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军人才创业发展基金申报企业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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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开区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经开区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由北京市政府制定。

一、总则
(一)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旨在支持和引导经开区企业实施各种行业发展、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活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社会进步,实现经开区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经开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经开区政府用于拨付对企业投资引导的基金,既省级财政贴息资金又拨付给经开区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用由经开区政府负责。

二、基金使用范围与涉及行业
(一)基金使用范围:支持经开区内地方性企业进行行业发展、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及促进经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

(二)涉及行业: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绿色、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发展行业。

三、资金认定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特定行业发展的需求和计划;
2、具有正当的经营资质,企业间接性及其派生性投资引导经营者应拥有相应的资质。

(二)企业对投资引导资金的使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1、资金合理分配,使用效果明显,且与企业实际投入比例相当;
2、设备、车辆、专用施工技术、生产设备技术和技术处理设施等设备,以及相应的技术、设备、raw materials等应当具有行业先进水平;
3、采购设备、技术等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及企业合法产权要求进行处理;
4、不得直接让步原材料、板材等实物,以及停止追收投入企业本身应供货的原材料。

四、资金管理制度
(一)申报投资引导资金:申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投资项目申报材料。

关于试行高新技术企业高端领军人才

关于试行高新技术企业高端领军人才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简称中关村高端人才技术资格评价工作)坚持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遵循企业认可、业内认同、独立评价、公平公正、简便快捷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和亦庄园内的企业先行试点,适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全面推行。

第四条在试点区域内的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直接申报我市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曾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二)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三)曾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四)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第五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价并确定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由7—1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由北京地区相关专业领域的工程技术专家担任。

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评议组,由3—5名同行专家、学者组成,重点从专业技术和学术角度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评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和亦庄园所在区域人力社保部门与园区管委会共同组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荐委员会),负责向评审委员会推荐本区域内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

推荐委员会由7—11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推荐委员会委员一般由组建部门领导、区域内具影响力的相关行业的企业代表和行业内工程技术专家担任。

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域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受理、审核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承担相关咨询服务和其他日常工作。

北京创业最新的扶持政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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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业最新的扶持政策相关内容北京做创业也是有相关的扶持政策的,北京创业扶持政策最新是哪些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最有力的创业扶持政策政策管理部门:北京市科委,具体归口高新处。

中关村管委会,具体归口创业服务处。

其他:北京市经信委、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等。

北京市科委支持政策:1、创业孵化专项从2015年的支持情况来看,北京市对创业孵化的支持,修订了以往的政策方向,设立了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专项,申报主体分为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即在原先支持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基础上新增了众创空间,强调了新型创业服务机构。

支持重点也相应做了强调和说明:对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考察孵化场地、服务团队等孵化基础,投融资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创业导师、其他特色服务等专业服务开展情况,品牌输出情况,以及企业培育情况等;对大学科技园:重点考察运营管理机制,转化高校科技成果情况、与高校的联动、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能力与绩效,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情况,以及企业培育情况等;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重点考察创业活动开展情况,投融资服务开展情况及绩效,创业培训开展情况、技术服务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培育情况等。

后补贴支持。

核心在于服务。

对于大学科技园,有一点区别,更强调对高校的成果转化以及技术服务。

如未获认定的机构,需达到以下条件(2015版,2016年版应为年度顺延):(1)科技企业孵化器1.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孵化场地面积集中。

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配套服务场地。

2.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在孵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企业成立时间可适当放宽。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我们公司已经有10年的发展历程,始终致力于打造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创造更大的市场影响力。

为了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我们公司特地申请参加“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本申报书将向您介绍我们公司背景、产品和市场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希望能够获得评审委员会的支持和关注。

1. 公司背景我们公司成立于2010年,在过去的十年里,已经成长为一家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

我们公司主要生产电子和通信设备,广泛应用于国防、交通、能源、通信、信息等各个领域。

目前,我们公司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业界领先的技术和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

2. 产品和市场情况我们公司核心产品是电子和通信设备,包括无线通讯系统、卫星通讯设备、智能终端设备、无人机、智能安防监控系统等。

我们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不断优化和升级产品,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用户的需求。

同时,我们也注重产品质量管理,以专业的质量标准和流程,保持产品的高品质和高性能。

我们公司的市场主要分布在国内和国际市场。

在国内方面,已经和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和机构合作,如中国移动、中石油、中国电信等;在国际市场方面,已经开展了多项合作和业务,如在巴基斯坦、非洲和欧洲等地完成了相关的项目。

