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21年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
2021年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以下是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共列出51种化学品。
1.氯2.氨3.液化石油气4.硫化氢5.甲烷、天然气6.原油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8.氢9.苯(含粗苯)10.碳酰氯11.二氧化硫12.一氧化碳13.甲醇14.丙烯腈15.氰16.环氧乙烷17.乙炔18.氟化氢、氢氟酸19.氯乙烯20.甲苯21.氰化氢、氢氰酸22.乙烯23.三氯化磷24.硝基苯25.苯乙烯26.环氧丙烷27.一氯甲烷28.1,3-丁二烯29.硫酸二甲酯30.氰化钠31.1-丙烯、丙烯32.苯胺33.甲醚34.丙烯醛、2-丙烯醇35.氧化乙烯36.电石气37.甲基苯、苯基甲烷38.醛39.氯苯40.乙酸乙烯酯41.二甲胺42.苯酚43.四氯化钛44.甲苯二异氰酸酯45.过氧乙酸46.六氯环戊二烯47.二硫化碳48.乙烷49.环氧氯丙烷50.丙酮氰醇51.磷化氢此名录列出了一些常见的危险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需要特别加以监管和管理。
其中包括液氯、氨气、硫化氢等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品,以及甲烷、天然气、原油等常见的燃料。
此外,还有一些化学品如环氧乙烷、乙炔、氰化氢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更大,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
以下为修改后的文章:化学品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规,其中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根据这些法规,我国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对其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及其CAS号:乙酸乙酯(CAS号:141-78-6)丙烯酸(CAS号:79-10-7)硝酸铵(CAS号:6484-52-2)三氧化硫(CAS号:7446-11-9)三氯甲烷(CAS号:67-66-3)甲基肼(CAS号:60-34-4)一甲胺(CAS号:74-89-5)乙醛(CAS号:75-07-0)氯甲酸三氯甲酯(CAS号:503-38-8)硫酸酐(CAS号:107-30-2)氯仿(CAS号:75-86-5)双光气(CAS号:7803-51-2)氯酸钠(CAS号:7775-9-9)氯酸钾(CAS号:3811-4-9)过氧化甲乙酮(CAS号:1338-23-4)过氧化(二)苯甲酰(CAS号:94-36-0)硝化纤维素(CAS号:9004-70-0)硝酸胍(CAS号:506-93-4)高氯酸铵(CAS号:7790-98-9)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CAS号:614-45-9)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CAS号:101-25-7)硝基胍(CAS号:556-88-7)2,2'-偶氮二异丁腈(CAS号:78-67-1)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CAS号:4419-11-8)硝化甘油(CAS号:55-63-0)乙醚(CAS号:60-29-7)以上化学品都是我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之一。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_百度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
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
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
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 )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放报告管理清单(TRI ),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 )风险管理计划(RMP )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1
氯
液氯、氯气
7782-50-5
2
氨
液氨、氨气
7664-41-7
3
液化石油气
68476-85-7
4
硫化氢
7783-06-4
5
甲烷、天然气
74-82-8〔甲烷〕
6
原油
7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8006-61-9〔汽油〕
8
氢
氢气
1333-74-0
18
氯乙烯
75-01-4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108-88-3
2021
化氢、氢氰酸
74-90-8
21
乙烯
74-85-1
22
三氯化磷
7719-12-2
23
硝基苯
98-95-3
24
苯乙烯
100-42-5
25
环氧丙烷
75-56-9
26
一氯甲烷
74-87-3
27
1,3-丁二烯
106-99-0
28
硫酸二甲酯
77-78-1
29
氰-07-1
31
苯胺
62-53-3
32
甲醚
115-10-6
33
丙烯醛、2-丙烯醛
107-02-8
34
氯苯
108-90-7
35
乙酸乙烯酯
108-05-4
36
二甲胺
124-40-3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37
苯酚
95号令(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氯乙烯
75-01-4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108-88-3
20
氰化氢、氢氰酸
74-90-8
21
乙烯
74-85-1
22
三氯化磷
7719-12-2
23
硝基苯
98-95-3
24
苯乙烯
100-42-5
25
环氧丙烷
75-56-9
26
一氯甲烷
74-87-3
27
1,3-丁二烯
106-99-0
28
硫酸二甲酯
77-78-1
39
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584-84-9
40
过氧乙酸
过乙酸、过醋酸
79-21-0
41
六氯环戊二烯
77-47-4
42
二硫化碳
75-15-0
43
乙烷
74-84-0
44
环氧氯丙烷
3-氯-1,2-环氧丙烷
106-89-8
45
丙酮氰醇
2-甲基-2-羟基丙腈
75-86-5
46
磷化氢
膦
7803-51-2
47
氯甲基甲醚
9
苯(含粗苯)
71-43-2
10
碳酰氯
光气
75-44-5
11
二氧化硫
7446-09-5
12
一氧化碳
630-08-0
13
甲醇
木醇、木精
67-56-1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07-13-1
15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75-21-8
