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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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研究生奖助金1

西北工业大学 研究生奖助金1

附件三: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试行办法一、为了加强研究生奖助金管理,规范研究生奖助金发放工作,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留学生、全国MBA、软件工程硕士和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协议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三、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研费三部分。

奖学金是国家发放给研究生的物质奖励,助学金是学校发给研究生的生活补助,助研费是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的工作补贴。

研究生奖助金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试行办法》评定。

四、研究生奖助金来源由国家财政拨款、导师自筹经费和学校教育事业收入三部分组成。

导师自筹经费可由科研经费、课题发展基金支付,纵向科研经费的列支渠道仅限人工费。

五、导师在申报招生计划时应说明其经费来源(注明经费代码),并确保有足够的经费。

如果导师申报时经费不足,研究生院将不批准其招生计划。

研究生进校后如果出现导师经费不足现象,学校将冻结导师的相关经费,或采取其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六、对新入校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通知其第一学年享受的奖助金和应缴纳的培养费金额,同时根据录取情况编制研究生新生奖助金和应缴纳培养费明细表(附电子版),并及时提交给财务处。

七、对在校研究生,研究生院协同学生处在每学年的第一个月内,根据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结果编制在校研究生享受的奖助金和应缴纳培养费信息表,并及时提交给财务处(附电子版)。

八、奖助金和培养费信息表反映研究生所在学院、学号、姓名、银行帐户、应缴培养费金额、应发奖助金金额等。

九、研究生院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编制导师自筹经费信息表,该表反映每位导师该学年自筹经费情况,内容包括导师姓名、所在学院、招生类别及人数、经费(代码)金额、导师签名等。

研究生院在每学年第一个月内将此信息表提交给财务处,财务处据此划转经费。

西北工业大学 奖助金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

西北工业大学 奖助金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

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2011年9月材料学院研究生各班评比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和《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本细则的内容是对学校《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中没有涉及到或者解释不具体或者不易操作的问题的补充,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材料学院研究生每年一度的“奖助金评比”工作。

一、操作流程1、学院成立奖助金评定小组并组织全体参评研究生召开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前的工作布置会,宣读《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和《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2、组织召开各年级研助管和各小班班长工作会,安排布置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

由各小班成立奖助金评审小组并公示名单一天。

3、各小班组织总结交流会,下发参评同学成绩单并组织参评同学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表》以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各小班审核及民主评议后,汇总排名并公示三天。

各小班将公示后的排名表由小班评定小组签字后上报研究生助管,由研究生助管汇总并审核本年级参评学生成绩排名,并按比例划分奖助金等级,公示三天。

5、各年级研助管将公示后的排名表及小班排名表一并上报学院;6、由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并公示。

(学院的汇总审核工作由研究生会协助完成)二、加分细则1、所有的科技论文、科研成果、三大专利、论文检索、各类活动的获奖等都必须符合参评时间段(从本学年8月31日上溯到上学年8月31日)且作者单位是西北工业大学,否则不加分。

发表论文以刊出时间为准,国内刊物必须纸质见刊,国际刊物以见刊日期为准。

硕士研究生毕业班学生凭录用通知书按照期刊类别降一等级加分。

2、所有的加分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加分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见刊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确认)专利号证明复印件等,论文索引必须有索引号。

3、研究生二年级按照基础课程(英语、数学和政治)成绩加权平均,研究生三年级按照专业外语以及除基础课程以外的必修课课程成绩加权平均。

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第二章基本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二)考试作弊者;(三)年度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四)学术行为失范者;(五)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六)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七)欠缴学费者;第五条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

(一)硕士研究生中的推免生、高水平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入学综合成绩位列前5%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其余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

(二)博士研究生中的高水平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申请审核制通过学生以及入学综合成绩位列前5%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其余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

第六条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一)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1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4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50%,奖励金额6000元。

奖助金评选办法 -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测评办法

奖助金评选办法 -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测评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试行办法为确保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并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指导原则,依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本办法作为指导性意见,供各学院参考,各学院可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评定范围西北工业大学在校统分研究生(全国MBA 及软件工程硕士生除外)。