未来,我们公司将继续在国内、国际市场寻找机会,扩大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

3. 未来发展规划我们公司将继续秉持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的理念,注重自主研发和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新技术,并对既有产品不断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另外,我们公司还将积极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拓宽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

在人才方面,我们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持。

我们公司也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和环保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

未来,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北京经开区 招商手册

北京经开区 招商手册

北京经开区招商手册引言概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北京经开区”)是中国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和大兴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北京经开区投资兴业,特编写此招商手册,详细介绍了该区的优势、投资环境、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北京经开区的优势1.1 地理位置优越:北京经开区位于中国首都北京,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可直接连接国内外重要城市和港口,便于与全球市场接轨。

1.2 产业基础雄厚:北京经开区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储备,聚集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效应。

1.3 政策优惠:北京经开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优惠、人才引进等,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1.4 服务保障完善:北京经开区设立了专门的招商引资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包括项目咨询、审批办理、人才培训等。

2. 投资环境2.1 法治环境稳定:北京经开区注重法治建设,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2 人才资源丰富:北京经开区拥有众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持。

2.3 交通网络完善:北京经开区交通便利,有着发达的公路、铁路和航空网络,方便企业与全国各地进行物流和人员往来。

2.4 基础设施完备:北京经开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包括通讯、电力、水利等方面,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3. 产业发展3.1 信息技术产业:北京经开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产业,聚集了众多的互联网、软件、通信等企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3.2 生物医药产业:北京经开区在生物医药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拥有多家知名的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合作机会。

3.3 先进制造业:北京经开区致力于发展先进制造业,包括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领域,为企业提供了高端制造和技术创新的平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实施日期】2008.12.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第一条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评审工作:1、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的评审工作由管委会科技部门组织实施;2、评审费用(含会议费、资料费、专家劳务费、交通费等)从专项资金中列支;3、评审小组由管委会领导、专家以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产业促进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4、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按项目所属产业随机挑选;5、获得国家、北京市重点科技计划资金支持和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专家不参与评审;6、评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1)客观地提供本专业意见和建议;(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回避原则;(3)保护评审对象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第三条《办法》第五条第2项“获得国家、北京市科技奖励或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在技术研发方面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是指申报之日前三年内获得过以下奖项或认证之一的企业:1、国家、北京市科技进步奖;2、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3、国家、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4、国家二类以上新药证书或“双软认证”;5、与前四款相当的奖项或认证。

第四条企业申请技术研发项目支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3、项目申报书(由申请者按照科技部门要求的内容框架编写)及附件(内容为有关的证明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相关单位的项目推荐意见等)。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京经信发〔2021〕84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普惠性支持力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进一般制造业疏解提质,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2021年9月22日附件: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为规范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下称“高精尖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稳固以高精尖为代表的实体经济根基,根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精尖资金,是指由北京市财政局(下称“市财政局”)公共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纳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用于贯彻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系列政策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求,加快国际创新中心建设,优化“高精尖”经济结构,促进创新能力、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和持续提高,推动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资金。

第三条高精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普惠,达标即享,注重绩效的原则。

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申报指南

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申报指南

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申报指南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和《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规定的税收试点政策范围由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扩大到全国,同时调整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

创业投资基金享受税收政策办理事项如下:一、申请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企业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私募股权基金。

享受该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除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私募基金的管理规范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工商注册后5年内实缴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二)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短于7年;(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人员负责投资管理运作;(四)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超过该创业投资基金总资产的20%;(五)创业投资基金未投资已上市企业,所投资未上市企业上市(包括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创业投资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六)创业投资基金未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二、工作流程(一)材料接收符合上述享受税收政策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中国证监会外网监管门户(网址./portal)“私募税收优惠”模块提出申请(基金管理人账号由证监局在外网监管门户创设),按照《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证明材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内容填写相关信息,扫描并上传《申请表》及《申请表》“企业应提交材料清单”模块所列材料。

(2023)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全文、认定评价标准、申请报告(一)

(2023)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全文、认定评价标准、申请报告(一)

(2023)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全文、认定评价标准、申请报告(一)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指南简介该指南旨在帮助小型微型企业了解如何申报成为北京市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申报准备1.收集企业基本信息2.掌握企业发展历程和成果3.筛选主营业务、技术、产品等创新优势申报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北京市2.规模符合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的定义3.具备自主研发技术能力4.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申报流程1.企业自愿申报,填写《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2.材料初审,资格审核3.现场审查、实地考察4.评审、遴选认定评价标准1.创新能力2.市场表现3.社会影响4.财务情况5.人才队伍建设申请报告撰写要点1.突出创新特色2.重点突出企业发展历程和成果3.说明对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贡献4.突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5.突出人才队伍建设结语通过申报和认定,企业将获得优惠政策支持、融资渠道扩展以及形象宣传等多方面的帮助。

