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治理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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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8、和顺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建设与县总体规划相符认可的说明”
9、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晋林管函【2011】4号关于云龙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现状图予以备案的函
10、矸石综合利用协议
1
1.1 任务由来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63号“关于晋中市和顺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同意以和顺云龙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整合主体,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关矿区)作为单独保留矿井,由山西和顺北关煤业有限公司新增北部关闭矿井山西和顺腾信煤业有限公司而成;后根据晋煤重组办发[2010]66号“关于调整晋中市灵石等四县(市)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的批复”,项目整合主体变更为山西和顺隆华煤业有限公司。
附件:
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委托书
2、采矿许可证
3、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63号“关于晋中市和顺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4、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10]66号“关于调整晋中市灵石等四县(市)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的批复”
1.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修改,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4.4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
整合前,山西和顺北关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83年,1985年投产,批准开采8号、15号煤层,井田面积1.5555km2,设计生产规模9万t/a,8号煤层已基本采完,现开采15号煤层。煤矿于2007年进入30万t/a资源整合停产阶段直至2009年11月,后进入兼并重组整合停产阶段;山西和顺腾信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84年,批准开采8号煤层,井田面积0.9172km2,设计生产规模9万t/a,8号煤层已基本采完,煤矿已于2007年9月关闭。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运用先进技术
积极引入先进的生态恢复技术和设备,提高恢复治理的效 果和效率。
因地制宜制定方案
根据不同矿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该矿山的 恢复治理方案。
编制标准与规范
遵循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要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 矿山环境保护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 。
编制程序与内容
制定恢复治理方案
根据恢复治理目标,制定具体的恢复治理 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理措
施等。
A 确定恢复治理目标
根据现状调查和影响程度评估结果 ,确定矿山恢复治理的目标,如土 地复垦、植被恢复、水资源保护等

