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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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

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

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以下是一个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的示例:1. 工作场所安全- 检查工作区域是否清洁整齐,是否有乱堆放的材料或物品。

- 检查地面是否平整,无坑洼或凸起的地方。

- 检查是否有油污、水渍等导致滑倒的危险。

- 检查是否有明火、电火花等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

- 检查是否有正确设置的紧急出口和安全标识。

2. 设备安全-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有异常声音或震动。

- 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并正常工作。

- 检查设备的电气线路是否完好,有无松动或磨损。

- 检查设备是否进行了定期维护,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 检查是否有明确的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并是否被符合标示。

3. 个人防护- 检查员工是否佩戴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 检查员工是否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和防护鞋。

- 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各类防护设备,如呼吸器、防护手套等。

- 检查员工是否接受了相关安全培训,并了解应急处理程序。

4. 废气、废水处理- 检查废气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 检查废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对废水进行合理处理。

- 检查废气、废水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5. 火灾防控- 检查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并是否处于可用状态。

-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乱堆放杂物。

- 检查是否进行了火灾风险评估,并进行了相关的预防措施。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根据具体情况,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添加。

同时,为了确保安全,建议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11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8.《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9.《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201010.《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适用规范GB5972-200611.《起重机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199012.《安全标志》GB2894-200813.《烧结球团安全规程》(AQ2025-2010)14.《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15.《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GB19543-2008)16.《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04)17.《轧钢安全规程》(AQ2003-2004)18.《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12476.1-90)19.《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金属冶炼企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表

金属冶炼企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表
召开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会议,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双重预防机制的构建和深化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要内容,强化全员有效参与,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挂钩。
依据《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工作。
有效运用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金属冶炼企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表
安全生产委员会(盖章)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检查日期:
企业名称(地址)
执法检查类别
执法检查项目
执法检查情况说明
着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新增钢铁或电解铝产能。
生产“地条钢”。
已化解产能或“僵尸”企业复产。
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安全标准的工艺、装备和产能。
涉及高温熔体作业的员工未经针对性安全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用于铁合金、工业硅或高钛渣冶炼的电炉炉内冷却构件漏水未立即停炉处理。
用于铁合金、工业硅或高钛渣冶炼的电炉的水冷构件未设流量、温度极限指示及警报器。
用于铁合金、工业硅或高钛渣冶炼的电炉的通水胶管未用石棉包裹。
吊运金属熔体和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JB/T7688.5-2012)要求,或未经定检合格;使用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煤气隔断装置符合要求。
承载金属熔体或液渣的器具(包、罐、盆等)违规改造。
用于承载铁水、钢水、铁合金、工业硅、高钛渣以及其他金属熔体和液渣的器具(包、罐、盆等)未采用烘烤器按照耐火材料的烘烤曲线烘烤到位,未有效去除耐火材料所含的游离水、结晶水等。
脱氧合金化过程未制定或严格执行脱氧剂(碳粉、碳化硅、含铝硅的复合脱氧剂等)加入操作规程,或脱氧剂未与钢水充分接触反应即吊运或开浇。

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

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

冶金企业安全检查表(____字)为了确保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编写了以下的安全检查表,供企业使用。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一、设备安全检查1. 确认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异味等。

2. 检查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如润滑油是否添加,零部件是否磨损等。

3. 检查设备是否有漏洞、裂纹等安全隐患。

4. 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放置杂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存在火源。

5. 检查设备上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紧急停机按钮、防护罩等。

6. 检查设备是否接地良好,是否存在漏电等电气隐患。

二、场所安全检查1. 检查场所是否存在储存危险品的地方,这些地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检查场所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规范现象。

3. 检查场所是否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检查其是否处于可用状态。

4. 检查场所周围是否存在可燃物,如干草堆、储油罐等。

5. 检查场所是否有必要的疏散通道,通道是否畅通,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6. 检查场所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区域,如有,是否有必要的防爆设备。

三、生产作业安全检查1. 检查生产作业人员是否穿戴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耳塞等。

2. 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是否有必要的通风设备。

3. 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噪音、震动等有害因素,是否有必要的防护设施。

4. 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尘土、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是否有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清洁措施。

5. 检查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是否有必要的操作手册和标识。

6.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应的培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员工安全检查1. 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2. 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如佩戴口罩、手套等。