16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化氢CAS号75-15-074-84-0106-89-875-86-57803-51-2107-30-27637-07-2107-13-1624-83-91634-04-4141-78-679-10-76484-52-27446-11-967-66-37803-57-875-04-775-05-8-84-5以下是改写后的文章: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已经公布,共包括60种化学品。
这些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都将受到严格的监管。
其中包括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硫化氢、甲烷、天然气、原油、汽油、石脑油、氢、苯、碳酰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醇、丙烯腈、环氧乙烷、乙炔、氟化氢、氯乙烯、甲苯、氢气、光气、木醇、木精、氰基乙烯、乙烯基氰、氧化乙烯、电石气、甲基苯、苯基甲烷、氰化氢、氢氰酸、乙烯、三氯化磷、硝基苯、苯乙烯、环氧丙烷、一氯甲烷、1,3-丁二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1-丙烯、丙烯、苯胺、甲醚、丙烯醛、2-丙烯醛、氯苯、乙酸乙烯酯、二甲胺、苯酚、四氯化钛、甲苯二异氰酸酯、过氧乙酸、六氯环戊二烯、二硫化碳、乙烷、环氧氯丙烷、丙酮氰醇、磷化氢、氯甲基甲醚、三氟化硼、烯丙胺、异氰酸甲酯、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丙烯酸、硝酸铵、三氧化硫、三氯甲烷、甲基肼、一甲胺、乙醛、氯甲酸三氯甲酯等。
这些化学品的CAS号和别名也被公布。
其中,液氯、氯气的CAS号为7782-50-5,别名为氯;液氨、氨气的CAS号为7664-41-7,别名为氨;液化石油气的CAS号为-85-7,别名为液化石油气;硫化氢的CAS号为7783-06-4,别名为硫化氢;甲烷、天然气的CAS号为74-82-8,别名为甲烷;原油的CAS号为67-56-1,别名为原油;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的CAS号为8006-61-9,别名为汽油。
其他化学品的CAS号和别名也都有所公布。
这些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都将受到严格的监管,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完整版)
氰化钠
6
硝酸胍
30
1-丙烯、丙烯
7
高氯酸铵
31
苯胺
8
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32
甲醚
9
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
33
丙烯醛、2-丙烯醛
10
硝基胍
34
氯苯
11
2,2'-偶氮二异丁腈
35
乙酸乙烯酯
12
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
偶氮二异庚腈
36
二甲胺
13
硝化甘油
37
苯酚
石炭酸
14
乙醚
38
氯甲基甲醚
8
氢
氢气
48
三氟化硼
9
苯(含粗苯)
49
烯丙胺
3-氨基丙烯
10
碳酰氯
光气
50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11
二氧化硫
51
甲基叔丁基醚
12
一氧化碳
52
乙酸乙酯
13
甲醇
木醇、木精
53
丙烯酸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54
硝酸铵
15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55
三氧化硫
硫酸酐
16
乙炔
电石气
56
三氯甲烷
氯仿
17
氟化氢、氢氟酸
57
甲基肼
18
氯乙烯
58
一甲胺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59
乙醛
20
氰化氢、氢氰酸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
双光气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佚名
【期刊名称】《气雾剂通讯》
【年(卷),期】2011(000)004
【摘要】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共有60种,其中包括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甲醇、甲苯、乙酸乙酯等气雾剂生产企业常用原料。
【总页数】1页(P14-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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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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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危险化学品名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
(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
1-丙烯、丙烯
115-07-1
31
苯胺
62-53-3
32
甲醚
115-10-6
33
丙烯醛、2-丙烯醛
107-02-8
34
氯苯
108-90-7
35
乙酸乙烯酯
108-05-4
36
二甲胺
124-40-3
37
苯酚
石炭酸
108-95-2
38
四氯化钛
7550-45-0
39
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584-84-9
40
8
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614-45-9
9
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
101-25-7
10
硝基胍
556-88-7
11
2,2'-偶氮二异丁腈
78-67-1
12
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
(即偶氮二异庚腈)
4419-11-8
13
硝化甘油
55-63-0
14
乙醚
60-29-7
49
烯丙胺
3-氨基丙烯
107-11-9
50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624-83-9
51
甲基叔丁基醚
1634-04-4
52
乙酸乙酯
141-78-6
53
丙烯酸
79-10-7
54
硝酸铵
6484-52-2
55
三氧化硫
硫酸酐
7446-11-9
56
三氯甲烷
氯仿
67-66-3
57
甲基肼
60-34-4
3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
国家安监总局95号 国家安监总局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
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
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
