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层应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教学文案
公司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国资委关于推行保障经理层成员依法行权履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部署;积极引入经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完善配套管理体系工作要求,加强公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管理模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是指经省国资委同意,公司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岗位聘任协议》或《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注重实绩。
(二)坚持市场化契约化原则。
按照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经理层成员的选聘和管理,做到标准由市场确定、结果由市场检验。
(三)坚持对标量化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参照同行业、同发展阶段、同市场化程度制定内部业绩对标以及公司外部行业对标方式进行任期和契约化管理。
(四)坚持权责对等原则。
理清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突出以契约为核心的权责体系,依法监督与落实自主经营权相结合,做到权力到岗、责任到位、权责匹配、失责必究。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党委是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监督主体,以“管程序、管标准、管纪律”为重点,保证党管干部原则在经理层制度的落实,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向董事会明确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有关政治、品行、廉洁标准,规范选聘程序,监督落实选聘原则及工作纪律。
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方案
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方案
以下是 9 条关于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方案的内容:
1. 任期制就像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你不全力奔跑怎么能达成目标呢?比如说在公司里,经理小王的任期内,大家都能看到他全力以赴,就为了在规定时间里带领团队取得好成绩。
2. 契约化管理可不是闹着玩的呀,这就像你和伙伴的一个郑重约定!就像老张和小李签订契约后,他们都清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朝着共同的方向使劲儿。
3. 难道你还不明白任期制的重要性吗?它好比是为前进设定的一个个清晰的里程碑呀!我们公司实行了之后,部门主管们有了明确的阶段任务,可不比以前有干劲多了。
4. 契约化管理方案那是为了让一切更有秩序呀,就如同给大家划好了跑道!比如销售团队根据契约化方案执行,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跑哪条道,怎么会乱套呢。
5. 你想啊,任期制能让大家有更强的紧迫感,这不就是给自己上了发条吗!像研发部门的小刘,在他的任期里,那效率简直像火箭一样蹭蹭上升。
6. 契约化管理是保障大家权益的呀,这就好像是给每个人发了一把保护伞!大家看看车间里实行之后,工人们心里多踏实呀。
7. 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方案结合起来,哇,那效果可不得了,简直是如虎添翼嘛!就像隔壁公司,这两者运用后,发展速度那叫一个惊人。
8. 还觉得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不重要吗?这可是带领大家走向成功的秘密武器啊!比如说那几个成功转型的企业,不都是靠着这个吗。
9. 所以啊,一定要重视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方案呀,这是让我们变得更强大的法宝!只有好好利用,我们才能闯出一片天。
结论: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关键,能激发积极性、明确责任和目标,带来更好的成效,大家都应积极拥抱和实践。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湖南**金投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有企业改革“双百行动”重大工作部署,根据《“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契约管理、权责对等。
坚持依法合规、平等协商,通过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责权利关系,实现经理层成员能上能下。
充分保障经理层成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做到权责匹配对等。
2.规范操作、稳步推进。
把握好改革方向与政策导向,规范操作。
结合相关政策及实践经验,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康运行。
3.激励与约束并重。
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第二章任期制管理第五条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每届任期原则上为三年。
届中增补人员任期与当届经理层成员一致。
第六条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后,符合续聘条件的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未能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如有党组织职务,原则上应一并免去。
第七条明确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任期内经理层成员分工保持相对稳定。
梳理完善董事会与经理层、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的权责清单,厘清权责界面,并动态优化调整。
第三章契约化管理第八条通过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方式,公司与经理层成员依法依规建立契约关系。
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级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单位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本级及所属各级单位,包括各级子公司、已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分公司及其他参照实施的单位。
适用对象为经理层成员(不含职业经理人),一般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
同一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按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坚持党支部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全程把关,对经理层成员聘任、考核、激励、退出、监督等全程领导。
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强化岗位意识和契约精神,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岗位、薪酬与业绩联动,强化刚性兑现,实现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党支部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本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经理层成员聘任(解聘)、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事项,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公司党委、经理层授权所属单位履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职责,听取所属单位对经理层成员的续聘(或解聘)建议,研究决定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免事项,所属单位在公司党委、经理层领导下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
公司管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策略
公司管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策略简介本文档旨在探讨公司管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策略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公司管理层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有效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策略对于公司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
公司管理层成员任期制的重要性- 促进组织稳定性:设立管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度可以减少管理层的频繁更替,稳定组织结构和决策层,提高组织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促进组织稳定性:设立管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度可以减少管理层的频繁更替,稳定组织结构和决策层,提高组织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 激励管理层成员:设立任期制度可以激励管理层成员在任期内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才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鼓励管理层成员在任期结束后寻求新的机会和挑战。