B
C
D
报送审批与实施
将编制好的恢复治理方案报送地方政府或 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实施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该钨矿的生态环境 得到了显著改善,植被覆盖率提高,水土 流失减少,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同时,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为当地经济发展 提供了新的动力。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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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矿山生态环境保 护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保障人民健康
矿山开采活动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问 题,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生态环境保 护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经济发展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采 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可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 护的良性互动。
指导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01
方案将为企业提供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法,指导企业科学
合理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规范矿山开发行为
02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方案编制原则
保护优先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应放在首位,注重资源开发与 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恢复治理
对已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应采取恢复治理措施 ,使其达到或接近原有状态。
因地制宜
方案应根据矿山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合 理制定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方案编制内容
资源开发方案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明确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和规模,制定合理开发方案。
地退化、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丧失等。
环境污染分析
02
分析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影
响,如污染类型、污染途径、污染程度等。
社会影响评估
03
评估矿山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如居民生活质量、就业
机会、地方财政收入等。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保护与恢复
采取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如矿区 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适用范围
该导则适用于我国各类大、中、小型矿山企业,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矿和 建材等矿山。
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时,应遵循该导则的要求,确保方案的针 对性和实用性。
02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矿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 2 3
调查范围确定
根据矿山建设项目的影响范围,明确调查范围 ,必要时可进行分区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包括改善开采工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加强环境监管等 。
06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 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统一协调指挥。
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除外)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除外)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非煤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统称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另行制定。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3.定义3.1非煤矿山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3.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3.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3.4非煤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在非煤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4.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内容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内容一般包括: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核实检查矿山井巷、地下开采、露天开采、提升运输、通风防尘、尾矿库、排土场、炸药库、防排水、防灭火、充填、供电、供水、供气、通讯、边坡等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矿山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5.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程序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等。5.1前期准备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评价对象相关的非煤矿山数据资料。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A。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提供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B。非煤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提供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C。5.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根据非煤矿山的生产、周边环境及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5.3划分评价单元根据评价工作需要,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备、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和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单元。评价单元应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便于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分析和危险度评价。5.4定性、定量评价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可能导致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给出引起非煤矿山重大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和事故严重程度,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5.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5.6安全评价结论在对评价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做出安全评价结论。1)非煤矿山安全状况综合评述2)归纳、整合各部分评价结果3)非煤矿山安全总体评价结论5.7编制安全评价报告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报告是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过程的记录,应将安全评价的过程、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获得的安全评价结果等写入安全评价报告。5.8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将安全评价报告送专家评审组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安全评价报告。6.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和要求6.1安全评价报告内容1)安全评价依据2)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4)评价单元的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5)定性、定量评价6)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7)评价结论6.2安全评价报告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7.安全评价报告格式安全评价报告格式一般包括:1)封面(参见附录D)2)评价机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副本影印件3)著录项(参见附录E)4)目录5)编制说明6)前言7)正文8)附件9)附录8.安全评价报告载体安全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附录A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A.1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2)建设项目建设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审批资料、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A.2建设项目设计依据1)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2)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书3)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其他有关矿山安全的基础资料A.3建设项目设计文件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文件A.4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说明1)设计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工艺等2)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生产及安全情况的说明A.5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1)地质构造资料2)工程地质及对开采不利的岩石力学条件3)水文地质及水文资料4)内因火灾倾向性资料5)冲击地压资料6)热害资料7)有毒有害物质组分,放射性物质含量、辐射类型及强度等8)地震资料9)气象条件10)附属生产单位或附属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资料11)矿体四邻情况和废弃巷道情况12)矿体开采的特殊危险、有害因素的说明A.6安全专项投资情况A.7安全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附录B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提供资料参考目录B.1非煤矿山概况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明、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B.2矿井设计依据1)矿井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2)矿井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书3)矿井设计依据的其他有关矿山安全的基础资料B.3矿井设计文件1)矿井详细设计文件2)开采中段、采区、采掘工作面、尾矿库设计文件3)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设计文件4)下列反映矿井实际情况和不同时期开采情况的图纸①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②井上、下对照图③巷道布置图④采掘工程平面图⑤通风系统图⑥井下运输系统图⑦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⑧排水、防尘、压风、充填等管路系统图⑨井下通讯系统图⑩井上、下配电系统图⑩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⑩井下避灾路线图B.4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说明1)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工艺等2)开采中段、采区、采掘工作面生产及安全情况的说明3)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生产及安全情况的说明B.5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1)地质构造资料2)工程地质及对开采不利的岩石力学条件3)水文地质及水文资料4)内因火灾倾向性资料5)冲击地压资料6)矿井热害资料7)有毒有害物质组分,放射性物质含量、辐射类型及强度等8)地震资料9)气象条件10)生产过程有害因素资料(