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一、总则本规程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旨在规范民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基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部门关于民爆物品仓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2. 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人要明确安全责任,员工要接受安全培训。
3. 保持仓库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维修设施设备,确保通风、排水、照明良好。
4. 严格监控仓库出入口,实行严格的进出仓库的登记和安全检查程序。
5. 合理布局仓库,分类储存民爆物品,根据物品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仓库管理1. 仓库负责人要做好日常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制定仓库布局图和物品存放标识,确保安全管理的可视化。
3. 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4. 严格控制仓库出入人员和车辆,凡非工作人员和未经批准的车辆禁止进入仓库。
5. 严禁使用明火和电器设备,合理安装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6. 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不符合要求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个人物品。
7. 仓库内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
四、物品储存1. 按照物品性质和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分类存放。
2. 严格按照规定的最大存储量进行存放,不得超载和存储不符合要求的物品。
3. 不同类别的物品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分开存放、隔离存放、包装包裹等。
4. 定期检查储存民爆物品的包装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5. 监测仓库内温度、湿度等因素,确保存储环境适宜。
五、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1. 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2. 设置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4. 组织定期进行事故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5. 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伤害的最小化。
六、巡查和记录1. 负责人要定期进行仓库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危险物品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
危险物品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程,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
2. 定义- 危险物品:具有爆炸、火灾、毒性、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
- 操作:包括接触、储存、运输、处置等一切与危险物品相关的活动。
3. 责任和义务- 3.1 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安全政策,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
- 3.2 员工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并参与相关培训。
- 3.3 危险物品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4. 危险物品的存储和标识- 4.1 危险物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确保通风良好,防止与其他物质接触。
- 4.2 危险物品的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确保完整且标识清晰可辨。
- 4.3 危险物品应按照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并配备相应的标识和警示牌。
5. 危险物品的操作和使用- 5.1 操作人员必须戴上适当的防护装备,例如手套、护目镜等,以保障自身安全。
- 5.2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 5.3 在操作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明火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物品。
- 5.4 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和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6. 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 6.1 对于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报警、疏散等。
- 6.2 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报告管理层,并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和调查。
- 6.3 在事故处理和调查期间,应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
7. 培训和教育- 7.1 所有操作人员应接受危险物品操作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复和评估。
- 7.2 新员工应在入职后尽快接受培训,并通过相应考核后方可操作。
- 7.3 管理层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设备。
8. 规程的修订和改进- 8.1 本规程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满足实际需求。
- 8.2 员工可以提出改进建议,并由管理层进行审议和决策。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一、为确保安全,本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超员超量现象发生。
同时,严格禁止将两种性质相互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区域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二、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堆放应遵循定置管理原则。
在库房明显位置设置定置管理图,明确各存放区域,并绘制清晰的定置线。
所有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品种和定置线进行存放,严禁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三、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确保行走与搬运的便利性,同时保持堆放的稳固性。
箱上的标记应清晰可见,便于查看。
具体堆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 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8米。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堆垛边缘距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堆垛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
3. 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得超过(此处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8米”),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此处同样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5米”)。
四、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根据产品特性,实施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等安全措施,并确保库内达到“十二无”标准,即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
五、库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
室温应控制在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此处应填写具体百分比,如“60%”)。
每天应对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六、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
在库房(具体距离,如“50米”)范围内应设置防火隔离带。
七、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
如需进行此类作业,应在专门的防护区域内进行。
流向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应由县治安大队保安公司负责,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进行运输,并指派专人押运。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爆物品仓库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民爆物品仓库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确保民爆物品仓库的安全。
第四条本规程由民爆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仓库基本要求第一条民爆物品仓库应设有专门的仓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仓库安全工作。
第二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防爆、防盗等。
第三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安装监控设备,监测仓库内外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条民爆物品仓库应设置专门的入库和出库区域,明确划定区域范围,并进行标识。
第三章仓库物品管理第一条每个物品在入库前都必须经过验收,检查其包装、标识和数量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入库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入库。
第三条出库操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对出库物品的种类、数量等信息,避免错发、漏发等情况。
第四条每个物品都必须进行分类存储,并按照分类进行标识,避免混淆和误用。
第四章库房安全管理第一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仓库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二条库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无火源等要求,禁止将易燃和易爆物品存放在同一区域内。
