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出台
安 全 生产 基 本 知 识 占 2 %、 业 基础 知 识 占 2 %、 业 技 术 理 5 专 5 专 论 占 5%。 安全 操作 技 能 考核 采用 实 际操 作 ( 模 拟操 作 ) 口 0 或 、
引导 建筑 业创 优 活动 健康 发 展 , 国 建筑 业 协会 对 “ 班 奖 ” 中 鲁 评 选 办 法进 行 了第 四 次修订 。此 次修订 有以 下几 个特 点 : 体 现大 建筑 概 念 : 称 由 “ 全 中国 建筑 工 程鲁 班 奖 ( 国家优 质 工程 )改 为 “ 国建 设 工程 鲁 班 奖( ” 中 国家 优 质 工 程) , 明创 建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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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 , 防止和减少建筑
施工 生产 安 全事 故 , 时 通过 安 全技 术 理论 知 识和 安全 操作 技 同
年 来 ,鲁 班 奖 ” “ 评选 活动 , 提高 我 国 工程 建设 质 量 和 安全 生 对
产水平、 提升企业竞争力, 塑造名牌工程和名牌企业 , 促进工程
建 设 又好 又 快发 展 , 挥 了重 要作 用 。 发 为贯 彻 落 实科 学 发 展 观 , 一 步 规范 “ 班 奖 ” 进 鲁 评选 活动 ,
能考核, 确保取得《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的人员具
备独立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作能 , 前 , 力 日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更具 权 威 和 公 正性 : 对 社 会 上 乱评 奖 的现 象 , 订 后 的 针 修
关于评选2008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及评选办法
地址 : 京 市海 淀 区雪 马神 庙 1号 ( 二 院科 北 核 技 楼 2 6房间 ) 0
联 系பைடு நூலகம் : 栗元珍 侯树 莲
电话 :8 2 6 3 8 0 3 4 8 0 3 4 8 2 4 6 传 真 :8 2 4 2 8 0 3 5 8030 824 3
传 真 :8 2 4 3 8035
4 建筑 工程标 准设计 项 目 ; 、 5 工程 勘察设 计计算 机 软件项 目; 、 6 住宅 与住 宅小 区设 计 ; 、
3 市政公 用工程 项 目 、 单位: 中国勘察设 计 协会
7 建筑 结构专 业 、 防 工程 、 筑环境 与设 备专 、 人 建 业 、 筑智 能化专 业 、 建 岩土工 程专业 。
电子 邮件 :g@b icm. n b i g. o c
次序表 , 分类打包 , 注明所报专业 。
2、 建筑工 程设 计项 目( 括住 宅 与 住 宅小 区设 包
全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优 秀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奖 评 选 办 法
第章总 则 一
第 一条 为在 全 国工 程勘 察设计 行业 深人 贯彻
一
单位: 中国勘察设 计协 会 地址 : 京 市海 淀 区 马神 庙 1号 ( 二 院 内科 北 核
技 楼 2 0房间 ) 1
邮编 :0 8 0 104
、
3 市政 公用 工程项 目; 、
联 系人 : 锦 侯树 莲 赵 电话 :8 2 4 3 8 0 3 4 8038 824 6
日前 中 国勘 察设 计 协会 下发 了评 选 “ 0 8年度 20 计、 建筑 结构 专业 、 防工 程 、 筑环境 与设备 专业 、 人 建
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发文字号】建设字第593号【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11.22【实施日期】1990.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建设字第593号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为了促进全国工程勘察单位技术进步,推动广大勘察工作人员在工程勘察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做出大批的优秀勘察成果,充分发挥工程勘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工程勘察奖的种类第一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设金质奖、银质奖和铜质奖三种。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在各部门、各地区的优秀工程勘察奖的基础上进行。
二、评选范围第三条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以每次评选截止报名日期为准)实际检验的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符合优秀工程勘察标准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经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国家储量委员会或相当等级的评委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符合优秀工程勘察标准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外资或合资工程,由中方承担勘察的,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援外建设项目的勘察,不参加优秀工程勘察奖的评选。
三、标准和条件第七条优秀工程勘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四、评选步骤和申报办法第八条各勘察单位应充分发动群众,在本单位评选优秀勘察的基础上,将成效突出的工程勘察项目,根据各主管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期限,按勘察单位隶属关系上报。
参加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秀勘察评选。
第九条勘察单位申报参加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的优秀勘察项目,由各部基建局(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计委、建设厅)归口,按评选标准严格进行审核,组织回访调查,征求设计、建设、施工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取得同级财政(务)或有关部门对经济效益的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各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秀勘察。
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
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11.22•【文号】建设字第593号•【施行日期】1990.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设字第593号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为推动全国各设计单位和广大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少投入,多产出,努力做出大批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设计,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工程设计奖的种类第一条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分为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
第二条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分在各部门、各地区评选出的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的基础上进行。
二、评选范围第三条凡已竣工投产、验收,并经一年以上(以每次评选截止报名日期为准)实践检验的完整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符合优秀工程设计奖标准,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单体构筑物、设备、技术、规程、规范、计算机应用程序等,不参加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
第五条中外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只评选国内设计部分。
第六条国外设计的工程项目,可由各主管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其设计水平予以评价,其中设计技术水平确实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十分显著者,可以向建设部推荐,作为评价该工程项目的参考。
但国外设计一律不参加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
第七条援外建设项目的设计,不参加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
三、标准和条件第八条优秀工程设计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切合实际,安全适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好,而且应该达到经济发达国家同类工程目前已普通采用的技术水平。
优秀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标准: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2.有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优化,在节省能源、资源和降低成本方面有明显效果。
