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基本制度模版
个人银行财务制度规范内容
个人银行财务制度规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人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支管理、账务处理、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个人银行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条个人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明确财务管理权限,加强财务监督。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个人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日常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利用率。
第六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资金专户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公款。
第七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第八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资金收支记录制度,每笔资金收支应有明确记录,杜绝假冒伪劣行为。
第九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资金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资金进行盘点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账务处理第十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账务处理制度,确保账务处理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个人银行应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账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账务档案完整、安全。
第十三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账务信息保密制度,确保账务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账务信息查询制度,确保员工及时了解账务情况。
第四章审计监督第十五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个人银行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七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外部审计制度,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个人银行应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做好预防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财务培训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培训,提高员工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个人银行应建立健全财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个人银行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某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02
会计要素与科目
资产要素与科目
现金资产
贷款及垫款
包括库存现金、在途托收现金等。
包括公司和个人贷款,以及垫款和拆入资金 等。
投资
包括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等。
固定资产包括Leabharlann 屋、设备等。负债要素与科目
存款
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包括应付利息、应付手续费等。
借款及应付债券
包括向央行借款、同业拆借、发行债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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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成本原则
在会计核算中,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即 以取得或制造某项资产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现 金等价物作为计量标准。
配比原则
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要求将收入与费用相互 配比,即将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比较, 从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
谨慎性原则
在会计核算中,采用谨慎性原则,即在选择会计 处理方法时,应尽可能选用不会导致过高估计资 产和收益、同时也不导致过低估计负债和损失的 会计处理方法。
货币计量假设
银行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并使用借贷复式记账法进行会计核 算。
会计基础与计量
会计基础
银行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同时结合收付实现制以反映现金流量 情况。
计量属性
银行主要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计量,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允 价值、现值等其他计量属性进行合理运用。
适用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某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适用对象
银行各类业务、资产、负债和权益的会计核算与监督。
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主体假设
银行作为会计主体,独立核算并承 担经济责任。
会计制度范本简易模板(8篇内容范文)
会计制度范本简易模板(8篇内容范文)会计制度范本简易模板篇1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会计制度范本简易模板篇21、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专业完整版)
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本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行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办理会计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行的会计工作主要任务(一)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二)实施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维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三)开展会计分析,披露会计信息。
第四条本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
本行根据人民银行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本行的会计工作,应在行长的领导下,由运营管理部做为本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全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本行行长对本行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
第六条本行的会计事务遵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七条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设置营业网点办理柜台业务;成立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全辖会计核算事项:成立事后监督中心集中监督营业网点、核算中心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
第八条会计机构裁撤、合并、分设、改变隶属关系时,须全面核对账务和清査资产,办理业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会计、营业、事后监督及有关业务部门的会计业务负责人是本部门的会计主管,负责管理本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条会计部门主管人员任职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通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核。
第十一条会计岗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设置会计卤位遵循的原则是:有利于分工协作,有利于相互制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上岗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接受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
会计人员上岗、调离需经部门会计主管同意。
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农村商业银行是指以农村地区为经营范围的商业银行,它是服务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金融需求的重要金融机构。
为了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会计基本制度。
以下是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会计核算制度1.会计主体:农村商业银行应该明确其会计主体,包括总行、分行、支行等。
2.会计核算周期:农村商业银行按照年度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资料的保存:农村商业银行应保存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核算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二、资产与负债核算制度1.资产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明确各项资产的会计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债权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2.负债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明确各项负债的会计科目,包括吸收存款、发行债券、向中央银行借款等。
三、费用与收益核算制度1.费用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明确各项费用的会计科目,包括人员薪酬、物业费用、宣传费用等。
2.收益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明确各项收益的会计科目,包括贷款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四、资本运作核算制度1.股本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明确股本的会计科目,包括股本金额、股东初始投资等。
2.利润分配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对利润进行核算,并明确利润的分配方式及比例。
