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教材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教材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教材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以再融资为角度的实证分析

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然而,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

1.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

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公司或者讲是国有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操纵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截至2003年7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239.42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0305.68亿元。然而,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2193.9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3995.63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3063.2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2.41%,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27242.4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7.59%。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1.2 专门股权下的上市公司再融资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融资方式的选择受资本成本阻碍。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公司的治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并不低,而且由于债务的避税作用,债务成本往往低于股权筹资成本。它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一般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尽管也表现出

优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的倾向,然而,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专门股权结构和国有的控股股东普遍不到位的现象,差不多严峻削弱了股东对经理层的约束,导致经理层过分追求对资本的操纵权,其结果必定是上市公司对股权再融资有明显的偏好;再加上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息压力,外部股权融资成本即成为了公司治理层能够操纵的成本,因此我国上市公司一般将国内债务融资的顺序排列在外部股权融资之后。前几年,由于新股增发比配股审批困难,配股自然也就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2000—2002年深沪市场A股筹资规模的统计数据,清晰地显示了配股融资和增发新股在我国资本市场筹资中所占的地位。见表1。

表1 2000-2002年A股筹资规模统计

资料来源:深交所巨潮资讯网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配股、增发与其专门的股权结构有关,然而反过来,配股和增发也会阻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2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分析

2.1 上市公司配股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检验

从理论上讲,配股是向公司的原有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发行股票,假如全部股东都全额认购,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不能发生变动。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往往会放弃配股权。因为在国有股股东配售的股份仍是非流通股份的情况下,国有股股东若与流通股股东按照相同的价格配股,容易造成股东资金的沉淀,其结果自然是国有股股东不情愿参与配股;再确实是有的国有控股股东在发起成立股份公司时,差不多将资产全部投入,配股时全然无力参配。而在非流通股股份普遍放弃配股权的同时,流通股的配股往往由证券商进行“余额包销”,因此一般都能够全额参配。在如此的条件下,势必造成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股份的相对下降。

2003年上市公司中实施配股的有25家,在此其中只有3家公司国有股股东实现了全额参配,其余22家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均部分或全额放弃了配股权。对这22家公司配股前后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的变动情况进行了考察,以分析国有股放弃配股权对股权结构变动的阻碍情况,并进行了公司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变动的配对T统计检验,以查明这些公司在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是否显著。见表2。

表2 配股前后流通股所占比例变动的检验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表

结果表明,由于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放弃配股权,使得这些上市公司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相对上升,平均上升了5.1%(即0.405—0.354);与此相对应,非流通股份所占比例平均下降了5.1%;进一步,配对样本检验结果也显示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显著(显著性水平为0.001,双尾检验)。

2.2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检验

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除配股之外的另一种再融资方式,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沪深上市公司增发了A股。2000年5月,太极实业、申达股份、上海三毛、龙头股份和深惠中5家纺织业上市公司开创了增发A股的先河,之后,新钢钒、上海医药相继增发。2001年,上菱电器、深康佳、真空电子、东大阿派几家电子类上市公司也完成了增发,同时在发行方式上进行了创新。2002年,吉林化工、深招港、江苏悦达、风华高科、托普软件、南通机床等公司进行了增发。到2002年底,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差不多达到了35家。增发新股与配股的区不在于前者面向所有投资者,后者只面向公司现有股东。增发新股的对象要紧是社会公众,既面向公司现有股东也面向所有新的投资者。

3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的理论分析

3.1 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

有研究数据表明,目前上市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大股东有56%是国有股股东。由此看来,国有股比例过高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策导向确有相悖之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作为上市公司要紧发起人的企业通常能够用20%-30%的资本调动、支配70%-80%的其他资本,而我国资本市场中国家用62%的国有资本仅调动38%的社会资本,这是专门大的资源白费。目前上市公司国有股主动放弃配股或将配股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既是相对降低国有股比例的有效途径,也为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回购制造了良好的条件,还能够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实证分析表明,放弃配股、增发新股公司的股权结构都会发生变化,变化的幅度为5%-10%不等,按照我国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占较大比例的公司应能经得起两次以上如此的“冲击”。另外,关于国有资本拟进行战略性退出的上市公司来讲,上市公司利用配股和增发的资金进行国有股的回购或配合增发新股直接出售部分国有股,将国有股的比例降至30%左右甚至以下,保持相对控股地位,应该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

