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

第一讲绪论一、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1.概念:证据法学,亦称为“证据学”,是研究司法、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
2.研究对象(1)证明规律 [包括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一般规律、收集、保管、审查证据的一般规律](2)证明方法包括:①一般证明方法:法律推理、司法认知与推定;②专门证明方法:诉讼证明方法、仲裁证明方法等;③收集、保存、审查和运用证据的方法;④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方法:举证、质证、认证等方法。
(3)证据规则包括:采用、排除证据、最佳证据、意见证据、补强证据、举证、质证规则、评断和确认证据的规则。
(4)证据制度包括:古今中外的证据法律制度;(5)证据法学理论。
二、证据法学的性质1.含义:指证据法学内容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及其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
法律基本属性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因此证据法学的性质之争即表现为:证据法学是属于实体法还是属于程序法的问题。
2.争议的主要观点(三种)(1)证据法是程序法的组成部分,代表人物有:A.台湾证据学家陈朴生,代表作《刑事证据法》,三民书局1970年8月第一版,1979年10月第三版。
该书第一章《刑事证据法之性质》第一句话开宗明义指出:“刑事证据法,乃刑事诉讼法之一部,亦刑事法之一种。
”B.英国19世纪初期著名法学家边沁所著《司法证据原理》,也是从程序法的角度阐述证据法问题,他认为“证据法是司法公正的基础”。
(2)证据法兼有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属性毕玉谦所著《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持该观点,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4页。
(3)证据法是与实体法、程序法并立的独立法律部门A.周荣所著《证据法要论》认为:“因证据法之性质,乃介乎实体法与诉讼法二者之间者,既不如实体法之对象为法律关系,亦不如诉讼法之对象为手续关系,其对象实为事实关系,尽为研究事实之法律也。
非法律关系,故不应规定于实体法中,非单纯手续关系,故不应规定于诉讼法中,则应另列一门矣。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
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
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⑵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
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
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
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
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⑶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
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⑷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4.比较的方法。
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⑸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
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
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
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
湖北自考00229证据法学重难点

1.事实上得推定和法律上的推定的区别。
(1)推断依据不同以法律规定为推论依据的,属法律上的推定;以经验法则为推论依据的,属事实上的推定。
(2)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上的推定具有较强的拘束力。
(3)对当事人意义不同。
2.证据关联性规则的具体内容。
(1)因没有关联性而排除。
(2)因利益衡量而排除。
(3)品格证据的排除。
(4)因不存在合理的证明性而排除。
(5)习惯证据和日常工作证据的关联性确认。
(6)取证的关联性限制。
(7)举证的关联性限制。
(8)认证的关联性限制。
3.简述我国现行法中证人证言的补强情形。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称的证言。
(2)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所作的对该方有利或者对方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3)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言。
4.简述视听资料审查判断的内容。
(1)视听资料的关联性。
(2)视听资料的真实性。
(3)视听资料的合法性。
(4)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5.论述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区别。
(1)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所赖以产生的法律根据不同。
行为责任是诉讼法上的要求,是诉讼法要求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提供证据。
结果责任是实体法上的要求,是从实体法的适用原则中派生出来的。
(2)在诉讼过程中能否发生责任转移的现象不同。
结果责任固定于一方当事人,不会转移到另外一方当事人,而行为责任经过当事人的积极举证,到一定的程度会转移到对方当事人身上。
(3)两种责任存在的时间不同。
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在时间上均贯彻始终,行为责任表现为提供证据的实际行为,具体而直观,结果责任表现为承担败诉的风险,抽象而潜在。
(4)能否由律师和法院协助履行不同。
行为责任一般允许当事人引进外在力量协助履行,结果责任由于性质和内容,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1.证据法基本原则:(1)证据裁判主义原则;(2)自由心证主义原则2.证据概念学说:(1)材料说;(2)事实说;(3)根据说;(4)统一说;3.证据属性:(1)证明能力:证据方法符合法律规定可被允许进入诉讼,进而能够作为证明案件事实之用的能力;(2)证明力:法官通过自由心证判断证据材料多大程度上可以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法学

1.证据学的概念: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证据法学的性质:是指证据法学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及其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3.证据法学与实体法学的关系:A.证据法学和刑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由于刑法学是专门研究犯罪与刑罚的法学学科,其主要任务是研究犯罪构成的要件以及如何运用刑罚与犯罪作斗争,而证据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如何手机和运用证据查明犯罪事实、证实犯罪,为正确的定罪量刑提供事实基础。
B.证据法学与民法学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民法学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内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确立这种关系时,都离不开证据的收集、判断和运用,离开证据就不能查明案件事实。
而且,许多证据规则的运行可以产生实体法上的效力。
C.根据证明责任制度,在某些案件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应由证明责任的主体承担不利后果。
