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
关于制作干部档案材料情况说明的有关要求
附件3关于制作干部档案材料情况说明的有关要求(供参考)一、根据中组部关于干部档案审核验收有关规定,《干部档案审核验收评分表》中所列的档案材料是干部档案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材料,尤其是反映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的材料,缺少这些材料应尽力收集补充完整,确实无法收集补充的应做出情况说明归入档案。
制作干部档案材料情况说明原则上要求一事一说明、符合实际、不能造假。
要针对每份缺失的档案材料制作一份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收集材料复印件归档的,须核对相关文件和材料原件,确保归档材料真实性。
二、归入干部档案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主要方便查档使用,在格式上均不必写抬头(如:不必写“××单位干部档案室:”)。
档案材料情况说明要按材料内容性质和原形成时间归入档案相应的类序号中。
在档案目录“材料形成时间”栏不必填写时间,但应在备注栏注明“后补说明”、“后补证明”或“复印件”等。
三、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须作说明的几种情形和有关格式列举如下:1、缺少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缺少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不必重新填写,但应做说明,格式如下:(1)标题:关于缺少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的情况说明。
(2)内容:我单位按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年×月(或曾)组织全体干部填写了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现因材料未及时归档、时间相距久远和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同志的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至今仍无法查找到,特此说明。
(3)落款单位及时间:单位为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时间为制作说明时的时间(以下同)。
(注:档案中有1988年到1999年期间的履历表,其版式与1988年版履历表一致的,不算缺少1988年版履历表)2、缺少1991年以来提任考察材料缺少1991年以来提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任前考察材料或表现情况,应做说明。
格式如下:(1)标题:关于缺少提任××(职级)考察材料的情况说明。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请务必认真阅读)
《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请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严格按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
不能有空格,如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可写无。
一、封面职务填写教师或xxx处主任。
二、第一页填写要求:1.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曾用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填写“无”。
2. “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凡因个人原因,如笼统说过去记错了,推算错了或本人以过去升学、入伍、参加工作、结婚等改大或改小年龄为理由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仍要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填写。
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作为填写依据。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等。
4. “籍贯”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5、“学历”分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如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在职获得硕士学位的不算学历,应填入学位栏。
在职研究生结业不是学历。
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如:大学本科毕业在职读学位的,学历填写“大学本科毕业”,学位填写“教育学学硕士”等。
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没有明确的职务或岗位的填“教师”。
8、“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
9.工资情况栏不填。
10.“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
《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栏要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3、“籍贯”栏填写干部本人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无锡”。
江西省内的市县(区)直接填写市、县(区)名,如“南昌县”。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不需填写成“上海市”、“重庆市”。
4、“出生年月”栏按公历填写,其中年份用四位数表示,月份用两位数表示,如“1972年5月”或“1972.05”。
年龄计算到当月实足年龄。
5、“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入党入团时间要逐项填写清楚。
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
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1982年9月6日以后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6、“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完整word版)经典版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收集与补充办法一、履历材料:1、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含1988年以前的履历表):是指该干部在198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填写的履历材料。
无此材料,首先应确定此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填写过履历表,如组织填写过,应到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
确定找不到的,应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出具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短缺说明。
若档案中已存在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但项目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不需补充。
2、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档案中无此材料,应通知干部本人补填,任职经历填写到现任职务,填写内容以现在的实际情况为准。
如履历表中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等,由干部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注】:补填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内项目必须与本人档案中材料一致,档案中没有材料的项目不准填写;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二、年度考核材料:1、缺少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
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
表中缺少干部本人签名的,通知干部本人补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补签的,可补盖名章。
补签(章)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2、按规定不需要考核以及应考核而未考核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或党组章。
3、如干部因外出学习、挂职、生病等原因未能填写年度考核表的,请在部门统计时进行书面说明,其他漏填人员请联系补填,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补充办法(呕心整理)
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补充办法(呕心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一项重要内容是补充缺失材料,有些干部缺少材料较多,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的同志。