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1氯液氯、氯气7782-50-52氨液氨、氨气7664-41-73液化石油气68476-85-74硫化氢7783-06-45甲烷、天然气74-82-8 (甲烷)6原油汽油(含甲醇汽7油、乙醇汽油)、8006-61-9 (汽油)石脑油8氢氢气1333-74-09苯(含粗苯)71-43-210碳酰氯光气75-44-511二氧化硫7446-09-512一氧化碳630-08-013甲醇木醇、木精67-56-114丙烯腈氰基乙烯、乙烯基氰107-13-115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16乙炔电石气74-86-217氟化氢、氢氟酸7664-39-318氯乙烯75-01-419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108-88-3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20氰化氢、氢氰酸74-90-8 21乙烯74-85-1 22三氯化磷7719-12-2 23硝基苯98-95-3 24苯乙烯100-42-5 25环氧丙烷75-56-9 26一氯甲烷74-87-3 271,3- 丁二烯106-99-0 28硫酸二甲酯77-78-1 29氰化钠143-33-9 301- 丙烯、丙烯115-07-1 31苯胺62-53-3 32甲醚115-10-6 33丙烯醛、2- 丙烯醛107-02-8 34氯苯108-90-7 35乙酸乙烯酯108-05-4 36二甲胺124-40-3 37苯酚石炭酸108-95-2 38四氯化钛7550-45-0 39甲苯二异氰酸酯TDI584-84-9 40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79-21-0 41六氯环戊二烯77-47-4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42二硫化碳75-15-0 43乙烷74-84-0 44环氧氯丙烷3- 氯-1,2- 环氧丙烷106-89-8 45丙酮氰醇2- 甲基 -2- 羟基丙腈75-86-5 46磷化氢膦7803-51-2 47氯甲基甲醚107-30-2 48三氟化硼7637-07-2 49烯丙胺3- 氨基丙烯107-11-9 50异氰酸甲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 51甲基叔丁基醚1634-04-4 52乙酸乙酯141-78-6 53丙烯酸79-10-7 54硝酸铵6484-52-2 55三氧化硫硫酸酐7446-11-9 56三氯甲烷氯仿67-66-3 57甲基肼60-34-4 58一甲胺74-89-5 59乙醛75-07-0 60氯甲酸三氯甲酯双光气503-38-8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序号化学品品名CAS号1氯酸钠7775-9-9 2氯酸钾3811-4-9 3过氧化甲乙酮1338-23-4 4过氧化 ( 二) 苯甲酰94-36-0 5硝化纤维素9004-70-0 6硝酸胍506-93-4 7高氯酸铵7790-98-9 8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614-45-9 9N,N'- 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101-25-7 10硝基胍556-88-7 112,2'- 偶氮二异丁腈78-67-1 122,2'- 偶氮 - 二- (2,4- 二甲基戊腈 )4419-11-8(即偶氮二异庚腈)13硝化甘油55-63-0 14乙醚60-29-7。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佚名
【期刊名称】《安全.健康和环境》
【年(卷),期】2011(11)7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总页数】1页(P1-1)
【关键词】安全生产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安
全管理工作;监管部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4
【相关文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J], 李静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J],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 [J],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J], ;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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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584-84-9
40
过氧乙酸
过乙酸、过醋酸
79-21-0
41
六氯环戊二烯
77-47-4
42
二硫化碳
75-15-0
43
乙烷
74-84-0
44
环氧氯丙烷
3-氯-1,2-环氧丙烷
106-89-8
45
丙酮氰醇
2-甲基-2-羟基丙腈
75-86-5
46
磷化氢
膦
7803-51-2
47
氯甲基甲醚
18
氯乙烯
75-01-4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108-88-3
20
氰化氢、氢氰酸
74-90-8
21
乙烯
74-85-1
22
三氯化磷
7719-12-2
23
硝基苯
98-95-3
24
苯乙烯
100-42-5
25
环氧丙烷
75-56-9
26
一氯甲烷
74-87-3
27
1,3-丁二烯
106-99-0
28
硫酸二甲酯
77-78-1
附件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1
氯
液氯、氯气
7782-50-5
2
氨
液氨、氨气
7664-41-7
3
液化石油气
68476-85-7
4
硫化氢
7783-06-4
5
甲烷、天然气
74-82-8(甲烷)
6Leabharlann 原油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8006-61-9(汽油)
8
氢
氢气
1333-74-0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57
甲基肼
60-34-4
58
一甲胺
74-89-5
59
乙醛
75-07-0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
双光气
503-38-8
29
氰化钠
143-33-9
30
1-丙烯、丙烯
115-07-1
31
苯胺
62-53-3
32
甲醚
115-10-6
33
丙烯醛、2-丙烯醛
107-02-8
34
氯苯
108-90-7
35
乙酸乙烯酯
108-05-4
36
二甲胺
124-40-3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37
苯酚
石炭酸
108-95-2
38
四氯化钛
7550-45-0
9
苯(含粗苯)
71-43-2
10
碳酰氯
光气
75-44-5
11
二氧化硫
7446-09-5
12
一氧化碳
630-08-0
13
甲醇
木醇、木精
67-56-1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07-13-1
15
环氧乙烷
氧化乙烯
75-21-8
16
乙炔
电石气
74-86-2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别名
CAS号
17
氟化氢、氢氟酸
7664-39-3
107-30-2
48
三氟化硼
7637-07-2
49
烯丙胺
3-氨基丙烯
107-11-9
50
异氰酸甲酯
甲基异氰酸酯
624-83-9
51
甲基叔丁基醚
1634-04-4
52
乙酸乙酯
141-78-6
53
丙烯酸
79-10-7
54
硝酸铵
6484-52-2
55
三氧化硫
硫酸酐
7446-11-9
56
三氯甲烷
氯仿
67-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