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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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统筹规划,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配套,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要结合地质结构、自然条件、区域经济水平、技术状况、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路径,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预制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龙骨结构、木结构等的应用。

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形成科学合理布局。

(三)完善体系,整体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快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评价认定体系。

遵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节能建筑联动发展。

(四)示范引领,推动发展。

以培育试点城市和产业基地、示范项目为引领,促进重点领域和优势区域率先发展。

二、发展目标2016—2017年,成都、乐山、广安、西昌四个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基地。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

成都、乐山、广安三市的产业化基地要形成15万立方米部品构件的年生产能力,可提供项目装配率30%、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并在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住房中采用装配式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装配率30%以上。

西昌市建立钢结构产业化生产基地,到2020年,扶持2家钢结构建筑龙头企业。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采用钢结构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房屋、桥梁、水利、铁路等建设中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建筑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一)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农民自建住宅除外)新建民用建筑实现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市区按三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县(市)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设,并采购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

到2025年,全市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三星级比例达到7%以上。

(二)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绍兴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他区域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且逐年提高比例;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三)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

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居住类项目(含保障性住房、人才租赁住房、宿舍楼、公寓等),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1•【字号】滁政[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滁政〔2014〕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300亿元;全市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10家,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占40%以上;年产值超5亿元以上企业5家。

到“十三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进入全省建筑业第一方阵;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20家,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占60%以上;年产值20亿元以上企业1-3家,10亿以上企业达10-15家;各县(市)创成1家以上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二、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一)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做大做强一批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带动全市建筑业全面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滁州市建筑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

鼓励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项专业类别、扩大承包范围。

鼓励低资质企业整合和重组,联合组建的建筑业企业集团,其子公司可继续保持原有资质,共享企业业绩、人力资源等。

鼓励兴办、发展建筑产业化企业。

(二)创新经营管理方式。

支持鼓励建筑业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开展多种经营,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经营格局。

引导和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将专业承包的主业做精做专。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5•【字号】浙政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4号)近些年来,特别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67号)出台以来,我省建筑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持续提升,“走出去”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2007年,全省建筑业实现省外产值3046亿元,实现境外承包工程产值20.8亿美元,境外施工人员达2.45万人,“走出去”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为继续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继续保持我省建筑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国际建筑市场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我省建筑业企业实力较强、机制灵活的优势,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和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加快实施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我省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加快推进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

二、近期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省新增对外承包工程企业50家以上,实现境外承包工程合同额60亿美元以上,外派建筑劳务5.5万人以上,境外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率达18%以上,省外建筑业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保持在40%以上,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在15%以上,形成若干家产值超百亿的特大型企业,形成一批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外向型企业,建筑业专业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为培育建筑强省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9•【字号】合政办〔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科学规划、规模适度的原则,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建筑产业链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建筑产业链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

(三)实施要求。

按照分区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

重点推进区域是指《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界定的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绕城高速内全部区域和绕城高速外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等;积极推进区域是指安巢经开区和各县(市)三级及以上城镇、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等;鼓励推进区域是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

自2020年起,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以及租赁住房等)、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部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非政府投资新建项目逐年增加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比例,具体实施标准和要求由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

加快建筑业转型 推动高质量发展--《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加快建筑业转型 推动高质量发展--《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行业 INDUSTRYmmf :红蕾鹏型f f 动高賈量发S加转型i 动高f t i 襄i —《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文,廖玉平、8^'_i p i i l麵近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V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 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 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 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指导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我 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_'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年来,我 国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造能力不 断增强,3丨19年,我国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709<丨4亿元, 比上年增长5.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16%,有力支撑了 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 智能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发丨丨服+M :和效益,住房和 城乡迖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 征求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制定并印发《指导意见》。

一这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主要依赖资源要素投 人、大规模投资拉动发展,建筑业丁.业化、信息化水平 较低,生产方式粗放、劳动效率不高、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建筑业与先进 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节能技术融合不够,建筑产业互 联网和建筑机器人的发展应用不足特别是在今年新冠 肺炎疫情突发的特殊背誤下,建筑业传统建造方式受到 较大冲击,袓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通过 加快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集成5G 、人 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 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 建造产业体系,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高质量发展新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一)推动全产业链协同。

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优化项目前期技术策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

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二)促进多专业协同。

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

(三)推进标准化设计。

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住宅等为重点,强化设计引领,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传统建造方式面临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质量通病等瓶颈不断突出,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具有提高质量、提升效率、减少人工、节能减排等优势,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主管部门大力推进下,已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了9方面针对性措施,包括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广精益化施工、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加快专业人才培育、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同时就如何行之有效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出了37条具体措施。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