收集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履历材料:1、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含1988年以前的履历表,此表一般不影响信息认定,但会影响档案评分):是指该干部在198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填写的履历材料。
无此材料,首先应确定此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填写过履历表,如组织填写过,应到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
确定找不到的,应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出具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短缺说明。
若档案中已存在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但项目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不需补充。
2、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信息认定的重要参考,必须有):档案中无此材料,应通知干部本人补填,任职经历填写到现任职务,填写内容以现在的实际情况为准。
如履历表中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等,由干部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注】:补填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内项目必须与本人档案中材料一致,档案中没有材料的项目不准填写;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二、年度考核材料:缺少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入伍或企业工作期间非必须),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
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
表中应有干部本人签名,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干部任免审批表规范填写的讲解稿-演讲致辞模板
干部任免审批表规范填写的讲解稿-演讲致辞模板干部任免审批表规范填写的讲解稿▲干部任免审批表是一个干部职务发生变动的重要档案材料,凡是涉及到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的变化,都需要填写。
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对于干部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由干部写出申请报告,单位签字盖章,然后,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监督相关程序研究。
2、“性别”栏填写男或女3、“出生年月(岁)”栏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
如“”。
岁数一栏中应填写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如1980年5月出生,填表时间为20xx年3月,应填写27岁,填表时间若为20xx年5月,则应填写28岁,)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按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计算(如1980年5月出生,准备召开换届会议时间为20xx年8月,则应填写28岁)。
▲讲到这里,有必要将干部出生年月认定的相关规定向大家进行一个说明。
湘组[20xx]126号《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今后凡干部本人要求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精神不符的,即行废止。
”另外在湘组通[1990]44号《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中是这样表述的:“凡干部办理退(离)休手续时,其出生日期的认定和年龄的计算,均应以干部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为依据。
如确因户口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与干部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不一致,且有户口档案中的原始材料证明,户口档案记载早于干部档案记载的,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负责在有关户口登记机关的协助下,进行查证核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干部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查证认定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作为户口登记的依据。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简历。
现说明如下:1.出生日期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项;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在2006年10月以前,已经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等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2.入党时间确定干部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材料,主要是《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注意不同时期入党的干部计算入党时间的规定不同。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党员管理手册》)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3.参加工作时间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以及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干部任免审批表是干嘛的_
干部任免审批表顾名思义,首先你要具有干部身份,然后才会要求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你作为中铁入职3个月的实习生,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按道理你需要报到证开出满一
年以后才能转正定级,然后取得干部身份,这个时候才需要填干部任命审批表。
你目
前还在实习期,是不需要填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那就是你们单位人事或者档案室不专业,瞎搞。
如果你是往届毕业生,人事档案里面已经转正定级,并且取得干部身份,那么在实习
期内也可以填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分两种
1.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
既三龄两历一身份的确认,里面有个全国统一格式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2.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需要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表,这个表和上面的表性质不同,格式也不同,审批单位,
盖章单位都有很大区别。
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解读
三龄:
工龄,年龄,党龄
两历:
学历,履历
一身份:
干部身份
干部任免审批表就是为了确认上述六项内容,因为有些人的档案材料,比如出生日期,有多个不同的记录,那么就需要确定以哪个为准。
这个干部任免审批表的作用就是最
终确认你上述三龄两历一身份的。
日后去别的单位或者调岗,转岗,在审查档案的时候,以这个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的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
干部任免审批表规范填写讲解稿
干部任免审批表规范填写讲解稿▲干部任免审批表是一个干部职务发生变动的重要档案材料,凡是涉及到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的变化,都需要填写。
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对于干部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由干部写出申请报告,单位签字盖章,然后,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监督相关程序研究。
2、“性别”栏填写男或女3、“出生年月(岁)”栏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
如“1972.05”。
