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图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核准工作要求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核准工作要求1、章程修改核准依据: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依据本单位章程的有关条款召开理事会。
如民非章程示范文本中,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章程的修改;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3、材料提交:(1)《章程核准表》一份(签字盖章)。
(2)理事会会议决议一份(原件)(3)新的民非纸质章程3份。
(4)纸质章程需要加盖民非单位骑缝公章,同时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加盖骑缝章并在《章程核准表》上盖章)。
4、现场提交材料时,建议携带机构目前的纸质章程(加盖红色章程核准章)原件(不需要复印件)、用于现场进行新、旧章程核对,无误再加盖章程核准章。
章程核准表下载地址: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t n/wssbweb/wssb/xxfb/lis tTitle.do?dicti oni d=922&websitld=10 0&n etTypeld =25、联系方式:市社团办民非管理处李娜、刘爱国,65396079;王大川653060596、附件1章程核准表附件2 XXXXXX理事会(董事会)决议(参考格式)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章程需提交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骑缝章;电子版一份附件2XXXXXX!事会(董事会)决议(参考格式)根据本单位章程第章第条规定,本单位理事会(董事会)于___ 年________ 月—日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理事(董事)人,实际参加会议理事(董事)人,经名理事(董事)同意,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修改章程。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流程图(冻结)
高中阶段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流程图(冻结)
聘任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校(院)长的核准(冻结)
申请人到提出聘任申请聘任申请同时抄报
省教育厅
市教育局决定是否受理否
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是
市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否
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是
履行核准程序后,下达批文
聘任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核准(冻结)申请人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递交材料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否
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
是
行政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是否批准或核准
是
签发有关文件否
答复申请人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冻结)申请人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递交材料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否
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
是
行政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决定是否批准或核准答复申请人是
签发有关文件
公、民办高职院校章程修改的核准(冻结)
申请者向市政府提出设置
章程修改书面申请
市政府批交市教育局受理
市教育局对申请材料初审要求补充材料
行政审查
和技术审查
是
市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市政府核准后通知申请者
利用互联网从事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和非学历教育网站的审批流程图
师范类、卫生类普通中专学校以及省直部门直属普通中专学校的设立、变更和撤消的审批(冻结)
申请者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市政府批交市教育局受理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
对申报学校进行考察
市教育局对申请材料初审
是否同意
否
报请市政府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
由
是
市教育局报市政府审批
市政府发文通知申请者和有关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浙江省民政厅监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式<说明>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式。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范式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党建领导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 (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二) ;(三) ;…………………………………………。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捐助法人。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O第四条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重庆市民政局;本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是O第六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出资者:金额:o第十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一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所长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_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四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名,副理事长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五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民间组织办理变更登记工作流程图(7个工作日)
民间组织办理变更登记工作流程图(7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
★本项目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据湘价费字[2001]56号
申请
xx提交变更
申请有关材料审核
材料受理
1天□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
1、"《民间组织变更登记
表》;
2、"审议通过的会议
纪要;
3、"登记证书正、副
本;
4、"根据变更事项的不
同,还须提交:
①验资报
告(变更法人和注册资
xx);②原、现业务主管单
位同意的文件(变更业务
主管单位的);③章程修改
核准表(变更名称、业务
范围或业务主管单位的);
④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
程草案(变更名称、业务
范围或业务主管单位的);
⑤新住所的产权证明(变
更住所的)。
图例:
文件流
作业指令流
信息反馈流
配套资料流
xx取件行政服务中心核发证
件或不
予xx
决定书人员审
xx5天
1、"对申请材料依法依规进行审查;
2、"提出审查意见;
3、"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变更登记的批复。
审查准予变更登
记的,并换发
登记证书的
正、副本,予
以公告。
1天
资料归档决定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40元/件。
批复文件或证书
取证发证
窗口外内部运行。
民办非企业变更须知
民办非公司单位更改须知一、更改单位场所1)更改申请书(须载明更改原因、更改事项等,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赞同更改”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业务主管单位赞同文件,更改后的执业允许证复印件;3)单位董事会成员议论决定更改内容的会议纪要(全体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4)需提交新的场所使用权证明(楼房质检报告、消防合格查收证明、卫生允许证);5)《民办非公司单位章程批准表》、《民办非公司单位更改登记表》(各一式三份);6)改正后的章程(一式三份,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加盖骑缝章);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余文件。
二、更改单位业务范围1)更改申请书(须载明更改原因、更改事项等,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赞同更改”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业务主管单位赞同文件,更改后的执业允许证复印件;3)单位董事会成员议论决定更改内容的会议纪要(全体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4)《民办非公司单位章程批准表》、《民办非公司单位更改登记表》(各一式三份);(5)改正后的章程(一式三份,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加盖骑缝章);(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余文件。
三、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1)更改申请书(须载明更改原因、更改事项等,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赞同更改”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单位董事会成员议论决定更改内容的会议纪要(全体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3)新法定代表人的《民办非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必需状况下,附新法定代表人无犯法记录证明);4)原法定代表人离职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5)《民办非公司单位章程批准表》、《民办非公司单位更改登记表》(各一式三份);6)改正后的章程(一式三份,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加盖骑缝章);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余文件。
四、更改单位注册资本1)更改申请书(须载明更改原因、更改事项等,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赞同更改”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单位董事会成员议论决定更改内容的会议纪要(全体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3)业务主管单位赞同文件;(4)新的验资报告;6)改正后的章程(一式三份,董事会成员署名,加盖单位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加盖骑缝章);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余文件。
惠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惠州民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民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开办资⾦、业务主管单位发⽣变化的均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双重管理的⼀式三份,直接登记的⼀式两份。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事项、与会⼈员、加盖公章⾃有物业的,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物业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其他单位或个⼈⽆偿提供的,须同时出具⽆偿提供住所证明及住所本⾝的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内容均应包括使⽤期限、⾯积、住所地址等。
