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公司主装置检维修保运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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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制油分公司
主装置检维修保运(一标段)
技术规范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作范围及内容 (4)
第三章人员配置及要求 (15)
第四章设备及工器具配置要求 (17)
第五章备品配件、材料界限划分 (29)
第六章质量标准及验收 (30)
第七章设备图纸(供编制方案用) (31)
附件1:乙方应当遵守的甲方管理规定 (33)
附件2: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分公司检修保运承包商评价表 (35)
第一章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标段检维修保运委托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安全施工、设备及人力配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必须遵循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明确。
1.装置简介
一标段主要包括气化厂BLOCK1、BLOCK2两个主装置区,其中磨煤干燥生产线12套、气化生产线8套、黑水闪蒸生产线8套、黑水过滤生产线4套、变换生产线2套、LPG制备系统2套。
2.执行标准
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作为检维修保运及安全作业的执行标准:
(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H/T3508-2011
(2)《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国石化(2007版)
(3)《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1999
(4)《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
(5)《关于2014年动态调整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中国石化建(2014)322号文件规定
(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乙方在保运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生产、安全管理等规定,本规范书未约定部分严格按照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第二章工作范围及内容
1. 保运服务工作范围
1.1 工作范围
负责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分公司一标段即气化厂BLOCK1、BLOCK2备煤单元、气化单元、黑水闪蒸单元、黑水过滤单元、变换单元、LPG单元等装置范围内所有动静设备、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生活设施的日常检维修保运、技改及装置停车大检修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 标段范围内所有静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炉类、塔类、贮罐类(储罐、分
离器、过滤器、收集器、洗涤器、料仓、锁斗等)、换热类(加热器、冷却器、预热器等)、取样器、除尘器等。
1.1.2 标段范围内所有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甲方负责的动设备本体除外),主要包括:
磨煤机、输送机、风机、机泵、捞渣机、给煤机、破渣机、过滤机、减速机、液力耦合器、搅拌器等。
1.1.3 工艺和公用管线、管件、阀门、安全阀和疏水器的拆除、堵漏、更换、焊接,法兰、
阀门更换垫片、夹套、加(换)填料,临时石棉、四氟等垫片制作,钢结构框架、支架拆除、改造等。
1.1.4 新增或改造的梯子、平台、栏杆、格栅板、溜槽、设备基座等局部加固、更换工作。
1.1.5 负责电动机检修的上下线、运输(园区内)工作及电动机联轴器的拆装,检修后的
对中找正,电机轴末端带齿轮、叶轮、蜗轮蜗杆等特殊机构的拆装工作。
负责电机轴承为滑动轴承的检维修、备品配件的更换。
1.1.6 负责管径8〃及以上仪表控制阀门(含执行机构)的上线、下线;电动阀执行机构
机械部分(如蜗轮、蜗杆)的修理等。
1.1.7 负责各种除尘器、过滤器大盖的拆装,滤芯、滤网等的清洗、维修、更换。
1.1.8 负责检修项目所使用行车、电动葫芦等特殊设备的操作工作。
1.1.9 配合带压堵漏包盒子消漏焊接工作。
1.1.10 负责溜槽、导料槽等设备附属胶板的制作及更换工作。
1.1.11 负责辖区内金属管、PPR管、PE管、PVC管、PPH管的检修及粘接工作。
1.1.12 负责安全阀、打压阀门的上下线及运输工作。
1.1.13 负责外委修复设备、领取物资等的装卸车工作。
1.1.14 负责装置区内采暖等的检修工作。
1.1.15 负责新增或更换的管道:
(1)管径为DN50及以下时,单独装置单个工程配管总长度500米及以内;
(2)DN50<管径≤DN200时,单独装置单个工程配管总长度100米及以内;
(3)管径为DN200以上,单独装置单个工程配管总长度50米及以内;
1.1.16 不在技改立项范围内的设备更换和新增动设备(100KW以下包括其附属管线改造)、