数字化技术是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手段。

随着物联网、BIM 技术、人工智能、5G 技术、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可以打破传统建筑业上下游壁垒,为建筑业生产方式和建造方式带来深刻变革,可以肯定的是,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未来发展将进入智能化、信息化和数字化为标志和内容的时代。

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的主要举措。

既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手段,又是打造经济发展“双引擎”的内在要求。

《意见》既是对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以来我国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工作的总结完善,同时也提出了我国建筑产业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路径以及要点,为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文|三井卷首语。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苏政发[2011]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苏政发[2011]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苏政发〔2011〕5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建筑业是江苏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省的优势产业,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吸纳就业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筑业在大型企业规模、高端市场竞争能力、科技进步与创新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新时期建筑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优化结构、拓展领域、壮大实力”的要求,更加突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促进建筑业做强优势、做大规模;更加突出建筑经济发展质量,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更加突出科技进步,全面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节能环保、资源利用和绿色施工,充分发挥建筑业在节约型城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筑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建筑经济总量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达到2.5万亿元,其中省外产值突破1万亿元、外经营业额突破100亿美元,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建筑业结构调整实现重要突破,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总产值超500亿元的县(市)达10个以上,一级资质以上企业超1000家,营业额超100亿元的企业达30家以上,培育2家以上超500亿元的企业集团和2个百亿元规模的建筑产业园区,率先实现建筑强省建设目标。

2020-2024年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分析预测

2020-2024年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分析预测

2020-2024年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分析预测2020年中国智能建筑政策环境根据中投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4年中国智能建筑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20年7月3日,为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产业体系、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开放拓展应用场景、创新行业监管与服务模式等重点任务,以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加强技术攻关,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等一批核心技术。

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

探索适用于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

《指导意见》强调,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

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2019年中国智能建筑市场规模根据我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表明未来几年国家将继续倡导和推广建筑的节能化、生态化、绿色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8•【文号】建标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一)推动全产业链协同。

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

优化项目前期技术策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

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深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重要意义(一)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

(二)工程总承包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

我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首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

自2010年以来,我省部分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从实践情况看,实施工程总承包可以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可以促进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激发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可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发包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推进大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快与国际接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5.08•【字号】冀建市〔2011〕55号•【施行日期】2018.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科学技术局: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是做大做强全省建筑业的内在要求和必然条件。

为加快实现建筑业强省目标,全面提升全省建筑业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根据省政府2010年9月2日召开的“全省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落实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馈。

联系人:郭凤辉;联系电话:0311-87805388。

附件: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8年05月08日附件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为加快建筑业大省向强省跨越,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增长数量型向效益型、发展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全省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重要性的认识建筑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

近年来,全省建筑业保持了较快发展,不仅改变了城乡面貌,完善了城镇功能,提高了城镇居民居住水平,而且大大增强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增加社会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浙江、江苏等建筑强省相比,我省建筑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差距,突出表现为发展方式仍很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企业市场竞争严重趋同,基础设施和专业工程领域施工能力不足;科技进步与创新滞后,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高素质科技型人才紧缺,缺乏科技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有效激励机制;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效能和创新能力差,投入大、成本高、效益低;质量安全管控水平不高,精品意识不强,品牌工程和精品工程少等。

关于加快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加快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加快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思考及建议摘要:数字化发展趋势已经在诸多方面成为影响中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重要动力,比如数字化为推动企业管理模式的变革提供了基本的技术基础,同时数字化也改变了中国金融行业的传统发展状态,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了便利。

因此,企业逐步适应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借助数字化技术实现企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成为当前影响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重大趋势。

在中国的众多行业之中,建筑企业对于实现数字化转型可能具有特殊的需求,因为建筑企业近年来的发展空间受到了行业竞争以及国家政策层面的挤压,盈利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借助数字化转型可以有效提升建筑企业的行业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将重点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策略与实践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21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04%。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业的实施主体,其经营生产能力直接决定行业发展水平,国家提出要通过数字化转型及智能建造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7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就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做出全面部署,并明确提出要打造建筑类企业示范样板。

国家政府层面对于数字化转型的倡导,将数字化转型推向了当前整个社会的发展热点,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也开始走上数字化转型的探索和实践之路。

目前来看,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管理基础好,信息化水平较好,实现了条线职能信息化,但大型建筑企业在集成化应用方面还处在艰难探索阶段,相较于金融和高端制造等行业还是有很大差距。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3.19•【字号】冀建质安〔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为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推动我省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我厅制定了《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工作指导和推进。

在推进过程中,如果有好的经验措施或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3月19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7〕143号),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推动我省工程监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坚持工程监理服务多元化的发展导向,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逐步形成以市场化为基础、国际化为方向、信息化为支撑的工程监理服务市场体系,完善以主要从事施工现场监理服务的专业服务企业和以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综合型企业两类企业齐头并进的企业构架,加快实现行业资源优化、能力互补、特点突出、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工程监理行业整体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一)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

