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用社前世今生
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现状1.城商行发展历史城市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创立的城市信用社。
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城市信用社,是以集体经济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建立的。
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我国的城市信用社发展到3000多家,但是城市信用社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在非公有制的控制之下发展得更好,相反,当时的城市信用社隐含了很大的风险。
于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决定改组城市信用社,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城市商业银行。
1.1第一次变革—城市信用社组建为城市合作银行1995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并选择京、津、沪、深和石家庄五城市作为试点。
1996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在35个大中城市和60个地级城市中全面展开。
1997年12月,根据95个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进程,国务院又批准在东莞等58个地级城市继续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
1.2第二次变革—由城市合作银行到城市商业银行1998年3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城市商业银行。
此后,城市信用社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直到2012年4月,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成为最后一家被改制成功的城市信用社。
城商行通过深化改革,推进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整体业务指标也保持了中高速发展势头,同时部分业绩指标高于全国银行业平均水平,相关业务板块呈现出独有的行业亮点。
截至2015年末,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发展到133家。
资产总额从不足5000亿元壮大到22.68万亿元,年度利润从10亿元攀升到1993.6亿元,不良贷款率从34%下降到1.4%,资本充足率从负数增加到12.59%。
2.城商行发展现状2.1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总体财务分析财务状况是指一定时期的企业经营活动体现在财务上的资金筹集与资金运用状况,它是企业一定期间内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综合反映。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与改制现状
5 广州农商行 3544.39 15 吉林九台农商行 597.72
6 东莞农商行 1806 16 张家港农商行 533.2
7 天津农商行 1768.11 17 合肥科技农商行 358.58
8 顺德农商行 1415.03 18 鄂尔多斯农商行 254.01
9 江南农商行 1372.03 19 芜湖杨子农商行 179.99
曲折反复阶段(1958 年——1978 年)。这段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的不断变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权不断发生易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和人民银行先后成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产权关系经过这几次调整后,造成农村信用社由民办民管最终走向官办官管,不但脱离了社员群众,而且也丧失了业务经营自主权,此时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基本不具有合作制的性质了,我国的信用合作事业发展至此受阻。
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至今)。农村信用社发展到这个阶段,产权制度,经营机制,股权设置,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文件提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新一轮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改革就此开始。本次方案确定了以下几点改革内容:第一,以法人为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第二,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信用社的管理权转移给了省级人民政府,银监局执行对其监控职责。这次改革解决农村信用社由来已久的资本缺乏及不良资产问题。
信用社历史沿革
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历史共分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解放初期到五八年,这段时间是信用社普遍建立和大发展时期。
当时,根据中央政府要推行合作化运动的指示,在全国广大农村推行“三大合作”即: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
虽然那时的信用社是由小农经济发展起来的,规模比较小,管理水平低,我国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由此起步。
第二阶段是五八年到七八年,这段时间是信用社经历挫折和摧残时期。
当时,整个国民经济在“左”的路线和错误政策的侵害下,都受到损害,而中国的信用合作事业首当其冲,损失最大。
这二十年,农村信用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以及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
信用社的干部队伍、资金和业务受到严重的损害和损失。
信用合作事业从总体看,这段时间在萎缩,很多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
有的地方也可以,但全国总体上是受到挫折。
第三阶段,从七八年到八三年,这段时间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开始恢复时期。
文化大革命以后,鉴于当时把农村信用社下放给地方管理造成混乱和损失的教训,国家决定,把农村信用社交给国家银行管理,首先交给人民银行管理,后来交给农业银行管理,使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的基地单位。
