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

二、输血适应证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原则上不输血。

三、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四、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五、申请输血量1000ml(或红细胞5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核准签名。

六、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2000ml以上(或单例患者用RBC超过10U)为大量输血,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附:医院大量输血申请审批表

2、1单位红细胞记按200ml计算,10单位浓缩血小板或冷沉淀按250ml计算。

3、本表在OA中电子审批中填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