3. 检查员工是否具备应急处理能力,是否清楚应急疏散路线和安全设备使用方法。

4. 检查员工是否遵守禁止吸烟、禁止酗酒等规定。

5. 检查员工是否具备危险源辨识能力,能否及时发现和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隐患检查表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隐患检查表

物品。
积水(现场抽查)。
13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 1.自查记录。
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影响范围内合规情况(现场抽查)。
14
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 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
1.自查记录。 2.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
定零件定期检查记录(抽查)。
15
1.自查记录。
属装置未经安全条件论证。
2.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资质(抽查)。
1.自查记录。
2.成立煤气防护站(组)文件。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未建立煤气防护站 3.煤气防护人员台账。
3
(组),没有配备必要的煤气防护人员、煤气检 4.煤气防护站(组)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和防护设施 测报警装置及防护设施,未按要求每年组织开展 台账。
煤气区域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 2.煤气区域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划分图。 5 划分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电气设施。
3.防爆电气设施合规情况(现场抽查)。
1.自查记录。 2煤气区域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台账。
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在可能发生煤气泄
6
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 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 3.煤气区域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
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
合规情况(现场抽查)。
检查结果
1.自查记录。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隔断 2.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隔断装置台账。
7 装置;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未按标准要求设 3.煤气进入车间前管道总管切断阀或可靠的隔断装
置总管切断阀或可靠的隔断装置。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表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表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表一、前言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壮大,冶金行业已成为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

这一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表,以便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确保生产安全。

二、检查项2.1 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1.是否有对设备、场所进行安全定期检查的规章制度?2.生产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3.是否存在缺乏安全保护措施或防护设施的设备?4.是否存在擅自调整设备、更改设备参数等行为?5.是否有防止腐蚀、防火、防爆的措施?6.是否有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2.2 员工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1.是否进行入职安全培训?2.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3.是否建立了安全培训档案和安全生产教育档案?4.是否存在违章人员还在岗位工作的情况?5.是否存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拟定、操作规程演习等情况?2.3 用电安全1.是否存在严格管理、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必须经过检查?2.是否存在使用过期、损坏、违章组装的电器设备的情况?3.是否存在随意插拔电源插头、使用过程中短路、火花等现象?4.是否有其他因用电造成的安全隐患?2.4 化学品管理1.是否存在拥有、储存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2.是否存在使用无资质、过期、无标识化学品的情况?3.是否存在没有进行相关化学品培训或者援助的员工?4.是否存在没有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制度?5.是否存在泄漏、事故有关的应急预案?2.5 防火安全1.是否存在定期的防火检查和排查各种隐患的机制?2.是否存在安全可靠的防火设备?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使用明火、使用违规电线、使用有性能不良的消防工具?4.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电缆沟、桥架、飞线等?2.6 环保安全1.是否存在环保、节能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2.是否存在应急呼叫设备、安全告警设备等环保安全装置?3.是否存在无人员无资质处理有害物质、排放有害气体的情况?4.是否存在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排放未达标的现象?2.7 行业特殊要求1.是否存在冶金领域特殊的安全隐患?2.是否存在其他相关领域的特殊要求?三、本篇文章提供了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表,旨在提高冶金行业企业的对安全生产的规范管理,以加强对设备、场所、人员、材料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的监测、排查与处置。

金属冶炼(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金属冶炼(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1项。
《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版)》等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11项。
《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版)》等
2
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特种作业目录>8.1煤气作业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10项。
同上
15
未按照要求淘汰《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中涉及的设备及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冶金领域(4项)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8项。
同上
13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金属冶炼企业是一种充满危险的行业。

各种各样的设备和机器需要长时间运转和操作。

如果不注意安全,将会发生严重的事故。

因此,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如何进行一次全面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并提供一个检查表方便实施。

安全检查表结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共分为四个部分:1. 设备检查在这一部分中,应该检查工厂里的各种设备和机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例如,电缆线路,开关和控制台,及时维修和更换因磨损而变得松动或老化的部件。

对于设备中的空气进出口和电线槽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以确保其畅通。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常识培训以提高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

2. 环境检查在这一部分中,应该检查工厂周围的环境和空气的纯度。

检查报告应该包括环境评估,危险废物存储和目前的废物处理计划。

还应该考虑周围地区的风险和为可能的灾害做好应急处理计划。

如果噪声,气味或其他污染物存在,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 行为检查在这一部分中,应该检查员工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例如,操作人员是否穿着安全鞋,穿着坚固的工作服,是否在操作中佩戴防护设备等等。