经过实践检验,能较好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的要求,综合经济效益比已建成的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争创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承担,或作为主体单位,或作为总体单位主持完成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其中勘察项目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设计项目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综合工程和单项工程。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均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申报项目必须是各申报单位评选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第五条期限要求1、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勘察项目,可以申报优秀勘察奖;2、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优秀设计奖;3、竣工投产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六条规模要求1、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勘察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长度为50公里(含)以上的铁路、公路线路测量,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测量,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工程测量;(2)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公路线路、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深水桥、大型立交桥、大型地下工程、大型厂房、16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及大型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工点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源工程勘察;(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规模虽小,但难度大有特色,效益显著的项目;(6)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勘察项目。
2、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综合工程1)新建铁路、公路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改建及增建二线铁路工程一个区段(含)以上;2)新建铁路的枢纽、编组站、区段客运站、工业站、货运站,或改建上述枢纽、车站,改建量在50%以上;3)新建大型工厂,改建大型工厂改建量在50%以上;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
附件3: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申报说明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评选范围包括:道路、桥隧、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等工程设计。
二、评选原则1、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城市总体规划、服务区发展规划,满足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以项目设计所体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作为评价工程设计的优良程度;2、技术先进、高效、安全、节能、环保等重大要素应在设计中充分体现;设计工程规模和难度也应同时考虑。
3、重点考虑自主创新力度;4、充分满足近、远期功能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技术先进性达到国内同类设计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性;与环境景观结合自然融合。
三、评选标准:1、一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有突出的创新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2、二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的创新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显著,各项主要指标达到或者接近国家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3、三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比较显著,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先进水平;四、申报要求1、申报项目为中外合作项目时,应是由国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负主要责任并承担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量,同时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书,并注明双方合作责任,在项目名称后注明该项目为合作项目;2、工程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申报时,其申报材料需附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建成后使用期已满一年的证明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证明材料;3、由若干单位共同协作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按整体工程项目申报;4、申报项目必须有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对设计的反馈意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者投产证明和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5、申报国内项目必须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部门同业勘察设计协会二等奖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特设立“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二、评选目的1.奖励在工程勘察设计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其继续努力、提高水平。
2.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促进行业内的创新和竞争。
3.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的品质和水平,推动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评选类别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评选标准包括技术水平、设计创意、项目效果及业绩等。
2.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师奖:评选标准包括个人技术水平、设计能力、项目贡献等。
3.最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奖:评选标准包括项目规模、技术难度、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提名候选单位、个人和项目,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2.初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初步评审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
3.决选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入围单位、个人和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或听证,并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
4.颁奖仪式: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场合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个人和项目颁发奖项。
五、评审委员会1.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专家、行业协会代表等。
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
六、评选标准1.技术水平:评估单位、个人的技术实力和专业能力,包括技术研究成果、技术创新能力等。
2.设计创意:评估单位、个人的设计思路和创新能力,包括设计方案的独特性、突破性和实用性等。
3.项目效果:评估单位、个人的项目成果和影响力,包括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项目业绩:评估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的业绩和声誉,包括项目数量、规模和重要性等。
七、奖项设立1.最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计三个奖项。
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
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发文字号】建设字第593号【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11.22【实施日期】1990.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设字第593号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为推动全国各设计单位和广大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少投入,多产出,努力做出大批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设计,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工程设计奖的种类第一条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分为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
第二条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分在各部门、各地区评选出的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的基础上进行。
二、评选范围第三条凡已竣工投产、验收,并经一年以上(以每次评选截止报名日期为准)实践检验的完整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设计(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符合优秀工程设计奖标准,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单体构筑物、设备、技术、规程、规范、计算机应用程序等,不参加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
第五条中外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只评选国内设计部分。
