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大学生村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铜陵市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规范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安徽省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认可、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1 ”岗位职责落实情况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等三个方面。

第四条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

1 、在村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

2 天。

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无故请假、离岗,确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销假。

2、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记录

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内容详实、实

事求是。日志每周报送点评,按月接受检查。

3、参加学习培训工作情况。积极参加乡镇、县区和省市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村官培训学习活动,认真遵守活动纪律,主动参与讨论交流。妥善保管、及时校验《培训登记手册》,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7 天。

4、工作总结及信息交流情况。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与结对老干部、乡镇工作导师、县区选聘办进行交流汇报。及时报送工作开展信息,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每月至少报送1 条工作信息。

第五条“6+1 ”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包括:

1、宣传教育。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农业实用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

2、事务管理。起草文字材料、做好“两委”会议记录、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村级网页维护和内务工作等。

3、协助工作。配合村班子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带头开展创业富民活动,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等工作。

4、参与决策。参加村“两委”会议,参与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出谋划策,提出建议。

5、联系包片。负责联系村民组,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指导督促村民组发展生产和服务群众,努力为村民排忧解难。

6、加强组织。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参与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四议两公开” 和党员议事会的协调联络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协助抓好村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

7、创业富民。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为村民提供创业致富信息,积极组织村民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大学生村官创业协会各项活动,根据实际主动开展各类创业富民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第六条受表彰、奖励及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奖励、单项表彰或奖励;撰写报告或信息被省、市、县(市、区)媒体宣传报道或采用,或者在县级以上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当选党代表或人大代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

第二章考核方法及量化标准

第七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由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组成,年度考核总分为100 分,两项考核各占50 分。考核工作由县区组织部具体负责,其中集中考核的程序按照《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日常考核主要针对大学生村官执行日常管理制度情况,采取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由县区组织部负责汇总,每季度在铜陵先锋网《大学生村官园地》通报一次。日常考核基准分为50 分,根据平时查岗、检查中发现问题扣除相应分数。其中:未按规定撰写工作

日志或未及时报送点评的, 1 次扣2 分;无故脱岗、擅自离岗的,1 次扣3 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按脱岗计算,每天扣 3 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活动的,1 次扣5 分;参加学习培训活动中不遵守纪律、无故缺席、被通报批评的,1 次扣 1 分;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1 次扣1 分。

第七条集中考核主要针对大学生村官履行“ 6+1 ”岗位职责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采取满意度测评、述职谈话、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每年8-9 月份集中组织。乡镇党委和村“两委” 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大学生村官履职情况进行1 次评价,村干部、村民代表在年度考核中对大学生村官进行集中评价,根据评价得分,分别按15% 、15% 和20% 的比例进行折合,作为基准分。考核年度受县区级表彰的,加3 分;受市级表彰的,加5 分;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加7 分;撰写报告或信息被省、市、县(市、区)媒体宣传报道或采用的,每篇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考核年度新当选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担任村“两委” 副职以上职务的,加1 分。

第三章考核等次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量化积分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总积分在85 分以上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0 分以下的为不称职等次,60-84 分为基本称职等次。其中,考核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每批大学生村官总人数的35% 。

第九条大学生村官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出现3 次以上无故脱

岗、离职或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下等次。

第十条大学生村官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累计2 次被乡镇或村评价为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累计3 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

第十一条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必须在一个聘期内,获得2 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聘期内,年度考核出现1 次不称职等次或2 次基本称职等次,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续聘、奖惩、选拔任用、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助学贷款代偿等重要依据。大学生村官两年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享受全省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待遇。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乡镇党委书记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 2 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由县区委组织部直接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不再续聘。

第十三条大学生村官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市级组织部门提出申诉。由市委组织部调查核实,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2014 年4 月1 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