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篇1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重视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合同管理监督,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履约条件及合同标的等主要条款,明确权利和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五条所有合同必须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确定专门的经办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合同风险。
第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层及有关部门报告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接受领导层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约定合同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确保合同内容明确,权责明确,合同的效力得到充分认可。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应当经过单位领导层审批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应当具有明确性和约束力,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应当具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和附件,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合同约定,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版)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合同管理职责,优化合同管理流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称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纠纷处理、归档保存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本着降低风险、提高效率、规范管理的原则制定。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合同承办及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管理职责时,应当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由合同承办部门主导、合同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完成。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合同的发起及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职责如下:(一)保证合同目的真实、合法,负责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代理权限及履约能力,对合同相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建立相关资料库;(二)负责合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并就合同订立的背景、价格合理性等信息提供说明;(三)负责组织合同订立,包括:发包、投标、竞争性磋商等形式的合同订立工作。
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订立合同的各种评估、评价、决策等流程;(四)跟踪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终止等重大事项,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五)按照合同约定,如需付款的,按财务融资部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向财务融资部提示付款。
(六)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承担其他的工作。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指定合同承办人,履行合同职责。
第八条合同承办人应当参与合同谈判、磋商、订立及履行等过程。
第三章合同订立与审查第九条合同谈判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与合作方商定合同的基本条款,形成合同文本。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保障权益,保证公司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我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生产经营等经济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销售单位、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五条各单位要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合同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本办法,并据此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细则。
2.负责本单位合同的审查、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3.负责审查签约对方资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专营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履约能力等。
4.负责合同的谈判工作。
5.负责办理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6.对合同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情况,及时报告,申请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8.管理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和合同档案。
9.负责组织本单位委托代理人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技术开发(委托)、销售、采购等合同需要技术、质量、客户信息、供应商资质确认、风险控制等支持,相关部门必须按【全程订单闭环管理流程】【新产品开发流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合同责任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等是合同的相关部门,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下列事项负责: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订立的资金来源审批,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予以监督审批,凡规定应先由财务部门对合同资金来源进行审批的合同,未经审批不得签订。
2.审计部门负责对按规定应进行审计的合同价款进行审批。
3.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签订企业行为廉洁自律合同,并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监督。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
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一)职能部门职责: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审慎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公司的利益和要求。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审议重大合同事项。
第六条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 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和审核;3. 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4. 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公司其他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1.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前期洽谈、起草和履行;2.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和资金结算;3. 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第八条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第九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第十条重大合同应当经过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可行性等。
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核意见,业务部门应当根据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报送法律事务部门备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向对方当事人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价款等。
合同管理办法7篇
合同管理办法7篇篇1一、合同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合同管理的方法和程序,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合同管理原则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原则、透明原则以及风险控制原则。
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合同事务。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审查合同内容,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等。
各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四、合同管理流程(一)合同签订前流程1. 合同立项: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合同签订意向,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
2. 合同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以及风险性等方面。
3. 合同审批:经审查合格的合同提交公司高层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合同签订过程中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内容完整、意思表达清晰。
(三)合同履行流程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如遇合同履行纠纷,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五、合同管理内容要求(一)合同条款要求合同条款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
(二)合同文本要求合同文本应当规范、清晰、易于理解。
合同文本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合同文本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三)合同履行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的,应提前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书面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六、合同风险管理与纠纷处理(一)风险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点,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风险预警和防控。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
