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本科学生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表
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

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一、等级资格证书是指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主办的、辽东学院二级机构以上组织的、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二、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以有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三、外语类证书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专业英语四、八级考试证书以及经认定的日语、俄语、朝鲜(韩国)语等级考试证书等。
外语类证书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标准认定: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总成绩425-560分(含425分、不含560分)者得1学分;四级总成绩560分以上(含560分)者得1.5学分。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成绩425-560分(含425分、不含560分)者得2学分;六级总成绩560分以上(含560分)者得3学分。
3.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三级考试,笔试成绩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口试3-4分者得1学分;笔试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口试4分以上(含4分)者得1.5学分。
4.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笔试成绩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口试3-4分者得2学分;笔试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口试4分以上(含4分)者,得3学分。
5.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考试,专业四级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者得1学分;专业四级80分以上(含80分)者得1.5学分;专业八级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者得2学分;专业八级80分以上(含80分)者得3学分。
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二级证书得1学分;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者得2学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分为有毕业要求与无毕业要求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认定其学分,具体认定标准为:1.对普通话水平有要求的专业,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证书的得0.5学分;取得一级乙等证书的得1学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得2学分;2.对普通话水平没有要求的专业,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证书的得0.5学分;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得1学分;取得一级乙等及其以上证书的得2学分。
等级制与百分制成绩对应表

深圳大学Shenzhen University课程等级成绩、绩点与综合基本成绩的对照说明Conversion of Grade, Grade Point and Integrated Score我校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
非设计和实践类的专业课程期末考试设附加题,其等级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基本题成绩和附加题成绩综合评定;期末考试不设附加题的其他课程,等级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基本题成绩综合评定。
Grade system is adopted in Shenzhen University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Extra score questions are included in the final examination paper for specialized courses without design task or practice work, and the finalized grade is given on the basis of the continuous assessment, final examination score and extra score. The grade for other courses without extra score questions is based on the continuous assessment and final examination score.注:1.非设计和实践类的专业课程成绩最高等级为A+,其他课程的成绩最高等级为A。
2.综合基本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基本题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
Note:1.The highest grade for non-design and non-practice specialized courses is A+. For the restcourses, the highest grade is capped at A.2.Integrated score is composed of continuous assessment and final examination score at a certainproportion.深圳大学教务部Department of Academic AffairsShenzhen University。
模板——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项目
技能学分国家化学检验员证书
申请学分数
2学分
申请人姓名及学号
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专业来自级化学工程与工艺104班
申请理由:本人于2013年10月通过了国家化学检验员考试,并于2013年11月获得证书,根据《广西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第二条“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可获得创新实践学分的项目及其得分一览表》第三部分技能学分认定标准,获得国家化学检验员证书,申请二学分。
一式一份,交由各专业《创新实践》任课教师审核。
(可另附页填写)
推荐教师对申请人工作的评价及意见:(论著发表、学科竞赛、资格证书类,无需教师推荐)
签字:年月日
《创新实践》任课教师审核意见:
同意记2学分,成绩为。
签字:年月日
所附申请材料简介及件数:
国家化学检验员证书一件
注:学生可申请的创新实践学分数仅满足毕业学分要求(2学分)时,请选择此表填写。本表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是创新人才产生的根本内在条件,是高等学校培养创新人才的必要目标。
为了发掘大学生自身知识潜能,激发我院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浓郁我院的创新氛围,根据中北大学2006年1月修订后的《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文件,结合我院的学生创新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创新能力学分具体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课程学习、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获得专利授权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学分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院校级及市级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其它院级创星杯比赛负责人2学分负责人1.5学分负责人1学分无0.1 排名第二1.5学分排名第二1.0学分其它参与者0.5学分排名第三1.0学分排名第三0.8学分院科普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核心学科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院学生讲堂主讲者1学分/次辅讲者0.5学分/次(限2人)校级中北大学挑战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刘鼎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ACM程序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飞行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兵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电子设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国防知识竞赛 1.0 0.5 0.4 0.3 0.2 机械创新设计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数学建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 周培源力学竞赛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CAD大赛 1.0 0.5 0.4 0.3 0.2 2011/2012创新学分评分表校级育才杯立项负责人4学分参与者2学分0.2 校学生讲堂主讲者2学分/次辅讲者1学分/次(限5人)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校报,省新闻网级)独立完成1分第一作者1分/ 合作者0.5分论文高校校报独立完成2分第一作者2分合作者0.5分市级太原市青少年创造发明大赛1.5 1.0 0.5 无0.4 太原市数学建模比赛 1.5 1.0 0.5 无0.4 “众成”科技立项 1.5 1.0 0.5 无0.4省级及其以上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及其以上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加者省级兴晋挑战杯 3.0 2.0 1.5 1.0 0.5 数学建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电子设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论文在省级期刊发表独立完成3分负责人3分合作者1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2分负责人2分合作者1分国家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6.0 4.0 3.0 2.0 1.0 汽车节能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工程综合能力训练大赛6.0 4.0 3.0 2.0 1.0全国电子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周培源力学竞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挑战杯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器人大赛 6.0 4.0 3.0 2.0 1.0 国家级报纸、杂志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论文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4分负责人4分合作者2分其它加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参加者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 3.0 2.0 1.5 1 省级文体比赛 2.0 1.5 1.0 0.5论文发表SCI、SSCI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发表EI、ISTP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3学分第一作者记3学分合作者记1学分校级文体比赛获奖1.0学分参加0.5学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6学分合作者3学分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3学分合作者1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等各类全国等级考试每个证书记1学分英语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八级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通过雅思、托福、GRE等考试者,每个证书记2学分职业资格证书获国家劳动和人事部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驾驶证和教室资格证)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校春季大学生运动会从始到终参与各种项目训练者和组织者均可记0.5学分,院功勋运动员加2分,杰出运动员加1.5分,优秀运动员加1.0分,院体育部负责记录省部级及其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参与者记4学分地市级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参与者记2学分省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6学分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4学分校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2学分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每周1学分(限3学分)学院学术导师制完成学期学习报告者记1学分合唱比赛、走方阵、太极拳、健美操0.5分被评委优秀科委者另加0.2学分最佳组织奖系级分科协各成员均记0.5学分学术讲座(院级)0.1分/一次学术讲座(校级)0. 2分/一次关于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创新学分的补充:科技兴趣小组成员一学年加一个创新学分,人数定位每班6人(包括科委)科技兴趣小组成员参加科技兴趣小组必须参加的活动获奖加分情况如下:奖项创新学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获得三等奖不加分。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关于加创新学分的事项

