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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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工作职责制度)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工作职责制度)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工作职责制度)尊敬的街道居民们:为了提高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街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我街道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工作职责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委员会组成消防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主任,街道居民代表、社区干部、消防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由主任召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街道消防安全工作事宜。

二、工作职责1. 制定和完善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及组织实施,确保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高效运行。

2. 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街道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火灾防护常识和逃生知识。

3. 联络和协调街道内各个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社区内消防设施运行正常,举办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4. 负责监督和检查街道各个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和管理情况,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

5.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等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6.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和社区干部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街道居民的安全。

三、工作机制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2. 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讲座,提高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3. 委员会下设专门工作组,负责督促和监督街道各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

4. 委员会设立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对街道消防安全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请街道居民密切关注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的相关通知和活动,如有任何消防安全问题,可以随时向委员会成员提出,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问题,确保街道消防安全。

感谢大家对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日期:尊敬的街道居民们:感谢您对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关注和支持!为了进一步提升街道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职责制度,以确保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40100/T 210一2015),结合医院实际,现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名单
委员会主任:XX(安全责任人)
委员会副主任:XX(安全管理人)、
委员会委员:XX(安全管理员)、XX
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置办公室,设在总务科,主要负责对三级模块化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划分大、中、小模块,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xxx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和领导协调,制定消防安全模块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xx年x月x日
1。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企业、各部门: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公司生产安全,杜绝火患,依照《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关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成立永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主任:董事长总经理副主任:常务副总成员:各部室部长、各单位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

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部长兼任,保卫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察工作。

二、目标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各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依照《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火灾事故零目标;2、制定和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成“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建设任务;4、组织月度及重大节日、活动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导各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制定切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演练;6、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7、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在查明火灾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8、对违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建议;9、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建议.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青政办字〔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2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主任:黄龙华副市长副主任:韩守信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钢市公安局副局长委员:曹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葛仁水市委党校副校长刘凯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建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李岷市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吴绪永市科技局副局长赵宝玲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市老龄办主任魏文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监狱管理局政委王伟市财政局副巡视员孙义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宗贤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潘思晓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李志鹏市规划局副局长孙炜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邢昌友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娄凯军市农委副主任黄勇市水利局副局长郭新堂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高愈琛市林业局副局长郭健市商务局副局长杜超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薄涛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汉红燕市环保局副局长邓焕礼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李国利市体育局副局长贺照兴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骆万飞市旅游局巡视员赵树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徐冰市工商局副局长丛春雷市质监局副局长臧毅杰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蓝海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崇进市人防办副主任岳军市粮食局副局长赵兵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李修记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乔军市档案局副局长任伟中市供销社副主任韩庆斌青岛烟草公司副总经理官明亮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工会主席王建路青岛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贾亚军青岛供电公司总工程师苏建防青岛通信管理局副局长王永存青岛银监局副局长马伯寅青岛保监局副局长李希志青岛海事局副局长李锡钢济南铁路局青岛站副站长王海涛青岛港公安局局长王祥群青岛国际机场集团副总经理黄迁亮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张伟书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刘钢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迁亮、张伟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锡政办发[2013]189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189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市消防联席会议调整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成员名单如下:主任:曹佳中副市长副主任:周浩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魏持红市安监局局长杜荣良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张建春市发改委副主任戴可为市经信委副主任符菊成市教育局副局长边静玉市校管中心副主任许麟秋市监察局副局长高建强市民政局副局长沈仲良市司法局副局长吴迎春市财政局副局长洪雅市人社局副局长邵崇浴市建设局副局长陆国平市公建中心副主任张国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陆晓鹤市农委副主任邓泉明市商务局副局长刘基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周镜吾市文管中心副主任杭兰生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文伟市医管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郑强市规划局总工程师朱秋荣市住保房管局副局长马东跃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孙美萍市园管中心副主任周炜市城管局副局长钱志伟市安监局副局长殷柏青市体管中心副调研员刘和平市旅游局调研员蒋仁宝市民防局副局长华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沈宁宁市国资委副主任崔庆辛市地震局调研员邵鹤鸣无锡工商局副局长周建辉无锡质监局副局长汤建华市总工会副主席潘志新无锡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凌兆元中国电信无锡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宏市广电集团副总裁、副台长曹佩璐无锡银监分局纪委书记陈黎上海铁路局无锡站副站长白春旺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刘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12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镇政办发[2011]190号•【施行日期】201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9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其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夏新平副市长副主任:赵志新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为人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许军炯市发改委副主任周毅市经信委副主任姚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朱国芳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平清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苏镇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徐洪兴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殷金顺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马进市人社局副局长强南山市住建局副局长朱富坤市规划局副局长孙建敏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王敏敏市农委副主任董有成市文广新局副局长樊德高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谭浩俊市国资委副主任黄春年镇江工商局副局长王伟群镇江质监局副局长李瑞林市安监局副局长赵春寅市旅游局副局长赵伯廷市地震局副局长薛国荣市法制办副主任蒋新民市总工会副主席马勇良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赵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勇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2.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附件1: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自身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开展消防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1•【字号】川办函[2011]192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川办函[2011]19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全省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省消防工作;研究拟订消防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全省消防工作先进经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主任:张作哈副省长副主任:张晋川省政府副秘书长岳德松公安厅副厅长王秋彧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成员:雷开平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施晓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唐小我教育厅副厅长董维全民政厅副厅长帅克财政厅副厅长于桂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黄英权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强言水利厅副厅长刘照高农业厅副巡视员龙先华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杨春轩商务厅机关党委书记卢锋文化厅副巡视员颜丙约卫生厅副厅长张大中工商局副局长张利民省质监局巡视员蒋东生省广电局副局长温建省体育局副局长苏国超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苗玉砚省旅游局副巡视员李兆全省宗教局副巡视员胡玉完省人防办副主任任春阳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胡勤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荆世明成都铁路局副局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王秋彧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我省消防安全有关工作。