3.2 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使公司治理机制更加有效

不同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阻碍是不同的。首先,就代理权的竞争而言,股权集中程

度有限或大股东仅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其他股东就有能力阻碍公司的重大决策,致使经营能力低下、经营业绩不佳的经理得以更换。其次,就监督机制而言,关于有相对控股股东的公司来讲,股东具有对经理进行有效监督的优势,在经理是相对控股股东的代理人的情况下,其他大股东也会因其具有一定的股权数量而具有监督的动力。从当前的情况来看,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来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或利用募集到的资金进行股权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实现国有股持股比例相对降低,由绝对控股股东变为相对控股股东,关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治理效率的提高是有利的。

3.3 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实现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资料显示,上市公司董事中有近40%零持股,总经理中有20%左右零持股;即使有的董事、经理持股,平均持股量也专门低。不可否认,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公司负有重大的责任,如此,如何克服经营者与众多股东利益不一致的现象,如何幸免决策行为的短期化,确实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学术界普遍认为,股权激励的方法能使经营者处于类似股东的地位,能够促使他们着眼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然而由于一些差不多的制度问题还没有解决好,使得对治理层的股权激励制度在推行中遇到一些障碍,而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确实是没有符合法规规定的股票来源。假如上市公司利用企业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会与《公司法》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的规定相抵触;假如不能从二级市场购入实施经营者持股所需要的股票,公司只能将发起人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经营者,这又会与《公司法》中“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相矛盾;假如在激励制度中使用非流通股份,则又会由于股票不能在市场上变现、经营者不能得到实际利益而大大降低激励效果。然而,上市公司若在再融资过程中定向将部分股票配售给治理层成员,治理层持股问题便能够有效地解决,从而使其激励效果达到最优。

4 结论与建议

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讲,通过再融资实现国有股的相对减持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实现资本结构优化的设想,关于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我国上市公司是适宜的。我国上市公司在配股过程中,能够通过国有股股东放弃配股权、转让配股权等方式使国有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通过增发新股也能够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此,上市公司在再融资目标实现的同时,也使股权结构得以优化,可谓一举两得。进一步,我们还认为,再融资过程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者素养的提高等因素,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后治理绩效的提高。

利用再融资的契机进行国有股的回购和出售部分国有股是股权结构优化最为有效的方式。同意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配股和增发的资金进行国有股份回购,或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限定其出售部分国有股,是实现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的较佳途径,关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优化也极为有利。

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然而,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

1.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

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公司或者讲是国有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操纵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截至2003年7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239.42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0305.68亿元。然而,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2193.9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3995.63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3063.2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2.41%,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27242.4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7.59%。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1.2 专门股权下的上市公司再融资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融资方式的选择受资本成本阻碍。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公司的治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并不低,而且由于债务的避税作用,债务成本往往低于股权筹资成本。它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一般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尽管也表现出优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的倾向,然而,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专门股权结构和国有的控股股东普遍不到位的现象,差不多严峻削弱了股东对经理层的约束,导致经理层过分追求对资本的操纵权,其结果必定是上市公司对股权再融资有明显的偏好;再加上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息压力,外部股权融资成本即成为了公司治理层能够操纵的成本,因此我国上市公司一般将国内债务融资的顺序排列在外部股权融资之后。前几年,由于新股增发比配股审批困难,配股自然也就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2000—2002年深沪市场A股筹资规模的统计数据,清晰地显示了配股融资和增发新

股在我国资本市场筹资中所占的地位。见表1。

资料来源:深交所巨潮资讯网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配股、增发与其专门的股权结构有关,然而反过来,配股和增发也会阻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2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分析

2.1 上市公司配股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检验

从理论上讲,配股是向公司的原有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发行股票,假如全部股东都全额认购,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不能发生变动。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往往会放弃配股权。因为在国有股股东配售的股份仍是非流通股份的情况下,国有股股东若与流通股股东按照相同的价格配股,容易造成股东资金的沉淀,其结果自然是国有股股东不情愿参与配股;再确实是有的国有控股股东在发起成立股份公司时,差不多将资产全部投入,配股时全然无力参配。而在非流通股股份普遍放弃配股权的同时,流通股的配股往往由证券商进行“余额包销”,因此一般都能够全额参配。在如此的条件下,势必造成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股份的相对下降。

