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法制油行业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防范对策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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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出法制油行业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防范对策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浸出法制油行业火灾危险性分析及防范对策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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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也是食

品、机械工业的重要原料,常见的有压榨法和

浸出法两种生产工艺,由于压榨工艺生产的油

脂质量、出油率、生产效率偏低等原因,现在

已经不再采用。相反,浸出法制油具有出油率

高、粕质量好、成本低、油品质量上乘、生产

效率高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本文对浸出制油

行业的原料和各个生产工段的火灾危险性做以

分析并结合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防范对

策。

一、浸出法制油的生产工艺

浸出法制油是利用萃取的原理,选用某种能够溶解油脂的有机溶剂,经过对油料的接触(浸泡或喷淋)使油料中的油脂被萃取出来,基本过程如下:将油料清选后进行预处理、预榨成为料胚或预榨饼,把油料料胚或预榨饼浸于选定的溶剂中,使油脂溶解在溶剂内,形成混合油,然后将混合油与固体残粕分离,依据混合油中溶剂和油脂的沸点的不同进行蒸发、气提,使油脂和溶剂分离,得到浸出毛油,毛油再经过脱色、除臭等步骤精炼成为成品油。溶剂蒸汽经过冷凝和冷却回收后继续循环使用。可以将上面的工艺流程简为:

油料——经过预处理、预榨——料胚——

经过浸出——毛油——经过精炼——成品油

二、原料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浸出法制油采用的原料可以分为两类:富含油脂的植物种子和6号抽提溶剂油或石油醚,以及少量化学物品。经常采用的植物种子有:黄豆、葵花籽、菜籽、棉籽、花生等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种子内部富含大量的油脂,类型为甘油三酸脂(脂肪酸、油酸、亚油酸、亚麻酸)等,也是食油的主要成分,含油量在

14~51%之间,除植物种子本身在储存过程中具有的自燃特性外(安全水份因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在7~12%之间),火灾危险性不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其确定为丙类物品;石油醚或6号抽提溶剂油的主要成份为正

己烷(C₆H14)74%和环己烷(C₆H12)16%,其中,正己烷的闪点为-23℃,自燃点为225℃,爆炸极限为1.2~7.5%,沸点为68.7℃;环己烷的闪点为-16.7℃,自燃点为245℃,爆炸极限为1.3~8.4%,沸点为80.7℃,从这两种溶剂的爆炸极限和闪点来分析,火灾危险性应该为甲类,因此石油醚和6号抽提溶剂油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也应将其确定为甲类物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

三、预处理、预榨工段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在预处理工段,主要是对油料进行清理、风选、筛选、磁选,达到清除杂物、净化油料的目的,经过蒸煮和碾压破坏了种子的细胞结构,增加了比表面积,使得料胚与溶剂油的接

触面积加大,为种子出油和浸出工段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在这个工段的工作特点,车间内部如:(一)、提升机、绞龙经常产生大量的粉尘,容易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二)、剥壳设备摩擦产生高温。(三)、碾压后的油料饼因高温可以发生自燃。此外,由于预处理车间与浸出车间在工艺处理上需要部分管道连接,还存在浸出工段溶剂油蒸汽倒流至预处理工段的可能。因此,在预处理工段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四、浸出工段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在浸出工段主要是将预处理和预榨后的料胚投入到浸出容器内部,与溶剂混合,利用萃取的原理将料胚中的油脂溶解到溶剂中,浸出

处理后的料胚成为粕,烘干后入库,混合油在蒸发器中经过加热使溶剂蒸发,形成毛油,浸出工段的工作即完成。在浸出工段,大量使用石油醚或6号抽提溶剂油,浸出器、管道、蒸发器内易燃液体和可燃蒸汽大量存在,如果发生泄露与空气混合即可成为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火花便会引起爆炸。因此,浸出法制油属于甲类危险生产,应该特别注意。浸出车间的不安全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工艺管线发生泄露或者冲料,溶剂大量挥发,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二)、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者防爆电器失去防爆作用。(三)、混合油或者溶剂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积聚和静电放电,形成强火源,原则上混合油或者溶剂流速不得超过4米/秒。

(四)、传动皮带摩擦发热。(五)、通风不良,蒸汽在低洼处积存(溶剂的蒸汽密度为空气的3倍),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六)、工人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不熟悉设备、工艺流程,造成误操作,引起溶剂泄露。(七)违章用火、违章动火,在火灾危险爆炸区域内明火取暖、吸烟、气焊、气割。(八)、未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者存在设计、施工、管理上的缺陷,致使设施达不到防雷、防静电要求,起不到防雷、防静电的作用。(十)、在车间内部使用铁制工具,工作期间工人穿着化纤等服装和有铁钉的鞋。(十一)、防火间距不足,输送料胚的设备通道成为火灾蔓延的走廊,在火灾状态下,防火间距不足又可以加重火灾次生灾害。(十二)、在

容易发生蒸汽泄露和积聚的部位没有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无法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加大了火灾危险性。(十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当或者不足,不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初起火灾,常常使小火酿成大灾。(十五)、生产装置上的玻璃管、液位计无保护措施,因意外情况破裂后导致溶剂或混合油大量外溢。(十六)、机器设备开车、停车程序不符合操作规程,导致溶剂不能回收或者溢出。因此,浸出工段是浸出法制油工艺中最具火灾危险性的工段,应该极其注意。

五、精炼工段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油脂的精炼是利用机械和物理、化学的方法祛除油脂中的游离脂肪酸、磷脂、胶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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