4.神示证据制度的消亡:A.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B.国家权力的膨胀C.社会环境的变迁5.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认识:A.神示证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
B.神示证据制度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断狱息讼也有一定的价值。
C.神示证据制度有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6.以五声听狱讼:五辞也即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7.中国封建时期证据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A.以有罪推定为基本原则,实行疑罪惟轻。
B.重视被告人口供,坚持“断罪必取输服供词”C.刑讯是获取被告人口供的合法手段。
D.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
E.采取以五声听狱讼,主观臆断的司法证明方法。
F.比较重视勘验及物证检验技术。
8.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素构成:A.一是物质论,即认为物质(或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或思维)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B.二是反映论,即思维(意识)是大脑的技能,是对存在(物质)的反映。
证据法和证据法学

证据法和证据法学
证据法和证据法学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领域。
证据法是指关于证据的收集、审查、评价和使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涉及法庭证据的程序和规则。
证据法学则是研究证据法相关理论和制度的学科,主要涉及证据的基本属性、种类、收集、审查、评价和使用的原理和方法,以及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历史研究、比较研究、规范分析、实证研究和跨学科研究等。
其中,历史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对证据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发展历程进行研究,揭示证据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比较研究方法则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证据制度的比较和分析,揭示不同制度之间的异同和优劣;规范分析方法主要针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分析,揭示法律规范的含义、内容、价值和适用条件;实证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的证据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揭示证据问题的实质和解决方案;跨学科研究方法则将证据法学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进行交叉研究和融合,从多角度多层次揭示证据制度的内在规律和价值。
在证据法学的研究中,需要注重对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研究,同时也需要关注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影响。
通过对证据法学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司法制度、法律程序和法律思维,提高法律职业素养和能力。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
一 绪论. 1. 证据法学的概念. 是以诉讼中有关证据的取得 (既通过调查证据方法取得证据资料)与证据运用 (既运用证据资料证明待证事实)的法律规范, 立法 及司法实践, 规律方法, 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是现代法学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2. 证据法学的体系. 是将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具 体化之后, 按照一定的结构排列组合而成的科学 系统. 古今中外, 大体包括证据论和证明论两大部 分.
直到20世纪中期,美国的证据法仍然以判例法为 基本形式。 1967年,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证据法典》; 1975年,美国司法部为联邦各级法院制定了《联 邦证据规则》。 目前,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证据法或证据规则。
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主要是为适应陪审团审 判而设计的,是为防止陪审员在使用证据认定案 件事实时出现混乱或偏差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因为陪审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智力水平和道德 素质也参差不齐,所以不能让他们自由行使采用 证据和评断证据的仅力。
而刑法对金融机构特殊保护的理由,是出于金融 机构是个设防严密的地方,盗窃它,犯罪人需要 付出艰巨的努力。而努力之艰巨,正说明犯罪人 主观恶性大、犯罪意志坚决、犯罪手法高妙。这 一切正是课以重刑的理由。
机器会犯错吗?这个问题是一个悖论:如果回答 机器不会犯错,那它的交付是真的,许霆也没有 不接受的义务,绝无犯罪可言;如果回答机器会 犯错,那它就不能免除错误交付的责任。况且, 它的背后站着它的设计者和主人,老板要为他的 雇员承担责任,怎可不为他的机器承担责任呢? 双方的过错由被告一方承担,显失人们心中的正 义天平。
D. 关于“金融机构”的认定 .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 (1)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 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 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证据法学

证据法广义的证据法,是指所有涉及证据及其运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证据法,仅指诉讼证据法。
是专门订立的证据法典以及诉讼中与证据有关的各种具体规定。
证据法学研究司法、执法等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
证据制度用来在诉讼过程中查明案件事实、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机制。
神示证据制度凭借神意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法律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规则预先作出规定,法官必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
它也被称为形式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对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均不作具体规定,而由法官依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存在的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或者痕迹书证以文字、图画或者符号等方式所表达的思想或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证人证言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及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所做的有关案件事实情况的陈述。