工程建设改革的深化,促使工程监理市场逐步向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结构发展,主体企业和骨干企业相互依存、综合水平与专业实力相互结合,将会成为监理行业发展的重要结构模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特别关注Special Focus[编者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廖玉平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现将《指导意见》全文及解读内容刊登如下,以飨读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建筑业生产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为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探索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路径和模式,更好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部署,引导各类要素有效聚集,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智能建造水平。

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亟须转变发展方式并实现转型升级。

为此,制定指导意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首先,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形成科学的政策体系。

政府在建筑业发展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不可忽视。

应加大对建筑业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协调和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保证市场公平竞争。

其次,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

在建筑业发展中,应提倡绿色建筑的理念和实践,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推广低碳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此外,要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建筑运营成本,推动建筑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再次,促进建筑业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建筑业也应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要鼓励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广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和协同办公,提高建筑生产效率和质量,并实现智能化建筑的发展。

此外,还应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人才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要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建筑业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拓国际市场。

我国建筑业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优势,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和建筑工程输出。

同时,要不断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拓展海外市场,加强与国际建筑业的合作与交流。

综上所述,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任务。

政府应加强引导和支持,形成科学的政策体系;企业要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倡导节能环保理念;加强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建筑生产效率和质量;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拓国际市场。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17
【摘要】<正>赣府发[2016]34号2016年8月1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是工程建设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提升建筑品质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建造方式转变、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
【总页数】5页(P12-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208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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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九江沿江地区“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J], 无
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J],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节选) [J],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0]31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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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为加快建筑业大省向强省跨越,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增长数量型向效益型、发展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全省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重要性的认识建筑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

近年来,全省建筑业保持了较快发展,不仅改变了城乡面貌,完善了城镇功能,提高了城镇居民居住水平,而且大大增强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增加社会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浙江、江苏等建筑强省相比,我省建筑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差距,突出表现为发展方式仍很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企业市场竞争严重趋同,基础设施和专业工程领域施工能力不足;科技进步与创新滞后,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高素质科技型人才紧缺,缺乏科技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有效激励机制;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效能和创新能力差,投入大、成本高、效益低;质量安全管控水平不高,精品意识不强,品牌工程和精品工程少等。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我省建筑企业不转型升级,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各地和建筑企业必须清醒认识这种残酷的市场竞争形成的倒逼机制,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

同时,也要看到机遇与挑战共存。

我国已进入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高峰期,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国家不断加大基础投资建设力度,不仅为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难得机遇,也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这是各行各业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2010年初,温总理再次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

在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新时期,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建筑业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应对市场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各地和各企业要抢抓转型升级的先机,做到在发展中转型,在转型中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为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创造良好条件(一)深入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1、紧紧围绕国家重点投资方向支持建筑企业拓展业务结构。

各地要抓住国家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契机,加强资质审批服务,合理放宽审批条件,支持本地大中型建筑企业,加快业务结构调整,拓宽业务范围,积极进入主营施工业务以外的房屋建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机场、地铁、轻轨、港口、码头、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及营利较好的高端建筑施工领域,帮助这些企业做大做强。

各级交通、水利、电信、建设等部门,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优先选用省内建筑企业。

2、严格控制房建总承包三级资质审批。

针对三级房建总承包企业实力弱、质量安全保证水平低,并且主要以压低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的现状,各市应严格控制房建总承包三级企业的审批。

鼓励支持现有企业根据业务扩展的需要,积极申办专业工程总承包和专项承包资质。

同时,针对现有三级总承包企业数量较多、资源分散,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等特点,结合取消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制度推行,推动三级总承包企业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整合资源,通过合并重组,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实现资质素质双升级。

二是建造师及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条件已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向专业或劳务企业转化。

各地要结合资质监督检查,重点推动本地二、三级房建总承包企业合并重组或转化。

3、做精做专一批专业企业。

按照扶高、扶专、扶优、扶强的原则,各地要有选择地培育发展一批装饰装修、轻钢结构、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水利水电、公路交通、电子信息、环保工程等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专业工程施工企业。

全省将筛选确定50—100家优势专业承包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和相应优惠政策。

4、抓好劳务基地建设和劳务企业培育。

各市在劳务发展具有较好基础的县、乡建立建筑劳务基地,并将劳务企业设立及资质审批与劳务基地挂起钩来。

将劳务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劳务企业规范管理、劳务输出有机联系起来。

各市要积极牵线搭桥,加强劳务企业与总包企业的对接,促进大型总包企业与规范的劳务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降低合作风险。