2003年上市公司中实施配股的有25家,在此其中只有3家公司国有股股东实现了全额参配,其余22家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均部分或全额放弃了配股权。对这22家公司配股前后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的变动情况进行了考察,以分析国有股放弃配股权对股权结构变动的阻碍情况,并进行了公司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变动的配对T统计检验,以查明这些公司在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是否显著。见表2。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表

结果表明,由于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放弃配股权,使得这些上市公司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相对上升,平均上升了5.1%(即0.405—0.354);与此相对应,非流通股份所占比例平均下降了5.1%;进一步,配对样本检验结果也显示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显著(显著性水平为0.001,双尾检验)。

2.2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检验

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除配股之外的另一种再融资方式,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沪深上市公司增发了A股。2000年5月,太极实业、申达股份、上海三毛、龙头股份和深

惠中5家纺织业上市公司开创了增发A股的先河,之后,新钢钒、上海医药相继增发。2001年,上菱电器、深康佳、真空电子、东大阿派几家电子类上市公司也完成了增发,同时在发行方式上进行了创新。2002年,吉林化工、深招港、江苏悦达、风华高科、托普软件、南通机床等公司进行了增发。到2002年底,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差不多达到了35家。增发新股与配股的区不在于前者面向所有投资者,后者只面向公司现有股东。增发新股的对象要紧是社会公众,既面向公司现有股东也面向所有新的投资者。

3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的理论分析

3.1 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

有研究数据表明,目前上市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大股东有56%是国有股股东。由此看来,国有股比例过高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策导向确有相悖之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作为上市公司要紧发起人的企业通常能够用20%-30%的资本调动、支配70%-80%的其他资本,而我国资本市场中国家用62%的国有资本仅调动38%的社会资本,这是专门大的资源白费。目前上市公司国有股主动放弃配股或将配股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既是相对降低国有股比例的有效途径,也为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回购制造了良好的条件,还能够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实证分析表明,放弃配股、增发新股公司的股权结构都会发生变化,变化的幅度为5%-10%不等,按照我国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占较大比例的公司应能经得起两次以上如此的“冲击”。另外,关于国有资本拟进行战略性退出的上市公司来讲,上市公司利用配股和增发的资金进行国有股的回购或配合增发新股直接出售部分国有股,将国有股的比例降至30%左右甚至以下,保持相对控股地位,应该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

3.2 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使公司治理机制更加有效

不同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阻碍是不同的。首先,就代理权的竞争而言,股权集中程度有限或大股东仅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其他股东就有能力阻碍公司的重大决策,致使经营能力低下、经营业绩不佳的经理得以更换。其次,就监督机制而言,关于有相对控股股东的公司来讲,股东具有对经理进行有效监督的优势,在经理是相对控股股东的代理人的情况下,其他大股东也会因其具有一定的股权数量而具有监督的动力。从当前的情况来看,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来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或利用募集到的资金进行股权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实现国有股持股比例相对降低,由绝对控股股东变为相对控股股东,关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治理效率的提高是有利的。

3.3 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实现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资料显示,上市公司董事中有近40%零持股,总经理中有20%左右零持股;即使有的董事、经理持股,平均持股量也专门低。不可否认,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公司负有重大的责任,如此,如何克服经营者与众多股东利益不一致的现象,如何幸免决策行为的短期化,确实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学术界普遍认为,股权激励的方法能使经营者处于类似股东的地位,能够促使他们着眼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然而由于一些差不多的制度问题还没有解决好,使得对治理层的股权激励制度在推行中遇到一些障碍,而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确实是没有符

合法规规定的股票来源。假如上市公司利用企业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会与《公司法》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的规定相抵触;假如不能从二级市场购入实施经营者持股所需要的股票,公司只能将发起人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经营者,这又会与《公司法》中“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相矛盾;假如在激励制度中使用非流通股份,则又会由于股票不能在市场上变现、经营者不能得到实际利益而大大降低激励效果。然而,上市公司若在再融资过程中定向将部分股票配售给治理层成员,治理层持股问题便能够有效地解决,从而使其激励效果达到最优。

4 结论与建议

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讲,通过再融资实现国有股的相对减持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实现资本结构优化的设想,关于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我国上市公司是适宜的。我国上市公司在配股过程中,能够通过国有股股东放弃配股权、转让配股权等方式使国有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通过增发新股也能够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此,上市公司在再融资目标实现的同时,也使股权结构得以优化,可谓一举两得。进一步,我们还认为,再融资过程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者素养的提高等因素,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后治理绩效的提高。

