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全案代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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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全案代理合同协议
书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全案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__××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电话:
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注册于北京,从事房地产顾问、营销策划的专业服务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位于西城华府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全程营销服务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方式和范围
合作方式
双方合作方式为全程营销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市场研究、营销策略和现场销售执行工作;
合作范围
双方合作范围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西城华府
项目位置: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
委托销售面积约为__________㎡,包括多层、高层、商业、地下室,车库(位)等;
可售房源确认
可售房源及价格表确认
签订本协议同时,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当前可售房源,并以附件形式签字确认,成为本合同附件。经确认后由乙方负责销售的房源,甲方不得再收回。销控确认
本项目为排他性全程销售合作,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可以委托他人
开展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合作事项中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否则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销售均价的确认
商业用房均价元/㎡;普通住宅均价元/㎡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进场至项目整体清盘为止(清盘为项目整体销售至90%)。
第三条代理费支付方式
代理费和营销企划费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
营销代理费取费标准为项目整盘剩余可销售住宅销售额的%.并收取溢价部分的20%。
溢价为第一次开盘之日前甲乙双方协商定出基础价格,截止至清盘之日销售过程中该基础价格上浮以后的所有价格均为溢价。
基础价格确定后,甲乙双方均无权做任何更改
营销代理费支付方式
乙方代理费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代理费结算报告,甲方每月5日
前支付乙方上月代理费及溢价佣金。
一次性付款方式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乙方即可提取该套房屋全额的代理费及溢价佣金。
分期付款方式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分期付款合同或购房协议》,乙方即可提取该套房屋全额的代理费及溢价佣金。
按揭付款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首付款支付当月,乙方即可提取该套房屋全额代理费及溢价佣金。
甲方同意给予关系客户或内部职工购房优惠的,甲方销售部应提供甲方有关负责关系客户和内部职工购房部分的签署意见书面报告,乙方按实际成交价格提取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确认上月代理费结算帐表后,乙方出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当日即结清上月佣金。
若甲方延期付款超过十天,甲方按日支付给乙方应收取佣金的1%金额违约金,直至付完应付款项为止。
销售费用分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销售中心建设及现场包装、装修、装饰、沙盘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售楼处原有办公设备、设施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移交,所移交设施设备明细单在本协议附件中,并在移交期间双方核实确认。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项目组人员工资、奖金、食宿、工装、通信费及其它劳务报酬,销售过程中办公物料及销售项目组就本项目支出的差旅费用,以及短信、印刷制作大项宣传材料、电视广告、DM单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提供乙方班车一辆,公路数范围内的费用甲方给予报销(规定每月固定公里数)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日常保养维护甲方承担。
推广传播及推广费的约定
甲方承诺本案营销推广费不低于项目可售总金额的1%,营销推广策略、计划、各期推广费用具体安排、投放频次、投放渠道等由乙方提出计划案,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实施;
甲方负责项目营销道具制作、各类媒体的联系、购买、发布等工作。公关活动的方案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协作开展,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营销服务的全程进行监督
在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期间,涉及项目营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双方应建议交换讨论,尊重对方意见。其中项目产品配置、销售价格、推广费用预算控制方面,甲方具有最终决定权;日常营销管理事务乙方具有最终决定权,甲方不予干预;
本案之工程进度为期房;
本合同项下相关知识产权在甲方按期支付完毕乙方应收到款项后归属于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开发建设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如在未得到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件时进行销售)出现法律等纠纷事项由甲方承担。
甲方提供本项目其它有关资料,包括并不限于经济技术指标、小区平面图、地理位置图、立面效果图、景观效果图、户型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面积、规格等;
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售楼处资料、办公设备等对外销售道具;
甲方应及时审批乙方制定的项目销售计划、营销方案、费用结算申请等文件,保证乙方的销售工作正常开展;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驻场办公场所及办公桌椅;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在现场派驻财务人员负责收款,并保证在每日为销售现场提供大额收款服务;
甲方在现场派驻客服人员,乙方收齐按揭资料后移交甲方负责人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银行放款前所有工作。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有权对营销服务过程中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予执行,但须提前做出明确说明;
乙方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和对外公布;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提交营销工作计划书,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执行;
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周、月度销售情况报告,分析项目销售工作。
与本合同营销有关的通告、报告、命令、指令、联系函、会议记录等重要材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及签收确认;
乙方的员工在项目所在地必须遵纪守法,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有权利在本项目所有宣传广告及资料上注明“全案营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字样。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控制各类房源销售,做到各类户型楼层合理销售。
乙方一律不承担合同签订之前的任何纠纷。
双方合作终止后当日乙方向甲方转交全部有关资料。
第八条双方工作机制
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作为工作联络人,负责双方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双方负责人有义务保证及时、准确反馈对方意见;
签字确认制度
营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工作成果均采取责任人签字制度。双方营销负责人,公司高管签字确认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