希望广大小型微型企业积极申报,提升竞争力,不断推动中国创新发展。

申报材料清单•《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企业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商标证书或其他专有技术的认证文件•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相关证明,如合同、协议、客户证明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证明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每年年初至年底。

•评审周期:一般为3个月左右。

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时需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申报过程中需认真答复相关问题,如实说明企业情况。

•在评审时,对于申报材料的不符合规定,或虚假陈述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结语小型微型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申报成为北京市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仅能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还能够获取政策支持和宣传机会,进一步推动企业发展。

希望广大企业积极踊跃申报,为中国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创新创业引领工程

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创新创业引领工程

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创新创业引领工程——标杆孵化器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标杆孵化器是由国际一流孵化人才牵头建设,重点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先进的孵化模式、突出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能力,能够高效整合融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促进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创业,带动高端创新资源和产业要素集聚,示范引领孵化行业升级发展的高水平创业服务机构。

为加快培育标杆孵化器,带动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提升,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着力发挥北京科技和人才优势,对标国际一流、面向前沿未来、结合各区重点产业方向,打造一批标杆孵化器,聚焦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创业,引领孵化模式变革和行业升级发展,带动资源集聚和创新创业生态优化提升,加速高精尖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助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格局,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面向未来,前瞻布局。

围绕服务前沿和未来产业战略布局,探索建设专注原创新药、基因技术、智能硬件、元宇宙、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未来网络、智慧能源、关键材料等领域的标杆孵化器,支撑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企业孵化,更好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抢先下好前沿和未来产业战略布局先手棋,支撑探索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立足全球,融汇资源。

坚持全球视野,对标世界一流,强化国际开放合作,提升孵化器服务技术、人才、项目和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的效能,着力将孵化器打造成为北京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带动国际高端资源融通汇聚的关键抓手,切实提高创新创业国际化水平。

树立标杆,突出专业。

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聚焦垂直细分领域,支持一流孵化人才建设标杆孵化器,鼓励高校院所、领军企业、投资机构等深度参与,强化市场化运营,突出专业团队、专业平台、专业早期投资、专业化的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等服务能力,树立旗帜标杆,示范带动孵化行业全面升级发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京技管〔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规定正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技管〔2020〕48号各相关单位: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9〕22号)、《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19〕2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加快推动开发区(亦庄新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以下简称“四大主导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构筑首都“高精尖”产业主阵地与宜业宜居产业新城,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实施四大主导产业“6688”计划,即达到“6千亿规模”、实现“6个一批”、实施“8大工程”、出台四项“8条政策”。

每年安排100亿元资金支持高精尖产业落地发展,到2022年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科技服务中心”。

二、达到“6千亿规模”四大主导产业总产值规模达到6000亿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两大产业分别达到2000亿元,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两大产业分别达到1000亿元。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16•【字号】京政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9〕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6日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球视野、扩大开放,以更大的勇气通过制度创新驱动科技创新,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北京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统筹1.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超前规划布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国际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动在国家亟需的战略性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

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全力保障国家实验室在京布局。

设立科学研究基金,加快建设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积极承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深入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推动更多重大任务在京落地。

加强部市会商、市区联动,优先保障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空间等基础条件。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突破“卡脖子”技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战略协作和联合攻关,着力打造竞争新优势。

北京市创业扶持的优惠最新政策

北京市创业扶持的优惠最新政策

北京市创业扶持的优惠最新政策在北京做创业也是有相关的扶持政策的,现如今最新的扶持政策有什么内容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市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各区创业扶持优惠政策海淀区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支持在海淀,中关村创业大街已聚集了全国最具影响力的30多家新型孵化机构,创新创业活力迸发。

政策主要聚焦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研发创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融资服务、信用服务五个板块,对为中小微企业实施租金减让的服务载体,对其运营主体按照租金减让总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万元。

聚焦创业服务对接平台、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创业企业市场培育、创新创业交流五个板块。

符合条件的“海英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团队最高50万元)的奖励,连续实施三年。

朝阳区每年划拨海外人才专项资金针对海外人才资源,朝阳区每年安排3000万元海外人才专项资金,推出引进、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凤凰计划”。