利用再融资的契机进行国有股的回购和出售部分国有股是股权结构优化最为有效的方式。同意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配股和增发的资金进行国有股份回购,或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限定其出售部分国有股,是实现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的较佳途径,关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优化也极为有利。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析

目录 摘要 (2) Abstract (3) 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股利理论的理论基础 (4) (一)股权结构 (4) (二)股利政策 (5)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分配的现状分析 (5) (一)股权结构的现状 (5) (二)现金股利分配的现状 (6) 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的影响分析 (7) (一)从股权集中度角度分析 (8) (二)从股权属性角度分析 (9)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对策建议 (11) (一)实施国有股减持计划 (11) (二)使非流通股流通 (11) (三)积极培育规范的机构投资者 (12) (四)提高广大流通股股东的素质 (12) 参考文献 (14)

摘要 越来越多的金融专家投入到现金股利政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显示出现金股利政策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近年来关于股权结构的研究逐渐成为公司财务研究的热点,因为股权结构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中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影响现金股利政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复杂,特殊的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不合理现象。如何认识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己经成为当前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焦点问题。 文章主要通过实例分析方法来研究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政策选择的影响。我国的股权结构非常特殊,这种特殊性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的非理性化程度较高。从股权结构角度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无论是对于公司管理者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还是对于普通投资者研究公司合理的投资价值都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文章在对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政策的定义进行诠释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的现状,并对上市公司从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属性两方面探讨了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政策选择的影响。最后从股权结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现金股利

标准版-股权分配协议书范本

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资运营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人民币万元租赁、装修、运营宾馆,实支 金额依据进入运营状态财务报表数据确定。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万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pdf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

上市公司股票分析

完整分析一家公司的内容清单 一、概况: 1.所属行业(大类行业或者子行业) 2.股本(总股本/流通股本) 3.股票类型(快速增长型、稳定增长型(价值型)、周期型、脱困型) 4.发行与解禁(是否有增发、配股等预案,限售股解禁时间) 5.最新研报预期与业绩预告; 二、历史经营(后视镜): 1.历史增长率(包括收入、利润、销量等); 2.历史市盈率(对应过去的成长性及结合当时市场的相对估值); 3.过往经济衰退周期中公司的财务表现; 4.公司业务种类及结构(收入结构、利润结构及变化趋势); 5.历史市场份额变化情况; 6.历史盈利能力及其变动的原因与趋势(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 7.相对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规模和盈利能力(显示公司的竞争地位); 8.历年收益质量; 9.公司现金流; 10.存货情况以及存货增速与收入增速的匹配情况; 11.负债情况; 12.历史融资与历史分红(成长股需关注前者,价值股需关注后者); 13.大股东(高管)增持减持,机构持股数量,券商报告数量; 14.历史业绩超预期情况; 三、成长驱动力(发动机或引擎): 1.公司发展规划(短期一年的规划及五年到十年的中长期规划,包括产能规划、产量规划和营业额的规划); 2.公司现金流是否足以支撑快速扩张所需的大量资本开支; 3.盈利能力改善(产品涨价、原材料跌价、成本控制) 4.行业整体增长(前提是公司能够分享到行业的增长,此项只适用于寡头垄断型公司); 5.市场份额提升(超越行业增速); 6.推出升级换代产品(相当于变相提价或者变相刺激销量的手段); 7.推出新产品(产品结构优化,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8.收购资产(多元化收购风险较大); 9.剥离不良业务; 10.回购股票(利润不增长也可提高每股收益,目前国内没见到过,以后会有); 四、行业分析(望远镜); 1.成长性(未来数年的增长前景及增速预期); 2.供需(下游行业需求情况;行业产能的扩张情况); 3.盈利(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的趋势性判断); 4.企业竞争优势(品牌、垄断、资源、技术专利或独家);

