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以上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如遇急救用血,事后按《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补报审批手续。
(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管理1.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开具或填写,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单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要求特别注明:血标本标签的粘贴须规范。
2.《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标本,由经专业培训人员执行(住院患者血标本采集、送检流程》于预定输血日期内送交输血科。
3.输血科工作人员仔细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交叉配血标本,并签字或盖章。
(1)输血科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中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等进行审核。
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整,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者重新填写。
(2)输血科应审核输血申请是否合理,符合输血指征者方可按《临床输血申请单》备血和发血:不符合输血指征者,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经治医师参考。
收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交叉配血标本的相关规定,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执行“八不”接收原则:①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②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③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④血标本被稀释不收:❺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除外)⑥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标记说明不收:⑦非医护或授权人员送血标本不收:⑧用右旋糖酐,聚乙烯吡咯酮,羟乙基淀粉类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做标记说明不收。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聊城市人民医院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输血申请管理,杜绝不合理输血申请的出现,严格把握输血适应证,控制临床医师滥用血液,医院将限制各级医师的最大申请权限,加强上级医师审核批准和医院行政干预,最大限度的保护血液资源,对各级医师及大量输血申请进行规定如下,输血科和各级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的输血申请。
一、主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4U,血浆1000ml,血小板1个治疗量,冷沉淀10U 二、副主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6-10U,血浆1000-2000ml,血小板2个治疗量,冷沉淀20U
三、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
红细胞10U以上20U以内,血浆2000-3000ml,血小板3个治疗量,冷沉淀20-30U
四、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和分管领导:
红细胞20U以上,血浆3000ml以上,血小板3个治疗量以上,冷沉淀30U以上
五、非计划应用血液制品,为抢救急诊患者,值班住院医师可临时使用成分血及全血一次。
六、特殊血液制品及稀有血液必须提前申请。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一、目的:该制度为了保障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用血,使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范围内的临床医生申请用血。
三、具体要求
(一)全院临床医师用血必须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二)所有输血申请单必须根据申请量由相应资质人员或部门进行审核后签字,由输血科审核其申请单格式及书写是否规范、信息记录是否完整后才同意其申请备血。
1.大量用血需要填写《大量用血申请单》,并需要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大量用血指同一患者一次申请备血量(包括所有血液制品)超过1600ml。
2.同一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累计用血超过10U(全血或红细胞)时,需要填写《同一患者累计用血超过10U申请单(全血或红细胞)》,并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
(三)紧急抢救输血时,按相应的紧急抢救流程先进行输血抢救,紧急用血完毕后必须补办签字手续,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应登记,相应科室要做相应的总结分析。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科室科学、合理用血,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及安全,保护血液资源,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做到节约用血、安全用血、计划用血,根据卫生部2022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精神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用血全院所有临床医生必须严格执行《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控制输血指征,做到节约用血、安全用血、计划用血。
(二)临床科室制定年、月用血计划全院临床科室应结合本科既往及现期用血量情况,制定年、月用血计划,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定期报输血科(急诊用血除外)。
实际用血情况由输血科和医务科进行核实及监管。
(三)严格执行临床计划用血审批制度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上级医师审批和签字后报输血科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ml至16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上级医师审批,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申报,科主任核准签字后,由医务科批准,报输血科备血。
以上1、2、3条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但事后需补报审批手续。
(四)规范工作程序2.临床常规用血,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需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3.临床用血要求严格掌握适应症,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症,尽量减少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4.治疗用血、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一日下午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5.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临床输血标本采集手册》的相关规定,值班人员应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或标本,并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详细登记以后通知临床科室改进。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1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病历中记录。
除急诊抢救外,输血应安排在白天,以便发生不良反应时能及时发现抢救2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3医师必须正确完整地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有相关检查结果,字迹清楚,不得遗漏,。
4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签字申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同任职资格医师申请用血量权限:4.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由上级医师审核。
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4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2000ml以上(或单例患者用RBC超过10U),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5急诊抢救用血除外!事后按照以上规定补办签字手续。