第三条库房内应设置绿色通道,方便消防车辆进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四条库房内应划定危险区域,并进行标识,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第五章库管人员管理第一条库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条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仓库安全规定,做好仓库的巡查、监控和报警等工作。
第三条库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库房的消防设施,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四条库管人员应定期与仓库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突发情况应急处理第一条出现突发火灾、爆炸等情况时,所有人员应迅速撤离,并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民爆公司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冶安防范要求》(GA837)、《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日常操作规程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民用爆破器材的性能及灭火方法,严格执行民用爆器材同库存放和单个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允许最大存量的规定,分品种定量贮存,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先进先出,账物相符。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区,手机等无线通讯产品进入库房前必须寄存,严禁带入仓库。
严禁穿带铁订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3、进入库区的车辆或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登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严禁进入库区。
4、在收发产品时,库管员必须做到坚守岗位,人不离库钥匙不离身,并认真审核入库单、提货单,认真核实规格品种,清点数目,及时上报下账,做到账账、账物相符,人走上锁。
5、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安全防范措施(1)人防:值守人员能熟练操作与冶安防范及安全保卫有关的装备器材。
(2)物防:每天巡视仓库围墙、门窗等物防设施是否完好。
(3)技防:每天有人值守监控,仓库内无人员作业时必须立即开启防盗报警。
(4)犬防:仓库内必须保证有两条中型以上犬,夜间必须处于巡游状态。
6、库管工作应做到“十二”无;即库内无尘土、无杂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房周围无易燃物、水沟无阻塞。
7、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单位领导。
二、储存操作规程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 1.2m ,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6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墙不应小于0.2m,炸药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爆炸物品储存操作规程
爆炸物品储存操作规程一、引言现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快速发展的社会,科技的进步使得爆炸物品的使用日益广泛。
然而,爆炸物品的储存和操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爆炸物品储存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二、爆炸物品的分类根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的规定,爆炸物品分为1类、2类和3类。
1类爆炸物品是指危险性最高的物质,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有严重危害的物质。
2类爆炸物品是指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有较大危害的物质。
3类爆炸物品是指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有较小危害的物质。
三、爆炸物品储存的原则1. 分类储存:根据爆炸物品的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储存,合理划定物品的储存区域。
2. 隔离储存: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混合爆炸的危险。
3. 防火储存:储存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器材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 通风储存:爆炸物品储存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防止爆炸物品挥发出来的有害气体积聚。
5. 密封储存:对于有挥发性的爆炸物品,应采取密封存放的方式,以降低挥发出来的风险。
6. 温度控制:对于易受温度影响的爆炸物品,应储存在恒定的温度环境中,以防因温度变化导致的损伤或爆炸。
7. 定期检查: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防护措施的完好有效。
四、爆炸物品储存操作规程1. 储存区域划定:将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划定不同的储存区域,明确标识,避免混淆和交叉储存。
2. 措施防火:储存区域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
储存区域内严禁吸烟、明火等危险行为。
3. 定期检查: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材、通风设备和防火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管理储存容器:储存容器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容器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5. 风险控制:对于易挥发、反应活泼、不稳定的爆炸物品,要严格控制风险,采取密封、冷藏或采样等措施。
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爆炸物品储存库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场所,储存的爆炸物品可能随时引发爆炸事故,对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
因此,对于储存库的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来说,储存安全操作规程非常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一、储存物品的种类和分类储存库储存的物品种类包括炸药、火药、烟火制品、鞭炮等爆炸物品。
这些物品需要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的物品需要分别存放,避免发生误存和混存的情况。
一般来说,炸药分为工业炸药和民用炸药,火药分为黑火药和无烟火药,烟火制品分为烟花和礼花。
在分类存放的过程中,需要标明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质量情况及储存时间等信息,以便于统计和管理。
二、储存库的布局和设施储存库应建在没有火源、防水、防潮、防雷等条件的地方,并采用防火、防爆、防盗和防击等安全设施。
储存库的内部应有专人负责,同时要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三、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全面负责储存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员工需要严格遵守规定,正确识别储存物品,并按照规定操作和管理。
同时,员工需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加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储存物品运输和装卸储存物品的运输应该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装卸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每个环节都细致周到,防止疏漏导致的安全问题。
五、储存物品的检查和维护储存物品需要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储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存放位置等。
对于质量不合格和存放位置错误的物品,应根据规定及时处理。
同时,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储存库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保障储存库的安全运行。
以上就是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对于管理人员和员工来说,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保证储存库安全的关键。
在实际操作中,要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时刻注意安全问题的防范,确保储存库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最新-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精品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篇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操作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操作规程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九月安全操作规程一、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二、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三、装卸安全作业规程4四、发放安全作业规程41安全操作规程一、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民用爆炸物品保管员应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应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相关装卸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由本单位进行安全作业培训。
2、民用爆炸物品装卸前,应打开仓库所有安全出口,清除通道障碍物,保障出口畅通。
装卸操作时,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机动车应熄火、制动,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25米以外。
3、装卸作业时,安全员应在现场负责管理,进库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无关人员不得靠近作业区域。