关于加创新学分的事项附件3:科研活动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科研活动类创新与技能实践活动包括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承担科研课题、承担⼤学⽣创新性实践基⾦计划项⽬,以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聆听学术报告等。
⼆、学⽣独⽴或合作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件或项⽬合同书、项⽬结题证书等为依据,并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1.国家级课题:14学分。
2.省部级课题:10学分。
3.校(市)级及横向课题:6学分。
三、学⽣作为参与⼈参加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活动,要以⽂件或课题合同书、项⽬结题证书等为依据,并根据项⽬级别确定学⽣获得的学分,具体认定标准为:1.国家级课题:4学分。
2.省部级课题:2学分。
3.校(市)级及横向课题:1学分。
四、学⽣不是教师承担课题研究的参与⼈,但实际参与课题的研究活动,并做出⼀定贡献的,以课题负责⼈出具的承担科研⼯作任务材料、本⼈参与科研⼯作的总结报告或⽂献综述等成果(不少于1500字)为依据,按1学分的标准确定学分。
五、学校设⽴⾯向学⽣的⼤学⽣创新性实验项⽬,学⽣通过项⽬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批准⽽承担基⾦计划项⽬,学校给予⼀定的资⾦资助。
学⽣承担的基⾦计划项⽬,凡已结题的项⽬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A类项⽬:项⽬主持⼈:3学分,参与⼈:1学分。
B类项⽬:项⽬主持⼈:2学分,参与⼈:1学分。
C类项⽬:项⽬主持⼈:1学分,参与⼈:0.5学分。
六、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1.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是指学⽣经过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进⾏的学术活动。
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须经⼆级学院批准、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后,⽅能作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
2.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以经⼆级学院主管院长批准认定的会议组织者的邀请函或会议通知为依据。
3.申报创新与技能学分时须提供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主管院长批准意见、本⼈参加会议总结报告或⼩论⽂(不少于2000字)等材料。
4.学⽣参加学术会议每次按1学分标准记载创新与技能学分。
辽东学院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表