激励管理层成员:设立任期制度可以激励管理层成员在任期内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才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鼓励管理层成员在任期结束后寻求新的机会和挑战。
- 提升管理层选拔标准:任期制度可以促使公司重视管理层成员的选拔和评估过程,确保选出具备良好能力和素养的人才担任管理职位,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提升管理层选拔标准:任期制度可以促使公司重视管理层成员的选拔和评估过程,确保选出具备良好能力和素养的人才担任管理职位,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契约化管理策略的重要性- 明确责任和权益:通过契约化管理策略,公司和管理层成员可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避免因为不明确的职责分工而引发的纠纷和问题,从而构建和谐的工作关系。
明确责任和权益:通过契约化管理策略,公司和管理层成员可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避免因为不明确的职责分工而引发的纠纷和问题,从而构建和谐的工作关系。
- 提高绩效管理效果:契约化管理策略可以为管理层成员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标准,帮助评估管理层成员的绩效表现,从而促进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提高绩效管理效果:契约化管理策略可以为管理层成员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标准,帮助评估管理层成员的绩效表现,从而促进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某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某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为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动力、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某某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X 元。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公司依法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职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管控体系。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X人、监事会成员X人、经理层成员X人。
二、实施背景和目的为贯彻落实XX、XX、XX、XX关于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经理层成员分类分层管理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决策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内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通过与经理层成员建立契约关系,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任期制管理的主要举措(-)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聘任期限每届3年。
经理层成员任期届满,重新履行聘任程序,未能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如有党组织职务,原则上应一并免去。
任期内调离、退休、考核不合格将自然解聘。
(二)明确经理层成员职责定位及权责界限。
公司将根据经理层成员工作分工实际,明确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权责界限,规范董事会与经理层、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
四、契约化管理的主要举措(-)签订契约公司董事会与实施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签订《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和《经理层成员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经营业绩责任书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总经理与经理层其他成员签订。
《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中明确经理层人员任期期限、岗位职责、权利义务、业绩目标、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经理层成员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实施与奖惩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1. 引言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一种在组织中实施的管理工作方案,它旨在提高员工的绩效和激励。
任期制是指将员工的工作时间划分为一定的期限,每个期限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雇佣该员工。
而契约化管理则是指通过与员工签订具体的工作契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文将深入探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实施细节和优势,帮助组织理解并应用这一管理工作方案。
2. 任期制管理在任期制管理中,员工的工作时间被划分为一定的期限,通常是几个月或一年。
每个期限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可决定是否延长员工的任用期。
2.1 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任期制管理的核心部分,它可以直接影响员工的继续雇佣。
在绩效评估中,应该充分考虑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表现、工作成果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因素。
评估结果应该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员工的实际能力和贡献。
2.2 员工激励任期制管理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以达到继续雇佣的目标。
在任期制下,员工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绩效,以保住自己的工作岗位。
同时,任期制也给予员工更多的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为晋升和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
3. 契约化管理契约化管理是通过与员工签订具体的工作契约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契约化管理的优势在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3.1 工作契约工作契约是契约化管理的核心。
工作契约应该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和薪酬等。
通过工作契约,员工可以清晰地知道自己的工作要求和期望,从而更好地进行工作规划和执行。
3.2 工作透明度契约化管理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工作契约,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模糊不清的工作指导和不合理的工作要求。
同时,通过契约化管理,组织可以更好地掌握员工的工作进展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激励措施。
3.3 管理效率契约化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
通过与员工签订工作契约,组织可以明确工作要求和期望,减少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成本和管理不确定性。
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是一种用于改进和优化企业管理的方法。
这
种管理方式主要包括在管理层人员的任期上设定明确的时间限制,并通过契约化管理
方式来确保管理层人员的工作目标和绩效的实现。
下面是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1. 设定管理层人员的任期限制:使用任期制可以避免管理层人员长期占据一个职位而
导致管理效果的下降。
一般来说,管理层人员的任期可以根据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
但总体上应该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调整。
2. 制定管理层契约:通过契约化管理方式来明确管理层人员的工作目标、责任和评价
标准。
契约化管理可以确保管理层人员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利益来制定工作计划,
并将其与个人目标及绩效相结合。
3. 定期评估管理层绩效:通过定期对管理层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来确保他们的工作
效果和贡献符合企业的期望。
评估过程应该基于可量化的指标和客观的数据,既考虑
管理层人员在战略规划和决策方面的能力,也要考虑他们在团队建设和员工管理方面
的表现。
4. 奖惩激励机制:为了激励管理层人员积极工作并提高绩效,可以设置奖励机制,如
薪酬激励或绩效奖金。
同时,对于绩效不佳的管理层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减少奖金、调整职位甚至解雇。
通过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企业可以更加精细和有效地管理管理
层人员,提高团队的执行力和绩效,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但需要注意的是,任期制
和契约化管理方式只是一种管理方法,对于不同的企业文化和管理需求,可以进行适
当的调整和灵活应用。