五、风险准备核算制度1.坏账准备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债权投资的风险情况,设立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2.其他风险准备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风险类型,设立相应的风险准备金。
六、会计报告制度1.财务报表:农村商业银行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以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财务分析报告:农村商业银行应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对经营状况进行评价。
以上是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保证会计准确、可靠,提供对经营情况的合理解释和评价,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农村商业银行应遵守这些会计基本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核算,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水平,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银行会计例会制度范本模板
银行会计例会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银行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解决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会计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特制定本银行会计例会制度。
二、例会组织1. 例会由银行运行管理部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 参会人员包括党委委员、副行长、运行管理部人员、各网点会计主管、分理处负责人及全体会计人员。
3. 例会主持人由运行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例会议题1. 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培训。
2. 总结上个月会计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3. 对本行会计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和解答。
4. 分析当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5. 对近期会计业务操作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
6. 传达分行或总行会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行会计工作重点。
7. 各网点会计主管、分理处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分享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
8. 收集和听取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例会要求1. 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确保会议高效进行。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发言,共同探讨解决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会议记录由运行管理部负责整理,将会议内容、议定事项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分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4. 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五、例会效果评估1. 定期对例会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的满意度及实际改进效果。
2. 根据评估结果,对例会议题和召开时间进行调整,以提高会议效果。
3.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各银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基本制度
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基本制度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基本制度是指商业银行在进行财务会计工作时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它是商业银行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标准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一、财务会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的目标是以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信息为核心,为银行的管理者、投资者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真实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反映商业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2.直观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呈现,易于被用户理解和使用。
3.一致性原则:商业银行在编制财务会计信息时,要始终遵循一致性原则,确保相同或类似的经济事项在不同会计期间以及不同实体之间的处理方式一致。
4.权责对等原则:商业银行应确保财务会计信息中体现的权利和责任应当相等,即商业银行权属和结果必须成正比。
二、财务会计的要求和方法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的主要要求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信息,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记账要求: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记账,确保账务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账务核算要求: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应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核算处理,确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和利润的真实金额。
3.财务报告要求: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科目分类: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应按照不同的经济业务性质进行科目的分类,并建立科目表和账户表。
2.账务处理: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包括记账、核算、调整和结账等。
3.财务报表编制: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农业银行基本会计制度
农业银行基本会计制度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是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其会计制度对于确保农行财务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非常重要。
下面是农行基本会计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会计核算基本原则1.会计对象:农行的会计对象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损益等。
2.会计主体:农行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会计主体资格。
3.会计期间:农行的会计期间为每年一度,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4.会计货币:农行的会计货币为人民币。
5.会计准则:农行遵循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制度1.记账原则:凡是对农行经济责任产生影响的交易及其事项,都应当予以明确记录。
2.记账程序: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农行实行权责发生制和现金基础制相结合的记账程序。
3.账簿设置:农行应当设立相应的账簿,如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等,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会计核算处理:会计核算要对农行的各项经济责任进行准确计量,及时记录和报告。
三、会计核算内容1.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各类贷款、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各类存款、同业存款、交易性金融负债、拆借、债券、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收入类会计科目: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5.费用类会计科目: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用等。
四、会计核算方法1.记账方法:农行应当对每一笔经济责任进行准确记账,确保每一笔交易都能够对应于相应的会计科目。
2.计量方法:农行应当根据不同的财务项目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如现行成本法、公允价值法、摊销法等。
3.报表编制方法:根据财务报告的需求,农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表编制,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五、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1.内部监督:农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办理会计事务,执行本制度。
人民银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执行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 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二) 实施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维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三) 开展会计分析,披露会计信息。
(四) 提供金融会计服务,协调银行业的会计事务。
第四条人民银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
总行负责制订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总行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制订辖区适用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上级行的会计部门对下级行的会计工作负有业务管理、检查、监督和辅导的责任,下级行的会计工作应执行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各级会计部门是本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总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接受总行会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
各级行的行长对本行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人民银行的会计事务接受内审部门的审计,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七条各级行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部门。
