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一章 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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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课件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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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1 第一节 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制度 §2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和 概念 §3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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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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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1.2 二、婚姻家庭的属性 §1.3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1.4 四、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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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夫一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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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夫一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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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夫一妻制的概念和要求
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制,是指一男一女互 为配偶的婚姻形式。
一夫一妻制是保障男女两性性别比例平衡 的自然要求。
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本质的反映。
实行一夫一妻制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 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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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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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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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自由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有权依照法 律规定,自由行使婚姻问题的选择权和决 定权,另一方和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加 以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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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女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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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女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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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女平等原则的概念和内容
男女平等是指妇女在婚姻家庭领域与男子处 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承担平等的义务。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

家庭成员之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
婚姻 家庭 继承

第一节 婚姻家庭与婚姻法
四、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
关系
五、婚姻家庭法的规范内容
以法律规范亲属身份关系的变动。
以法律规范亲属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法律规范对于婚姻家庭中的弱者之保护。
婚姻 家庭 继承

一、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 家庭 继承

附:婚姻在中国古代的含义


1、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 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曰婚,妇人因 夫而行,故曰姻。 2、男曰婚,女曰姻。 3、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 继后世也。
婚姻 家庭 继承

认识婚姻:
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 其他一切而成为婚姻基础的事情,在 统治阶级的实践中是自古以来都没有 的。 ----恩格斯
婚姻 家庭 继承

案例分析

王某,女, 25 岁,河北省定州市人。 1997 年王 某与个体运输户李玉成结婚,2000年李玉成在交 通事故中丧生,留下王某和一个男孩,生活比较 困难。本村青年李铁军瞧见王某有难处,经常照 顾他们母子的生活。帮助料理家务,干些农活。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两人建立了感情,相约择日 成亲。但是,却遭到了同族人的反对。王某的公 婆以寡妇不能嫁同族人为理由加以干涉,族里的 其他人也以婶侄相爱有伤风化为由不允许成亲, 并纠集同族人对李铁军进行殴打、体罚。王某、 李铁军忍受不了族人对他们人格的污辱和人身的 摧残,2002年 6月带着孩子外逃,后来两个人向 定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婚姻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PPT课件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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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与解答环节
Questions And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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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聆听
·学习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努力去干, 是为一个目标去 战胜各种困难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充满压力、痛苦和挫折
婚姻家庭关系 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
社会关系,它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前 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 (1)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性 它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于社会 的生产关系,并受社会上层建筑各个因素的影响 和制约。 (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 它是一种血缘关系,但不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根本 属性。
两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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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的观点
• 一个人的爱情成长,类似于爬山,婚 姻可能坐落在山的某个地段,你需要去 寻觅。如果你一个人一步一步地爬上去, 会很累,很痛苦,可能摔跤、迷路、孤 独和害怕,但内心体验很深,刻骨铭心。 沿途的风景也能一一浏览,你也不会错 过真正属于你和适合你的好婚姻。遇到 了婚姻,不等于你到了峰顶,你和他还 要继续攀登,继续体验爱的磨炼直到身 心合一。这样登山的感觉会是你终生绵 绵不绝的享受。
本身所包含的自然规律。 • 婚姻的自然属性表现为:其以男女两性的生
理差别和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为生理基础。 • 家庭的自然属性表现为:其以人种繁衍和血
缘联系为生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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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 为:
• 1、对法定婚龄的要求; • 2、禁婚亲的规定; • 3、将出生作为亲属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婚姻法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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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术语
婚姻 自然属性 社会属性 群婚制 对偶婚制 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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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家庭制度
一、婚姻家庭概说 (一)婚姻与家庭