(二)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高行业带动作用。

各市、各县(市)要抓紧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工作会议”提出的“按照每市10家左右、每县(市) 3家”的要求,筛选一批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势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各地要尽快协调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将全省及本地重点支持的建筑企业纳入本级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名录,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单位从名录中招标产生。

同时,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出台市场与现场联动办法,通过综合评价内容与规则,体现出对大企业和本地优势企业的支持,助推本地建设工程项目向本地优势企业倾斜,尽快培育本地的知名企业、品牌企业、骨干企业。

要把兼并重组作为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集约发展的重要措施,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或参股外地或外行业企业。

鼓励中小型建筑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组建企业集团,扩大企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以开展对标为契机,大力提升行业综合素质。

对标的核心目的就是使企业在管理、经营、研发等各个环节与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全面比较,找出差距与原因,制定赶超对策,实现持续改进和创新超越。

这既是促进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

各地要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58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地建筑业发展对标工作。

要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指导建筑企业将对标内容重点放在发展理念、管理机制、科技创新、技术装备、市场开拓、规模水平,人才素质、经营效益等关键方面,通过与标杆企业深入对比,找准差距和不足。

要督促本地重点支持企业坚持高标定位与创新超越、持续改进相结合,始终瞄准浙江、江苏等省建筑强市的同类型优秀企业,敢于超越。

各地在组织好企业对标的同时,还要抓好行业总体发展对标工作,找准制约本地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解决。

(四) 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与创新。

推进科技创新是实现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各级建设部门要和科技部门加强合作,在建筑业关键技术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突破一批影响建筑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实现建筑业技术进步的跨越。

加大各级科技专项资金对建筑业科技进步的支持。

加强激励和引导,加大创建科技示范工程推动力度,支持建筑企业以示范工程为载体,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积极发展“四节”和智能、绿色环保建筑。

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建设,及时总结吸纳先进适用的施工技术、工艺和科技成果,以先进的技术标准推动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

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对省级及以上工法和科技示范工程视同科技成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冀建科[2009]666号文件规定,为编制或承建单位颁发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证书。

编制或承建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时,予以优先推荐,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对近3年内获得3项以上省级工法或2项以上国家级工法的企业,在申办资质、市场开拓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五)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省内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市场。

充分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联络和服务职能,加强外引内联,积极搭建平台,采取多种方式推介我省企业。

省内企业在外省遇到困难时,可以积极向我省驻外建筑处寻求支持和帮助。

鼓励各地政府及建设部门在省外设立服务机构,帮助本地企业开拓省外市场。

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以投资换市场、以兼并换市场”的方式,开拓省外市场。

对在省外能承接项目,但又缺乏资质的省内企业,各市要按特事特办原则,放宽审批条件,按绿色通道服务标准,为其办理资质。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承揽建筑工程。

积极牵线搭桥,促进我省大中型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建筑企业,特别是与在国外市场有较多业务的央企、京企之间的合作,通过合作或结成联盟,达到借船出海开拓国际市场的目的。

继续推进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建设,帮助我省进一步巩固和开拓北京和天津等传统优势市场。

(六)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统一发布平台,推行市场和现场联动机制。

各地要抓紧制定鼓励质量创优和支持企业资质升级的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各地要尽快削减归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不能削减归并的,要转变收缴方式,降低收缴额度。

大力开展虚假招投标、非法转包、违法开工和工程监理不到位等专项治理。

加强省外进冀建筑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市场清除力度。

三、充分发挥建筑企业主体作用,加快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一)大力推进建筑企业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效能。

同类企业之间的差距,根本上是管理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差距。

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必须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运营要求,大力推进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管理制度。

要坚决破除传统行政式、经验型或家长制管理模式,深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大胆选用懂经营、会管理、专业精的复合型职业经理人。

通过再造企业管理流程,压缩管理半径,提高决策效率,加强总部对项目部的管控,解决企业管理效能和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

鼓励大型建筑企业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完善内部管理,并争创全国质量奖。

一级以上企业要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在3年内全面实现经营管理的信息化。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以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的收益分配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技术骨干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2、深入推行精细化模式,提高项目建设管控水平。

项目经营效益是企业经营效益的基础与支撑。

要以项目为利润中心,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施工组织效率,降低人力物力消耗。

要坚决摒弃通过接受挂靠、转包等方式只收取管理费,尽管扩大了企业规模,却效益不高,并增加质量安全和拖欠等经营风险的做法。

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工程项目管理优化升级,在成本控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现场统筹等方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降低生产成本。

大中型企业要依据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经验积累,编制企业内部人、材、机消耗量标准,不断提高企业成本控制能力。

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通过试行项目合资合作、项目股权等方式,将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利益和风险紧紧捆绑在一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责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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