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主任批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省消防联席会议调整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成员名单如下:主任:XXX 副省长副主任:XXX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成员:李明耀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琦省公安厅副厅长马德文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徐莹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朱卫国省教育厅副厅长许畅怡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章大李省民政厅副厅长姜金兵省司法厅副厅长徐宁省财政厅副厅长刘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顾小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永安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蔡恒省农委副主任潘宪生省商务厅副厅长秦基春省文化厅副厅长陈亦江省卫生厅副厅长蔡荣国省国资委副主任杨卫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前省质监局副局长郭燕荷省广电局副局长陆贯一省安监局副局长汤永林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卫省法制办副主任刘建达省地震局副局长王爱平省总工会副主席葛翎江苏保监局副局长张峰民航江苏安监局副局长倪嘉成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副主任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承担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马德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8日——结束——。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十政办发[2011]116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十政办发〔2011〕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湖北省消防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十堰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委员:师永学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主任委员:周建国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副主任张祖勇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勇军市公安局副局长委员:张应元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黄宇和市发改委副主任姚守义市教育局副局长蒋运泉市民政局副书记陈洪海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勋军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柯昌国市住建委副主任卫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善兴市农业局副局长方群市林业局副局长杨建宏市商务局工会主席包海卫市文体(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曹勇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袁劲松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武志市安监局副局长明安书市广电局副局长秦磊市地震局总工程师王永辉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袁宗辉市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士斌市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田庶礼市工商局副局长欧阳华市质监局副局长柴青林市药监局副局长汪明市气象局副局长王宗十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张应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扬府设[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扬府设〔201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市政府决定成立扬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成员名单如下:主任:谢正义市长副主任:王少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勾凤诚市政府副秘书长蒋珊市发改委副主任钱中声市经信委副主任穆光曙市教育局副局长翁国彦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锋市监察局副局长毕顺元市民政局纪检书记罗庆寿市财政局副局长颜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裴东伟市规划局副局长耿良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志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徐渊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秀美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刘俊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胡金海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周烈市体育局副局长杨成市安监局副局长毛卫东市旅游局副局长段成宝市民防局副局长陈贵江市国资委副主任朱彤扬州工商局副局长朱桥扬州质监局副局长杨光扬州银监分局纪委书记厉海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孝慈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凤如市地震局副局长凌卫东扬子江集团副总经理王宁生交通产业投资集团副总经理金尊海中石化扬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董玉峰中石油扬州分公司安全总监王献忠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设立办公室,王献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孙德斌、防火处处长胡庚松任副主任。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某某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某某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某某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某某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经办事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某某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一、组织架构主任:某某副主任:某某成员:某个社区(村)负责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

二、工作职责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在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四)指导本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统一领导和管理辖区微型消防站。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七)建立健全相关消防工作档案,确保有关文件、档案、会议和检查记录等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