婚姻法章程

婚姻法章程

婚姻法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进步,特制定本法。

第二章婚姻自由第二条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三章一夫一妻第三条本法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四章男女平等第四条婚姻家庭关系中,男女双方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第五章保护妇女第五条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结婚条件第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七章夫妻权利义务第九条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八章父母子女关系第十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九章离婚条件第十一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十章离婚后子女抚养第十二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十一章离婚后财产分配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家庭法:第1章《婚姻法概述》PPT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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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群婚制 亚血缘群婚制
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态—对偶制 个体婚制(一夫一妻制)
奴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第二节 婚姻法概述
婚姻法的概念
规定婚姻家庭身份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以 及基于上述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从调整对象的范围上看,可分为狭义与广义的婚 姻法
从编制方法上看,可分为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上 的婚姻法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法的特点
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谢谢观看二、婚姻家庭的两种属性
自然属性
婚姻:两性的差别、性的本能和种的繁衍 家庭: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
基础
社会属性
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实现人的生理要求的职能 生育、抚育、教育后代的职能 生产和消费的职能 精神慰藉的职能
四、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 群婚制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主讲人:XXX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家庭的两种属性 婚姻家庭的功能 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何为婚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的,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结合。
何为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员之间 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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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阶段,家庭具有两大社会职能。
● 进行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必须通过在家庭中控 制生育行为来实现。
● 组织生活和生产的职能。
这里的生活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文化生活 和精神生活。在我国现阶段,相当多的家庭组织着 生产经营活动,与封建时代截然不同的是,这种生 产经营已经脱离了“自给自足”的模式而纳入了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
中国古代的婚姻一词来源于“昏因”。具有要式 行为和男方本位的特点。 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义认为婚姻是一种宣誓圣 礼,是“神作之合”。 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本着“自由”、“平等”的精 神,曾用契约理论来诠释婚姻关系。此后又有“伦理 共同体说”和“制度说” 等主张。
在我国当代,婚姻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从特定行为的 角度出发,指一男一女形成或者解除配偶关系的行为; 另一种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着眼,指由一男一女组成 的配偶关系。
度、监护制度、扶养制度等。
● 婚姻家庭制度的形式构成

习惯

道德

宗教信条

法律
在古代社会,习惯、道德、宗教信条的地位比较 突出,而近代以来,随着人们对法制的更加重视,法 律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如果说在国家出现之初习 惯是中心,在欧洲中世纪宗教信条是中心,在中国古 代道德是中心,那么,当代的婚姻家庭制度就以法律 为中心。
根据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考察和论证,群婚制经历
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称作“血缘群婚制”,它的特点是原
则上排除了不同辈份间男女的结合。
第二个阶段称作“亚血缘群婚制”,它的特点是
进一步排除了“兄弟姐妹”间的群婚关系,逐渐形成
了不同血缘集团之间的群婚关系。
正是在血缘群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加强了

婚姻法第一章

婚姻法第一章
2、家庭关系。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对象的内容
1、婚姻家庭的人身关系。
它指在婚姻家庭中具有特定身份的主体之间,不直接体现经济内容,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包括姓名权、社会活动权、忠实义务权、身份行为代理权、监护权、管教保护权、实行计划生育义务。
(二)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立法
1915年起草《民律亲属编草案》 1926年起草《民律草案》均未正式颁行,仅由北洋军阀政府司法部门通令各级法院作为条例援用。
(三)中华民国的民法亲属编
1930.12.26中华民国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于1931.5.5施行。1985.6台湾当局对此作了一次修改。将联合财产制作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到2002年已作为六次修正,并修订了夫妻财产制。
第二,婚姻家庭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第三,婚姻家庭的发展、变异的根本动因是社会条件及相关因素的综合影响。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种类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婚姻家庭法的种类
1、狭义的婚姻法和广义的婚姻法 (按其调整对象)
(2)人口再生产职能
(3)消费职能
(4)教育职能
(5)情感交流、扶助职能
3 婚姻与家庭的关系。
前提-结果,家庭关系包括婚姻关系。
范围不同
二、婚姻家庭的属性
(一)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社会属性是本质属性的原因:
第一,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一)婚姻
1.婚姻的概念
契约说
伦理说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概述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概述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概述婚姻家庭法是对婚姻和家庭关系进行法律规范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本章将对《婚姻家庭法》第一章进行概述,解析其主要内容和法律效力。