静设备(10t以下包括其附属管线改造)的安装。
1.1.17 日常保运范畴的界定:除单独结算的项目外,其余所有项目均属于日常保运范围。
1.2 日常保运范围中不包含或需要单独结算的项目内容
1.2.1 无损检测、动平衡、阀门打压、机加工、安全阀校验、缠绕垫制作、阀门研磨、脚
手架搭拆、带压堵漏、高压水射流清洗、化学清洗、绝热保温、防腐、土建维修,起重设备、电梯、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及维护。
1.2.2 装置系统性计划停工大检修项目。
1.2.3 生产单位上级部门下达的列入投资计划的技改项目。
1.2.4 检修所涉及的土建业务。
1.2.5 甲方负责的动设备本体检修 (见本章第三节)。
1.2.6 管道疏通,污泥、废渣、废水等清理工作。
1.2.7 路灯等照明设施的维修。
1.2.8 混凝土及混凝土复合管线的检修。
1.2.9 不包括电动机的检维修及电机轴承为滚动轴承的检维修和备品配件更换换。
1.2.10 其他工程。
2 保运服务工作内容
2.1保运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 机组附属设备及设施
(1)检查、清洗、更换设备本体的各种油过滤器、密封气滤芯等。
(2)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3)对水、汽、油、密封气系统进行检查并对泄漏部位进行消漏处理。
(4)检查、清洗、更换单向阀和入口过滤网。
(5)油冷器的抽芯检查、清理疏通。
(6)设备对中找正;联轴器护罩制作、修理。
(7)变速箱的检查及不动本体情况下的消漏。
(8)油杯、视窗玻璃、丝堵等外部易损件的更换。
(9)冷却水管、平衡管修理及更换。
(10)润滑油泵、液压油泵的大、小修。
(11)蓄能器的压力检查、充压。
2.1.2机泵
(1)对本体及附属的水、气、油系统进行检查并对泄漏部位进行消漏处理,泵的各种故障检查及诊断。
(2)泵类设备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3)定期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4)泵本体的出入口阀、单向阀检查、修理及本体安全阀的拆、装。
(5)泵机械密封、填料维修、更换,润滑油、液压油系统检查、修理。
(6)冷却水管、平衡管修理及更换。
(7)设备附属润滑系统的润滑油泵、液压油泵的大、中、小修、油冷器抽芯检查、清洗;
滤芯检查、更换。
(8)机械密封冲洗系统的维修。
(9)联轴器拆装、找正(含电机)。
(10)仪表阀门液压油站的油泵及附属设施检查、修理。
2.1.3风机(包括轴流风机等通风设施)
(1)对设备本体及附属的水、气、油系统进行检查并对泄漏部位进行消漏处理。
(2)风机类设备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3)各部密封检查、更换。
(4)定期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5)调整、更换联轴节,更换易损件。
(6)润滑系统、液压系统的润滑油泵、液压油泵的大、中、小修。
(7)调整、更换空冷风机的叶片和电机皮带(包括张紧装置)。
(8)护罩的制作、修理。
(9)设备对中找正(含电机)。
(10)变速箱的检查及不动本体情况下的消漏。
(11)风量调节机构的检查及调整处理。
2.1.4输送机械
(1)输送机械类设备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3)检查、调整或修理、制作护罩。
(4)消除设备本体及附属的水、汽、油系统的泄漏点。
(5)调整及更换托辊、皮带、链条或链轮。
(6)检查、调整输送皮带(链条)张紧装置,调整及更换电机皮带。
(7)对中找正。
(8)变速箱的检查、消漏及检修。
2.1.5干燥、过滤、分离机械
(1)干燥、过滤、分离机械类设备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3)检查、更换密封或联轴节。
(4)设备对中找正(含电机)。
(5)消除设备本体及附属的水、汽、油系统的泄漏点。
(6)滤布、滤板检查及更换。
(7)分离机转子更换。
(8)液压系统的检修;传动部位检查、修理。
(9)调整及更换链条、电机皮带,调整张紧装置。
2.1.6搅拌器
(1)搅拌器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检查、更换上部填料或机封。
(3)检查、紧固各部位螺栓,补焊设备本体部位。
(4)消除设备本体及附属的水、汽、油系统的泄漏点。
(5)调整及更换传动链条,调整张紧装置。
(6)设备对中找正(含电机)。
(7)检查、清洗设备本体上的注油器。
(8)变速箱的检查及不动本体情况下的消漏。
2.1.7反应器
(1)反应器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梯子、平台、栏杆、钢格板的局部加固、维修、制作、更换。
(3)附件拆装更换、连接密封处消漏及修理(附件包括:人孔、手孔、盲板、放空阀、安全阀、现场指示液位计、吊柱、消防系统等)。
2.1.8炉类设备
(1)烧嘴拆装、维修、更换。
(2)水冷壁管的维修、更换。
(3)梯子、平台、栏杆、钢格板的局部加固、维修、更换。
(4)附件拆装更换、连接处消漏及修理(附件包括:人孔、手孔、水冷壁、下渣口、烧嘴支撑等)。
2.1.9塔类设备
(1)梯子、平台、栏杆、钢格板的局部加固、维修、更换。
(2)附件拆装更换、连接密封处消漏及修理(附件包括:人孔、手孔、盲板、放空阀、安全阀、现场指示液位计、吊柱、塔顶消防系统等)。
(3)塔内件的修理及更换。
2.1.10储罐
(1)喷淋头清理、更换。
(2)附件拆装更换、连接密封处消梯子、平台、栏杆、钢格板的局部加固、维修、制作、更换。
(3)附件拆装更换、连接密封处消漏及修理(附件包括:人孔、透光孔、排污孔、取样孔、呼吸阀、安全阀、防火器、清扫孔、通气孔、放空阀、现场指示液位计、盲板等)。
2.1.11冷换类设备