(完整word版)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一、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统一管理。
二、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起草、审核、修订合同;2. 负责合同的登记、归档和保管;3. 监督合同的履行;4. 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部门应充分了解和核实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
三、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
四、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二、合同终止应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后,应做好结算工作。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二、每份合同应建立档案,包括合同文本、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
三、合同档案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风险防控一、公司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防范法律风险。
三、如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章奖惩机制一、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表现不佳或造成公司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章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指公司内部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相关规定的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
见的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 合同管理责任:明确公司内部合同管理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执行和归档等工作。
2. 合同的签订:对于重要的合同,公司应设立审批程序,包括合同内容的审核、内部
审批和签字等。
3. 合同的履行:公司应确保合同的履行,包括及时向合同相对方提供必要的物资、服
务或款项,同时监督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对于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按合同规定或相关法律程序进
行操作,确保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合同的归档和备份:公司应建立合同归档和备份制度,确保合同的存档完整和安全,以备后续查阅和保留证据。
6. 合同纠纷的处理:若发生合同纠纷,公司应及时采取合法措施进行沟通、调解或解决,如有必要,可诉诸法律途径。
7. 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总之,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一套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和执行为目的的制度和措施,旨
在保障公司权益,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具体的办法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
行制定和完善。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遵照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及其附件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租赁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运输合同及各类代理分销协议、财务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等(详见下文),与人员管理有关的劳动合同、培训合同、补充医疗及养老合同。
合同形式为书面原件或清晰有效的传真件。
合同附件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含)。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八条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凡国家或本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
如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特殊情况下,如需签订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长期合同,需按本制度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最终由总经理审核签署。
第十一条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
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合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风险控制原则: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风险可控。
(四)归口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包括以下环节:(一)合同起草:由合同起草人根据业务需求,按照合同管理要求起草合同。
(二)合同审查:合同起草完成后,由合同审查人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合同签订:经合同审查人同意后,由合同签订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四)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五)合同变更与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终止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六)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解决。
(七)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应将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二、合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细化合同管理办法,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根据《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具体操作。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合同起草第四条合同起草人应根据业务需求,按照合同管理要求,认真起草合同。
第五条合同起草人应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清晰,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六条合同起草人应与合同相对方充分沟通,了解对方需求,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
第七条合同起草完成后,应提交合同审查人审查。
第三章合同审查第八条合同审查人应按照合同管理要求,对合同进行审查。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在开展经济交往过程中订立的约定行为。
第三条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分为合同订立、履行和解决纠纷三个阶段。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解决纠纷等进行规范。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六条公司合同的订立应当依法自愿、平等、公平,各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进行合同订立。
第七条公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权利义务以及履行期限等。
同时,应当遵循文章的格式、用语准确清晰,以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公司合同的订立应当经合同参与方的授权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且应当留存备查。
第九条公司合同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订立,但必须确保合同内容与双方真实意愿相符。
第十条公司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谈判、协商、订立”的原则,各方应当充分交流、协商,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平衡。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各方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对方权益的实现。
第十二条公司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同参与方的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履行计划,确保合同按时履行,保证质量和数量的完整。
第十四条根据合同约定,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使合同无法执行的,合同参与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修改合同的约定。
第十五条公司合同的履行应当保障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第四章合同解决纠纷第十六条公司合同的解决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选择进行调解、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公司合同纠纷的解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指公司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公司按照合同性质和标的额划分合同管理权限。
公司负责管理以下合同:(一)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二)对外订立的单项标的金额在1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的非贸易类合同;(S)对外订立使用公司审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但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合同;(四)对外订立的质押监管类合同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类合同。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行使以下职责:(一)制订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查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办理签约授权手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三)组织或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谈判工作;(四)组织审查各部门上报审批的合同,办理合同审批手续;(五)管理各部门备案的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六)组织处理合同纠纷;公司各部门按职责承办本部门合同。
第四条公司对合同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五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合法。
