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4. 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内容(一)安全生产第一课1. 第一课对象: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全体管理人员。
2. 第一课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员工安全技能培训;(5)应急处置措施及自救互救知识。
3. 第一课时间: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必须在入职或转岗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全体管理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
4. 第一课考核:(1)考核形式:笔试、口试、实操考核;(2)考核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3)考核结果: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培训,直至合格。
(二)安全生产第二课1. 第二课对象:全体员工。
2. 第二课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5)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处理。
3. 第二课时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4. 第二课考核:(1)考核形式:笔试、口试、实操考核;(2)考核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3)考核结果: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三)安全生产第三课1. 第三课对象:全体员工。
2. 第三课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4)安全文化建设与团队协作;(5)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方针,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全民参与。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和贯彻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
首先,安全第一。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强调安全第一的理念,即在任何情况下,安全都是第一位的,企业和个人都应以安全为前提,将安全放在首位。
只有确保安全,才能保障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管理、服务的全过程,是企业和个人应当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
其次,预防为主。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倡导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即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等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思想和工作重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关键。
再次,综合治理。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强调综合治理,即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综合治理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力,形成合。
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课的内容
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课的内容一、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目的要想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只有明确了管理目标才知道安全生产工作怎样做,做什么。
只有明确了管理目标才能够更好的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更好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认真落实隐患整改1、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过程中,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二级单位经过分析,采取对策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处理的,必须将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的向上级领导进行反馈,包括资料管理和现场管理,让大队安全部门和队领导知道现场存在的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危险程度。
要强调的是,如果施工作业中发现严重的隐患和危险,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必须及时整改。
2、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能当场解决的最好马上就解决,绝不能有任何拖延,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在本单位安全会议上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在大队安全专题例会上解决。
3、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作业现场一旦出现事故的情况下做到有据可查,尤其是交接班记录、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等,记录一定要齐全。
三、学习、宣贯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及所有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1、必须认真的学习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法律、法规和标准,用国家规定的有关内容来审核二级单位的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等,做到一步到位不做重复的工作。
真正的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心服口服。
2、利用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影响从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意识,也便于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要记住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与坏,不是只靠一个人的努力就能达到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由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
四、制定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重点面对当今安全生产工作上管理的难度,认真制定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重点;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抓住安全管理的重点,要根据作业现场的进度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说只抓重点就不管其它,其重点工作是在做好正常的安全管理的同时而制定出来的,这一点必须要分清。
2024版标准版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如何正确选用个人防护用品
01
根据工作环境和危害因 素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 用品。
02
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符合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03
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 证的个人防护用品。
04
了解个人防护用品的性 能和使用方法,选择适 合自己的型号和规格。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注意事项
01
管控措施
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如加强监管、采取防护措施、进行应急演练等,以确保安全生产。
0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建立健全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明确设备设施的操作步骤、注意 事项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
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施的安 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操作。
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流程
包括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原 则,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常见风险评估方法及工具
风险评估方法
包括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半定量评估等,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
VS
风险评估工具
包括风险矩阵、风险指数、蒙特卡洛模拟 等,可辅助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
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风险分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风险分为不同等级,如低风险、中等风险、高风险等。
眼部防护用品
第一课: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3 个特点: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所有安全生产立法的根本宗旨。
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
不论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何种内容和形式,它们所调整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要统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
这就需要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相互之间在安全生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这个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内容和形式是各不相同的,它们所反映的问题是不同的。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
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
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
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
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上位法。
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
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课件
刑法修正案(六)第 二款:对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定刑配置高达15年有期 徒刑,在过失犯罪中是少 见的。
修正案六,是在2006年 6月29日颁布实施的。
重大责任事 故罪是指工厂、 矿山、林场、建 筑企业或者其他 企业、事业单位 的职工由于…
不服从管理 违反规章制度 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技 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 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矿山发生事故后,矿山职工 有积极参加抢救工作,把事故损失减 少到最底限度,这是每一名职工不可 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矿山安全法》29条规定: 未成年人和女性不得从事井下 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成年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 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 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确使用 设备和工具
操作规程
行为规范
遵循 操作程序
遵循 操作方法
遵循 注意事项
《煤矿安全规程》的性质
( 规章 )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局等) 以及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 件。
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 行政法 规 )。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
中一部重要的安全技术规章,它具有( ) 的特点。
)等。
B.重大安全隐患
C.应急保护措施和方法
D.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
答案: ABCD
在安全培训中,
必须建立
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
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答案:煤矿企业
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介绍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标准、规定; 3.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概念、要素及作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要点及具体内容; 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标准化和安全评价制度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选择; 2.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3.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4.安全设备、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 5.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意义、方法及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 3.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考核方法。
五、安全监察 1.安全监察的目的、意义和任务; 2.安全监察的内容和方法; 3.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及记录。
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培训内容
报警与呼救
在火灾发生时,要及时报 警并呼救,告知自己的位 置和情况,以便救援人员 快速找到并救助。
06 机械设备操作规范与保养维护
机械设备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操作前检查
在操作机械设备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设备外观、电源 、传动系统、控制系统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任何步骤,确 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 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 。
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实施
01
02
03
应急预案编制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及其造成的影响,制定相 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 处置措施和人员分工。
应急演练实施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 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 有效地进行处置。
维修要求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 完成后,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恢复正常。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和紧急停车程序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根据设备出现的故障现象,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更换损坏的零件、调整设备参数等。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 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安全生产定义及重要性
安全生产定义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 业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只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员工的根本利益。
A
消除危险源
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消除危险源或减 少危险源的数量,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培训教育第一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作业人员安全须知
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 准及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 识和安全技能。高空作业主动积极系好安全
带,戴好安全
坚持不带病、酒后上岗,不疲劳操作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带安全帽,无穿拖鞋 现象。爱护安全设施(如:安全标示标牌及 警示牌)和劳保用品,安放位置合适,正确 使用,不随意丢弃或移做他用。
要扎实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按照《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 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02
作业人员的安全须知
作业人员安全须知
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 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 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
要开展 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
国聚性焦活专动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
要采取 负责人“五带头”
要创新
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 演练活动。
2024年“安全生产月”精神
通 知 要 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开 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要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网络课堂培训,在媒体 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组织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课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课件1. 引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国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
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课件旨在深入解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强调其重要性,目的在于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1.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1.1.1 法律法规的定义与分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它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
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安全生产进行了规定,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1.1.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体系的过程。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迅速发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步得到重视和完善。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1.1.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规范、引导、教育、保障和制裁等功能,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它既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依据,也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1.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1.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多个层次构成。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核心法律,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石。