主要生产环节或者生产工艺的危害因素分析)11)附属生产单位或附属设施危险、有害因素资料12)矿体四邻情况和废弃巷道情况13)矿体开采的特殊危险、有害因素说明B.6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1)矿体开采可能冒落区地面范围资料2)矿井、中段、采区的安全出口布置、开采顺序、采矿方法、采空区处理方法和预防冒顶、片帮的措施3)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4)预防冲击地压(岩爆)的安全措施5)防尘措施6)防治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7)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措施8)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措施9)防治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10)提升、运输及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及安全运行保障措施11)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2)爆破安全措施13)爆破器材加工、储存安全措施14)矿井气候调节措施15)防噪声、振动安全措施16)矿山安全监测设备、仪器仪表资料17)井口保健站、井下急救站1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情况资料19)安全生产责任制20)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1)安全操作规程22)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B.7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1)安全管理、通风防尘、灾害监测机构及人员配置2)工业卫生、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及人员配置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工种及其设计定员B.8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B.9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1)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2)特殊工种培训、考核记录及其上岗证3)主要通风机检验、检测及运行情况记录和数据4)矿井通风测定数据5)矿井涌水量记录6)矿井自燃发火区记录及其自燃情况数据7)各类事故情况记录8)职工健康监护数据9)其他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B.10安全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附录C非煤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和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提供资料参考目录C.1非煤矿山概况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职工人数、所在地区及其交通情况等)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明、营业执照、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等)C.2采场设计依据1)采场设计依据的批准文件2)采场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探报告书3)采场设计依据的其他有关矿山安全的基础资料C.3采场设计文件1)采场详细设计文件2)开采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尾矿库设计文件3)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设计文件4)下列反映采场实际情况和不同时期开采情况的图纸①地形地质图②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③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④排土工程平面图⑤运输系统图⑥输配电系统图⑦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⑧通讯系统图⑨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⑩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⑩老空区、废弃巷道与露天采场平面对照图C.4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说明1)采场实际生产能力、开拓方式、开采水平等2)开采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生产及安全情况的说明3)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生产及安全情况的说明C.5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资料1)地质构造资料2)工程地质及对开采不利的岩石力学条件3)水文地质及水文资料4)内因火灾倾向性资料5)冲击地压资料6)采场热害资料7)有毒有害物质组分,放射性物质含量、辐射类型及强度8)地震资料9)气象条件资料10)生产过程危害因素分析(主要生产环节或者生产工艺的危害因素分析)11)附属生产单位或附属设施危害因素分析12)矿体四邻情况和废弃采场情况及其危害因素13)矿体开采的特殊危害因素的说明C.6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1)矿体开采可能滑坡区地面范围资料2)采场、水平、采区的安全通道布置、开采顺序、采矿方法3)边坡稳定及防治滑坡的措施4)保障采场通风的措施5)预防冲击地压(岩爆)的安全措施6)防治采场火灾的安全措施7)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措施8)防治采场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9)提升、运输、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及安全运行保障措施10)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1)爆破安全措施12)爆破器材加工、储存安全措施13)防噪声、振动的安全措施14)矿山安全监测设备资料1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情况资料16)安全生产责任制17)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8)安全操作规程19)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C.7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1)安全管理、通风防尘、灾害监测机构及人员配置2)工业卫生、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及人员配置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工种及其设计定员C.8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C.9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1)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2)特殊工种培训、考核记录及其上岗证3)边坡稳定情况测定数据4)采场空气、防尘测定数据5)采场涌水量记录6)采场自燃发火区记录及其自燃情况数据7)各类事故情况记录8)职工健康监护数据9)其他安全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C.10安全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附录D安全评价报告封面格式D.1封面布局封面第一、二行文字内容是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名称;封面第三行文字内容是项目名称;封面第四行文字内容是报告名称,为“安全评价报告”;封面最后两行分别是评价机构名称和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D.2封面样张封面样张见图D.1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名称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图D.1 安全评价报告封面样张附录E著录项格式E.1布局“评价机构法人代表,课题组主要人员和审核人”等著录项一般分两张布置,第一张署明评价机构的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审核定稿人(应为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课题组长(应为评价课题负责人)等主要责任者姓名,下方为报告编制完成的日期及评价机构(以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为准)公章用章区;第二张则为评价人员(以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为准并署明注册号)、各类技术专家(应为评价机构专家库内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名单,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均要求手写签名。E.2 样张著录项样张见图E.1和图E.2建设单位或非煤矿山企业名称或项目名称安全评价报告法人代表:以评价机构营业执照为准审核定稿: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评价组长:评价课题负责人评价报告完成日期(评价机构公章)图E.1 著录项首页样张评价人员评价组长:*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评价组成员: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报告编制人: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报告审核人: * * *(资格证书号:APR— * * * *—* * * *)签名技术专家(列出各类技术专家名单)图E.2 著录项次页样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6.24•【文号】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施行日期】2003.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除外)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除外)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非煤矿山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统称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另行制定。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3.1非煤矿山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3.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采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勘探和
采选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矿产资源勘探和采选过程中的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采
取人工促进措施,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 能力,逐步恢复与重建其生态功能。
2、《方案》编制、论证与实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区域。
矿山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矿井排水)及其环境污染状况,地质灾害
重点问题:生产 发生情况等; 矿山导致的各类 矿山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要求,环保“三同时”履行情况; 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技术条件、管理水平等;
调查方式 (1)资料收集 包括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各类规划、自然社会经济资料和研究文献等。 (2)现场踏勘 对矿山开采工艺过程、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状况、自然及人文景观、社
会经济状况进行全面踏勘。 (3)监测分析 必要时,应对矿区及受影响区域大气、水体、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
测,以及对受保护的动植物进行生态监测。 (4)人员访谈 访谈对象为矿区的现状或历史的知情者,包括地方政府的行政人员、矿
区及其周边居民、矿区土地不同阶段使用者、以及矿区或熟悉当地情况 的第三方等。访谈内容主要包括矿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历史及现状、 社会经济状况等。
好地发挥环保部门在矿山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职能,有更好的依据和管理手段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4、编制过程
2009年,环境保护部下达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的编制任务。依托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典型矿山生态恢复技术评估与 环境管理研究”。
2010年9月形成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并在山西太原举行的“全国矿山生态环 境恢复治理现场会”上作为会议材料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求意见。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一、前言矿山开采活动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为了保护和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制定一套完整的治理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导则,旨在规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方案必须基于科学的研究和数据,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整体性原则:方案应考虑到矿山生态环境的全面治理,同时也要兼顾矿山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