第六条合同条款应当齐备、完整。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出现容易产生歧义或含混不清的条款。
合同中的专门术语、专有词汇应当设专款定义解释。
第七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第八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外,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授权事宜按公司授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订立合同应当按照立项、选商,谈判、授权或审批、签字盖章的程序进行。
任何人不得违反程序订立合同,不得出现事后合同。
第十条选择合同相对人,应当严格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和规定,通过比选和竞争方式进行。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补充协议)。
第三条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层层把关原则,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依法管理”原则指合同管理工作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预防为主”原则指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合同签订前预防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层层把关”原则指合同评审、审批过程中,各评审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评审职责,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工作进行层层把关。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各部门职责1.风险合规部职责:风险合规部是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设置专人为合同管理员,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2)负责公司业务范本合同的起草、修订工作;(3)负责审查合同,保证合同合法合规;(4)负责参与重大合同、外部法律服务合同的谈判与签订;(5)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与归档情况;(6)负责处置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2.业务部门职责:(1)负责参与业务类合同的起草、修订工作;(2)制作并管理公司业务类合同台账;(3)负责公司保理合同、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谈判与签订等工作;(4)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向风险合规部汇报;(5)协助风险合规部对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3.财务金融部职责:(1)财务金融部负责与融资相关的借款合同的具体谈判、草拟、签订等工作;制作公司融资类合同台账,跟踪融资合同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向风险合规部汇报;(2)负责审查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条款、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开具发票的种类及时间等条款是否符合公司财务制度要求。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合同管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外部单位签署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应当在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和及时。
第六条公司合同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遵循合同订立的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标准合同、保障合同执行和依法维权的原则。
第三章合同管理的流程第七条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
1.合同起草第八条合同的起草包括明确合同标的、属性、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期限等主要条款。
合同起草应立足于公司利益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
第九条合同起草由业务经理或其他提出合同要求的人员提出,经过审核、审批确认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起草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标的明确;(二)合同性质明确;(三)合同总量明确;(四)合同质量及技术要求;(五)合同交付期限和地点;(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标准;(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2.审核第十一条合同审核应在合同签署前进行,审核人员应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合同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内容是否明确;(二)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三)合同费用是否合理。
3.签订第十三条合同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
签署前需全面审读合同书面条款,确保合同权利义务明确、金额正确、日期确实等要素无误。
第十四条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且实际交付对方。
4.履行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质量标准履行,如履行过程中存在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沟通、调整并达成共识。
第十六条如果公司认为以某种原因不得不违约,应及时通知对方,提出解决方案。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合同规范化管理, 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 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 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包括采购合同、工程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资金往来合同、资产转让合同、担保合同、投资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 指以公司名义与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 以及公司内各平等主体之间签署的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审计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任何合同均需按照合同审批流程批准后, 方可签订。
第五条实行授权委托制度, 签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
无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 任何人无权签订合同。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处理合同事务过程中, 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及时相互沟通, 确保相关方掌握的信息准确, 理解到位。
第七条公司严禁先履行合同, 后补签合同的不规范行为。
第二章合同文本第八条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已颁布合同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的, 公司在签署相应合同时应以规范文本或指导文本为准, 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填写、调整、完善。
第九条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 双方有约定标准文本的, 应使用约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条公司拟对外签署的合同, 不存在上述规范或指导文本的, 由经办合同业务部门在咨询公司法律顾问或律师的基础上, 参照类似合同文本起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第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主管、各部门专管的合同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程序为: 经办部门起草, 经律师→纪检→其他关联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依次审核, 经办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予以二次修订, 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用印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必须按照市场行为, 形成书面(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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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管理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系统内各单位为一方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的法律机构是合同的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机构、财务机构、审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
法律机构是指公司本部法律事务中心及所属各单位独立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所在的机构。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归档、授权委托、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负责审查的合同包括:1、公司本部的各类合同;2、凡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3、公司所属单位签订的下列合同:(1)合同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2)利用外资合同;(3)资产抵押、转让、出售、收购、租赁经营合同;(4)重大供用电合同;(5)担保合同;(6)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7)重大投资合同;(8)公司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合同。
4、凡经公司审定的合同,如进行修改、补充,须重新履行审查程序。
第七条各单位应逐步实行合同信息自动化管理。
第八条公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审查、备案等方式管理所辖单位的合同。
