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知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手续(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内地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通行证件,从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四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内地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第五条内地居民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定居国外临时回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暂住期间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
公安部每年根据定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受理申请的标准,安排受理审批的进度,并对外公布。
第七条内地居民或者定居国外临时回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暂住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一)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培训的亲属的;(二)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三)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四)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从事科技、文化、体育或者学术交流等活动的;(五)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或者接受培训的;(六)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之间的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或者乘务人员;(七)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第八条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二)第一项所列申请人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与父亲或者母亲同行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三)在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者以后在香港或者澳门出生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者以后在香港或者澳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在其成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后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四)需要前往照料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年龄都在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的;(五)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六)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的;(七)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因公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因公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因公出国赴港澳指南
因公出国赴港澳指南一、因公出国、正步港澳范围与对象我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因对外交往的需要,派遣团组和人员出国、赴港澳[以下简称因公出国(境)],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手续,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国(境)证件]以及相应的签证或签注。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因本单位事务出国(境),原则上应通过因私渠道输出国(境)手续。
参加政府部门组团的或确有必要通过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的,应按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并按照因公出国(境)的规定加以管理。
二、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机关和单位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授权,我省具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机关和单位有:省委、省政府、省外办、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石家庄市、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人民政府以及华经制药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各任务审批机关和单位审批权限(一)省委、省政府审批事项1、在省人大、省政协担任副省级职务的专家学者,以专家学者身份出访从事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学术活动,由省委审批,报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设区市市委书记、人大主任、市长、政协主席,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正厅级),省人大、省政协各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正厅级),省级领导兼任部门正职的常务副职(正厅级)出访,由省政府和省委审批。
3、设区市、省直部门的其他市厅级干部,省委、省政府任命管理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境外培训管理类团组、境外办展20人以上团组,由省政府审批。
(二)省直有关部门审批、审核事项1、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省级干部出访请示件的审核上报;审核正、副市厅级干部和省委、省政府任命管理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出访;审批除从事对外贸易、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科技交流与合作、出席国际学术会议以外的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出访;审核或审批特别授权的人员出访。
2、省商务厅:审批从事对外贸易、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的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出访。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须知
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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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申请须知
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是内地居民短期往来⾹港或者澳门使⽤的通⾏证件。
往来港澳通⾏证有效期5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商务签注、团队旅游签注、个⼈旅游签注、其他签注和逗留签注。
持证⼈须在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港或者澳门。
内地居民以探亲、旅游、就学、培训等因私事申请赴⾹港或者澳门,向其常住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或者澳门商务,向其⼯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港或者澳门就业,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签发往来港澳通⾏证和相应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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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
公职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英文回答:Personnel of government agencies applying for HKSAR passport:1. Gather the necessary documents, including:Application form (ID966)。
Two recent passport-sized photos.Proof of identity (e.g., passport, identity card)。
Proof of employment (e.g., employment certificate)。
Payment of application fee.2. Submit the completed application form and supporting documents to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3. Attend an interview if required by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4. Collect the passport upon approval.中文回答:公务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1. 准备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申请表》(ID966)。
> 2张近期护照规格相片。
>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 任职证明材料(如工作证等)。
> 申请费用。
2. 提交申请:>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出入境管理部门。
3. 面谈:> 根据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可能需要进行面谈。
4. 领取通行证:> 经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通行证。
注意事项:1. 公务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证明其在政府部门工作。
2.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办理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需要10-15个工作日。
关于天津市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管理实施
关于天津市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管理实施细则2006-12-30 11:45: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管理,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签发因公外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工作细则〉的通知》([2006]港办联字第295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局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若干具体规定>的通知》(津党办发【2006】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内地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港澳)人员出入境和在港澳停留时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第三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被授权根据因公赴港澳人员的隶属关系、实际对外身份颁发相应种类的通行证和签注,并可为辖区内的中管企业和相关军区的因公赴港澳人员签发通行证。