免证权在法定情形下,特定公民享有的拒绝作证或制止他人作证的权利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就其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事实及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就他们所感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当事人承认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者对他方的诉讼请求加以认诺的意思表示。
鉴定结论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案件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勘验笔录由公安司法人员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或者尸体等进行实地勘查检验时所作的客观记录,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等构成部分检查笔录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审判人员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查后所作的客观记录现场笔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中,对违反行政法的行为人当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作出其他处理时而作的记录视听资料以录音、录像反映出来的音响和形象,或以电子计算机存储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种证据。
证据法课件PPT课件

• 二、证据的特征 • (一)广义证据的特征: • 1.它既包括刑诉证据,又包括民诉和行政诉讼证
据。其法律渊源包括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 法及与诉讼证据相关的司法解释。 • 2.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则没有进入。 • 3.有的依法收集,有的非法收集。 • 4.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和未经过查证属实的。 • 5.有的指证据事实本身,有的指证据材料本身。
• 2.实事求是原则:司法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者要从实际 出发,根据确实证据,准确地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要求 司法人员等既不能凭想当然、主观臆断,也不能先入为主、 偏听偏信。
• 3、证据为本原则: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本源和基 石。此原则不能简单理解为重视证据。坚持证据为本原则 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从客观存在的证据出发 认定案件事实,要求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转变办案观念。 通过司法认知或推定认定案件事实的做法,属于证据为本 原则的必要补充。
•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述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概念
• 证据的种类是根据证据的特点和形态划分出来的门类。
• 我国的证据种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三部诉讼法对诉讼的证据种类 进行了规定,也可称为 法定的证据种类。此概念的涵义:
• ①法律的规定性和法律的强制性,即只有法律确立的证据形式,才有 证据能力;
• 概率论:在同一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之事件之发生可能性大 小的比率。概率论可用于评判单一物证的证明力。(指纹60亿人,61 位位数长的世纪)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组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 于评判全案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失 的问题。
• 价值论
– 司法证明是一种价值权衡的活动 – 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 法是善与正义的艺术(不自证其罪) – 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益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辩诉交易) – 司法正义与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社会观念 –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 案件真相与解决纠纷 – 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证据法学名词解释

证据法学名词解释1.证据法学:是指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学学科2.证据法:是指规定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相关事实的法律规范。
3.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4.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5.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6.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和可靠性。
7.证据材料:凡是未经查证的各种证据形式都称为证据材料。
9.证据制度:具体包括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收集、证据的提供、质证、证据的审查判断等内容。
10.证明:是指执法和司法中的证明。
就“过程”而言,证明是指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的心证形成过程。
就“结果”而言就是指证明对象得到证实或者确信要证明事实为真实的状态,也就是指运用证据确认案件真伪。
11.证明对象,又称为证据标的、证据客体、待证事实:是指证明主体证明活动所指向的客体,此客体即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实的案件事实。
12.证明责任:是指诉讼中的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在审讯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
14.免证事实:是指不需要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即可以认定的事实。
(三种情形:显著的事实、人民法院职务上所已知的事实、当事人之间无争执的事实。
)15.证人:知晓案件的有关情况而向司法机关承办案件的有关人员陈述案件情况的人。
16.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
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
18.本证:是指可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19.反证:是指可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证据法学-第四章证据的种类

有相应职能、职责的机关或者社会团体在其职 权范围内,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作出,才 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是公文性书证的必要前 提条件。
2.非公文性书证
与公文书证相比较,非公文性书证一般没有制 作程序上或形式上的要求,在有的情况下,具 有一定的随意性。
在一般情况下非公文性书证的证明力比公文性 书证弱
在诉讼中,无论是公文性书证,还是非公文性 书证,都需要审查核实。
(二)一般书证和特别书证 1.一般书证 只要此类书证在内容上具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
为有效,对这类书证在形式上并无特殊的要求。 2.特别书证 凡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格式或
问:本案中,哪些证据属于物证?