第九条合同管理实行部门承办制度、审查会签制度、重大合同送审、备案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条合同归口管理机构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监督、考核。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有关机构按其工作分工分别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法律机构作为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1、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依本办法规定审查合同;3、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及招投标活动;4、负责办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5、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6、负责合同的编号、汇总和重大合同的备案工作;7、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8、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9、负责制定(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与发布合同示范文本;10、对合同管理、承办人员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担具体合同签订任务的业务机构为合同承办机构。
合同承办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合同签订前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文本起草或商谈工作;3、提请合同会签机构、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审查其经办的合同;4、负责承办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工作;5、负责所签订合同的履行,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合同归口管理机构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6、建立本机构合同台帐,妥善管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按本办法规定向合同归口管理机构进行重大合同备案和报送统计表,按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将合同文本立卷归档;7、具体办理或协助其他机构办理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事务。
合同承办机构应实行承办人制度。
在签订具体合同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承办机构负责人确定一名主要承办人。
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法律工作人员、有关机构的兼职合同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兼职合同员的有关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从商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承办人应当及时与有关机构及法律机构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承办人应当向法定代表人或承办机构负责人及时报告合同商约、签订至履行完毕期间每个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承办人由于工作调动、岗位变更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从事合同签订、管理、履行工作的,承办人所在承办机构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撤销和收回对其授权和其保留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作为签约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五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机构、审计机构是合同会签机构。
合同会签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重大合同的可行性调查及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等工作;2、对合同的可行性、经济性、技术性、安全性进行严格审查;3、根据部门职责的分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
合同归口管理机构根据合同内容认为必要时,可以将合同送其他有关机构会签,其他有关机构应对合同相应内容进行审查会签。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合同计划制度,即各个承办机构根据公司年度项目计划,资金计划安排对本年度所拟签的设备、材料等买卖合同、施工基建合同编制年度计划,并将计划报送财务、审计、法律机构备案。
计划外的合同,必须向公司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2、准备签订合同的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3、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率、资金证书、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5、具有履约信用:近三年信用良好,无严重违约情况。
第十八条合同承办人应就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与有关真实资料一并报送合同管理机构审查。
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或履约能力有瑕疵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确需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为其担保形式的,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对担保人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由提供者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第十九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标的额超过100万元及其他重大合同的招投标、谈判工作须有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会签机构参加。
招标文件发出前,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拟签订的合同应送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审查。
对于标的额较高的设备、材料买卖合同及其他重大合同,承办机构应该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法律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应与承办机构进行签约前必要的调查了解。
第二十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优先适用。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本、传真、图表、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代替合同。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有专款解释。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等;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3、合同标的;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5、价款或酬金及支付方式;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7、争议解决方式;8、违约责任;9、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10、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帐号;11、签约各方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签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不得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对此,授权委托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
接受委托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经过法律培训,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签订合同法人资格证”。
第二十四条合同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发投资、基建工程发承包、设备与材料买卖、担保等合同,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由承办机构签订合同。
第二十五条承办机构、财务机构、审计机构、法律机构在审查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资料。
第二十六条承办机构及财务机构、审计机构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审查意见;法律机构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法律意见。
所有审查意见必须经有关审查机构负责人及具体审查人员签章。
对于不具备各审查机构审查意见的合同草案,法定代表人可拒绝签署。
审查意见应明确、具体,不得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二十七条承办机构对本机构经办的合同负责以下内容:1、合同的经济性:(1)市场需求情况属实;(2)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3)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2、合同的技术性:(1)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2)技术措施完备、可行;(3)技术标准、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1)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3)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4)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2)无损公司商誉、商业机密及其他利益。
5、认为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构、财务机构对合同的审查内容包括: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价款、酬金和结算的正确、合理、合法性:(1)价款、酬金的确立正确、合理、合法;(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审计机构、财务机构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法律机构对合同的审查内容包括:1、合法性:(1)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3)形式合法;(4)签约程序合法。
2、严密性:(1)条款齐备、完整;(2)文字清楚、正确;(3)设定的权利义务具体、确切、公平;(4)相应手续完备;(5)相关附件完备;(6)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合同承办形式:(1)承办人无误;(2)符合规定程序;(3)各审查机构审查意见齐备;(4)合同文字表述无误,正副本及附件份数齐备。
5、其他认为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三十条未经法律机构审查的合同,各单位有权签约人或其代理人不得签署,财务机构不得支付合同款项。
第三十一条各审查机构在审查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查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人,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申请审查。
第三十二条各审查机构应自收到送审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最长可延长2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完成合同的审查后,应将法律意见、其他会签审查意见连同合同草案退还给合同承办人,由承办人报送法定代表人审查签署。
第三十四条对于承办、财务、审计、法律机构已审查通过的合同,经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律机构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