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不缴纳培养费,享受每月200元的奖助金。

二、评定内容及办法评定内容:课程考试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科研及学术、科技活动情况等。

(一)硕士研究生1. 第一学年,根据入学统考成绩按《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奖助方案》规定比例发放相应等级的奖助金。

推荐免试(不包括教改班)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的名额为学院当年招生人数的5%,其余学生享受二等奖助金;教改班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

推荐免试(含教改班)学生第二、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金的评定。

2. 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12340.70.10.10.1Q Q Q Q Q =+++ (1)其中,1Q ——上一学年课程(培养计划中不低于24个学分的课程)加权平均分数(附件一的表1);2Q ——上一学年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附件一的表2、表3、表4和表5之和);3Q ——上一学年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得分(附件一的表6);4Q ——上一学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由导师或导师组打分,满分为100分。

3. 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12340.10.30.30.3Q Q Q Q Q =+++ (2)其中,1Q 、2Q 、3Q 、4Q 代表内容与(1)式相同。

(二)博士研究生1. 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助方案》发放相应等级的奖助金。

直博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的名额为学院当年招生人数的7%,其余享受二等奖助金,第二、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金的评定。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测评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测评办法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为培养研究生的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校园文化活动和实践活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设特等(研究生干部标兵)、一等、二等共三个等级。

研究生干部标兵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

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国家拨款和学校预算情况而定。

另设其他单项奖,奖励在文体活动、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重要社会影响的研究生(此项可根据需要设立)。

二、评选范围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在籍统分研究生(定向、委培的除外)。

三、评选条件1.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参加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评选:(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各项决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学风严谨、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业测评成绩在班级(专业)前40%以内;(4)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党团组织、班级或其他学生组织负责人的研究生,需在各级社会工作中工作扎实,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业绩突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5)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的研究生,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学院赢得荣誉。

(6)认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研究生挂职锻炼等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在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服务对象、实践单位(部门)好评。

研究生干部标兵的评选条件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评选:(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2)弄虚作假或有不端学术行为;(3)上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或不合格;(4)学院评议小组或导师认为不宜参评。

四、组织管理1.评选名额由学校每年根据各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及上一学年学院评选工作执行情况分配到各学院,学院进行统一调配。

西北工业大学 1147关于加强留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 1147关于加强留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我校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随着我校国际化教育力度的加大和对外交流的日益增多,研究生以各种形式出国(境)留学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奖助金管理,保证出国(境)留学且保留我校学籍的研究生返校后能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不停发奖助金;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自学生实际离校下月起停发奖助金,返校后续发剩余月份奖助金(研究生在此期间毕业,则奖助金自然停发)。

二、研究生返校后,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教导员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报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从研究生教导员签署意见当月起逐月发放奖助金,奖助金标准按照以下办法执行:1. 2011年4月1日以前出国(境)的研究生,按照出国前的奖助金标准发放,发放至研究生参加下一次奖助金评定为止。

2. 2011年4月1日以后出国(境)的研究生,在国外期间必须参加原学院所在年级每个学年奖助金综合测评,返校后按照最近一次评定的等级发放。

四、研究生在外期间应主动与学院保持联系,于每年9月5日前按要求提交奖助金参评材料,参与学院奖助金评定。

如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正常评定的,返校后按照三等奖助金标准发放,直至参加下次奖助金评定为止。

五、研究生离校前,必须办理《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附件2),同时领取《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奖助金管理注意事项》(附件3)并签名。

特此通知!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2.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3.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注意事项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办理,交至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此表一式两份,研究生教导员和学生处各存一份。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改革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导师、社会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培养改革基金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奖助对象是指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学费第五条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方予注册。

第六条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执行原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新学费标准,标准见表1:表1 学费标准(单位:万元/年〃生)入学时间博士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1.0 0.8 MBA、EMBA、MPA、MEM、MTI、软件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型暂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0.9 0.7实行原收费政策第七条在正常学制年限内,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长交纳学费。

第三章奖学金第八条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集体奖励等组成。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为了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激励我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科学创造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医学部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

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本学期学制认定参评范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学业法律、法令、法规者;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14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11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7000元,比例为5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8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5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3000元,比例为5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三、评定办法(一)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西北工业大学 专项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修改

