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oc判断
刑法判断题答案
第二章1、正确的,罪刑法定只是禁止类推解释,因为类推解释违背了预测可能性原理。
但是,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扩张解释是允许的。
第三章1. 错,1997年刑法缓刑撤销、假释撤销的规定明显不利于当事人,但是,考虑从严处罚原则,因此,不应适用1979年刑法,而应适用97年刑法。
2. 错,1997年以后出台的单行刑法与刑法修正案(1-7)均自发布之日生效,但是,刑法修正案八自公布一段时间后生效。
3. 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法院在审理案件,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4. 错,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我国刑法追究。
这并不违背于国际上通行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这是,该原则仅适用于一国主权的范围之内。
5. 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也可以追究。
6. 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四章1、正确,危险驾驶罪为抽象危险犯,只要醉酒驾驶,即构成犯罪,不存在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
2、正确,不作为犯属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要件,只有法官对作为义务加以确认,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3、错误,应受刑罚处罚性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应然的规定,受刑罚处罚是实然的规定,两者有所不同,因此,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五章(一)1、抢劫罪与绑架罪侵犯客体相同的,因此,同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
错误,两者侵害客体相同,但是,主次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主要客体为他人的财产权,绑架罪侵害的主要客体为他人的人身权,因此,抢劫罪为侵犯财产犯罪,绑架罪为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
2、盗窃正在通电使用中的电缆线,数额较大的,则构成盗窃罪。
错误,盗窃正在通电使用中的电缆线,数额较大的,则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按照想象竞合犯处理,则从一重罪处理。
刑法判断题答案
第二章1、正确的,罪刑法定只是禁止类推解释,因为类推解释违背了预测可能性原理。
但是,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扩张解释是允许的。
第三章1. 错,1997年刑法缓刑撤销、假释撤销的规定明显不利于当事人,但是,考虑从严处罚原则,因此,不应适用1979年刑法,而应适用97年刑法。
2. 错,1997年以后出台的单行刑法与刑法修正案(1-7)均自发布之日生效,但是,刑法修正案八自公布一段时间后生效。
3. 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法院在审理案件,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4. 错,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我国刑法追究。
这并不违背于国际上通行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这是,该原则仅适用于一国主权的范围之内。
5. 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也可以追究。
6. 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四章1、正确,危险驾驶罪为抽象危险犯,只要醉酒驾驶,即构成犯罪,不存在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
2、正确,不作为犯属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要件,只有法官对作为义务加以确认,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3、错误,应受刑罚处罚性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应然的规定,受刑罚处罚是实然的规定,两者有所不同,因此,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五章(一)1、抢劫罪与绑架罪侵犯客体相同的,因此,同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
错误,两者侵害客体相同,但是,主次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主要客体为他人的财产权,绑架罪侵害的主要客体为他人的人身权,因此,抢劫罪为侵犯财产犯罪,绑架罪为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
2、盗窃正在通电使用中的电缆线,数额较大的,则构成盗窃罪。
错误,盗窃正在通电使用中的电缆线,数额较大的,则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按照想象竞合犯处理,则从一重罪处理。
刑法学(第十章)
三
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除附则外,刑法主要由总则和分则两部分组
成。刑法总则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性 原则和原理,刑法分则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罪名、 罪状和法定刑。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是一般 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一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概述
二
罪状
二 罪状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构成特征 的描述。按照描述方式的不同,罪状可以分为叙明 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四种。
二 罪状
(一)叙明罪状 (二)简单罪状 (三)引证罪状 (四)空白罪状
(一)叙明罪状
叙明罪状,是指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作了详细描述的罪状。 例如,《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 邮件、电报的”,这就是典型的叙明罪状。叙明罪状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占多数, 这种罪状有利于司法实践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利于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四 罪名
罪名就是犯罪的名称,是对具体犯罪本质的或 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罪名虽然概括了犯罪内容,但罪名本身不是确 定和解释该犯罪具体构成要件的依据。
一般来说,罪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01 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类罪名是某一类犯罪的总名称。在我国的《刑法》中,类罪名是以犯罪的 同类客体为标准进行概括的,共有十个类罪名。
(三)依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及犯罪之间的 内在联系排列具体犯罪的顺序
我国刑法分则在安排各类犯罪中的各种具体犯罪时,首先考虑的也是具体犯罪的社会 危害程度的大小。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犯罪,均属于过 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因而将它们排在该类犯罪的末尾。与此同 时,刑法分则在具体犯罪的排列上还充分考虑了犯罪之间的内在联系。
刑法判断题
刑法判断题第一部分1、犯罪对象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正确答案:】错误2、王某正在匀速行车,8岁儿童李某玩弹弓,射出的石子击中王某的左眼,王某本能地捂住自己的眼睛,方向盘失去控制将正在骑自行车的刘某撞死。
王某的行为是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3、不作为犯罪是以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而构成的犯罪。
