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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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016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税复决字( )第号
申请人类别:□01公民个人□02法人或其它组织
申请人(公民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住所工作单位职务
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职务: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工作单位职务
第三人类型:□01公民个人□02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三人(公民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住所工作单位职务
第三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职务: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
龄
住址工作单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年月日作出的 (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已予受理。
复议请求:
。
主要事实理由:
。
被申请人答辩内容:。
经
查:
。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十五条和
的规定,本机关现作出以下决定:
1、决定意见类型:(□01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02责令履行法定职责□03重
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04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2、决定意见内
容:
申请人对本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签章)
年月日
表单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主席令〔1999〕第16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1号)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等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复议机关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申请人类别:根据申请人的性质分别选择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个人;
(2)第三人类型:根据第三人的性质分别选择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个人;
(3)决定意见类型:根据审查意见分别选择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4)决定意见内容:填写复议决定书的具体意见;
(5)告知事项:应注明有复议管辖权的税务机关名称。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送赔偿请求人,一份装入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