(八)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1.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消委会领导和办公室成员,分析当前工作情况,安排工作任务。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消安委全体成员,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分析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3.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年消防工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工作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办事处消安委汇总后报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并领受工作任务。

(三)检查移交制度1.每月21日至23日,组织开展一次由成员单位参与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对本辖区相关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以及专项治理部署开展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对社区消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上报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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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工作的职责。

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架构1. 架构说明1.1 总指挥:廖仕堂1.2 副总指挥:刘刚1.3 现场指挥:刘刚1.4 灭火组组长:张永江1.5 救护组组长:高明1.6 疏散组组长:邵永华1.7 拆卸组组长:杨相保1.8 警戒组组长:张波1. 9 机动组组长:王碧强1.8 义务消防员:由公司保安员及各部门员工组成1.9 组长以上人员手机全天24小时为开机状态二、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总指挥职责1.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及各项法规、法令,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当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有记录。

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指导、检查、督促公司全体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负责收集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并组织学习、贯彻与落实。

4.负责火灾自救紧急事件中的全面指挥与调动工作,并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负责协调火灾后的全面善后处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副总指挥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及各项消防法规,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协助总指挥制定完成各项消防制度。

2.组织制定公司各岗位消防安全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实施。

3.负责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和培训工作,并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公司的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工作。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公司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方案。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酒政办发[2013]243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酒政办发[2013]243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酒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酒政办发〔2013〕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形成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甘肃省消防条例》,市政府决定在原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酒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组成人员如下:主任:李永军副市长副主任:李晓卫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陈国喜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段智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唐珉年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县级督学吴业民市科技局副局长丁海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董冬明市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李辉市公安局副局长段平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刘生辉市民政局副局长周燕冰市财政局副局长马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丁天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利英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武瑜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辛前德市农牧局副书记陶建民市林业局副局长景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樊莹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谢忠斌市卫生局副局长任建兰市国资局局长李君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建红市粮食局副局长陈大校市旅游局副局长吕曦邦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向军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景晓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敬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贺卫民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贺卫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6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6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及抢险救援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四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现成立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新成立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全县火灾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县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督导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建立消防抢险救援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行动指挥体系等。

民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担任,成员由县经济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等30个单位代表组成。

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联席会制度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成员名单。

