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3.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4. 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临时聘用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聘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信息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3. 资格审查: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4. 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5. 考核与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结合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录用人员;6. 签订合同: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八条临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九条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事项:1. 双方的基本信息;2. 聘用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3. 工作时间、工作强度;4. 工资待遇、福利待遇;5. 合同期限、合同解除条件;6. 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临时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工资、福利待遇;2.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 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4. 依法享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权利;5. 依法享有劳动争议的解决权利。
学校临聘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学校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临聘人员聘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我校临聘岗位: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工作;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4. 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5.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五条聘用程序分为招聘、选拔、聘用三个阶段。
1. 招聘: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方案,通过校内公告、网络招聘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2. 选拔: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组织面试、考核等选拔环节。
3. 聘用:学校根据选拔结果,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六条学校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等基本情况;2. 聘用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3. 聘用期限、试用期;4. 工资、福利待遇;5. 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处理;6.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7.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学校对临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学校将根据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表现优秀,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晋升为正式聘用人员。
第六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临聘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3.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4. 接受培训、进修;5.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确保临聘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学校临聘人员的聘用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聘会、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临聘人员聘用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学校与临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临聘人员因故需要解聘,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第八条临聘人员因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等原因,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九条临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条学校对临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待遇与福利第十二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三条学校为临聘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临聘人员提供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学校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鼓励临聘人员参加各类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支持其职业发展。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为深化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需要对学校临聘人员做好相应的管理!下面就随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吧!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篇1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为准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编聘用、按需设岗、按岗取酬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目标: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聘用制度。
一是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新机制,二是建立与聘用制度相匹配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激发职业学校发展活力。
二、实施人员聘用制度的范围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三、实施人员聘用制度的内容(一)规范编制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定岗定员单位认真执行市编办核定的机构编制数。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依编定岗、按需设岗、精简效能、依法管理”的原则,结合本校的业务工作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等客观指标,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科学合理设置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明确各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充分发挥人员效益。
(二)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1.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
在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坚持从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教师,建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限期取得教师资格,期满仍未获得的应调整出教师队伍。
2.实施公开招聘制度,择优用人。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15〕131号)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实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临时工指在学校工作的时间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指进入学校工作区域的非学校正式员工。
第四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人员招募第五条学校临时工的招募应当依据工作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外来人员的招募应当由学校与相关单位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待遇、工作期限等条款。
第七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招聘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得到批准,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工作安排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段。
第九条学校应当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并且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计划,并进行适当的督导和考核。
第四章工作权益第十一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权益,包括工资报酬、休假、工作保障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保障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及时支付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资报酬,不得有任何拖欠现象。
第十四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或疾病等情况的,学校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医疗保障。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工作秩序和纪律。
第十六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
第十七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内容和内部纪律。
第十八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妨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3篇)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择人,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员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第五条录用程序1、各部门需使用零散工人、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若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____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3、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佣、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负。
第六条录用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____周岁;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七条聘用管理1、严格控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对于技术含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不得使用临时工,对于少数有一技之长安排在生产岗位的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须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实行担保规定,凡来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本地人员直接进行工作,外地人员必须有____名具有本地户口人员出面担保。
3、担保人必须承担下列义务:2.1保证被担保人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规定;2.2保证被担保人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3保证被担保人在服务期限内服从工作分配和公司安排;4、被担保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协议条款;3.2工作服从分配,按时上、下班,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3.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3.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领亲友到本公司参观、住宿等;5、凡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临时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⑴一寸彩色照片各____张;⑵本人____,外地人员还需提供担保人书面担保字据和暂住手续证明。