第八条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
第九条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设置营业网点办理柜台业务;成立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全辖会计核算事项;成立事后监督中心集中监督营业网点、核算中心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办理会计事务,执行本制度。
人民银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执行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 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二) 实施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维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三) 开展会计分析,披露会计信息。
(四) 提供金融会计服务,协调银行业的会计事务。
第四条人民银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
总行负责制订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总行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制订辖区适用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上级行的会计部门对下级行的会计工作负有业务管理、检查、监督和辅导的责任,下级行的会计工作应执行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各级会计部门是本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总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接受总行会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
各级行的行长对本行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人民银行的会计事务接受内审部门的审计,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七条各级行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部门。
第八条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
第九条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设置营业网点办理柜台业务;成立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全辖会计核算事项;成立事后监督中心集中监督营业网点、核算中心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
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基本制度
Part Three
会计科目按照核算的会计对象不 同,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 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等。
会计科目设置原则包括合法性原 则、相关性原则和实用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会计科目必须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 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添加标题
审计报告的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应当聘请符合监 管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按照规定披 露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的构成: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报告的分析方法:比率分析、 趋势分析、同业比较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财务报告的使用:为投资者、债权 人、监管机构等提供决策依据
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才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确保会计工作的诚信和公正。
建立完善的会计人才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会计人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商业 银行的发展需求。
建立健全的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对会计人才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励优秀人 才脱颖而出。
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未来会计信息 化将更加智能化、自动化,实现业财税 一体化,同时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将成 为重要关注点。
商业银行在会计信息化和数据治理方面的 应对策略:加强内部控制、采用先进技术、 建立数据治理体系等。
添加项标题
数据治理是商业银行对数据进行规划、控制和提供的一套全面 管理体系,确保数据质量、安全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案例分析:某商 业银行如何通过 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提升经营绩 效
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一、会计准则和规范:
1.会计核算准则: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并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农村商业银行应制定和执行适应自身特点的
会计政策,包括资产和负债确认、收入和费用计量、折旧与摊销等政策,
同时要合理运用会计估计,如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
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
1.业务日记账:农村商业银行要按照业务性质和账户性质分别设置日
记账,及时记录业务交易的所有经济事项,包括存款、贷款、资金运作、
资产负债变动等。
2.分户账: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负债设置相应的分
户账,确保对资金流动和资产负债状况的准确记录与监控。
3.总账:农村商业银行应对日记账和分户账进行汇总,并将其核算结
果纳入到总账中,形成全面的财务报表。
4.财务报表编制: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的期间和序时编制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在报表上附注有关数据和信息,确保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其他核算处理:农村商业银行还应进行其他一些特定核算处理,如
坏账准备计提、存款利息计提、银行卡手续费处理等。
三、会计监督和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稳定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遵循会计准则和规范,采用科学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同时,农村商业银行还应加强内部控制,配合审计工作,保障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87.04.11•【文号】银发[1987]108号•【施行日期】1987.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12月10日,实施日期:2003年1月1日)废止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1987年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银发〔1987〕1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的会计工作,是银行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反映经济情况、监督经济活动、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银行职能的重要工具。
为了统一全国银行会计准则,充分发挥银行会计在各项业务、财务活动中的核算、监督和管理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各级机构办理会计事项,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银行会计工作的任务主要是:一、正确组织会计核算。
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计算和反映金融业务、财务活动情况,为贯彻政策、考核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决策,提供正确的数据。
二、加强服务与监督。
通过认真办理资金收付与划拨清算,促进和监督各单位、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宏观控制、微观搞活服务,支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三、贯彻“勤俭建国”方针。
加强经济核算,管好营运资金及财务收支,正确核算成本,监督和维护资金、财产的安全,努力增收节支,扩大社会主义积累。
四、开展会计检查、辅导与会计分析。
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检查、辅导、管理,不断提高核算质量与效率。
运用会计数据与资料,分析资金及财务变化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全国银行会计工作。
基础会计考试 银行汇票的支付结算制度
基础会计考试银行汇票的支付结算制度如下: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
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3.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
“现金”字样。
4.银行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
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5.实际结算金额: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
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内部控制措施落实
内部控制措施
为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人民银行应采取一系列具体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岗位责任 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业 务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等。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银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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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处理
引入会计信息系统,实现会计凭证录入、账簿登记、报表编制 的自动化处理,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和质量。