最新公司股权分配协议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心、××综合商社双方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于200×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北里乙××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水泥、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饲料及原料、日用百货、服装鞋帽、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家用电器、针纺织品、办公用品及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橡胶与橡胶制品的销售;汽车维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服装、汽车配件的生产、加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综合商社出资额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3%出资方式货币××××中心出资总额560 万,占注册资本的46.7%其中:实物出资70 万元货币出资490 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分析(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分析(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分析 引言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迄今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股票市场的大规模发展为上市公司进行外源股权融资创造了极其重要的场所。 在成熟市场上,企业融资存在“啄食次序”(pecking-order),即相对于外源融资,企业更偏向于内源融资,相对于股票的权益融资,企业会更偏向于债权融资。而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依次为:内源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1]。对照西方融资顺序理论,内外源融资偏好是一致的,在股权和债权的融资顺序上并不适用。针对我国融资市场出现的股权融资偏好,本文将对融资成本进行计算分析,试图说明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现状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是建立在股票公开发行和交易基础上的。从广义上来讲,它包括股票融资和直接接受投资的融资;从狭义而言,就是股票融资。本文使用的是狭义上的概念,即指上市公司为融通资金而进行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行为,具体包括初始股权融资(首次公开发行)和后续股权融资(配股和增发)。 中国企业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冲动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以致形成所谓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

“配股热”或“增发热”;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方面保持很低的资产负债率,而另一方面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会主动放弃其利用再次发行股票融资的机会。我们将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上述特征称为股权融资偏好。 这是与国外成熟融资市场的“啄食次序”所不同的,我国企业在外源融资时,表现出强烈的股权融资欲望和行动。自1990年股市成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90年,我国上市公司只有10家,到2004年已达1377家;1991年,我国股票筹资额只有5亿元,2004年达到1510.94亿元,企业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愿望仍然十分强烈,对上市资格和上市后股权融资资格的争夺一直没有停止过。从1991年-2004年我国企业债券与股票融资额(见表1)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股权融资的金额远远高于债资。 表1 1996—2004年我国企业债权与股权融资额的比较(亿元) 年份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债权融资268.92 255.23 147.89 158.2 83 147 325 358 327 股权融资425.08 1293.82 447.04 556.26 1389.09 604.50 698.95 988.16 1510.9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2005年》整理计算 二.股权融资成本构成 股权融资的成本包括两大类: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指在融资初期确定或预计要支付以货币度量的费用;隐性成本是指非货币

个人股权分配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 甲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甲乙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甲乙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甲方% 股,乙方%股。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双方经营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3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双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3 前期负债的偿还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1、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合作经营管理 1、合作经营期间,股东不产于管理以及业务的处理,由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双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以再融资为角度的实证分析 https://www.360docs.net/doc/129824065.html,作者:rc2232005-5-14来自: 转载/ 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但是,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 1.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 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公司或者说是国有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控制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截至2003年7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239.42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0305.68亿元。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2193.9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3995.63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3063.2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2.41%,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27242.4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7.59%。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1.2 特殊股权下的上市公司再融资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融资方式的选择受资本成本影响。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公司的管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并不低,而且由于债务的避税作用,债务成本往往低于股权筹资成本。它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一般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虽然也表现出优先使用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绩效的研究的文献综述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绩效的研究的文献综述 11级会计(CPA)2班汪宇浩 11020537 【摘要】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通过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属性两个方面,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营治理,进而影响公司绩效水平。本文回顾分析了国内外学者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相关性等问题的研究方式、研究结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了目前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的不足之处,期望探求未来写作毕业论文的方向及思路。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 公司绩效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繁荣,上市公司也在不断的调整自己的策略和治理方案,以求公司利益最大化;资本市场上的中小股东也都希望公司业绩不断上升,使得个人利益最大化。但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通过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属性两个方面,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营治理,进而影响公司绩效水平。20世纪30年代,Berle和Means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提出“股东高度分散并且经理人员拥有较少股权,企业的资源就很有可能被用来最大化经理层的利益而非股东的利益”这一观点引发了学界对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业绩关系的研究。 在如何量化对于“公司业绩”进行评价时,学者们常用的绩效指标有RoA、RoE、cRoA、托宾Q值、EVA等可见公司财务指标依然是首选。其中,由于公司资产市值和资产重置成本在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环境下很难衡量,导致托宾Q值指标的使用受到极大的限制,而经济增加值(EVA)是一个绝对一值指标,不能反映不同企业的规模差异,并且在计算时所进行的调整可能会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因此的使用也极为有限"对于经济学学者常用的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CROA)指标而一言,虽然表面看来主营业务利润指标的引入增强了利润指标的可信度,但容易忽略了该比率分子与分母不匹配的事实,主营业务利润与总资产的比值缺乏充分的会计学意义,相比而言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反映资本收益能力的国际通用指标,是所有财务比率指标中综合性最强、最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与此同时,还有使用市净率(PB)作为评判标准,市净率避免了公司为了在股市获利而使用盈余管理,改变ROE的大小。对于银行等特殊行业,往往从规模、创新、稳定性、盈利能力、配置、公司治理、股权结构以及营业范围等软性因素去考量公司绩效。