(1)设备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密封部位消漏。
(3)列管式换热器管箱、封头、小浮头换垫,加拆盲板、试压,堵漏,管束抽芯检查及更换。
(4)套管式、板式换热器拆装、试压、堵漏。
(5)梯子、平台、栏杆、钢格板的局部加固、维修、制作、更换。
(6)空冷器丝堵紧固、试压、构架加固。
(7)空冷器百叶窗、梯子、平台、栏杆、钢格板的局部加固、维修、制作、更换。
(8)冷换设备的整体更换。
2.1.12管道部分
(1)各漏点(包括各种管道、阀门、管件、仪表根部阀)消漏。
(2)阀门的拆装(焊接)、换垫、换填料、试压、修理、更换,安全阀拆装、更换。
(3)补偿器、弹簧支吊架的调整、更换,管道支吊架修理、加固、更换。
(4)负责电气、仪表管理中心除伴热管线和仪表导压管以外特殊材质管道切割、打磨、焊接及探伤;配合8〃及以上仪表控制阀阀和仪表测量元件的上、下线(包括从指定位置上线、下线到指定地点,上、下线时根据要求连带执行机构一起上、下线);
负责工艺管道上仪表测量元件(测温套管、取压凸台、孔板等)的切割、打磨及焊接;负责仪表测量元件上游保护仪表用过滤器的拆卸及维修。
(5)疏水器等维护、维修及更换。
(6)消防设施的维修维护。
(7)各种生活设施日常维护。
2.1.13电动机
(1)负责电动机检修的上下线及运输工作,包括:(a)需将检修设备从平台或框架使用大型起重设备移动至检修车间或地面的工作;(b)电机吊装时隔音室等辅助设施的拆装。
(2)负责电动机联轴器的拆装,检修后的对中找正,电机轴末端带齿轮、叶轮、蜗轮蜗杆等特殊机构的拆装工作。
(3)负责电机轴承为滑动轴承的检维修、备品配件的更换(不包括电机轴承为滚动轴承的检维修及备品配件的更换)。
(4)不包括电动机的检维修。
2.1.14液力耦合器
(1)液力耦合器的各种故障检查及诊断。
(2)液力耦合器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3)定期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4)消除设备本体及附属的油系统的泄漏点。
(5)联轴器拆装、对中找正。
2.1.15给煤机
(1)给煤机的各种故障检查及诊断。
(2)给煤机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3)定期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4)调整及更换给煤机输送皮带托辊、皮带、夹带,驱动链条或链轮。
(5)检查、调整输送皮带(链条)张紧装置,调整及更换电机、联轴器。
(6)变速箱的检查、消漏及检修。
2.1.16减速机
(1)减速机的各种故障检查及诊断。
(2)减速机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3)定期检查、紧固各联接部位螺栓。
(4)消除设备本体及附属的油系统的泄漏点。
(5)联轴器拆装、对中找正。
2.1.17 破渣机
(1)破渣机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检查、紧固各部位螺栓。
(3)检查动、静刀的磨损情况。
(4)消除设备本体及附属的水、油系统的泄漏点。
(5)驱动电机的对中找正。
(6)液压马达的维修、更换。
2.1.18 捞渣机
(1)捞渣机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检查、紧固各部位螺栓,补焊设备本体部位。
(3)检查液压油站。
(4)检查各传动轮、导轮、张紧轮、链条转动情况,观察有无卡涩现象。
(5)检查刮板与链条的连接是否正常,更换磨损严重的开口销。
(6)清洗液压驱动装置上的过滤器。
(7)驱动电机的对中找正。
2.1.19 磨煤机
(1)磨煤机按维护检修规程的各种大、中、小修。
(2)检查、紧固各部位螺栓,补焊设备本体部位。
(3)检查液压油站油管路、过滤器、油冷器、电加热器,疏通、消漏。
(4)检查润滑油站油管路、过滤器、油冷器、电加热器,疏通、消漏。
(5)磨煤机附属管路及本体的检查、消漏,支撑固定。
(6)磨煤机碾磨内件的检查、修复、更换。
(7)驱动电机的对中找正。
2.1设备维护保运工作方式
2.2.1 设备检维修保运方式
实行以设备运行技术状况与定期检维修相结合的改善性和预防性计划检维修,在设备分类前提下实现以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为基础的预防性维修方法。
针对生产装置的维护设备工作特点,乙方需施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日常巡检、点检等制度,落实好日常设备维护工作,做好详细、准确的相关记录。
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值班表还须报所在甲方单位认可备案。
处理故障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分钟内必须赶到故障点。
2.2.2 巡检
根据甲方规定制定各装置的检查路线、检查内容,每天必须定期检查各类设备的声音、压力、温度、润滑、振动等情况是否异常,检查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各类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
巡检时应带上必要的工具:通过眼看、耳听、手摸、鼻闻等方法,掌握设备的运行和备用情况,做好相应的巡检记录,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生产影响较大暂时又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2.2.3 值班
为了保障生产装置长周期正常运转,及时维修保运而发生必要的全天候值守。