【正确答案:】正确4、14周岁以下的人实施任何我国刑法禁止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5、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6、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7、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正确答案:】错误8、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9、15周岁的张某聚众斗殴并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10、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间谍罪、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11、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正确答案:】错误1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正确答案:】正确1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14、精神病人在任何时候犯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1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16、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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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放学后将其堵在一偏僻角落对其实施殴打,造成丁某重伤,对此高某( )。
A. 不承担刑事责任
B. 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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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知识
C.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4.(多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等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6.(单选)司机张某驾龄已有 20 多年,一日张某驾驶满载的旅游大巴行驶在高
速路上,在一转弯处凭借自己多年的驾驶经验未减速超车,结果与一奥拓相撞,造成
奥拓司机死亡,张某对事故的发生抱有的心理态度正确的是( )。
A. 疏忽大意的过失
B. 直接故意
C. 间接故意
D. 过于自信的过失
7.(单选)钱某欲谋害其夫,寻求“大仙”帮忙,将“大仙”提供的写有其夫名
字的纸符烧毁,希望借此杀死其夫,碰巧其夫当晚猝死。钱某后悔,投案自首。钱某
的行为应定性为( )。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失犯罪
D. 不是犯罪
第三节 犯罪排除事由
一、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篇 法律知识
第十章 刑 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指以国家名义规定何种行为是犯罪和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以有效 对付犯罪和积极预防犯罪的法律。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 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重的罪,就应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空间、时间内具有适用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 的范围问题。 1. 属地管辖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刑法重点记忆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点记忆条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7年3月14日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十章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三条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四条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五条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战时从重处罚。
第四百二十七条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二十八条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二十九条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三十条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判断题
一、判断题1.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以下原则: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明确性原则;严格解释原则;实体的正当程序原则;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贯彻和体现;4.罪刑法定原则基本要求包括法定化、实定化、谦抑化、明确化;5.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就是在形式上坚持绝对的平等;1.对;2.对;3.对;4.错;5.错;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这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可以在香港、澳门地区适用;3.对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外交代表、国有企业领导在领域外犯罪,则不分法定刑的轻重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4.只有犯罪的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才能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5.关于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了从新兼从轻原则;6.某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阿姆杜拉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对阿姆杜拉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7.刑法施行前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有效判决,继续有效,不属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8.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且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立并未超过追诉时效的,适用刑法,刑法具有溯及力;9.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该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应当免除处罚;10.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领陆、领水、领空;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1.错;2.错;3.对;4.错;5.错;6.错;7.对;8.对;9.错;10.对;11.对;、判断题1.1810年法国刑法典第1条规定:法律以违警罚所处罚之犯罪,为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所罚之犯罪,称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所罚之犯罪,称重罪;以这种形式规定的犯罪概念,学理上称之为形式概念;2.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属于犯罪的实质概念;3.各国刑法关于犯罪的概念,主要有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和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4.如果一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国家就不能将之作为规定为犯罪而加以惩罚;5.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6.刑事违法性既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划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基本界限;7.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刑法的限制和保障机能;8.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基础;9.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1.对;2.错;3.对;4.对;5.对;6.错;7.错;8.错;9.对;1.刑法理论将犯罪行为按照其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对犯罪客体作不同层次的概括,从而把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三类;2.犯罪的一般客体是对同类客体的抽象和概括;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直接客体又分为一般客体和复杂客体;5.犯罪的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或者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整体;6.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侵害、犯罪对象未必能决定犯罪的性质是关于犯罪对象的正确表述;7.