3.可操作性原则:方案必须具有实施操作性,要能够指导实际工作并确保治理目标的达成。

4.参与性原则:方案的编制过程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尊重参与者的权益,确保方案的可接受性和合理性。

三、编制流程1.问题识别与评估:对矿山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确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2.目标设定:根据识别和评估的结果,明确治理的目标和方向,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有效利用、污染防治等方面。

3.制定治理方案: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具体规划,包括土地复垦、水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4.方案评估和论证:对制定的方案进行评估和论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方案。

5.方案实施:将优化后的方案作为指导,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实施。

6.监测和评价:对治理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主要内容1.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对矿山开采后的土地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恢复土地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2.水资源管理:加强对矿山周边水资源的管理,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和水资源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矿山废弃物管理:制定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的方案,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并通过有效的处理和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浪费。

4.生态修复与保护:采取相应措施修复和保护矿山周边的生态系统,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的质量和稳定性。

5.环境监测与预警: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矿山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24•【文号】环办[2012]154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的通知(环办[2012]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加快建立企业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企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和依据。

本导则电子版可通过我部网站http://下载。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年12月24日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加强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建立,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各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特制定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主要针对矿山开采至闭矿阶段的生态保护、治理与恢复具体工作。

矿山生态环境是指矿区内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的整体,包括地表植被与景观、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声环境等。

二、《方案》编制、论证与实施1.《方案》编制矿山企业按照本导则要求负责本矿山《方案》编制工作。

湖北矿山修复指南导则方案

湖北矿山修复指南导则方案

湖北矿山修复指南导则方案
前言
湖北省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大省,长期以来矿产资源的开采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南导则方案。

一、总则
1.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遵循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矿山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2 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2)全过程管控、系统修复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4)注重实效、持续改善
二、修复目标
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管理等多种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系统功能得以重建,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根本保障。

三、主要任务
3.1 土地整治
包括边坡防护、排水系统建设、复垦再生等。

3.2 水体修复
包括矿坑积水治理、地下水位控制、水土流失治理等。

3.3 生态重建
包括植被恢复、物种重新引入、生境修复等。

3.4 环境综合治理
包括采空区综合治理、尾矿库生态修复、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四、保障措施
4.1 加强组织领导
4.2 健全法律法规
4.3 落实资金投入
4.4 强化科技支撑
4.5 加大宣传力度
4.6 促进公众参与
五、分阶段实施
按照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

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矿以外的各类矿山,例如金矿、铁矿、铜矿等。

由于非煤矿山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需要对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评价。

以下是一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导则:1. 监控系统:非煤矿山应安装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声光报警等,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

2. 技术设备检查:定期对非煤矿山的技术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3. 氧气检测和通风系统:对有毒气体的产生区域进行氧气测量,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同时,非煤矿山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气体积聚。

4. 安全标识:在非煤矿山的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提醒人们注意安全,防止进入危险区域。

5. 培训教育:对矿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他们了解非煤矿山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应急预案和演练:非煤矿山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矿工的安全。

7. 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对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营。

8. 矿工生活保障:非煤矿山应提供良好的矿工生活条件,如宿舍、食堂等,确保矿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工作条件。

9. 安全防护设备:非煤矿山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确保矿工在工作中的身体安全。