西北工业大学 专项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修改

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试行)近年来,在材料学院院友和一些企业的大力资助下,我院先后设立了“崇德”、“求实”、“87届校友”、“宏远”、“晋电”和“叶盛发展”等六项专项奖学金,充分发挥了奖助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奖学金评比工作,促进评选的规范化、制度化,奖励品学兼优,并在科研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参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法》,并结合材料学院测评的具体实际,特制定了《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

一、测评范围凡在学院学习满一年的学历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参加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综合测评。

二、测评、审核程序1、研究生本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表》(附件一)和《20××年××材料学院专项奖学金综合统计表》(附件二),其他附件包括:1)刊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摘要复印件(需导师签字);2)科研成果鉴定材料或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由课题负责人签字);3)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签字盖章后的学习成绩单。

4)附加分证明材料需班长和教导员签字核实。

2、所有论文或成果必须是在考评学年内完成的(考评学年的8月31日至次年8月31日内,硕士生阶段使用过的论文,博士期间不得再次使用)。

3、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综合测评,对每位同学综合测评成绩单及相关证书、材料等进行审核,并将涉及论文、科研成果、专利、获奖等评分项目按要求给出相应分值,无误后由班长、导师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将材料整理装订后交专项奖学金评审小组。

(缺失材料的、佐证材料不全者不计相关内容)三、计分办法1、计算公式博士研究生 Q=0.3Q1+0.7Q2+0.7Q3+Q4硕士研究生(二年级) Q=0.7Q1+0.3Q2+0.3Q3+Q4硕士研究生(三年级) Q=0.5Q 1+0.5Q 2+0.5Q 3+Q 4注:1)Q 1是所有学位课程加权平均分数;Q 2公式中是发表论文(编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论文检索、SCI 影响因子加权等五项得分之和;Q 3是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见附表)之和;Q 4是其他获奖及担任社会工作得分(见附表)之和。

西工大奖助金新政策

西工大奖助金新政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政策介绍2014-08-11 10:30为全面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的活力和潜力,充分调动导师潜心育人和吸引优秀生源的积极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调整研究生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待遇,强化责任主体、岗位职责和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为了让新入学的研究生了解学校奖助体系的各项政策,正确理解学校的目标导向,认真学习、潜心科研,我们整理了有关政策要点,供同学们参考。

第一部分奖学金1.奖学金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大类。

2.集体奖励包括研究生模范班级、先进班级和优秀团队,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勇于创新、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和研究团队(或课题组)。

3.研究生模范班级在研究生先进班级的基础上产生,研究生模范班级和优秀团队全校每年分别评定5个和10个。

4.研究生个人奖励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5.优秀研究生标兵。

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每年全校评选10人,每人奖励0.8万元。

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须学业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班级、专业)第一。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生3万元/年·生;硕士生2万元/年·生。

奖励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执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国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试行)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最低标准执行。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由国家、学校等出资设立,奖励支持在学业中表现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分两个等级,具体各等级标准及比例见表1:表1 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学业奖学金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挂钩,研究生完成学年各环节学业要求(考试合格、按期开题、中期考核合格、预答辩合格、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通过,综合实践考核合格等)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积极推进研究生“三跨”培养模式改,形成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XX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除一年级以外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须热爱祖国,拥护领导;遵守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评定机构第四条学校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检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和落实情况。

研究生部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名额分配、材料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部)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审核、初评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第三章评定等级、比例和额度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等级、比例和额度如下:层次、等级比例、金额(元)博士不分等级、100%、10000硕士一等、10%、10000二等、20%、8000第四章评定条件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内容、经考核合格的所有符合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九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人数为学生总数的30%,以《XX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为评定依据。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在专业前10%(含10%)的学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在专业前10%-30%(含30%)的学生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第十条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学生跟随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一起参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奖助金体系及奖助方案

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奖助金体系及奖助方案

西北⼯业⼤学硕⼠⽣奖助⾦体系 2008年我校开始进⾏培养机制改⾰,建⽴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形成国家、学校和导师三者相结合的研究⽣奖助体系,进⼀步明确导师在研究⽣培养中的责任与义务,将研究⽣培养与科研相结合,增强对研究⽣创新精神与创新能⼒的培养。