研究犯罪的一般客体,就是把刑法保护的所有社会关系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揭示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8.我国刑法将犯罪的同类客体分为10大类;9.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物,一切犯罪行为都会侵害到具体的人或者物,所以一切犯罪都有犯罪对象;1.对;2.错;3.对;4.错;5.对;6.对;7.对;8.对;9.错;一、判断题1.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要件;2.刑法中的“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行为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3.利用他人实施的行为而进行犯罪的是不作为形式的犯罪;4.不作为的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义务而非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所规定的义务;5.犯罪客观方面物质性结果与非物质性结果是依据危害结果距离危害行为的远近或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的联系形式或者受到损害的程度来划分的;6.人在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下的行为、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人在睡梦中的举动不属于刑法中的危害行为;7.甲对乙实施抢劫,乙乘其不备逃跑,甲在后紧追,乙在横穿公路过程中被正常驾驶的汽车撞死,甲乙死亡的结果对甲的影响是: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成立偶然的因果关系,导致在对甲的抢劫罪量刑时,考虑这一结果;8.从自然意义上讲,犯罪所侵犯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也属于一种客观事实特征,因此犯罪客观方面是包括犯罪客体在内的客观事实特征;9.不作为之所以与作为一样属于危害行为,同样可以成立犯罪,归根结底在于不作为是应为而不为,它同作为在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一点上是相同的;10.行为人盗窃了某一老太太的全部钱财,该老太太自杀;财物损失和老太太自杀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危害结果;11.对于具体案件,只要把它的刑法因果关系搞清楚了,就可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12.实行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方法,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与否,而只会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1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必须表现行为人的意志或者意识的行为,没有意志或意识的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14.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对;2.对;3.错;4.错;5.错;6.对;7.对;8.错;9.对;10.错;11.错;12.错;13对;14.对一、判断题1.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是犯罪的故意和犯罪的过失;2.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是由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这说明行为人缺乏认识和意志因素;3.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4.行为人动辄行凶,捅人一刀就走,放任伤亡结果发生,被害人未死亡而构成重伤的,行为人应负间接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5.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没有预见危害结果上的区别是前者是根本不可能预见,而没有预见,后者是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6.刑罚轻重的认识错误不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7.是否构成犯罪的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8.某甲驾一货车穿行于陡峭山路,某乙想尽快赶到投宿地想搭便车,冒然抓住车厢后部,但却无法攀上,某甲知道这一情况后,为摆脱某乙骤然刹车,致某乙摔入山沟,当场死亡;某甲对某乙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9.甲平时小偷小摸,听说开始严打后到司法机关自首;甲引诱不到14周岁的少女与之发生性关系,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属于法律认识错误;10.在所有故意犯罪中都有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11.我国刑法对故意的规定是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其行为及结果的违法性;.错一、判断题1.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天龙”,要李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李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2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1次;孙某应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2.按照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3.某仓库保管员被两名犯罪分子捆绑在门柱上不能动弹,任凭两个犯罪分子从仓库取走价值2万元的货物;该仓库保管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4.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对赵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罗某被人强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收入很高,罗某便积极参与,在贩毒集团中起了重要作用;罗某从胁从犯转化为主犯,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进行处罚;6.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某甲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7.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丁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丁并无通谋;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8.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10.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害行为,就是共同犯罪;11.只要实施的是帮助行为,就是从犯;12.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13.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14.对于教唆犯,应当作为主犯从重处罚;15.甲打击乙,乙奋力还击,丙路过,甲请丙帮忙,共同对乙实施打击,致乙重伤;甲、丙的行为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16.任意共同犯罪的特点有:对其定罪量刑时不仅要引用刑法分则条文,还要引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错;2.对;3.对;4.对;5.对;6.错;7.错;8.对;9.错;10.错;11.错;12.错;13.对;14.错;15.对;16.对;一、判断题1.某甲向某乙讨债不成,遂将某乙劫持并关押数月;某甲的行为是继续犯;2.区分一罪及数罪的标准是结果的个数;3.某甲与某乙为琐事发生争吵,某乙气急之下朝某甲右眼打了一拳即要退回屋内,某甲追上朝乙胸部打了一拳,某乙倒地,因反射性心跳停止而死亡;某甲的行为在刑法罪数理论上属于结果加重犯;4.刘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刘某中断了关系,刘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刘某将李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害;刘某的行为属于连续犯;5.被告人林某自从有了“外遇”以后,向妻子王某提出离婚,王某不答应;为此,林某对王某进行虐待、折磨,经常打骂并且不给饭吃,致使王某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数次被打成轻微伤送进医院;林某的行为属于继续犯;.对;2.错;3.对;4.对;5.对;一、判断题1.防卫过当,从其性质上讲,应该是防卫行为,只是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2.符合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就是正当防卫,反之,就不是正当防卫;3.某日,杜某因琐事将韦某打伤;韦某回家后,找了两个朋友商量对杜某进行报复;次日,韦某和他的两个朋友前往杜某家中将杜某打成重伤;韦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4.