5择期手术和治疗性用血必须提前一天到输血科备血,稀有血型提前三天备血,抢救用血可随时申请。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和《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在标本登记本上登记并双方签名。
6输血科审查《市医疗机构用血申请登记表》和《交叉配血申请单》填写的正确与完整性。
凡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输血科人员有权拒收,并通知主管医师。
7对于不合理输血申请,输血科应与临床医师沟通,输血科有权拒绝不合理输血。
8特殊血液成分如:50及100毫升的包装血液制剂、洗涤红细胞、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等必须提前一天与血库预约,以便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新鲜血、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输血科与血站联系;临床上的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账,避免浪费。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一、临床输血实行分级审核与报批管理,临床医师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科学合理用血,杜绝不必要的用血。
二、输血申请单的审核:1)上级医生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如不符则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保存、打印、签字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2)输血科审核:输血科在按收输血申请时应对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审核;3)输血申请单审核率为100%。
三、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1)输血申请前评估:申请医师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评估患者输血指征及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2)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患者输血指征、预定输血时间、输血品种与剂量是否与患者病情相符,如不符则由上级医生提出修改意见,交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3)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二次审核:输血科在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后,对可能存在不合理的申请,应积极与用血申请科室或医师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对患者输血指征、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进行二次审核。
若存在部分不合理则应给临床用血部门和申请用血医师合理的建议,并将二次审核内容和建议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对无输血指征的申请则将二次审核内容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并将输血申请单归档保存于输血科。
4)医院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术中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5%,成分输血比例≥90%以上。
四、临床输血申请经上级医生审核合格后,由上级医生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
需履行报批手续的则应履行报批,要求大量输血报批审核率必到100%。
临床科室应及时将输血申请报批手续交由输血科保存于10年。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节约有限的血液资源,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8个单位(1600ml)的,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审核后,再报医务科批准(急诊抢救用血除外)。
二、同一患者24小时累计用血超过8个单位(1600ml)且超过备血量的,需由输血科报医务科备案,并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进行用血后评价。
三、医师的分级权限和审批程序:计划用血量小于4单位(800ml)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上级医师核准后签发;同一患者一天计划用血在4到8个单位800到16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后签发;计划用血量在8单位(1600 ml)以上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由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四、本制度中所指的用血量主要是红细胞制品或全血量。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指导临床科室科学、合理用血,制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临床用血申请(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使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临床输血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掌握患者输血指征,合理申请用血,并且正确应用现有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
输血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进行血型检测、血常规、凝血功能及与血液传播相关疾病如:甲肝、乙肝、丙肝、HIV和梅毒检查等。
(二)履行输血知情同意告知患者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当在向患者或其家属交待输血的目的、方式、必要性,有无其他替代治疗方案,输血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输血风险,输血需要的费用等。
无法定监护人和无自主意识的患者也无家属在场,由经治医师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上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批准后实施输血抢救治疗。
(三)提出书面用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完成患者输血前告知并获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后,经治医师逐项完成输血申请单填写后打印并遂级审核签字,交由护士采血后连同配血标本一起送输血科备血。
二、临床用血审批及权限管理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我院《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标本及血液送检管理标本和临床用血申请须由我院在册医务人员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人员进行当面核对,无误后登记,双方签字认可,不得由患者家属或者非本院医务人员进行。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合理和安全输血,医院对临床医师用血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1开展输血治疗的医师必须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执业医师。
2开展输血治疗的医师必须经医院组织的输血培训合格后,由医院医务处(科)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
3主治以下医师没有单独进行输血治疗的权限,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输血治疗。
4一次申请输注红细胞≥6u(1u由200ml全血制备)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签字同意。
5超过8u执行临床输血审核制度。
6此处所规定的用血权限的认定,以《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签名为准。
7紧急输血按照《紧急用血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事后补办手续。
岚山区人民医院血库
2013年7月30日。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一、引言血液是人体重要的液态组织,具有输送氧气、营养和代谢产物、维持体温、免疫和凝血功能等重要作用。
在临床工作中,血液制品是不可或缺的治疗手段,但是目前用血不合理使用、浪费严重的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这一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血安全和有效利用血液资源,设置一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度目的1.规范临床用血需求,减少血液浪费,保障用血合理安全;2.优化血液资源配置,提高血液利用率;3.加强用血决策和管理,减少患者并发症和医源性危害。
三、申请分级管理原则1.因医学需要,保证合理用血,不得出现非医学需要或适宜用其它治疗手段而使用血液制品的情况;2.严格进行术前临床评估,确定是否需用血,尽可能减少血液用量;3.血液需求临床评估应由医生负责,确保用血决策科学合理;4.在医疗机构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用血申请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
四、申请分级管理操作流程1.一级用血申请(1)适用范围:急诊病例、危重病人、手术患者、产妇、婴儿等。