4、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应单件装卸,不得擅自拆箱。
作业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有碰撞、拖拉、抛摔、翻滚、摩擦、挤压等违规操作行为。
严禁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进行装卸操作。
5、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使用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厢式专用车辆,配备消防灭火器,并设置明显的爆炸危险品标志。
6、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车辆行驶速度应低于有关限速规定,应当保持车距,禁止抢道,避免紧急制动。
7、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不得混装性质不相容的物品,除驾驶员和押运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搭乘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
18、从库区向爆破作业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运输工具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板车,不应使用自卸车、挂车、三轮车、摩托车、独轮手推车等。
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应分别运输,严禁同车运输工业炸药和工业雷管。
9、所装载、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堆码应平稳、整齐,遮盖严密,堆码高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员安全操作规程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爆破物品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规定。
2、熟悉掌握所保管的易爆物品的性质。
3、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有关规定在划定的区域内按品种的要求堆放,库房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许可储量。
4、严格按规定发放,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并按规定将发放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5、保持库内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6、进入库房前要先触摸人体静电消除器,消除身体静电。
7、爆破器材轻拿轻放,分别发放,特别是雷管要作好防静电保护,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
8、爆破器材的堆码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堆码:
(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码,不同规格的分垛堆码;
(2)堆垛之间应留有方便检查、清点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4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
(3)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6m。
(4)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
9、新入库的爆破器材要逐箱逐件进行检查,按规定做好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能入库。
10、经常检查库内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设施。
室内温度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
11、对失效、过期等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12、库房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13、严禁穿钉子鞋和易产生静电服装的人员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需进入库房和发放间的人员必须佩戴好防静电装备。
民爆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民爆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爆库管理,保障库内人员和物品的安全,确保库内作业的科学、合理和高效进行,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爆库管理的人员,包括库管员、岗位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任务是加强库内人员的安全教育,规范库内作业流程,确保库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物品的安全。
第四条所有从事民爆库管理的人员,必须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第二章库内作业安全第五条所有进入民爆库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具,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第六条在进行库内作业时,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手电筒和防爆电气设备。
第七条禁止在库内吃饭、吸烟和随地乱扔垃圾,保持库内环境整洁卫生。
第八条库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爆炸物品的存放位置和数量。
第九条库内作业人员在使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十条库内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不得有违规操作。
第三章库内物品管理第十一条库内爆炸物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开存放,避免发生混合爆炸。
第十二条库内爆炸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者过期的爆炸物品必须及时更换或处理。
第十三条库内爆炸物品的储存位置必须标明清晰,方便快速查找和取用,不得乱堆乱放。
第十四条库内作业人员对库内物品进行出库和入库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库内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库内物品的存放数量和位置,以及物品的特性和危险性,做到心中有数。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库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库内的火灾应急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合理使用应急装备。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库内作业人员必须迅速切断库内的电源和气源,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进行灭火。
第十八条库内发生火灾时,作业人员必须迅速向上级汇报,并引导其他员工有序疏散,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库内发生火灾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灭火和疏散,不得盲目行动,防止事态扩大。
爆炸材料仓库管理制度
爆炸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
第三条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责任由仓库所在单位承担。
仓库所在单位应当设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仓库设置与管理第五条爆炸物品仓库应当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居民区、学校、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地区,避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
第六条爆炸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水、照明、消防等设施。
第七条爆炸物品仓库应当实行分区管理,按照物品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储存要求,合理划分库区、库房,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
第八条爆炸物品应当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库房内,专用库房应当设置防盗、防火、防潮、防雷、防静电等设施。
第九条爆炸物品的存放应当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按照物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进行堆码、放置,保持库房整洁有序。
第十条爆炸物品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入库管理制度:爆炸物品进入仓库时,应当进行严格的检查,确认物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后方可入库。
(二)出库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出库时,应当核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确保与出库单据相符。
(三)保管管理制度:爆炸物品保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物品的性质和保管要求,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消防管理制度:爆炸物品仓库应当制定消防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安全检查制度:爆炸物品仓库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第十一条爆炸物品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监控设备、报警装置、灭火器材等,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民用爆炸物品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民用爆炸物品库 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一、装卸:一、装卸:(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
严禁老弱病残人员从事装卸作业,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待,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4)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充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时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 m 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
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装卸货物。