一日深夜,一男子闯入某校女大学生宿舍,以暴力相威胁意欲强奸独居的某女大学生;该女假装答应,趁该男子不注意,随即从床边抄起一根木棒,朝该男子头部猛击两下,致其死亡;该女生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5.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要求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时,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里的不法侵害,是指犯罪行为;6.赵某与张某发生口角后,张某声称要把赵某杀死,并前去商店购买匕首;赵某怕张某杀死自己,就在张从商店返回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张某;赵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7.甲乙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撕打在一起;甲因身强力壮,几次将乙摔倒在地上;乙在愤怒之下,掏出匕首将甲刺成重伤;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8.甲欲抢劫便衣警察乙的财物,将乙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遂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的腿部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9.紧急避险成立的前提条件是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所避免的损害;10.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已经为实施侵害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11.甲受人之托运输毒品,遭遇乙的抢劫,甲在反抗过程中,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12.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义务的人及家庭中负有赡养义务的人;13.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强奸、抢夺等犯罪行为,可以行使特别防卫权;14.假象防卫,是指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是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的情形,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15.实施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即危险必须是现实的、具体的;16.对于来自于他人的不法侵害,只能进行正当防卫,不能进行紧急避险;17.实施正当防卫,防卫的强度并非不能大于不法侵害的强度,只是不能明显超出不法侵害的强度,造成重大损害而已;18.李某因制止两名流氓调戏妇女,遭到该两个流氓的殴打而被迫还手;双方在对打时,被害妇女的父亲王某恰好从此地路过,见状抓住李的肩膀,试图叫李某赶快离开,李某误认为王某是对方的同伙伴,拔刀将王某刺成重伤;李某的行为属于假象防卫;19.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假象防卫时,无法预见到对方的行为不是不法侵害,则其假象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20.对杀人、暴力取证、绑架等犯罪行为可以行使“特别防卫权”;21.刑法中的“避险不适时”,是指事先避险、假想避险和事后避险;22.只要行为人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23.实施正当防卫行为的强度,只要足以制服侵害行为,就不属于防卫过当;24.面对不法侵害,行为人无论是否有其他办法来避免侵害,都可实施正当防卫;25.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6.精神病患者某甲手持匕首追杀某乙,某乙在被逼到一房屋的墙角里,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子上的一个花瓶掷向某甲,砸中某甲的眼部,致其左眼失明;某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27.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应当必须存在不法侵害,据此,对一切不法侵害都可以实施正当防卫;28.对事后防卫,应一律按故意犯罪来处理;29.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3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1.在不法侵害已经终止后,再对侵害人进行的防卫的,属于防卫过当;二、简答题对;2.对;3.错;4.错;5.错;6.错;7.错;8.错;9.错;10.错;11.错;12.错;13.错;14.对;15.对;16.错;17.对;18.对;19.对;20.错;21.错;22.错;23.错;24.对;25.对;26.错;27.错;28.错;29.错;30.错;31.错;、判断题1.特殊预防的对象主要是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的人;2.刑罚的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3.刑罚适用的对象是触犯法律的人;4.在我国,刑罚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监狱;5.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依据;6.刑罚的适用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7.作为法律制裁体系中的一种制裁措施,刑罚和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在于适用的对象、严厉程度、适用机关与部门、适用根据与程序、确立机关不同;1.错;2.对;3.错一、判断题1.李某因犯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只偿还其犯罪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2.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抵刑期2日的刑种是有期徒刑;3.负责管制刑的执行的机关是公安机关;4.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罚方法共有8种;5.在当前,我国死刑的核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6.管制的期限为2个月以上3年以下;数罪并罚的,最高不能超过5年;7.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8.拘役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年;9.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10.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1.罚金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5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12.对于故意杀人、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可以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13.被管制的罪犯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14.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一个月内可以回家一次;15.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16.未成年人和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依法不得适用死刑;17.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18.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同时执行;19.判处主刑管制除外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在主刑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20.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1.对罪犯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全部没收;22.犯罪分子王某在管制执行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化名与他人合作出版股市参与技巧;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管制刑监督管理规定;;23.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强制参加劳动,但可以酌量发给劳动报酬;24.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国家机关中担任非领导职务;25.对判处死缓的罪犯执行死刑的决定性条件是抗拒改造且情节恶劣;.错;2.错;3.对;4.错;5.对;6.错;7.错;8.错;9.错;10.错;11.错;12.对;13.错;14.错;16.错;17.对;18.对;19.对;20.错;21.错;22.对;23.错;24.错;25.错;26.错15.错;我国刑法中的立功有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之分;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得少于1年;3.