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树障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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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政办[2009]5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目的
全面消除电力线路安全隐患,确保全乡电网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正常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电力线路线下树障专项整治行动从2009年9月10日开始,到2009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布置我乡电力线路线下树障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有关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乡政府和乡林业站在乡供电所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核实、登记、办证等相关基础性工作。
实施整治阶段
乡人民政府是辖区内电力设施线下树障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在乡林业站和供电所等部门配合下,负责落实开展整治工作。电力线路线下树障整治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属退耕还林林木,由乡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截干矮化,矮化标准为截干至距地平面2米。
2.山地等林木,需办理采伐证的由乡人民政府申报,县林业局办理采伐证后,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砍伐、矮化或移栽。
3.对造成电力比嘉中频繁跳闸,严重影响电力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林木,由乡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相关人员予以强行砍伐。
检查验收阶段
乡电力线路线下树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并认真组织验收。凡整治不合格的,责令所在村整改,直至全部合格。
总结表彰阶段
对线下树障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下一步电力线路保护区通道管理方面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经验收合格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将在全乡给与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职责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村整治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发布隐患整治工作通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检查验收,做好专项行动总结表彰工作。
县经委、供电部门负责对全县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存在的线下树障安全隐患进行详细的抽查和统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必要时实施停电、监护等,积极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
乡人民政府是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主体,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本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组织专业人员实施砍伐、矮化或移栽具体事宜,并及时协调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电力线路树障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