组”及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批准计入。
此外,虽不批准计入项目工作量但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认可的,可计入工作日志作为日常工作;工作量认定与统计的执行者1.项目执行者按照工时量核算标准自行加总统计项目工作量;2.项目执行者填制“工时量申报表”,报“工时量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并签定审核意见;3.报研究发展部部门主管审核,认定后,记入个人工作量记录。
第三章工作分类及工时分配标准第九条工作分类的目的依据不同的工作类型,合理分配项目过程中各种工作类型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项目分类及描述各项目中,工作类型包括以下13种:计划、资料收集、调研及访谈、学习研究、分析计算推演、文稿编写、讨论、修改、客户沟通、辅助实施、培训、会议、交通及差旅。
假设“文稿编写”标准工时为100T,各类项目的分类确定参数及项目过程中的工时分配标准如下表列示:注:1、表中“相应工时分配”为每一工作类型在此项目工作中的工时分配上限,并非“默认工时”2、在具体的项目中,在该类型工作上所使用的工时必须符合该类型的工时核算标准,严重超出上表所列工时分配上限的,原则上不计入项目工作量,原因特殊的,经研究发展部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后可计入。
具体的工时核算标准,见“第四章、任务分类及工时核算标准”3、使用上表计划或核算工时分配的方法为:首先预估“文稿编写”工作量并核准“文稿编写”标准工时,其次按项目特征核准各类工作的相应级别,最后按相应级别与“文稿编写”的相应比例计算此类工作的标准工时。
第四章工作的工时核算标准第十一条工时核算标准的目的经项目分类后确定的工时分配标准,只是在特定项目中“允许使用”的该类工作的标准工时的上限,而非该类工作的实际标准工时量。
工作的实际标准工时量必须遵循标准量化原则实施量化,无符合量化标准的工作成果一律不得计入项目工时量,以确保项目工作有记录、可追踪、可评价。
具体的量化标准见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
第十二条工作难度某些工作类有工作难度的区分,难度的定义为:此项目中的该类型工作与其他项目的该类型工作相比,完成同样数量的工作成果具有不同的完成困难,导致困难可能是对文字要求较高,也可能是行业资料冷僻罕见,可能是知识储备具有相当深度,也可能是培训、沟通、访谈、辅助实施对象水平较低等等各种原因,因此,对特定项目中的特定工作类实施难度评定是客观合理、公平公正的。
工作难度不涉及工作量分配计划过程,仅仅在工作完成后对工作量认定和统计进行加权计算,具体加权难度系数见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
第十三条文稿编写工作的工时核算标准WORD版本:原创部分:600字/标准工时。
加权难度系数大致界定:1.结构确定、定期、重复性、有历史文稿可借鉴的——0.8;2.初创、文字效果要求一般、无历史文稿可借鉴的——1.0;3.文字要求精美、效果出色、无历史文稿可借鉴的——1.2。
协助调整格式、引用、重复、滥竽充数、明显废话等文字:2000字/标准工时,加权难度系数一律记为1.0,具体判断标准见第八条第一款:工作量认定与统计的原则。
PPT版本原创部分:6页/标准工时。
加权难度系数大致界定:1.有历史文稿可借鉴的、WORD版本提纲性、少量原创图表说明——0.8;2.初创的、WORD版本说明性的、1/4原创图表——1.0;3.初创、原创文字不低于100字/页、1/3原创图表——1.5;4.初创、原创文字不低于200字/页、1/2原创图表、——2.5;5.复杂动画、复杂图表——在以上基础上酌情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