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6)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
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对于装卸同类爆破器材也应逐车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
必须按照“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
’的原则安排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
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的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m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外或在防护土堤的保护范围内。
(7)如搬运时发现爆破器材的箱体破裂、松开或箱盖脱落不得装运,小心卸下后单独放置以便及时更换包装,对于由于受压而略有变形的纸箱可考虑在装卸时摆放在箱堆的上部。
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和合法使用,防止爆炸物品被盗、丢失、误用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三、职责1. 安全主管副经理负责指导爆炸物品出入库的管理工作。
2. 库管员负责爆炸物品出入库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所有员工均有责任遵守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配合库管员的工作。
四、程序1. 爆炸物品的入库(1)所有爆炸物品的入库必须经过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批准。
(2)入库前,库管员必须对爆炸物品的数量、品种、规格等进行详细的核对,确保与入库单上的信息一致。
(3)入库时,库管员必须对爆炸物品的外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无破损、变形、渗漏等现象。
(4)入库后,库管员必须及时将爆炸物品放置在指定的存放位置,并做好标识,确保其安全存放。
2. 爆炸物品的出库(1)所有爆炸物品的出库必须经过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的批准。
(2)出库前,库管员必须对爆炸物品的数量、品种、规格等进行详细的核对,确保与出库单上的信息一致。
(3)出库时,库管员必须对爆炸物品的外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无破损、变形、渗漏等现象。
(4)出库后,库管员必须及时做好记录,确保爆炸物品的流向可追溯。
3. 爆炸物品的保管(1)库管员必须定期对爆炸物品进行盘点,确保其数量、品种、规格等信息与记录一致。
(2)库管员必须定期对爆炸物品的存放位置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存放。
(3)库管员必须定期对爆炸物品的外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无破损、变形、渗漏等现象。
(4)库管员必须定期对爆炸物品的存放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存放的要求。
五、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科负责定期对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主管副经理负责对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3. 所有员工均有责任对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爆炸物品储存与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爆炸物品储存与操作安全操作规程爆炸物品储存与操作是一项极其危险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爆炸物品储存与操作的安全要点和操作规程,以期提高人们对爆炸物品操作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一、储存区域安全要求储存区域是储存爆炸物品的重要场所,必须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火源以及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
储存区域应坚固牢固,防水、防潮、防晒,且不得有裂缝,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储存区域应定期清理,防止积尘、异物堆积引发意外爆炸。
二、物品储存规范1. 爆炸物品的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同时,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要分开存放,避免混杂在一起,防止产生交叉反应。
2. 爆炸物品的储存应按照标识要求进行标注,并严密密封,严禁损坏包装,以免引发意外事故。
同时,储存区域应明确标识,并进行明显的警示标识,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三、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方可从事爆炸物品的操作工作。
操作前,必须进行个人防护,包括穿戴防爆服、戴上防护眼镜、戴帽子等。
2.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应使用专门的防爆工具进行操作。
不得使用力过大的工具或机械对爆炸物品进行碰撞或敲击,以防止摩擦或碰撞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
3. 禁止在储存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和电气工作等富有火源的活动,保持储存区域的干爽和通风,防止潮湿环境或静电引发爆炸事故。
4. 在操作结束后,必须妥善处理周围的废弃物和残留物。
废弃的爆炸物品应按照规定进行集中处理,切勿随意丢弃,以免引发二次爆炸。
四、应急预案储存和操作爆炸物品的场所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应急预案要包括事故报警程序、应急疏散路线、应急装备和救援措施等,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五、定期检查与维护储存和操作爆炸物品的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操作规程(3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对于这类场所的安全操作非常重要。
下面是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操作的规程:1. 知识普及:首先,必须普及易燃易爆物质的基本知识,包括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危害性、安全操作方法等。
2. 入场前的准备:在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之前,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爆鞋、防毒面具等。
3. 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后,应确保场所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流通。
所有易燃易爆物质都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中,以防止泄漏和污染。
同时,场所内应设置清晰的标志和警示标识,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4. 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在操作易燃易爆物质时,应遵循以下严格的操作规程:a. 不得在易燃易爆物质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b.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质附近进行打磨、焊接等火源操作。
c.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静电积聚,避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d. 操作结束后,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质的残留物,确保场所的清洁与安全。
5. 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a. 迅速报警,并通知场所内的人员撤离。
b. 切勿去操作易燃易爆物质,以免加剧事态。
c. 尽量使用灭火器或灭火器具进行初期救火。
d. 如果无法控制火势,应迅速撤离现场,等待消防部门的救援。
6. 周期性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发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7. 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必须定期组织易燃易爆场所的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安全操作的认识和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同时,应建立员工的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总结: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操作是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以上规程,包括应急处置、设备维护和人员培训等方面,都是确保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
通过遵守这些规程,可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保护员工和场所的安全。
因此,每个员工都应时刻牢记这些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共同维护好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
《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贵州省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二、爆炸物品库房的修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规定,经申报管辖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修建,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领取《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三、管库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的正式员工担任。
管库员、看守员不得少于三人配置,并有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巡守。
四、库区应设立警告标志牌,仓库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
炸药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4箱为限;箱堆间距离不得小于0.3米,靠墙间距不小于0.5米,炸药、雷管箱应放置在铺设了木板的地面上。
库房内无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五、、须按照审批的储存量,炸药库与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严禁混存、超存。