当时,虽然在国家银行领导下,信用社的业务得到一些恢复,但是,由于国家银行管得过多,管得过死,使信用社丧失了自主权,而成为银行的附属,走上官办的道路。
信用社的发展受到约束,自主权受到伤害。
第四阶段,从八三年九六年,农村信用社进入初步改革和发展阶段。
一九八三年国务院105号文件明确规定,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合作金融组织。
这以后,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有了一定初步改革,信用社当时也都搞了一些民主管理形式,业务也得到了一些发展,内部管理也都有一定的加强。
但是,信用社在农业银行领导下的改革不彻底,合作制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民主管理很多地方流于形式。
第五阶段,从九六年到现在,根据国发1996第三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
信用社发展历程
信用社发展历程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德国,当时该国的合作社运动逐渐兴起。
在这个背景下,信用社作为一种合作社形式开始出现并逐渐发展壮大。
信用社最早的形式是农民信用社,旨在为农民提供低利贷款,解决农民的资金周转问题。
这些信用社由当地农民自愿组织,合作成为股东,共同出资,为成员提供贷款服务。
农民信用社的出现,使得农民能够获得相对便宜的贷款,并且得到了其他农民的支持和帮助。
随着时间的推移,信用社的业务逐渐扩展到城市和其他行业。
工人信用社开始在城市中兴起,为工人阶级提供贷款和储蓄服务。
他们的目标是帮助工人解决生活中的经济困难,并促进工人阶级的社会经济地位提升。
此后,信用社的发展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了学校信用社、学生信用社等各类群体信用社。
20世纪初,信用社开始互相组成联合体,形成了信用合作社联合会。
这些联合会的目标是促进信用社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信用社面临的问题,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服务。
随着信用社联合体的成立,信用社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得到扩大,信用社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
进入21世纪,在数字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大力推动下,信用社开始进行了体制改革和业务创新。
信用社的经营模式逐渐从传统的实体业务向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转变,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信用社也开始推出更多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如个人贷款、企业贷款、理财产品等,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信用社在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发展。
它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人们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充满了探索和创新,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促进了金融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城市信用社,其投资主体是当地财政、企事业单位,并吸收了当地部分自然人入股。
城市信用社成立的初衷是为当地集团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信用社业务的发展,城市信用社的服务范围和对象逐步超出了合作制金融的范畴。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金融体系,1995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
1995年,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成为国内第一家组建的城市合作银行。
1996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城市扩大到60个地级市。
1997年12月,国务院又批准在东莞等58个地级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
1998年3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名发出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1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多家城市商业银行进行了增资扩股,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
在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过程中,监管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参股城市商业银行。
2003年以来,城市商业银行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随着《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逐步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
2005年12月16日,中国银监会批准上海银行设立宁波分行,之后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对外扩张明显加快,如北京银行在上海、天津、西安、长沙、南京、济南、杭州和深圳等地开设了分支机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苏银行已在江苏省外经批准设立了上海分行、深圳分行、北京分行和杭州分行。
浅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地区发展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历程1. 城市信用社阶段这个阶段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到1995年。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出现了第一批城市信用社。
他们的定位是:立足于当地,服务于当地,并且为中小企业提供金额支持。
这一阶段在1994年—1995年达到高潮,全国城市信用社迅速增加,达到5000多家。
随着城市信用社的快速发展,一些潜在危机逐渐显现,如较高的不良贷款率、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无法适应激烈的竞争等等。
2. 城市商业银行阶段这个阶段起始于1995年—2004年。
1995年7月全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成立,此后,各地城市信用社纷纷转变经营模式,转向于建立城市商业银行。
