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全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 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3. 各学院设立学生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住宿安全管理(1)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需按时作息,不得擅自留宿他人。
(2)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4)宿舍内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2. 交通安全管理(1)学生出行应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正规交通工具。
(2)严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摩托车、电动车等。
(3)夜间外出,应结伴同行,注意自身安全。
3. 饮食安全管理(1)学生在食堂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
(2)不购买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3)如有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4. 消防安全管理(1)学生应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禁止在宿舍、教室等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3)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5. 心理健康教育(1)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2)学生遇到心理困扰,应及时寻求帮助。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6. 应急处置(1)学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2)学生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3)发生突发事件,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学校内校外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大学校园内外的安全,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大学校内校外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安全管理1. 校园出入口管理(1)校园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2)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需登记身份信息,经审批后方可进入。
(3)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
2. 校园内车辆管理(1)校园内车辆需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2)校园内禁止机动车鸣笛,保持校园安静。
(3)校园内禁止乱停乱放车辆,需按照规定停放。
3. 校园内设施设备管理(1)校园内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禁止损坏、盗窃校园内设施设备。
4. 校园内消防安全管理(1)校园内消防设施应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2)禁止在校园内吸烟、使用明火。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二、校外安全管理1. 校园周边环境管理(1)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环境。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3)及时处理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
2. 校外交通安全管理(1)校外接送学生车辆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
(2)禁止使用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
(3)加强校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3. 校外住宿管理(1)校外住宿学生需遵守住宿管理规定,确保住宿安全。
(2)校外住宿学生应关注住宿周边环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学校定期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安全检查。
三、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等平台,宣传安全知识。
3. 鼓励师生参与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赛等活动。
四、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所有。
大学校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 全体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防范工作。
三、安全管理范围1. 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
2.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3.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4.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5. 校园公共卫生管理。
6. 校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7.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8. 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
四、安全规章制度1. 治安秩序管理:(1)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禁止在校园内进行赌博、酗酒、斗殴等违法行为。
(3)禁止在校园内散发传单、张贴广告等未经批准的宣传活动。
2. 消防安全管理:(1)禁止在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 交通安全管理:(1)校园内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
(2)行人须在人行道行走,严禁横穿马路。
(3)禁止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追逐打闹。
4. 食品安全管理:(1)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2)严禁在校园内出售无证、无照、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3)师生员工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购买、食用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食品。
5. 公共卫生管理:(1)保持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清洁卫生。
(2)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虫、老鼠等害虫。
(3)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定期对校园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禁止擅自拆卸、损坏校园内的设施设备。
(3)加强对实验室、机房等特殊场所的安全管理。
大学二级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学院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学院活动的校外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学院应建立健全师生员工信息档案,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新生入学时,组织新生进行安全教育,使新生了解学院的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
(3)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校园设施安全管理(1)对校园内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室等建筑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建筑结构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2)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对校园内的电线、电缆、网络设备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因老化、损坏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3. 交通安全管理(1)加强校园内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师生员工的出行行为。
(2)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
(3)对校园内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4. 食品安全管理(1)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监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规范。
(3)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5. 活动安全管理(1)举办大型活动前,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2)活动期间,加强对活动现场的安全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责任1. 学院领导班子对本学院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3.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天津理工大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理工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四)组织安全应急演练;(五)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六)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一)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二)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确保校园交通秩序;(三)加强对校园内机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行驶;(四)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一)加强对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二)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用电安全管理(一)加强对校园用电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三)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一)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二)完善校园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三)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住宿安全管理(一)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宿舍设施安全;(二)加强宿舍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三)加强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四)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
大学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校教务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教务处主任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科室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 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三、安全管理措施1. 物理安全管理(1)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2)禁止在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 人员安全管理(1)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来访信息,确保校园安全。
(2)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巡查,确保师生生活安全。
3. 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教务处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病毒、黑客等网络攻击。
(2)对教务处内部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3)加强对教务处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提高信息保密意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 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考核,追究责任。
3. 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办法(3)

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办法(3)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奖惩并重、长效管理、科技防范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
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预防在学校实施的教学科研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学科研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并造成师生员工人身、财产损害后果的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学校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本规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和奖惩。
第七条各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
第八条负责安全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负有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验规程。
(三)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
大学生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大学生班级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班级安全管理委员会班级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班主任、班长、生活委员、安全委员等组成,负责班级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1)班主任:负责班级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班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处理班级安全事件。
