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范畴及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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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范畴及相关概念

作者:高娟

来源:《现代交际》2013年第02期

[摘要]随着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的发展,语义范畴成为语言学者关注的对象。本文针对文章中与语义范畴相关概念如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句法语义范畴等做了详细论述。

[关键词]语义范畴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

[中图分类号]H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2-0065-02

一、范畴化与语言化

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与认知相关的语言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认知是人们主观经验对客体对象在人脑中的感知,这种感知认识即认知并非任意形成的,而是具有一定意义上的普遍性。它是与人类的主观经验密切联系的,建立在广泛认识基础上的主观感受。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对客观世界中存在的客观事物或现象所具有的本质特征,会形成抽象概括的认识,这种思维能力我们称之为认知能力。人类要认识和把握世界,就需要对客观事物或现象所体现的本质特征进行分类,这个分门别类的过程就是范畴化。

认知范畴的语言化,即从认知世界投向语言世界,便形成各种各样的语义范畴。语义范畴是认知范畴的物质表现形式。认知范畴是存在于思维中的抽象概念,思维的东西不可能赤裸裸地存在,都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质手段来表现才能使思维这一抽象的概念变为可以感知的。语言并非体现思维的唯一手段,动作、表情、神态等都可以成为表达抽象思维的物质手段,但是语言却是人们在交际活动中最常用的一种固定思维的手段。因而,认知范畴这一抽象思维活动的结果在语言中的投射,我们就称之为语义范畴。

二、语义范畴

在语言中,语义范畴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有的称作语法范畴,有的称作语义语法范畴,还有的称作句法范畴,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弄清楚有关语义范畴的一些基本概念,以及它包含哪些内容?与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句法范畴是何种关系?

(一)语义范畴、语法范畴、语义语法范畴

我们之所以要区分语义范畴、语法范畴和语义语法范畴三个概念,一方面是在语言研究中不同学者采用的术语不同,容易使读者产生混淆。例如赵军在《现代汉语程度量及其表达形式研究》一文中使用了“语法·语义范畴”;李宇明在《程度与否定》中使用的是“语义·语法范畴”;胡明扬《语义语法范畴》、马庆株《语义语法范畴研究》、邵敬敏、赵春利《关于语义范畴的理论思考》、胡清国《否定观念和否定范畴》、文贞惠《现代汉语否定范畴研究》等文

中用的都是“语义范畴”这一概念。另一方面,不同学者采用不同的术语其概念内涵有可能相同,也有可能不同,这与作者的立论有关,因此,概念的廓清是我们进行语言研究的前提条件。

邵敬敏、赵春利(2006)在此基础上把语法范畴分为“形式范畴”和“语义范畴”,或者称之为“形式语法范畴”和“语义语法范畴”。形式范畴是从形式入手建立起来的一套范畴,形式范畴通常包括词法范畴和句法范畴。语义范畴从本质上讲就是从语法意义角度归纳出来的语法范畴。他们所谓的形式范畴和语义范畴其实是语法范畴的不同方面,它们是相通的,互相照应的,只是出发点不同,从而造成了差异。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统称为“语法范畴”,又怎么会产生诸如“语义范畴”“语义语法范畴”等从语义角度概括的概念呢?这就涉及到更进一步的问题:语法形式范畴和语法意义范畴二者之间的关系。

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学界主要有两种看法:第一种看法是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相对应的基础上,把语义范畴看做语法范畴或语义语法范畴。胡明扬(1994)认为:任何语法范畴都是由一定的语法形式和相应的语法意义相结合而构成的,都和一定的语义内容有联系,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语法范畴说到底都是语义语法范畴,这也就是说所有的语法范畴都根据一定的语义内容来命名的道理。马庆株(1998)特别注重两点:一是“词汇意义—语义特征—语法分布”,从而打通了词汇和语法的关系,证明了汉语语义范畴(语义特征)和语法范畴(分布特征)①的对应性。一是“词组—语义关系—语序”,研究不同词类的成员在组合中表现出的有序性。胡明扬和马庆株二位都肯定了语法范畴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对应。因而可以把语义范畴称作是语法范畴也可以合称语义语法范畴,这主要是由于作者自己的主观侧重点不同造成的。第二种看法认为语义范畴独立于语法范畴②。邵敬敏(1992)指出“语法研究应该根据汉语的特点,着重分析汉语的语法意义范畴及其表现形式,确切的说是研究语法意义如何通过语法形式表现出来,它既有词汇及语用问题,而更主要的还是句法本身的问题”。第二种看法与前者比较,不同之处在于语义与形式之间并非对应关系而是决定关系。突显了语义决定性的因素,因而语义范畴是独立于形式范畴而存在的。

随着功能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的兴起,语义成为语言研究中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因而为了突出语义决定性作用,我们统一称之为语义语法范畴。我们研究语言应以语义为出发点去寻找其在语言各个层面的表现形式,在语法层面的表现形式我们称之为狭义的语义范畴,即语义语法范畴;包括在语法、词汇、语用等各个不同层面形成的语义束,我们称之为广义的语义范畴,简称语义范畴。为了免除分类带来的困扰,本文采用广义的语义范畴为研究对象,只要是涉及与语义有关的内容,我们都将其归入语义范畴。

(二)语义范畴的表现形式

一个语义范畴就是一束语言意义的集合,认知范畴通过语言化形成语义范畴,语义范畴仍需借助一定语言形式来表现。而表现语义范畴的语言形式主要有词汇、语法和语用三个方面,也就是说认知范畴是通过词汇、语法和语用来实现语言化。

词汇是语言的基础单位,它包括语素、词、固定短语以及这些单位的构成理据。例如,在北方称为“地瓜”的一种瓜果,在南方叫做“凉薯”。北方称之为“地瓜”是根据生长特性来命名,“凉薯”是根据其食用功效来命名。词语的构成理据反映着语言的“规约性”,往往包含着更多的认知内容和更为复杂的认知过程。这是认知范畴在词汇层面所表现的语义范畴,我们称为“词汇语义范畴”。

语法是组词成句的各种语言规则,认知范畴在语法层面的语言化所形成的语义范畴,往往更为抽象复杂。认知语言学中的时间顺序原则就是认知范畴语言化最直接的体现。汉语里表示两个事件的句法单位,在排列顺序上一般是按照时间发生的先后来排列,先发生的先说后发生的后说,正是认知上的时间顺序原则在语言排列这一语法形式上的反映。再例如汉语中的重叠现象也可以看做是认知中的“量”这一概念在语言中的投射。语法层面既有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相对应的关系,还存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不对应的情况,我们也需要将其考虑进来。语义范畴在语法层面的表现是复杂多样的,在这一平面上的语义范畴我们称之为“语法语义范畴”③。

语用所关系的是使用语言的人,在言语交际中更多的是考虑到人的因素,因而认知范畴在语用层面的表现则是思维最直接的体现,语篇结构所表现的心理图式更直接地反映着认知的结果。语用平面所表现的语义范畴我们称之为语用语义范畴。

注释:

①这里的语法范畴是指包含在语法范畴之内的语法形式。

②这里的语法范畴是指形式范畴。

③从内涵意义上为了突显语义的作用,我们应称作“语义语法范畴”,但在此为了与前文顺序上的对称称为“语法语义范畴”。

【参考文献】

[1]李宇明.汉语量范畴研究[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

[2]胡明扬.语义语法范畴[J].汉语学习,1994(1).

[3]邵敬敏,赵春利.关于语义范畴的理论思考[J].世界汉语教学,2006(1).

[4]马庆株.汉语语义语法范畴问题[M].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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