【案例4—6】2001年12月5日凌晨,在甲市郊 区的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接到 报案后,甲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侦查人员赶往事 故现场。在现场发现被害人的尸体旁边留有被 害人的大滩血迹。在离尸体不愿处有汽车紧急 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在被害人手腕上,带着 一块上海牌手表,手表已经被摔坏,时针指在 6点5分。
物证作为客观外界存在的物质实体,应当与案件 事实之间存在着联系。
二、物证的特点
物证除具备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 性外,还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三)具有一定的间接性
三、物证的分类
从物证的概念来看,物证包括物品和痕迹 两大类。
物证分为以下几种: (一)实体物证和痕迹物证 (二)常观证据和微观证据 (三)气味证据
侦查人员通过交通管理局来往车辆笔迹记录查 明,6点5分左右曾有两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现 场处其中有一辆为甲市化工厂车辆。经侦查人 员查看该车上有一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证据法学

⏹一、物证的分类
⏹包括物品和痕迹两大类。
⏹1、实体证据。
物质实体。
⏹2、痕迹证据。
物质痕迹。
⏹3、微量证据。
微量物质。
⏹4、气味证据。
物质气味。
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它物品
书证VS物证
1、证明方法不同
⏹书证是以文字等表明的思想内容来表现证据事实的,而物证是
以其存在状况、物质属性和本身特征来表现案件事实的。
⏹2、是否反映人的主观思想
⏹物证一般不反映人的主观思想。
⏹3、是否需要借助专门技术手段
对书证的认识一般不需要借助专门技术手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
⏹书证可以比较完整的反映案件事实;而物证一般只能反映案件
事实的某个片断。
⏹5、在保存和固定方法上的区别
书证可以通过复印、拍照等方式来保存。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名词解释:证据:指证明案件事实或者与法律事务有关之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从原始出处获得的第一手证明材料传来证据:指经过复制、转抄、转述等中间环节的证据直接证据:指能够直接的、单独的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指不能单独直接进行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证明对象:指由实体法规范所确定,对诉讼请求具有法律意义,从而需要由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举证责任:指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要求和不能证明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质证:指在法庭的主持下,诉讼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和过程证明标准:指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是案件事实得到证明时对证据的质和量所提出的具体要求。
就是司法证明必须达到的程度和水平简答:证据的特征:1.关联性,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2.客观性,证据应该具有客观存在的属性3.合法性,在诉讼中的使用的证据应该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刑事诉讼证明对象: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的事实4.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事实5.刑事诉讼程序事实6.办理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刑事诉讼免证事实: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2.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1.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2.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3.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4.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民事诉讼免证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1.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2.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事实3.行政诉讼程序事实4.涉及案件审理的特殊法律事实行政诉讼免征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律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司法证明应遵循的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2.遵守法制原则3.人权保障原则4.证据裁判原则5.直接言词原则6.公平诚信原则7.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取证方法:1.询问 2.讯问 3. 辨认 4.搜查5.勘验、检查6.实验7.鉴定法官认证规则:1.应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和证据规则2.应采取严格认证和自由认证结合的模式3.心证过程应当公开并说明认证理由行政诉讼原告应承担的证明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与昂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应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与昂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例外情形: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复习笔记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一、证据法学的概念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
证据法学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及如何借助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如实的反映和再现案件实施的发生过程。
第二章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又称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能自由评断和取舍的一种证据制度。
第三节自由心证制度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特征:一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在于法官,即法官凭借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二是法官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
第四节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一、内心确信证据制度的概念和内容内心确信证据制度主要是指前苏联及东欧国家所适用的一种证据制度。
内心确信主要是指审判员心理上对案件所作的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信念。
这种信念是审判员通过对各种证据调查研究、分析综合以后产生的复杂心理思维活动的结果,它使审判员内心深处深信其对案件的认定和裁判是正确的。
这种制度是在废除法定证据制度之后,在批判地改造、利用自由心证制度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与自由心证制度最大的区别是,以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良心”取代了资产阶级法律意识和良心。