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模板供参考
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大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或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XX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目前注册资本XX亿元。
根据集团“十四五战略”规划部署,公司……。
目前,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层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X名,副总经理X名,各司其职,机构和权职相对健全与匹配。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目前成立子公司X家,其中全资子公司X家,控股公司X家,参股公司X 家。
二、实施背景和目的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机制,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见,公司将贯彻落实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通过对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以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式,不断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激发企业经营管理者活力、创造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三、指导思想以xxxxxxx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治理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市场化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助推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四、工作原则(一)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二)权利与义务、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三)责任与职位、薪酬与业绩相一致原则。
五、实施内容(一)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起。
(二)实施范围: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参照本方案同步推行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三)任期制管理的主要举措。
按照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企业经理层任期制管理规定,每届任期为三年。
XX公司经理层及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
XX公司经理层及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XX市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建立和完善中层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职责、权利与义务,实现业绩与薪酬的合理匹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业绩导向和市场导向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人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三章任期与聘任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第六条任期制管理人员的聘任应通过公开竞聘、内部选拔等方式进行,确保选聘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第四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其结果负责。
第八条管理人员在任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相应权限,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薪酬与考核第九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条年度业绩考核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部门业绩目标等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一条任期结束或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任期的,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对于考核不达标或违反公司规定的管理人员,公司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第七章监督与纪律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监督机制,确保管理人员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对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中层管理人员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他们既是企业的骨干力量,也是企业决策的关键参与者。
如何激发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一直是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的有效性。
二、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的理论基础1.1 任期制的定义任期制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一种管理制度。
任期制的主要目的是激励中层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
通过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状况,为他们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1.2 任期制的优势(1)激发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任期制为中层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时间限制,使他们更加关注工作成果,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
(2)促进中层管理人员的成长。
任期制要求中层管理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这迫使他们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3)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通过任期制,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中层管理人员契约化管理方案的理论依据2.1 契约化的定义契约化管理是指企业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建立一种以合同为基础的管理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企业与中层管理人员共同约定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奖惩措施等内容,实现双方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
2.2 契约化管理的优势(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契约化管理通过合同的形式,明确了企业与中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减少纠纷和误解,提高管理的效率。
(2)激发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
契约化管理使中层管理人员更加关注工作成果,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3)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契约化管理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XX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指引)
XX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指引)XXX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完善公司经理层成员管理制度,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逐步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业绩突出、流动有序”的岗位管理模式,落实“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任期管理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
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企业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
二)坚持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原则。
在严格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契约化管理。
三)坚持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引进退出机制。
四)坚持分类退出原则。
健全退出渠道,对于不能完成业绩目标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考核应用,必要时采取内部转岗或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实现人员退出。