第一节:婚姻制度婚姻制度是社会基本制度之一,是指男女因爱情、婚姻权益等而结成的法定关系。

婚姻制度包括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平等地享有与行使婚姻权益、禁止重婚等内容。

《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对婚姻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婚姻自由与平等原则的实施。

第二节:结婚登记为规范婚姻登记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权益,本节对结婚登记进行了详细规定。

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无论是民事登记还是宗教仪式,都需要进行婚姻登记,以便获得婚姻的合法认证。

第三节:婚姻关系的成立与结束婚姻关系的成立和结束是婚姻家庭法核心内容之一。

婚姻关系的成立,通常是在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程序后,通过婚姻法律程序认定为合法婚姻,获得法律效力。

而婚姻关系的结束,包括离婚、夫妻一方死亡等情形。

《婚姻家庭法》对婚姻关系的成立与结束进行了具体规定,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法律效力的实现。

第四节: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是夫妻双方平等互助、共同培育下一代的基本单位。

对于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家庭法》第一章进行了明确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享有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抚养教育子女、保护财产等义务。

第五节:父权、母权和监护权《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对父权、母权和监护权进行了系统的规定,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父权和母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管理权利,监护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和人身等权益的法定保护。

第六节:继承与赡养本节主要规定了继承与赡养的相关内容。

继承是指个人因与故者之间建立亲属关系,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故者的财产。

赡养是指成年子女不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时,由父母或近亲属承担赡养义务。

《婚姻家庭法》对继承与赡养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公平正义和家庭稳定。

婚姻法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婚姻法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一)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二)组织消费的职能 (三)教育的职能
四、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制度
(一)群婚制 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形式,是具有血缘关系的同辈男女之间形成的婚姻集团。 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形式,虽仍是一种同辈男女之间的集团婚,但却在两 性关系上排除了姐妹和兄弟。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五)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手段,如打骂、冻饿、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有病不 予医治等,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摧残,使其遭受严重痛苦的行为。 遗弃是应当履行扶养、抚养和赡养的法定义务而不履行,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严重 损害的行为。 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还要追究行为人虐待和遗弃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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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经过五年的自由恋爱,决定于2008年8月10日 登记结婚。甲母得知甲、乙要结婚的消息后,于2008年 8月6日送给乙钻戒一枚作为礼物。结婚登记前,乙又向 甲母索要二万元人民币。甲与乙登记结婚后尚未共同生 活,即因婚礼举行问题产生矛盾而无法调和。乙提出离 婚,甲同意离婚,但要求乙返还其母给付的钻戒和二万 元,乙则以上述财产为甲母自愿给予为由拒绝返还。甲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乙返还接受其母的钻 戒和二万元。
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一)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 (二)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 (三)规定多为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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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一)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从范围上来看,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 婚姻关系是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家庭关系是指作为家庭成员的特定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还应包括家庭关系 以外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家庭法第1章总论

婚姻家庭法第1章总论

二、婚姻家庭关系
(二)社会属性才是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
•婚姻不是人类凭本能产生的需求,两性结合并非 必须采用婚姻。 •设立婚姻制度的目的是维持两性结合的秩序。 •婚姻不仅体现夫妻之间的关系,也体现夫妻与他 人的关系。
三、婚姻家庭功能
(一)人类再生产 (二)教育职能 (三)组织经济生活 (四)安抚心绪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宪法》49 条强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 的保护。 •《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 •《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妇女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母婴 保健法》等法律中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 (二)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法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 •《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 记的几项规定》等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 庭法概念及 调整对象
二、婚姻家庭 法的渊源
三、婚姻家庭 法的特征
四、婚姻家 庭法的性质
一、婚姻家庭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概念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具有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特定人之 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公民(自然人)之间的婚姻家庭关系和其 他近亲属关系 【调整范围】:( 1)主体: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 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2)内容,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事项 (3 )调整方法:通过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 止的法律事实,婚姻家庭主体间、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 实现其调整作用的
二、对偶制度
一个男子在多个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多个 丈夫中有一个主夫。一男一女同居,但仍可与其它人 发生性关系。所生子女留在母亲氏族内。 偶居男女同居生活主要内容是性关系,任何一方可随 时离去。

