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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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及风险防范流程图-县级政府职权流程图

行政权力运行及风险防范流程图-县级政府职权流程图

行政权力运行及风险防范流程图一、重要检查事项立项备案,重要、复杂案件 立案、撤销备案,重要监察决定、建议同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防范措施:1、对提请会议研究的文件,经主管副县长审查签字后,再提交会议;2、定期对需提请会议研究的事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3、对办理事项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4、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会审会”审查制度;5、实行会议议题、参会人员会前审核制度;6、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未 通 过二、行政复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责任单位:县政法制办防范措施:1、审批、审查过程中,书面明示意见,对不同意的,提出理由和处理意见;2、建立送达台账 ,定期进行检查。

未 通 过三、决定县政预算预备费动用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防范措施:1、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预备费预算和使用情况;2、加强对财政预备费的审计和监察。

四、编制县政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的调整方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防范措施:1、对提交县政常务会议研究的草案、方案,经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查签字后,再提交会议;2、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制发会议纪要;3、会议前制定会议预案并征求法定参加人员、法定列席人员的意见。

未 通过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责任单位:县人劳局防范措施:1、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制发会议纪要;2、不断加大监察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3、严格履行行文程序,做好存档、印章使用等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4、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防范措施: 1、建立审批台账; 2、搞好备案存档; 3、通过适当渠道公开;4、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未通过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批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防范措施: 1、建立审批台账; 2、搞好备案存档; 3、通过适当渠道公开;4、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农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农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承办机构:巢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服务电话:0监督电话:1
二、市农委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巢湖市畜牧兽医局
服务电话:3、
监督电话:1
三、市农委行政强制流程图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市畜牧兽医局
服务电话:3、
监督电话:1
四、市农委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流程图(行政确认类)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服务电话:3
监督电话:1
4、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流程图
承办机构:巢湖市畜牧兽医局
服务电话:0
监督电话:1
5、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资格认定流程图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委产业化办公室
服务电话:4
监督电话:1
6、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流程图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委产业化办公室
服务电话:4
监督电话:1
五、其他权力流程图
1、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验收)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委产业化办公室
服务电话:4
监督电话:1
2、无公害农产品预审(初审转报)
承办机构:巢湖市农委土肥站
服务电话:4
监督电话:1
3、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或种子生产、经营者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公告流程图
市农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市农委行政许可流程图
1-1、市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站受理(植物检疫行政审批流程图)
(1)、产地检疫
承办机构:巢湖市植保站
服务电话:0
监督电话:1
(2)调运检疫流程图
承办机构:巢湖市植保站

北海科技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北海科技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北海市科技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二、行政处罚2-1、对专利违法行为的处罚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3-1、对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检查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3-2、对规范专利标识标注的检查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6-1、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9-1、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10-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相关调解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10-2、其他专利纠纷的调解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10-3、展会期间专利保护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10-4、发明专利请求优先审查承办机构:知识产权科、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服务电话:2028177(知识产权科) 2028637(北海市专利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2026148(政策法规科)。

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

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

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设立宗教院校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省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院校聘请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