计划提到,从2009年开始,用5&mdash;10年时间,在朝阳区CBD、电子城、奥运村等重点功能区和储备区,聚集一批由科技领军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朝阳创新创业以及其他多项扶持政策。

东城区文化人才示范区+文化创客基金东城区正在建设市级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出台了《关于东城区建设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人才示范区。

目前,东城区经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每人可以获得1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奖励,并在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

此外,东城区在全市首创设立规模为6000万的“东城文化创客基金”,基金重点投向东城区内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初创期企业,明确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创客基金注册资本总额的20%,投资于东城区内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总额的2倍,创客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10年。

北京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8〕116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着力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依据国家十部委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

《暂行办法》现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缓解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创业发展环境,依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并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的若干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创业期中小企业投资。

第三条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北京市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及其它政府性资金,引导基金收益和其它社会资金。

第四条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五条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

引导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引导基金试点期间,委托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代表政府作为引导基金的名义出资代表;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通过设立或公开选择的方式确定;公开选定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引导基金的资金托管银行。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条例⽬录第⼀章总则第⼆章创新创业主体第三章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第四章⼈才资源第五章科技⾦融第六章⼟地利⽤第七章政府服务和管理第⼋章核⼼区建设第九章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适⽤于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内的组织和个⼈。

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外的组织和个⼈从事与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建设相关的活动,也适⽤本条例。

第三条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以下简称“⽰范区”)由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电⼦城、亦庄园、德胜园、⽯景⼭园、雍和园、通州园、⼤兴⽣物医药产业基地以及市⼈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其他区域等多园构成。

第四条⽰范区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国家⾃主创新战略,坚持⾸都城市功能定位,推进体制改⾰与机制创新,建设成为深化改⾰先⾏区、开放创新引领区、⾼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和具有全球影响⼒的科技创新中⼼。

第五条⽰范区应当以提⾼⾃主创新能⼒为核⼼,营造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环境,创新组织模式,构建和完善以项⽬为载体、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六条⽰范区建设应当纳⼊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范区与⾏政区协调发展,统筹各种创新资源配置,统筹⽰范区研发、⽣产和⽣活需要。

第七条⽰范区重点发展⾼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以各园区特⾊产业基地为基础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范区重点建设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等海淀区和昌平区南部平原地区构成的北部研发服务和⾼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区整合后空间资源构成的南部⾼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第⼋条⿎励和⽀持⽰范区内的企业制定创新发展战略,提升创新能⼒和市场竞争⼒,形成⼀批具有全球影响⼒的创新型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第九条⿎励组织和个⼈在⽰范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持有利于⾃主创新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在⽰范区先⾏先试,营造⿎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化氛围。

2024年北京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条件及流程

2024年北京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条件及流程

2024年北京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条件及流程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北京市一直致力于培养和扶持青年人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作为北京市的重要人才托举工程,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对于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4年北京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申报条件1.年龄要求:申报者年龄应在18岁至35岁之间。

2.学历要求:申报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要求: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将被视为加分项。

4.申报者应对自己的学术研究或者工作有清晰的规划和目标,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申报者应在北京市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备成为青年人才托举对象的潜质和条件。

二、申报流程1.预审阶段(1)申报材料准备申报者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等;-个人自荐信:阐述个人的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包括为什么想要参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推荐信:至少两封专家、学者或者业内人士的推荐信,推荐人需要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奖证书或成果证明:包括科研成果、项目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2)网上申报申报者需要登录北京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初审阶段(1)材料初审相关部门将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查验申报者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齐全。

材料初审合格者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阶段(1)专家评审资格审查阶段将由相关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者进行评审。

主要评价申报者的学术研究水平、工作业绩、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者将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将主要围绕申报者的学术研究、工作业绩、职业规划等方面展开,以全面了解申报者的综合素质和潜质。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一、基本条件:1、创业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创新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1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

3、入选后须在申报单位继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累计在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在锡缴纳个税或社保。

二、分类条件:1、创业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生物医药产业可放宽到2016年1月1日。

(3)申报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4)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或百分之百持股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单位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产业领军人才管理制度

产业领军人才管理制度

产业领军人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意见》等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领军人才是指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承担重点工程、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够代表全市一流创新水平的优秀本土人才。