目前,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有100多家,营业网点近6000个。
但由于在此阶段,城市商业银行仍然只能在所在地范围内开办分支机构,因而各项业务活动进展缓慢。
3. 跨地区发展的城市商业银行阶段这个阶段起始于2004年至今。
2004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明确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是重组改造和联合,并允许达到监管要求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地区发展。
2005年12月,安徽徽商银行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由省内地方金融机构重组而成的省级商业银行。
2006年4月,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跨地区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
随后,越来越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加入到跨地区发展的行列中。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地区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地区发展的必要性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地区发展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1)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原有的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使资金的跨地区流动和结算超出了其自身的能力,因而造成其客户流失。
例如,一些企业在规模较小时,与当地城市商业银行关系很好,但当这些企业实现跨地区经营后,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不能跨地区经营,无法再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它们只能放弃城市商业银行而选择其它银行,这样就导致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受到限制。
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大事记
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大事记(1990年----2007年)1990年12月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同意设立安阳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批复》(银复[1990]468号),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90)豫银发字第428号文的意见,同意设立安阳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991年1月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下发《转发总行银复[1990]468号〈关于同意设立安阳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批复〉的通知》(豫银发字(1991)12号),同意设立安阳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002年4月4月3日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创立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在人大西三楼会议室隆重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由陈东富、徐鸿云等七人组成的第一届理事会和由常建合等五人组成的第一届监事会。
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东富同志为理事长,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建合同志为监事长。
第一届理事会一致推举和聘任徐鸿云同志为城市信用社主任,李海生同志为副主任。
2002年7月7月23日安阳市城市信用社举行隆重的揭牌仪式。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郭锦洲专程来安阳表示祝贺。
市委副书记、市长靳绥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光,市人大副主任杨学法,市政协副主席周仲堂及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市直有关局委负责同志和我市各金融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仪式。
郭锦洲和靳绥东为组建的安阳市城市信用社揭牌。
新成立的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实行总部和办事处两级经营管理体制,总部机构设有7部,下辖11家办事处。
2002年12月12月19日河南省妇联主席吴全智和中共安阳市市委副书记赵微为由安阳市妇联和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共同组建的安阳市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服务处揭牌。
2003年6月6月28日我社在总部八楼报告厅召开机构调整会议,宣布安阳市城市信用社撤并实施方案,最后一批撤消的13家储蓄所合并已成立或新成立的办事处,至30日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储蓄所撤并工作完成。
2004年10月10月份领导班子调整,付飞同志任城市信用社主任,党委书记。
信用社的发展历程
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尊敬的读者:我将为您介绍一下信用社的发展历程。
信用社起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合作社运动。
这是一种社区互助组织,旨在为农民提供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帮助他们摆脱高利贷的陷阱。
信用社的成立标志着小额信贷的开始。
20世纪初,信用社开始在欧洲和其他地区迅速发展。
在很多国家,政府开始支持信用社的发展,并制定了相关法规来规范其活动。
与传统银行不同,信用社以社员的利益为导向,不以牟利为目的。
社员将资金汇入信用社作为存款,信用社将这些存款用于发放贷款给有需要的社员,同时从贷款收取一定的利息来支付社员的存款利息。
20世纪70年代以后,信用社开始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区快速扩展。
随着这些地区农村和非农村地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信用社的重要性。