第二章通行证的种类和颁发范围第四条通行证分为红皮和蓝皮两种。
红皮通行证颁发对象是副省部级和副军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享受同等待遇的专家学者与专业技术人员、各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的副省部级人员及按副部级配备的高等院校领导。
第五条有效期为5年的48页本蓝皮通行证颁发对象为因公派往港澳是常驻工作、就读、培训、合作研究,且停留时间在半年(含)以上的人员,以及办理半年期和一年多次往返签注的人员。
第六条有效期为2年的32页本蓝皮通行证签发给其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
第三章签注的签发和管理第七条签注是通行证持有人前往港澳的出入境许可,以及对其在港澳从事活动的性质和停留时间、进出方式的限定与证明。
第八条根据出访任务及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因公赴港澳签注共有7类14种,即:《赴港/澳访问签注》、《赴港/澳工作签注》、《驻港/澳签注》、《赴港/澳培训签注》、《赴港/澳就读签注》、《赴港/澳延期签注》、《赴港/澳签注(补发)》。
第九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被授权签发《赴港/澳访问签注》和《赴港/澳工作签注》。
《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简要细则》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6:30
咨询电话:84020101
网 址:
第二部分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3、 所在企业的工作聘书或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上注明姓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免交工作聘书或者合同);
4、 企业派遣函(企业法人可免交);
5、 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暂住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第三部分 护照换发补发延期
我国目前使用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次,每次5年。
北京从2000年7月18日起开始签发新版护照。为此,在2000年7月18日前领取的旧版护照不再延期、加页,当其有效期届满时一律换发新版护照。换发护照工本费200元,加注20元。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页: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填写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意见内容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
1、 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 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
3、 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与遗失地我国驻外使领馆核实后补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手续(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日期:2009-4-1 12:53:34为进一步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一、受理工作(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4、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
5、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
(二)申请条件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登记备案的具体办法和审批条件,并对外公布。
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办理通行证流程1.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
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2. 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即加签)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
(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二、签注的种类及有效期1. 赴港澳的签注种类共分4种:L签注(即团队旅游签注,必须随旅行团进出);G签注(即个人旅游签注,不受跟团旅游限制,可赴港澳自由行);S签注(即商务签注);T签注(即探亲签注);2. 赴港澳旅游通常选择L签注或G签注即可。
开通港澳自由行的城市可申请G签,未开通的城市则申请L签。
【签注有效期】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
澳门签注原来也是这4种,但最近取消了3个月2次和1年2次的签注申请。
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
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签发管理⼯作规范对于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签发管理⼯作规范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签发管理⼯作规范为进⼀步规范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的签发⼯作,提⾼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依法⾏政和科学管理⽔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签发⼯作(⼀)签发部门往来港澳通⾏证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统⼀制作、签发。
签注由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或者经公安部出⼊境管理局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制作、签发。
(⼆)签发要求1、未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证,签发往来港澳通⾏证和相应签注。
2、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证,签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签注。
3、签发的签注出境有效期不得超过往来港澳通⾏证的有效期,如签注的出境有效期超过往来港澳通⾏证有效期,重新签发往来港澳通⾏证,并将原往来港澳通⾏证剪去右上⾓后,发还申请⼈。
4、不得向申请⼈签发两本(含)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证,不得签发两个(含)以上同⼀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签发机关签发新签注时,应当将前⼀个仍有效的同⼀前往地的签注注销。
5、申请⼈根据本规范向⾮常住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发证部门应当将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证和签注信息资料通报给申请⼈常住户⼝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
(三)签注种类、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数和备注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个⼈旅游(G)、其他(Q)和逗留(D)。
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1、探亲签注。
(1)探望配偶,⽗母或者配偶的⽗母,⼦⼥,可以签发3个⽉⼀次签注,在⾹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多次签注,在⾹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次进⼊之⽇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次签注,在⾹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内地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通行证件,从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四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的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内地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第五条内地居民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定居国外临时回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暂住期间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
公安部每年根据定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受理申请的标准,安排受理审批的进度,并对外公布。
第七条内地居民或者定居国外临时回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暂住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一)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培训的亲属的;(二)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三)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四)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从事科技、文化、体育或者学术交流等活动的;(五)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或者接受培训的;(六)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之间的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或者乘务人员;(七)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短期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第八条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二)第一项所列申请人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与父亲或者母亲同行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三)在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者以后在香港或者澳门出生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者以后在香港或者澳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在其成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后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四)需要前往照料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年龄都在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的;(五)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六)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的;(七)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公务员出入境管理规定
公务员出入境管理规定公务员出入境管理规定是指对公务员在出境和入境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公务员出入境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
首先,公务员出境时需要办理出境手续。