1.2.2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特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具有以下特点:1.完整性: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从综合到专项的完整体系。
2.层次性:法律法规分为不同层次,各自发挥不同作用,相互补充,协调一致。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近年来,由于各种事故频发,安全生产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介绍一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基础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法律,该法于2002年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权益等。
该法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是我国对企业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具体细化的法规。
该条例于2018年12月1日施行,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它规定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要求,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该条例的实施将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落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企业应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四、安全生产基础知识1. 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指人们对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在生产活动中,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是预防事故的基础。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行为的自觉性。
2. 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例如,防护栏杆、消防设施等。
企业应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安全操作:正确的安全操作是预防事故的关键。
工人在操作设备和机械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杜绝违章操作和操作失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ppt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ppt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什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等。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种类1.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一种国家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法律。
目前我国最重要的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法律规定及出于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件。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3. 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规章是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情况所制定的规章。
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
4. 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是指国家或行业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活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行业标准等。
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机械设备安全规范》等。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用1. 维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 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4. 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5. 保障环境和谐稳定,推进可持续发展。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适用对象1. 生产经营单位: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企业、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生产经营者:指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
3. 从业人员:指生产经营单位中的所有工人、职员、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责和义务,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注意防范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事故并进行善后处理。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设备配备制度、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制度。
安全生产政策培训法规
安全生产政策培训法规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
首先,我国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的总纲,确立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该法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并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及时报告、调查事故等。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与特定行业或特定设备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
例如,煤矿安全法规定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措施,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和赔偿等内容。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国务院及各地政府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这些部门会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
此外,政府还通过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例如,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政府会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用以改善安全设施和技术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总之,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同时,政府还积极支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设施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基本方针讲课
安全生产基本方针讲课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也是企业经营的基本方针之一。
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我将就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进行讲课,以下是我对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的理解。
首先,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人们的安全第一,事故预防为主”。
这个基本方针强调了人的安全至关重要,把预防事故作为首要任务。
人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没有人员的安全就没有企业的发展。
预防事故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要通过各种安全措施来排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其次,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这个基本方针强调了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责任。
只有全员共同参与,才能形成安全生产的合力。
综合治理是指要从管理、技术、设备、教育等多个方面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
再次,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防消防,预控风险”。
这个基本方针强调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预控风险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消防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完善消防设施,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确保火灾安全。
最后,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合法合规,科学管理”。
这个基本方针强调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得到法律的保障和规范的管理。
只有合法合规,才能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地管理安全生产。
总之,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的核心思想是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通过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来实现事故预防。
同时,还强调了防消防、预控风险,合法合规和科学管理。
只有把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深入人心,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这些基本方针,共同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的相度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理解职工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制度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这一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决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原则,放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安全第一”就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在生产过程中失踪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这就要求把安全按生产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建设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是第一位,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对捍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条件。
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虽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运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预防措施得当,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时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
1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与安全法规
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与安全法规
1.1 安全生产方针
1.1.1 定义
安全生产方针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是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
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1.1.2 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和目标;
2.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3.安全生产的企业职责;
4.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监督。
1.1.3 意义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可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目标、原则和要求,建
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2 安全法规
1.2.1 定义
安全法规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1.2.2 分类
安全法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法》等;
2.安全生产的标准,如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
求》、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
3.安全生产的规范,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物品运输
安全规则》等。
1.2.3 意义
安全法规的制定,可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倒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1.3 安全生产方针与安全法规的关系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法律法规的精神,将法律法规的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方针之中。
企业应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和执行更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更好地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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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点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 3 个特点: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所有安全生产立法的根本宗旨。
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
不论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何种内容和形式,它们所调整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要统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
这就需要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相互之间在安全生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这个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立法的内容和形式是各不相同的,它们所反映的问题是不同的。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
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
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
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
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上位法。
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
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2.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
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有《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3.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
(二)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我国的安全生产立法是多年来针对不同的安全生产问题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规范对一些安全生产问题的规定有所差别。
有的侧重解决一般的安全生产问题,有的侧重或专门解决某一领域的特殊的安全生产问题。
因此,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中,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普通法与特殊法之分,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不解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的法律问题。
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普通法,它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普遍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
对于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领域存在的特殊问题,应适用《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是特殊法。
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三)从法的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
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分的。
《安全生产法》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与其相对,《矿山安全法》就是单独适用于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单行法律。
但就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整体而言,《矿山安全法》又是综合性法,各个矿种开采安全生产的立法则是矿山安全立法的单行法。
2《安全生产法》要点释义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规定(一)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解读: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厂长、经理);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活动的决策人;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综上所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二)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解读:新增第三条。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一)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 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工会对“三同时”的监督和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 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 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解读:1.相应资格:是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作业:是指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