河北省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河北省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录1.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2.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流程图3.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奖励流程图4.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监督流程图5.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流程图6.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审核转报流程图7.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指挥工程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其他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审核转报流程图8.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信息系统初步设计审批转审核报流程图9.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核转报流程图10.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审批审核转报流程图11.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资格审查审核转报12.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社会中介机构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登记备案流程图13.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撤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或者易地建设费的决定流程图14.河北省人防办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管理流程15.河北省人防办人防工程使用费收费管理流程16.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17.河北省人民防空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18.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群众防空防灾教育和防护技能训练工作流程图19.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下级人民防空部门财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流程20.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复议流程1.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2.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流程图3.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奖励流程图4.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监督流程图5.河北省人民防空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流程图同意6.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审核转报流程图申请材料不合格的7.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指挥工程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其他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审核转报流程图8.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信息系统初步设计审查审核转报流程图申请材料不合格的9.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审核转报流程图10. 河北省人民防空省级、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审查审核转报流程图申请材料不合格的11.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资格审查审核转报流程图12.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社会中介机构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登记备案流程图13.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撤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或者易地建设费的决定流程图14.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管理流程15.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使用费收费管理流程16.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流程图管理部门:省人防指挥通信处17.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流程图管理单位:省人防办指挥通信处18.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群众防空防灾教育和防护技能训练工作流程图19.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下级人民防空部门财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流程20.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复议流程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应当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的程序办理。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批准)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设置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和医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征收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市管城市道路占道费、挖掘修复费征收)行政征收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绿地占挖费、绿地恢复费征收)行政征收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树木移植损伤、砍伐赔偿费征收)行政征收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奖励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城市绿化工作、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奖励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在开展义务劳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路政的行政监督检查)哈尔滨市城管局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园林、环卫、垃圾处理、道桥维修、广场景观、灯饰亮化及所属冬季冰雪工程建设、使用的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督检查)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城市园林植物的检疫、病虫害的测报和除治,以及疫情灾害的应急防控等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工程现场围挡、户外设施(户外广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容貌和灯饰亮化,及审批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履行“门前四包”责任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公共场所的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和公厕清洁管护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全市街路市场摊区的行政监督检查)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市区内公民参加义务劳动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哈尔滨市城管局行政监督检查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城市绿线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行政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其他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检查井登记备案)其他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园林植物检疫合格的,核发《园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核发《园林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其他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古树名木的鉴定)行政确认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责任区域和责任人不明确的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或责任人的确定)行政确认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清扫冰雪责任区域未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确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在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屋顶、阳台外或者窗外吊挂、摆放影响观瞻的物品;擅自对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门窗改建、外部装修、搭建或者封闭阳台的;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广场周边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在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摆放物品;流动售犬或者占道售犬;在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围墙等处晾晒衣物、吊挂物品;搭建外挂式保温阳台;在建筑物外墙体表面裸露空调的内、外机连接线缆(管)、公用电视接收线等线缆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硬铺装、不设置封闭性护栏或者围墙遮挡的,在场外堆放物料、机具等;停工场地未保持围挡设施整洁完好,及时整理并做必要覆盖的;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拆除临时设施或者铺装施工场地的;未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污染道路的,运输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液体货物的车辆不密闭运输,遗撒、泄漏污染道路;对机动车运输砂石、泥浆、粪便、渣土等散体、流体物料或者垃圾的,未覆盖、密闭,遗撒、泄漏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要求设置户外牌匾、广告标牌等户外设施的;户外设施设置人未对户外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出现差错、破损、倾斜、残缺、污损、褪色的,未及时维护或者更新;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形式的户外设施显示不完整,出现断亮、残损的,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未按照规定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商业广告又未按照规定发布公益广告;经批准设置的公益广告设施发布商业广告;未按照规定进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或者未履行安全防范义务;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发生变更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和公益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定标注审批编号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居民住宅楼道,树木和地面上乱喷涂、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在主要街路临街的门、窗玻璃上张贴、悬挂影响城市容貌的物品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擅自占用、封闭、损毁、迁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的;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未免费对外开放的;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未配备清扫保洁人员维护市场、摊区环境卫生或者不具备上下水设施从事店面餐饮经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建设项目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未同时提出还建、补建方案,并经市、县(市)市容环卫部门批准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运、处置活动的;未按规定收集、处置餐厨垃圾的;餐厨垃圾产生者未按照规定到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未使用统一配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或者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倒;未由取得许可的专业单位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收集运输车辆密闭不严,造成滴漏、撒落的;未将餐厨垃圾运送到指定处置场所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未经批准养殖家禽家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公共空间搭建鸽舍的;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即时清除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包装物、口香糖等废弃物;随地乱倒垃圾、污水、残土、冰雪、粪便,乱扔动物尸体;随地填埋、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擅自经营露天烧烤等室外餐饮活动;居住区内和占用城市道路、广场从事车辆维修清洗、废品收购、门窗制作等经营加工活动,或者在室内清洗机动车辆向室外排放污水;随地屠宰禽畜(不含集贸市场内);高空抛撒废弃物;从机动车内向外抛弃废弃物及影响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地铁、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场等的地面出入口设施出现破旧、污损的,有关责任单位未及时修复、清洗,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在城区运行的机动车、船等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码头、利用岸线的水上浮动设施等容貌与周围景观不协调,堆放杂物或者在设施外体乱贴、乱画、乱挂、乱设广告,将各种废弃物排入水中;出现破旧、污损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未及时清洗、粉刷和修饰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公共建筑建设,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转运间等环境卫生设施;公园、旅游景点、居住区、火车站、地铁站和长途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单位,未按照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果皮箱;公共电汽车的经营单位未在公共电汽车始末站,按照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果皮箱;建筑工地和临时搭建用房,未自行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容器;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单位,未在活动地点设置临时垃圾收集容器和移动式公厕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未按规定的时限或者标准清除道路冰雪的;未按照规定堆放冰雪;未按照要求堆放或者运送含有融雪剂冰雪;在树池或者绿地内堆放含有融雪剂的残雪;随意倾倒使用融雪剂的融后残雪和随意倾倒其他残雪的;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液体或者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往路面上抛撒炉灰的;装运冰雪过程中,沿途遗撒或者倾卸冰雪;未按照要求清除因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未按照规定和技术标准使用融雪剂在城市主、次干道上停放机动车辆,影响实时清雪作业;对清冰雪机械化作业路面,降雪期间停放机动车辆;降雪前已停放的,驾驶人员未及时驶离作业区;通行车辆未避让清冰雪作业车辆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医疗机构、疗养院、屠宰场(厂)、生物制品企业等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未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未由经许可的医疗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者个人运输;未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硬铺装;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未将车辆车厢外侧和轮胎清理、清洗干净;未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或者未将运输合同报区市容环卫部门和市城管执法部门备案的;未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建筑垃圾,超高、超量装载,或者让超高、超载、密闭不严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未申办建筑垃圾准运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进行转包;未到市市容环卫部门领取建筑垃圾运输卡,随车携带备查,并按照运输卡标注的时间、路线运输;使用未安装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或者运输车辆封闭不严;承运未经核准排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撒落建筑垃圾;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卡》;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轮胎未清洗干净,污染道路的处罚)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对消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证》擅自消纳建筑垃圾;消纳场区四周未按照规定设置围墙,配备防污染设施;未配备专人管理,保持场地设施完好、卫生整洁;未建立完善的消纳登记回执制度,及时登记并发放回执;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有关单位。
不属于本申请材料不齐全,不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证的全部内容。
部门职责范围符合法定形式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查
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10个工作日内),并提出验收意见。
治安管理领导审核(5个工作日内),并提出审核意见。
行政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县财政局:
1、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2、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3、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4、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
5、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6、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
7、国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
8、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3、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信息祥录、移交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审核、审批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制证、发证
48、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流程:
1、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发证。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信息祥录、移交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审核、审批
没通过,告知申请人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
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没通过,告知申请人
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退回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制证、发证
49、外国人入境临时驾驶许可流程图
(三个工作日完成)
5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事项审核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51、学校接送学生机动车审批流程
不合格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在现代社会中,行政许可涉及到各个领域,包括工商、医疗、教育、环保等众多领域,这些行政许可都是政府对相关领域的监管和管理。