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强化内部审计和 监督,确保会计核算流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信息披露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加强外部监 督和审计,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
内部控制的原则
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 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 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各级行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明确各级行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科 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 会负责建立健全并监督实施内部控制 ,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单位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内部 控制的审计监督。
05
会计核算程序与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程序
01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
的依据。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02 03
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记录经济业务、汇集经济信息的重要工具,也是编制财务 报表的依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其他规定
补充说明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配套措施
为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人民银行应当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制定实施细 则、加强宣传和培训等,以保障制度的顺利执行和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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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制度所称“会计”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 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 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会计目标
提供真实、完整、及时、规范的会计信息,客观反映受托责 任,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保障金融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事业健 康发展。
会计假设
会计主体
持续经营
人民银行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06
附则
解释权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中国人民银行。
原因
由于该制度专业性较强,且涉及人民银行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因此需要由专业 机构进行解释,以确保制度的正确实施和有效监督。
施行日期
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施行日期应当在发布之日后的 三个月内。
目的
为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人民银行需要有一定的准备和调整 时间,同时给予各级机构足够的时间来适应和运用这一制度 。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审计制度
为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并接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审计内容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应包括财务报表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及重大事项的披露情况等方 面,同时还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审计报告
审计结束后,应出具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和措施。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公布日期】1996.05.24•【文号】•【施行日期】1996.05.2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的通知(1996年5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新修订的《中国工商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简称会计基本制度,下同)已经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批准,现印发各分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行要充分认识执行会计基本制度的重要性。
修订后的会计基本制度是根据《会计法》、《商业银行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由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制定的。
会计基本制度是规范全行会计工作,全面贯彻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经营管理原则,准确、及时、完整、真实办理各项业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稽核和检查会计工作的标准,贯彻执行会计基本制度是规范和约束全行经营核算的重要措施。
各行必须加强领导,部门之间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全面落实会计基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贯彻执行会计基本制度必须与贯彻执行朱镕基副总理对会计工作“约法三章”的要求相结合。
朱镕基副总理对会计工作的“约法三章”是会计工作的指导方针,必须长期坚持,并且通过执行会计基本制度使“约法三章”制度化。
(一)认真执行会计基本制度规定的真实性原则。
要严格遵循《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不得在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另立会计帐册”的规定;严格遵循《会计法》关于“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的规定,依据合法凭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登记帐簿,根据帐簿填制会计报表,保证会计报表的正确真实。
严禁滥用会计科目,任何人不准强令会计人员违反真实性原则调帐改表。
(二)各行应按会计基本制度要求尽快完善会计核算监督体系。
年末前建立健全会计事后监督机构并配齐人员;完善总会计坐班制,按规定应配备总会计的对外营业机构要及时配齐到位;尽快任命并配齐会计检查员,加强会计专业内部监控制度建设,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银行会计例会制度范本模板
银行会计例会制度范本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会计工作的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促进会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银行会计例会是指银行定期召开的一次性或者周期性的会议,旨在交流、探讨和解决银行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银行会计例会分为定期例会和临时例会两种。
定期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例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四条银行会计例会由银行会计部门负责组织,参会人员包括会计部门全体人员、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组织第五条会议组织者应当在会议前制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主题、目的、议程安排等内容,并在会议前通知参会人员。
第六条会议组织者应当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分发给参会人员。
第七条会议组织者应当对会议进行总结,对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归纳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方案。
三、会议内容第八条定期例会主要内容包括:(一)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会计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二)分析总结本行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三)交流分享会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四)讨论其他与会计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九条临时例会主要内容包括:(一)针对特定问题或者突发事件进行讨论和决策;(二)研究解决会计工作中出现的紧急问题和重大问题;(三)交流分享应对特定问题或者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四、会议纪律第十条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无故缺席。
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当认真参加会议,积极参与讨论,不得擅自离会或者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服从会议组织者的管理,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五、考核与激励第十三条银行会计例会参与情况纳入会计人员年度考核,对于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会计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会议表现不合格的会计人员,给予适当处罚,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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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本制度(修
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实施公司治理的需要,规范本行的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行各级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组织会计核算等会计工作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规范的基本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级机构。
第三条本行会计目标是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外部各有关方面了解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会计信息,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以支持决策。
第四条本行会计具有核算职能、监督职能和决策支持职能。
核算职能指对本行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