我国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组织;4.战时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的军人;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应当免除处罚;6.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应当从重处罚;7.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8.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情况、报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犯罪分子可以适用酌定减轻处罚;9.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10.某甲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被判处罚金;对甲应当从重处罚;11.某丙因走私制毒物品,被判刑1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对丙应从重处罚;12.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揭发其他同案犯,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属于立功表现;13.某甲因盗窃罪案发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交待了自己与某乙在交通工具上抢劫1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某乙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某乙追捕归案;对某甲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4.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或者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的,应数罪并罚;15.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则应当撤消缓刑,执行原判刑罚;16.某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且于1997年10月1日执行完毕,2002年10月5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之罪,则甲构成累犯;17.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犯抢劫罪,则乙构成累犯;18.某甲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19.某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20.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发现新罪、发现漏罪或者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21.从宽情节是指具有减轻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适当减低应判刑罚作用的情节;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22.根据量刑情节对量刑所起作用的形式,可以将量刑情节分为单功能情节和多功能情节;2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属于从宽情节、可以型情节、单功能情节;24.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2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确立了以限制加重为主、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26.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都是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发生法定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1.对;2.对;3.错;4.对;5.错;6.对;7.对;8.对;9.对;10.错;11.对;12.错;13.对;14.错;15.错;16.对;17.对;18.错;19.错;20.对;21.对;22.错;23.错;24.对;25.对;26.错;判断题1.劳改队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负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2.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3.对死缓犯减刑后假释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2年;4.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继续执行;。
刑法第十章
第十章刑事责任一;概念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做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的谴责的责任。
二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1.刑罚处罚2.非刑罚处罚: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3.宣告有罪习题: 1.D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对此应当作出何种处理?A.撤销案件B.不起诉C.终止审理D.宣告无罪答案: A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此题属于第(2)项的规定,即“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当此情形出现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所以A项正确;对于B项,应当是上述情形出现于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采取的处理方法;对于C项,应当是上述情形出现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采取的处理方法。
2. 甲因涉嫌盗窃罪于1999年9月2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月15日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并且从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来看,甲涉嫌盗窃的是其与他人有产权争议的财物,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对此案,检察机关的正确处理方式是:A.因甲已死亡,无须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B.因甲已死亡,决定不起诉C.以甲已死亡为由建议法院终止审理D.因现有证据表明甲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宣告甲无罪答案: B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期间死亡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检察机关不具有审判权,不能直接宣告甲无罪,如果本案中在审判阶段甲死亡,法院应当宣告甲无罪。
期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题库版)
期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题库版)1、判断题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江南博哥)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错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单选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接受()的监督管理。
A.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B.期货业协会C.证券交易所D.期货交易所正确答案:A3、单选下列人员不能构成贪污罪主体的是()。
A.甲为某国有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B.乙为某国有公司派到私营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C.丙为某国有期货经纪公司的临时工D.丁为期货业监管人员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ABD三项中甲、乙和丁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C项中的丙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4、判断题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正确答案:错5、判断题伪造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正确答案:错6、判断题对于洗钱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10%以下罚金。
()正确答案:错参考解析:《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六条规定,对于洗钱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刑法判断题.