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行政许可的审核和审批,这就需要我们了解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定义行政许可是政府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以及推动经济发展等目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对社会生产经营和个人行为的事前审批制度。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是指政府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核心内容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告、颁证等几个方面。

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每个环节。

申请申请是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第一步。

申请人需要根据行政许可申请的具体流程,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受理受理是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第二步。

相关部门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审查审查是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重要环节。

在审查环节中,相关部门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决定决定是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核心环节。

在决定环节中,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行政许可。

公告公告是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开环节。

在公告环节中,相关部门需要将决定结果进行公示,让公众了解行政许可情况。

颁证颁证是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最后一步。

在颁证环节中,相关部门需要将决定结果告知申请人,并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意义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许可类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政府行政管理的监督和公开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方便了企业和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的理解和操作。

三、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变更核准流程图(内外资)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内外资)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2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3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4、企业(公司)注销登记流程图(内外资)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4 号承办单位: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6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6、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7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7、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8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8、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电话:096-8871832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9号承办部门:工商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12、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0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13、户外广告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项目编号:行政许可1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14、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市场监督局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服务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优化期限:15个工作日15、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类型: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办理地点:许可受理科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承办部门:市场监督局服务电话: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10个工作日16、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市场监督局 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15个工作日1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食药局 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35个工作日1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承办机构:平安市场监督局 办理地点:市场监督局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优化时限:5个工作日19、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承办机构:食药局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096-8871832 监督电话:096-8871832(二)行政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项目编号:行政处罚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90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结案归档(90日办结,特殊情况可报批延长办理时限)(三)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强制项目编号:行政强制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30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四)行政裁决1、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裁决项目编号:行政裁决1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2、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裁决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裁决项目编号:行政裁决2号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五)行政确认1、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确认项目编号:行政确认1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25个工作日2、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确认项目编号:行政确认2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六)行政收费项目类型:行政收费项目编号:行政收费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七)行政强制项目类型:行政强制项目编号:行政强制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八)行政奖励项目类型:行政奖励项目编号:行政奖励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无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九)行政监督检查项目类型:行政监督检查项目编号:行政监督检查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无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十)其它权力1、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调解项目编号:行政调解2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两个月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55日内2、受理消费者投诉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调解项目编号:行政调解3号承办部门:市场监督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60日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55日内3、行政复议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救济项目编号:行政救济1号承办单位:法制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60日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办公室)承诺期限:55日内4、赔偿案件审理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救济项目编号:行政救济2号承办单位:法制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两个月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办公室)承诺期限:55日内5、企业(公司)有关事项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1号承办单位:企业注册科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15日内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 承诺期限:10日内6、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2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7、经纪执业人员情况及聘用、解聘合同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3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8、特殊标志使用合同备案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备案项目编号:行政备案4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上报存查意见9、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项目编号: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0、实施现场检查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项目编号: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号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6-8871832 法定期限:当场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1、产品质量申诉处理项目类型:行政裁决承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6-8871832 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12.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类型:行政确认承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096-8871832 监督投诉电话:096-8871832备注:食品药品和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现场检查、听证程序流程图与工商行政管理程序流程图通用。