10. 安全文化建设:非煤矿山应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促进矿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形成全员参与安全、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一些导则,通过严格按照这些导则对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评价,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非煤矿山是我国矿产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矿山安全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价旨在通过科学的方法对矿山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首先,非煤矿山安全评价需要重视监控系统的建设。

绿色矿山导则

绿色矿山导则

绿色矿山导则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矿山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绿色矿山的建设和运营方式。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业生产和运营中,遵循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原则,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矿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绿色矿山建设和运营的导则:
1. 绿色设计:在矿山规划和设计阶段,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因素,尽可能降低矿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环保设施:绿色矿山必须配备先进的环保设施,如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设备等,以保护周围水源和空气质量。

3. 节能降耗:矿山企业应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优化的生产工艺,减少能源消耗和物料浪费,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4. 资源回收:矿山企业应积极开展废弃物和尾矿处理,实现资源的最大回收和利用价值。

5. 社会责任:矿山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员工权益,积极参与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绿色矿山建设和运营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在环保、资源、社会和经济之间实现平衡,才能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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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DOC19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DOC19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DOC19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行业规范AQ XXXX-2005 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范化规范国度平安消费监视管理总局发布目录前言 (1)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范化导那么 (3)1 范围 (3)2规范性援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3.1 金属非金属矿山 (3)3.2 地下开采系统 (4)3.3 露天开采系统 (4)3.4 尾矿库 (4)3.5 小型露天采石场 (4)3.6事情 (4)3.7 风险源辨识 (4)3.8 风险评价 (5)3.9 平安评价 (5)3.10 资源与才干 (5)3.11 平安绩效 (5)4概述 (5)4.1 总体要求 (5)4.2 实施原那么 (6)4.3 平安规范化说明 (6)4.4 企业创立平安规范化步骤 (7)5中心内容及其要求 (8)5.1 平安消费方针、目的与方案 (8)5.2 平安消费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8)5.3 平安消费组织保证 (8)5.4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 (8)5.5 平安教育与培训 (9)5.6 消费工艺系统平安管理 (9)5.7 设备与设备平安管理 (9)5.8 作业现场平安管理 (9)5.9 职业卫生管理 (10)5.10 反省与检测、检验 (10)5.11 应急救援 (10)5.12 事故、事情调查与剖析 (10)5.13 平安投入、平安科技与工伤保险 (11)5.14 绩效测量与评价 (11)6实施筹划 (11)6.1 平安消费方针 (11)6.2 机构、人员及其管理 (12)6.3 全员参与 (12)6.4 平安消费目的 (12)6.5 中心内容落实 (12)7实施与运转 (13)7.1 培训与才干 (13)7.2 沟通和交流 (13)7.3 记载与记载管理 (13)7.4 绩效监测与测量 (14)7.5 事故、事情及其纠正和预防措施 (14)7.6 外部评价 (14)8继续改良与坚持 (15)8.1 企业外部继续改良 (15)8.2 外部评价 (15)前言本导那么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平安消费任务的决议»(国发[2004]2号)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平安消费容许证明施方法»〔国度平安消费监视管理局、国度煤矿平安监察局令第9号〕制定,是用于创立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范化的强迫性规范。

矿山整改整改方案及措施

矿山整改整改方案及措施

零陵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燕子冲锰矿9-9工区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编制:唐铁明矿长:袁长安2014年12月5日会审意见会审意见:矿长:年月日安全矿长:年月日生产矿长:年月日机电后勤矿长:年月日技术负责人:年月日施工负责人:年月日学习签名表地点9-9工区会议室内容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注意事项贯彻人时间2014年月日学习人员签名9-9工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方案省局委派远能新泰公司及市区领导在12月1日对燕子冲锰矿9-9工区进行安全检查,现场专家对工区的各项系统进行详细的检查,共发现多处隐患和不规范的地方,并列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方法。

工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矿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意见进行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限,和资金情况。

现将9-9工区的整改方案及措施作如下布置。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根据意见表,为将安全整改落到实处,会议上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袁长安(主要负责人)任整改组长,负责整改的全面工作,对人、物、财进行统一安排和调度。