六、施工现场当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退库,不得在库房以外的地方临时存放。
清退回库房的爆炸物品,管库员应及时进行清点,做好回收登记。
七、严格检查、清查制度。
安监、公安、保卫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
材料部门应做到日清月结,季度盘点。
库房应建立完善的收、发、领、退等各种表格台帐,严格收、发、领、退、销毁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借和买卖爆炸物品。
库房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和有权领料人名单。
八、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清库。
拆库时对尚未用完的爆炸物品的处理按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二款办理。
拆库后,由单位物资部门讲原始台帐资料送本单位公安派出所存档。
爆炸物品库房保管员职责一、负责爆炸物品的入库、保管、收发和统计工作。
二、负责建立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记录字迹要清楚,不得有涂改。
三、严格按照工地负责人审批的品名、数量当面发放给有权领料人,领取手续不符、不齐有权拒绝发料。
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4篇范文)
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4篇范文)第1篇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一、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二、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
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三、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领发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五、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六、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七、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作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八、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
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温度不得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铵、硝铵炸药及导火索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九、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十、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十一、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十二、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炸药库保管安全操作规程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破器材库管理规定与爆破器材的管理法规,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三、对出入库的爆炸物品进行验证,变质和性能不详细的爆破器材,不得入库和发放使用。
四、对无《爆破员作业证》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五、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
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六、按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规定,经常对库房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库房整洁,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工作正常。
七、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5篇范文)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5篇范文)第1篇储存安全操作规程一、收存和发放民爆器材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二、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摩擦。
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应放入毛毡、胶皮板上或其他柔软的材料上,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四、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室温不超过40℃。
五、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0米,袋堆不超过1.20米。
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度不超1.60米,若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0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钉子钉头应埋深5mm,并用灰浆抹平。
六、民爆器材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七、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
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爆炸危险品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同库贮存。
第2篇气瓶储存搬运装卸操作规程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规定,用于充装气体的包装必须使用专用钢瓶,确保储存安全;2、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同介质的气体气瓶使用专用仓库,不得混储;3、仓库内不得有内地沟、暗道、库内通风良好、干燥、避免阳光直射、严禁烟火和其它热源;4、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最高温度、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5、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设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6、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其一个方向,并设置气瓶防倒装置或设施。
7、配备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仪器,定时进行监控和检测;8、加强库房安全巡罗检查,确保仓库储存安全。
气瓶搬运、装卸: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使用专用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撞;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性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645-96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装卸和出入管理(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和生产矿井地面、井下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有从事煤矿安全或采掘工作面两年以上工龄。
第3条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三)安全规定第4条押运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严格执行押运防范措施与管理责任,严防押运过程中发生丢失和被盗。
第5条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炸药和雷管性能的人员、持证押运。
四、押运准备第6条运送爆炸物品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持证押运。
第7条必须备有合格的灭火器和防止日晒雨淋蓬布,并在车上插上有"危险"字样的小黄旗。
汽车排气管应装在汽车前部保险杠下,且进入库区时尖加装防火罩。
第8条严禁用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拖车、摩托车、自行车或其它货物混装车运输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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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
规程(最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99
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最新
版)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封条不完整应开箱验收,封条完整的抽箱验收,并核对生产时间是否过期、数量、规格、质量是否相符;
2、爆破器材无押运员,保管员一律不予验收;严格出入库手续,严格按照当地公安机构核定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进入库区不应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4、进入库房前,必须释放人体静电;
5、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6、储存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应堆放稳固整齐;
7、储存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
同库储存多
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不同品种、规格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9、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宜画线定置限高堆放;
10、储存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小动物进入和采取阳光直射的措施;
11、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2、每天记录库房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按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13、库区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严禁进人库区。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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