主要是对设备当天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及工艺操作相关配合工作,同时做好当天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汇报工作。
2.2.4 检修
指装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及跑、冒、滴、漏等故障的修理工作。
巡检发现及甲方反映的设备故障,应及时组织检修处理,做到事不过夜,在检修处理中需及时将要更换的配件告知甲方。
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延期处理,但必须增加设备的检查频次,确保装置正常生产。
保证在岗维护人员的数量和技术力量, 确保维护维修质量。
检修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一)小修:是维持性修理。
对设备进行全面性检查、清洗及调整,修复或更换磨损及不能维持使用到下次修理的零部件,效能要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二)中修:是项目修理。
根据设备的结构和使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对其中丧失精
度或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进行针对性修理。
修复项目的效能要满足或高于产品工艺要求。
(三)大修:是恢复性修理。
全面解体检查,修复和更换全部磨损的零部件。
大修后的设备要全面恢复设备性能并且安全可靠,恢复外观,配齐必要的部件,主要几何精度(能力)达到出厂标准(或合同要求),保证使用到下一次大修。
(四)系统(装置)大修:是由于一套装置内单体设备无备机,或原料、半成品相互制约关系而形成的系统停车大修。
可在一个厂、一个装置内进行,也可在几个厂的有关装置内进行。
其内容可分别按大、中、小修的内容执行。
(五)年度停车大修:是指必须以单位范围内的停车,而只在局部(或一个装置)停车不能进行的检维修项目。
2.3 基础资料管理
2.3.1 建立生产、设备、技术及安全等台帐。
2.3.2 协助甲方保管、完善和整理设备图纸、资料,并建立、完善、补充各类设备台帐和
档案。
2.3.3 负责编制各类管理标准及设备检修方案、标准化检修规程,协助甲方编制完善检修
作业包,并严格执行《标准化检修统一规定》相关标准。
2.3.4 向甲方提交检修技术报告,建立设备检修技术档案、记录。
2.3.5 按甲方要求做好设备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维护检修记录和档案等日常记录(包
括电子版)。
2.3.6 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所属装置区内设备检修作业规程的编制、完善、使用和修订;
制定本专业各类作业的作业计划书、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检查表。
2.3.7 编制执行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修理计划。
2.3.8 配合甲方进行装置事故调查、分析,提供所需数据和资料,包括打印相关趋势图,
分析工艺参数等并提出意见。
参与所辖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
2.3.9 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基础工作。
(指迎接检查、审查的资料筹备等)2.3.10 根据系统运行情况提出设备大修及更新计划初稿。
2.4 工作要求
2.4.1 对其所承担的维护区域保运工作必须组织严密,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等措
施有力,并坚持交接班制度。
2.4.2 维护人员按照规定定期、定线路、定点、定时、定内容进行巡检,记录。
对于巡检
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对现场出现的故障,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2.4.3 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巡检等工作必须记录齐全、填写及时、字迹清晰。
乙方负
责人必须定期对维护人员的主要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2.4.5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呈报日、周、月工作计划和工作开展完成统计报表。
2.4.6 乙方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标准和制度、规定。
2.4.7 负责保运装置内大型零部件外委机加的现场装车、卸车等的配合工作,根据需要配
合零部件测绘工作。
2.4.8 完成甲方安排的达标创优、年度月度行业检查所需配合的工作。
2.4.9 日常维修中的盲板、临时过滤器的制作、拆、装工作。
负责装置开停工及工艺调整
和日常维修中的盲板、人孔及相关设备配件的制作、拆、装及运输工作。
2.4.10 负责将检修后拆卸或报废的设备、材料送抵回收库(场)的工作。
2.4.11 负责保运范围内所有安全阀、防爆片、阻火器等安全保护设施拆卸、运输、安装等
工作,校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4.12 静设备打压试漏甲方仅提供所需的管材、阀门、法兰、压力表等材料,其它工作由
乙方负责。
2.4.13 负责保运装置内简易工具的制作、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金属地面盖板、扶梯、钢
制门窗的修复。
2.4.14 负责保运装置各装置区办公场所、班房、库房、油站等建筑物的采暖、供排水系统
