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知识归纳(第一章)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1章)
《总会计师条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职能二:会计市场管理
准入管理
运行管理
退出管理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 从业资格证书 我国法律规定,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我 国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 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由财政部统一印刷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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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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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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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学习思路: ※ 什么是会计法律制度?(概念理解) ※ 它由哪三个层次构成?(3个层次)
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3、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案 例
1 伪造: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2
变造: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1、定义
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
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2、种类:
(1)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 (2)按填制方法手续和内容不同 (3)按格式不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第一章12节.doc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第一章1-2节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关于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多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会计法律——××法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单选)(1)制定:《会计法》于1985年通过,是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律。
(2)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了解《注册会计师法》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会计行政法规(★单选)——××条例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选,多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的以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形式予以公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6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补充)(27号令)《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4号令)《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25号令)《注会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40号令)《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条例,一准则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章财政部,首长签令五办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七制试,两规范、两办法、两准测地方会计性法规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会计核算与监督1、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2、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3、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5、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6、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总结汇总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主要包括:(1)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2)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3)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4)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会计法》要求且与其具体情况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备案后实施。
2、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监管和退出管理三个方面。
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
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执行业务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职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职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以及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等。
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4、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会计职业道德与财经法规第一章重点
1.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4.地方性行政会计法规注意:《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其制定部门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
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都是非常具体的,以各行业具体会计制度组成。
地方性会计法规,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与《会计法》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TIP: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无权制定法规。
1.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管理权限的制度。
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会计工作由谁管理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3.会计人员的管理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我国会计工作管理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共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如《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2.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3.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 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 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 单位负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 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 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 离岗)( 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 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 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2、会计行政法规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5、会计部门规章包括——《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等。
6、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7、地方性会计法规—针对本地区不能与宪法、会计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如《吉林省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8、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1)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2)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3)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4)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9、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
10、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重要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11、有权对各单位的会计资料的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4、《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职资格——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5、从事会计工作的下列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2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谁制定,作用、代表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财政部:管什么)、自律管理(三个会)、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第四节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广义的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控制)、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1、机构设置(3层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2、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岗位与非会计岗位区别、岗位设置要求);3、会计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交接的程序(交接前、交接时、监交人、交接后)、交接人员的责任);4、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范围有限;实行考试取得(考试资格取消、会计证吊销、终身不得取得的情况);会计证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继续教育:次年开始,不少于24学分、变更、调转、换证、撤销、注销);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任职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第六节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会计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违法行为给予的法律责任(行政及刑事责任)(课件总结性表格)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现金结算1、现金结算的概念2、现金结算的特点(直接便利、不安全、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3、结算的渠道(直接支付现金、委托支付(存银行取现或邮寄)4、现金结算范围(8点:工资、劳务报酬、奖金、劳保、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结算零星支出1000元以下、其他)5、现金使用限额:一般地区3-5天;边远地区5-15天,两种特殊情况。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精炼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制度1.会计法律(全国人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2000年7月1号施行,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注册会计师法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个条例一个准则(92年的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部门规章,财政部长令发布,三个办法加基本准则(06年);规范性文件,要求没有部门规章高,制度加具体准则加规范规定。
二.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行政、自律、单位1.行政管理:财政部(县级以上),制度准则的制定、市场管理、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最基本)。
2.自律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协会和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会计人员管理:财政部,从业资格,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奖励表彰,其他由单位负责人管理。
任职资格。
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制定。
三.会计核算的要求1.依据要真实,会计资料要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无中生有)、变造(篡改事实)、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伪造、变造)},其他要求{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外币可为记账本位币,但报表用人民币),会计记录文字(必须用中文,可同时使用一种外文),会计处理方法(不可随意变更,两种情况可变更)}2.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取得要签章)从单位取得必须有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必须有个人的签字或盖章,自制必须有经办人或指定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发给他人的必须有本单位公章。
(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接受,不准确不完整退回更正补充,金额错误应重开。
(保管)错账和结账可不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过多可单独保存;遗失,一方开证明本单位批准可代作原始凭证,无法取得证明本单位领导批准即可。
记账凭证:(填制)可根据一张、同类若干张或汇总表填制;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开具分割单。
3.会计账簿:(类型)总账,订本账;日记账,订本式;明细账,活页账;备查账簿。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5部分:会计概述、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法律责任)第一节会计法概述一、会计与会计法1、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会计关系:企业内部的关系:会计机构、人员在办事中的关系外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分为:广义—国家权利机构、行政机关制定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二、我国会计法的渊源:从高到低的4个层次1、会计法—最高权力机构制定的,最基本规范,法律地位、效力最高2000年7月实施2、会计行政法规—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效力仅次于会计法,以会计法为依据(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效力低于会计行政法规4、地方性会计法规—低于宪法、会计法、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不抵触,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管理制度和方法(含:管理组织形式、权限划分、机构设置)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会计工作2、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1)、会计制度:指政府部门对处理会计事务所作出的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
含:会计工作、核算、监督、人员、档案等规范性文件。
(2)、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特殊行业进行补充,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按会计法,结合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3、会计人员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从业、职称、奖惩、继续教育等等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由单位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二节会计核算一、依法建账:1、会计帐簿的设置:(1)、总帐:总括核算资料(2)、明细帐:提供具体情况,是会计资料形成的基础环节(3)、日记帐:序时明细帐,分:现金、银行日记帐是各单位的重要账簿(4)、其他辅助帐簿:备查帐簿(租借设备、物资、应收、应付、担保、抵押等)2、会计帐簿登记的基本要求:(1)、依据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账:是基本的会计记账规则,是保证记录质量的重要环节(2)、登账必须按记账规则进行:按规定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笔记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
按计税标准分: 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
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消费税中啤酒)
复合税(消费税中卷烟,粮食,白酒等)
33、税法: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的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力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34、 税法的分类: 按功能(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15、委托收款: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16、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职工的工资或津贴、个人劳务报酬、颁布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付、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款、差旅费、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其他支出
17、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18、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9、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0、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0、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出款或退款。
11、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姓名、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和出票地)。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必须依法进行。
3、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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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律制度:
(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011年注意单选)
【注意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备注:高级会计师——职称
总会计师——行政级别——副厂长
注册会计师——职业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8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真实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实质重于形式;
(3)相关性——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
(4)可比性——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及时性;
(6)可理解性=明晰性; (7)谨慎性=稳健性; (8)重要性。
二、 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
○
1款项: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 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备用金等。
○
2有价证券: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劵, 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其他债券等。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会计年度的规定: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财产清查: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五、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四节会计监督
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三类。
一、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二、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二、代理记账(2011注意多选题)
三、会计从业资格——法定资质、“门槛”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资格不一定有职务
(一)会计专业职务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相关违纪行为的,吊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证书。
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注意】会计从业资格证是由财政部颁发的。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配备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重点)——总原则,谁的责任谁承担
第六节法律责任
一、十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形式有:1.行政责任
2.刑事责任
第5点举例,如:报给税务部门的是一套经营业绩差的财务会计报告,目的是为了少交税;报给主管部门和银行的是一套粉饰过的业绩好的财务会计报告,目的是为了获得表彰、奖励或贷款等等。
二、其他违反会计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职务:职位规定应担任的工作,如:总经理是职务,其相应的职务是决策管理工作、高级管理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而职能就是高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