岁数一栏中应填写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如1980年5月出生,填表时间为2008年3月,应填写27岁,填表时间若为2008年5月,则应填写28岁,)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按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计算(如1980年5月出生,准备召开换届会议时间为2008年8月,则应填写28岁)。
▲讲到这里,有必要将干部出生年月认定的相关规定向大家进行一个说明。
湘组[2006]126号《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干部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今后凡干部本人要求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过去的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精神不符的,即行废止。
”另外在湘组通[1990]44号《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中是这样表述的:“凡干部办理退(离)休手续时,其出生日期的认定和年龄的计算,均应以干部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为依据。
如确因户口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与干部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不一致,且有户口档案中的原始材料证明,户口档案记载早于干部档案记载的,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负责在有关户口登记机关的协助下,进行查证核实,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干部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查证认定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作为户口登记的依据。
”在实际的操作中,对于领导干部出生年月我们都是通过查阅档案进行认定,干部档案中的出生日期与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档案中最早的原始材料记载为依据。
干部履历表
☆ 本人照片、签字、单位人事章
37
三类审阅
☆考察考核材料的完整
☆年度考核表:个人签字、组织盖章
38
四类审阅
☆ 入学登记表、成绩表、毕业生
登记表、学位授予决议。
☆ 出国留学的学位认定。
39
六类审阅
▲ 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党员
登记表。
▲ 民主党派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
让档案的利用价值 在有效管理中提升
1
主要内容
一、档案材料的收集与鉴别 二、档案整理的实务操作与技巧 三、档案的清理、转递与利用
2
立卷
收集 鉴别
整理
3
一、材料收集与鉴别
1、 材料收集 2、收集范围 3、收集方式
4
依据文件
2 组通字[1991]11号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文件号 文件内容 1 组通字[2009]12号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5、复
核
(1) 检查装订后有无豁孔脱页、漏装。 (2 )确保档案的重量和质量。
24
入 柜
25
三、档案的清理、转递与利用
1、清理 三类:其他人员档案
无头档案 无价值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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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转递
1 转递原因
• 管理权限改变
• 调出人员的转递
• 上级部门借用档案
27
2 转递要求
• 转递工作是保证档案安全的必要。 • 迅速、准确。 • 防止有档无人,有人无档。
6 组厅字[2006]5号 7 组通字[2008]17号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
档案审核工作通知、培训讲稿 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 17
干部任免审批表使用和填写说明
干部任免审批表使用和填写说明《干部任免审批表》作为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反映干部任职及其变化的重要书面文件, 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凡涉及到干部职务任免的,均需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下面,我具体地讲解一下:一、干部任免审批表的组成干部任免审批表主要分成七个部分:一是基本信息,二是职务信息,三是简历信息,四是奖惩及考核信息,五是任免理由,六是家庭情况,七是上报及审批情况。
其中,基本信息部分包含了干部信息中最为关键的“三龄一历”,即干部的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职务信息部分包含了干部职务的任免情况及职务的名称;简历部分包含了干部的学习、培训及职务变更情况,通过这部分内容,我们可以全面地了解干部的成长经历、任职时间以及职级的变化情况;奖惩及考核部分包含了干部所受奖励、处分及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等次,通过这部分内容,我们可以简要地了解干部的工作成绩及日常表现情况;任免理由部分记载了干部职务变更的原因;家庭成员部分包含了干部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等人员的简要信息;上报及审批情况则记载了干部任免的审批单位、履行手续的具体时间及任免文号,通过这部分内容,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干部职务任免的时间,而且还可以检验任免手续是否有效、规范。
只要把一系列连续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联系起来,再通过其中任免的职务名称、审批时间,我们就能够准确地记录干部的个人履历,准确地掌握干部职务和职级的变化时间,准确地认定干部的晋升资格,准确的审批干部的工资,等等。
二、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写要求1.各部门单位今后要统一使用中组部2002年印发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也就是上面带有干部照片的任免审批表,没有照片而有工资内容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使用。
2.凡是干部职务发生变动,需要下文公布的,全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3.任免表中不能有空项,若某项内容为空的,如无特殊说明,则填“无”;一般来讲,只有干部奖惩情况需要填写“无”,“无”的外面,要加括号。
三龄两历不符说明材料
三龄两历不符说明材料从2022年开始,国家要求有人事权的单位对干部人事档案要做三龄两历一身份的确认,并且要将确认后的表格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永久存档。
这是一次全国性的统一行动,所有单位都需要及时跟进。
三龄两历一身份确认的初衷是避免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避免档案材料前后信息不一致。
干部三龄一历认定表什么是三龄两历一身份(最开始是三龄一历一身份)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履历和学历;一身份是指干部身份。
干部档案袋三龄两历一身份有什么用“三龄两历一身份”,是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被组织人事管理人员形象地称为一个人的“标识”。
每个人从其参加工作之日,就建立了这样的“标识”。
如干部人事档案没有做三龄两历一身份的确认,是不能提干,也不能提拔的。
干部档案三龄一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三龄两历一身份如何认定1、出生日期: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较早填写的材料为依据,身份证、户口本不作为依据。
2、参加工作时间:以招工、入伍、劳动合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档案历史材料上记载的情况为依据。
3、入党时间: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
4、学历:国家承认的学历有统招、自考、成教以及电大的开放式教育等,分为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几个层次。
认定标准: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印章是否真实、教育部网站是否能查到。
漫画5、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每个阶段的记载,档案材料要前后一致,填写连续无间断,无矛盾之处。
6、干部身份:确定干部身份有三种情况,一是大中专毕业生,档案中要有《报到证》,转正定级表。
二是工人转干,档案中要有《以工代干转干人员审批表》,《吸收录用国家干部审批表》,《转干审批表》。
三是军人转业,档案中要有《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三龄两历一身份有哪些表格主要包括两个表格的填写和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两个表必须有党委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和盖章。
干部档案材料填写及规范
