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双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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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资金周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资金周转,乙方不得私自变更借款用途,不得将借款资金用于出
借、房地产投资、炒股、高风险投资、赌博、吸毒、贩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Y 00 .00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为_____ 个月,自______ 年_月_日起至_____ 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及利息交付: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出借款及应当归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照如下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借款人及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出借人):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借款人):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借款利息
5.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的月利率为借款本金的 1.5 %(百分之壹点
五)。
5.2乙方应于每期—日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当月的应付款项。
第六条还款方式及还款日
6.1借款人选择第—还款方式还款:①一次性还本付息;②等额本金还款;③等额本
息还款;④等本等息还款;⑤按月/半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6.2还款日: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则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本等息或按月付息的,则还款日为放款日及放款日次月起每月对应日,当月无对应日的,
则当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6.3乙方欲提前还款的,须提前2日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的,乙方需支付未偿还的全部本金及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的未支付利息。
6.4乙方应于还款日当日16:00前进行还款。还款日为法定假日、公休日的,则还款日为法定假日或公休日的前一日。
第七条借款及利息偿还
7.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届满当日,将尚欠借款本金及未清偿的利息一次性偿付甲方。
7.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一次性清偿尚欠借款本息。
第八条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完整、准确提供有关的资料。甲方为规避风险,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和相关
费用。
8.2乙方应按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并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的仲裁费、律师服务费、担保物评估费、工商登记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
8.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发放借款之前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或陈述虚假、未能满足甲方放款等条件,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费用和违约金。
8.4甲方就本合同给予乙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乙方。
8.5如乙方出现经济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以及甲方认为可能发生妨碍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
合同,已贷的借款视为提前到期。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给付本金及利息或给付的本金及利息不足额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已发放的贷款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当自逾期之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 %(百分之—)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为止。乙方按照本条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的,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9.2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拍卖费、差旅
费等,或依法处置担保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及救济措施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宣布借款立即到期,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本金、利息、违约金和相关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
同解除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出借款;
(2)乙方未能按约定及时足额偿还本息;
(3)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财务事实;
(4)乙方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5)乙方房产或其他资产或抵押人房产被查封或乙方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6)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法定义务;
(7)乙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
(8)乙方死亡、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9)乙方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或被依法受到其他强制措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
(10)乙方发生或依出借人的判断可能发生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
(11)乙方发生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或破产;
(12)乙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13)截至本合同签订日或之前,乙方尚有未告知出借人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14)乙方提供的担保财产无法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
(15)乙方提供的担保物贬值、损毁或灭失,或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
(16)乙方提供的担保物被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
(17)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为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国家机关限制人身自由;
(18)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或破产;
(19)甲方根据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联系乙方,自联系通知发出之日起连续五日未收到乙方回复;
(20)乙方提供虚假资料、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借款、夸大借款项目收益前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其他欺诈借款行为;
(21)乙方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借款项目进行重复融资,或者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本协议约定的同一借款项目信息的;
(2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活动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3)其他导致乙方偿还能力或担保人担保能力明显下降的情形。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11.1乙方向甲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由乙方签名确认的乙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