第三章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第一节中国古代证据制度第二节中国当代证据制度我国证据制度的特点1 .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是国家专门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目的。
简明证据法学

证明的基本理论
03
证明是指当事人或法定机构利用证据对事实进行说明、验证和揭示的过程。
证明的定义
证明是认识和确认事实真相的重要手段,是司法诉讼和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基础。
证明的意义
证明的概念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原始证明和派生证明
域内证明和域外证明
证明的种类
03
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
根据证明的标准和要求,可以将证明分为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
指导实践
证据法学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司法实践,确保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在具体案件中能够正确运用证据规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证据法学的任务
证据的基本理论
02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或材料。
定义
特征
证据与事实的关系
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证据是事实认定的基础和依据。
03
证据的概念
02
01
实践应用
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环节。
定义
明晰可信标准是指诉讼中一方所提供的证据,能够清楚明确地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使得法官或陪审团能够形成确信。
实践应用
在实践中,明晰可信标准要求当事人提供充分、确实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并使得法官或陪审团能够明确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关系。
关联性规则
定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因取证手段不合法或者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由此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的规则。
重要性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它防止了因取证手段违法所带来的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确保了法庭所认定的案件事实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以最直接、最客观、最真实的方式提交证据,以避免出现误导法庭的情况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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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解释层面;(民诉证据规定、行诉证据规定、死刑证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 3、部门规章层面;(公安部刑案规定)
* 4、国际条约层面;(反腐败公约、公民权和政治权国际公约)
* 3.产生基础:封建君主专制政治体制与纠问式(又称审问式)诉讼形式的产物。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特点
* 1.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最主要特点)
* 2.法律对于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证据的形式,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具体内容;
* 3.刑讯逼供是取得被告人自白——“证据之王”所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
* 案例引发的证据法问题主要有:
> 专家证人是什么?笔迹鉴定是否科学
> (证据种类,证明力)
> 是否孝顺;风水遗嘱;地下恋情与案件有什么关系?(情况证据)
> 被提交法庭的证据能否证明案件事实?(证明标准)
> 如果未能证明案件事实,应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败诉的法律责任?(证明责任)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二)历史发展
* 1.适用时间:盛行于欧洲16-18世纪的君主专制时代,在德国、奥地利、俄国等国家,直至19世纪后期仍然实行法定证据制度
* 2.代表性法典:
* 1532年神圣罗马帝国的《加洛林纳法典》(最早规定法定证据制度的代表性法典)
* 1853年《奥地利刑事诉讼法》、1857年《俄罗斯帝国法规全书》等(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法典)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二)特点
* 1、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在于法官,即法官凭借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
* 2、法官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三)限制
* 为了防止法官权力的绝对自由化,资产阶级统治者在立法上、理论上对法官运用证据裁判案件作出了一定限制。如:无证据即无心证;对证据能力不能心证;无关联无心证等。
* 1965:《加州证据法典》
* 1975:最高法院拟制、国会通过《联邦证据规则》
第二节 不同法系证据制度比较
* (二)美国
* 2、《联邦证据规则》内容
* 101—106:通则(适用范围,目的等)
* 201:司法认知
* 301—302:民事推定
* 401—415:相关性及其限制
* 证据法就是规范如何认定F的
* 神证——人证——物证
科比——冲动的惩罚
* 科比案引发的证据法问题主要有:
> DNA证据是否科学?
> 如何盘问证人?
> 被害人性史与本案是否有关联?是否有可采性?
>
第一节 证据法的含义
* 二、证据法的特征
* (一)内容
* “惟在法治社会之定分止争,首以证据为正义之基础,既需寻求事实,又需顾及法律上其他政策。认定事实,每为适用法律之前提。因而产生各种证据法则,遂为认事用法之所本”
* ——(台)李学灯
李庄案的罗生门
第二节 证据法的渊源及理论体系
* 一、渊源(中国)
第一节 证据法的含义
* 3、边缘领域。是指本质上不属于证据法规范,但与证明直接有关,对证据法的实施起支撑或者保障作用的规范,例如伪证罪、司法鉴定体制、物证技术鉴定规程等
* (二)来源 法官造法为主,实践理性。
* (三)地位
* 证据法是法治的基石,司法公正的基石实体法程序法证据法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三大法律架构,三驾马车,不可分离,相互不可替代。
第二节 不同法系证据制度比较
* (二)美国
* 3、美国证据法特点
* 源于英国,又自成一派。(民刑合一,法院立法)
* 联邦法州法并存,逐渐趋于一体。
* 对抗制,陪审制,集中审理制是三大支柱。
* 科技证据日益重要。(李昌钰,csi, Law & Order )
* 一、英美法系
* (一)英国
* 1、历史沿革
* 14世纪:知情陪审团向不知情陪审团演进
* 15—17世纪: 传闻证据规则文书证据规则证人规则
* 18世纪:证人询问及交叉询问规则
* 19世纪:不断改革,判例众多。
* 学术日益繁荣,吉尔伯特,史蒂芬,边沁,从鹦鹉法则到万页巨著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四)历史发展
* 1、17、18世纪洛克、卢梭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理性良心。
* 2、资产阶级革命反封建反特权反法定证据
* 3、1791年法国杜波尔提议宪法会议通过
* 4、法国1808年刑事诉讼法342条
* 5、德国1877刑事诉讼法;俄国1892年刑事诉讼条例
* 5、其他规范性文件层面。(各地人大政府司法机关证据规则)
第二节 证据法的渊源及理论体系
* 二、理论体系
* 1、主线—— 相关性是证据的根本属性,是某个证据可以对某个事实存在与否的可能性加以证明的程度。一切举证质证认证活动,都是相关性这条逻辑主线的自然展开。
* 2、两极—— 证明责任是证明的起点,即谁来证明。证明标准是证明的终点,是据以裁判的证据必须达到的要求 。
证据法在哪里?