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原则上任期3年。
任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
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内,或任期届满,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终止任期、免去现职。
如有党组织职务,经过党组织任免程序,原则上一并免去。
担任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的履职人员,任期内被解聘的,股份公司重新选拔聘任履职人员,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
集团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附聘任协议书与经营业绩责任书)
集团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附聘任协议书与经营业绩责任书)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根据国z委最新文件和省国资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落实落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在集团系统所属各级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经理层成员范围一般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含财务总监)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
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股东方委派的经理层成员应当在实施范围内。
僵尸企业、空壳企业,以及经营状态异常且未设经理层的企业,不在实施范围内。
已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经理层,不在实施范围内。
二、责任主体集团总部负责督导所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所属企业负责督导其下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三、契约签订契约包括岗位聘任协议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应当明确并细化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做到一人一岗签订差异化的岗位聘任协议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1.岗位聘任协议的签订。
由所属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未设董事会的原则上由执行董事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不得以任职文件代替岗位聘任协议。
2.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
所属企业董事会(执行董事)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不得以集团与所属企业签订的年度综合考核责任书替代经理层的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3.任期经营业绩相关指标、目标值在x年x月底前暂无法确定的,应当先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相关指标、目标值可以在研究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任期管理1.岗位聘任协议的任期,集团系统所属企业统一从x年x月x日开始,任期x年,x月x日以后任职的,聘期从任职之日起。
经理层成员年龄距集团文件规定的任职年龄界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可任职的时限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方案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更好解决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依据《“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及相关法规,特制订此办法。
一、基本概念、范围和职责(一)基本概念。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二)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的成员企业。
成员包括:法人企业的总经理(厂长等)、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职责。
实施任期制契约化企业的出资人及其党组织、国有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对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
建立董事会的实施任期制契约化企业出资人及其党组织、国有控股公司股东及其党组织负责对相关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未建立董事会的,控股股东(出资人)及其党组织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具体实施。
实施任期制契约化企业党组织负责研究讨论相关工作方案和考核结果应用等重大事项。
实施任期制契约化企业董事会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契约、开展考核、兑现薪酬、聘任(或解聘)等。
(四)契约签订的主体。
对于已建立董事会的实施任期制契约化企业,一般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对于未建立董事会或董事会不健全,可由出资人、控股股东代表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五)非经理层成员的董事会成员、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中层管理人员的作用日益凸显。
如何选拔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中层管理队伍,成为企业管理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的有效性。
二、理论分析1.1 任期制的优势任期制是一种常见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和管理方式,其核心在于明确职责、规定任期,以便于选拔优秀人才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任期制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任期制的设定使得中层管理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承担更多的责任,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
任期制的实施使得中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断接受考核,选拔出真正具备能力和潜力的优秀人才。
(3)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任期制要求中层管理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促使他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管理流程。
1.2 契约化管理的优势契约化管理是指企业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契约化管理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权责关系。
契约化管理通过合同约定,明确了企业与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有利于避免纠纷和误解。
(2)激励中层管理人员。
契约化管理要求中层管理人员为企业创造价值,通过合同约定的奖惩机制,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3)保障企业利益。
契约化管理使企业在与中层管理人员签订合能够充分考虑自身利益,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企业实际需求。
2.1 契约化管理的实施策略为了充分发挥契约化管理的优势,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契约目标。
企业与中层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应明确契约的目标和期望效果,确保双方共同努力实现目标。
(2)合理设置考核指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以便于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评价。
(3)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企业应建立一套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能够及时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概念、原则、范围和职责(一)基本概念本方案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公司及其所属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二)工作原则1.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原则。
2.坚持契约管理、权责对等的原则。
3.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活力和效率的原则。
4.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
(三)实施范围1.企业范围公司、各级分子公司2.人员范围公司经理层成员。
各级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