还应该检查消防资料和备用品的存储情况,确保它们总是放置在被标记为易于找到的位置。

4. 培训和管理检查在这一部分中,应该检查企业内部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成果。

例如,所有新员工是否已经完成过冶炼设备的培训,是否持有必需的操作证书。

此外,应该强调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流程,并确定是否需要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计划。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检查表示例物品有无问题存在电线、电缆线路V / X开关和控制台V / X空气进出口V / X电线槽V / X操作人员工装V / X防护设备V / X消防资料和备用品V / X环境评估V / X危险废物存储和处理计划V / X物品有无问题存在应急处理计划V / X选址风险评估V / X内部培训计划V / X操作证书V / X安全管理计划V / X总结安全是企业发展的根本。

冶金(炼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范例

冶金(炼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范例

1、料坑上面应有装料指示灯;料坑应有两个安全出入口,良好的照明及躲避危害的安全区域;敞 开的料坑应设围栏。
2、在有供电滑线的料车上卸料,应有防触电的措施。
3、卷扬机室应设与中控室(高炉值班室)和上料操作室联系的电话和警报电铃。
4、应用料车运送氧气、乙炔或其他易燃易爆品。
5、料车应用两条钢丝绳牵引。
6、料车应有行程极限、超极限双重保护装置和高速区、低速区的限速保护装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企业应建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
责任制 制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5、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
企业应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考核制度(2)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教育培
1、炉基周围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积水和堆积废料。炉基水槽应保持畅通。
2、风口、渣口及水套,应牢固、严密,不应泄漏煤气。
55
3、风口平台宽度应满足生产和检修的需要,上面应铺设耐火材料。
检查情况
备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4、为防止停电时断水,高炉应有事故供水设施。
原、燃料装备及运输的扬尘点,应设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
1、作业前应与槽上及槽下有关工序取得联系,并索取其操作牌。
2、进入槽内工作,应佩戴安全带,设置警示标志;现场有人监护,并配备低压安全强光灯照明; 维修槽底应将槽内松动物料清理干净,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3、矿槽、焦槽发生棚料时,不应进入槽内捅料。

2、是否监督、教育现场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金属冶炼企业重点执法检查表

13金属冶炼企业重点执法检查表

金属冶炼企业重点执法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处置依据检查方法0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一)不足1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三)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四)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第九条。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企业员工花名册、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和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文件。

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检查配备安全总监,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文件。

0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钢铁三年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表

钢铁三年专项执法行动执法检查表
7
冶金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规范性文件】《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规定:
【规范性文件】《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规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标准】《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18)8.4.4规定:炼钢车间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铸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额定能力应符合GB50439的规定。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部门规章】《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查阅资料:
(1)是否对龙门钩横梁、耳轴销进行年度探伤,是否有探伤报告;
(2)是否有吊钩、板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的日常检查记录。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铸造、金属冶炼、熔炼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表

铸造、金属冶炼、熔炼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表
冲天炉
5.4 组成冲天炉的炉底及其支
撑装置应牢固可靠,炉缸、炉 无冲天炉 5.熔炼炉体 身应完整无损。 及附属设施 5.5 加料平台不准超过规定载
荷,平台要比料口低1.5m,平 台无杂物堆积,平台的梯子及
无冲天炉
围栏符合有关规定。
5.6 送风系统完整、有效。 无冲天炉
感应炉
5.7 组成感应炉的炉盖、感应 器、坩锅、炉架等应齐全、完 整。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
7.1 浇包金属结构牢固可靠, 无严重锈蚀、连结部位旋转灵 经检查浇包金属结构正常 活。
7.2 浇包安全保险装置安全、 可靠、有效,能满足强度和刚 经检查浇包安全保险装置正常 性要求。
已完成 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 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
2022.11 2022.11 2022.11
4.1 危险源的辨识
有危险源的辩识制度
正在完成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预 计12月完成
4.2 重点作业过程危险源分析 及预防措施
相关车间岗位有危险源辩识,但控制监管措施需要 完善
通过培训让员工了解重点作业危 险源及车间落实24H值班制度对 危险岗位进行管控与预防
4.2.1 加料
重点培训熔炼工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加料流程。对 加料小车左右两侧的警报装置进行修改
7.3 浇包移动装置或运输车辆 经检查 浇包移动装置或运输车辆正常
7.3.1浇包运输线应设置安全
保险装置,运输线下方应采取
隔离措施。
7.3.2半机械化浇包和浇注机
7.浇包及其 装置
的行走机构与升降器可使浇包 灵活的移动与升降。 7.3.3运输车辆整洁、有隔热
挡板,特种设备车辆应悬挂厂
内机动车牌照并保证在年检有
3.2 禁忌症的转岗