婚姻家庭法01

婚姻家庭法01

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知识点: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重点: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难点: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是社会属性。

第一节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第三节婚姻家庭法概述第一节、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一、婚姻家庭制度概说(一)婚姻与家庭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社会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夫妻两性结合。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的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

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二)婚姻家庭关系与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

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体系。

它由身份制度和财产制度组成,包括婚姻制度、亲子制度、收养制度等。

构成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规范有:习惯、道德、宗教信仰、法律四种。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一)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关系,两性的差别和性的本能是婚姻的自然前提条件;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基础的。

这是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即生物学、生理学方面的属性。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是因为它还具有社会属性,婚姻家庭是人的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总之,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本身固有的属性,但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只能取决于它的社会属性。

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起源和发展)一、人类社会初期的两性关系男女两性间没有任何禁例的限制,无所谓的婚姻和家庭。

二、人类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一)群婚制群婚制是指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群婚制经历了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个阶段。

婚姻法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婚姻法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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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婚姻Biblioteka 庭法的基本原则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这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必要补充。也是妇女生理因素的要求。 (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禁止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 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 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实施者首先应当承担行政责 任和民事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施暴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一)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 (二)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 (三)规定多为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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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一)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从范围上来看,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 婚姻关系是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家庭关系是指作为家庭成员的特定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还应包括家庭关系 以外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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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五)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手段,如打骂、冻饿、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有病不 予医治等,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摧残,使其遭受严重痛苦的行为。 遗弃是应当履行扶养、抚养和赡养的法定义务而不履行,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严重 损害的行为。 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还要追究行为人虐待和遗弃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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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第一章  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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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基于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
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必然会 在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中有所表现。既表现为有 关婚姻家庭的观点、观念,即婚姻家庭观,也表现 为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社会规范构成的制度,即 婚姻家庭制度。
有的学者则对婚姻作广义的解释,对家庭
作狭义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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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
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家
庭的概念当然是在狭义上使用的
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我们认为可以大致表
述如下: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 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 合。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 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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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在原始社会中,有关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的社
会规范主要由道德和习惯构成,如当时的各种婚姻 禁例等。在阶级社会中,婚姻家庭制度是国家以法 律加以确定的,婚姻家庭制度具有一定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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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家庭制度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一)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 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家
二、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一)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有其本身的自
然属性,或者说,作为社会关系的婚姻家庭是 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形成的。男女两性的差别 和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是婚姻的生理学上的 基础。通过生育繁衍而形成的血缘关系,是家 庭的生物学上的特征。 我们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当予以足够的重 视。如果没有这种自然属性,便不成其为婚姻 家庭,或者说,婚姻家庭便无从产生;既没有 存在的必要,也不可能实现其独特的社会职能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

第一章 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第一章 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婚姻法学界比较公认的见解,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集中表现。

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我们既要肯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又要重视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

作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

总的说来,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我们通常以经济基础的类型作为划分婚姻家庭制度历史类型的基本依据。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广义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类型。

如果在婚姻家庭的概念上持狭义说,婚姻家庭制度是随着原始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为一夫一妻制所替代而出现的,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划分为奴隶制的婚姻家庭制度、封建制的婚姻家庭制度、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家庭制度。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整个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主要由维护宗法制度的礼和为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