通过培养机制改⾰,在不同程度上提⾼研究⽣的⽣活待遇,⿎励成绩优异的研究⽣专⼼从事科学研究,为提⾼研究⽣培养质量提供⼀定保障。

引⼊竞争机制,激发研究⽣学习、研究的积极性,改变以往由⼊学成绩决定研究⽣整个在读期间待遇的现状,实⾏按学习成绩、科研能⼒及综合表现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奖助⾦的竞争机制,从⽽达到奖励优秀研究⽣的⽬的。

硕⼠⽣奖助⾦享受范围是我校全⽇制统分硕⼠研究⽣(全国MBA及软件⼯程硕⼠除外),并根据上学年的学习成绩等综合表现享受不同等级的奖助⾦(第⼀学年的奖助⾦等级根据考研成绩评定),学校按照⼀定的⽐例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硕⼠⽣设置三个等级的奖助⾦,奖助⾦⽅案具体见下表:奖助⾦等级奖助⾦(万元/年) ⽐例(%)统分硕⼠⽣⼀等奖助⾦ 1.18 10⼆等奖助⾦ 0.94 40三等奖助⾦ 0.24 50定向⽣ 0 0委培⽣ 0 0 西北⼯业⼤学硕⼠⽣奖助⽅案 奖助⾦按照上表所⽰⾦额进⾏发放,发放时间为 2年零8个⽉。

硕⼠⽣除享受奖助⾦资助外,还可以通过申请学校提供的各种助管和助教岗位获得相应的资助,同时还可申请优秀奖学⾦和单项奖学⾦的评选。

教改班推免⽣第⼀学年享受⼀等奖助⾦,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的评定;其他推免⽣第⼀学年享受⼀等奖助⾦的⽐例为学院当年招⽣⼈数的5%,其余全部享受⼆等奖助⾦,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的评定。

“少数民族⾻⼲计划”考⽣不参与本奖助⾦的评定,但享受每个⽉200元的奖助⾦。

奖助金评选办法 -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测评办法

奖助金评选办法 -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测评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试行办法为确保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并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指导原则,依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本办法作为指导性意见,供各学院参考,各学院可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评定范围西北工业大学在校统分研究生(全国MBA 及软件工程硕士生除外)。

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不缴纳培养费,享受每月200元的奖助金。

二、评定内容及办法评定内容:课程考试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科研及学术、科技活动情况等。

(一)硕士研究生1. 第一学年,根据入学统考成绩按《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生奖助方案》规定比例发放相应等级的奖助金。

推荐免试(不包括教改班)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的名额为学院当年招生人数的5%,其余学生享受二等奖助金;教改班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

推荐免试(含教改班)学生第二、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金的评定。

2. 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12340.70.10.10.1Q Q Q Q Q =+++ (1)其中,1Q ——上一学年课程(培养计划中不低于24个学分的课程)加权平均分数(附件一的表1);2Q ——上一学年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附件一的表2、表3、表4和表5之和);3Q ——上一学年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得分(附件一的表6);4Q ——上一学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由导师或导师组打分,满分为100分。

3. 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12340.10.30.30.3Q Q Q Q Q =+++ (2)其中,1Q 、2Q 、3Q 、4Q 代表内容与(1)式相同。

(二)博士研究生1. 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奖助方案》发放相应等级的奖助金。

直博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的名额为学院当年招生人数的7%,其余享受二等奖助金,第二、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奖助金的评定。

西工大奖学金评定

西工大奖学金评定

通信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模拟电子线路、脉冲与数字电路、高频电子线路、通信原理、计算机通信、移动通信、现代交换技术、光纤通信、图像通信、单片机原理及接口应用、DSP原理和程序设计等。

掌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卫星通信、计算机通信、多媒体通信、数字程控交换等学科深厚的基础理论电子信息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模拟电子线路,脉冲与数字电路,电磁场与电磁波,数字信号处理,高频电子线路,通信原理,微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原理,微波技术与天线、雷达原理、单片机原理及接口等。