从其他地区引进的人才,需全职在本地区工作2年以上。

第三条组织实施“产业领军人才项目”,列入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

人才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培养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每年选拔2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其中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不低于50%o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人才项目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人才遴选、计划项目管理、经费预算、资助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是人才的推荐主体,承担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人才项目申报信息审核、推荐、过程管理及经费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人才依托单位是培养使用人才的主体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负责搭建工作平台、安排人员岗位、落实配套政策等工作,同时对人才到岗到位、资金规范使用、项目顺利推进负主要责任。

第三章范围条件第八条产业领军人才依托单位应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成长性,能为人才培养完成研发、转化等目标任务提供资金、设备、人力等各类要素保障。

第九条产业领军人才或依托单位所属产业领域需同建设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4+5+4”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主要包括“四大支柱产业”: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现代化工、新型建材及装配式住宅;“五大新兴产业”:智能轨道交通、机器人、电子及智能仪表、动力电池和节能环保;“四大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新兴信息服务业和研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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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xxx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申请重大项目资金支持企业填写)
第一部分申请企业情况
填写说明:请填写以下内容,如无,请写“暂无”。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组织文件
1.公司工商情况说明;
2.公司组织结构图;
3.公司控股、参股公司股权结构图;
4.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书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许可证书、资质证明、批准文件情况说明(如有);
(二)公司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简介;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情况;
3.控股股东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情况;
4.公司领军人才持股情况;
(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介绍,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履历等;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风险控制体系;
(五)领军人才及公司员工情况
1.领军人才的任职及工作职责
2.公司员工整体情况
(六)公司财务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科目余额表;
2.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3.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4.公司对未来三年(含本年)的盈利预测及现金流预测;
5.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会计凭证;
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一)公司行业
1.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2.行业管理体制
3.行业政策
4.行业市场容量
5.未来趋势等情况介绍;
(二)公司的服务或产品
1.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
2.过去三年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的分类、销售金额、销售收入及分类所占比重;
3.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成本组成明细,过去三年公司主要服务毛
利率变化情况;
4.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的业务流程图;
5.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定价机制和定价策略;
6.公司主要服务或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7.公司主导服务或产品及拟投资项目的技术水平,所采取的先进生产工艺或技术诀窍、运用的新材料及新的生产手段、节能技术、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等;
8.过去三年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清单、与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与融资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情况;
9.公司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有关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同其他单位共同进行研究开发的,提供取得相关协议、合同);
10.公司科研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和依据;
(三)公司商业模式情况
1.公司商业模式介绍;
2.公司商业模式优势等;
(四)公司所获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提供所获专利等知识产权列表、专利证书和知识产权情况;若有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情况,提供许可协议情况;对于合作开发、共同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提供相应的协议、合同情况;
(五)公司技术研发情况
1.研发体系;
2.储备技术;
(六)公司竞争情况
1.在国内外的主要竞争对手;
2.与这些竞争对手相比本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简介;
(八)公司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与关联企业或个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三、公司融资计划
(一)公司本次融资计划
1.融资总额及出让股权比例
2.估值依据
3.拟申请人才基金金额
4.资金使用计划
(二)资金使用预期
1.预计未来三年对于开发区产生的经济效益;
2.预计未来三年对于开发区产生的社会效益;
四、公司其他情况
(一)公司最近两年是否存在工商、税务、环保、劳动监察、海关等方面的书面行政处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是否所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如有请详细描述;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诉讼;公司已经进行抵押、质押资产、对外担保的情况。

如有以上情况,请详细说明。

(二)其他需说明情况
第二部分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及投资方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
2.占地、建筑面积(如有):
3.项目内容:
(1)项目目标(预期要达到目的):
(2)项目内容、周期、目前项目所处阶段:
(3)市场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规模预期,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4)项目优势:项目核心优势、专利及保护、潜在开发价值、未来研究投入。

(5)销量预测:项目/产品未来三年市场占有率、收入、盈利、产值、税收预测。

4.项目创新点、技术特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技术特点、优势,产品应用领域。

5.项目亮点及意义:能为开发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完善产业链、填补空白、实现创新、拉动就业、带动新投资)。

6.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总投资xx元,分xx期进行投资,其中已落实资金xx元,未来融资需求及计划。

项目总投资费用概览
二、项目经济效益及风险分析
(一)经济效益
1.主要产品的销售额预测
2.项目盈利预测:
(二)风险分析
1.公司产品技术和市场成熟度如何,技术风险如何;
2.公司自有资金情况,融资和财务费用情况,资金风险如何;
3.产品项目具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公司的市场营销风险如何;
4.国家政策影响程度;
5.其它风险;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注:如可行性报告涉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单独提供;如证明材料与附件1已列证明材料重复,则无需重复提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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