第六条国外设计的工程项目,可由各主管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其设计水平予以评价,其中设计技术水平确实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十分显著者,可以向建设部推荐,作为评价该工程项目的参考。
但国外设计一律不参加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
第七条援外建设项目的设计,不参加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
三、标准和条件第八条优秀工程设计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切合实际,安全适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好,而且应该达到经济发达国家同类工程目前已普通采用的技术水平。
优秀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标准:第九条申报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原则上是近两年内竣工投产的工程建设项目,个别因特殊原因漏报的项目,竣工投产期可延长为五年内(以评选当年向上推算)。
申报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除因手续不齐全没有进行评选而保留资格延至下届参加评选的项目外(由评委会裁决),其它项目无论获奖与否,不得重复申报。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申报细则一、申报范围1、民用建筑(含住宅)、一般工业建筑(不含工艺流程复杂、大、中型与成套工艺设计为主的工业建筑)。
2、中外设计单位在国内合作完成的项目,可参加评选。
但必须是国内设计单位参与方案设计、双方或中方完成的初步设计项目。
3、由我国设计单位承担的国外设计项目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1、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及节地、节水、节电、节能、环保的原则,实事求是,技术先进,符合工程设计标准及规范。
2、设计必须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建筑方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
3、设计内外空间尺度恰当,环境景观自然融合,造型新颖、美观,建筑艺术有所创新。
4、鼓励原创,不以工程的规模、性质论高低。
5、同一单位设计的工程建设总项目和子项目不能重复参加优秀建筑设计奖的评选。
三、申报材料1、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2、建筑工程设计评选项目推荐表。
3、工程简介,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设计特点,主要技术要求,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及节材、节能措施,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与建筑设计行业先进水平的对比等。
4、建设项目立项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5、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并须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环保、卫生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文件复印件。
6、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由中方负责申报,须提交外方同意申报确认件。
7、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鉴定书或者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及设计委托单位、使用单位的意见书。
8、图纸要求:图片材料均应有较好的清晰度,以便于输出利用及网上浏览,其分辨率应不小于300dpi。
图片为JPG格式。
实物照片不可用效果图替代。
照片宜为数码相机拍摄,如采用胶片、反转片拍摄,应转为数码格式,并应保证清晰度。
·填色图总平面图、主要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填色图总数一般不超过20张。
平、立、剖面图要注明两道尺寸线。
国优评选标准
国优评选标准
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以下简称“国优”)是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以下是国优评选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且具有较高的工程质量,能够满足安全、环保、经济、美观等要求。
2.技术创新: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成果,能够在技术上取得较大突破,并在工程实践中得到应用和推广。
3.工程效益: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能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4.管理水平: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能够保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5.社会影响: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能够为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
6.个人贡献:评选个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具有卓越的贡献和业绩,能够为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以上是国优评选标准的主要内容,评选过程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领域,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和评价指标。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申报细则和表格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申报细则和表格附件:各专业申报细则附件: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项目申报细则附件: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申报细则(含住宅与住宅小区)附件: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申报细则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申报细则附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申报细则附件:人防工程设计专业申报细则附件:建筑结构专业申报细则附件: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项目申报细则附件: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专业申报细则附件:建筑智能化专业项目申报细则附件:建筑电气工程专业申报细则附件:抗震防灾专业申报细则附件:绿色建筑工程设计申报细则附件:水系统工程项目申报细则附件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项目申报细则一、项目申报范围(一)工程勘察奖属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简称《办法》)中的“综合工程奖项”,按专业分为类:. 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为城乡规划和新建、改造和运营维护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的岩土工程技术服务成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咨询、岩土工程检测和监测等专业成果或上述专业成果的组合。
. 工程测量项目城乡规划测量、工程测量及其信息化成果,不包括基础测绘和不动产登记测绘项目。
. 水文地质项目城乡建设项目中的水文地质勘察、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论证或评价成果和地下水控制成果。
(二)岩土工程治理专项奖属于《办法》中的“岩土工程专项奖”,须包含同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岩土工程设计,纯施工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项目成果中所负责专业成果相对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专业〔专项〕资质),该资质应具有当时的法定时效。
三、申报项目专项证明文件要求以下所需专项证明文件应在《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中列示。
(一)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申报项目应有针对性地采用综合勘察方法,为岩土工程分析和工程设计提供基于室内外实验、测试数据的岩土参数,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和研发成果,成功解决复杂自然环境或建成环境下疑难工程问题。
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
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充分发挥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
第三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注重实践效果,鼓励创新。
第四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由国家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应当注重工程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环保性,依法、合规设计和建设。
第六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内容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评选程序第七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程序分为评选申报、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环节。