一般说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礼实际上起着法的作用。

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成文法源自战国时代。

中国封建时代的婚姻家庭法至唐代进入了全盛时期,现存的唐〈永徽律〉以〈户婚〉为第四篇。

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在表现形式上具有自身的特点。

总的说来,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详于礼而略于法。

历代封建王朝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是礼、律并用,以礼为主,以律为辅的。

自汉代以后,“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一样,被推崇为封建伦常的基本支柱,成为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外国古代婚姻家庭法:一、古代罗马的亲属法:罗马亲属法以婚姻家庭规范为其重要内容,为奴隶制时代的家庭制度提供了系统的法律形式。

二、欧洲中世纪各国的婚姻家庭法:具有发展缓慢、宗教影响强烈以及多样性和地域性等特点;其渊源主要来自习惯法、寺院法和罗马法三个方面。

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法:在编制方法上,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和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均将亲属法编入民法典,如法国、德国、日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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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一)调节两性关系、满足性爱和维 护两性关系的社会秩序的职能。 (二)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三)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 (四)教育职能。
四、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经济基础 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 集中表现,是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 人们普遍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 体系。主要有四种规范:习制
一夫一妻制又称为个体婚制,是指一男 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四种类型: 1、奴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2、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3、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4、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意义
1、树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科学的婚姻家 庭观。抵制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剥削阶级思想 的影响; 2、知晓我国现阶段有关婚姻家庭发毛的法律规 定,自觉依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 3、联系社会生活和审判实践中的案例,学会正 确运用法律,分析和处理各类婚姻家庭方面的纠 纷和问题,增强家庭和全社会的和谐安定。
(二)对偶婚制(公元前1万年左右)
对偶婚制又称对偶家庭,是指一男一女在 或长或段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关 系的婚姻形式。其特点:对偶婚姻只具有 相对稳定的性质,双方的结合并不牢固, 极易为一方或双方破坏。仍以女子为中心, 女方定居于本氏族,其夫则来自外族,所 生子女是母方氏族。不是一个脱离氏族而 独立的经济单位。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何谓婚姻?..\链接文件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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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共同关注:变性老陈的故事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一)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 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二)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 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 体和生活单位。
注意:婚姻家庭关系一经法律调整, 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就具有了法律 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授课方式和考核办法: 结合案例、视频资料阐述和 分析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理、基 本制度的内容。 考核方式:分析案例和论文形式。
婚姻是用爱筑就的巢,缺 少了情感的维护,婚姻也会渐 渐变成冰冷的枷锁;法律则是 公理磨成的剑,它既可以保卫 你的爱巢,也可以斩断束缚你 的枷锁。
第一章 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主要学习内容
•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属于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学习内容: • 婚姻家庭法的一般理论和历史知识; • 我国现行婚姻家庭立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和各种具体制度。包括:亲属制度、结 婚制度、家庭制度、收养制度和离婚制 度、婚姻家庭法律救助制度等 。
二、婚姻家庭的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即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自然因素 。 主要表现在:男女两性的差别和人类 固有的性的本能,是男女结合为婚姻 的生理基础;通过生育而实现种的繁 衍是家庭在生物学上的自然功能;家 庭成员间的血缘联系及其彼此而产生 的亲属团体,是客观自然形成的生物 联系。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一)群婚制 群婚制,又称为集团婚制,是指在原始社会一 定范围内,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 姻形态 。分两个阶段: 1、血缘群婚制(又称血缘家庭),其特点排 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 2、亚血缘群婚制(又称为普那路亚家庭): 其特点还排除了最近的旁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 系。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社会制度赋予 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即决定和影响 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及婚姻家庭所包 含的社会内容。 1、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之一。是以两 性关系和血缘联系为自然前提的社会 关系的特定形式。
(二)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2、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 社会内容的,它与社会诸关系具有多 方面的内在联系。婚姻家庭关系的内 容,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 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 3、人类社会生产的方式及其发展推动婚 姻家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社会 性是婚姻家庭的 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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