(2)班长: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安全工作,组织班级安全自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
(3)生活委员:负责班级宿舍安全管理,监督宿舍用电、用水、用火等安全事项,定期检查宿舍卫生。
(4)安全委员:负责班级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处理班级安全事件。
2. 班级安全管理小组班级安全管理小组由班级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班级志愿者组成,负责具体实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入学教育新生入学时,由班主任组织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了解校园安全规定、消防知识、防范诈骗知识等。
2. 安全教育(1)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士进行授课。
(2)利用班会、团日活动等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 安全检查(1)定期对班级宿舍、教室、实验室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安全隐患。
(2)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对班级活动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4. 安全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2)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5. 安全责任追究(1)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大学班级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班级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班级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班级学生。
第三条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及时应对和处置。
大学班级学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学校应设立学生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学生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学生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第六条学校应设立学生安全巡逻队,负责巡视学生宿舍区域、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七条学校应设立学生安全督导组,定期检查各项学生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整改。
第三章学生安全教育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在突发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第四章学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求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自觉遵守消防、交通等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学生应加强宿舍和个人财产的保管,不得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源线、不得私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学校对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于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违法行为,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学校要求学生在外出时,应提前向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报备,并遵守相关规定。
大学班级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大学班级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班级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班级安全稳定。
2. 学生会: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监督班级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同学:自觉遵守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关心班级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日常安全管理(1)班级内部实行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2)班级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班级电器使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2. 消防安全管理(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班级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3. 防盗安全管理(1)加强班级内部巡逻,提高防范意识。
(2)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随意将钥匙、证件等物品借给他人。
(3)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及时报告班主任。
4. 交通安全管理(1)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2)骑自行车时,佩戴头盔,注意安全。
(3)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逆行等违法行为。
5. 食品安全管理(1)严禁在宿舍内烹饪食物,保持宿舍卫生。
(2)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注意食品质量。
(3)妥善处理食物残渣,保持食堂、餐厅环境卫生。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班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大学生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管理(1)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3)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4)学生宿舍实行门禁制度,外来人员需登记后方可进入。
(5)学生宿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2. 物品安全管理(1)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丢弃。
(2)学校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场所的物品应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
(3)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
3. 交通安全管理(1)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规驾驶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2)学生应乘坐正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3)学生外出时,应告知家人或朋友去向,确保安全。
4. 消防安全管理(1)学生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等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3)学生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5. 防盗安全管理(1)学生应加强个人财物保管,不得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
(2)学生宿舍、教室等场所应定期检查,确保门窗关闭严密。
(3)学生发现盗窃行为,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6. 网络安全管理(1)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传播、下载、传播有害信息。
(2)学生应加强个人网络安全意识,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3)学生应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得沉迷网络游戏。
三、责任与处罚1. 学生违反本制度,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2. 学生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学校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大学安全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校内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校党委、行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部)负责人对本单位、本学院(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各部门、各学院(部)应设立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1. 各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 严禁在校园内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在宿舍、实验室等场所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交通安全管理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2. 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在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
3. 严禁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第十一条治安管理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2. 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制止、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3.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消除治安隐患。
第十二条校园安全管理1. 严禁在校园内从事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3. 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违规用电、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三条交通安全管理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2. 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在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
3. 严禁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大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来访人员以及校内所有单位、部门。
第三条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学生: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等行为,确保宿舍安全。
2. 教职工:教职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来访人员:来访人员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宿舍区等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机房等特殊场所。
第九条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物资设备安全可靠。
2. 电器设备、实验室仪器等高风险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 建筑工程、装修改造等施工项目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应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 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应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 食堂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校园内车辆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2. 非机动车、行人应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
3. 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领导职责:学校党政领导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保卫部门职责: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治安管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
3. 各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消防安全管理1. 消防设施设备:学校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2. 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火灾应急预案: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疏散路线。
四、治安管理1. 门卫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登记,并接受身份验证。
2. 巡逻制度:学校应设立巡逻队,对校园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3. 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交通安全管理1. 车辆管理:校园内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
2. 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3. 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六、食品安全管理1. 食堂管理:食堂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品卫生。
2. 食品采购:食堂采购的食品应具备合法来源,并经过严格检验。
3. 食品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其他安全管理1. 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程,确保实验操作安全。
2. 宿舍安全:宿舍内不得使用违规电器,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
3.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大学安全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大学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校园内的各类设施、场所和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分级标准第四条校园安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安全:指校园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二级安全:指校园内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