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保障资金和材料的及时投入。

袁石泉(安全副矿长)、应国辉(生产副矿长)、唐铁明和刘诞任整改副组长,分别负责整改方案与措施的制定、落实,组织员工进行整改作业,以及整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深入现场对整改工作指挥和进度跟踪,落实具体每日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整改小组的成员有各班组长、安全员、机电工、爆破员、工程技术员等,各成员均为身体健康且富有井下作业经验的熟练员工,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职责是从施工组织上落实《整改方案》的各项整改项目,保证安全设施正常使用,抓好整改项目的工程质量,按时完成自己范围内的整改项目,现场督查整改项目施工措施的落实。

整改领导小组设在矿办公室,由李铁平负责整改工作调度以及资料收集和整理,和相关地面软件资料的补充。

整改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及时对此制定相应的方案和安全措施,随时掌握井下整改的动态情况,及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调改和平衡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北京市水务局2023 年7 月本导则是依据《开发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23〕、《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23〕、《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 387—2023〕等标准的要求,在充分争辩北京市矿山开采工程特点的根底上制定的,以指导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要紧包括以下内容:——总则——标准性引用文件——术语——有关单位责任——各设计时期任务和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附录本导则由北京市水务局制定。

本导则起草单位:1 总则 12标准性引用文件13术语 14有关单位责任 24.1建设治理单位 24.2主体工程设计单位34.3水土保持监测单位34.4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35各设计时期任务和要求 35.1各设计时期的差不多要求35.2要紧任务46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5附录A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纲及要紧内容的规定 6 附录B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格式和内容20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疼惜优先的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疼惜理念,结合近年来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体会,有效操纵和治理矿山开采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疼惜首都生态环境,编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和金属矿山开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北京市矿山开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标准中的条款引用而成为本导则条款,所列引用标准随后全部的修改或修订最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1)《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23)。

(2)《开发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23)。

(3)《土壤腐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23)。

陕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陕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试行)二○一二年一月前言 (1)1适用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3)4技术规定 (4)5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5)6资料收集 (7)7现场踏勘及生态环境状况调查 (7)8生态环境影响预测 (9)9方案目标与指标确定 (9)10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任务确定 (10)11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11)附录 (13)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写提纲 (13)编制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是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根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编制本单位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在秦岭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两项条例,全面加强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指导和规范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1、2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订。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振文王亚苹李豫海刘晓清张霞本规范由陕西省环保厅于是2012年4月11日批准。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编制陕西省行政区境内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资源(除煤炭外)开发的新建、技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服务期满的矿山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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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加强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建立,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各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特制定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主要针对矿山开采至闭矿阶段的生态保护、治理与恢复具体工作。

矿山生态环境是指矿区内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的整体,包括地表植被与景观、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声环境等。

二、《方案》编制、论证与实施1.《方案》编制矿山企业按照本导则要求负责本矿山《方案》编制工作。

新建、改(扩)建矿山应在矿山开采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3—已投产矿山(或资源开发企业)未编制《方案》的要按照本导则补充编制《方案》。

《方案》中要明确阶段治理任务、目标、资金需求和筹集方案,作为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和收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重要依据。

2.《方案》论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方案》的必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恢复治理资金来源和筹集方案等进行审查与论证,编制单位根据审查和论证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过社会公示,形成《方案》报批稿。

3.《方案》审批与监督实施《方案》审批权限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政府(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监督和实施。

《方案》经批准后,由矿山企业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方案》内容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实施资金来源包括矿山企业自筹资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经批准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及用于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方案》中规定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阶段目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

三、《方案》主要内容1.总则1.1任务由来—4—说明《方案》编制任务的由来及背景情况。

1.2必要性和意义阐明《方案》编制的政策相符性及规划一致性,论述《方案》实施对修复矿山生态环境、改善矿区环境质量、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1.3编制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有关政府和部门政策文件、技术标准与规范等。

1.4《方案》期限对于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方案》编制应以矿山基本建设完成、未投产前的年份为基准年,对于已投产矿山,《方案》编制以前一年为基准年。

《方案》应根据不同矿种特点原则上3-5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编制、审批、实施和验收。