12、“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 “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中填写的拟任或拟免 职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13、“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 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写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 份用2位数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 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如,配偶为“妻子、丈 夫”,子女为“儿子”、“女儿” ,父母为“父亲”、 “母亲”。
18、“呈报单位”栏应填写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 名称并加盖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致。
19、《干部任免审批表》应逐栏逐项填写,一般不 得出现空白。要签署党委及组织部门讨论决定的意见, 注明任免通知文号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二、基本信息填写规范及要求 出生日期 干部的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应严格按照
干部档案记载为依据,一律用公历填写,单位及本 人均不得随意填写、更改。
参加工作时间 要以招工、入伍、毕业分配等档案材料上记载的 情况为依据。按照政策规定,符合更改参加工作时 间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更改,没有更改前仍以 档案原始记载进行认定。 入党时间 入党时间的填写应以档案中《入党志愿书》为依 据, 1982年9月6日以后入党的,入党时间填写支 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其他时期入党的,依据 不同时间党章的规定进行填写。
6、“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要 根据档案原始记载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一 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表示,月份用2位数表示, 如“1981.05(30岁)”。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 “良好” 。
8、“照片”一律使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干部档案审核方法
干部档案审核方法干部的基本信息,是干部历史的记录,是考察了解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因此,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非常重要。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家庭情况等信息。
“三龄”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一身份”即干部身份。
具体审核方法如下: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找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1.假设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局部主要材料均一致,那么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2.假设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1.比对信息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 注:根据档案目录中材料形成时间,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入伍、招工)政审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和体检表等。
(2)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中记载的出生日期;(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履历表》和《军人身份证号登记表》填写的身份证号中记载的出生日期。
2.造假出生日期涂改造假主要指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等情况;出生日期材料造假主要指伪造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等情况。
可通过逻辑推算进行初步判断:(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如按照《党章》规定入党时要年满18周岁。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简历。
现说明如下:1.出生日期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项;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在2006年10月以前,已经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等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2.入党时间确定干部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材料,主要是《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注意不同时期入党的干部计算入党时间的规定不同。
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党员管理手册》)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3.参加工作时间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以及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关于填写1999版《干部履历表》的几点说明 (1)
1、请在填写《干部履历表》前认真阅读封面反面和此项说明,全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并不得涂改。
2、封面“单位”请填写现编制所在单位,“职务”如果填写过《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如实填写职务,没有的填写教师。
3、第一页“曾用名”栏如实填写。
“学历”栏请规范填写,如大学、大专、中专、高中等。
照片栏请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
“工资情况”栏无需填写。
4、第二页“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栏:如参加过连续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培训并有证书的填写此栏,否则不要填写。
5、第四页“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栏:如果有省地县各级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劳模、名师助推人选等荣誉可填写此栏,其他部门表彰一律不要填写。
6、第五页“学习简历”栏请从小学开始填写,如有函授或自考学历请在原始学历填写完后接着填写,并注明函授或者自考。
7、第十页“配偶”栏中“工资情况”栏无需填写,“其它成员”栏请如实填写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情况,“工作单位及职务”栏:有工作单位的如实填写,无工作单位的填写现住址,已故的注明已故。
如有兄弟姐妹等亲属可在“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填写。
8、第十一页“填表人签名或盖章”请本人签名,并写上时间,“审查机关盖章”栏由教体局盖章,无需本单位盖章,只需写上时间,统一为2014年10月30日。
《干部履历》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参考资料)
《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栏要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3、“籍贯”栏填写干部本人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无锡”。
江西省内的市县(区)直接填写市、县(区)名,如“南昌县”。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不需填写成“上海市”、“重庆市”。
4、“出生年月”栏按公历填写,其中年份用四位数表示,月份用两位数表示,如“1972年5月”或“1972.05”。
年龄计算到当月实足年龄。
5、“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入党入团时间要逐项填写清楚。
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
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1982年9月6日以后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6、“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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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说明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栏要写全称。