信用社成为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经济差距的有效手段。
在这些地区,信用社不仅提供贷款服务,还为社员提供储蓄、支付、保险等金融服务。
21世纪初,信用社进一步发展,成为了一种多功能的金融机构。
许多信用社逐渐扩大了业务范围,开始提供金融咨询、投资、国际结算等服务。
在一些国家,信用社还开始发行信用卡和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以适应时代的变化。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革新,信用社也积极应对变革。
许多信用社开始开发和应用数字化技术,提供在线金融服务,并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更好地满足社员的需求。
总之,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展示了其对社区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
从最初的小额信贷机构到现如今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提供者,信用社在帮助社员实现金融独立和增加农村地区经济活力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谢谢您的阅读!此致,敬礼。
中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
中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第一篇:中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中国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历程回顾之一(1951年—1957年)新生:小荷初露尖尖角从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被提上议事日程,到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从1954年拥有了统一的名称,到最终确立了发展章程,农村信用社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获得了新生。
在国家支持下,农村信用社在中国迎来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发展,很快成为新中国打击高利贷、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力武器。
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声音如同春雷般响彻古老的中国大地,中国历史迎来了崭新的一页。
中国信用合作事业在旧时代被压抑的热情开始萌动。
崭新的政治环境、积极的政府态度、明确的发展战略……一曲波澜壮阔的农村信用社发展序曲就此奏响。
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农村信用合作工作就已经被中国共产党正式提上议事日程,进行战略发展规划。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经济,我们就不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走向集团化,就不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包含信用合作在内的合作事业发展纳入到党的战略讨论中。
紧接着,建国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战略规划:“关于合作社: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这标志着新中国已将发展信用合作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正式纳入了国家的战略发展规划。
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会议认为:“已经土改的地区,由于生产的恢复,农民逐渐富裕,要求积储余粮,扩大再生产;少数农民因翻身不久,家底薄弱,一旦遇到意外,便会借贷无门。
有计划地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城市信用社的前世今生
从经营政策看
国家在准备金政策的制定上,对信用社实施了很大的倾斜,
农村信用社承担着国家支农的重任,农业贷款基本是由农村 信用社来投放的,尤其是小额农户贷款,额度小,户数多, 区域广,因此上经营成本是很大的。只能说准备金政策是国 家对信用社支农的一种政策性补偿,算不得优惠政策。
地方银行比信用社有着更加广泛的业务空间,在很多的业务
1990年到1991年清理整顿期间,各地控制了以撤并。两年间 新设机构253家,撤销机构75家。到1991年底,全国城 市信用社为3500多家,总资产为497亿元,职工77000 多人。 1990年,开始了城市信用社市联社的试点工作。 1992 年清理整顿工作结束,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 期,各行各业申办城市信用社的要求非常强烈。这一 期间,城市信用社的数量急剧扩大,在绝大多数县 (市)都设有城市信用社。到1993年底,城市信用社 数量近4800家,较1991年末增加了1200多家,总资产 为1878亿元,职工12.3万人。
上,信用社是不能取得准入资格的,比如基金的代销,证券 基金的托管等。地方银行在吸收财政性存款方面更具优势, 因地方银行都是由市级政府国资委来出资控股的企业,虽然 进行了商业银行改制,但仍然是国有控股的,财政性存款依 然向地方银行倾斜。
自由蓬勃的发展 -> 缺乏监管混乱经营 -> 反复整顿 -> 退出历史
优秀的民营资本值得借鉴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合作银行
的基础上由演变而来。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很有戏剧性,仅从城市商业 银行的名称的改变就可窥一斑。 城市商业银行在成立后的两年多的时间内,名称几经 改变。城市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名称是“XX市城市合 作银行” 1995年又改称为“XX市城市合作商业银行”, 但考虑到城市合作银行实际上不具有“合作”性质, 1997年11月26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通过了中国人 民银行关于将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名称变更为“XX市商 业银行”的请示,"X X市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正式更 名为"X X市城市商业银行”。
解放前杭州市的城市信用合作社
作者: 荣祷
出版物刊名: 浙江金融
页码: 63-64页
主题词: 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社;庄林;开户单位;交换所;同业拆借;通汇;细砂;小型企业;
又副册
摘要:<正> 解放前杭州市的城市信用社,是很不引入注意的金融业中的一粒细砂。
它好似一株小草,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夹在众多银行、钱庄的两块大石的隙缝中,曲曲扭扭地生长、发展。