成果与学分认定结果
学
分
认
定
意
见
认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定
人
意
见
经审核,申请项目证书属实,符合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成果要求,根据《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第条第款之规定,应给予申请人学分。
签字: 年 月 日
评
定
小
组
意
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审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1.“项目名称”和“颁发单位”应为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证书编号颁发单位取得时间学分本栏由学分评定人填写成果与学分认定结果经审核申请项目证书属实符合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成果要求根据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第定应给予申请人学分
辽东学院本科学生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项目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
取得时间
学分
2.要求证件复印件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
3.项目名称、证书编号由学生填写;
4.小组组长签字栏内的学分为认定合计的学分。
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0.5
1.由政府部门或创新创业协会组织的其他培训;
2.提供结业证书或培训证书
其他技能证书
0.25-0.5
1.提供证书复印件
2.由学院根据技能证书的级别予以认定,1项证书最多认定0.5分,最多认定2项其他技能证书。
创业实践
创业实践
创办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
5.0
授予学生法人代表,提供营业执照和营业流水。学生为股东,提供股权证明文件。
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班级
专业
学号
班主任
学生联系方式
认定范围
内容分值
小计
合计
备注
创新创业竞赛
院级
一等奖
1.0
1.团队参赛,只认排名前5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
2.逐级选拔参Βιβλιοθήκη 项目按最高获奖级别认定分值,不累计计分;
3.同一项比赛,参与多个项目,以最高分计,不累计计分。
4.同一项目,不同年度参赛,或参加不同比赛,以最高分计,不累计计分。
审核学分:审核老师签名:
年月日
学院审核(盖章):
年月日
附:证明材料
苗圃项目、科技园及成工新邨众创空间
2.0
1.成功入驻苗圃、科技园及成工新邨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并通过一年的考核评估,提供考核证书。
2.团队成员只认前5名
3.参与多个项目,只认一个项目
创业类讲座、沙龙、训练营
0.25
参加并提交500字以上的讲座心得总结(该项累计计算不超过1.5个分值)
申请分值总计:成绩:
二等奖
0.75
三等奖、其他类奖
0.5
校级
一等奖
2.0
二等奖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模板】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认定类别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申请认定学分项目:
(此处需填写项目的主办单位、具体名称、项目等级等必要内容)
申请人: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拟认定为创新实践类学分。
经办人: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学分认定部门审核: Nhomakorabea经办人:
(认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创新代码为
经办人: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注:1、学分认定单位为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教学部等。
2、本表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等。
3、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均一式两份。
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办法【内有创新、技能学分认定表】

教字[2007]19号····学院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科技文化创新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政字(2007)44号]和《〃〃〃〃学院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管理办法》[政字(2007)8号],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
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和技能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或技能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
一、认定范围及内容创新活动一般包括:第一课堂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活动。
如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等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进行与专业相关学科科学研究并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取得一定标志性的科技成果;作品、调查研究成果等。
技能活动一般包括:第一课堂以外可获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系列具有技能性的活动。
二、认定对象奖励学分、技能学分获得的对象是在校本专科生。
三、认定标准和学分计算1.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
国际级特等奖或第1名计7学分,一等奖或第2-5名计6学分,二等奖或第6-10名计5学分,三等奖、单项奖或第11-18名计4学分,鼓励奖或优胜奖计3学分。
国家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计6学分,第2-3名或二等奖计4学分,第4-8名或三等奖、单项奖计3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计2学分。
省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计4学分,第2-3名或二等奖计3学分,省级第4-8名或三等奖、单项奖计2学分。
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5、1学分。
2.各类专业学术论文、作品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分A、B、C、D、E五类,分别计6、5、4、3、2学分。
文学性、学术性译文按论文相应级别的一半计分。
期刊级别按《〃〃〃〃学院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确定。
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服装作品等,按发表的刊物级别或活动级别高低给予相应的学分。
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新版精品资料】

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08〕217号)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根据教育部有关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文件精神及《辽东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的基本任务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兴趣驱动的原则。
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完成实验过程.(二)自主完成的原则。
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环节、自主完成实验内容、自主管理实验过程。
(三)重在过程的原则。
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验方面的收获。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行学校和二级教学部门两级管理。
学校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立项、结项、经费、学分等管理工作;二级教学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项目推荐、导师安排、指导实施、检查落实等具体工作.第五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二级教学部门应安排具有副高级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施创新性实验项目。
指导教师的确定可以采取二级教学部门指派和学生选聘两种方式。
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
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一年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验有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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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定
小
组
意
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审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1.“项目名称”和“颁发单位”应为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2.要求证件复印件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
3.项目名称、证书编号由学生填写;
4.小组组长签字栏内的学分为认定合计的学分。
辽东学院本科学生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项目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
取Hale Waihona Puke 时间学分(本栏由学分评定人填写)
成果与学分认定结果
学
分
认
定
意
见
认
定
人
意
见
经审核,申请项目证书属实,符合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成果要求,根据《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第条第款之规定,应给予申请人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