如:“汉族”、“维吾尔族”、“哈尼族”。
3、“籍贯”栏填写干部本人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无锡”。
江西省内的市县(区)直接填写市、县(区)名,如“南昌县”。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不需填写成“上海市”、“重庆市”。
4、“出生年月”栏按公历填写,其中年份用四位数表示,月份用两位数表示,如“1972年5月”或“1972.05”。
年龄计算到当月实足年龄。
5、“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
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入党入团时间要逐项填写清楚。
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
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的,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1982年9月6日以后入党的,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6、“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
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
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如“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专”(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不能填写“大普”学历,应规范为“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如实填写。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
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及专业”栏相应地也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习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7、“现任职务”栏填写干部现在担任的主要职务,如:“XX 区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等。
兼任的较低的职务可省略(如“XX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则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职务可以省略)。
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9、“参加工作时间”栏按公历填写。
具体时间填写到月份,其中年份用四位数表示,月份用两位数表示。
10、“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具有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熟悉专业专长”栏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没有的保留该栏目空白,不需填“无”。
12、“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市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
《干部履历表》中的奖励情况栏,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消处分。
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3、“学习简历”要从小学填起,起止时间填写到月份(年份用四位数表示,月份用两位数表示),前后要衔接(因病休学要如实填写)。
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学习经历要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14、“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开始填起,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县(市)前面均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
工作简历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
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两年以上及到基层锻炼的均应在简历段后注明,用“其间:……”表示;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直接注明,不需用“其间:……”表示。
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简历栏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15、“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
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的海外关系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
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长女、次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16、“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
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
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17、《干部任免审批表》中(1)“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应填写拟任或拟免的职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不再提名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在拟任职务栏中填写“退休”。
免职并同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在拟免的职务后面填写“退休”。
(2)“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3)“任免理由”栏应填写此次任免的具体理由,如:工作需要、任职年龄到限、任期届满、不胜任本职工作需作调整、因身体健康原因本人请求辞去XX职务等等。
(4)“呈报单位”栏应填写呈报单位的党组(党委),并加盖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致。
18、《干部履历表》中(1)“工资情况”,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填写职务工资档次及工资额、级别及工资额,如:“副科l档、188元,十二级、190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填写职务等级及工资额,如:“四级职员一档、435元”、“讲师一档、481元”;实行其它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只填写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由负责布置填表的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填写,一般应填写职务级别和工资额。
(2)“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填写三个月以上的培训。
要写明培训内容、时间、地点,“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体填写。
“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
(3)“何时何处参加何社会团体,任何职务”,要填写具体名称、参加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活动情况。
(4)“何年何月出国(境)及参加重大国际性活动情况”,出国(境)从事一般性公务活动和旅游、探亲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均应填写。
凡是参加重大国际性学术活动的一律填写。
(5)“掌握外语,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要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培训班名称、主要学习内容、有无证书等情况。
(6)“历史上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任何职务,有何结论”,要写清楚参加的时间、组织名称、参加方式和地点。
(7)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和有结论的,以及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填写。
(8)“审查机关盖章”,由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