公务员在出境前要提前办理护照和签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出出境申请。
公务员在出境时还需要做好境外工作准备,如办理国际旅行保险、携带相关工作文件和资料等。
其次,公务员在出境时需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公务员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和危险品出境,如毒品、武器、爆炸物等。
公务员还要保证自己的旅行安全,不得参与危险活动和违法犯罪行为。
再次,公务员在境外工作期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公务员在境外工作期间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秩序。
公务员还要遵守公务纪律,不得利用境外工作开展违反职务、违反规定的活动。
此外,公务员入境时也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
公务员入境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入境手续,如填写入境表格、进行口岸查验等。
公务员在入境时还需要接受海关、边防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和危险品入境。
最后,公务员在入境后需要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公务员入境后要根据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自己的入境情况和工作安排,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公务员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住宿登记、居留许可等相关手续。
总而言之,公务员出入境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公务员的出境和入境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规范公务员在境外工作的行为。
公务员出境和入境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以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
以上是公务员出入境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
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办法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办法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现对集团公司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集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策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分公司(中心)、全资、控股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员工因公出国(赴港澳)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把关,集中办理。
第四条员工为完成项目考察、参加会议、签订协议、执行合同等工作需要出国(赴港澳)时,应将相关的任务、国别、路线、停留时间等事项事先予以明确。
需组团出国(赴港澳)时,一般应将人数控制在五人以内。
第五条出国(赴港澳)人员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集团公司总部以外的下属单位员工出国(赴港澳)时,应先由其所属工作部门填写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法人代表审查后,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最后呈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因公出国(赴港澳)时,直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员工出国(赴港澳)申请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应填写“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查表”和“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批表”,以上两表连同“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在完成公司内部的审批手续后,出国人员的上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赴港澳人员的上报深圳市政府外事部门进行审批。
组团出国(赴港澳)时,应以出访团为单位,按以上程序统一申请办理。
第七条员工因私出国(赴港澳),公司原则上不设审查制度,也不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但以下人员因私出国(赴港澳)应当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集团公司总经理申请报批:(一)集团公司经理层以上领导;(二)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经理层以上领导;(三)各单位财务主管及出纳人员。
第八条根据外事部门的相关规定,且因赴不同国家及港澳地区的签证时间长短不同,所以组团出国(赴港澳)时,应提前预定行程。
第九条出国(赴港澳)人员应提交以下证件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深圳市户口的员工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且暂住深圳达半年以上;(二)官方承认的邀请函;(三)社会保险单,暂住人员需暂住深圳达半年以上;(四)二彩色照片五张。
公职人员赴港流程
公职人员赴港流程As a public official, the process of heading to Hong Kong can be quite complex and requires thorough preparation.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前往香港的流程可能相当复杂,需要充分的准备。
First and foremost, the public official must obtain the necessary travel documents, such as a valid passport and a visa for entering Hong Kong. 首先,公职人员必须获得必要的旅行文件,如有效护照和入境香港的签证。
Once the travel documents are in order, the public official should familiarize themselves with the lo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Hong Kong. 旅行文件办妥后,公职人员应熟悉香港的当地法律法规。
Furthermore, it is essential for the public official to inform their superiors and relevant authorities of their intention to travel to Hong Kong, as well as the purpose of their visit. 此外,公职人员还需通知其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前往香港的意向,以及访问目的。
In addition, the public official should make arrangements for accommodation and transportation in Hong Kong, ensuring that all logistical aspects of the trip are taken care of. 此外,公职人员还需在香港安排住宿和交通,确保旅行的所有后勤方面都得到妥善安排。
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
干部职工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的管理,根据《XXXXXXXX<关于重申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和严格身份证办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XX办【20XX】X号)、《关于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XX办【20XX】X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干部职工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证件种类根据有关规定,纳入集中管理的出国(境)证件有: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因私护照、因私赴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二、报备对象1、领导班子成员。
2、副高(含)以上职称人员。
3、重要岗位负责人.三、管理原则1、干部职工还未办理出入境证件、需要办理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必须严格备案、审查,并上报纪委、监察室。
2、干部职工已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在回国(境)后,必须按时上交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
四、管理的部门1、领导班子成员持有的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上缴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2、干部职工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五、证件上交的期限持有出国(境)证照的干部职工应自觉将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证件交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
无特殊情况的,因公出入境证件应在回国(境)7天内交保管部门统一保管; 因私出入境证件应在回国(境)20天内交保管部门统一保管。
六、出入境证件的领取凡再次出国(境)的,必须凭相应的《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依照批准事项领取出入境证件。
七、证件的管理1、人力资源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和保管出入境证件,并设立专柜保存。
保管人员对出入境证件的使用、收缴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催收出国(境)人员的出入境证件,每年要纪委、监察部门报告出入境证件使用和管理的情况.2、负责保管出入境证件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收缴和保管工作的规定,不得擅自发放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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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知
各位领导、同事:
到公安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公职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领新证
(一)填写《关于同意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经备案局领导审批。
(二)携带经局领导审批的《关于同意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通行证规格的相片及回执,自行到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事大厅办理。
二、申请签注
(一)填写《关于同意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经备案局领导审批。
(二)携带经局领导审批的《关于同意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身份证原件,自行到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刷身份证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办理。
以上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公职人员需提交的资料,仅供参考,提交的资料如有变化,以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通知为准。
人事科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