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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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嫩办发[2010]15号

各党组、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1、《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

2、《嫩江县2010年创建“三优”文明城市阶段性工作目标》

中共嫩江县委办公室

嫩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

嫩江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县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文明程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文明城市(以下简称“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为确保全县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北方滨水文化城市”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用4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实现社会更加和谐安定,创建更加和谐优美、有利创业发展、适宜人居生活的现代化城市。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1、创建优美环境的重点是实现“五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做到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环保生态、绿化达标。

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的具体标准是: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城市功能完善,行政区、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休闲娱乐区等功能有序布置、整体互动,引导城市各要素有机聚合、集约利用;要结合嫩江实际,依托当地资源,发挥滨水、森林、旅游、民族地区优势,形成特色,力争4年内实现城市风貌特色化目标。

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的具体标准是:解决卫生“脏、乱、差”问题,使全县城市街路、广场、社区面貌明显改观,治理“五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城区“四净”(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街道、社区保洁率达到100%。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以及街巷基础设施达标。

环保生态、绿化达标的具体标准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8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创建优良秩序的重点是营造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良好环境秩序和提高广大公民

的文明素质,做到市容美观、市场有序、交通遵章、素质提升。

市容美观的具体标准是:坚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占道经营与摆放、户外广告、临街管线等方面的管理整治。

市场有序的具体标准是:经营基础设施保障有力,市场监管制度完备有效,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竞争平等、交易公平的优良市场秩序进一步建立,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交通遵章的具体标准是:有效管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交叉路口阻塞率≤2%、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做到文明行车,规范运营,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素质提升的具体标准是:社会公德得到广泛遵守,环境意识大幅提升,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渐成风尚。

3、创建优质服务的重点是提高行政管理窗口部门和商业经营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做到设施规范完善,办事诚信高效,服务热情周到,文化建设发展。

设施规范完善的具体标准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基础设施、住房配套保障和日用消费服务得到不断完善,基本上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活需求。

办事诚信高效的具体标准是: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供热、供气、供水、公交、环卫等民生优质服务机制健全,县区城市数字化管理得到落实。

服务热情周到的具体标准是:行政管理窗口单位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牢固树立,公正、公平、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商业服务窗口单位接待服务对象态度热情、细致耐心,用户的业务询问和问题投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主要工作和责任分工

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推进方案,宣传动员,督促检查,综合汇总,考核评比。各成员单位是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一)创建优美环境。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政管理局、县爱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齐铁分局嫩江站、地铁、县文明办等有关部门专项牵头或积极配合抓好7项工程:

1、城市出城口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彻底清除基建残土、垃圾污物和违章建筑,对“城中村”和各种露天“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城市建筑工地的监管,建立保持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县市政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2、城市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管,污水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并形成减排能力。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县水务集团、县市政管理局共同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3、整治城市“牛皮癣”工程。清除城市道路建筑物及构筑物、市政设施、地面以及树木上的乱贴乱画,清理规范沿街商家门前及橱窗上的各种广告性粘贴,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责任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遏制。(县市政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4、城市亮化工程。城市道路装灯率、亮化率及设施完好率分别达到95%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周边建筑采用景观性亮化照明,照明设施与灯光性牌匾、电子发光装置保护完好,城市路灯及景观照明积极推广使用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新型光源。(县市政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5、城市通道整治工程。城区内公路、铁路沿线及江河水系通道无垃圾污物和废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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