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交易(3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适用房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然而,随着房价的上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交易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对经济适用房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二、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及性质1. 定义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家规定,在规定的地点、面积、价格范围内,由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 性质经济适用房具有以下性质:(1)政策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交易等环节均受到国家政策的严格调控。
(2)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主要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3)商品性:经济适用房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
三、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法律规定1. 交易主体经济适用房交易的主体包括:(1)出卖人:指拥有经济适用房产权的居民。
(2)买受人:指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
2. 交易条件(1)交易主体资格: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交易主体资格。
(2)房屋产权清晰:出卖人必须拥有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无任何权属纠纷。
(3)交易价格:经济适用房交易价格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住房的市场价格。
(4)交易手续:经济适用房交易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房屋产权过户、契税缴纳等。
3. 交易程序(1)申请批准:出卖人和买受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经济适用房交易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
(2)签订合同: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和买受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4)缴纳契税:买受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契税。
4. 交易限制(1)交易时间限制:经济适用房自购买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
(2)交易对象限制:经济适用房转让对象限于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
(3)交易价格限制:经济适用房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住房的市场价格。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文档2篇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文档2篇2020 affordable housing sales policy document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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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
“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简称经适房)是指为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建设的、价格相对较低的住房。
为了规范经适房销售管理,保障购房人的权益,我国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展开论述。
一、背景介绍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一线、热门城市的住房价格高涨,普通家庭难以承受。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成为缓解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其房屋建筑面积、租赁情况、购房资格等都有相关规定和限制,以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购房人的真实需求。
2.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方式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方式一般采取公开摇号、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保销售公开、公平、公正。
购房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缴纳一定购房保证金。
3.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为了满足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相对低廉。
根据城市的不同,价格一般按照一定的政策确定,并通过政府购房补贴等方式减轻购房人的经济压力。
4.经济适用住房的限售期限为了防止投机炒作和房价过快上涨,经济适用住房一般设定限售期限,购房人在该期限内不得将其出售、转让。
同时,也规定购房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将该住房出租给非本人所使用。
5.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与监督为了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办法中规定了相关的管理与监督措施。
各级政府、开发商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联动机制,确保销售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三、实施效果自《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逐渐趋于规范。
这不仅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种较为合适的住房选择,也有效缓解了城市住房供求矛盾,并稳定了房价。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1. 引言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给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的房屋。
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稳定社会和谐发展。
2. 政策背景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房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关注和重要议题。
为了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我国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出售政策。
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住房市场的扭曲程度,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3. 经济适用房出售对象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经济适用房的首要购房对象。
根据国家规定,低收入家庭是指未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
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适合居住的房屋,减轻经济负担。
3.2 公租房租户公租房租户也是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对象之一。
公租房租户在一定的租赁期限后,可以享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
这种政策可以帮助租户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
3.3 政府安置人员政府安置人员指的是因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或其他政府行为而被迫搬迁的居民。
政府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这些人员提供经济适用房,并购买的优先权。
4.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4.1 家庭收入条件购房人家庭的年收入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入标准。
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家庭的年收入不得超过当地的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4.2 家庭人口条件购房人家庭的人口数量也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一。
根据政策规定,购房人家庭的户籍人口数量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范围。
4.3 房屋使用条件购房人对经济适用房的使用也有一定的规定,通常购房人需要自住使用,不得进行出租、转卖等行为。
5. 经济适用房价格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较低,一般低于市场价。
具体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买经济适用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适用房是我国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推出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
经济适用房具有价格低廉、面积适中、户型合理等特点,受到广大低收入家庭的欢迎。
然而,由于经济适用房购买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规定较多,许多购房者对此存在诸多疑问。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二、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法律规定1. 适用对象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适用于具有本市(县)户籍、收入水平低于本市(县)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家庭。
2. 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县)户籍,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县)规定的标准。
(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
(3)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4)申请人无房产交易记录。
3.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社区(村)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县级住房保障部门。
(3)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购房资格。
(4)购房资格确认后,申请人按照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
4. 购房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由政府制定,原则上低于市场价。
购房人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购买。
5. 产权及使用年限经济适用房产权归购房人所有,使用年限为70年。
6. 交易限制(1)购房人在取得房产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经济适用房。
(2)购房人在取得房产证满5年后,如需转让经济适用房,转让价格不得高于政府规定价格。
(3)购房人在取得房产证满5年后,如需转让经济适用房,需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三、经济适用房购买注意事项1. 了解相关政策购房者应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相关政策,包括申请条件、程序、价格、产权、使用年限、交易限制等,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