刑法判断题第一部分1、犯罪对象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正确答案:】错误2、王某正在匀速行车,8岁儿童李某玩弹弓,射出的石子击中王某的左眼,王某本能地捂住自己的眼睛,方向盘失去控制将正在骑自行车的刘某撞死。
王某的行为是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3、不作为犯罪是以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而构成的犯罪。
【正确答案:】正确4、14周岁以下的人实施任何我国刑法禁止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5、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6、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7、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正确答案:】错误8、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9、15周岁的张某聚众斗殴并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10、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间谍罪、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11、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正确答案:】错误1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正确答案:】正确1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14、精神病人在任何时候犯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1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16、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学第十章
第 一 编 刑 法 总 论
犯 罪 论 之 共 同 犯 罪
任意的共同犯罪 必要的共同犯罪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一、以共同犯罪能否任意形成为标准
二、以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
简单共同犯罪 复杂共同犯罪
三、以各共犯者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
一般共同犯罪 有组织共同犯罪
四、以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
第 一 编 刑 法 总 论
犯 罪 论 之 共 同 犯 罪
第四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目录
(三)消极身份与共同犯罪成立的情形
消极身份就是阻却犯罪、责任或者刑罚的身份。 1.在无身份者加功于有身份者的场合,加工的无身份者不成立共犯,可按间接正犯论处。 2.在有身份者加工于非身份者的场合,有身份者成立共犯。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阐述了共同犯罪的概念及研究意义、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共同犯罪的形态,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各自不同的刑事责任。 【本章关键术语】 共同犯罪 犯罪集团 主犯 从犯 胁从犯 教唆犯
第 一 编 刑 法 总 论
犯 罪 论 之 共 同 犯 罪
第 一 罪
本章重点问题提示
目录
一、关于片面共犯 片面共犯是指共同行为人的一方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并协力于他人的犯罪行为,但他人却不知其给予协力,因此缺乏共同犯罪故意情况。
二、关于共同过失犯罪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基于共同的过失心理犯罪的情形。这在我国刑法上是不构成共同犯罪的。
目录
第 一 编 刑 法 总 论
犯 罪 论 之 共 同 犯 罪
第四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一、身份和共同犯罪
目录
(一)身份与共同犯罪成立的依据
刑法第十章
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
二、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 1.结果犯 2.行为犯 3.危险犯 4.举动犯 以法定的结果的发生作为既遂标志 以实行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 以法定的危险状态的具备作为既遂 标志 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即构成既遂
三、既遂犯的处罚原则 在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下,直接 按照刑法分则具体条文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补充:
一、对形态的理解 1、形态是一个点,而不是一段时间。 2、这个点与停顿紧密相连,有停顿才有点,有停顿 才有形态。一个行为只有一个点,一个行为只有 一个形态,不能把主体的完整行为人为进行分割。 3、形态是故意犯罪过程中不再发展而固定下来的相 对静止的不同结局。它们是一种彼此独立存在的 关系,不可能相互转化。犯罪预备不可能转为犯 罪未遂状态,未完成形态不可能转化为完成形态。
掌握: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特征和类型、犯罪预 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和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预备犯、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 (1)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预备的故意,即 是说行为人的准备活动是为了犯罪而进行的。
(2)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而停止,是基于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
注意:犯罪预备形态与犯意表示不同 犯 意 表 示
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 法,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 部的行为。
三、预备犯的处罚原则
二、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的规定,可以将犯罪预备
行为区分为两种类型即两类表现形式: (一) 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二) 其他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第四节
犯罪未遂形态
一、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 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第10章 刑 法
第十章 刑法
第一节 概述
• 刑法的概念 •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
•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 犯罪构成
其一,犯罪主体 其二,犯罪主观方面 其三,犯罪客观方面 其四,犯罪客体
第三节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பைடு நூலகம்