导师王顶,西北工业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科博士,Victoria大学博士后,西北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无线电通信与导航。

承担了多项科研项目,目前主持航空基金、总装预研基金、总装预研,航天基金等项目,主要研究宽带无线通信、抗干扰通信、卫星通信与导航系统的信息传输与处理技术。

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奖助金制度一、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制度所有录取为我校统分类别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MBA和MPA考生)全部享受奖助金,详见下表一。

1、统考生奖助金的评定对于我校录取的统考统分生,第一学年的奖助金根据考研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入学后根据我校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参加奖助金评定。

2、推免生奖助金的评定对于我校录取的统分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硕士二等奖助金,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享受硕士一等奖助金,入学后根据我校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参加奖助金评定;对于我校录取的统分本科直博生,第一学年全部享受博士生一等奖助金,入学后根据我校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参加奖助金评定。

奖助金评定标准见表一。

表一:西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3、推免生英才奖学金对于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来自"985工程"学校、专业排名在前5%的,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专业排名在5%~10%的,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来自"211工程"学校、专业排名在前5%的,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专业排名在5%~10%的,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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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3〕219号)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
行)》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研
标准 (万元/年·
生)
标准 比例 (万元/年·
生)
2014年秋季 博士 20% 及以后入学 硕士 10%
1.8 0.72
≈77% ≈87%
0.9 0.36
2014年秋季 博士 20% 之前入学 硕士 10%
1.2 0.72
≈77% ≈87%
0.6 0.36
第4条 每学年各等级标准及比例依据国家当年专项拨款及学校财政情况 动态调整。 第5条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所获奖励等级一次性发放至本
得。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14条 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核拨指标,学院评选及确定推荐名单,
报学校审批后统一发放。 第15条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 持办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需经校院两级公示,公示 时间应分别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16条 对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 院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 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管理及评审小组提请裁 决。 第17条 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 行为,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并取消下学年的参评资格。
一项方可申报。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门槛条件进行调整和
细化:
表2 博士生申报门槛条件
年 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高年级
成绩
前20%
——
论 文 1篇核心 1篇EI/CPCI 1篇SCI
2篇SCI
发明专利 受理1项 授权1项 授权1项 授权2项
创新竞赛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科研成果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署名完成人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综合实践;
5. 圆满完成本学年培养要求(考试合格、按期开题、中期考核合
格、预答辩合格、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通过,综合实践考核合格
等)。
第9条 以下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1. 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
2. 有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情况;
3. 不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情况;
4. 未完成本学年培养要求。
第10条 为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和引导作
用,学业奖学金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紧密挂钩,按年级、分模块设置申
报门槛条件。
第11条 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申报门槛条件见表2、3,需满足表中的至少
国际交流
——
受邀参加国(境)外国际会议
中期考核
——
——
优秀
优秀生源 985高校
——
——
第12条 对符合一等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学院按照《西北工
业大学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对每个研究生进行学业综
合测评并排名,通过答辩或会议研究的形式分年级评选出一等学业奖学
金获得者初选名单。
第13条 二等学业奖学金不用评审,学院审查基本条件及资格后即可获
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
资收入的除外)。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3条 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奖励比例及标准见表1:
表1 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
一等
二等
入学时间
类别
比例
第五章 附则 第18条 本办法与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办法为 准。 第19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20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
国际交流 ——
国际会议论文获奖或做口头报告
中期考核 ——
——
优秀
——
优秀生源 年级
985高校
——
——
表3 硕士生申报门槛条件
一年级
二年级
—— 三年级
成绩
前10%
——
论文
---
1篇核心或 EI/CPCI
1篇SCI
发明专利 受理1项
受理2项
授权1项
创பைடு நூலகம்竞赛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科研成果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署名完成人
人银行卡中。
第6条 学业奖学金的最长发放年次为:普通博士生4次,直博生5次,硕
士生3次;奖励年限内研究生毕业则学业奖学金自动终止;直博生最后
一年学业奖学金执行二等标准。
第7条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
生标兵、社会活动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等奖励。
第三章 评选条件及程序
第8条 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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