冶金行业三项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表

冶金行业三项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表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是否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是否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否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是否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是否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是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自评并将自评情况在企业内部公示,自评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6.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7.是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与逃生自救互救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10.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是否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冶金企业
煤气
I1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是否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2.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是否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是否设置总管切断阀;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是否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五、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情况
冶金企业
高温熔融金属安全管控情况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是否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是否定期进行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积水,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是否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表》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表》

冶金行业安全生广大检查执法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3风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局温熔融金属安全管控情况。

会议至、活动至、休息至、更衣至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

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的情况。

5局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情况。

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是否使用冶金起重机。

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龙门钩。

6煤气安全管控情况。

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煤气可能泄露的危险区域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及固定报警仪。

煤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7应急演练情况。

附件2有色企业安全生广大检查执法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3风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高温熔融金属安全管控情况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

3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是否为冶金起重机。

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的情况。

序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措施号4应急演练情况。

建材企业安全生广大检查执法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3风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水泥企业重大隐患管控情况。

水泥企业的水泥筒型库清库安全管理情况。

水泥工厂磨煤、煤粉仓及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是否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或设置防爆及气体火火装置设施。

燃气窑炉是否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

5玻璃企业重大隐患管控情况。

玻璃窑炉、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等高温熔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是否存在漏水、漏风等不能满足冷却要求或没有停机报警装置的情况。

煤气发生炉及煤气输送系统是否设置有效的防火、防爆装置或气体检测报警仪。

6设备装置齐全可靠情况破碎设备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情况附件4机械企业安全生广大检查执法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金属冶炼(有色)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金属冶炼(有色)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同上
7
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有色行业第4项。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九条 企业对电炉、电解车间应当采取防雨措施和有效的排水设施,防止雨水进入槽下地坪,确保电炉、电解槽下没有积水。企业对电炉、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倾翻炉、铸机、流液槽、熔盐电解槽等设备,应当设置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储存的设施,并在设备周围设置拦挡围堰,防止熔融金属外流。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有色行业第7项。
同上
11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有色行业第8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特种作业目录>8.1煤气作业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 第十二条 企业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炼铁、炼钢、轧钢和铁合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炼铁、炼钢、轧钢和铁合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
4
突出非常态生产时段作业的安全组织管理,对设施设备停产检修、设施设备停产检修后复产以及生产与技改同时进行的,必须制订作业方案并经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审查,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明确各单位职责,规定各操作程序节点,以及各节点工作任务完成后要签字确认和总确认
5
突出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吊运高温液体应采用冶金专用起重机,其设备本体、抱闸、限位器、吊索、吊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铁水罐、钢包、渣盆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6
加强委外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将委外施工单位纳入本企业的正常安全管理体系,统一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7
对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

突出重点环节
1
突出煤气安全管理,明确专门机构,配足防护人员,配齐煤气检测和防护器材,健全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6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现场管理
1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范围和责任,建立相关台帐
2
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和建章立制,完善监测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
突出煤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煤气危险区域必须配足固定报警装置,设施设备编号、警示标识悬挂及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煤气输出输入管道必须安装可靠的切断装置
3
突出对带煤气检维修作业的监控,必须严格遵守停、送气规定,确保各种介质阀门安全可靠,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进行检测,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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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11项。
《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版)》等
2
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未依法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版)》等
3
未严格执行高危作业审批制度,未制定严谨的检维修工作方案,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能源介质停送等较大危险作业和检修、维修作业审批制度,实施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管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危害风险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二)……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2项。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版)》等
5
吊运铁水、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同上
6
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3项。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特种作业目录>8.1煤气作业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 第十二条 企业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同上
7
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4项。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九条 企业对电炉、电解车间应当采取防雨措施和有效的排水设施,防止雨水进入槽下地坪,确保电炉、电解槽下没有积水。企业对电炉、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倾翻炉、铸机、流液槽、熔盐电解槽等设备,应当设置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储存的设施,并在设备周围设置拦挡围堰,防止熔融金属外流。
《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版)》等
4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1项。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七条企业的操作室、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的影响范围内。
同上
8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5项。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同上
9
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冶金行业第6项。
金属冶炼(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
序号
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及相关规定
处罚依据
1
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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