•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险
第四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 犯罪既遂形态
第一,结果犯。 第二,行为犯。 第三,危险犯。 第四,举动犯。
3.处断的一罪
(1)连续犯 (2)牵连犯 (3)吸收犯
第七节 刑罚
• 刑罚概述 •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主刑 2.附加刑
刑罚裁量
1.刑罚裁量的原则: 2.刑罚裁量情节:
• 刑罚裁量制度
1.累犯 2.自首和立功 3.数罪并罚 4.缓刑
第八节
刑法各论
• 刑法分则的体系 • 刑法各论研究的基本内容
• 犯罪预备形态 • 犯罪预备形态 • 犯罪未遂形态 • 犯罪中止形态
第五节 共同犯罪
• 共同犯罪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六节 一罪与数罪
• 罪数判断标准 • 一罪的类型
1.实质的一罪
(1)继续犯 (2)想象竞合犯 (3)结果加重犯
2.法定的一罪
(1)结合犯 (2)惯犯
第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oc多选
第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说法错误的是(ABC )。
A.张某同时与刘某、王某、马某3名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刘某、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B.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C.朱某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D.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2、以策划、招募、强迫、雇用、引诱、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手段,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具有下列哪些情形,应予立案追诉?(ABCD )A.组织表演者进行裸体表演B.组织表演者利用性器官进行诲淫性表演C.组织表演者半裸体或者变相裸体表演并通过语言、动作具体描绘性行为D.其他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本罪中的“明知”?(ABC )A.甲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诊断后被告知患有严重性病B.根据乙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C.张某证明丙说过他患有性病D.丁的父亲患有严重性病4、关于嫖宿幼女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BCD )。
A.甲知道嫖宿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进行嫖宿,构成本罪B.乙知道嫖宿对象可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嫖宿,构成本罪C.丙嫖宿的对象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但该卖淫女发育较早,从外表看不出其确切年龄,某丙并不清楚其真实年龄,不能认定为嫖宿幼女罪D.丁在嫖宿过程中得知嫖宿对象是未满14周岁幼女仍继续嫖宿,构成本罪5、徐某开设娱乐城,为谋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
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8名卖淫妇女,徐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药具的措施,并聘用李某负责保安工作,聘用赵某协助管理卖淫妇女。
以下选项正确的是(AC )。
A.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B.李某和赵某系徐某的共犯C.李某和赵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D.李某和赵某不构成犯罪6、关于下列行为,说法错误的是(BCD )。
第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oc判断
第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oc判断第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断题1、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
(×)2、王某非法生产仿警用六四式手枪3支卖与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3、某军工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制造的用于出口的非成套枪支散件59件销售给国内一单位。
该军工企业的行为构成违规销售枪支罪。
(×)4、学生王某,1990年6月24日出生,2006年8月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随身携带气枪铅弹978发,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5、李某为军工企业押解员,单位给其配备54式手枪一支,其在明知赵某无持枪证的情况下,将该枪私自借给赵某外出打靶,路途中赵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6、某化工企业实验员曾某,在明知违反生产安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违规操作,造成2人重伤,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7、甲是大型吊车的司机及操作人员,其带领17岁的儿子并驾驶吊车前往市中心吊装户外大型广告牌,甲叫儿子在旁指挥,自己操作吊车吊装,不料其子因指挥不当造成广告牌垮塌,将行人砸伤。
甲的行为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8、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王某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9、一工头带领三名工人在户外拆卸广告牌,为赶在工期内完成任务,工头命令当日内完成拆卸工作,同时安排一名工人单独负责电源开关以防事故发生,后突遇雷阵雨导致负责电源开关的工人触电身亡。
该工头涉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10、李某在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对李某不应实行数罪并罚。
(×)11、李某在某商场纠集5人,辱骂店员、打砸店内设施,使商场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并且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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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判断题
1、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
(×)
2、王某非法生产仿警用六四式手枪3支卖与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
3、某军工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制造的用于出口的非成套枪支散件59件销售给国内一单位。
该军工企业的行为构成违规销售枪支罪。
(×)
4、学生王某,1990年6月24日出生,2006年8月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随身携带气枪铅弹978发,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