(四)工作职责1.公司董事会职责(1)审议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2)审议岗位聘任协议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3)审议经理层成员年度、任期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
2.相关部门职责(1)组织人事部负责制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岗位聘任协议书、岗位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2)组织人事部和综合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制作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年度和任期,下同)。
二、任期制管理(一)岗位聘任协议书通过岗位聘任协议书,合理划分权责界限。
岗位聘任协议书主要明确经理层成员的任期、行为规范、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奖惩依据、离职解聘等事项。
原则上经理层成员的分工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研究调整经理层成员分工和权责划分。
(二)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主要明确岗位信息、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条件、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
(三)任期管理1.任期期限。
经理层成员的任期自契约签订当年开始计算,任期期限原则上每届三年,届中增补经理层成员的任期与当届经理层成员保持一致。
2.到期重聘。
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后,应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期满未能重聘、期中不胜任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经理层成员,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免职(解聘),在本届经理层任期内不得再聘任其他经理层岗位。
经理层应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经理层应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伴随着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通过发挥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和责任主体的作用,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上取得新的进展;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和契约管理,在业绩评价和中长期激励上有新的进展是当前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直面的挑战和难点。
当前国有企业经理层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进行分析研究,当前对中央企业经理团队成员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经理团队成员任期“一刀切”,缺乏变通。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只规定了中央企业经理团队任期的年限以及在任期届满并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任期制没有考虑连任的届数,任期与经理团队成员自身状况(包括年龄、身体情况)以及企业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缺乏变通。
第二,任期考核评价体系较为抽象,对象不明确。
由于中央企业各自所处领域、行业不同,中央企业之间的规模、行业竞争程度、经营模式等差别很大,如何建立起一套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并能适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的任期考核目标体系,仍是我们在实行任期制时所必须要面临的重大难题。
尽管在任期考核时对中央企业经理人员最重要的衡量标准――经营业绩等十分重视,但从总体上看,中央企业经理团队成员的任免,与其个人的经营业绩联系得还不是十分紧密。
在调整、补充企业经理团队成员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企业是否出现了职位空缺(如原有企业领导成员退休、调动等原因而导致领导职位空缺)。
这说明,当前对中央企业经理团队成员的管理,还没有从制度上真正解决任职“终身制”的状况,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中央企业经理团队虽然打破了“能上不能下”的僵局,但仍然是“上的多,下的少”,对那些业绩平平、无所作为的经理人员,没有退出的标准和办法。
XXX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
XXX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XXX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XXX(以下简称“公司”)战总则略规划,支持公司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和保障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参照《“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通过董事会签订契约进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和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选聘的其他经营管理层领导人员。
第三条任期及契约管理公司加强对高管的任期制管理和契约化管理,任期内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方针义务书。
考核期内,高管职务发生更改的,由新任职员继续执行所任岗位已约定的“经营业绩方针义务书”。
经理层成员分工原则上任期内坚持相对稳定。
第二章第四条组织管理组织与任期管理公司董事会为任期制与契约化绩效管理的最高机构,其下设的薪酬与考- 1-核委员会作为专委会协助董事会开展经营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
第五条任期管理经理层成员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结束后天然解聘。
第三章第六条薪酬结构主要由基今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也能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探索任期逾额利润分享激励。
薪酬结构一经肯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因企业发展阶段、效益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由XXX审核,报董事会审议通事后执行。
第七条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体现业绩导向,严格按照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年度标准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数)的60%为绩效工资,超过绩效工资部分为绩效奖励第八条绩效年薪发放绩效年薪采取月度预发与考核兑现相结合的体式格局。
按月预发不高于绩效年薪基数的50%,其余部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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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层应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伴随着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通过发挥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和责任主体的作用,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上取得新的进展;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和契约管理,在业绩评价和中长期激励上有新的进展是当前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直面的挑战和难点。
当前国有企业经理层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进行分析研究,当前对中央企业经理团队成员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经理团队成员任期“一刀切”,缺乏变通。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只规定了中央企业经理团队任期的年限以及在任期届满并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任期制没有考虑连任的届数,任期与经理团队成员自身状况(包括年龄、身体情况)以及企业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缺乏变通。
第二,任期考核评价体系较为抽象,对象不明确。
由于中央企业各自所处领域、行业不同,中央企业之间的规模、行业竞争程度、经营模式等差别很大,如何建立起一套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并能适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的任期考核目标体系,仍是我们在实行任期制时所必须要面临的重大难题。
尽管在任期考核时对中央企业经理人员最重要的衡量标准――经营业绩等十分重视,但从总体上看,中央企业经理团队成员的任免,与其个人的经营业绩联系得还不是十分紧密。
在调整、补充企业经理团队成员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企业是否出现了职位空缺(如原有企业领导成员退休、调动等原因而导致领导职位空缺)。
这说明,当前对中央企业经理团队成员的管理,还没有从制度上真正解决任职“终身制”的状况,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中央企业经理团队虽然打破了“能上不能下”的僵局,但仍然是“上的多,下的少”,对那些业绩平平、无所作为的经理人员,没有退出的标准和办法。