股权分配协议

. 股权分配协议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二狗速配城院分部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乙方: 一、合作与投资 1.1、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1.2、投资及比例 甲方占总投资百分之四十乙方占总投资百分之六十 二、收益分配 2.1 利润分配比例 2.1.1 三方经营二狗速配城院分部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2.1.2.3 每月核算一次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三、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3.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 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甲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四、合作经营管理 4.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五、盈亏分配 5.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5.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5.2.1分红的时间:每月第一日分取上个月利润。 六、其他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6.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问题探讨 【摘要】近几年,配股和增发新股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而配股和增发新股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进而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得到变动。本文从再融资角度探讨股权结构优化问题,首先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然后对于再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再融资;配股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 现今,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没有改变,股权集中度仍然较高,使小股东不能很好的制约大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也难以很好的实施,国有法人股占据统治地位的现状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股权结构不够合理,这对于公司经营绩效和治理效率都有影响,因此我们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使得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得到优化和 改善。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1、股东主体构成复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按上市地区和币种不同分为A股、B股、H股;按股权属性不同分为法人股、国家股和个人股等。前者A股、B股、H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但这三种股票只能分别在彼此不同的市场上流通。后者法人股、国家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前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只能在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而个人股可以有条件的流通。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沪深股市总股本38395.00亿股,其中流通股为31339.60亿股,占到了股本总额的81.62%,和2006 年底的39.5%相比很大提高,说明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有了很大改善。 2、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

XXX公司: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日和3月5日分别公告《股东提供资金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关于股东捐赠的补充公告》,披露: [计划的基本模式] 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本计划将2008年度作为一个计划周期进行考核,2009年根据年度考核满足情况兑现。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55万元,预留45万元对本计划考核期间新入人员以及职位提升人员等进行激励,届时按照本计划要求条款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审议批准授予人员与数量。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可行权日前向上市公司以捐赠的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等。具体包括:…… 还有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152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本公司股份。共计160人。 [激励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和实施时间]

(一)基本操作模式 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捐赠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若上市公司2008年度内完成兑现条件,公司将于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董事会公告后30日内予以兑现。(二)实施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半,即2008年-2009年6月30日。其中:2008年度为考核期即等待期;2009年6月 30日前为兑现期。 [激励对象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本次分配1455万元,预留45万元用于职务升降、人才引进、重大贡献等情形。预留45万元的分配经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实施。所有分配方案需经监事会核实。 此次授予的1500万元之分配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绩效表现确定。本激励计划参考2008年所在职务为对应的标准,职务变动从变动次月计算。标准及目前确定的人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职务人数人均(万元)合计(万元) 一、董事 1 80.00 80.00 二、高管人员7 64.00 450.00 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等152 6.10 925.00 合计160 1455.00 分子公司经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制度中关于分子公司业务性质、业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分析报告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分析报告结合本学期证券投资实务学习内容,选择一个沪深上市 公司,对其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 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公司所属行业特征分析 1 产业结构 2 产业增长趋势 3 产业竞争分析 4 相关产业分析 5 劳动力需求分析 6 政府影响力分析 二、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1 股权结构分析 2 “三会”的运行情况 3 经理层状况 4 组织结构分析 5 主要股东、董事、管理人员的背景、业绩、声誉等; 三、主营业务分析 1 主导产品 2 产品定价 3 公共关系 4市场营销 四、公司竞争力分析 1 简单分析:分析厂商未来发展的潜力,并与同行业竞争对

手比较。 2 R&D 3 激励机制:年薪制、期权、其他激励措施 五、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战略及“概念”、“题材”的分析 1 公司经营战略分 析 2 公司新建项目分析 3重大事项分析(资产重组等) 六公司风险分析 七、财务分析 1 最近三年来主要财务指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非正常 性经营损益所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总资产、所用者权益、每股受益、净资产收益率; 2 财务比率分析(选取最近三年数据,如有行业指标对比更好,应说明各项指 标意义) 八、结论 每部分得出一条总结性意见,最终得到一个或几个结论。结论是在前面事实基 础上分析得到的逻辑结果,不进行相应的引申,不分析二级市场相关的情况。(分 析报告要自己独立完成,不准抄袭。字数4000字左右。)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证券投资学》+期末课程论文题目+班级、学号、姓 名设置在页眉或者设置一个页面 题目是XX公司投资分析报告 正文用小四、宋体