每一期《方案》目标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要求,与矿山开采计划和矿山总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逐步推进,并符合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2.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2.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以及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主要措施,及时治理受损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危害, —5—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矿山企业要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理念, 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环境的破坏,努力减少已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

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通过生物、工程和管理措施及时开展恢复治理。

(2)景观相似,功能恢复根据矿山所处的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的技术经济条件,按照“整体生态功能恢复”和“景观相似性”原则,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宜景建景、注重成效,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恢复治理措施,恢复区域整体生态功能。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优先抓好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点恢复治理工程,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治理同步进行。

以典型示范和以点带面的方式,有计划地推广试点经验,稳步推动《方案》的全面实施。

(4)科技引领,注重实效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选择适宜的保护与治理方案,努力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成效和水平。

3.现状调查、评价与预测现状调查范围应包括矿山企业采矿登记范围和各种采矿活动可—6—能影响到的区域。

调查、评价与预测内容主要包括: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包括地下水)、土壤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敏感目标等;矿山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矿井排水)及其环境污染状况,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等;矿山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要求,环保“三同时”履行情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技术条件、管理水平以及取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矿产资源开发的各类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确定其影响范围、影响方式与影响程度,以及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变化情况。

4.《方案》目标和指标《方案》应根据矿山企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状况及相关技术政策和标准,分阶段确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指标。

5.主要任务根据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结果,提出实现《方案》目标和指标的主要任务,包括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毁损地植被与景观恢复、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矿区土地复垦与土壤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控制、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方面。

6.治理工程及投资估算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与任务,提出《方案》治理工程项目,明确工程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实施期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分年度建设内容)、预期效果及责任单位等,明确治理工 —7—程投资经费估算,并对经费来源进行分析。

附治理工程项目信息表。

7.效益分析与评价对《方案》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与评价。

8.保障措施提出《方案》实施的政策、组织、资金、技术等保障措施。

四、《方案》成果要求《方案》成果包括文本和附图。

1.《方案》文本要求总体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数据充分翔实,措施切合实际,工程技术经济可行,方案可操作性强。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文本编写提纲详见附录。

2.《方案》附图要求数字化成图,采用地图学常用方法表示,层次清楚,清晰直观,图式、图例、注记齐全。

图件比例尺应满足工程布局要求。

底图应包括地表水系、水库、湖泊、交通网、重要管线、重要城镇、村庄、居民点、行政区域界线、环境敏感目标等要素。

附图应包括:(1)矿区位置与总体平面布置图(2)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3)矿区植被类型图(4)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规划图(5)其他相关图件—8——9—附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写提纲1 总论1.1任务由来1.2必要性和意义1.3编制依据1.4实施期限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2.1指导思想2.2基本原则3 调查与评价3.1自然地理概况3.2矿产资源开发状况3.3矿山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状况3.4矿山生态环境评价与预测4 目标与指标4.1总体目标4.2阶段目标与指标5 主要任务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与设计—10—(1)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2)总体方案设计5.2矿区毁损地植被及景观恢复(1)毁损地景观恢复(2)露天采矿场植被恢复(3)排土场、尾矿场植被恢复(4)生物多样性保护5.3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1)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保护(2)生产废水治理与利用(3)生活废水处理与利用(4)污染水体治理与修复5.4大气污染防治(1)生产过程大气污染防治(2)运输过程大气污染防治(3)生活区大气污染防治5.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1)排土场污染防治(2)尾矿场污染防治(3)矸石山污染防治(4)其他工业场地污染防治(5)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1—5.6矿区土地复垦与土壤污染防治(1)矿区土地复垦具体内容参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1—2011)。

(2)污染场地治理与恢复(3)污染农田治理与恢复5.7水土流失控制具体内容参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5.8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具体内容参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

5.9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1)生态环境监测(地面与遥感)(2)生态环境评估6 治理工程及投资概算6.1治理工程(附治理工程信息表)6.2经费概算与资金筹措6.3工程实施与执行计划7 效益分析与评价7.1经济效益7.2社会效益7.3生态效益—12—8 保障措施8.1政策保障8.2组织保障8.3资金保障8.4技术保障—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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