(2)办理流程: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填写一级用血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批后提交血站。
(3)审批标准:患者病情符合用血指征,医生申请合理。
2.二级用血申请(1)适用范围:拟进行大手术或特殊手术(非病理学诊断术)病例。
(2)办理流程:医生填写二级用血申请单,由科主任和医务部门主管审批后提交血站。
(3)审批标准:拟进行手术需用血,但无紧急情况。
3.三级用血申请(1)适用范围:普通手术、病人病情稳定,但有手术需求。
(2)办理流程:医生填写三级用血申请单,由科室主任审批后提交血站。
(3)审批标准:手术需用血,但无急迫手术情况。
4.四级用血申请(1)适用范围:术前准备或治疗病例,需用血情况。
(2)办理流程:医生填写四级用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审批后提交血站。
(3)审批标准:拟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用血。
五、申请审核及管理1.血站负责人在接到用血申请后,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配血,严格按照医院相关政策管理血液资源;2.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用血申请单,提供患者相关临床诊断证明和手术方案等必要资料。
审核输血分级管理制度
审核输血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输血管理工作,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国输血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输血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输血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输血安全、有效以及合理使用。
第四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和《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输血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输血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第二章输血管理机构及责任第五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输血管理机构,负责输血质量管理,并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第六条输血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主任)或其委托的主管分管输血工作的副院长(主任)担任主任,组织和领导院内输血管理工作。
第七条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输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业技术团队,由资深专家担任输血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顾问,负责院内输血技术标准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输血管理人员,包括输血科主任、护士长等,负责输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记录归档等工作。
第十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输血人员,包括输血医师、输血技师、输血护士等,确保输血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三章输血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输血管理制度,明确输血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输血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第十二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适应症等因素,划分不同输血级别,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实施输血。
第十三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知情同意制度,明确患者和家属对输血治疗的知情权利和责任,并做好知情告知工作。
第十四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风险评估制度,对输血前、输血中和输血后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输血风险。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临床用血是临床医学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但由于血液资源有限,需要进行合理的分级管理、审核和报批制度,以确保用血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下面将从分级管理、审核、报批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是分级管理。
临床用血按照紧急程度和血液需求量的大小可以分为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用血适用于危及患者生命的急救场合,如大量出血、休克等;二级用血适用于需求量较大的手术和治疗中;三级用血适用于一些较为常见的手术和治疗。
通过合理分级管理,可以确保紧缺血液资源优先满足高等级患者的需求,提高用血效率。
其次是审核制度。
对于每一次用血申请,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血液需求的合理性、用血指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替代治疗等。
审核的目的是减少不必要的用血,避免浪费血液资源。
审核可以由医生和血液科专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进行,根据临床指南、血液资源情况和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同时,通过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实现用血申请的电子化,提高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是报批制度。
用血申请经过审核后,还需要进行报批才能获得血液资源。
报批制度可以分为内部报批和外部报批两个层面。
内部报批一般由医院内部的用血管理机构进行,负责协调血库资源,根据审核结果给予批准或否决。
外部报批由血库管理机构负责,一般是省级或市级统一管理的,对需要大量用血或特殊血液产品的医院进行统一调配。
通过报批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血液资源的公平分配,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区域的用血需求。
综上所述,临床用血申请的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是血液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分级管理,可以使紧缺血液资源更好地满足高等级患者的需求;通过严格的审核制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用血,避免浪费血液资源;通过完善的报批制度,可以确保血液资源的公平分配。
同时,建立电子化的信息系统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用血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甲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三甲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为贯彻执行卫生部2012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加强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用血规范化,合理、安全、有效用血。
一、临床科室和医师,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
由主治医师开具或填写《输血申请单》,按用血申请权限审签。
《输血申请单》和血液标本标签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要求特别注明。
二、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证,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避免不合理使用。
三、输血适应证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原则上不输血。