项目公司股权分配协议

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投资方(公司),联系人: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就投资合作经营决定设立“怀化市天和俊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贰仟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 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建设、经营怀化伟大集团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投资由甲方全额投资,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占21%,***占19% 2.2.2三方应于2015年 7月25日前在怀化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即怀化市天和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三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公司运行费用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资按五年折旧支付给投资方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方案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设计方案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设计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可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能够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 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当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可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

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她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经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能够先在控股公司层面经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经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能够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她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再说一个比较明显的事情,若公司股东是几十个自然人,开一个必须到齐的股东大会非常难,要拿到每个人的亲笔签字更是更麻烦,特别是有一些仅仅是财务投资人,不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而若是能尽量将股权收拢,只需要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加上公章就能够了,就简单多了。

拟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方法(实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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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分法 企业即将上市,总想着给高管骨干分点儿股权,一来赶时髦,二来可以留住人才。但是面对当前层出不穷的股权激励方案,哪个能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本文教你从三方面来判断,对股权激励方案作出一个合理评估。 第一个问题,给谁股权? 首先,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构成核心竞争力环节的人力资源的判断,是我们思考股权激励方案的基础。 但企业对这一点的认识,往往是不准确的。有的企业“评选”出企业创业元老给予股权,有的仅根据管理团队的级别、员工就职年限来给予股权。 还有的企业,实际上是对一些薪酬已超过行业标准的高管追加了胡萝卜,没有和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骨干匹配。例如,某软件企业原计划给予负责软件销售的副总裁大量股权。但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得益于企业开发的软件在相关市场上的强势地位,负责销售的副总裁其实已经获得超过同行的薪酬和奖金收入。而真正软件研发核心人员的薪酬水平却落后于同行,如果不进行股权激励,就存在着人才流失的严重隐患。 其次,企业应该预留一定的股权激励空间。 在对企业现有管理团队进行评价时,有可能发现企业存在人才短板。这涉及到引入新团队成员,以及现有团队是否需要替换的问题。 例如,一家电气设备企业完成股权激励后,市场发生转变,才发现自身销售能力不足,需要引入更加优秀的销售人才,但此时企业股权激励空间已经接近用尽(涉及大股东的控股地位问题),困难重重。 企业在进入上市轨道后,对规范企业治理需要引入的运营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才,也要预留股权激励空间。例如鼎晖入股俏江南后,引入了前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魏蔚加盟俏江南担任CEO,张兰随后将俏江南4.7%的股份,以15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魏蔚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企业战略边界划分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企业未来发展要重点进入的领域,往往是需要进行人才激励的领域,需要在股权激励设计时预留开放性的空间。

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经典范本)

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探讨股权分配方案Word模板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探讨 目录 目录 (3) 一、股权结构的理论内涵 (4) (一) 股权结构的概念 (4) (二)股权结构的分类 (4)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及危害 (5) (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 (5)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危害 (6) 三、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 (7) (一)实现国有股的逐步流通 (7) (二)国有股回购 (8) (三)国有股配售 (8) (四)送配股、转配股的逐步上市流通 (9) (五)增发流通股和国有股权转让、置换 (9) (六)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 (10) (七)逐步改变股权结构中大股东的主体角色 (10) 四、结语 (11)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方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是股权结构。我国只有推行股权分置改革旨才能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通过研究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股利政策和再融资行为之间的关系,可以找到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途径和目标。以便针对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对策建议,并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可能面临的新问题。 一、股权结构的理论内涵 (一)股权结构的概念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股份的比例不同的属性及其相互关系。股权或股票持有者的相应比例的股票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权力,股权是处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性能。股权结构的形成决定了企业的类型,股权结构中自然资源、市场管理、资本结构、技术方法和知识管理经验等所占的比重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和科学技术发展。随着新型企业的出现和全球网络的形成,知识和技术方法在企业股权结构中所占越来越大的比重。社会的发展最终会由“资本雇佣劳动”走向“劳动雇佣资本”。人力资本在企业中以其独特的身份享有丰厚的经营成果,与资本拥有者共同享有剩余索取权。这就是科技力量的巨大能力,它使知识资本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最重要的资本。 (二)股权结构的分类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第一个含义是指所有权集中,即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这个意义上,所有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集中,绝对控股股东通常超过50%的公司股份,公司拥有绝对控制;二是高度分散的,公司没有大股东,基本完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单个股东持股的比例低于10%;三是公司一个更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也有其他大股东,持股比例在10%至50%之间。 第二个含义是股权结构,即股东集团分别在不同背景的股份。在我们国家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的股份。理论上股权结构可以根据剩余控制权的分配和