(包括现场洗手间、卫生间的水龙头及水阀)的检维修及改造、地下管网检修等(不包括土建开挖、回填、排水、复原)。
2.4.15 负责甲方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内各类生产、生活设施的维护维修。
2.4.16 设备检修前对新领备件负责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甲方。
2.4.17参与甲方现场的设备巡检,按照甲方指定的巡检路线进行巡检和翻牌,并填写巡检
记录,接受甲方不定期核查。
2.4.18参加甲方的生产调度会、设备例会和设备维修保运有关的会议,参加交接班会、夜
间值班人员的调度会。
2.4.19 严格遵守甲方文明检修等管理规定,按照设备、岗位的完好标准搞好卫生,使设备
规整清洁。
2.4.20 检维修保运点、值班室及办公家具由甲方提供,外委保运单位个人工具柜及办公用
品等由乙方提供。
乙方需爱护甲方提供的办公家具,如损坏按原价赔偿。
2.4.21 甲方每月对乙方保运工作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和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若有考核项目,
考核费用则在当月保运费中直接扣除。
2.4.22 鉴于各装置投运时间不一致,各装置保运人员入厂时间为该装置正式投运前以甲方
书面通知为准。
2.4.2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对乙方保运人员数量进行增减。
2.4.24 煤制油全停大检修期间扣除日常检维修保运费用,根据全停大检修项目及中标大检
修综合费率进行单独结算。
2.4.25 所有保运人员必须通过业主测试(含面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件后方能入场。
2.4.26 甲方需要的其它配合工作。
2.4.27 以上条款中的未尽事宜,双方针对实际情况具体商定。
3 甲方负责承担的检修项目
甲方负责承担的设备检修明细见表1。
注:甲方只负责上表内所列设备本体部分的检维修保运工作,其附属设施仍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人员配置及要求
1 人员配备
1.1 乙方的人员配备应满足甲方有关保运工作任务的要求,见表2。
1.2 关键人员
关键人员包括如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检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修现场负责人)等技术员及以上人员。
1.3 技术工种
(1)技术工种包括如下:钳工、焊工、起重工、管铆工。
(2)人员资质必须为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行业职业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3)焊工能从事高压焊、电焊、气焊、氩弧焊等工作,至少应有该工种实际操作经验3年以上,同时具备低温钢、铬钼钢GTAW+SMAW全方位焊接资质,并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关证件(上网可查询)。
其中30%人员(详见表2)具备焊接IV级材质及操作能力,并通过甲方实操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
(4)起重工必需持有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作业证,其中作业项目必需与从事的工作吻合。
2 人员方面的其它要求
2.1 乙方所有人员年龄为45岁以下,有特长或专长的人才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报甲方批
准。
2.2 乙方在保运合同执行期间,应通过合理调配,确保日常、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
每日上岗保运人员的配置标准(如技术等级、年龄、学历等)和人数(包括人员总数和各装置、各工种人数),特殊情况下,如需调整,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交人员调整方案及相关申请,获得甲方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3 乙方可根据本单位实情安排职工轮休,保运人员轮休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
批后方可休假,每日乙方职工出勤率不低于本合同核定人数的85%,值班人员出勤率保证100%。
乙方关键人员不安排轮休,如确因工作需要离开现场,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时要安排好值班工作。
2.4 乙方保运人员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岗,其工资已包含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
综合人工日单价内,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补贴。
2.5 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替换关键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项目经
理:50万元;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0万元;其他人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