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ml(或红细胞3U)以下的,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签名审核,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ml至1600ml(或红细胞4 U至8U)的,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或红细胞8U)的,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按大量用血报批程序进行)。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五、临床输血一次用血≥2000ml(红细胞超过10U)或24小时内累计≥患者外周循环血容量者,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主任审核同意并报医务科批准后才可用血。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六、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诊抢救用血,输血量在800ml以内者,由当班医师申请审签;用血量超过 800ml以上的,由科室值班二线医师审签。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常规治疗用血、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下午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以便于输血科及时预约血液成分、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大量用血报批流程图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大量用血报批流程图。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临床输血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技术,可以挽救患者生命,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成本。
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输血资源,提高输血管理质量,医院需要建立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输血资源的优先使用,合理地分配和利用输血资源。
该制度的管理流程包括三个主要环节:申请分级、审核和报批。
首先,申请分级环节主要是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输血需求的紧急性,将输血申请分为不同的等级。
比如,将急需输血的患者划分为紧急等级,而一般需要输血的患者划分为普通等级。
这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优先处理,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其次,审核环节是对输血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输血的指征。
这一环节需要临床专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在审核过程中应重点考虑输血对患者的疗效、风险和成本。
只有审核通过的申请才能进入下一步的报批环节。
最后,报批环节是由医院领导或专门的输血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输血申请进行最终的决策。
在这个环节中,需要综合考虑输血资源的有限性、临床需求和治疗效果,确定是否批准输血申请。
医院可以根据输血需求和资源状况规定每个周期内的输血配额,以合理分配输血资源。
建立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输血资源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输血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同时,在临床上可以更好地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输血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
然而,要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需要医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配合。
医院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相关的责任和职责,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有效实施。
总之,建立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提高输血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一制度的实施需要医院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配合。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目的规范临床输血申请行为,保证输血安全二、范围输血科、用血科室三、内容1.临床用血申请单需要按照申请量进行分级审核,大量用血需要审批。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或实际用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 毫升(全血+红细胞+血浆≥1600 毫升)要履行报批程序,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处门批准,方可备血。
(4)住院医师没有单独进行常规输血治疗的权限,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输血治疗。
(5)前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急救用血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6)大量用血审批一般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完成。
应急时可以填写纸质版《临床用血审批表》,经医务处签字后,由输血科保存。
2.输血科应对《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严格审核。
合格申请单基本标准: (1)患者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ID 号、科室; (2)血型检验项目齐全,包括 ABO 血型、RhD 血型和抗体筛查。
(3)输血前感染性指标齐全。
(4)输血指征(常规输血)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 血液制剂类型与指征符合。
(6)用血日期必须是申请日+1 天(抢救性输血除外)。
(7)有两级医师签字确认,且符合分级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要求临床用血科室严格遵守,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及报批的全过程。
3.职责3.1 临床用血科室负责执行;3.2 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4.1 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开具或填写,按用血审批权限审签,严格执行《临床用血计划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标签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要求特别注明。
对不符合规定的,输血科应要求临床科室重新填写后方可安排备血;4.2《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标本,由经专业培训人员执行《标本采集、运送、接收、保存程序》于预定输血日期内送交输血科备血。
4.3输血科工作人员仔细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签字或盖章。
4.3.1输血科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中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等进行审核。
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整,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者重新填写。
4.3.2输血科应审核输血申请是否合理,符合输血指征者方可按《临床输血申请单》备血和发血;不符合输血指征者,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经治医师参考。
4.3.3临床常规用血申请时间超过48小时,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须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4.3.4治疗用血、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下午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满足临床用血需要;4.3.5对特殊情况的输血申请,审批程序执行《急救用血预案》,《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输血管理流程》,《RHD阴性患者应急输血同意书》。
4.4单例患者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U的,需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处批准,输血科需对报批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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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
二、输血适应证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原则上不输血。
三、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四、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五、申请输血量1000ml(或红细胞5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核准签名。
六、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2000ml以上(或单例患者用RBC超过10U)为大量输血,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附:医院大量输血申请审批表
2、1单位红细胞记按200ml计算,10单位浓缩血小板或冷沉淀按250ml计算。
3、本表在OA中电子审批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