中心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和奖惩分明。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应按照学校编制空缺、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评审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当明确聘用岗位、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等事项,并由学校与临聘人员签订。
第六条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利益的;(二)工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三)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五)其他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七条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八条临聘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学校对临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续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待遇与福利第十一条临聘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学校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进修机会,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中小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聘任与解聘第四条临聘人员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临聘人员应聘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专业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3.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临聘人员聘任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参加面试、笔试或考核;3.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4.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临聘人员解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因工作需要或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 临聘人员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3. 临聘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4. 临聘人员本人提出辞职。
第八条临聘人员解聘程序:1. 学校提出解聘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2. 向临聘人员下达解聘通知书;3. 学校与临聘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第三章工作与考核第九条临聘人员应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临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职业道德;2. 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能力;3. 工作业绩、团队协作;4. 个人发展、终身学习。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内容:1. 工作表现、教学质量;2. 工作业绩、团队协作;3. 个人发展、终身学习;4. 学校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待遇参照学校正式在编人员执行,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条临聘人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文化体育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十条临聘人员应维护学校的营造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遵守学校的环保规定。 第三章临聘人员的考核 第十一条学校对临聘人员实施考核管理,以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 务和学生管理为主要考核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可以采用定期考核或不定期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主要 包括教育教学质量、课堂纪律、工作成果、工作态度等。 第十三条学校考核以优良、良好、一般、不合格等级别来描述考核结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具体反馈和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该积极开展辅导、培训,提高临聘人员的技能和水平,帮助其更好地完 第三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以后修改经学校领导班 子研究决定后即时发布实施。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临聘人员的用人管理,加强对临聘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 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包括临时教师、实习教师、校园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管理规定以及本规章要求,明确临聘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 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通过临聘人员的管理,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善和提高。 第五条学校应根据临聘人员的不同岗位和特点,拟定不同的管理操 作程序、责任和权利,保障其符合学校聘用的标准。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认真对待工作,提高自身素质,保证工作质量。 第七条临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 第八条临聘人员应当尊重学生、老师以及与之共事的人,保证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学校临聘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临聘人员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临聘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临聘人员本人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七条临聘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每日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至上班时间后半小时为签到时间。
第八条临聘人员应佩戴工作牌,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签到,下班时必须签退。
第九条临聘人员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应主动与部门负责人保持联系,了解工作动态。
第十条临聘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岗,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因公外出,需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病假、事假、产假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十三条临聘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不得利用考勤制度作弊,如代签、代扣等。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如有违反考勤纪律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考勤结果处理第十六条学校每月对临聘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公示于校园网上。
第十七条对考勤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考勤表现不佳的临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其改正。
第十九条对于连续两次考勤不合格的临聘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一、临时工管理制度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挂好访客证后方能进校,出校交回会客单和访客证。
2、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校证;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
车辆安全自负。
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3、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4、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
报保卫部门处理。
5、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
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聘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待遇、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学校临聘人员的招聘应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报名方式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与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4. 体检与考察:对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确保其身心健康和符合岗位要求。
5. 确定录用名单: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6.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方法等。
2. 行业动态、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研究等。
3. 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协作等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临聘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遵守纪律等。
2. 工作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管理能力等。
3. 工作成果: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生满意度等。
第四章待遇与解聘第十条学校临聘人员的待遇应与实际工作贡献相匹配,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依法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学校临聘人员的解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
2. 依法依规,符合学校实际需要。
学校临聘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临聘人员的考勤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休息时间:按照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调休制度执行。
第五条考勤方式1. 采取打卡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
2. 临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考勤记录1. 学校设立考勤登记簿,由专人负责记录。
2. 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情况等。
第七条请假制度1. 临聘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
2. 请假审批权限如下:(1)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学校领导审批。
(2)病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学校领导审批,并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请假期间,临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工作不受影响。
第八条迟到、早退、旷工处理1. 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
2. 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
3. 旷工:旷工一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20%。
4.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考勤监督与处罚第九条学校设立考勤监督小组,负责对临聘人员考勤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考勤监督小组对考勤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临时教职工、兼职教师、实习生、志愿者、承包商、外出服务人员等。
第二章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招聘与管理第四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招聘由学校所在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求和工作性质进行招聘的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聘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临时工期限超过七日的,需经上级审批才能继续聘用。