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6个⽉内有效有前置审批的民办⾮企业单位需提交加盖乡镇(街道)派出所印章或证明材料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6个⽉内有效,审计时间为原法定代表⼈上任到离任的总年限需载明变更的理由,加盖民办⾮企业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签字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式三份;其他的,⼀式两份加盖骑缝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企业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双重管理的⼀式三份,直接登记的⼀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2.受理。
受理⼈员对材料进⾏预审,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受理⼈员不予受理或退回补正。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变更登记批复及《民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予通过的,向申请⼈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上办结,领取结果。
申请⼈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管理科,领取变更登记批复及《民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窗⼝办理流程1.申请(1)申请⼈在负责科室提出申请,受理⼈员对申请⼈提交的申请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材料齐全、合格的进⾏接收。
(2)申请⼈在科室提出的申请的,受理⼈员当场对申请⼈、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办理事项等信息予以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浙江省民政厅监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式〈说明〉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式。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范式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党建领导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二) ;(三)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指南English.Guide to Changing a Non-Enterprise Private Institution.1. File an application with relevant authority.You need to file an application for the change of the non-enterprise private institution with the relevant authority. The application should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Name of the institution.Address of the institution.Leg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institution.Scope of the institution's business.Reasons for the change.2. Submit supporting documents.You need to submi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along with the application: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of the institution.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the institution.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institution.List of the institution's staff.Any other documents that may be required by the relevant authority.3. Pay the application fee.You need to pay the application fee as prescribed by the relevant authority.4. Wait for the approval.The relevant authority will review your application and make a decision. If the application is approved, the relevant authority will issue a certificate of approval.5. Make the change.Once you have received the certificate of approval, you can make the change to the institution.Chinese.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指南。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廉政风险点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修改章程核准表(空白)4.修改章程核准表(示范文本)5 修改章程核准表(图片)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附件2(章程附后)修改章程核准表(章程附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来宾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来宾民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怎么⾛民办⾮企业单位是⼀个⽐较新颖得领域,民办⾮事业单位可以适应于各种⾏业,国家对于民办⾮企业单位实⾏统⼀管理,要求民办⾮企业单位必须办理登记⼿续,在来宾市应该如何去办理民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业务呢?下⾯店铺⼩编带⼤家了解。
⼀、来宾民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流程怎么⾛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申请⼈提出申请(其中变更法定代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离任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期限不计时限);2.服务窗⼝⾸问责任⼈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3.服务窗⼝承办⼈提出意见,如情形复杂则提请业务处(科、股)提出意见或提交处(科、股)业务会研究决定(限1个⼯作⽇);4.服务窗⼝负责⼈审批(限2个⼯作⽇);5.制作决定⽂件及证书并由服务窗⼝向申请⼈邮寄送达⽂件(限时3个⼯作⽇,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来宾民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设定依据《民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条例》(国务院令251号)第⼗五条民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起30⽇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起30⽇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来宾民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地点来宾市红⽔河⼤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楼民政局102窗⼝)四、来宾民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1、民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离任审计报告(变更法⼈时提供);2、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验资报告(变更开办资⾦时提供);4、章程修改核准表和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业务主管单位的);5、原业务主管单位和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件(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时提供);6、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证明材料(变更住所时提供);7、登记证书正、副本;8、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9、变更名称申请书(变更名称时提供)。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珠晖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二、责任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和分管局领导三、权力运行依据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98年国务院251号令)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99年民政部18号令)四、审批权限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相关工作。
五、办理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六、申报材料(一)登记(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六)章程草案七、办理程序及时限(一)申请成立1、举办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登记所需的各种材料报送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初审认为材料齐全的,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填报的登记申请表后,开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人并在60日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举办单位或申请人4、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凭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注销登记1、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修改章程的程序
修改章程的程序
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公司决策机构提出。
当有公司内部人员或外部力量认为需要修改公司章程时,应向决策机构提出提议,并说明修改的必要性、修改内容及修改后的影响。
二、审批修改提议
根据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需要经过相应的决策机构的审议和批准。
审议过程中,决策机构会对修改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如果决策机构认为修改是必要的,则会批准修改提议。
三、起草修改草案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或外部律师等专业人士起草修改草案。
草案应详细列出修改的内容、原因和影响,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交修改草案
修改草案完成后,需要提交给决策机构审议和批准。
在提交前,应对草案进行充分的内部沟通和协商,以确保修改草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通过修改草案
经过相应决策机构的审议和批准,修改草案获得通过。
在审议过程中,决策机构会对修改草案进行逐条审议,并进行表决。
如果修改草案获得多数赞成票,则视为通过。
六、公告和备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要公告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公告的方式包括在公司网站、公告板等地方发布,以便让所有相关人员及时了解修改内容。
此外,还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备案。
备案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确保章程修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生效时间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所有相关人员应遵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如有违反,应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