5、李某为军工企业押解员,单位给其配备54式手枪一支,其在明知赵某无持枪证的情况下,将该枪私自借给赵某外出打靶,路途中赵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
6、某化工企业实验员曾某,在明知违反生产安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违规操作,造成2人重伤,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7、甲是大型吊车的司机及操作人员,其带领17岁的儿子并驾驶吊车前往市中心吊装户外大型广告牌,甲叫儿子在旁指挥,自己操作吊车吊装,不料其子因指挥不当造成广告牌垮塌,将行人砸伤。
甲的行为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
8、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王某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
9、一工头带领三名工人在户外拆卸广告牌,为赶在工期内完成任务,工头命令当日内完成拆卸工作,同时安排一名工人单独负责电源开关以防事故发生,后突遇雷阵雨导致负责电源开关的工人触电身亡。
该工头涉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
10、李某在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对李某不应实行数罪并罚。
(×)
11、李某在某商场纠集5人,辱骂店员、打砸店内设施,使商场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并且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12、张某在互联网一聊天室内,通过视频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并收取费用,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
13、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构成赌博罪。
(×)
14、导游钱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张某、王某等9人前往缅甸一赌场内进行赌博,从中收取赌场介绍费2万元,其行为构成赌博罪。
(×)
15、孙某为发泄私愤,将某区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话400余部悉数破坏,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16、某地法院经审理,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被害人兰某左手轻度残疾。
何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
17、王某欲从某私营企业辞职,该私营业主为强迫王某继续工作,派专人每日押送王某往返于厂区和宿舍,并安排手下夜间看守王某,强迫王某继续工作10日。
该私营业主的行为构成强迫劳动罪。
(×)
18、村民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且已改变被占用土地的用途,即使未造成被占用地毁坏,也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19、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
(×)
20、贾某将曾某强奸后迫使其卖淫,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
(×)
21、史某将19周岁的林某强奸后迫使其卖淫,还迫使13周岁的甄某卖淫。
史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
(√)
22、甲患有严重性病,在与乙通奸时将性病传染给了乙。
甲的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
23、甲为了谋取利益,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
24、李某强迫王某卖血,在此过程中对王某人身造成伤害。
李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卖血罪。
(×)
25、李某在行李中藏匿淫秽光盘20张,在海关入境时被查获,经查证李某是用于自己观看,其行为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
26、李某为购买正式书号用于出版淫秽录像带,找某音像出版社负责人胡某帮忙。
李某向胡某谎称自己想制作商业宣传片,需要一个书号,并提出付给出版社2万元“书号费”。
胡某同意,但要求李某给自己5万元好处费,李某声称赢利后会考虑。
胡某随后指示有关部门立即办理。
李某拿到该书号出版了淫秽录像带,发行数量极大、影响极坏。
李某牟利后给胡某
5万元好处费,胡某收下。
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
(√)
27、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行为犯。
(×)
28、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
29、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
30、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中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31、某县一煤矿因发生瓦斯爆炸,致使煤矿坍塌,矿工被困,死伤不明,矿长得知情况后怕被追究责任而在事故抢救期间逃匿,致使抢救工作停止。
对该矿长的行为应按渎职罪处理。
(×)
32、某企业负责人王某以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数额高达20万元,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33、某市一药店在销售过程中,将已过期的药品更改有效期后予以上柜销售,后被消费者发现报警。
该药店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
(×)
34、爆破公司领导赵某,为提前完成任务抢工期,强令工人王某违章冒险作业,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公安机关应只对该公司处以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处罚,而不予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
(×)
35、李某为牟利从某国走私淫秽光碟800张入境,应对其以走私淫秽物品罪立案追诉。
(√)
36、单位不可以成为走私淫秽物品罪的主体。
(×)
37、赵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销售的书籍为侵权书籍的情况下将全部书籍予以销售,获利8万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
38、陈某在菜市场内为达到垄断鸡鸭销售的目的,以语言威胁的方式,从摊贩杨某、张某手中以低价强行收购鸡鸭共500只,价值6000元,销售后获利1976元。
陈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
39、李某伪造了面额5000元的国库券,其行为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
(×)
40、王某在2012年春运时,因为购买不到车票,伪造了7张票面数额总计4000元的火车票,其行为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
(√)
41、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自己家中生产假玉溪香烟6000条,并以4.8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钱某,钱某在将烟拉回库房途中被查获。
张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