“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择优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央企业的活力和竞争能力的提高。
第三,退出机制过于宽泛,缺乏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
《管理规定》的规定仅限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辞职、免职(解聘)、退休制度,而且把领导岗位看作一种职业,而没有从中央企业发展的战略角度系统完善经理团队成员的退出机制以及有效的配套措施。
经理团队成员退出机制是指从中央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出发,从中央企业经理团队结构和企业发展战略对经理团队成员的素质要求出发,把经理人员作为一种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出资人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来考虑,同时兼顾中央企业经理人员最佳年龄、最佳成熟期与所任职务对等。
目前大多数中央企业一直延用党政机关实行的干部退休制作为经理团队的退出机制,没有完全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资源配置规律。
同时,对退下来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目前安排渠道还不宽,相关的配套措施还欠缺。
1.实行任期制的必要性任期制的出现,是对曾经长期存在的终身制的重大挑战,也是人事制度上的深刻变革。
对企业经营者实施领导职位终身制,带来了领导出口不畅、结构失衡、活力不足、能力偏低以及官僚主义等弊端。
因此,向企业推行领导任期制,就是要赋予企业经营者一种全新的观念和意识,以时间划线来决定其升降去留,打破经营者不犯错误不“下”的传统观念。
任期制与终身制比较,有很多优点,其中最大的长处在于:它定时吐故纳新,如果吸纳机制合理,就能够得到更合适的任职者,而这是保持一个组织或者一个国家肌体健康最重要的条件。
因此,在现代社会,任期制不仅是国家政治制度中政府官员聘用制的一种形式,而且是很多组织人员聘用的一种形式。
一个完善的任期制包括任期目标、任期长度、最高连任届期等诸多方面。
企业经营者的任期薪酬制度和其他利益相关的制度通常与任期制的各个参数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任期长度。
企业经营者担任领导职位的时间限度称为任期长度,任期届满后,需要经过重新的选举或任命确定新一轮的企业经营者,企业经营者可能继续担任这一职位,也可能换作他人。
2.实行契约化管理的必要性契约化管理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提出来的,它是国有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政府部门和企业加强管理、监督与服务的有效手段。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要继续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者逐步实行全面的契约化管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
实施契约化管理,无论就构建新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还是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国有企业推行契约化管理,已成为一种客观需要,更是一种推动国有企业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
契约化管理是指在科学确定并认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管理目标、发展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以任职合同的形式约定经营管理者任期内的工作目标、指标和奖惩措施,以及在完成上述任务、目标过程中契约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共谋科学发展的一种管理方式。
在实施契约化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第一,依法、公正的原则。
契约关系首先是一种法律关系,契约化管理模式是在依法治企的框架内达到转变政府对国有企业职能行使方式、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的目的。
第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内容、程序、组织等一定要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相一致,与我国的各项方针、政策相一致。
其次,主体性原则。
市场经济强调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平等性,在契约关系的建立和契约化管理实施中要注重企业实现和履行自身权利、义务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充分调动其主体积极性,要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
第三,系统性原则。
推行契约化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推行契约化管理要按系统性和整体性的思路去设计和完善。
在模式的构建中,要以“契约”为主体,并辅之以具体的细则;要注重不同类型契约之间的相互补充,发挥各契约的最大作用。
第四,动态性原则。
契约有其天然的严肃性,一旦形成就必然产生相应的制度刚性。
但是社会在发展,国家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备中,企业自身以及所处的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这就要求契约化管理也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即与社会和法律的变化相适应、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企业管理体系等相适应。
1.正确界定好坚持党管干部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中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特色,其目标是要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司治理原则来运行,又要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要求。
因此,要认真研究解决党的领导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管理形式,使之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与当前的政治体制要求相适应。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问题就摆在我们面前。
党组织在面对中央企业有关重大问题决策时,切实落实“管原则、管标准、管程序、管机制和管监督”的原则,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团队既能有效又能依法行使职权,坚持董事会依法行使用人权与党管干部原则相契合。
2.加强央企经理层类别管理的力度国企领导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将按照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原则,对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企业实行实施差异化考核。
内容上,商业类企业引入行业对标机制,重点考核股东价值、主业发展和持续能力;公益类企业引入政府主管部门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功能作用和运营能力、成本控制和持续能力。
方式上,将原来的年度考核,改为年度实施动态跟踪、任期结束全面考核,鼓励企业着眼长远,培育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关于契约化管理,应该更加重视目标清晰、权责对等的契约管理,进一步明晰经营者的责权利。
契约管理是在授权宽容的同时,力争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
契约化管理有三难:“难定”,目标难以确定;“难行”,约定难以执行;“难评”,业绩难以评价。
为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新突破,应该是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关键是任期目标,前提是任期确定。
需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建立任期制;明确任期年限;约定任期目标;研究评价标准;实施激励约束,包括中长期激励和经营者聘免管理。
契约化管理和任期制也难以做到一刀切,有条件可以先行先试,比如,完成改革重组、目标清晰的企业要跟进任期制;又比如,董事会试点企业要明确任期目标;再比如,可以结合主要经营者调整来推进。
重组、改制的企业,退出行业的企业,目标是可以另行约定的。
3.明确权责,实现经理团队成员规范化管理国资委应落实履职清单,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维护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过程中不随意变更目标和考核标准,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行为,根据完成目标兑现薪酬激励。
同时国资委也将主动为企业完成目标提供指导、协调和服务,营造责权统一、激励约束结合的氛围。
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还将把任期考核结果与领导职务任免、激励约束相挂钩,即实行结果“三同步”:同步对接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任的主要依据;同步实施企业领导人员任期激励,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建立领导人员“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制度,整体上市公司探索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发展规律的激励机制;同步建立约束机制,包括业绩挂钩、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回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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