民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成员名单
一、主任
二、副主任
三、委员
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关岗位人员自然替补,并由其办公室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141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141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安府办发〔2010〕141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省在安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并明确相关职责如下:一、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任:王廷恺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李猛市政府副秘书长田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卫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张干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陆中林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徐忠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王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成员:沈家欢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陈新芽市教育局局长童景岩市科技局局长李林市司法局局长张骊龙市财政局局长邹正明市文化体育局局长张波市卫生局局长罗晓红市广电局局长朱贵清市旅游局局长、黄果树管委会主任汪德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刘立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芝伦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毛友泽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张纯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全胜文市农委副主任简炜市水利局副局长王家红市商务局副局长周歧柱市林业局副局长潘玲俐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解志明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曾晓红市总工会副主席石帅军安顺供电局局长邓志刚市工商局副局长衮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申茂辉市气象局副局长张国庆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杨鹏电信安顺分公司副总经理邓斌移动安顺分公司总经理罗学祥中石化安顺分公司副经理孙海林中石油安顺分公司副经理唐修品安顺日报社社长李应发安顺电视台台长张克平安顺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沈家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胡建华、防火处处长潘寿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浙政办发[2010]160号•【施行日期】201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现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金德水(副省长)副主任:俞仲达(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孟刚(省政府副秘书长)巫波伦(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成员:姚志文(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鲍洪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彦年(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家曦(省经信委副主任)韩平(省教育厅副厅长)曹新安(省科技厅副厅长)陈振华(省民宗委副主任)谢双成(省监察厅副厅长)俞志壮(省民政厅副厅长)林丹军(省司法厅副厅长)罗石林(省财政厅副厅长)朱绍平(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樊剑平(省建设厅副厅长)郑黎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田宇原(省文化厅副厅长)马伟杭(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笑苹(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援利(省质监局副局长)马乐其(省广电局副局长)王汐(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徐洪军(省安监局副局长)肖歌(省旅游局副巡视员)李锦平(省总工会副主席)蔡永波(团省委副书记)陈美云(省妇联副主席)邓季达(浙江保监局副局长)陈安伟(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诸鼎(杭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程永利(省消防总队政委)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程永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后,原浙江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取消。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9•【字号】贵政办[2012]246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贵政办〔2012〕2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祝特林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主任:党福尤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海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旗市消防支队政委成员:傅汝泳市发改委副主任黄凯峰市工信委副主任黄伟然市教育局副局长李世辉市科技局副局长秦春怡市监察局副局长冯向毅市民政局纪检组长黄雄忠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黎裕生市人社局副局长周伟业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覃武军市住建委副主任吴桂农市人防办副主任卢剑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郭起炎市水利局副局长姜汉保市农业局副局长梁锦庆市商务局副局长刘忠诚市文化局纪检组长庞宝才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启明市体育局纪检组长李桂梅市卫生局纪检组长覃常市环保局副局长陆雨市广电局纪检组长覃奋市林业局副局长王桂华市旅游局副局长谭佐政市安监局纪检组长周建华市房产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伟东市地震局局长陈健市气象局副局长许伟鹏贵港供电局副局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陈旗同志兼任。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达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达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达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13•【字号】达市府函〔2011〕199号•【施行日期】201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达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达市府函〔2011〕1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全市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徐承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陈良云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华春市公安局副局长董绍棠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成员:任明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黄学龙市经信委副主任彭刚市教育局副局长文毅市民政局副局长黄茂华市财政局副局长何怀良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何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成荣市水务局副局长陈尚志市农业局副局长刘德顺市林业局纪检组长曹益市商务局副局长税建国市文广影视局党委副书记寇泽胜市卫生局副局长刘建平市工商局副局长刘保君达州质监局机关党委书记张强市体育局副局长岳万刚市安监局副局长韦德安市旅游局副局长苏万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光友市人防办副主任罗安纯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杨昕华达州河市机场副总经理邓美生达州火车站副站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拟定消防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建立消防工作联合执法和协作配合机制;研究重大或情况复杂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全市消防工作先进经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董绍棠兼任。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遵义市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遵义市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遵义市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2•【字号】遵府办发[2010]118号•【施行日期】201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遵府办发〔2010〕118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部门职能作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主任:张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王华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兴忠市安监局副局长马松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先照洪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戴尚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征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吴金全市民政局副局长李进市卫生局副局长孙逐市教育局副局长冯新市城管局副局长曾毅市供电局副局长石重友市工商局副局长唐建勇市质监局副局长邹发祥市纪委常委邹毅市广电局总工程师王德进市旅游局调研员汤清明市文体局副调研员贺诚市供排水公司代总经理段贵华市石油公司副经理郑洪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杨杰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杨毅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张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二、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综合、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和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及社会化消防宣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指导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督促行业、系统和各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整改火灾隐患;组织监督、检查、评比、通报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落实奖惩制度,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三、办事机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遵义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张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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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工作的职责。

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架构
1. 架构说明
1.1 总指挥:廖仕堂
1.2 副总指挥:刘刚
1.3 现场指挥:刘刚
1.4 灭火组组长:张永江
1.5 救护组组长:高明
1.6 疏散组组长:邵永华
1.7 拆卸组组长:杨相保
1.8 警戒组组长:张波
1. 9 机动组组长:王碧强
1.8 义务消防员:由公司保安员及各部门员工组成
1.9 组长以上人员手机全天24小时为开机状态
二、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总指挥职责
1.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及各项法规、法令,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当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有记录。

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指导、检查、督促公司全体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负责收集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并组织学习、贯彻与落实。

4.负责火灾自救紧急事件中的全面指挥与调动工作,并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负责协调火灾后的全面善后处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安全委员会副总指挥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及各项消防法规,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协助总指挥制定完成各项消防制度。

2.组织制定公司各岗位消防安全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实施。

3.负责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和培训工作,并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公司的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工作。

4.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公司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的整改方案。

5.对本公司发生的火险、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予以扑救,并负责查明火因和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和消防预案的演练,有重大活动时,负责安排布置和实际指挥消防安全工作。

7.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担任总指挥之职,待总指挥到现场后,副总指挥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总指挥,并由总指挥进行全面指挥及处理。

四、现场指挥员职责
1.认真执行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及各项消防法规,在总指挥与副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制定完成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2.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安全制度,认真布置、贯彻落实,并定期组织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3.定期检查公司的消防器材及拆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与整改。