2. 保留相关证明材料购房者需保留申请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
3. 注意购房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0407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但是由于当初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已购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仍受到一定限制。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年限的限制,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各地对此又分别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可见,已购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要看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经是否满5年,也就是说,按现行政策,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原则上只能由政府回购。
2008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可上市交易;2008年以后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想出售的,只能原价卖给政府。
经济适用房属于特殊的房屋,虽然现在有很多城市都推出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因为各个城市的情况不同,因此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需要申请人满足的条件、提交的材料、办理的手续等等方面都是不同的。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行为,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原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城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列入国家下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建成后以微利价格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普通住宅。
第四条是本城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所承办相关具体工作.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应具备的条件(一)一般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非农户口,且在城规划区内无宅基地的家庭;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3、家庭住房面积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最低控制面积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殊家庭可以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符合安置政策的无房或未达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最低控制面积标准的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2、在产业集聚区企业务工二年以上人员,符合政府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持用工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等,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3、政府批准的拆迁安置家庭和决定的其他对象.4、男满30周岁或女满28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且符合户籍、收入和住房标准要求的居民和家庭;第六条申购人除配偶外,下列人员可以列为家庭成员并分摊家庭收入: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第七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提供下列资料: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2、家庭住房情况证明;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簿;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八条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申购人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报名并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购买的规则如下:
1. 购房人必须符合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
2. 购房人必须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家庭财产状况证明、社保、纳税证明等。
3. 购房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购房资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经济适用房采取限价销售,购房人按照限价标准购买。
5. 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向政府支付相关的购房款项,包括产权费、公摊基金等。
6.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相应的首付款。
7.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后需要进行网签手续,并将相关的手续资料提交给政府房地产部门。
8. 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的行为。
以上就是青岛市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一些基本规则和要求,希望购房人能够认真遵守,合法合规地购买经济适用房。
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章制度
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章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国家通过限制购房资格、降低房价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适用于其经济实力的房屋。
为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公平性、透明度和规范性,房管局制定了相应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章制度,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一、申请条件1经济适用住房适用于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已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本市有效身份证;(2)在本市工作或生活满1年以上,提供本市社保缴纳证明、税务纳税证明及本市居住证明。
2.家庭总收入应符合当地规定的月人均收入标准。
3.家庭成员在本市内不得拥有任何其他住房。
二、保障方式1政府补贴方式,即政府提供补贴用于支付部分房款,住户需缴纳一定的自付金额。
4,限制购房资格方式,即通过设置不同的购房资格门槛,限制购房人群,降低房价。
5.限定住房面积方式,即限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和面积,确保其适用于住房困难家庭。
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应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6.申请人材料通过审核后,需进行摇号,摇号公开透明。
3才雷中的申请人需要进行面谈,提供真实信息及材料。
四、分配管理1分配顺序依据家庭月收入高低排序及面谈情况综合评定。
2,分配结果由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中心将分配结果张贴于现场,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受理人。
7.签订合同后缴纳房款,办理交付手续。
五、违规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购房资格。
2.在购房后违反规定,拥有和出售其他住房者,收回经济适用住房。
3.出租、转借经济适用住房,责令其限期退房,并追究其相应违规行为的责任。
综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台,保障了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的公平性、透明度和规范性,有效促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也将不断完善和改进。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郑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经适房上市过程中,最受市民关注的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与一般商品房的出让土地不同,以下就是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郑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中明确,市民交易经适房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
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
另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龋目前郑州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最高,为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所以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如果交易时,将该经适房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则要按跟房屋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买价格之差的七成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
比如,2006年,市民李先生通过摇号,购买了位于徐东的一处经适房,86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26万元,现在该区域的商品房均价接近1万元,房屋的差价为50万元,按七成上缴土地出让金,意味着要缴纳35万元,房主只能获得三成差价。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申请购买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3年以上、因征地拆迁造成失地的农民或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
(二)无房或现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
(三)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市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适时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细则一、交易政策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内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活动。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设的,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及上市交易的住房。
所有涉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规定。
二、土地收益补交标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原购房人需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
补交标准根据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与购房时政府限定价格之间的差额确定。
具体补交金额计算公式为:补交土地收益 = 房屋实际成交价格 - 购房时政府限定价格。
三、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买卖双方应依法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含房屋位置、面积、成交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素。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房屋转让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应持相关材料到杭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身份证明等。