三级安全:指校园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学院(部)和班级共同负责。
第六条学校安全委员会负责:1. 制定和修订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3. 审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4. 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各部门、各学院(部)和班级的安全管理职责:1. 制定本部门、本学院(部)和班级的安全管理制度;2. 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人;3.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4.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5. 配合学校安全委员会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内容:1. 校园基础设施安全;2. 消防安全;3. 食品安全;4.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5. 学生宿舍安全;6. 交通安全;7. 其他安全隐患。
第十条安全隐患整改:1. 一般安全隐患,由责任部门或班级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整改;2. 重大安全隐患,由学校安全委员会审批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3. 严重安全隐患,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大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大学校园的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来访人员以及校内各类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各部门、各班级、各宿舍楼长及个人负相应责任。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2.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4. 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班级、宿舍楼长负责本班级、宿舍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班级、宿舍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2.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本班级、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4. 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网络安全、防诈骗、防暴力等。
第八条各部门、各班级、各宿舍楼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本部门、班级、宿舍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对新入学的师生员工,学校应进行入学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班级、各宿舍楼长应定期对本部门、班级、宿舍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五章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某大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学校党政领导是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校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3. 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教育:学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学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3. 安全生产设施:学校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安防、应急救援等设施齐全、完好。
4.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学校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行驶,确保师生员工交通安全。
2. 用电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3. 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4. 防盗安全管理: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落实防盗措施,确保师生员工财产安全。
5. 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保障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6. 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校园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工作人员以及进入校园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我校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校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和善后处理工作;(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各学院、部门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校长是校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级教职工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五)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校园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一条加强校园消防、电气、燃气、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出行安全。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大学

一、总则为加强班级安全管理,保障班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保障班级师生人身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班级环境。
3. 增强班级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班级班主任负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对班级安全负总责。
2. 班级班长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班级日常安全巡查。
3. 班级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班级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班主任负责对班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班级班长负责组织班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 物资管理(1)班级物资应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2)班级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 消防安全管理(1)班级应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2)班级师生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防盗安全(1)班级门窗应定期检查,确保锁具完好。
(2)班级师生应提高防盗意识,夜间锁好门窗,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5. 食品安全(1)班级食堂应确保食品卫生,定期检查食品质量。
(2)班级师生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
6. 交通安全(1)班级师生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2)班级师生应使用安全交通工具,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五、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班级师生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2. 班级班主任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班级师生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
2. 本制度由班级班主任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班级师生共同商讨修改。
3. 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应常抓不懈,确保班级安全稳定。
大学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校园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校园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校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校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和实施校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负责校园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及检查;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4. 组织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5. 负责校园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六条人员安全管理1. 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严格执行人员进出校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3.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从事与校园安全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定期对校园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整改或停止使用;3.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1. 加强校园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条交通安全管理1. 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2. 严格执行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确保校园交通安全;3. 定期对校园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条事故报告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校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及初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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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生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领导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社会科学大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其责任范围
1、组长:由校长担任。
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学校安全管理小组负责。
2、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
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3、组员:由各部门主任担任。
总务部主要负责同德围、黄华路两校区的安全;教务部主要负责各教学点学生安全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天河北社科中心八楼,尤其是财务室、档案室和配电房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同德围与黄华路两校区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
做到消防设施完备,消防器材达标,消防通道畅通。
2、同德围高、低配电房、发机电、水泵房的维护保养,确保操作规范,用电安全,用水顺畅。
3、黄华路水泵房。
经常查看水泵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保养,确保黄华路生活用电和消防用水。
4、各校区电梯的安全使用。
搞好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每个电梯正常运行。
5、教职工与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电器、点蜡烛用明火,杜绝消防隐患。
6、检查高楼层的门窗玻璃的稳固情况,防止因台风暴雨引起脱落,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7、做好防盗工作,督促出纳按规定和数额存放钱款。
出纳携带较多现金往返银行时必须有男职工陪同或校车接送。
8、各教学点教学场所的安全,确保学生在安全有序的环境里学习。
9、校车的行驶安全。
防止带故障出车,杜绝司机人员疲劳驾驶。
三、安全管理检查与落实
1、同德围、黄华路两校区设立安全管理员,在学校总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安全管理员分别负责两校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总务部报告;总务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去解决问题,必要时报告学校领导。
2、总务部无特殊情况,每周二到黄华路校区,每周四到同德围校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事故的发生。
3、办公室每周一、三、五要检查配电房的安全情况;不定期做好校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车况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
4、教务部、学生管理部,每半年至少一次利用下教学点检查教学工作的同时检查一下各教学点学生上课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敦促教学点负责人加以整改,并要求教学点每年至少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
5、凡重大节日和放寒暑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都要对同德围、黄华路两校区进行安全大检查。
确保两个校区的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与处罚
1、遵循“尽责防范、及时处理、确保平安、减少损失”原则,对学校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员实施奖惩。
2、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教职工在给予批评教育的同时,视损失的大小和程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进行1000至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