4.负责公司重点部位的消防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5.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的火险、火灾事故进行现场指挥作战,并将现场扑救情况及时上报总指挥,同时协助上级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6.发生火情时,负责指挥各组人员进行协调与作战,观察火灾阶段可控性,下达撤退指示,并及时上报总指挥请求119进行支援。

7.火灾扑灭后协助警方进行事故调查工作,警方调查完毕后准许灾后清理工作时,及时上报总指挥,收到总指挥下达清理工作命令后,负责协调现场清理工作。

五、灭火组职责
1.发生火灾时灭火组组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保安值班室,听从指挥部的灭火战斗布署。

2.灭火组人员在灭火组长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的完成灭火战斗任务。

3.掌握本公司内的建筑及内部结构和消火栓位置,熟练使用公司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工具。

4.明确自己和灭火组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灭火指挥员的命令。

5.在灭火战斗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灭火战斗情况。

6.使用灭火器和水枪灭火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灭火器和水枪的作用,禁止盲目射水,尽量避免财物损失。

7.在灭火战斗中要正确使用和爱护消防器材、工具,注意自身安全。

六、救护组职责
1.发生火灾时救护组组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保安值班室待命,等待指挥部的工作安排。

2.救护组人员要熟悉本公司的建筑内部结构,逃生路线及基本的救护方法。

3.在接到救护任务后,救护组人员应及时赶到火灾现场,把受伤人员疏散到着火区域外安全位置。

4.遇到重伤人员应及时向指挥部请示,并由救护组人员将重伤人员送往公司就近医院进行救护。

5.如无救护任务或救护任务结束后,应服从指挥部的其它工作安排和调动。

七、疏散组职责
1.发生火灾时疏散组组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保安值班室待命,做好疏散准备。

2.疏散组熟悉掌握公司建筑的逃生路线,并负责把着火楼的各安全门打开,用物体将单元门挡住,以防自动关闭。

3.疏散组进行人员疏散时,应安抚逃生人员不要惊慌,有序的逃离着火建筑,避免现场混乱造成人员伤亡,逃生时禁止使用电梯。

4.疏散组进行人员疏散时,如果现场发生混乱,应及时由疏散组长用对讲机报告指挥部,说明现场情况,并由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综合治理。

5.疏散组完成疏散任务后,应向指挥部请示工作,同时撤离到保安值班室备勤,疏散组在备勤时,坚决执行指挥部的调动及其它工作安排。

八、拆卸组职责
1.发生火灾时拆卸组组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保安值班室待命,等待指挥部的工作安排。

2.拆卸组人员要熟悉本公司的建筑内部结构,掌握各楼配电情况与送断电操作。

3.楼层发生火灾时拆卸组应及时将起火楼的电源切断,同时将电梯迫降到首层。

4.拆卸组在火灾过程中应保障消防拆卸的不间断运行,同时保障消防水的供给。

5.火灾结束后应服从指挥部的其它工作安排和调动。

九、警戒组职责
1.发生火灾时警戒组组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保安值班室待命,等待指挥部的工作安排。

2.发生火灾时警戒组负责着火楼四周的警戒任务,迅速安排岗位封锁着火楼及临近楼座,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起火区域。

3.控制安全区域围观人员的现场警戒,同时安排路口岗、巡逻岗维护公司整体警戒,并负责着火楼外围的照片拍摄工作。

4.安排专人接引消防车、救护车进入火场救助。

5.火灾结束后得到指挥部的恢复岗位命令时,将警戒人员撤离,恢复正常警戒和岗位,回到保安值班室待命,听从指挥部的其它工作安排和调动。

十、机动组职责。

1. 了解各种消防设施的位置和器材的维护检查及使用方法。

2.受指挥部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十一、义务消防员职责
1.公司所有员工均属于义务消防员,一旦公司内发现火情,每个人都有义务、有责任立即投入火灾现场。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作好本部门工作区域及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灭火工作。

3.积极参加各种训练和内部举行的消防演习活动,维护和保养好本部门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认真贯彻执行公司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了解公司内消防设施的基本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的摆放地点及使用方法,手报报警器的报警方法,消防通道位置及疏散方法,破门救人方法,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警戒维护部,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立即报修。

6.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确保个人安全。

7.主动配合公司安全部门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接受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检查和指导。

十二、组织架构图
XXXXXX有限公司行政部
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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