市县审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市县审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市县审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3-02-01(xx县审计局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对违反审计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图
23-02-02(xx县审计局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权运行流程图
23-02-03(xx县审计局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处罚权运行流程图
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处罚权运行流程图
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处罚权运行流程图
23-03-01(xx县审计局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流程图
情节严重或者制止无效的,决定进行封存
县审计局印发封存通知书
23-09-01(xx县审计局行政检查类流程图)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权运行流程图
23-10-01(xx县审计局其他类权力流程图)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计报告权运行流程图
23-10-02(xx县审计局其他类权力流程图)
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采矿权许可流程图
采矿权转让许可流程图
采矿权评估备案示意图
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地质矿产科经办、审查

科室审定后再报领导签发

报地质矿产科备案

窗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取批文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流程图
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地质矿产科经办、审查

科室审定后再报领导签发

报地质矿产科登记

窗口领取批文
建设用地项目矿产资源无压覆证明办事流程示意图
业主申请
提交资料(立项文件、建筑红线图、坐标书)
行政许可科受理、经办
不在调查区(需编制矿产资源调查报告)





按权限出具证明
行政许可科审查、核准
报地矿科备案
出具无压覆矿证明
建设用地项目地质灾害不易发区证明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业主申请
提交资料(立项文件、建筑红线图、坐标书)
行政许可科受理
在易发区

省级采矿证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县级采矿证直接发证

窗口领取批文
按要求编制调查报告(经专家评审)
按权限要求备案
按权限出具备案书
行政许可科审查、审核
报地矿科备案
出具不易发区证明
矿山闭坑审批流程图
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科室经办、审查

科室审定后报领导签发

科室备案
采矿权许可(含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审批)流程示意图
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科室经办、审查

科室审定后报领导签发

岳西县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岳西县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岳西县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
1、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审批流程图
承办机构:职成股服务电话:2181623 监督电话:2181614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承办机构:人事股服务电话:2181613 监督电话:2181614
第3-9项行政处罚流程图
承办机构:人事股、基教股、职成股、招生办服务电话:2181613 监督电话:2181614
1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流程图
承办机构:职成股服务电话:2181623 监督电话:2181614
11、中考加分操作流程
承办机构:基教股服务电话:2181622 监督电话:2181614
12、学生学籍注册、变动及学历证明确认操作流程
承办机构:基教股服务电话:2181622 监督电话:2181614
十、其他权力类
13、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受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职成股服务电话:2181623 监督电话:2181614
14、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法规股 服务电话:2181621 监督电话:2181614
15、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流程图
承办机构:职成股服务电话:2181623 监督电话:2181614。

行政权力事项内部运行流程图

行政权力事项内部运行流程图

附件3行政权力事项第2-50项(行政处罚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2-50项(行政处罚类)监察点信息第2-50项(行政处罚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51-145项(行政处罚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51-145项(行政处罚类)监察点信息第51-145项(行政处罚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二)内部运行流程风险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46项(行政强制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46项(行政强制类)监察点信息第146项(行政强制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47项(行政强制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47项(行政强制类)监察点信息第147项(行政强制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48项(行政强制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48项(行政强制类)监察点信息第148项(行政强制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二)内部运行流程风险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49项(行政强制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49项(行政强制类)监察点信息第149项(行政强制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二)内部运行流程风险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50项(行政征收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50项(行政征收类)监察点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51项(行政裁决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51项(行政裁决类)监察点设置第151项(行政裁决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二)内部运行流程风险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52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52项(其他行政权力类)监察点设置第152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54-155、157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54-155、157项(其他行政权力类)监察点信息第154-155、157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56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56项(其他行政权力类)监察点信息第156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一)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梳理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58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58项(其他行政权力类)监察点信息第158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廉政风险防控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第159项(其他行政权力类)内部运行流程图第159项(其他行政权力类)监察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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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流程图
二、行政征收类共1项
序号
2
行政权力编码
450993687-D-00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市本级参保单位及职工失业保险费征收
实施主体
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授权)
行政权力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50993687-F-00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市本级参保单位职工失业登记
实施主体
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授权)
行政权力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市本级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流程图
四、行政给付类共1项
序号
6
行政权力编码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5.《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规定结算。
2.《劳动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
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十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7.《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是承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通知》(川府发〔1999〕19号)第二条: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
征收标准
1.失业保险费征收标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账号;(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缴纳。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十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市本级参保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流程图
三、行政确认类共3项
序号
3
行政权力编码
3.《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失业人员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有关证件。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并予以公布。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相对人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规定结算。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3.《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1.加处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做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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