最新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新三板/IPO: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顶层设计方案 源自:知乎专栏转自:弘仁投资 最近碰见几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都在问一个问题,是直接持股上市好呢,还是先设一个控股公司再持股拟上市公司上市好呢,正好前面也做过一些分析,拿出来分享一下。 或者 自然人直接持股与控股公司持股只是持股方式不同而已,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但是基于以下原因,一般而言,我们是建议实际控制人最好成立一个控股公司对拟上市公司持股,然后再去上市,当然可以留少量一部分用于直接持股。 一、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看两个例子一目了然。

某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招股书)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为一致行动人。 股权如此分散,首发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是多麻烦啊)。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另一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非得要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起来也就是16%左右股份,淹没在众多自然人股东中,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二、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不用等到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再进行决策。 由于通过将自然人股东放在控股公司层面,在股份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先在控股公司层面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意见排除,便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的进行。比如在改制重组、IPO等会议时,若是持有控股股东极小股权的股东不同意,那么在控股股东层面通过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决策权限的界定,可以形成最终的决定,保证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继续进行。而若是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 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再说一个比较明显的事情,若公司股东是几十个自然人,开一个必须到齐的股东大会非常难,要拿到每个人的亲笔签字更是更麻烦,尤其是有一些仅仅是财务投资人,不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而若是能尽量将股权收拢,只需要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加上公章就可以了,就简单多了。

未上市公司股权定价方法

非上市公司股权定价方法 一、每股净资产定价法 一般来说,认购股权的价格应依据企业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值或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市场价格。每股净资产是企业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实际资产的数量(又称股票的帐面价值或净值),指的是用会计的方法计算出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价值。它标志着股票发行企业的经济实力,因为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都是以其净资产数量为依据的。 每股净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额/股本总额。该项指标显示了发行在外的每一普通股股份所能分配的公司账面净资产的价值。这里所说的账面净资产是指公司账面上的公司总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股东权益总额。每股净资产指标反映了在会计期末每一股份在公司账面上到底值多少钱,如在公司性质相同、股票市价相近的条件下,某一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越高,则公司发展潜力与其股票的投资价值越大,投资者所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小。 股票价格与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固定的公式,但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净资产决定着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决定着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净资产就对股价起决定性的影响。 每股净资产值反映了每股股票代表的公司净资产价值,为支撑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基础,净资产定价法关键在于企业净资产的确定,如果公司的净资产与注册资本差距比较大,则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后的净资产来定价。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常有以下几种:(一)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二)以公司净资产额

为标准股权转让价格。(三)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四)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另外,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二、贴现现金流估计法(红利贴现模型) 贴现现金流模型是运用收入的资本化定价方法来确定普通股票的内在价值的。按照收入的资本化定价方法,任何资产的内在价值是由拥有这种资产的投资者在未来时期中所接受的现金流决定的。由于现金流是未来时期的预期值,因此必须按照一定的贴现率返还成现值,也就是说,一种资产的内在价值等于预期现金流的贴现值。 投资者购买股权(股票)通常期望获得两种现金流:持有期间的红利和持有 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由于持有期期本股票的预期价格是由股票未来红利决定的 ,所以股票当前的价格应等于无限期红利的现值: 股权单位价格=DPS /r , 其中DPS 为每股预期红利, r 为股权的要求收益率 具体的模型有: 1、Gordon 增长模型——用于估计处于“稳定”状态的公司股票价值,其红利预计在一段很长时间内以某一稳定的速度增长。 1)其公式为:股权单位价格 DPS 1 = 下一年预期红利;r = 投资者要求的股权资本回报率;g = 永续红利增长率 g r DP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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