* 行为模式M——法律后果P 大前提
* 本案主体S——本案中的具体行为F(F∈M) 小前提
* 本案主体S——法律后果P 结论
* F是否属于M通过经验理性来判断
* 3、阶段—— 事实认定三个法定阶段,举证质证认证,不能颠倒。
* 4、支柱—— 准确、公正、和谐和效率是证据法的四个价值支柱。
《证据法学》
The Law of Evidence
第二章 证据制度历史发展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神示证据制度
*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小甜甜——幻影人生已惘然
第一章 证据法绪论—案例 世纪遗产案第二季
* 死后:别人争她的遗产
* 2007年4月初,龚如心因病辞世。按龚如心2002年定下的遗嘱,华懋慈善基金可认定为千亿财产继承者。不过,2007年4月20日,陈振聪自认是龚如心遗产的唯一继承人,表示龚如心在2006年重新立了遗嘱。至此,华懋慈善基金和陈振聪均表示持有遗嘱,而两份遗嘱的内容却大相径庭,一场巨额遗产争夺战揭开了序幕,两份遗嘱由此成为了这场世纪官司的焦点。2010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商人陈振聪,在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认证案中败诉,龚如心的庞大遗产,拨归华懋慈善基金。但这场世纪争产案并未就此结束。陈振聪上诉,并出示与龚如心亲密关系的证据,目前此案仍在争执当中。
* 1、概念: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即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 2、存在时间:神示证据制度曾普遍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甚至在欧洲封建社会早期还保留有神示证据制度的残余。
* 3、产生基础:人们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民刑分立(民事证据法与刑事证据法)
算死草——lawyer lawyer
第二节 不同法系证据制度比较
* (二)美国
* 1、历史沿革
* 17—19世纪:承袭英国普通法的证据规则
* 1909:威格默《证据法典》
* 1942:摩根、威格默《模范证据法典》
* 1953:统一州法委员会《统一证据法典》
* 2.局限性——建立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是反科学的,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残酷性和反动性。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一)概念
* 主要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 法官如何认证、如何自由心证等等。
*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当今各国法律体系中至关重要,且事实上自成一体,构成一个独立部门法的独特调整对象。
第一节 证据法的含义
* 一、证据法的调整对象
* 证据法是规制诉讼中证据运用和事实认定的法律规范。即关于证据和证明的。
* 证据法是联系实体和程序的纽带,一方面保证程序法的运行不偏离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一方面又确保依据实体法作出的裁判具有正当性。
* 4.封建等级特权盛行;
* 5.法律对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是审查判断证据绝对性的依据。
第一节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四)基本规则
* 1.对于被告人的自白,被认为是最完全的证据,是所有证据中的“证据之王”,而从不考虑被告人口供是否符合案件的客观实际
* 2.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主要是:两个典型证人的证言可以认作是完全可靠的证据,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只能算半个完全的证据。
《证据法学》
The Law of Evidence
第一章 证据法绪论
第一章 证据法绪论—案例 世纪遗产案第一季
* 生前:她争别人的遗产
* 2005年9月16日,香港终审法院里,五名法官依次步入审判席,他们将对一起400亿港币的遗产归属案件作出终审宣判,失踪华懋集团掌门人王德辉留下的巨额财富,到底是留给妻子龚如心,还是自己的父亲,即将揭晓。香港的一幢私人府邸内,68岁的龚如心焦急地在屋里踱着步子,等着电话。也许,她可能立刻成为世界巨富,也许,她会被立刻投入监狱,终身监禁。最终,龚如心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