今天重新回顾它能在艰难环境中争得生存、发展的过程,不仅对现在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有所借鉴,即对现在的银行改革,也未尝没有参考意义。
(一)解放前城市信用社的出现 1948年前后,杭州市出现了一些城市信用合作社。
其中经营比较活泼的有“二区信用合作社”和“农业信用合作社”。
在当时行、庄林立的情况下,又出现信用社,似属费解。
其实,有其必然性。
追忆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追忆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风雨六十载,今朝竞风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农村信用社走过了一条充满“坚持”与“执着”的发展道路。
2006年以来,省联社招聘了众多的大学生员工,当我们跨入农信社的大门时,当我们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奋斗时,我们有必要了解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
(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历史赢来了崭新的一页。
在旧时代混乱的政治时局下艰难生存的信用合作社,在1949年赢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从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被提上议事日程,到被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列入国家战略;从1954年拥有了统一名称,到最终确立了发展章程,农村信用社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获得了新生。
在国家支持下,农村信用社在中国赢来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发展,很快成为新中国打击高利贷、发展农村经历的有力武器。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村信用社在组织性质、功能定位以及业务范围等一系列困惑,为信用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任务从规章制度上进行了更加明确地规定。
至此,在中国已经诞生多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终于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一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热潮在中国大地上迅速蔓延开来。
(二)从1951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开始到1958年,农村信用社均由人民银行领导,从发展的现实效果来看,这段时间的管理是成功的。
但是从这之后到1978年这20多年里,对农信社而言,称得上是一段噩梦般的经历。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适应人民公仆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实行“两放、三统、一包”。
此后,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将农信社与银行营业所合并,称为“信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
“所社合一”和“政社合一”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发展。
1959年5月,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全国分行行长会议,收回了下放给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下放给生产大队,变为“信用分部”,这样的安排使信用社完全丧失了自主权,开始沦为生产大队平调社员财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信用分部在社员中的信誉。
城市信用社发展历程
城市信用社发展历程城市信用社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它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城市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并简要概述主要阶段和关键里程碑。
1. 创立阶段城市信用社起源于20世纪初的中国。
最早的城市信用社可以追溯到1907年的上海,当时成立了中国首家信用社。
此后,随着对信用制度的认识加深和金融需求的增长,城市信用社开始在各地兴起。
2. 初始发展阶段在成立初期,城市信用社主要面向小商户、农民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
它们致力于为这些人群提供贷款、储蓄和支付等基本金融功能。
城市信用社在推动当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 经营范围扩大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信用社逐渐扩大了经营范围。
他们开始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房地产贷款、个人投资理财等。
这使得城市信用社在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方面成为了重要的机构。
4. 制度改革阶段2000年后,中国对城市信用社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
这些改革包括加强监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推动业务创新等。
城市信用社逐渐成为了国际接轨的金融机构。
5. 数字化转型阶段近年来,城市信用社开始进行数字化转型。
他们积极引入新技术和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银行服务和移动支付等创新产品。
这使得城市信用社更加便捷和高效地满足人们的金融需求。
6. 未来展望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城市信用社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城市信用社将继续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并逐步深化国际合作,带动经济发展。
以上是城市信用社发展的简要历程。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期待城市信用社能够继续创新、适应变化,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92 年清理整顿工作结束,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 期,各行各业申办城市信用社的要求非常强烈。这一 期间,城市信用社的数量急剧扩大,在绝大多数县 (市)都设有城市信用社。到1993年底,城市信用社 数量近4800家,较1991年末增加了1200多家,总资产 为1878亿元,职工12.3万人。