第六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在入职前需要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八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需要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聘用时进行归档管理。
第九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保障学校的机密信息和敏感数据不被泄露。
第十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并及时结算发放。
第三章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安排与监督第十一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安排由学校所在部门负责,确保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工作,不得违规加班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第十三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需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十四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需要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确保校园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需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向学校所在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聘用。
第四章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学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在聘用期满之前提出离职的,需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学校所在部门,并经过办理离职手续。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最新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最新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最新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最新,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最新1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
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
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学校临聘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聘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时聘请的工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保、维修、后勤服务等岗位。
第三条学校临聘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临聘人员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学校临聘工勤人员的聘用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选拔。
第五条临聘工勤人员的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4. 具备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5.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学校与临聘工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续签。
第七条临聘工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学校利益;2. 拒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
第八条临聘工勤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九条临聘工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条临聘工勤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保洁岗位: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维护;2. 安保岗位: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3. 维修岗位:负责校园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4. 后勤服务岗位: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如食堂、宿舍管理等。
第十一条临聘工勤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临聘工勤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考核制度,对临聘工勤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临聘工勤人员,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学校临聘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招聘的各类临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确保临聘人员的工作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学校临聘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选拔程序进行。
第五条招聘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应聘者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第六条临聘人员的录用应经学校领导批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临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八条临聘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二)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九条临聘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三)保守学校秘密,维护学校形象;(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学校对临聘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晋升、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临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六条临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如需继续留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学校因工作需要调整临聘人员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临聘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调配、考核、解聘等工作。
2.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质量达标。
3. 临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制度。
四、岗位职责1. 临聘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 教辅人员应协助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3. 行政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行政工作,确保学校各项事务高效运转。
4. 后勤服务人员应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备维护等工作。
五、工作纪律1. 临聘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不得散布不利于学校声誉的信息。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人事部门对临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3.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审批。
4.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时用工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临时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临时用工是指在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因工作需要临时聘请的人员。
第二章临时用工的招聘与使用第四条临时用工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临时用工的招聘程序如下:1. 用工部门提出用人需求,填写《临时用工需求审批表》;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用人需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布招聘信息;3.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相关材料;4.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考核;5. 面试、考核合格者,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第六条临时用工的合同期限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及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月发放。
第八条临时用工的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正式职工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临时用工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临时用工的招聘、面试、考核等工作;2. 负责签订、变更、解除《临时用工协议》;3. 负责临时用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4. 负责临时用工的培训、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等工作;5. 负责临时用工的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临时用工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对临时用工的招聘、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 对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第四章临时用工的离职与终止第十一条临时用工合同期满或者因工作需要终止用工的,应当提前通知临时用工人员。
第十二条临时用工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应当提前向用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三条临时用工人员离职时,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物品、结清工资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临聘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聘人员是指在编内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聘用的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等工作的编外人员,不纳入学校编制管理。
外聘教师、服务外包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学校临时工作需要聘用的人员、勤工俭学的学生等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原则上要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实行社会化服务。
第四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为学校临时用工制度的`决策组织;人事
处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机构;各用工单位为学校临聘人员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六条、学校按照“宏观控制,分层(类)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临聘人员的'管理。
(一)用工单位按照“少用、精用”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制定用工计划,人事处负责核定各单位用工计划,制定劳务派遣预算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劳务派遣公司由学校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学校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
(三)各用工单位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包括考核(基本情况、面试及行业准入证书等)和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等)等内容。
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手续。
第七条、学校临聘人员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责划分。
(一)校长办公会职责
负责审定全校性临时用工管理政策、用工计划、工资福利待遇等重要管理事项。
(二)人事处职责
1、制定学校临聘人员相关管理规定;
2、核准用工单位用工计划、编制预算方案;
3、负责公开招标相关业务,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