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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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3—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
市级、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生干部和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一)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1、小学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团结友爱的情感、文明有礼的习惯、安全自护的意识、诚实守信的品质、乐学向上的志趣,各学科均衡发展,成绩优良,其综合素质和行为表现受到学生、教师、家长、社区好评。
2、初中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爱国爱家的情感、举止文明的言行,遵规担责的意识、自制耐挫的品质、立志怡情的志趣,各学科均衡发展,成绩优良,其综合素质和行为表现受到学生、教师、家长、社区好评。
3、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爱国爱乡的人文情怀、文明雅行的生活方式、敢于担当的公民意识、乐观向上的个性品质、追求卓越的理想情操,其综合素质和行为表现受到学生、教师、家长、社区好评。
4、申报市级优秀学生应曾荣获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申报区级优秀学生应曾荣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除应具备优秀学生评选标准之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富于责任心,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善于团结同学,在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能力突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心理承受能力。思路清晰,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师生一致认可。
3、自觉服务。积极、主动承担班级管理、学校服务及社区公益服务工作,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强,服务效果优。
(三)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师生关系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学生主体、班主任主导作用,建立师生之间民主平等、尊师爱生、和谐共荣、教学相长的和谐关系。
2、班风学风优良。经过班级成员共同努力,形成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民主和谐、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和奋发进取、锐意创新、合作探究的优良学风,班级呈现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班级文化彰显。传承、积淀班级文化,创设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倡导文明友善、平等互助、温馨和谐的班级文化氛围,班级舆论导向正确,树立和弘扬班级正气,全体学生对班集体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4、班级活动丰富。认真贯彻落实市有效德育“五大体系”和区“三生德育”“三大体系”,大力开展“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和“三节”(节粮、节水、节电)活动,精心策划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和科技文体活动,活动创意足,学生受益多。
5、班委作用突出。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发挥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倡导自我服务、自主管理。
6、申报市级先进班集体需曾荣获区(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申报区级先进班集体需曾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全班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评选比例
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小学(2—5年级)、中学非毕业年级按在校学生总数的3‰确定;小学、中学毕业年级按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确定。中学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指标分配比例原则上为2:1(具体分配指标见1)。小学各年级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一年级不评选优秀学生。
评选市级先进班集体,按中小学班级总数的6%确定(具体分配指标见1)。
区级评先指标在以上市级指标比例基础上适当放宽。(具体分配指标见2)。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由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经集体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到班级,由班级教师、家长、学生民主推荐产生,并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二)张榜公示。学校将民主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提名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在校内公示,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三)呈报审批。学校将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申报的市级候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签署意见,在区内公示。待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复核。区级评选由区教育局审核。
(四)认定表彰。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在市教育局政务网()和市级有关新闻媒体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对获奖学生和班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对复核通过的市、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区教育局均将在洪山教育信息网公示。对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可直接评定为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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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注:1.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审查盖章。
2.此表一式一份。
3—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市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注:1.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审查盖章。
2.此表一式一份。
3—4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注:1.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审查盖章。
2.此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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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审查盖章。
2.此表一式两份,区、校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