第八条评选申报:单个工程项目可由相关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自愿申报,也可由国家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本办法确定的工程类型和评选标准,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第九条初评:由组织评选工作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包括资料审核和项目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不合格的项目。
第十条复评:在初评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工作的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优秀工程项目的候选名单。
第十一条终评:组织评选工作的专家组对候选名单中的项目进行终审,最终确定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的奖项。
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十二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应当参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并结合勘察设计行业的特点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优秀工程项目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指标。
第十四条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总结、推广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先进经验,鼓励先进,扩大交流,促进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决定在行业内开展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活动(以下简称“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
为规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依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收取申报费用。
第三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设金奖、银奖、铜奖。
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奖、银钥匙奖、铜钥匙奖。
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四条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评选工作,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以下简称总承包分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
2、申报单位已依法独立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3、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申报单位代表业主管理的工程项目已完成交(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1年以上,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费用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标要求,并已取得业主的书面证明文件。
4、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环保、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
5、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必须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质量、安全事故。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
附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促进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规范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以及园林景观、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项目。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科学严谨、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第四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个奖项。
第五条综合工程奖项分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按获奖名次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第六条专项工程奖项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园林景观、建筑电气、抗震防灾、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按其专业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银钥匙、铜钥匙奖。
第七条获得民营企业分会“华彩奖”、传统建筑分会“华筑奖”和园林景观设计分会“计成奖”的一等奖项目可推荐参加“行业奖”相关项目的评审。
第八条获奖工程项目应落实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技术创新,达到同类工程项目的先进水平。
综合工程获奖项目的水平应达到:一等奖项目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居全国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争创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承担,或作为主体单位,或作为总体单位主持完成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其中勘察项目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设计项目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综合工程和单项工程。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均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申报项目必须是各申报单位评选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第五条期限要求1、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勘察项目,可以申报优秀勘察奖;2、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优秀设计奖;3、竣工投产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六条规模要求1、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勘察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长度为50公里(含)以上的铁路、公路线路测量,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测量,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工程测量;(2)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公路线路、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深水桥、大型立交桥、大型地下工程、大型厂房、16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及大型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工点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源工程勘察;(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规模虽小,但难度大有特色,效益显著的项目;(6)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勘察项目。
2、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综合工程1)新建铁路、公路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改建及增建二线铁路工程一个区段(含)以上;2)新建铁路的枢纽、编组站、区段客运站、工业站、货运站,或改建上述枢纽、车站,改建量在50%以上;3)新建大型工厂,改建大型工厂改建量在50%以上;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指导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根据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规定,结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实际及历年评优工作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按照市城乡建委的指导意见,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由某某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
每年进行一次,每年3~5月启动评选工作,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公路工程设计、通信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以及建筑结构等专项工程项目(逐步扩大评选范围)。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四条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某某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市级(省部级)奖项,包括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类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五条综合工程奖项分为:优秀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建设标准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第六条专项工程奖项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等专业。