目前,民营银行再一次来到了历史机遇的关口。
但是长期以来,民营资本在进入金融领域时,感受到 一种“不信任感”,产生了“玻璃门效应”。这当然 不公平,民营资本在市场经济当中应该获得平等的地 位。但是,这种不平等的地位,既有体制的原因,也 有历史的原因。
城市信用社 合作基金会 德隆系对金融机构的投资
从经营政策看
国家在准备金政策的制定上,对信用社实施了很大的倾斜, 农村信用社承担着国家支农的重任,农业贷款基本是由农村 信用社来投放的,尤其是小额农户贷款,额度小,户数多, 区域广,因此上经营成本是很大的。只能说准备金政策是国 家对信用社支农的一种政策性补偿,算不得优惠政策。
地方银行比信用社有着更加广泛的业务空间,在很多的业务 上,信用社是不能取得准入资格的,比如基金的代销,证券 基金的托管等。地方银行在吸收财政性存款方面更具优势, 因地方银行都是由市级政府国资委来出资控股的企业,虽然 进行了商业银行改制,但仍然是国有控股的,财政性存款依 然向地方银行倾斜。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城市信用社设立的速度加 快,当时主要设立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但有一些地 方在县(市)也设立了城市信用社。
随着城市信用社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建立,为加强管 理,198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城市信用合作社管 理规定》,提高了城市信用社的设立条件,注册资本由 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到1989年末,城市信用社的数量达到333间,各地控制了新设机构 的规模,对经营不善的城市信用社予以撤并。两年间 新设机构253家,撤销机构75家。到1991年底,全国城 市信用社为3500多家,总资产为497亿元,职工77000 多人。
日常业务和工作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管理服务型:以加强基层社领导管理,为基层社服务为 主,联社不办对外业务。
经营管理型:以经营为主,兼顾对所辖社的领导管理和 服务.这些联社设立网点、业务人员较多,管理人员占 比重较小,对基层社的管理相对较粗
管理经营型:即以管理服务为主,辅助开展一些对外业 务.此种类型联社管理人员占比重大,对基层社管理较 细,开展业务主要靠营业部,不设立网点。
针对一部分城市信用社管理不规范、经营水平低下、 不良资产比例高、抗御风险能力差、形成了相当大的 金融风险这一现实情况,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城市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1998 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 城市信用合作社工作方案》。
全国各地按照《整顿方案》的要求,至1999年底,除 了对少数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城市信用社实施关闭或 停业整顿外,还完成了将约2300家城市信用社纳入90 家城市商业银行组建范围的工作,为城市信用社的健 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自由蓬勃的发展->缺乏监管混乱经营->反复整顿->退出历史
20 世纪70年代末,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开展, 一些地区出现了少量城市信用社。
我国第一个城市信用社于1979年在河南驻马店成立。
1986年以前,城市信用社的数量约为1300家,总资产 约为30亿元。1986年1月,国务院下发《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城市信用社的地位。 同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 行规定》,对城市信用社的性质、服务范围、设立条 件等作了规定。
2005年1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 进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的意见》,提出切实推进城市信用 社整顿工作,推进被撤销和停业整顿城市信用社的市场退 出工作等要求。
2007年末,中国银监会负责人表示,2006年以来,城市信 用社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51家待处置城市信用社得到了有 效处置,230家停业整顿城市信用社完成了市场退出工作。
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城市居民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 组织。宗旨是通过信贷活动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 商业户以及城市居民提供资金服务。
城市信用社采取民主管理形式,是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选举代表参加,是城市信用 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职权是制定或修改社章程,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审议通过聘用由理事会推荐的社主任,遵循中央银行 的宏观决策,确定一定时期的资金投向,讨论制订社年 度计划和财务计划等。社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 一次。
自199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清理整顿金融秩 序,总行责令各省分行自1993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审批新 的城市信用社,已下达但未用完的指标暂停使用,同时对 越权超规模审批城市信用社的问题进行清理。这一精神贯 彻之后,绝大多数地方都没有审批新的城市信用社。
自1995 年起,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部分地级城市在城市 信用社基础上组建了城市商业银行。同年3月,中国人民银 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信用社管理的通知》,以文 件形式明确:“在全国的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过程中, 不再批准设立新的城市信用社"。这个通知下发以后,全国 基本上完全停止了城市信用社的审批工作。
监管角度 经营政策
从监管的角度看
信用社属于农村合作金融,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但 视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地方银行属于银行业金 融机构,按照商业银行监管办法进行监管。
信用社实行的是多级法人体制并存,乡镇法人,县级法 人,市级法人,省级法人或者省级自律组织等多种形式 并存。地方银行属于股份制的一级法人,不存在多级法 人。市级银监分局更侧重监管地方银行和信用社的市级 机构,县级银监办事处更侧重于监管信用社,甚至可以 说95%以上的精力放在信用社的监管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