五、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在完成房产转移登记后,买卖双方还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包括:房产转移登记证明、原土地使用证、双方身份证明等。
六、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应以市场评估价格作为交易参考。
市场评估价格由杭州市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
买卖双方可在评估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七、相关税费处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和杭州市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买卖双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
八、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杭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上市交易、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
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上市交易资格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杭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调整或补充,以最新发布为准。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
为了规范青岛市经济适用房交易,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以下交易规则:
一、市场调节价交易原则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时实行市场调节价交易原则,即由市场主体通
过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房屋交易价格。
具体操作方式由市场主体自行
商定。
二、竞买资格条件
(一)购房人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并提供真实
的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等。
(二)购房人需在摇号过程中中签,并按照公示的购房顺序依次
参加竞买。
三、竞价方式
经济适用房交易可以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人应按照现场竞价要求
进行操作,提交有效报价,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少于最低竞价幅度。
竞价结束后,按照竞价结果确定购房人。
四、交易过户
(一)竞价成功的购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交易款支付至经
办机构指定账户。
(二)经办机构收到购房款后,为购房人出具《房屋买卖合同》
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三)购房人应在签约前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一旦签约,不得
因房屋原因退房或要求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青岛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购房人在购买房
屋时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购房过程合法、公正、透明,维护自
身权益。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一、两种不同情况的经济适用房买卖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二、相关政策对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规定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
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2、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
3、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一、位置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
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二、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
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政策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房时间:购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
如果
购买的是二手房,则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购房时间为准。
2.产权限制: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
权。
在购房后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房屋产权。
5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3.转让规定: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
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4.购房人住房情况申报制度: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
当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
如果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情况,将取消其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5.其他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如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等,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法律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最新法律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家庄经济适⽤房买卖政策有哪些?⼀般来说经济适⽤房买卖政策有以下⼏点:1、未住满5年的房屋不许卖买,如果确实有需要的由政府部门回购或者低于购买价的价格出售;2、住满五年如果需要买卖过户的还需要缴纳⼟地出让⾦。
⼀、政策有哪些有以下的⼏点政策:1、在取得房屋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交易过户费⽤以外,出售⼈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地⾦,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住房。
此类⼆⼿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房的购买条件⽅可购买。
出售⽅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后,仍符合经济适⽤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房。
2、出售⼈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应对其经济适⽤住房⾯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地⾦,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3、和商品房⼀样,都会颁发《中华⼈民共和国房屋权》,如果是经济适⽤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栏写明是经济适⽤住房。
⼆、经济适⽤房买卖的相关规定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前市场价格进⾏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住房的,需凭完税凭证、证、住房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续即可。
例如:⼀套⾯积为95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的经济适⽤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进⾏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房的业主,只能以不⾼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房的,出售⼈需提供原住房、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住房。
央产经济适用买卖有什么要求
央产经济适⽤买卖有什么要求经济适⽤住屋上市买卖,务必符合有关政策规章并获得绝对产权。
住房保障部门应该对个⼈是不是已缴纳相应⼟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钱是否合乎正常买卖、政府是不是⾏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形出具书⾯见解。
央产经济适⽤买卖有什么要求?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如央产经济适⽤何买卖⼀种是早就住满5年的,另⼀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前市场价格进⾏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房的业主,只能以不⾼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央产经济适⽤房相关规定有哪些1、具有当地城镇户⼝;2、家庭收⼊符合市、县⼈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家庭收⼊标准;3、⽆房或现住房⾯积低于市、县⼈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经济适⽤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配收⼊、居住⽔平和家庭⼈⼝结构等因素确定,实⾏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次。
5、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套与核准⾯积相对应的经济适⽤住房。
购买⾯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积。
购买⾯积在核准⾯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经济适⽤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住房购房⼈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平等因素进⾏回购。
购买经济适⽤住房满5年,购房⼈上市转让经济适⽤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住房差价的⼀定⽐例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例由市、县⼈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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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8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
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
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19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19×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19×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
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
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
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
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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