第七条某某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次评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项目总数的60%o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和35%,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第三章评选原则第八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设计体现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符合国情。
第九条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建筑方针,以项目设计所体现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工程设计的基本准则。
第十条安全、节能、环保等重大要素是否在设计中充分体现。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项目的勘探手段是否先进合理,岩土工程评价是否体现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鼓励原创,重点考虑自主创新力度。
第十三条不以工程规模、性质论高低。
第十四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十五条获奖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充分满足建筑的功能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技术先进性达到市内同类设计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性;(三)设计创意构思新颖,文化性、艺术性强,体现综合效果水平;(四)内外空间尺度把握恰当,与环境景观结合自然融合;(五)设计执行标准、规范准确,没有违犯强制性规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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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08-9-11 9:07:11 浏览次数: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提倡自主创新,鼓励创作优秀作品,推动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规范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意见,原建设部部级城乡建设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变更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不含工交系统工艺工程),与现有的行业奖一起,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以及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等专项工程项目。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科学严谨、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第四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为综合工程和专项工程两个奖项。
第五条综合工程奖项分为: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含民营设计分会评选的“华彩奖”建筑项目、与中国医院协会合作评选的医疗建筑获奖项目)、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和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按获奖名次直接推荐参加“国优”评选。
第六条专项工程奖项分为: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按其专业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银钥匙、铜钥匙奖。
对有重大技术突破和特殊贡献的专项工程获奖项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直接推荐参加有关“国优”评选。
第七条获奖工程项目应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落实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
技术和技术创新,达到同类工程项目的先进水平。
综合工程获奖项目的水平应达到:一等奖项目在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在全国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居全国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专项工程获奖项目应有完整的企业应用标准体系,在工程项目中有比较成熟和成功运用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为解决重大建设项目技术难题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得到安全、有效的应用,且推广前景良好。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
第九条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审批手续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无质量安全事故、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第十条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评选的一、二等奖的工程项目。
第十一条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及对外方原创方案进行过调整,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得到外方确认并共同申报。
项目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对方同意文件,项目名称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第十二条在国外(境外)承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可按同等条件申报。
第十三条申报材料的技术文件应当齐全,并应附参评项目的合同、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工程的评价、竣工验收证明、当地主管部门验收的环保和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5人;申报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和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0人;申报专项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8人。
第十五条同一个项目只允许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暂缓评选的勘察设计申报项目,可参加下一届评选。
落选的申报项目,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申报。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评选程序
第十六条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由勘察设计单位自愿申报,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及有关全国性集团总公司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对申报项目需出具公函,按照推荐填写项目次序表,注明申报奖项等级。
第十七条对专项工程项目奖的申报,各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有关全国性集团总公司,应充分发挥本地区(部门、系统)的专业分会(委员会)的作用,协调一致做好评审工作。
第十八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成立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专家委员会,下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含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等专业评审组。
专家人选由各专业分会(委员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核准。
第十九条各专业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采取专家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项目初评推荐名单。
第二十条专业评审组将初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评选专家委员会终审,对产生的终审结果进行公示。
对有异议的项目需进行复议,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核查。
第二十一条评选专家委员会将评选终审结果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会议批准,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公布,并颁发获奖单位奖牌、证书以及获奖项目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个人荣誉证书。
第五章奖罚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有关全国性集团总公司,可根据本地区(部门、系统)的情况,对获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三条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评选结果公布后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奖励等级、撤销奖励、通报批评的处理。
评选专家必须坚持评选标准,公正、客观、严守评选规则和纪律。
对违反规定的,取消评选专家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工作不收取申报费用。
第二十五条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由
接受材料单位保留半年,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